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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积极服务矿井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2条 合同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秘密、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纪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或谋取非法收入。
第3条 重点负责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核;负责合同备案;负责合同的登记、签证、变更、存档等工作;协助承办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修改与审核,严格审查对方资质,防止不法合同、不完善合同及违法合同的出现。
第4条 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汇报存在的问题;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和解或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5条 负责矿井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建立和完善合同档案。
第6条 加强《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负责公司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
二、责任追究
第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合同管理员负直接责任:
(一)合同签订、审查、履行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矿井正常运营的。
(二)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一定影响的。
第6条 违犯工作纪律或国家法律,给矿井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合同管理员负主要责任。
第2篇 合同管理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积极服务矿井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2条 合同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秘密、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纪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或谋取非法收入。
第3条 重点负责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核;负责合同备案;负责合同的登记、签证、变更、存档等工作;协助承办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修改与审核,严格审查对方资质,防止不法合同、不完善合同及违法合同的出现。
第4条 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汇报存在的问题;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和解或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5条 负责矿井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建立和完善合同档案。
第6条 加强《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负责公司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
二、责任追究
第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合同管理员负直接责任:
(一)合同签订、审查、履行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矿井正常运营的。
(二)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一定影响的。
第6条 违犯工作纪律或国家法律,给矿井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合同管理员负主要责任。
第3篇 人事兼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参加考核全矿干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业绩状况。
(三)总结推广全矿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
(四)做好各类合同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五)及时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
(六)做好本职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保安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任务。
第4篇 劳资科劳动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本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参加矿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工作。
3、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力求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到:
(1)做好对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签证续订,解除以劳动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合同制工人调出、调入劳动合同转移台帐;
(3)协助矿工会处理劳动争议问题;
(4)建立健全合同制工人调出、调入劳动合同的分类统计工作 ;
(5)劳动合同卡片要根据单位建立好目录。
第5篇 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合同管理。
二、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人员的授权委托;
三、办理、设计、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
四、负责公司各类经济合同正式文本的指导、审查和纠纷处理,及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管理部门的联系;
五、主持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标、起草和签约;
六、管理、推行使用合同的统一或规范文本;
七、指导并考核各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和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的活动,提出奖罚意见;
八、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九、对所有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妥善保存、分类归档;
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参与最终履行结果的验收。
第6篇 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合同管理。
二、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人员的授权委托;
三、办理、设计、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
四、负责公司各类经济合同正式文本的指导、审查和纠纷处理,及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管理部门的联系;
五、主持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标、起草和签约;
六、管理、推行使用合同的统一或规范文本;
七、指导并考核各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和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的活动,提出奖罚意见;
八、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九、对所有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妥善保存、分类归档;
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参与最终履行结果的验收。
第7篇 人事兼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参加考核全矿干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业绩状况。
(三)总结推广全矿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
(四)做好各类合同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五)及时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
(六)做好本职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保安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