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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第2篇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3篇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4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6篇某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7篇保证安全生产保证金投入管理办法 第8篇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第1篇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 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人货梯、塔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某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条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投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安全资金提取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由总承包负责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
四、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各级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 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六、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
七、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
八、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九、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十、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办理工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满足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需要求的支出及履次检查的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的费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的添置检测费用;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方案措施落实费用费用;尘、毒、噪等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企业修编;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评价和治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十一、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施工项目的验收和施工任务自下而上 进行计划编制
十二、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公司分管经理审批,项目部经理负责落实,依据实际及时拨付,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使用。
十三、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是落实年度计划项目以及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项目负责编制单项实施计划,经公司安全科审核、分管经理审批后下达实施。
十四、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项目部 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管理涉及到的经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施工技术部门、设备物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的职责。
十五、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审批后下达。
十六、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及其他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安徽金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一、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六、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七、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八、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十、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十一、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十二、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十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制度。
十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十五、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六、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十七、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十八、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十九、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二十、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二十一、分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
二十二、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十三、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安徽金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第3篇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祛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投入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依据该单位的性质而定。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该计划的核心是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主要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来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的本质安全。
安全技术按照行业可分为:矿山安全技术、煤矿安全技术、石油化工安全技术、冶金安全技术、建筑安全技术、水利水电安全技术、旅游安全技术等。
按照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可分为:防火防爆安全技术、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起重与机械安全技术、电气安全技术等。
按照导致事故的原因可分为: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等。
(一)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是指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采取的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的技术措施。常用的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有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等。
1.消除危险源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仿止事故的发生。但是,按照现代安全工程的观点,彻底消除所有危险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往往首先选择危险性较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险源,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合理结构形式,选择无害、无毒或不能致人伤害的物料来彻底消除某种危险源。
2.故障一安全设计
在系统、设备、设施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称为故障一安全设计。通过设计,使得系统、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处于低能状态,防止能量的意外释放。
3.减少故障和失误
通过增加安全系数、增加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系统等来减轻物的不安全状态,减少物的故障或事故的发生。
(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防止意外释放的能量引起人的伤害或物的损坏,或减轻其对人伤害或对物破坏的技术称为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引起二次事故发生,从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常用的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有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避难与救援等。
1.隔离
作为减少事故损失的隔离,是把被保护对象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等隔开。隔离措施按照被保护对象与可能致害对象的关系可分为:隔开、封闭和缓冲等。
2.避难与救援
设置避难场所,当事故发生时人员暂时躲避,免遭伤害或赢得救援的时间。事先选择撤退路线,当事故发生时,人员按照撤退路线迅速撤离。事故发生后,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迅速的救护,是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
此外,安全监控系统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是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可以及早发现事故,获得事故发生、发展的数据,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据。目前主要有:1963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56年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1977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通知》;1979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关于安排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通知》;1979年国务院批转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除此以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还应依据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包括: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针对可能引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预防职业病、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卫生技术措施。以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通风、降温、防寒等装置或设施。
