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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房地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篇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第3篇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4篇房地产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第5篇x房地产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6篇房地产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7篇房地产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8篇某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第9篇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10篇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1篇 _房地产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房地产公司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
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五、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六、坚决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生产及行政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以计划安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付诸实施。
七、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八、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2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适用于“望江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 安全管理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 元。
4.1.1 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 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 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 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 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 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 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 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 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 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 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 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
1.5 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 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 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 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 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 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 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 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 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 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 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 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 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 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 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 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 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 文明施工的管理,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 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 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 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 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 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 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 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 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 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 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 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 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第3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1、总则
(1)为调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项目生产施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建议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施工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目标管理,项目经理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在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不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常理。
(4)安全生产奖罚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5)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国家生产发力、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奖励
(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地。
③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④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工地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
3.处罚
(1)公司安全监督小组及参加月度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记忆1000―5000元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
②深入工地不到位,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
③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
④在日常工作或联系点活动中,由于本部门或本人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
(2)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的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元的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上产目标和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②不经常深入工地,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的。
③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施工项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物资不予支持的。
④项目部管理职能配备不全,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⑤未按照要求为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及安全员无证上岗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为本公司项目部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3)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
①未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不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规定或指定后不落实到位的。
②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部定期安全专项检查的。
③对安全员的工作不支持,对安全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智慧的,未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的。
⑤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不组织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⑨现场管理存在隐患,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由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而不及时整改的。
⑩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_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
_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
_深基坑支护,特殊架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
_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jgj46-2005标准,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原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5的。
_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涉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
_安全技术档案未及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抄袭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情况的。
_发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_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_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_挖沟、洞深超过1.5m,未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大面积取土未按顺序挖洞取土的。
21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
22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没有罩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超过30m的。
23卷扬机没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点动开关的。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漏轮距离少于12m的。
24龙门架、井字架揽风绳不得用钢丝绳、麻绳、钢丝、钢筋等代
替,高度10-15m的未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10m未加设一组,缆风绳栓在树木、电缆等物件上,龙门架未安装超高限位、停靠装置、围档、防护、分层标志、警示铃的。
25吊篮未使用工具式,悬挂吊篮的公司绳围绕挑梁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少于3个的,吊篮未独立悬挂,与相邻吊篮连在一起的。
26杠机械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杠圆盘机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刨上没有护手装置的。
(4)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①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
②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
③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
④对批评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⑤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
⑥施工现场的脚平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
⑦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修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
⑧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
⑨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
⑩杠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到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的。
4.惩罚程序
(1)奖励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公司,公司生产部门建议环境安全监督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2)处罚针对在综合检查中对下发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整改通知书及隐患通知书不及时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公司给予处罚。
5.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4篇 房地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 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责任制。
2、原 则
2.1、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2、安全责任划分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要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3、日常安全工作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4、安全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查不出来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群众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3、安全管理责任
3.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国家及行业各项安全法规、制度。
(3)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
(4)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5)确定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责任部门履行检查。
(6)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足够的人、财、物等资源。
(8)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奖惩。
(9)领导、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相关职能中心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各职能中心负责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活动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本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正确的维护和使用相关器材,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5)负责对制订、修订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审核。
(6)审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审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8)审核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要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
3.3工程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编制事业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协助各部门“五同时”工作的落实,督促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3)参与事业部全员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自觉维护好消防设施。
(4)监督各项目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协助处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5)组织制订并督促实施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规定。
(6)监督项目公司做好工作生产场所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组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8)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建议是否处罚;对表现优异的单位或者个人,有表彰、奖励建议权。
(9)审核施工单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0)每月对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与监督。
(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协助调查处理等。
3.3项目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各项目公司负责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属单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业务工作涉及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相关制度向事业部备案。
