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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大唐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的,该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和相关职能部室。
第四条 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为了做好危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厂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副厂长 总工程师
组员:安监部、设备部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办、厂工会、监审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第一责任人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危急事件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二、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各成员职责:
一、厂部公办室:接到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请示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给予援助。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危急事件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危急事件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习;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同时尽快向集团公司、市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简况和进展情况,向组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厂办保卫: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厂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人员烫伤、高空坠落、触电和中毒等人身伤害事件的现场救治预案,准备好救治药品;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七、设备部:参与危急事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从技术角度上提出防范措施,以便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二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检查与整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努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加强对防火的薄弱环节的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厂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主厂房、主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 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食堂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批审和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应不断修订,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护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条 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定期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至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还要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按职责分工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报告集团公司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给集团公司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二十五条 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和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等,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重大有功人员的奖励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结合《大唐南京大唐南京发电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水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2)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
当上述突发事件发生并直接危及国家财产及公司商品安全,影响企业正常管理运营,给员工生产生活带来危害,需要动员企业应急抢险力量进行有效处置,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出响应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1.4应急预案类型
本单位属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属于危险因素较少的企业,现将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1.5工作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施救、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紧密合理,应对及时科学。
2 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我司为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下属的三级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两条化学精炼生产线;一条物理精炼生产线,一条棕榈油分提生产线,属于危险因素相对较少的企业。
2.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由于油脂属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险源为油脂泄漏、生产辅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锅炉,公司周边无特殊危险源。
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主要来自:①锅炉; ②压力容器; ③油品储存罐;④压力管道;⑤随意动用明火、吸烟;⑥照明或动力线路安装不当或绝缘层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击引发的明火;⑧周边失火可能随风飘进的火源;⑨水灾也是企业需要防范的危险事故之一。
危险部位主要是精炼车间、危化品存储罐(柴油、液碱、磷酸)、仓储油罐及锅炉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指挥部和各战斗组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3.2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确定启动或不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一经启动,根据事故形势做出总体部署,迅速选择处置事故方案并向参战队伍下达指令,安排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所有参战队伍和救援力量,协同作战,保证及时控制事故危害;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作战方案,统一调配抢救装备、器材和人员;宣布解除应急预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专题报告及处理善后事宜。
3.2.2各战斗组职责
⑴义务消防队职责
①利用各类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
②利用各类设备、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③负责对各车间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④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⑵物资抢救组:
利用各类设备、工具,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⑶安全警戒组:
负责对货场、库区、生活区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⑷水电保障组:
负责应急工作展开的水电保障,必要时启动加压泵、备用发电机。
⑸人员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⑹后勤通讯监护组:
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和在家员工的通讯联络;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所需的物资供应;接待外来人员;监护财务室。
4 各类危险源应急预案
4.1溶剂危险爆炸应急预案
⑴开车前的准备
①开车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并且按开车规程操作,严禁盲目仓促开车。
②浸出设备加入溶剂后,应先开启回收系统,以防溶剂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产中的防火预案
a、生产过程中的防火规定:
