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工程管理部部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督查管理的责任。
2、坚决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3、执行本公司关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开工前应完成图纸报送和审查结果的工作。
5、参加图纸会审(会审前应由本公司项目部书面通知时间地点等)。
6、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督查管理工作。
7、经常进行不定期检查工作,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坚决制止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发现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书面下达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有权报告本公司领导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或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月检查、季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的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整理汇总后,发出通报。
10、督查本公司项目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转情况,对他们的工作应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不负责任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削弱工程质安全管理的有关人员,要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坚决支持本公司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12、参与并及时上报工程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领导的工作。
13、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本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
第2篇 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⑵、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⑶、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3篇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建设项目负管理责任;
(二)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进行;
(三)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五)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消防和职业卫生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六)制定或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七)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八)组织建立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十)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5篇 计划工程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 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6篇 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相关安全规定,制定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设计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落实“三同时”;
(3)做好基建、运营部门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组织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时按协议书的原则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协助负责施工质量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管理部门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正确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5)参加应急救援,组织实施相应的抢险抢救措施,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8篇 计划和工程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 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9篇 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相关安全规定,制定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设计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落实“三同时”;
(3)做好基建、运营部门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组织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时按协议书的原则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协助负责施工质量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10篇 工程管理部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在本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督查管理的责任。
2、全面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3、直接参加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工作。
4、在项目管理方面,督促本公司关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事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部长)。
6、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或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事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部长)。
7、检查施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作业人员、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
8、参与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月检、季检、半年检、年终检的工作。
9、参与并及时上报工程安全事故、并配合领导的工作。
10、积极主动并及时做好日常安全资料和文件的分发、收集工作,按类归档,不得丢失。
1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前,应由本公司项目部书面通知时间、地点等)。
1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11篇 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负责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7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12篇 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遵守国家安全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和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
3、负责审查施工项目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4、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代替高毒物品。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6、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13篇 工程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
2坚持“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在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4掌握重难点工程进度,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重难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难题;
5根据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细则,并根据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6检查施工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85.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14篇 工程管理处之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负责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7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15篇 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在生产运行装置任务特点,组织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障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组织协调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7掌握灭火和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材的使用方法,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认真开展落实施工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