(2)减轻劳动强度等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3)辅助措施。以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如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育设备、仪器、教材和场所等,如劳动保护教育室、安全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训室、安全卫生展览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1.编制时间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同年度的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等计划同时编制。
2.计划内容
编制措施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单位和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与目的;
(4)经费预算及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6)措施使用方法及预期效果。
3.编制计划的布置
企业领导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向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进行编制计划布置。
4.计划项目的确定与编制
下属单位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并编制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经群众讨论后,送上级安全部门审查。
5.计划的审批
安全部门将上报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再由安全、技术、计划部门联合会审,并确定计划项目、明确设计施工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成文后报厂总工程师审批。
6.计划的下达
厂长根据总工程师的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查核定计划。根据审查、核定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验收
编制好的安全卫生措施项目计划要组织实施,项目计划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后,计划部门应定期检查。企业领导在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部门应经常了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完成。
已完成的计划项目要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一般应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外购设备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负责单位应向安全技术部门填报交工验收单,由安全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负责单位持交工验收单向计划部门报完工,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按《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进行维护管理。
四、安全投入管理办法
(一)动火制度:
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3、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操作班长呈验'动火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6、操作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7、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8、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9、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10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11、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1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操作班长呈验'动火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3、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14、操作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1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16、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17、'动火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证'上签字。
18、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
19、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0、取样要有代表性,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
2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2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24、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一、各单位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必须有靠的接地,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
二、要有灵敏,可靠的避雷装置。
三、架空线路至地面建筑物、树木、管道,道路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枝术规程的距离。严禁架空线路垮越屋顶和燃烧材料建成的建筑物。
四、各种电缆头必须密封可靠,绝缘良好,不漏油,终端盆不得有积水和裂纹。
五、保护电动机的保险丝额定电流应与电动机的容量相符合。
六、220伏灯距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米,其火线必须经过开关装设。危险场所应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七、胶盖闸刀开关和铁壳开关必须在进线部位装有插式熔断器。铁壳开关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八、木工房及一般易然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整洁、接头必须牢固。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火要求。禁止使用150瓦以上的白炽灯和碘钨灯。
九、有腐蚀性(如电解)的场所、电器设备、线路及其控制装置,必须有防腐蚀措施。操作人员接触的开关按钮等不得有漏电现象。
十、手持电器工具宜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保护。对使用220伏或38伏电器手持工具时,则应分别使用三芯和四芯绝缘好的橡胶套或塑料套铜芯软线,并分别配用三脚和四脚插头,保证电具金属外壳可靠接零或接地。
十一、36伏手持电具在使用前应检查双线圈降压变压器,检查要点为:铁的接零(接地)是否良好,单相级圈彧相级圈中性点接零(接地)是否良好。
十二、为预防雷击,变压器,较高建筑物,要安装避雷装置。
十三、电器安全用具(如绝捧,夹钳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使用。
十四、电气作业十禁止:
1、严禁没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者进行电器设备作业;
2、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3、严禁无人监护进行电器设备操作;
4、严禁带接地装置合;
5、严禁带负荷拉开高压电气刀;
6、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测试,保安工具进行作业;
7、严禁启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8、严禁在防火区吸烟或使用明火;
9、严禁无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设备检修;
10、严禁不熟悉电气设备的人员独立值班或操作。
(三)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方法
消火栓的性能,消火栓是与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的,随时打开都会有3公斤左右压力的清水喷出。它适合扑救木材、棉絮类火灾。
2、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室内消火栓一般都设置在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墙壁上,有明显的标志,内有水龙带和水枪,。当发生火灾时,找到离火场距离最近的消火栓,打开消火栓箱门,取出水带,将水带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枪,拉到起火点附近后方可打开消火栓阀门。注意:在确认火灾现场供电已断开的情况下,才能用水进行扑救。
(二)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灭火器的性能,灭火器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的,目前我校配备的有两种类型手提式灭火器。
(1)1211灭火器,它内装的药剂是液态卤代烷,可以扑救可燃气体、电气和木材、棉絮等类型火灾。还可以扑救精密仪器火灾。
(2)干粉灭火器,它内装的药剂是粉状磷酸氨盐,可以扑救可燃气体、电气、油类和木材、棉絮等类型火灾。
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上述两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附近站在火场的上风头(1)拔下保险销(2)一手握紧喷管,(3)另一手捏紧压把,(4)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三)参加灭火的注意事项
火场是人员多、情况复杂的场所。要迅速有效的扑救火灾,必须统一指挥,才能保证灭火战斗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避免影响扑救效力,更好的完成灭火工作。
1、一切行动听指挥;
2、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伤亡;
3、用水扑救带电火灾时,必须先将电源断开,严禁带电扑救;
4、使用水龙带时防止扭转和折弯;
5、灭液体火灾时(汽油、酒精)不能直接喷射液面,要由近向远,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扫射,覆盖燃烧面切割火焰;
6、注意保护现场,以利于火因调查;
(四)安全帽技术性能要求及使用规范
1、一般要求
(1)帽箍应根据适用范围进行调节。
(2)帽箍的前额区域应有吸汗性或增加吸汗带,其宽度大于或等于帽箍的宽度。
(3)系带应采用软质纺织物,宽度不小于10mm的带或直径不小于5mm的绳。
(4)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材料,接触人体部分的材料不得引起对皮肤过敏性刺激反应伤害。
(5)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日期,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时期内不得因材料原因引起性能低于标准。所有使用材料应具有相同的预期寿命。
(6)安全帽附件不得破坏安全帽正常佩戴时的稳定。
(7)重量(质量):普通安全帽不超过430g;防寒安全帽不超过600g。
(8尺寸应符合表3-1的要求。安全帽尺寸
名称要求、帽壳内尺寸、长/mm195~250宽/mm170~220高/mm120~150帽舌/mm10~70
帽沿/mm0~70垂直间距/mm<=50佩戴高度/mm80~90水平间孔总面积/mm2150~450
2、基本性能
(1)冲击吸收性能:按规定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辐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2)耐穿刺性能:按规定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辐照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3)下额带的强度:按规定方法测试,下颏带断裂时的力值应在150~250n。
3、特殊性能
(1)电绝缘性能:按规定方法测试,泄漏电流不超过1.2ma.