a工段内严禁一切明火,不得带入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铁质器具之间或铁质器具与设备之间猛烈撞击。严禁使用各种非防爆型的电器设备,生产工人不得穿合成纤维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工段。
b工段内溶剂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0.4毫克/升,超过时,应及时通风排除。
c严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冲料,及时清理加热设备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尘,防止粉尘燃烧。
d经常检查各种仪表的灵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种动力设备不得超载运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密封、接地、接线情况,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严禁在泵体出口关闭时开泵运转,用免损坏叶轮,在泵体运转中不得开启阀门的密封压盖,防阀芯冲出,各种泵体不得空车运转或随意加快转速,溶剂混合油在管内的流速不得超过4米/秒
2、经常检查各种设备、阀门和管道,防止堵塞。开启阀门不要用力过猛,以防阀门受损导致溶剂外泄。对溶剂、混合油系统的所有设备、管件、阀门等不得随意打开或取样。
3、经常检查各种设备、孔盖和连接部件的密封情况,各种转动的轴承密封
4、原因,问题解决后,方可再生产。
5、工段内禁止使用平皮带传动,应采用充足润滑的链条或齿轮传动。
㈡、防止溶剂气体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机口的料封应有效,以防溶剂气体逸出。
2、回收溶剂后的毛油出口温度应控制在110-115℃,总挥发物应不超过0.3%。毛油残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应无溶剂味,引爆试验合格,水分12%以下,温度60℃以下,残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内产生乳化物和排溶剂管堵塞,防止循环溶剂液罐内溶剂全部装满或自由气体正压过大,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从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剂流失。定时检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剂,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分水罐内溶剂与水层之间,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剂含量0.18-0.26%,必须搜集后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却和自由气体回收操作,必须按工艺要求掌握温度,自由气体放空的尾气中溶剂含量不应超过0.1%。
6、储存在仓库的粕,如果水分过高,应摊凉或降低水分,以防霉变,引起自燃。连续回收用的石蜡属于低熔点可燃物质,储存时应避免火源,热源和日光爆晒,不得装在敞口器内。
4.2停车、停厂时的防火预案
1、短期停车时,存料箱中应保留料封,以防残溶气体流入预处理工段,停车时蒸烘机内的存料走空后,要继续空转15分钟,以防余料焦糊自燃,在蒸发和粕蒸脱系统停止运行后,溶剂冷凝和自由气体回收系统仍应继续工作15分钟,至溶剂全部回收为止。
2、停车在一个月以上时,应将浸出工段所有设备、管道内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将残存的溶剂蒸尽,并将工段内的溶剂全部送回溶剂库。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车处理:水源中断或不足;溶剂、混合油泄露或溶剂气体浓度过高;主要测量仪表失灵;各运转设备、容器内发生异常噪音、冲击等不正常现象;预处理工段来料中断;蒸汽中断或蒸汽压力不足;晚间照明中断;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产生高温或火花;设备内部局部发生火花、燃烧或溶剂气体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区发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产检修需要动火前,必须将残余物料彻底清除干净,对接触过溶剂和溶剂蒸汽的全部设备、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气驱进净溶剂或溶剂气体,蒸烘时间不宜太短(一般48小时以上)。水蒸气压力不得超过设备的允许压力,对设备的凹角部位要反复处理,必要时应全部开盖处理,将凹角部位、管道低洼处和泵体底孔放空,反复驱除溶剂。蒸烘后,应完全通风,然后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在动火检修前,要切断溶剂库和工段的连接管道。在检修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以保安全生产。
4.3紧急情况下的防火预案
1、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总蒸汽阀门,停止蒸发、蒸脱,以免料粕继续受热引起事故。并将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进新鲜溶剂。同时开启备用发电机组,供冷凝器循水泵运转,保证溶剂气体冷凝回收继续进行,避免溶剂气体外逸。
2、突然断水时,应首先关闭总蒸汽阀门和第一蒸发器的进油阀门,停止蒸发,并迅速关闭各冷凝器放水阀,使冷凝器内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转动设备。
3、溶剂或混合油轻微泄露时,迅速查找源头并堵住,对泄露的溶剂油进行回收,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
4、溶剂少量泄露后,迅速查找源头并堵住,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对现场警戒,组织人员回收溶剂油,同时作好安全防火准备。
5、遇到溶剂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时,工段人员应立即查找泄露点并堵住,对非防爆的电动机和电气开关,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关闭,同时通知保卫部门派保安对溶剂泄露的所有地区加强警戒,严禁一切火源、火种、机动车辆、闲杂人等进入警戒地区,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统一指挥,进行抢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车,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剂油,如果溶剂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断与工段外的下水道连接,用消防水或蒸汽冲淡下水道的溶剂。同时,分派一部分人准备灭火器材随时扑灭可能引起的火灾。
6、倘若溶剂燃烧,一方面迅速用专用灭火器灭火,另一方面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同时迅速关闭地下溶剂库的阀门,另外紧急停车,迅速查找泄露点并堵住,并迅速疏散闲杂人等。
4.4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为使粉尘爆炸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预案。
预案目的:采取防救相结合的原则。
一、防治措施:
1、确保各除尘设施运行的有效性,生产和安全部门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整改,保证粉尘浓度远低于爆炸临界点;
2、控制着火点:
(1)、各工段要定期检查电器元件及线路有无线头松动,接触不良或短路等事故,并及时纠正;
(2)、对粉尘产生重要部位(如仓库、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应定期检查粉尘泄露情况,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区域内动火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发生粉尘爆炸,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治方案;
1、立即拨打“120”抢救电话,通知医护人员到厂,如因爆炸产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
2、立即组织疏散并清点相关作业人员,关闭动力电源。
3、立即通知生产部和安全部门听取相关意见,采取紧急措施。
4、如发现人员短缺,应立即组织力量分头寻找,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寻找员工。
五、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锅炉爆炸是锅炉事故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事故,当锅炉受压部件爆炸时,炉内汽水从工作压力突然降到大气压力时,这时蒸汽和热水瞬时膨胀。例如:当工作压力为13kg/c㎡,突然降至大气压时,其容积的汽水、体积一下子膨胀11倍之多,而热水由于汽化,其体积膨胀高达1600倍!具有相当大的破坏能力,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
1、锅炉设计制造上的错误:锅炉强度钢板质量结构、安全设备的设计、加工质量等存在问题。
2、检修维护上的错误:当锅炉发生变形、裂纹、脆化及严重腐蚀时,没有及时进行修理,以致事故隐患扩大或者虽能及时检修,但使用的检修方法不正确,使事故扩大引起爆炸。
3、运行管理上的错误:
(1)锅炉运行中,对水质监视不严,炉水相对碱度过大,引起苛性脆化,锅壁严重结垢,造成过热烧坏;
(2)没有正确的操作规程,或有了规程而不严格执行,例如:在锅炉严重缺水时,采取错误的判断和操作,突然向锅炉进水,造成爆炸;
(3)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重要安全附件没有定期校验,甚至失去作用!自动装置及显示发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预防措施:
1、按国家质监局有关部门的规定,对锅炉运行6月至1年时,自行组织人员对锅炉内外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
2、按国家质监局规定,运行锅炉每年接受市质监局压力容器所的强制性年检和年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操作员工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组织应知应会的考核和消防演习,提高业务素质。
4、严格水质管理,达到国家有关工业锅炉的水质[gb1576-85]文件规定的标准。
5、安全网、压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地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自动装置、微机控制系统等定期进行效验和检测并记录在案。
