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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同时,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督导安全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审等工作。经常到工作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10、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夯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氛围。
11、组织研究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工作,监督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划企业安技措项目的“三同时”。
12、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管理执行。
1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提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议
14、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15、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查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2篇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知道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检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和执行情况。
6、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好新工人、特殊工程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做到每个员工要懂得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手册上讲的内容。
7、进行工伤及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严格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处罚。
第3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4)、《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采区设计和投产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9)、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0)、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活动竞赛,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第4篇 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同时,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督导安全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审等工作。经常到工作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10、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夯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氛围。
11、组织研究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工作,监督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划企业安技措项目的“三同时”。
12、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管理执行。
1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提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议
14、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15、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查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5篇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场所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建立层级分明、管理科学的责任制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罗湖家园网(luo
第三条 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由副总经理、车技部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员工组成。
领导小组是乐山市速达运输的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具体职责:
(一)贯彻市交通局、运管处、运管所等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批示。
(二)研究部署协调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三)研究决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四)召开公司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重要会议,并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设在车技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实际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落实本企业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得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得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得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得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支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得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第7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职责、程序和权限。
b)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责
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制订实现目标的具体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制订各级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制订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组织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落实;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企业制度,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组织设备事故、设备障碍、设备异常和设备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生产实际需要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设置安监机构或配备安监人员:
1)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明确负责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
2)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明确负责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监人员;
3)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应设置独立的负责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监人员。
b)安全监察部门和安监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的执行;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企业负责人;
5)配合有关部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6)参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参与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9)组织本企业权限范围内的人身事故的调查;
10)监督和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本企业权限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11)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履行其日常管理职能。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c)安全监察部门或专职安监人员应当配备必需的安全监督管理装备,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
d)企业应建立各级安全网络,主要生产部门(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及各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网络应定期开展活动。
第8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北京宜能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第9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技术部兼)职责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技术部兼)职责
1、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管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矫正执行中的偏差与失误。
2、负责反馈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面反映安全目标执行中的成绩与突出问题,及时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
3、协助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提出工作计划,组织推动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4、汇总和审查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5、组织和协助有关单位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其执行。
6、参加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督促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
7、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训练和考核。
8、行使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组织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开展现场巡查,建立隐患管理制度,督促和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顺利实施。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9、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撤出工作人员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机构处理。
10、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报告、登记、统计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现。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12、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3、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14、会同工会组织选拔和训练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支持和指导群众性监督检查活动。
15、总结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先进经验,做好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10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第11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
1、认真执行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指示,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有检查考核。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积极主动,务实创新。圆满完成领导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敢抓敢管,不徇私情。
5、每日深入生产现场,认真巡查,查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措施、生产环境、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6、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8、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
第12篇 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处本单位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问题。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八、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九、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13篇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矿《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检查权,对全矿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纠正“三违”行为。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岗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资质培训,监督、检查和掌握本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按规定审查作业规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规定负责或参与采区设计和投产的审查与验收以及对新工艺、新设备安全设施的审查。
(6)、定期分析本矿的安全形势,掌握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
(7)、负责安全档案管理、安全工作记录、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的职权范围,对事故进行追查,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9)、遇有危险情况,有权决定中止作业、停止使用或者紧急撤离。
第14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职责
4.7.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驾驶,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4.7.2负责行车安全,对车辆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7.3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并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7.4如发生交通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1负责宣传、部署、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规划,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车间的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公司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参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驾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登记和换证工作。
6加强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负责组织公司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运行。
8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对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10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危及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或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处理和处罚。
11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各分厂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2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办法。
13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1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15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1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17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9.18负责监督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工作。
20负责承办公司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5篇 机井维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单位范围内贯彻执行安全等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3.负责审核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水井维修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措施进行推广和运用。
4.负责监督、检查单位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
6.负责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
7.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管理等工作。
8.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9、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负责。
10、对提供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灵敏可靠,安装后要及时进行验收。
11.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12.按照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材料的堆放和物品贮存,对材料的运输,装卸要加强管理,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