(2)阻燃性能:按规定方法测试,续燃时间不超过5s,帽壳不得烧穿。
(3)侧向刚性:按规定方法测试,最大变形不超过40mm,残余变形不超过15mm,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抗静电性能:按规定方法测试,表面电阻不大于1欧_109
(5)耐低温性能:按低温(-20℃)预处理后作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的力不超过49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然后再用另一样品经(-20℃)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安全帽使用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㈠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下面就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⑴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考试一次。
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
2、施工项目部培训:
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质检科负责。
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训:
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施工班组培训:
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
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
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
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
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
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六、年度安全投入计划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今年计划投入30万元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更新部分安全设施、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
第4篇 保证安全生产保证金投入管理办法
1、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施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2、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须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3、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支取计划,报项目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结理室审批后,由财务科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部位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制定,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费用。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语)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墙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时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救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按国家、施工所在地、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度统计上报。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有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额定率累计费方式计取。
5、公司各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目将做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6、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此管理办法即日起实施,望各项目部认真严格执行。
第5篇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面罩、专项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设施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七)应急管理: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培训费用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费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费用。防汛物资储备的费用,防汛演练筹备与演习用物资费用。消防器材购置、定检、充装、更换及消防演练费用。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
(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
(五)安全装备、装置、器材和仪器等(不包括机械设备);
(六)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
(七)环境治理,职业病防治;
(八)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九)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十)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应急预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十三)服务于安全生产的证照办理;
(十四)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第6篇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条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投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安全资金提取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由总承包负责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
四、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各级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 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六、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
七、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
八、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九、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十、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办理工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满足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需要求的支出及履次检查的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的费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的添置检测费用;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方案措施落实费用费用;尘、毒、噪等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企业修编;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评价和治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十一、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施工项目的验收和施工任务自下而上 进行计划编制
十二、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公司分管经理审批,项目部经理负责落实,依据实际及时拨付,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使用。
十三、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是落实年度计划项目以及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项目负责编制单项实施计划,经公司安全科审核、分管经理审批后下达实施。
十四、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项目部 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管理涉及到的经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施工技术部门、设备物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的职责。
十五、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审批后下达。
十六、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及其他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安徽金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一、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六、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七、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八、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十、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十一、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十二、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十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制度。
十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十五、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六、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十七、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十八、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十九、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二十、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二十一、分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
二十二、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十三、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安徽金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第7篇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
第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质量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8篇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安全生产投入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第三条 资金主要应用于以下领域:
(一)购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服、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二)用于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
(三)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
第四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五条 资金的安排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申请使用资金的,提出书面报告;
(二)报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
(三) 经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后,报处领导批准。
第六条 资金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不能挪用、挤占和截留,不能用于偿还债务和发放集体、个人福利待遇。
第七条 所有专项资金有关的各级领导、财会人员,都应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同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 本办法由处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