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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项目部救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椐项目工程实际,可设兼职的救护员。
2、 对本项目发生的事故救护事项负责。
3、 制定本项目的事故救护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投入有效的运行。制定本项目的事故救护方案及措施。
4、 负责对常用救护知识的组织学习,掌握常用救护知识、技能。
5、 制定常用救护用品的使用计划。
6、 负责对常用救护方案的演练。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辅助救护队员
1、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不迟到早退,按时交接班,作好室内外卫生工作和队卫生工作。
3、保养好战斗装备,使之达到战斗标准。
4、在佩戴氧气呼吸器时,要把自己的不正常情况随时报告小队长并主动帮助别人工作。
5、担任电话值班人员,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接清事故电话,发出警报,外界事故向领导汇报后出动。
6、出动时,要携带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预防各种突发事故发生,作好自保、互保工作,按各种救护规定作业。
7、平时勤学本领,熟练掌握各种救护知识、参加必要的体育锻炼。
第3篇 矿山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2、对本队的战斗装备与行动,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思想教育,达标竞赛等工作全面负责。
3、组织制定本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
4、处理事故时参加抢救指挥部工作,根据处理事故方案,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统一指挥战斗行动。
第4篇 矿救护中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2、对本队的战斗装备与行动,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思想教育,达标竞赛等工作全面负责。
3、组织制定本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
4、处理事故时参加抢救指挥部工作,根据处理事故方案,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统一指挥战斗行动。
第5篇 医疗救护队队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把卫生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二、全面负责公司医疗室的医疗急救、护理、预防及卫生保健、药品安全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医疗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安排。
四、负责对医疗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医疗过程的组织与监督。
五、监督检查药品保质期、医疗器械供应和管理工作。
六、所有设施、设备、药品等定期维护、检修、消毒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临床正常安全运行为重点。
第6篇 矿山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2、对本队的战斗装备与行动,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思想教育,达标竞赛等工作全面负责。
3、组织制定本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
4、处理事故时参加抢救指挥部工作,根据处理事故方案,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统一指挥战斗行动。
第7篇 项目部救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椐项目工程实际,可设兼职的救护员。
2、 对本项目发生的事故救护事项负责。
3、 制定本项目的事故救护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投入有效的运行。制定本项目的事故救护方案及措施。
4、 负责对常用救护知识的组织学习,掌握常用救护知识、技能。
5、 制定常用救护用品的使用计划。
6、 负责对常用救护方案的演练。
第8篇 y矿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三、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
四、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
五、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
六、了解本队的战斗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去努力完成。
七、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小队长。
八、注意检查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
九、在工作中帮助同志。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
十、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员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
十一、具体要求: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
2、加强体质锻炼和业务技术学习,适应矿山救护工作素质需要。
3、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爱护救护仪器装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完好。
5、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8、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9、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和身体素质;
十二、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1、迅速而正确地了解队组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努力完成任务;并与队组(一线负责人)小队长随时保持联系;
2、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
3、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一线负责人)小队长;
4、注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撤出矿井后,要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
6、根据小队长的命令,在处理事故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
第9篇 救护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救护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防灾、减灾的训练计划和日常的防突安全培训工作。
2、当矿井发生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长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侦察小队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恢复防突,同时还必须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波及范围、灾区人员的数量和位置,以及防突、瓦斯、煤尘、温度、巷道支护等情况。
3、当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作为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应协助矿长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事故抢救方案。
4、矿山救护队长下达任务时,必须向执行任务的工作小队讲明事故情况、行动路线、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应补充的仪器装备和工具、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等。
5、遇有高温、塌冒等危险的灾区,救护队长只能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有权决定小队进入灾区,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小队在灾区的安全。
6、必要时,亲自下井领导小队完成任务,需要时,有权建议矿长召请其他矿山救护队协同作战。
第10篇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各生产矿(煤业公司)井下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参加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编制具体的救灾行动安全措施,科学严细地组织救灾工作,确保救护全过程的安全。
3、参加集团公司各矿的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熟巷预检, 组织其它需要佩带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审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协助各矿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
5、搞好日常的战备值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装备配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随时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各辅助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各辅助救护队提高战斗力。
7、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和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培训和自救教育工作。
