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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安全生产4篇

发布时间:2022-11-27 16:36:07 查看人数:73

商业安全生产

第1篇 商业综合楼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商业综合楼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全面完成各项发展目标,特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涉及到企业各部门、生产经营全过程和企业全体员工。为此,公司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 公司各级单位和员工个人都应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遏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节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与总体安全责任

一、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第五条 为使安全生产从组织上统一起来,形成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建立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第六条 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以党委书记为首的各级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思想工作保证体系。

第八条 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指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附图一:

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第九条 以工会主席为首的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第十条 以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首的安全技术、计划措施、经费保证体系。

第十一条 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为主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体系。(见附图一)

第三节 公司总体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必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努力改善劳动条 件,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公司安全生产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公司生产技术科设专职安全员1-2名,施工项目设置专职安全员2名。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领导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的生产和辅助设备(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第十七条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公司必须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换岗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通过班组作业前的教育和作业面的检查,提高广大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及时解决作业面的不安全因素,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第二十条 必须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

附图二: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按国家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经理每年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必须服从行业安全管理,申领安全资格证和接受年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必须组织职工开展施工(生产)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第二十六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 发生伤亡事故时,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抢救,排除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职工因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定期对分公司、施工项目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将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5.对改善劳动条 件、消除噪音,治理环境危害负责,按国家规定每年必须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

6.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把握企业正确的经营方向,在生产经营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把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和卫生健康,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一条 重要原则。

2.教育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3.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本职、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发挥各级组织安全保证作用,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既有各

级的组织和技术保证,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真正体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络体系。

4.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在指挥公司施工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及劳动法规教育。

6.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三十四条 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重大专项治理项目,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三十五条 公司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在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第三十六条 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职责

对公司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的计划提取负总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提出改善劳动条 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施。

2.组织制定和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劳动保护费用计划,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及临时设施费用的专款专用。

第三十七条 分公司经理

分公司经理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督促分公司各业务部门和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的安全工作。

3.提出分公司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审批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5.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6.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7.每年向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在指挥分公司施工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建立分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分公司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组织各项目的安全达标预验工作。

5.负责组织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及劳动法规教育。

6.参加分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主持制定年、季、月措施计划和季节 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定,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7.参加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分公司生产科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施工规范、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规定。

2.组织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安全检查、安全达标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协助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和质量规划及年度、季度安全和质量工作总结。

4.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安全生产状况,做好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5.参加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负责纠正措施的跟踪实现。

6.参加分公司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 分公司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参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于违章施工存在严重隐患的问题有权制止,必要时可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4.参加工程安全生产条 件检查,安全达标、单位工程竣工安全等级评价。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跟踪验证。

6.参与制定分公司年

度安全和质量规划及年度、季度安全和质量工作总结。

第四十二条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办法》。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按规定审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负责领导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和落实。

4.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第四十三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参加或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 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在'四新'技术应用时,要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四十四条 工长(施工员)的安全职责

工长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具体责任。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项目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条 例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协助项目管理人员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制定整改措施。

3.参与组织项目安全活动和各种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工作,及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4.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5.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教育劝阻无效时,有权进行处罚,有权越级上告。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组织一周的安全讲评工作。

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工长报告。

第四十七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敢于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辉。

5.操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六章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八条 总包单位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工作领导、分工和总体布置。

第四十九条 各分包单位负责分包施工部分的安全管理及责任,执行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月、季上报安全报表及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安全生产条 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3.对分包方承担的工程要作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工。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分包方完成的产值,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分包方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方单位的伤亡事故。

第五十一条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分包单位行政领导要对其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3.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2篇 商业步行街安全生产措施

1、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施工期间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取将安全事故控制为零,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员,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检查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每周开展一次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大检查,如有问题限时整改。

3)将施工现场四周砌围墙与外界隔断,不许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加强安全硬件建设,脚手架外用有生产许可证和省建管局的准用证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四口、五临边”均有保护措施并设标志。

5)加强安全软件资料达标的管理工程。

 6)严防机械伤害和触电事故,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断总结经验,把安全工作做到扎实可靠。

 7)脚手架上砌块堆放不得多于2层。

8)小车运砌块时,装量不得超过车帮,不得倾倒卸车。

  9)工地上所有总开关、分开关一律按规定加“漏电保护装置”开关,需设箱带锁,有防雨盖,班后上锁。

10)机电设备安装合理,接零、接地防护装置等齐全有效,必须持上岗证上岗操作,且定员定机,不得擅离岗位。

11)电工坚守岗位,严禁电路超荷,非专职电工人员严禁乱接、乱拉、乱送配电房各线路开关。砼浇筑时所有地线严格检查是否破损以防漏电接触钢筋伤人。

12)搅拌机上部均须搭设防雨防护棚,并挂设安全操作标牌。

13)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在职工休息室、办公室、仓库、气割设备等附近设置消防器材,易燃物品妥善处理。

