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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流程
1、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施救,有效控制,保全证据,及时上报。”的原则。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的规定,由现场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履行报告责任和组织现场救援。
2、施工现场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负责人、有关人员必须积极组织人员救助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向最近的医疗机构求助,尽量缩短救助时间,为专业医疗救助机构创造救助条件。
3、对于骨折伤员应先固定骨折部位,方可移动转运伤员。
对于外伤出血伤员,应有效止血。
对于有害气体伤害,应迅速将伤员转移到空旷、通风的场所,积极采取人工呼吸救助。
对于电击伤害,应有效阻断电源后对伤员进行救助。
4、安全生产事故意外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有关人员必须组织人员在救助伤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发展造成的各项损失。
5、安全生产事故意外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有关人员必须组织人员在救助伤员的同时,应按《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现场相关物证、痕迹、物品原始位置、物品原始状态进行保全,对相关证人进行笔录、登记,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6、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时限为2小时。
7、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事后处置由上级法人、相关单位、国家职能单位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六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8、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为;
一类事故:一次死亡1-2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二类事故:一次死亡3-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三类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9、处理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相关责任人不明确未处置不放过、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技术措施不完善不放过”。
第2篇 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流程
1、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施救,有效控制,保全证据,及时上报。”的原则。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的规定,由现场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履行报告责任和组织现场救援。
2、施工现场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负责人、有关人员必须积极组织人员救助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向最近的医疗机构求助,尽量缩短救助时间,为专业医疗救助机构创造救助条件。
3、对于骨折伤员应先固定骨折部位,方可移动转运伤员。
对于外伤出血伤员,应有效止血。
对于有害气体伤害,应迅速将伤员转移到空旷、通风的场所,积极采取人工呼吸救助。
对于电击伤害,应有效阻断电源后对伤员进行救助。
4、安全生产事故意外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有关人员必须组织人员在救助伤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发展造成的各项损失。
5、安全生产事故意外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有关人员必须组织人员在救助伤员的同时,应按《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现场相关物证、痕迹、物品原始位置、物品原始状态进行保全,对相关证人进行笔录、登记,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6、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时限为2小时。
7、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事后处置由上级法人、相关单位、国家职能单位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六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8、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为;
一类事故:一次死亡1-2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二类事故:一次死亡3-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三类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9、处理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相关责任人不明确未处置不放过、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技术措施不完善不放过”。
第3篇 某大厦安全生产主管岗位工作流程
大厦安全生产主管岗位工作流程
一、接班前准备工作
1、除特殊情况,接班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公司制服)。主管须提前20分钟到达部门地下值班室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主管须在交班20分钟前整理好值班室卫生,清点好部门所有资产,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3、接班前,接班主管须准备好《队务日记表》,确定队员的岗位,并整理交班主管所交待的工作事项,准备在班前会中向本队队员传达。
4、由接班主管集合本队队员进行班前讲评,检查仪容仪表,并传达上班次未完成的工作和本班次的注意事项。
二、具体业务交接
1、接班时,接班主管要核对并验收交班主管所交接的部门全部资产;查看《公司、部门重要工作指示记录本》等相关记录、表格;
2、交班主管须向接班主管说明本班在当班期间发生的情况,公司和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需接班主管继续跟进的工作事项等。
3、交班主管必须核查本班次的《停车场异常记录本》、《停车场收费记录本》记录情况和收费情况,做好记录、签认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接班主管对交班主管所述内容进行验收,无误后在交班记录表内签名。
2、接班主管一旦在《队务日记表》(《值班记录表》)上签名,就必须承担本班次(本岗位)的所有责任。无特殊情况下,交接班过程不得超过10分钟。
3、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在接班人员未到前,交班人员擅自离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员一人承担。
4、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员须立即赶回地下值班室集合,由当班主管整队进行班后点评,总结本班次的工作情况及下一个班次所需注意事项。
5、交班后,交班主管应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如无其他工作安排,主管须集合本队所有队员,整队带到更衣室后方可下班。
6、凡休假的主管,在休假完后,接班前须及时翻阅假期间的值班记录。
效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物业服务部
二○__年十二月五日
第4篇 流程岗夏季安全生产措施
1、2005年4月15日至2005年10月15日为夏季安全生产时间。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本岗位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的学习。
3、坚持“三一、四到、五报”交接班制度,认真巡回检查。
4、上岗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会熟练使用和维护保养各种消防设施和用具,每月对消防器材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对本岗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加强巡检力度,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5、必须随时掌握各来油干线、外输干线的排量、压力、温度等参数。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找原因并处理。
6、掌握全站生产运行动态,协调各岗位生产运行,确保全站安全生产。
7、油罐储油高度应在安全高度以下运行。上大罐操作时要两人同行,雷雨天禁止上大罐。
8、保持污油池低液位,计量间通风。
9、施工期间维持生产平稳运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动火措施,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
10、站内动火施工,应远离天然气排放口30m,若小于30m则应停大罐抽气装置,采用缓冲罐密闭输油流程输油。
11、加强夏季八防工作。即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暑中毒、防工伤、防车祸、防高空坠落、防汛防涝。
10、本规定从2005年4月15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