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守岗位,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精力集中,认真操作,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按应知、应会的范围进行检查和处理,并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
3、熟记交接班的内容,巡回检查的部位,掌握给煤机的操作规程。
4、努力学习业务,熟悉给煤机的基本原理和供电方式,掌握给煤机一般性故障的处理。
5、在给煤机运行期间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按照给煤机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7、经常清理设备及卫生区域内的卫生,保持场所的整洁。
第2篇 综采队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安全工作,对回采工作面采煤机运行安全负责,持证上岗。
二、开机前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和煤机各部位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试机和工作。
三、集中精力进行操作,正副司机要密切配合,保持工作面采高合理,同时要与支架工(或支柱工)密切配合,保证工作面工程质量合格,防止事故发生。
四、注意煤机和工作面溜子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和处理,并及时汇报。
五、停机检修或离开采煤机时必须将滚筒离合器手把打至零位,电气隔离开关恢复断电位置。
六、开动采煤机时,必须喷雾降尘,无水或喷雾装置故障时,必须停机。
七、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清煤机运转情况问题。
八、升井后,做好汇报记录工作。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采队采煤机司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及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坚持机组不完好不开机。
(四)开机前必须检查机组各部件是否完好、齐全、可靠。
(五)作业时,必须两个人同时随机配合工作,并在开机前示警。
(六)设备运行时,注意前方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七)机组司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机组不得无水作业。
(八)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将离合器摘掉,检修机组或更换截齿时必须断电源,并将离合器摘掉,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4篇 h煤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机电副队长对本队机电、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直接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协助主管队长搞好各项工作,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班组劳动分力分配、协调、考勤的监督管理工作。
3.制订年度机电检修计划,参与大型固定设备检修编写措施。
4.组织班组材料计划、配件计划的编报、审核工作,负责班组材料及配件的核实,保证管辖范围的材料、配件的计划管理工作。
5.经常深入班组了解班组生产工作情况,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6.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举行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职工反“三违”意识,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及自我保安意识。
7.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做好管辖范围内有关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8.负责搞好本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监督任务及突发事故抢修处理工作。
9.按时参加机电例会和矿组织的机电大检查,经常组织召开本队机电技术分析讨论会,不断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五小创新工作的应用。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机组司机
1、司机必须经过训练培养,考试合格后才能担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爱护机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对采煤机安全运转负全部责任。
3、坚持八小时工作制,采煤机运行时应随机观察机器运行情况和顶板支架情况。并注意是否有人员、杂物、大块炭被拉入机组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
4、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空载起动,以合适的速度牵引,严禁割矸,滚筒螺旋截齿空位不大于规定标准。
5、认真搞好采煤机的维修保养工作,零部件和螺丝应齐全,不漏油,电器防爆性能应良好,电缆良好。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熟悉采煤机性能,提高技术和操作水平。
7、检修设备时应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检修机械设备时,应预先切断电源,开关挂牌、加锁,然后开始工作。
8、按规定时间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换向器、开关接点的接触情况,保证安全供电。
9、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卫生,使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10、操作中发现采煤机控制和停槽控制失灵,立即停机处理。
11、采煤机每割一刀后,应重新检查摇臂螺栓、截盘螺丝有无松动,截齿有无失落、失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采煤机割煤时,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各司机应在前进方向上检查顶板及支架支护情况,发现危险及时停机处理。采煤机停运放置必须处于安全地点。
13、熟悉采煤机技术特征、性能和构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制度,用好、管好、保养好采煤机。
1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搞好机器设备卫生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综采队煤机维护工
一、是本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做好维修安全工作。持正上岗。
二、掌握煤机性能,严格按日、旬、月检修制度维护和保养煤机,确保检修质量,使煤机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煤机事故要认真分析故障原因,做到迅速排除故障。
四、检修煤机时要认真检查煤机周围的情况,及时处理事故隐患,保证检修安全。
五、设备检修完毕应进行试运转,确认完好后交司机检查验收,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六、升井后及时填写检修记录。
第7篇 筛选队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坚持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掌握煤仓仓位情况,保持设备完好,经常与
(四)清除给煤机、皮带机尾部浮矸、浮煤,保持给煤机清洁。
(五)发现零部件缺欠,电动机运转异常等,应立即停机,协助保运人员处理。
(六)皮带运转前应检查清扫器、托辊及转动部位以及尾滚筒周围无煤泥托、卡,确认无误后方可联系皮带司机开机。
(七)接班后,发现卫生工作没有按规定的要求清扫或清扫不彻底,应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
(八)皮带运行时,给煤机司机注意力要集中不准看书、睡觉,严禁班中喝酒及酒后上岗。
(九)每班检查给煤机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本班班组长及保运工维修。
(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一)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的安全大会,认真完成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工作。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筛选队给煤机司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坚持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掌握煤仓仓位情况,保持设备完好,经常与
(四)清除给煤机、皮带机尾部浮矸、浮煤,保持给煤机清洁。
(五)发现零部件缺欠,电动机运转异常等,应立即停机,协助保运人员处理。
(六)皮带运转前应检查清扫器、托辊及转动部位以及尾滚筒周围无煤泥托、卡,确认无误后方可联系皮带司机开机。
(七)接班后,发现卫生工作没有按规定的要求清扫或清扫不彻底,应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
(八)皮带运行时,给煤机司机注意力要集中不准看书、睡觉,严禁班中喝酒及酒后上岗。
(九)每班检查给煤机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本班班组长及保运工维修。
(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一)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的安全大会,认真完成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工作。
第9篇 洗煤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维修工是其所辖设备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维修班长的领导下,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机电维修工必须掌握洗煤厂机械设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机电维修工必须保证所辖设备的安全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进行学习,根据制定的所辖安全实际防范措施进行实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章作业。