8、积极完成全国矿山救护中心所担负的跨地区抢险救灾支援任务和培训任务。
第11篇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负责处理本矿范围内的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一般性灾害事故。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根据抢险救灾方案,编制具体的救灾行动安全措施,科学地组织救灾方案,保证救灾全过程的安全。
3、积极配合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来矿处理各种灾害事故行动和熟悉通风系统,预防性检查工作。
4、参加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5、负责矿井内的瓦斯排放,年度反风和避灾路线演习,探巷,火区取样,启封火区等其它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工作。
6、定期的熟悉井下各盘区通风系统,并进行预防性检查工作。
7、每次入井前要组织队员,严格贯彻安全措施和行动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8、瓦斯排放后必须负责检查工作点的瓦斯,通风情况,火区取样,要观察风向,样体情况,并封好取样孔,设好棚栏警标。
9、搞好日常的战备值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装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救灾及时。
10、负责每年度的新、老工人等的救护工作培训。
第12篇 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大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大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全大队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4、及时随队出发到事故矿井,负责指挥各中队的矿山救护工作;
5、在事故矿井,是负责矿山救护队具体工作的领导人,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进行矿山救护工作;
6、参加抢险指挥部的工作,参与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7、掌握矿山救护工作进度,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8、与指挥部总指挥研究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第13篇 兼职救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在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兼职救护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第二条 根据兼职救护队的全年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季度、月度训练计划,负责对队员技术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
第三条 及时填写各种台帐记录,按时填报各种报表和工作总结等资料。
第四条 编制兼职救护队安全技术性工作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处理事故时,协助队长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对事故处理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第五条 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下井和演习工作,参加救护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 对理论知识学习业务操作训练进行技术指导,参加兼职救护队组织的 各项检查考核工作,按时编制上报仪器、装备、材料、配件计划。
第七条 日常工作安排
1、协助中队长工作,主管救援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当中队长不在时,履行中队长职责。
2、事故救援时的具体职责是:
⑴、在事故救援时,直接在井下领导一个或几个小队从事救护工作;
⑵、及时向救援指挥部报告所掌握的事故救援和现场情况。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4篇 兼职救护队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中队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中队的技术工作。
二、事故救援时的具体职责:
1、协助中队长做好事故救援的技术工作;
2、协助中队长制定中队救护工作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
3、记录事故救援经过及为完成任务而采取的一切措施;
4、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并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5、当正、副中队长不在时,担负起中队工作的指挥责任。
6、接受上级布置的任务,了解事故类别、矿井概括、事故简要经过、井下人员分布、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等;
7、在救护队队长领导下,向队员布置救援任务,说明灾情类型、与其他队的分工、任务要点、行动路线、联系方式、安全措施等;
8、必须保持与上级指挥员或救援指挥部经常联系;
9、带领队员做好救灾之前检查和下井准备工作;
10、进入灾区前,确定在灾区作业时间和撤离时氧气呼吸器最低氧气压力;
11、在井下工作时,必须注意队员的疲劳程度,指导正确使用救护装备,检查队员和本人氧气呼吸器的氧气消耗;
12、出现有队员自我感觉不良、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或受到伤害时,应带领队员立即撤出灾区;
13、从灾区撤出后,应立即向指挥员(指挥部)和救护队队长报告灾区情况和小队任务完成情况。
第15篇 安全生产事故救护抢险救灾保障预案格式
1目的
为保证迅速有效的处理矿井事故,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救护中队在抢险救灾的职责
救护中队负责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处理井下五大自然灾害事故,处理地面重、特大事故,抢救地面事故的遇险遇难人员。
3救护分布情况
3个战斗小队;担负我矿井下的抢险救灾任务和工作,同时,还肩负着周边兄弟矿井和地方煤矿的抢险救灾工作。
4报警电话
救护中队地面电话:
5矿山救护抢险救灾程序
5.1救护中队接到事故召请电话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间:白天不超过120秒,夜间不超过150秒。
5.2电话值班员接听事故电话时,在问清和记录事故时间、地点、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中队值班指挥员报告。
5.3矿山救护队的全体指战员听到警报后,应跑步集合,值班小队面向汽车列队,在值班指挥员清点人数并简要说明事故情况后,携带好日常救护抢险必备的救护仪器及根据事故类别必须携带相应的救灾装备,宣布上车出发。
5.4待机小队列队清点人数后立即转入值班,矿井发生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及煤与沼气突出事故时,待机小队应随同值班小队出发。
5.5乘车途中,值班指挥员要将事故情况及时通知值班小队长,小队长要迅速向中队长报告,中队长根据事故情况,调派有关人员和其它小队。
5.6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领队指挥员向小队下达下井准备的命令,并到指挥部领取任务。小队人员应立即做战前检查,按事故类别整理好携带装备,做好下井准备。
5.7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立即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矿山救护队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救工作。
5.8为了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处理事故方案,应首先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类别、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地点等情况。侦察结束后,立即向救灾指挥部汇报侦察结果。
5.9领队指挥员接受任务后即向各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的情况、完成任务的要点、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小队长接受任务后,立即带领小队下井。
5.10指战员领取任务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
5.11在抢救现场的救护队指挥员应轮流值班和参加井下抢救工作,及时了解井下现场情况,参与制订合理适用的抢救措施,并派专人做好事故处理的记录工作。
5.12在处理重大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基地,并由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指定地面负责人。为保证处理事故顺利进行,必须设立井下基地。在侦察、处理事故中,指战员应认真履行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相关规定工作,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灾区工作中,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口具讲话,严禁单独行动。
6扩大应急程序
6.1发生重、特大事故,救护队不能单独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时,应立即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指挥部请求兄弟队增援。
6.2有兄弟队增援的情况下,应成立联合作战部,矿山救护大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战斗行动。
6.3联合作战部应迅速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处理事故的安全措施,调动必要的人力、设备和材料,保证救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7应急结束
救护队的领队指挥员只有取得抢救指挥部的同意后,才能整装带队返回驻地,返回驻地后,各小队必须按规定立即对所有仪器装备进行检查,使其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