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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标准6篇

发布时间:2023-01-26 11:51:11 查看人数:94

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第1篇 安全生产月挂牌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

一、按伤亡人数考核

1、凡发生工业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发生交通死亡、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挂黑牌。

2、凡发生一般工业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者,挂黄牌。

3、未发生上述情况挂红牌。

二、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

1、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者,挂黑牌。凡发生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发生人员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挂黑牌。

2、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挂黄牌。

3、车辆单位无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事故(包括单方事故),车均经济损失小于50元;非车辆单位无任何事故者,挂红牌。

三、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1、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检查被指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造成严重影响及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不满80分者,挂黑牌。

2、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三起以上的违章或事故隐患),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80至90分者,挂黄牌。

3、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90分以上者,挂红牌。

第2篇 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

一、按伤亡人数考核

1、凡发生工业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发生交通死亡、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挂黑牌。

2、凡发生一般工业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者,挂黄牌。

3、未发生上述情况挂红牌。

二、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

1、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者,挂黑牌。凡发生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发生人员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挂黑牌。

2、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挂黄牌。

3、车辆单位无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事故(包括单方事故),车均经济损失小于50元;非车辆单位无任何事故者,挂红牌。

三、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1、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检查被指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造成严重影响及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不满80分者,挂黑牌。

2、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三起以上的违章或事故隐患),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80至90分者,挂黄牌。

3、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90分以上者,挂红牌。

第3篇 月度安全生产挂牌考核标准

一、按伤亡人数考核

1、凡发生工业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发生交通死亡、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挂黑牌。

2、凡发生一般工业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者,挂黄牌。

3、未发生上述情况挂红牌。

二、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

1、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者,挂黑牌。凡发生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发生人员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挂黑牌。

2、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挂黄牌。

3、车辆单位无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事故(包括单方事故),车均经济损失小于50元;非车辆单位无任何事故者,挂红牌。

三、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1、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检查被指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造成严重影响及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不满80分者,挂黑牌。

2、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三起以上的违章或事故隐患),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80至90分者,挂黄牌。

3、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90分以上者,挂红牌。

第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班组建设考核标准山东省

序号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方法

得分

班组建设

20分

建立区队、班组建制,班组机构健全,班组长经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5分)。

查文件及培训记录,无区队班组建制及缺少班组长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班组分工明确,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所有班组人员签订联保与互保协议(3分)。

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联保互保协议,没有的不得分。

班务制度公开,职工出勤、工资、奖惩等定时公开(3分)。

查记录及与职工座谈,不公开的不得分,

定期召开班务会,探讨改进工作方法(3分)。

查班务会议记录,没有的不得分。

定期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党员、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3分)。

查选树典型文件,没有的不得分。

班组有季度计划和年度发展规划(3分)。

查文件,无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的不得分。

规章制度

15分

班组班前会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齐全有效(3分)。

查文件,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

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突出安全工资在经济责任制中所占比例(3分)。

工资及奖金不与安全生产挂钩的不得分。

有采矿、掘进等作业规程(3分)。

查规程,缺少一项规程扣2分。

各岗位操作规程齐全(3分)。

查规程,缺少一项岗位操作规程扣1分。

班组档案管理规范,各项原始记录真实、齐全、整洁(3分)。

查档案管理情况,查记录台帐,不齐全的扣1分,不真实的扣1分,不规范的扣1分。

安全技能

15分

定期参加上级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职工明确安全责任,掌握操作规程,具备防范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救援知识,应知应会效果好(3分)。

查教育培训记录,现场抽查职工,无记录的不得分。职工应知应会不明确的,发现1人扣1分。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增及转岗人员培训合格率100%(3分)。

查培训记录及持证情况,无培训记录的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不得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发现1人扣2分。

开展“以师带徒”和“一强帮一弱”活动(3分)。

查记录及现场抽查,没有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职工技术业务素质较高(3分)。

查活动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

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管理创新活动,动员和发动班组职工围绕班组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3分)。

查合理化建议提出和采纳情况,无记录的不得分。

现场管理

20分

严格执行班前会和手指口述交接班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责任不明确不上岗(3分)。

查交接班记录,参加交接班会议,记录不明确或安全注意事项不明确的不得分。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工模范遵守安全规程,无“三违”行为(3分)。

查安全责任制和“三违”记录,责任制不明确的,扣1分,每发现一次三违记录不得分。

搞好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3分)。

查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情况记录。无定期组织达标活动的,不得分;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按规定开展巡回检查,包括设备、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3分)。

查巡查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的,不得分。

应急设备设施满足要求(2分)。

不齐全的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职工劳动保用品发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按要求正确佩戴(2分)。

查发放记录及现场检查,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现场空气质量符合规程要求,噪音控制在规程规定范围之内(2分)。

查空气质量和噪音检测记录,并现场检测,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物料摆放整齐,无杂物,文明生产好(2分)。