第3条 经常对所辖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处理设备出现的各类问题。
第4条 参加本班组班前、班后会,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
第5条 及时对所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6条 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按规定接受领导的考核。
第7条 机电维修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8条 机电维修工接受本班班长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技术员的指导,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第9条 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10条 对班长安排的各项作业任务,负有全面贯彻执行的义务。
第11条 对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和消灭各种事故、障碍、异常、缺陷,负有直接责任。
第12条 对人身安全、预防和消灭各种人员伤亡事故,搞好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3条 对设备的机电维修工艺、进度和质量、原始记录的准确、齐全、文明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4条 熟知和掌握本范围所属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一般技术特征及机械联系。
第15条 严格检查各种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安全是否可靠。
第16条 使用钻床时,不得戴手套,不准开着车用手紧钻头卡,不准用手拿着钻,钻下的铁肖不准用嘴吹。
第17条 使用200伏以上的手电钻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18条 用錾子进行工作时要戴眼镜,对面不得有人。
第19条 零件存放要整齐,对锋利加工的工具,用完后放于安全地方,不要将锋口暴露在人易碰着的地方。
第20条 修好的机器,开车前必须检查各处转动部分有无故障,再开车试验。
第21条 检修设备、各部件组装、整机、装配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机内不得有异物,以防试车时发生事故。
第22条 使用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大锤正面不准站人,保证大锤不掉头。
第23条 使用的电焊机,要放置易散热的地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度,一次与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完整、易于辩认,其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其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第24条 所用电焊把子,必须完整无破损,有可靠的绝缘,必要时要另加防护档板。
第25条 在工作前,首先检查电焊机接地是否良好、牢固,所用工具是否完整无缺。流动电焊机,使用前要由维修电工接线送电。
第26条 在焊接工作场地内,不得存放有火油、气油、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准焊接工作,电焊把子要放在安全地点,完工后和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消灭火种。
第27条 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时,禁止将气瓶放在靠近火源、热源的地方,应与暖气片相距一米以上,夏季露天作业时,应将气瓶存放在阴凉处,搬运氧气瓶时,要注意轻放,注意防止瓶头瓶口碰坏。
第28条 氧气瓶不能与乙炔气瓶放在一起,两瓶间最小距离10米,两瓶距明火要20米以上,两气瓶与焊接地点相距不小于10米,同时要注意避开电闸。
第29条 进行电气焊工作时,电气焊工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前要对所使用工具详细检查后方可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第30条 进行电气焊工作时,施工现场要配备两支合格的灭火器,消防沙箱(沙量不少于0.2m3),现场有可靠的水源,烧焊前、后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冲尘,烧焊完毕,留专人观察一小时以上,确保现场无起火危险,方可撤离。
第31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质量便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安全带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
第32条 单项较大检修项目,要按项目规定措施施工,日常维修项目按洗煤厂通用措施进行施工。
第33条 机电维修工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接受领导的检查。
第34条 及时参加所辖设备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本人的按章作业意识。
第35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36条 负责进行所辖设备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第37条 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38条 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
二、责任追究
第3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维修工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40条 所辖设备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维修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41条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机电维修工不参加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所辖设备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42条 机电维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予机电维修工相应的处罚。
第43条 对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否则,据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44条 及时参加安全学习、班组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机电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45条 所辖设备在矿、厂组织的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电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46条 操作失误导致本人或其他职工受伤害或者损失的,给予机电维修工相应的处罚。
第47条 参加所辖设备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所辖设备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经常不按章作业的,给予机电维修工相应的处罚。
第48条 未有效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的,机电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4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维修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给予机电维修工相应的处罚。
第10篇 采煤机组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司机必须经过训练培养,考试合格后才能担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爱护机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对采煤机安全运转负全部责任。
3、坚持八小时工作制,采煤机运行时应随机观察机器运行情况和顶板支架情况。并注意是否有人员、杂物、大块炭被拉入机组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
4、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空载起动,以合适的速度牵引,严禁割矸,滚筒螺旋截齿空位不大于规定标准。
5、认真搞好采煤机的维修保养工作,零部件和螺丝应齐全,不漏油,电器防爆性能应良好,电缆良好。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熟悉采煤机性能,提高技术和操作水平。
7、检修设备时应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检修机械设备时,应预先切断电源,开关挂牌、加锁,然后开始工作。
8、按规定时间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换向器、开关接点的接触情况,保证安全供电。
9、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卫生,使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10、操作中发现采煤机控制和停槽控制失灵,立即停机处理。
11、采煤机每割一刀后,应重新检查摇臂螺栓、截盘螺丝有无松动,截齿有无失落、失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采煤机割煤时,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各司机应在前进方向上检查顶板及支架支护情况,发现危险及时停机处理。采煤机停运放置必须处于安全地点。
13、熟悉采煤机技术特征、性能和构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制度,用好、管好、保养好采煤机。