6、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发现锅炉本体或附属设备有不正常情况需要进行判断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管锅炉发生何种事故时,不可惊惶失措,应及时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确判断,迅速处理;司炉工在处理事故时,应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请示后进行;
(2)对事故的处理要慎重、迅速、准确、果断。
(3)对发生事故的锅炉,在恢复使用前,都要进行详细的检查。
(4)事故处理后,要把锅炉损坏的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等详细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并记录锅炉安全技术登录薄。
7、锅炉爆炸事故的处理:
发生爆炸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运行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1)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2)安全部门与锅炉工段配合及时展开了解、检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责任人、事故后的处理等,并及时填写事故的报告交有关部门决定处理结果。
8、危险源监控
(1)实行警消员、安全干部、公司领导三级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对仓库、货场、办公生活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2)要求对各业务户进出仓库、油蓬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杜绝任何危险品的进入。
(3)在罐区、发油蓬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4)对应急抢险器材物资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5)合理配置报警装置,保持安全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
9预警行动
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季节变化特点、节假日影响及周边异常情况的出现,由应急指挥部发出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及预防措施。各有关部门制定应对工作方案。
5 应急响应程序
5.1响应分级
按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影响范围、自身控制能力,根据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对火灾划分的类型,公司出现一般火灾事故即做出应急响应。具体应急相应分为两级:ⅱ级响应条件为火灾初起,火势不大,着火部位暴露在外,对周边存放物资影响较小,着火环境有利于施救展开,应急预案实施依靠企业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级响应条件为火势较大,着火部位分散或由内往外燃烧,对周边存放物资影响较大,着火部位不利于消防设施展开,企业的抢险工作必须依靠社会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企业启动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干部报告,并拉响警报。值班干部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组织现场人员展开第一时间的抢救工作。
(2)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赶到事发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下令执行ⅰ级(ⅱ级)火灾预案或水灾预案,按预案分工组织企业抢险队伍全面展开自救工作。同时,向社会救援单位发出求救信息,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3)待上级领导和社会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及时介绍事故前期施救情况,按上级要求,将企业自救抢险队伍和施救工作纳入统一指挥,共同完成事故抢险任务。
5.3现场处置方案
5.3.1火灾事故特征
(1)油罐区、仓库、发油蓬一般火灾特征:①蔓燃面积大、用灭火剂量大、扑救时间长。②烟雾大、温度高、燃烧隐蔽、不易寻找着火源。③库房耐火等级低易坍塌,大跨度钢结构库房在火灾作用下易变形倒塌。
(2)电器设备引发火灾的特点:①设备用油及电极、电缆着火,火焰温度高,热辐射性强。②火场有毒烟雾及带电状态的电力设备容易造成人员伤亡。③设备用油刺漏后,四处流淌,着火后蔓延迅速。
5.3.2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要点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灾:①查明起火部位、风向、火势蔓延方向及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情况。②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可能影响的规模和程度。③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正确的扑救方法。④根据需要调配消防设施物资和调动应急救援力量。⑤根据火情态势,组织抢救疏散。⑥注意问题:对燃烧情况不明时,要防止盲目行动,以免造成人身伤亡;进入库房内灭火时,要注意燃烧棉垛的坍塌和建筑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护装具。⑦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2)电器原因引起的火灾: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灾处置要点外,还应做到:①迅速切断电源,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在技术人员配合下,采取保护措施。②对电器及电缆等火源扑救时,采用abc干粉灭火和黄沙覆盖,扑救变压器火灾,还应用水枪冷却,防止爆炸。③应注意防止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处置要点
(1)建立恶劣天气重点监控制度,及时收听当地防汛部门的防汛警报。
(2)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备足防汛物资。
(3)注意查看库房墙体有无损坏、库顶是否漏雨。
(4)密切关注雨量、库区内水位情况,一旦出现暴雨积水进库、漫罐,立即启动水灾预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击引发的伤亡事故。
5.4应急结束
事故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滋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现场最高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确认和批准,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
6 后期处置
由指挥部组织实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后果和影响,恢复正常工作。
(2)救治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偿。
(3)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写出事故及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4)统计事故受损情况,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组织安委会人员清理救援设施器材,及时补充更换。
(6)对事故发生及应急救援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7)宣布事故结果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对全体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8)负责发布信息和上交报告,整理事故及应急救援材料归档。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详细的上级有关部门、友邻联防单位、当地公安消防及负责人的通信联络簿,要求有关人员熟记。
(2)将指挥部成员姓名、手机号码和公司安全值班电话上报有关单位。
(3)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状况,通过微机与相关信息库建立联系,随时获取信息,帮助企业制定相关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7.2经费与物资保障
公司确保用于安全工作开展及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养护资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计划、及时”的原则。遇有特殊情况,先办理后报告。
公司仓储按国家安全消防规范建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并配备了必要的消防物资器材,固定资产及主要设施设备虽然已有十年,但总体使用运行状况良好,具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资保障基础。公司将根据自身财力的增长和应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设施设备,不断改善企业自救的物质保障条件。
7.3应急队伍保障
在应急响应中,公司依靠自身应急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结合组成应急队伍保障体系,立足通过自身应急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战结合,防范于未然,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消除,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7.3.1企业应急队伍成员组成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成,各部门经理为相应应急单元的总指挥,常务副总为为副总指挥,安委会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风险防范工作,其他部门作为协助。具体应急组别人员安排由单位总指挥任命。