14)大雾及风力大于6级的天气或雷雨天,暂停吊装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

 15)工程在施工现场入口由专人负责交通,确保行人人身安全。

 16)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架设。

17)每个操作人员应用好安全“三宝”。

18)夜间施工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9) 塔吊、井架的安装和拆除必须制定施工方案,装置避雷接地及限位装置。塔吊作业使用的注意事项及安全事项:

a.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用对讲机上下联系;

b.塔吊司机应注意风速指示灯,其中6m/s绿灯亮, 8.3m/s黄灯亮,如果 13m/s则亮红灯,塔机应停止一切工作。

c.塔身要用专设接地线,应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4ω〉。

d.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丝及其它易燃品,易爆物品。

e.雷雨天气,所有人员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

f.塔吊专人指挥,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准登机。

2、本工程设置一台塔式起重机,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重点注意如下几点:

(1)塔式起重机的地基固定防雷接地等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执行,在特殊气候条件下要有应急锚固措施。

(2)塔式起重机上要设限位开关。

(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要建立专门制度,有专人指挥操作。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按指挥人员操作,指挥要有专门信号。每天班前检查保险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

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重点注意如下几点:

(1)临边防护

1)临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施工和在无防护脚手的楼梯口施工都属临边作业,应遵照临边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2)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临时护栏或张挂安全网,需通行人货处应设备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防护栏杆由上下二道扶手及栏杆组成,上扶手离地1-1.2m,下扶手离地0.4-0.6m,一般扶手超过2m设一立杆。扶手及栏杆可用钢筋(不小于φ14),要与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并经计算确定。

4)临时护栏要在防护栏杆从上到下用安全网封闭,在底面以上不小于180cm范围设挡脚笆,以防杂物坠落。

5)安全网有平网、立网和斜撑网,使用时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网的搭设规定。

(2)洞口防护

1)楼板上的洞口,视其大小及施工过程中的可能采取措施,大型洞口在周边加防护栏杆,施工中不使用的洞口可临时加焊钢筋固定盖,对经常使用的洞口加活动盖,有坠物造成危险的洞口加密闭盖。

2)洞口要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备性,安全网内积存杂物要定期清理。

3)墙面上有坠人可能的洞口,按临边作业的规定加以防护。

4)楼梯口应装临时护栏,梯段边应加设护杆。

5)底层通道口应搭设双层防护潮,棚宽两边出两口各1.5米。

(3)交叉作业防护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2)在临边,洞口附近不准放杂物,其临时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

3)在垂直运输落物半径内,人员行走要划出专门路线,做好防护棚和安全通道。

4)无隔离措施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

(4)攀登作业维护

1)按工程特点充分考虑攀登作业内容,事先设计的登高设施并选好登高用具,一般应首先借助已完成的结构作登高通道,选用定型登高工具,必要时搭设专用登高脚手或设计专用攀登用具。

2)攀登用具的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对可供人上下的梯子,在楼面上作业的总重量以不小于1000n计算,当在楼面上进行特殊作业时要专门进行验算,对定型的移动式木直梯、折梯和金属梯要按国家标准验收。

3)梯脚的基座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斜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脚下应有防滑措施。立梯坡度以60-70度为宜,中踏步上下间距以300mm为宜,不得有缺挡现象,人字梯上部夹角以45度为宜,底部应有拉条。

4)作业人员登高必须经规定的通道,不得在未经安全防护的阳台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更不能利用起重机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

5)独立攀登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衣着及防护用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令的规定。

4、结构施工安全防护

(1)模板的支撑体系必须进行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规定模板的装拆程序。

(2)模板等周转材料拆除后从楼层内运出,不得用起重机横向拉出,应设置活动悬挑平台使物料集中在平台上面后垂直运出,悬挑平台斜拉钢丝绳每边至少两道,每道都能单独安全受力作为双重保险,平台两边设不低于200mm的挡脚板,防止零星物件坠落。

(3)钢筋、脚手管、横楞木等材料的垂直运输,必须按类别、长度成捆吊运,一般吊索成三角式,两点起吊,特长的材料在吊钩下加铁扁担,四点吊,必须事先设计铁扁担和吊索。

(4)零星物件如扣件、顶撑垫木、水泥垫块等必须装箱或袋装吊运,防止天女散花式坠落。

(5)在已浇砼的楼面上堆置钢筋、模板,应规定范围和限量,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检查,在已安装的模板上堆置钢筋更应规定限量,防止局部超载引起破坏。

(6)超过2m坠落高度的绑扎钢筋,安装模板应采用活动平台或临时小脚手,大块柱模及墙模安装要两人以上,必要时设临时支撑,防止风吹倾倒伤人。

(7)砼浇筑,不论塔吊还是泵送机,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路线和程序施工,吊斗运砼不得直接放在模板平台上卸料,泵送必须均匀布料。

5、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和破损。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碘邬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架空线

1)架空线必须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2)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架线离地2.5米以上应用绝缘子。

3)一般架空线应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为6米以上。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符合规定。

4)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工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装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相对应配合,作分别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齐舒值相适应。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应一机一闸一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5)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园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平方毫米,一组二组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米,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平方毫米多股芯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平方毫米的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达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6)变配电位置