查现场,发现1处不达标的扣

安全文化

15分

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强,依法生产意识好(3分)。

抽查职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发现1人不了解或不熟悉的扣1分。

培植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人人做到我要安全(3)。

现场提问,发现1人回答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扣2分。

有固定的班组活动场所,且场所内安全文化氛围浓厚(3分)。

查现场,无固定场所的不得分。

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形式多样,体现班组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3分)

查活动开展情况记录,每少1次,扣1分。

班组成员互敬互爱,精神面貌好(3分)。

与班组长与职工座谈交流,班组成员关系不和谐的,不得分。

任务完成

15分

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效率高、效益好。杜绝死亡及重伤3人以上事故(10分)。

查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完不成指标的不得分。

材料消耗完成节本降耗指标,无“跑、冒、滴、漏”及丢失材料等资源浪费现象(2分)。

查指标完成情况,完不成指标的不得分。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现一处扣1分。

工程质量达到时时验收,时时合格(3分)。

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次不达标扣2分。

注:95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

第5篇 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

一、按伤亡人数考核

1、凡发生工业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发生交通死亡、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挂黑牌。

2、凡发生一般工业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者,挂黄牌。

3、未发生上述情况挂红牌。

二、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

1、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者,挂黑牌。凡发生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发生人员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挂黑牌。

2、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挂黄牌。

3、车辆单位无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事故(包括单方事故),车均经济损失小于50元;非车辆单位无任何事故者,挂红牌。

三、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1、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检查被指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造成严重影响及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不满80分者,挂黑牌。

2、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三起以上的违章或事故隐患),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80至90分者,挂黄牌。

3、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90分以上者,挂红牌。

第6篇 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查站的管理,有效防止木材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检查执法质量,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检查站必须坚持2人以上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检查人员上岗时,必须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睡觉,不准酒后上岗。(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三、检查人员或其家属不得在检查站附近摆摊设点,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与木材检查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1分、责任人扣2分)

四、对途经本站的木材运输车辆(含可能运输木材的),应遵循我县市场交易实际习惯,按足尺检尺标准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漏查假查,并做好登记。(因稽查队或后面检查站查获前一检查站漏查违法运输木材的,对前一检查站实行责任倒查,即分别情况:1、有运输证违法运输木材的(超运木材的扣除检查误差8%),一次扣检查站1分;责任人扣2分;2、无证运输的,一次扣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3分。)

五、发现违法运输木材的,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办理,并依处罚权限向林政股或有关领导报告。检查站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查明事实、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未及时报告,擅自处理的,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若所办案件被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的,一件扣办案单位1分、责任人扣2分)

六、检查人员不得和林业站、木材经营者内外勾结,采取虚开运输证、虚扣放行计划或无证放行等手段私放木材;或发现违法运输行为时帮助货主补办运输证以及明知货物已被查获而补办运输证的。(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5分。)

七、加强对木材放行计划的监督管理。登记有放行计划的检查站要经常与办证人员和木材销售单位核对计划,不得相互勾结超计划放行或擅自调剂计划。(违反本规定检查站扣2分。责任人扣3分。)

八、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或收费不出票据;不得以国标检尺标准为由刁难货主,严禁借国标检尺标准对货主吃拿卡要。(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3分。责任人扣4分。)

九、按时上交罚没收入和支出报销。(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按时参加县局召开及县局安排的各种会议。(违反本规定一次,除按局机关会议制度执行外,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一、认真办理县局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二、坚持职工每月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不得少于一次。(以学习记录为准,少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三、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按县局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未建立档案,扣检查站1分,不完善不规范,扣检查站0.5分,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的,扣检查站0.5分)

十四、实行征收罚没和查漏补征收入,以及信访工作加减分制。(九支检查站每征收0.5万元加0.5分,福宝、南滩、白鹿、榕山、合江检查站每征收0.35万元加0.5分;出现到县级以上部门信访,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五、有违反本细则第一、二、七条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除扣分外,要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三次以上者,给予待岗一个月;仍不改正的,调离检查站。对违反第三条规定的检查人员,除扣分外,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停止经营活动;仍不改正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

十六、有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检查人员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若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第六条的责任人,责令赔偿因其违规或失职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如经查实系故意私放黑货,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二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责令待岗三个月;如经查实一年内故意私放黑货二次以上,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三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或对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的责任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承担一切办案经费,对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参考本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七、林业局对检查站及执法人员实行考核。即县局对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进行双线考核。县局每季度对检查站考核一次,年终结合季度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年终考核98分以上为优秀,95-98分为良好,90-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如下奖惩:年终考核在优秀以上且第一名的奖现金800-1000元,第二名奖励现金500-800元。第三名奖现金300-600元;考核为合格的,对站长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该站及全体人员评优资格,考核为不合格的,免去该站站长职务及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对该站进行限期整顿。对检查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考核95分以上为良好,90-94分为合格,85-89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奖惩挂钩,良好的县局按考核奖金标准全额发放给检查检查人员,合格的按奖金标准90%发放,基本合格的按奖金标准80%发放,不合格的不发奖金。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由资源林政股考核,考核结果送县局审定。

十八、本考核细则自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考核标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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