7.3.2培训与演练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强化全员消防意识,做到岗前培训、长年复训、定期演练,做到培训演练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改进,不断提高应急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1)培训
①时间安排:各部门警消人员单兵训练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员训练每年不少于2次。
②培训目的
公司安委会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单位平面布局图、建筑物特点、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产工艺流程和物资在装卸、储存、运输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点防火部位;四知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情况及防火、防汛应急预案;五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六知灭火防汛器材装备情况。建立防火、防汛档案。
全体员工达到“三懂”“二会”“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岗位作业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三能是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2)演练
①演练时间安排:各单位消防演练警消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一次。
②演练目的:测试培训效果,检验消防设备状况,提高应急协调能力,总结经验,改进培训计划和预案制定中的不足。
8 奖励与责任
(1)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申请给予更高层次的表彰。
(2)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3)对事故责任人,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1)本预案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向全体员工传达。
(2)本预案由公司综合部及安委会负责解释、修订。
(3)本预案于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第3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09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的,该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和相关职能部室。
第四条 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为了做好危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厂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副厂长 总工程师
组 员:安监部、设备部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办、厂工会、监审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第一责任人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危急事件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二、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各成员职责:
一、厂部公办室:接到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请示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给予援助。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危急事件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危急事件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习;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同时尽快向集团公司、市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简况和进展情况,向组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厂办保卫: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厂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人员烫伤、高空坠落、触电和中毒等人身伤害事件的现场救治预案,准备好救治药品;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七、设备部:参与危急事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从技术角度上提出防范措施,以便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二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检查与整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努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加强对防火的薄弱环节的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厂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主厂房、主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 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食堂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批审和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应不断修订,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护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条 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定期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至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还要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按职责分工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报告集团公司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给集团公司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二十五条 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和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等,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重大有功人员的奖励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结合《大唐南京大唐南京发电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09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协作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6 号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国发[2005]11 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急事件
是指影响企业安全运营,并对企业安全运营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山体滑坡、大风、严寒、雪灾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发电企业对电网影响较大的事故等。
3.2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4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5 应急援救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6 集团公司
3.7 生产单位
3.8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委会成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成员。
3.9 应急办公室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管理;稳定应急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管理。各应急办公室主任为相应部门部长,成员由公司各部门部长助理以上和生产部门主管以上岗位人员组成。
4 职责
4.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1.1 贯彻落实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部门及集团公司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4.1.2 工作上接受上级应急办公室的领导。
