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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监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2篇安监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安监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第4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长 第5篇安监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第6篇安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7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主任 第8篇安监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9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 第10篇安监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安监部安全生产职责
安监部在安全主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好各系统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
3、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公司各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考核细则,并监督各系统执行情况,负责对各系统按规定进行考核。
4、协助办公室对公司各系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5、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冬季“四防”工作。
6、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工具进行本公司的安全信息交流。
7、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公司内部的风险评价工作,参加全公司范围内各系统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8、组织并参加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①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设备。
②违章检修、违章指挥、违章动火作业等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作业。
③尘毒危害严重的岗位。
④严重危及周围生态环境的作业。
9、每年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不履行职责的进行处理。
10、负责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上报工作。
11、参与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12、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执行和演练情况。
13、负责防雷检测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特种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热力管网、各种气瓶,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检测报警设施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和安全监督管理及安全使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种相关台帐。
15、每天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及生产过程中的动火监督工作。
16、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办法,提高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水平。
17、负责对公司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
18、负责对公司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安全检查出现问题及隐患整改的统计上报工作。
19、参加设备、工艺、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并负责事故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本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定等,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场所或临时作业点,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或停产整顿。
三、参加制定并监督检查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参加重大安措工程、技改工程、采区、工作面的竣工验收;参加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鉴定工作。
四、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检查辅助救护队的战斗力,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安技措工程完成情况和安技措资金提取到位情况。
五、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和跟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班评估,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六、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七、负责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并督促实施。
八、协同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
九、指导群监网和青年监督岗的活动,听取网员和岗员的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意见,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十、负责组织考核本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安全政绩,并提出晋级,评先评模等安全考评意见。
十一、负责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二、公司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及时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和对事故现场进行技术勘察.按上级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追查处理,负责组织重伤以下工伤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第3篇 安监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决定。
2、负责掌握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负责检查全矿工程质量,参与组织安全检查和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监督、检查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三大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4、负责全矿井查处“三违”及事故追查及处理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6、全面负责本部室业务保安工作,抓好安监队伍的自身建设。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限期处理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
8、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主任
一、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行政领导及技术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其分管范围的安全技术和培训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三、每月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用“三定表”,隐患通知单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并监督、检查、落实其执行情况。
四、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全矿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矿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工作。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六、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七、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降低三违率,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八、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每周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同时组织检查各队“两会”活动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安全矿长的参谋。
九、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十、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督,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或停产整改意见。
十一、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二、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
十三、抓好小分队的管理工作,负责三违及三违纠纷的处理,以及“三违”人员的学习工作。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长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决定。
2、负责掌握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负责检查全矿工程质量,参与组织安全检查和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监督、检查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三大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4、负责全矿井查处“三违”及事故追查及处理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6、全面负责本部室业务保安工作,抓好安监队伍的自身建设。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限期处理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
8、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6篇 安监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行政领导及技术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其分管范围的安全技术和培训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三、每月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用“三定表”,隐患通知单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并监督、检查、落实其执行情况。
四、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全矿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矿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工作。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六、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七、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降低三违率,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八、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每周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同时组织检查各队“两会”活动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安全矿长的参谋。
九、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十、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督,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或停产整改意见。
十一、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二、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
十三、抓好小分队的管理工作,负责三违及三违纠纷的处理,以及“三违”人员的学习工作。
第7篇 安监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l、对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法律和工作任务。
2、直接领导安监部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各种安全台帐、制定审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文件。明确各成员及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纪现象按规定进行考核。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不履行职责的进行处理。
5、负责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
6、严格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工伤、火灾等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
7、负责各系统重大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
8、负责本部各科员日常管理及每月综合考评工作。
9、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
10、保证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第8篇 安监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专职安全员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消防管理组织网络机构、各种安全台帐。
2、定期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各种安全台帐、安全档案、安全会议的填写和保管。
4、协助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准化资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简报、安全学习资料内容的收集、编制和发放。
7、经常深入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日巡检查,制止“三违”行为,并按规定给予处理。
8、负责各单位动火前现场检查。
9、负责各单位对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使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0、参加安全检查、联查,火灾、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
11、负责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和安全检查问题及隐患整改工作的统计上报。
1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第9篇 安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本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定等,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场所或临时作业点,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或停产整顿。
三、参加制定并监督检查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参加重大安措工程、技改工程、采区、工作面的竣工验收;参加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鉴定工作。
四、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检查辅助救护队的战斗力,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安技措工程完成情况和安技措资金提取到位情况。
五、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和跟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班评估,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六、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七、负责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并督促实施。
八、协同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
九、指导群监网和青年监督岗的活动,听取网员和岗员的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意见,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十、负责组织考核本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安全政绩,并提出晋级,评先评模等安全考评意见。
十一、负责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二、公司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及时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和对事故现场进行技术勘察.按上级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追查处理,负责组织重伤以下工伤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第10篇 安监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特种设备、特种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协助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消防教育工作。
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和各种安全台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5、负责安全性评价、安全标准化资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
6、参加各类事故调查,严格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工伤、火灾等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
7、对每次安全检查、安全工伤事故情况及安全会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到相关部门。
8、参加公司员工工伤鉴定工作。
9、接待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信访工作。
10、年终总结公司内部各类安全事故和同行业类似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形成文字性材料上报公司。
11、有权对各类安全事故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相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12、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 有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报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
13、参加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14、负责公司防雷检测工作。
15、对严重违章作业(指挥)者,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6、参加安全检查与联查工作,有权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提出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解决, 对隐患整改落实结果进行验证,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17、监督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及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单位按制度进行考核。
18、责公司生产系统安全作业票证的签发和管理,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票审批。
19、负责对公司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登记上报工作。
20、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作好冬季“四防”工作。
21、负责各类防护器材的使用指导工作。
22、参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综合性大检查。
23、协助部长抓好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工作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