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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车间安全生产3篇

发布时间:2023-02-02 15:45:04 查看人数:58

铸造车间安全生产

第1篇 铸造车间作业安全生产守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公司及变换工种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电气、起重、金属焊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人员,须经专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入厂。

3、进入车间,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扣紧衣领、下摆,袖口;要把长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及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短裤、裙子;不准系领带或围巾。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高速切削时要戴防护眼镜。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易集聚静电的服装。

4、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

5、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岗位。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两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未理解信号含义绝不乱操作;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7、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在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其他人员禁止摘牌合闭。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闭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8、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机床和钳台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用电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要严格遵守厂内限速规定: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出入厂门、路口及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叉运铁水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严禁超员载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及抛卸物品。

10、禁止停车的地区不得停放任何车辆,厂内机动车辆不准随意驶出厂外。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要设红标灯。

11、厂内车辆行驶要做到一般车让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先行;空车让载重车先行;拐弯车让直行车先行;人力车让运输车先行。

12、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行车吊运的物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13、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及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严禁挪作他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14、厂区内不得擅自动火乱烧废纸、树叶、垃圾等物,动火前须经消防部门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15、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性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6、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7、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站、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8、登高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品.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19、在轻质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木板等物垫垫于脚部,防止踩破屋面坠落伤人。

2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21、使用砂轮机时,首先要进行空运转,待正常后方可进行磨削;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工件时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磨。

22、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23、搞好安全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等工业垃圾。

24、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25、各种气瓶,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不能碰撞;气瓶的漆色要符合规定,颜色要鲜明,有防震圈、钢帽,距离明火10米以上。

26、锅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并定期检验。各种压力容器不得随意敲击、碰撞,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现场。

28、各类人员除遵守本守则外,同时必须遵守本工种及本公司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铸造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是铸造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铸造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厂)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2)在日常工作中,要求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分管领导在生产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督促他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并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

3(3)经常听取分管安全、机修及安全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解决他们职责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

(4)建立、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护品,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5)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为车间职工营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不得问题。

(3)组织、监督安全员、区域管理人员和班长开展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落实责任,按期解决,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知识,对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职工进行表扬和奖励,对漠视安全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和处罚。

(5)安全员对铸造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积极宣传安全文明生产,不违章进行指挥,不违章进行作业。

(6)车间每月要实施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按期整改。

(7)负责组织车间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预案预控制订、修订工作,确保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预案预控的时效性和连续性。

2安全员职责:

(1)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安车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车间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制定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负责或参与制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负责组织新进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和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工伤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

(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整改后的验收工作,使车间的各类设备和安全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及漠视安全行为有权进和奖罚。

(5)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监督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7)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8)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遇到等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

(9)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协助车间积极开展和推动生产中安全工作。

(3)制订或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落实,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及时汇报。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及漠视安全行为有权进和奖罚。

(5)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杜绝疲劳做业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6)新产品技术开发必须同时考虑劳动保护措施,新工艺在试生产前,要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的指导。

(7)质量工艺的改革应注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公司领导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9)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10)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8、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一切安全制度,对领导分配的冒险操作、违章操作,有权拒绝。

(2)上班前,班组成员要有义务相互检查劳保穿戴情况,并对本人操作的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生产工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处理的应向班长汇报,班长不支持、不解决,设备发生严重危险时,有权停止生产。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安全方面没有详细介绍和了解以前,做到不交不接,特种设备和要害部位的工人,没有适当人员代替,不能离开岗位。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时刻关心和重视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事故规律,新工人调动工作未经安全教育,没有熟悉设备性能,不应参加生产。 三维网技术论坛5 }5 d& e' t0 i8 e- c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爱护和保养防护保险装置,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设备,要督促领导及时安装,新增设备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有权拒绝使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发现他人违章应予以制止,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w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对外来人员或其它班组人员进入本班组工作现场负有安全监督责任,劳保不全人员进入本班组现场必须阻止。

(8)有权申请车间进行安全培训,有义务接受车间的安全培训。

第3篇 铸造车间安全生产守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公司及变换工种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电气、起重、金属焊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人员,须经专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入厂。

3、进入车间,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扣紧衣领、下摆,袖口;要把长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及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短裤、裙子;不准系领带或围巾。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高速切削时要戴防护眼镜。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易集聚静电的服装。

4、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

5、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岗位。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两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未理解信号含义绝不乱操作;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7、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在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其他人员禁止摘牌合闭。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闭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8、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机床和钳台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用电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要严格遵守厂内限速规定: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出入厂门、路口及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叉运铁水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严禁超员载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及抛卸物品。

10、禁止停车的地区不得停放任何车辆,厂内机动车辆不准随意驶出厂外。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要设红标灯。

11、厂内车辆行驶要做到一般车让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先行;空车让载重车先行;拐弯车让直行车先行;人力车让运输车先行。

12、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行车吊运的物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13、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及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严禁挪作他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14、厂区内不得擅自动火乱烧废纸、树叶、垃圾等物,动火前须经消防部门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15、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性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6、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7、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站、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8、登高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品.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19、在轻质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木板等物垫垫于脚部,防止踩破屋面坠落伤人。

2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21、使用砂轮机时,首先要进行空运转,待正常后方可进行磨削;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工件时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磨。

22、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23、搞好安全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等工业垃圾。

24、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25、各种气瓶,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不能碰撞;气瓶的漆色要符合规定,颜色要鲜明,有防震圈、钢帽,距离明火10米以上。

26、锅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并定期检验。各种压力容器不得随意敲击、碰撞,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现场。

28、各类人员除遵守本守则外,同时必须遵守本工种及本公司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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