4.1.3 指挥、协调公司较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1.4 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负责预案签署发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1.4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4.1.5 及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4.1.6 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4.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2.1 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4.2.2 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4.2.3 做好危急事件应急值班工作;
4.2.4 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4.2.5 组织开展危急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4.2.6 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
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4.3 公司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在公司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应分别承担各自的应急职责,通过协调、合作、完成危急事件应急工作:
4.3.1 安全生产部为日常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应急措施实施情况;
4.3.2 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及外委单位项目部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实施部门;
4.3.3 总经理工作部分别为交通事故和恐怖事件的应急措施实施部门;
4.3.4 物资管理部负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协调应急物资;
4.4 应急功能小组
公司根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的特点,成立不同职能的应急工作组,组建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4.4.1 抢险救援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4.2 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段时间的生产稳定;
4.4.3 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应急委、电网调度部门等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及
有关新闻单位联系,协调、调度各类应急资源;
4.4.4 安全保卫组:负责建立危急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
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4.4.5 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
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对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4.5 安全生产部
4.5.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5.2 负责对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5.1.1 危急事件应对工作必须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5.1.2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生产及生活的恢复、信息发布等工作。
5.1.3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5.1.4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5.2 危急事件管理原则
5.2.1 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5.2.2 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编制应急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应急预案应通过评审、批准后发布使用,并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或报当地政府部门审批(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5.2.3 应急预案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编制导则,使用统一格式,包括对章节、条目不得删减或改变顺序等。
5.2.4 每年对本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修订及更新,并履行原审批程序后发布。
5.2.5 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应包含危急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要经过专项培训及相应考核。
5.2.6 公司按照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及安排演练,演练内容涵盖各个类别(如全面演练是否包含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等),演练方式要齐全。
5.2.7 公司按需要配备齐全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对应急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对各类应急车辆保证数量充足并处于可用状态。
5.2.8 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建立“预案库”,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预案库”的内容。
5.2.9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管理人员对应急工作认识、应急教育及培训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5.2.10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理情况,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危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情况。
5.2.11 对表现优秀的应急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对造成损失或延误行为给予考核。
5.3应急预案
5.3.1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
5.3.2 综合预案针对的是公司的整体,是对各类危急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5.3.2.1 企业概况、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5.3.2.2 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5.3.2.3 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5.3.2.4 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3.2.5 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5.3.2.1 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5.3.2.6 应急培训与演练;
5.3.2.7 预案管理。
5.3.3 专项预案针对的是较为典型的危急事件,例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危急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5.3.3.1 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5.3.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5.3.3.3 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5.3.3.4 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3.3.5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5.3.4 现场方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在详细分析现场危急事件风险的基础上,对应急
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
强。主要内容包括:
5.3.4.1 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5.3.4.2 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5.3.4.3 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5.3.4.4 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5.3.5 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应急预案由封面、预案批准(发布)的指令性文件、目录和预案正文四个部分组成。应急预案的章节、条目不得删减或改变顺序,不需要填写的条目可以空置。
5.3.6 公司应急委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与危急事件应急有关的各部门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必须通过评审、批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5.3.7 公司每年对已发布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更新或重新修编应急预案。 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满足危急事件应急的需要;当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开展危急事件演练后,相关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每次进行重大危险作业时,提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5.4 应急准备
