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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
1. 目的
本制度规范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宣贯、执行及合规性评价等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28001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gb/t9006
4. 职责
4.1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1) 负责批准发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合规性评价报告。
4.2 安全质监部
1) 编制本程序,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流程;
2) 编制《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适时更新,宣贯教育;
3) 对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报告。
4.3 相关部门、所/站
4) 在本部门/站、所内部宣贯执行《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 描述
5.1 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更新
识别范围:集团公司应在公司生产、服务、经营、办公范围内,对适用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安全质监部负责将识别的法律法规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发布、宣贯。
识别途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途径包括:上级主管单位、接口单位、地方政府及网络、书籍(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文本)等;
识别频次:公司每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或者法律法规有较大变动时更新。
安全质监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价。
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采取符合法律法规的控制措施。
5.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宣贯、执行
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宣贯(保存宣贯学习记录),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公司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合规性评价。由安全质监部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守法情况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并起草合规性评价报告。
6. 记录
安全质监部部保存《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合规性评价报告等。
7. 附录
附录1:《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第2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规定
1. 目的
本制度规范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宣贯、执行及合规性评价等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28001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gb/t9006
4. 职责
4.1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1) 负责批准发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合规性评价报告。
4.2 安全质监部
1) 编制本程序,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流程;
2) 编制《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适时更新,宣贯教育;
3) 对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报告。
4.3 相关部门、所/站
4) 在本部门/站、所内部宣贯执行《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 描述
5.1 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更新
识别范围:集团公司应在公司生产、服务、经营、办公范围内,对适用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安全质监部负责将识别的法律法规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发布、宣贯。
识别途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途径包括:上级主管单位、接口单位、地方政府及网络、书籍(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文本)等;
识别频次:公司每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或者法律法规有较大变动时更新。
安全质监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价。
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采取符合法律法规的控制措施。
5.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宣贯、执行
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宣贯(保存宣贯学习记录),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公司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合规性评价。由安全质监部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守法情况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并起草合规性评价报告。
6. 记录
安全质监部部保存《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合规性评价报告等。
7. 附录
附录1:《集团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第3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为及时识别和获取的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企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治企,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各职能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收集。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收集、获取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工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收集、获取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建筑物、检验检测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技术中心:负责收集、获取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环保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获取人力资源、福利、培训教育、劳动保障(劳动合同、劳保用品、相关保险)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计财部:负责收集、获取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公司办: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公司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
党群部: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公司工会、党群、民主监督、职工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
供销部:负责收集、获取供、销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获取食品卫生、防疫、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3、获取渠道:各单位通过上级文件、官方网站、行业报刊等渠道获取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定期识别:各单位及时识别和获取各自相关的法律、法规,识别到每个条款,每年更新一次,以文件形式下发,每年3月30日前统一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各单位给培训中心递交培训中心培训需求计划,涉外部门以文件、告知书、宣传材料形式传达给相关方,并保存相关的传达记录。
5、宣传:每年识别后及时将清单及内容向在局域网告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
6、评价: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组织各职能部门每年5月20日前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并由相关记录,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