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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奖励措施
项目部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以及业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本合同工程实施中,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事故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1.8 员工职业健康保证管理措施
(1)职业病预防原则及组织措施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企业承担的义务,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专业管理、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职业病防治所”专职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三同时”工作,并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2)现场管理
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还要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
(3)职业病防护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设备,并派专人对防护设备按《设施设备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
(4)定期监测
职防所每年对工作场所按《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两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及时向用人单位报送“有害因素测定结果通知单”(f446.8-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5)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项目部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经过治理后仍暂时难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用人单位要向作业员工放发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6)危害告知及卫生培训
项目部在员工进入施工区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工作应按《培训实施程序》的规定执行。
(7)工地食堂的卫生要求
项目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工地员工食堂的卫生工作,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保存“工地食堂卫生检查记录”保证用餐人员的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8)项目部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2篇 某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奖励措施
项目部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以及业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本合同工程实施中,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事故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1.8 员工职业健康保证管理措施
(1)职业病预防原则及组织措施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企业承担的义务,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专业管理、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职业病防治所”专职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三同时”工作,并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2)现场管理
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还要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
(3)职业病防护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设备,并派专人对防护设备按《设施设备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
(4)定期监测
职防所每年对工作场所按《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两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及时向用人单位报送“有害因素测定结果通知单”(f446.8-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5)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项目部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经过治理后仍暂时难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用人单位要向作业员工放发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6)危害告知及卫生培训
项目部在员工进入施工区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工作应按《培训实施程序》的规定执行。
(7)工地食堂的卫生要求
项目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工地员工食堂的卫生工作,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保存“工地食堂卫生检查记录”保证用餐人员的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8)项目部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3篇 水电站安全生产奖励措施
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奖励措施
项目部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以及业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本合同工程实施中,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事故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1.8员工职业健康保证管理措施
(1)职业病预防原则及组织措施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企业承担的义务,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专业管理、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职业病防治所”专职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三同时”工作,并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2)现场管理
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还要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
(3)职业病防护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设备,并派专人对防护设备按《设施设备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
(4)定期监测
职防所每年对工作场所按《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两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及时向用人单位报送“有害因素测定结果通知单”(f446.8-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5)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项目部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经过治理后仍暂时难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用人单位要向作业员工放发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6)危害告知及卫生培训
项目部在员工进入施工区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工作应按《培训实施程序》的规定执行。
(7)工地食堂的卫生要求
项目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工地员工食堂的卫生工作,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保存“工地食堂卫生检查记录”保证用餐人员的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8)项目部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