5.4.1 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必须包含危急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技能;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现场应急。
5.4.2 危急事件的应急演练是检验和提高应急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公司每年必须制定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演练。每年的应急演练安排必须将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纳入其中。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
5.4.3 应急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
5.4.4 公司必须按需要配备齐全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对应急设备要及时维护,对报废应急设备或装备应及时更新。
5.5 应急响应
5.5.1 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
和应急结束等过程
5.5.1.1 接警:应急办公室接到危急事件报警时,做好危急事件情况和联系方式的记录。
5.5.1.2 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办公室接到危急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危急事件的信息,
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达到ⅰ、ⅱ级响应标准应立即报告应急总指
挥、副总指挥。
5.5.1.3 应急启动:ⅲ级响应由部门自行处置;ⅱ级响应由公司应急委成立指挥部,启动
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ⅰ级响应在公司自行组织处置的同时应报告集团公司相
应的应急指挥部门。
5.5.1.4 救援行动:应急人员进入危急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
援工作。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5.5.1.5 应急恢复:抢险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
离、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5.5.1.6 应急结束:应急指挥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与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由应急办公室编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5.2 控制室值长电话为公司接警电话。
5.5.3 公司各部门及外委单位在夜间及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
5.5.4 公司各部门发生达到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办公室报警;各部门发生达到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向部门报警;公司每个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立即报警。
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
5.5.4.1 危急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5.5.4.2 危急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5.5.4.3 危急事件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5.5.4.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5.4.5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
5.5.5 公司各部门对危急事件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5.6 发生达到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危急事件,应立即(1小时内)汇报集团应急
办公室。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电网的
事故立即报告当值电力公司调度通讯中心值班调度人员。
5.5.7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公司必须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行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服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5.5.8 发生洪水、地震、大风、严寒、雪灾等自然灾害时,公司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5.5.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公司在报告集团的同时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5.5.10 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公司要按照属地关系,积极配合和依托地方政府,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5.5.11 公司要积极筹措危急事件后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所需资金。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5.5.12 发生各类危急事件后,现场人员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危急事件的发展,快速抢救受伤人员。
5.5.13 在危急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中,必须保证所有应急人员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和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
5.5.14 在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将现场应急抢险情况及时传递到应急指挥部门,应急信息的传递与接收必须有专人负责。
5.5.15 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注意保护危急事件现场,为危急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5.5.16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组织相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7篇 冶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规定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规定
一、四回顾、事件回顾时间:
对本单位已发生的事故、事件或者与本单位相同类型的事故、事件,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特点易发生事故的时间进行回顾。
1、春、秋两季,因天气变化,地表与地下温差较小,矿井通风不好易造成人员co中毒事故,所以此时主要回顾中毒事故。
2、夏季:地表渗水加大,主要回顾顶板冒顶、片帮事故,井下水灾及尾矿库溃坝等事故。
3、冬季,由于气候干燥易发生火灾,主要回顾火灾,防灭火事故,及冬季冰雪路滑易发生的交通事故、事件。
二、事故、事件回顾方式
1、总公司以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各分公司经理及管理人员进行回顾。
2、分公司以每月召开的例会组织各生产车间主任,及安全、生产等部门进行回顾或者在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中,以身边事故案例、讲解,或请受伤害者讲亲身经历。
3、各车间在每旬安全例会上进行回顾。
4、各队、班组根据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由班组长带头组织讲解或职工讲述。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参加,在组织班前班后会工余时间上进行回顾。
5、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事故讲解、对话、漫画、展栏等形式。
6、办公司《矿山安全报》专栏,报道相关案例分析。
三、事故、事件回顾主要内容
1、co中毒事故、事件;
2、顶板冒顶、片帮伤人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事件;
4、水灾、火灾事故、事件;
5、尾矿库溃坝事故;
6、提升、运输事故、事件;
7、其它。
四、事故、事件回顾要求:
1、回顾时由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牵头,逐级、按区域范围召集相关人员回顾,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员工或其它部门人员参与回顾。
2、回顾时,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利用讲座进行讨论、学习,要讨论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3、各单位在回顾时,认真做好回顾记录。
第8篇 夯实安全生产基石确保班组控制未遂事件
班组安全控制未遂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目标,也是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基础
班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石,班组的安全目标是控制未遂,只有班组控制好,才能确保公司这座大厦安全稳固。