变配电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码及用途标记,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6、设备使用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在施工机构布置上必须严格按本设计执行,塔式起重机及各种地面机具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足的需用隔离设施防护。

(2)工程用的新机械,要认真执行新机械的管理规定及定期检查、修理、保养的规定,按机械本身的技术规程,经常试验其性能是否正常。

(3)施工中的机械服务于高空和地面,因此机械操作地点与服务作业面要视线清晰,指挥通讯设备良好,信号统一及时,并要定机、定人、定指挥,机电作业地点要有安全环境,夜间有足够照明,停机时间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4)施工中引到楼层的电气,利用楼梯间专门设计电气布线,采用护套电缆线,按规定分层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式、平面布置系统接线等都要按规范进行,不得乱拖电线。

(5)拖线箱是一个楼层上从配电箱分出的移动式配电装置,电缆线要有可靠的保护,拖线箱本身要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雨措施。

(6)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的保护,一切电气设备外壳都要有接地装置。

(7)施工中的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都要设置防雷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10欧姆。

(8)施工中必须建立本工地的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检查制度,施工期间日夜都应设有机电工值班,修理机电故障,非专职人员不得触动机电设备。

7、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及砂浆机

1)必须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2)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4)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6)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园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1)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刨面必须有靠山

3)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手防护装置。

4)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5)必须单独接地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1)传运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

2)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操作必须采用单向电动开关。

4)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1)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2)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3)外壳须有接地或接零。

4)橡皮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水泵

1)电源线不得破损。

2)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8、消防

(1)建立消防组织体系和制度

1)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2)加强消防意识和消防制度教育,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专业性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全员消防观念。

3)工地的消防组织要与地区消防组织挂钩,及时把工程情况进行通报,以便一旦发生火情,可得到城市消防队的紧急援助。

(2)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1)设置考虑消防水源,保证必要的水压及水量。消防用水与施工用水分开,在现场设置高压泵增压供水。

2)设置两路电源,除正常施工用电外,对启动消防水泵、通道及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另备电源。

3)消防通道内装设由紧急情况电源供电的长明灯,整个施工过程长明不灭,保证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4)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中,外脚手与楼面每层应按面积大小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机和太平桶,位置应在显眼易取的地方,每层都设在相同位置。

5)木工房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明确规定非吸烟室不准吸烟。

(3)明火管理

1)划分禁火区域和动火等级,对油漆仓库等不准明火的区域划出禁火区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引起明火的火种进入。

2)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护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3)配备专职消防巡回检查,巡回线路要求专门设计,保证一旦有火警,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4)现场防火要求

1)规划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

2)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机构要有可靠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3)施工中及时清理多余的易燃材料,运出大楼外可靠地点放置。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备并经专门审批。

5)现场焊割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防火教育,服从焊割作业安全规定的管理,使割、焊作业按规定执行。

常熟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7.10.12

第3篇 商业综合楼工程安全生产目标

商业综合楼工程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无重伤事故,一般事故月频率低于3‰。

2、文明施工目标:

争创'师市级文明工地'。

3、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二、安全目标分解

1、安全管理分项91分;

2、文明施工分项85分;

3、脚手架分项95分;

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分项92分;

5、'三宝''四口'防护分项90分;

6、施工用电分项85分;

7、施工机具分项92分。

8、塔吊分项85分

第4篇 商业城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商业城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 安全生产总目标

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内,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

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纵向管理体系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督部作为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等工作。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主任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主任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立主任助理和施工安全组,配备专职安全员一人,统一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各生产班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配合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2、横向管理体系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参加施工的分公司都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

3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控制内容:

安全生产控制内容

组成部分控 制 对 象主要控制内容

安全管理人的方面:

(人的不安全行为)

----操作者

工作者安全生产各层次责任、

全员安全教育、

不安全现象及隐患的

分析及处理

安全技术物的方面:

(物的不安全状态)

----施工手段

作业对象安全检查

安全技术管理

职业卫生现场环境条件

4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分区、各工种的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人员管理:

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每一个管理人员做到关心安全工作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安全第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制度,未经教育和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坚持经常性教育,教育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格人员管理,规范用工,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耐心说服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使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挂起钩来,做到奖罚分明。

4、严格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每季度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平时抽查;项目部每旬定期检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坚持每日安全巡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留事故隐患。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等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

5 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都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施工总平面设计中人流和物流通道的规划,仓库、物料、机具的布置都要符合消防和安全卫生规定,并落实消防和卫生急救设施,设置不同类型的安全防护棚。

2)、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使用、检修规定。

2、施工机械安全:

其它机械: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常检、常修、常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安全用电:

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施工用电采用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设专用保护零线(pe 线),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箱设过载、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开关,分配电箱设过载、短路保护,开关箱做到设过载、短路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各配电箱、开关箱均采用金属制作,有门有锁,专人管理,箱内电器选用优秀产品。

干线架空或埋地敷设,支线敷设符合要求。危险场所及手持灯具采用安全电压照明。pe 线接到电箱外壳和用电机具外壳。

6 消防措施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3、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合理布置。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随意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楼层施工防火: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

10、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商业安全生产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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