1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搞好机器设备卫生工作。
第11篇 洗煤机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洗煤厂机修班长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洗煤厂机修班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本班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洗煤厂三大规程”,严格遵章作业,按措施及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稳定。
第2条 协助机电副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3条本班组杜绝“三违”现象,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发生。
第4条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班后会。
第5条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施工任务。
第6条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认真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第7条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积极深入现场,抓好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9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修班长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厂内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修班长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机修班长应负重要责任。
第13条未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施工现场检查不认真,机修班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14条未协调好各工种之间工作,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机修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或不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机修班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16条未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机修班长应负重要责任。
第17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对机修班长处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修班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对其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19条对上述责任追究条款,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皮带工区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皮带工区给煤机司机是皮带运输系统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给煤机司机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三大规程,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1. 给煤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 给煤机司机要做到“三懂、四会”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熟练掌握给煤机的操作程序。
3. 工作时要随时注意各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润滑是否良好。
4. 司机上岗后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睡岗、玩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5. 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6. 熟悉设备性能,认真进行巡回检查,防止设备带病运转;当班出现问题及时向跟班人员反映、解决;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工区值班人员反映。
7. 保持岗点清卫生,随时清理机头浮煤等杂物,作到文明生产。
8. 按规定认真填写岗点各项记录。
9. 上岗后、下班前要及时将安全和生产情况向班长汇报清楚。对本岗点的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负责。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给煤机司机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 伪造、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 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12条、 给煤机司机对给煤机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负责;给煤机司机对所发送信号清晰、准确程度负直接和主要责任;
第13条、 给煤机司机对皮带运输系统的使用负责,出现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给煤机司机有对所操作设备负责,并积极提供现场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的责任。
第15条、 给煤机司机对本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给煤机司机对单位的机电事故,按规定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不得隐瞒事实或制造假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分析负直接责任。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机检修工
一、熟悉采煤机的结构性能原理及技术特征。
二、检修采煤机前,要检查采煤机前后左右的安全状况,启动采煤机后,注意监听运转声音,观察各指示、各油缸是否正常,牵引是否正常,煤机摇臂、行走部调高千斤顶,截齿、喷雾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检修采煤机时,要先护好顶帮,落下采煤机摇臂,摘开离合器,断电并打开隔离开关,闭锁刮板输送机,开关停电挂牌。
四、坚持班检制度,采煤机工具、材料、配件要准备齐全,存放整齐。
五、检修完成要清点工具、配件有无遗落在采煤机内部。
六、确认无误后,要进行空载试运转和重负荷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可完成检修工作。
七、清理好周围环境及设备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八、现场交接班,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当班检修情况及注意事项。
九、认真填写检修工作日志。
第14篇 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给煤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给煤机的操作、巡检、监护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4条 必须熟悉给煤机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第5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第6条 负责监护给煤机与皮带机的电器连锁保护。
第7条 必须坚守岗位,听清信号,准确联系,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及时处理、汇报。杜绝串仓压皮带现象发生。
第8条 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作业。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不熟悉给煤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造成经济损失活人身伤害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3条 未对给煤机与皮带机的电器连锁保护监护,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4条 由于责任心不强、脱离岗位、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给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给煤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6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分队给煤机司机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安全工作,对给煤机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给煤机司机必须经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交接班首先应当检查给煤机的基本状况,试验开关的灵敏度,检查液压系统的情况并作好记录。
四、开机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并熟悉设备的原理性能。
五、司机应严格按给煤机的启动程序进行操作,遇到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强行送电或作业,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
六、司机严禁离开岗位,严禁他人随意开动给煤机。
七、司机在运行中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安全隐患,须立即停机并及时处理或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