事故致因理论
要预防和控制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劳动者可以接受的范围,就必须掌握事故发生规律,根据规律主动地采取预防措施,才可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这种研究事故发生规律的理论就是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的研究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1936年,美国的海因利希提出了多米诺骨牌理论(图2),并给出了如下规律: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无伤事故=1:29:300(图1)。
从(图1)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无伤事故”累积到一定数量才会发生“轻伤事故”,“轻伤事故”累积到一定数量才会发生“死亡(重伤)”。要想不发生“死亡(重伤)”,不发生“轻伤事故”,就必须控制“无伤事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未遂。这正是要求班组控制未遂的理论依据,也是我们研究课题的现实意义所在。
未遂及其发生的原因
未遂是指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事件,即海因利希事故致因理论中的“无伤事故”。
在海因利希多米诺骨牌理论的基础上,我国的安全专家做了进一步的发展,认为形成事故有以下几种因素,依次为社会环境和管理的欠缺(a1);人为过失(a2);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a3);意外事件(a4)。也就是说,社会环境和管理的欠缺(a1)是事故发生的基础因素,由此引发人的过失(a2),如设计、制造、教育、规章制度等出现问题,于是才形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a3),两者综合作用构成意外事件(a4),从而最终导致人员伤亡(a5)。依据这一理论,导致未遂(发生了意外事件(a4),但未导致人员伤亡(a5))发生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a3)。
控制未遂的措施
从概率的角度分析,未遂是在前3个事件都发生的情况下才发生的事件,即:p(未遂)=p(a1)p(a2)p(a3)p(a4)。如果消除了事件a3,使a3的发生概率为零,则p(未遂)=0。也此可见,控制未遂的有效措施是设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a3)。当然,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a3)不是孤立的,它是以前两个因素为基础的。如果没有社会环境和管理欠缺(a1)为背景,没有人为过失(a2)为前提,就没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a3)的产生。因此,我们还要加强管理。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职业适应性选择。要选择合格的员工以适应职业的要求。由于工作的类型不同,对员工的要求也不同,尤其是对职业禁忌症应加倍注意。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是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向上的集体精神,这样才能使员工心情舒畅地工作,积极主动地相互配合。其次,公司还要关心职工的生活,解决实际困难,并做好职工家属工作,形成重视安全的社会风气,以社会环境来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此外,良好的工作环境还包括安全、舒适、卫生的厂房、车间、设备区。
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编制好“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实现工作人员行为可控,工作质量在控的目标。
深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加强小型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针对近年来人身安全工作中所暴露的问题,各单位在重视较大范围的停电修试工作现场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落实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小型、单一工作现场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落实。
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加大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的投入,分轻重缓急,合理利用生产大修改造资金和设备折旧提取资金,逐年有重点地对老、旧、技术水平低、可靠性差的设备进行改造,确保设备本质安全。
加强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订货、施工、验收关,要确保国家、行业、公司所制定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安全规程、反事故措施在设计、订货、施工环节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新投运的设备安全、可靠。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生产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百分之百”要求,强化领导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员工。
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生产人员综合素质为目的,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要注重生产人员的岗前、转岗培训,从思想观念、人员素质、专业技能培训入手,使他们具备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需的技能,能够按流程和标准工作。
做好建章建制、整章整制工作,及时清理、修订、调整现有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有章可循。提升规章制度的地位和力度,要依靠规章制度来统领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管理质的飞跃
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经过4个阶段,即自然本质阶段、严格监督阶段、独立自主管理阶段、互助团队管理阶段。
自然本质阶段的特点是,企业的工作重点是为了生存,没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员工的安全靠自身本能,听天由命;严格监督阶段的特点是,企业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和管理层天天督促安全,而员工依赖于监督才能保证安全,在此阶段伤害率已大幅度下降;独立自主管理阶段的特点是,员工意识到安全是自己的事情,有意识地保护自己,在此基础上经过培训,提高安全技能保护自己,但还做不到互相提醒,互保安全;互助团队管理阶段的特点是,员工能够互相提醒,共保安全。
目前,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应处于布莱德利模型的第二阶段,或者说正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度。在此时期,员工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但还离不开监督。因此,在此时期让未遂反映到管理层,充分暴露出来,还是比较困难的。这就要求公司的安全管理尽快完成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进入第三阶段,甚至是第四阶段。而要实现这一安全管理质的飞跃的有效途径就是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是指在生产及经营活动中,保护人的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它是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安全价值观是安全文化的内在部份,是安全文化的思维模式和思维程序,是对外在部分的理解或解释。安全行为准则是安全文化的外在部分,是各种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和各类标准、规定、规章制度等。
企业安全文化的特点
企业安全文化既是管理方法,也是指导原则和动力。它既受社会大文化传统的影响,又受企业制度与企业文化前景的制约。这种在文化传统、企业制度、企业文化作用下形成的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准则构成了安全文化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文化管理不强制要求职工必须怎样想、怎样干,而是让他们理解和认识到自己应该怎样想、怎样干。企业安全文化体现了安全管理由行政管理、制度管理向以人为中心管理的转变。
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作用
企业安全文化的任务是为企业建立一套明确的价值观、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
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组织及协调企业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生产进入有序运转的良性状态;企业安全文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思路
培养职工对安全目标的追求;建立、健全、落实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视安全生产奖惩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筑起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奠定安全生产的坚实基础;培育安全献身精神既是安全文化的构成要素又是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献身精神是安全文化的思想核心,是由共同的目标追求、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而凝聚起来的群体意识,表现为全身心地投入安全事业,默默工作,乐于奉献。
