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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防冲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保证在防冲击地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协调好各防冲班组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
第三条 根据煤矿制度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钻探施工。
第四条 组织好班前会,在会上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 调配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第七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工区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八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并对防冲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九条 按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及时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条 负责制定区队防冲钻探施工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十三条 组织落实防冲钻探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十四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2篇 队组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较高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确保安全放炮。
二、放炮前要将工作面全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班组长清点人数,设好警戒后,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三、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接到班组长放炮命令要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钟后,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通电放炮。巷道贯通时,必须执行贯通措施。
四、放炮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五、放炮后要立即取下钥匙,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同时随同班组长、安检员到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六、通电后炮不响时,必须先取下钥匙,摘掉母线扭结成短路,等15分钟后方可沿放炮母线进行检查,找出故障及时处理。
第3篇 通风瓦斯标准化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通风处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4、督察、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管理情况,对“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5、审查有关通风、瓦斯的设计、方案。
6、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矿的“一通三防”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定级。
第4篇 工贸企业行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
2、监督检查公司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搜集 整理有关劳保工作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做出有关决 议。
3、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法规。
4、督促公司按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 息时间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
5、参加工伤事故、职业病调查与鉴定。
6、搞好定期职业性健康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对新入厂工人要做职业 性体检并建档。
7、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抢救和治疗。
8、建立并管理工伤医疗病案。
第5篇 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领导消防人员,组织制订消防规则,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度。
(2)布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3)负责全厂防火器材的配备修理与管理,杜绝其丢失乱动现象。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凡属政治破坏事故,负责进行追查处理。
(5)加强门卫制度,负责厂内的安全和巡逻执勤,搞好防毒、防爆、防火、防盗工作。
(6)经常对要害部门的管理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深入车间进行安全检查。
(7)参加有关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6篇 采煤监区分监区干警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监区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2条 在监区长和分监区长的领导下,对所分管和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3条 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落实,班后有总结。
第4条 认真执行“三汇报” 制度并负责当班罪犯出、收工人员的准确统计,做好当班罪犯入井、上井清点记录工作。
第5条 跟班靠岗,靠前指挥,经常巡查施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安排处理。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6条 深入井下生产现场,组织分监区罪犯严格按“三大规程”操作,狠反“三违”。当月完成监狱(监区)规定的下井个数。
第7条 当班发生各类事故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汇报监区和调度室。
第8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未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采煤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对所分管和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事故的,采煤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1条 未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未对安全工作进行班前布置、班中有落实的,采煤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未认真执行“三汇报” 制度并做好当班罪犯出、收工人员的准确统计的,采煤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未认真巡查施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及时安排处理不安全隐患并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的,采煤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学员或者强令学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学员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5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行政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第16条 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采煤面发生险情时,不适宜进行操作时,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本班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的,采煤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监区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防爆电气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防爆检查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持有防爆检查员证并持证上岗。
二、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小型电气、三大保护、局扇、风电闭锁、电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值班领导、部长直至机电副总经理汇报,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工作。
三、对井下防爆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对修复、新入井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验收并签发防爆合格证,不符合防爆标准的一律不准随意签发入坑证。
四、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程标准,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时要填写三定表与队组及时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标准)并填写事故隐患通知单。
五、严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做好自主保安,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检查过程中必须有受检队组机电人员陪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单独行动,以确保安全。
第8篇 安全经理、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安全资料编制、收集和上报工作。
第9篇 综合文书管理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任领导下完成本员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3、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1.1.2.5 综合事务部业务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认真组织宣传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法规、决定、条例,扎实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生产等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2、自觉遵守厂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3、自觉参加和接受厂内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5、积极参加厂内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
6、积极向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10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铲车司机
一、铲车司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二、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安全措施进行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若由于本人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人身事故和运输事故,铲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三、不断强化安全技术及标准的自身学习,提高自保、互保意识和能力,努力做到“三不伤害”。
若由于本人违章造成人身事故和机电设备事故,铲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四、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载人,严禁任何人员乘坐铲车,杜绝“三违”,遏制事故发生。
若本人自己违章或发现别人违章未制止,造成人身事故和机电运输事故,铲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五、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作业环境不安全,有权升井或撤离工作岗位。
六、发生事故时,有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抢险和救灾活动。
第1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试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并熟练掌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并能独立工作。
4、上岗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5、维修工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6、两个或两个工种以上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7、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有人作业”警示牌。
8、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固可靠的位置上。
9、禁止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和井筒作业。
10、高空和井筒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11、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12、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破碎机司机
破碎机司机是当班转载机安全生产正常运转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班次煤的转载运输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破碎机司机必须熟悉煤矿三大规程的相关规定,破碎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
掌握破碎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保证破碎机的正常运转。并依法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一、熟悉本岗位工作标准及操作顺序,并严格对照执行;和采煤工作面其余工种团结协作,完成好生产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现场交接班;坚守岗位,不脱岗、串岗、睡岗,班中不干私活;
三、严格按规程、措施及操作标准和程序施工,杜绝违章,确保安全;
四、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积极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按时参加矿及区队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确保业务、操作技能的的不断提高。
六、破碎机范围内,要保持卫生清洁,无脏杂物、淤泥机水等,清理的脏杂物要及时运走并保持班班防尘。
七、接班后认真检查,确保转载机、破碎机各科位螺栓紧固,电动机、减速箱运转正常,信号按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组长或工区值班汇报,并及时处理。
八、熟悉避灾路线和措施,能妥善避灾。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劳资人员
1)认真贯彻'劳动法'及公司用工管理制度,协助项目经理把好'用工关'。
2)编制现场用工花名册,确保'四证'齐全,随时检查用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纠正。
3)协助项目经理及工长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强调劳动安全保护及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4)协助工长检查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协助纠正。
5)协助项目经理解决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劳保设施并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协助办理现场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第14篇 工贸企业试验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防 患于未然。制定消防、安全用水用电措施,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安全器材 落实。
2、定期进行安全用电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每个员工必须掌握基本 安全用电、消防知识和技能。
3、按要求落实消防器材到位,不得转借、挪用,使用完毕及时补充,并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是否有效,作到有备无患。
4、操作各种用电仪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生异常情况, 应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并解决后方可通电使用。
5、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及水、电线路,发现故障及时处理,进行电器 设备的维修、保养时,必许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6、在雷雨季节,应将不用设备的开关关掉,拔下电源插头,并将电脑电 源信号线、网线插头拔掉。
7、发生安全事故或遇到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组织现场人员 进行抢救,并及时报警和报告领导,险情排除后,保护好现场,参与安全调查处理。
第15篇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3、定时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项目工程项目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依法维护员工的劳动保护权利。
4、加强本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并组织发动全员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5、监督行政按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协助行政及时做好员工冬、夏季的防寒保暖和防暑降温工作。
6、当生产中出现行政强令员工违章作业,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支持员工拒绝操作,并提出教育和处理意见。
7、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改善和督促行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维护国家法规的尊严和员工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