(4)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5)组织本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正确的维护和使用相关器材,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事业部。
(6)负责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7)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8)巡查项目公司负责工作生产场所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运行情况。监督公司项目在建工程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协助处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等。
3.4项目公司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单位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督促落实项目公司工程部或者综合部等相关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4)组织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类安全教育的记录。组织落实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存档。
(5)工作现场的安全检查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定置管理及安全文明建设工作。
(6)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有效处理、保护好现场。
(7)审核经现场的文明施工方案。
3.5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应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工作(作业)环境整洁,建设安全文明环境。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4、附则
(1)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2)公司各级人员实施本制度的成果,应列为考察干部和考核员工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模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5篇 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责任制。
2、原则
2.1、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2、安全责任划分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要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3、日常安全工作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4、安全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查不出来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群众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3、安全管理责任
3.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国家及行业各项安全法规、制度。
(3)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
(4)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5)确定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责任部门履行检查。
(6)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足够的人、财、物等资源。
(8)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奖惩。
(9)领导、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相关职能中心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各职能中心负责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活动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本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正确的维护和使用相关器材,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5)负责对制订、修订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审核。
(6)审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审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8)审核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要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
3.3工程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编制事业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协助各部门“五同时”工作的落实,督促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3)参与事业部全员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自觉维护好消防设施。
(4)监督各项目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协助处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5)组织制订并督促实施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规定。
(6)监督项目公司做好工作生产场所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组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8)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建议是否处罚;对表现优异的单位或者个人,有表彰、奖励建议权。
(9)审核施工单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0)每月对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与监督。
(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协助调查处理等。
3.3项目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各项目公司负责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属单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业务工作涉及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相关制度向事业部备案。
(4)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5)组织本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正确的维护和使用相关器材,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事业部。
(6)负责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7)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8)巡查项目公司负责工作生产场所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运行情况。监督公司项目在建工程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协助处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等。
3.4项目公司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单位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督促落实项目公司工程部或者综合部等相关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4)组织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类安全教育的记录。组织落实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存档。
(5)工作现场的安全检查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定置管理及安全文明建设工作。
(6)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有效处理、保护好现场。
(7)审核经现场的文明施工方案。
3.5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应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工作(作业)环境整洁,建设安全文明环境。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4、附则
(1)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2)公司各级人员实施本制度的成果,应列为考察干部和考核员工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模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6篇 房地产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制定本中心有关房屋、土地、公积金、房建、维修等项工作的安全保安措施。
3、不断完善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业务治保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房屋塌陷的调查、赔偿等相关工作。
5、负责对各二级单位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公积金管理系统安全操作培训。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安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7、防洪期间做好房屋的维修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7篇 某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目标、安全教育、安全规章三大指标。
1、安全目标管理
(1)坚决杜绝人身及重大设备、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
(2)坚决杜绝电气、火灾事故。
(3)坚决杜绝车辆交通事故。
(4)坚决杜_物中毒事故,确保食品安全。
发生重大事故一次,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任、责任人分别扣除绩效工资的50%、60%、80%、和100%。
发生一般事故,分别扣除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绩效考核工资的20%、30%、50%和80%。
2、安全检查教育
(1)新进工地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未组织一次扣10分,人次不达标扣2分。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至少每季一次,做到记录齐全,未组织一次扣10分,1人不参加扣2分。
(3)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面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发现隐患和缺陷,按要求组织清除,整改。做到记录齐全,缺陷隐患有整改方案,有验收记录。未组织一次扣10分,未按要求进行清除、整改,一项次扣2分。
3、安全规章考核
(1)应设安全员而未设安全员的,扣责任单位10分;
(2)严重违章,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10分;
(3)一般违章,一次扣2分。
4、本单位无事故及违章违纪行为,工作全部达标者加2分。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8篇 房地产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制定本中心有关房屋、土地、公积金、房建、维修等项工作的安全保安措施。
3、不断完善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业务治保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房屋塌陷的调查、赔偿等相关工作。
5、负责对各二级单位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公积金管理系统安全操作培训。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安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7、防洪期间做好房屋的维修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9篇 房地产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房地产公司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
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五、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六、坚决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生产及行政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工作。
要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以计划安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付诸实施。
七、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八、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10篇 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不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目标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对于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安全生产基本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安全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大大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大、延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在工程管理的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很多,一旦失控就会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但要以法律、合同为依据,执行与规避,而且还要在过程管理中针对相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预防、监控、高效处理,确保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易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如:违法肢解工程进行分包,导致出现安全问题时无法及时确认责任方,导致处理迟缓,追踪困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违背科学,造成赶工、抢工情况的发生,导致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到位,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项目前期手续不全,违法开工,导致相关监管手续不能办理,为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埋下隐患;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由于这种层层的分包,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同时它还使利润降低,而包工头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会减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忽视重大安全风险源的预控,导致风险一旦发生,无应对之策;不按规定提前拨付安全措施费,导致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工程所用材料的设计选用,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质量安全,随意调整设计指标,导致设计功能降低。
其次,相关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如: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检测单位出示虚假报告等;
相关施工单位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企业未建立专家论证制度,未配备足够的专家级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了事,未真正起到把关作用;各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或名为专职,实为兼职,架子工等少数特殊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中安全依据不正确,不全面,引用规范过时,安全措施内容缺乏针对性,深度不够,尤其是中小项目照搬现成模块已成普遍现象。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往往缺乏经验,加上工期紧张或施工准备时间不足,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仓促,不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对危险性较大的如深基坑,高边坡,塔吊基础,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吊装等应用面广,技术要求高,方案编制不规范,针对性不强,往往套用现成模块再凭经验调整后验算,受力分析及计算错误多,构造要求不全,安全措施不力,一旦出事故后果严重,极易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为保证安全及个人免责,方案编制往往又过于保守,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其原因除编制人员水平及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外,施工企业及监理把关不严,工期紧等均有影响,但却一时难以解决。
针对以上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可通过以下措施加以纠正,尽可能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预防措施:“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安全风险源的评估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补救措施:补救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评价措施: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
教育措施:安全检查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的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推广正面的经验和吸取反面的教训。
信息措施:安全信息是政府和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一项十分宝贵的资源,一旦失灵,会引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混乱。研究生产系统中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加强控制与反馈,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整合资源,完成产品的管理过程中,要不断的修正管理轨迹,使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从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到交用阶段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维护广大用户利益,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整个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