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装备制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规范 第2篇战训装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3篇加强个体防护装备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第4篇l矿战训装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5篇井筒装备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6篇装备制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第1篇 l矿战训装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方针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熟悉设备器材及工作流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用途有及保养等知识。
三、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现重大问题通知有关责任单位整改。
四、负责组织大队有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对规范及队规贯彻监督执行。
五、总结和推动先进的技术操作、先进经验。
六、参与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指导。
七、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队员入队培训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购置设备备品,备件及大型装备的维修使用情况。
第2篇 加强个体防护装备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个体防护装备(俗称劳动防护用品)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安全防护作用,劳防用品质量的好坏与否,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从而影响至0企业的安全生产。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来非常重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遵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994年4月颁发的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到一人一卡制,帐物相符。
为了确保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在同等价格基础上货比三家,在价格和质量同等情况下比信誉。2003年公司在iso14000、ohsas 18000认证过程中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客商进行了现场评估,对特种劳防用品还要求外地供应商必须经过国家或上海市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获得产品合格证、准产证和外地劳动防护用品在沪的销售许可证,确保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同时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在生产作业现场大部分公司职工都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但也有一些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不强,曾经发生过事故。公司抓住这个现象举一反三,通过教育让每个职工都能意识到正确
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同时在全公司开展了劳防用品催领制度,要求车间仓库保管员把每个职工的劳防用品登记卡进行整理,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立即通知本人,特别是加强了对安全帽的管理工作,做到强制更换。
以前有些劳务工外包队负责人为了节约开支经常购买劣质劳防用品给外包工使用,这些劣质劳防用品根本起不到安全生产的保护作用,反而为事故留下了隐患。为此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劳务工发放劳防用品》的有关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凡在公司工作的劳务工与公司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统一工作服,正确使用和穿戴劳防用品。全承包劳务人员的劳防用品自行解决,但其进货渠道必须与公司相同.统一到公司所属的江南卢浦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这样一来,劳务人员的劳防用品有了质量上的保证,进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第3篇 战训装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方针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熟悉设备器材及工作流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用途有及保养等知识。
三、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现重大问题通知有关责任单位整改。
四、负责组织大队有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对规范及队规贯彻监督执行。
五、总结和推动先进的技术操作、先进经验。
六、参与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指导。
七、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队员入队培训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购置设备备品,备件及大型装备的维修使用情况。
第4篇 装备制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规范
1.使用无联锁装置或失效的起重设备的;
2.起重机械吊钩限位失灵的;
3.吊运压力气瓶、易爆物品的;
4.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未采取防风措施的;
5.吊索具超范围使用或使用报废吊索具的;
6.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
7.使用有裂纹砂轮或装夹不合规定的;
8.使用车床卡盘保险销子没有锁紧的;
9.使用龙门刨、牛头刨行程限位开关失灵的;
10.停送电作业未按流程操作和未执行监护制度的;
11.临时用电设备无接地(零)的;
12.高压设备检修没有执行停电、验电、制定安全措施的;
13.未经安全部门批准、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和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的;
14.使用焊机时接地线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的;
15.移动电气设备或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或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接地(零)措施操作的;
16.使用轴流风机无防护网的;
17.使用金属切削机床、起重机和冲、剪、压机床等设备的联锁、急停装置失灵的;
18.使用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特种设备的;
19.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厂房外作业的;
20.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高处作业的;
21.无安全措施安排职工进行危险作业的或没有安全措施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作业的;
22.在易燃物品或重要设备上方进行气割、焊接作业时,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的;
23.使用油罐设备管道接地不良的;
24.使用报废压力气瓶的。
第5篇 井筒装备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能上岗。
二、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本技能,能独立工作。
三、检修工必须熟知所维修的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四、检修前确保联络信号、通讯器材完好有效,否则严禁作业。
五、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等,检修完毕需将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正常后才能正式提升。
六、检修工应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在检修记录表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
第6篇 装备制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使用无联锁装置或失效的起重设备的;
2.起重机械吊钩限位失灵的;
3.吊运压力气瓶、易爆物品的;
4.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未采取防风措施的;
5.吊索具超范围使用或使用报废吊索具的;
6.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
7.使用有裂纹砂轮或装夹不合规定的;
8.使用车床卡盘保险销子没有锁紧的;
9.使用龙门刨、牛头刨行程限位开关失灵的;
10.停送电作业未按流程操作和未执行监护制度的;
11.临时用电设备无接地(零)的;
12.高压设备检修没有执行停电、验电、制定安全措施的;
13.未经安全部门批准、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和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的;
14.使用焊机时接地线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的;
15.移动电气设备或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或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接地(零)措施操作的;
16.使用轴流风机无防护网的;
17.使用金属切削机床、起重机和冲、剪、压机床等设备的联锁、急停装置失灵的;
18.使用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特种设备的;
19.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厂房外作业的;
20.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高处作业的;
21.无安全措施安排职工进行危险作业的或没有安全措施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作业的;
22.在易燃物品或重要设备上方进行气割、焊接作业时,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的;
23.使用油罐设备管道接地不良的;
24.使用报废压力气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