控制未遂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目标,也是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基础,只要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积极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就一定能实现三级安全目标,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第9篇 某汽车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和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和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售后部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办、行政部、售后部、以及售后各分部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办、行政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一)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售后服务和行政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行政经理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车间办公室、机电车间、钣喷车间、质检部、营业部、拓展部、客服部等,由车间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车间办公室和售后服务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行政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工作。
(二)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行政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售后服务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维修车间(含机电/钣喷/美容精品):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一)售后服务部应当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行政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车间办公室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更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五)行政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六)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备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行政部报告。
(2)主管部门或行政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救援程序
发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三)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行政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四)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一)行政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和董事会报告。
(二)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力量保障
行政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组建由行政部保安、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组成的三支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和力量:
1、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3、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行政部和各级部门主管组成,担负接收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第10篇 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___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的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的处理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__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责任制
第九条__公司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__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__公司党委副书记
__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__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
组员:安监部部部长
生产技术部部长
工程管理部部长
总经理工作部部长
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计划与投融资部部长
规划发展部部长
监察审计部部长
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部长
各风厂厂长
各项目部经理
第十条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企业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和__公司要求,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三章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一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事故演习,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__公司要根据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__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十七条要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建立“预案库”管理,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的内容,提前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应急行动计划和步骤,有计划的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
第十八条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公司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时,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章危机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管理公司审批或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要每年修订一次,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健全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畅通的通信保障。
(三)保障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的准备。
(四)提前做好对危急事件造成损失进行评估的准备。
(五)制定应急行动方案,落实到负责人。
(六)制定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一条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在危急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危急事件发生后,__公司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报告至__公司和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企业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公司必须按照《__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服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发生以上事件,__公司领导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构成特大事故或性质恶劣的,集团公司和__公司领导要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自然灾害发生后,应积极组织物资和调配人员,支援抢险救援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二十六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重大的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公司应立即派人到达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危急事件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__公司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公司的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九条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按照《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