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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放炮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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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放炮

第1篇 掘进队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放炮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放炮员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知主保安、相互保安能力。

3、熟悉火药、雷管的种类、性能、效用,以及使用、运输及保管方面的知识,掌握放炮器的构造及使用方法。

4、熟悉放炮地点附近巷道的布置及通风情况,熟悉避灾路线。

5、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要求的装药量、装药结构、爆破顺序装药放炮。

6、装药前首先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巷道顶帮以及迎头工作面的浮石活矸,在顶帮有良好的支护下装药,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7、加强防尘工作,放炮使用水炮泥、降尘水幕,放炮后洒水降尘,配戴防尘用具。

8、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存放在警戒线以外的木质专用炮药箱内,并上锁保管,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乱扔、乱放。炮药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地点。

9、按规程规定装配引药,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电雷管只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10、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放炮要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1、放炮后要进行验炮,炮响15分钟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即进入迎头,由外向里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如果发现瞎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13、放炮后,检查炸药、雷管的使用情况,清点剩余炸药、雷管数量。剩余的炸药、雷管放完炮后退回炸药库,做到“领、用、退”的数量相吻合,避免炸药、雷管丢失。

14、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班遗留问题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第2篇 放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在主管副区长领导下,负责做好火工品及放炮员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火药库的管理工作,包括火工品的存放和雷管的编号及检测工作。

三、负责放炮工具、材料设备及火药、雷管箱的领用发放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四、审查火药消耗日报及放炮员原始记录、放炮日志,做到三对口,每月底清库一次,汇总当日火工品消耗。

五、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火药库火工品保管和发放情况,采掘工作面放炮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六、做好火工品保管人员及放炮员思想教育工作,严防火工品的丢失,保证安全生产。

七、负责组织职工搞好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第3篇 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放炮员是井下爆破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二、在实际工作中,凡在无安全保证时,不能装药和放炮。

三、井下装药、联线、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完成。

四、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未经安全员、瓦检员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时严禁放炮,坚决执行“一炮三检查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实现安全爆破作业。

五、不断总结爆破技术经验,掌握爆破规律,实现安全爆破。

第4篇 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当班放炮所需的炸药、雷管领用和退库工作。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炮头制作、瞎炮处理措施等进行操作,安全完成爆破任务。

3、对工作面上的设备、工具、风筒等物件的安全负责任。

4、保管好放炮器和放炮电源、开关钥匙。

5、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和火药消耗数量的原始记录。

6、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5篇 放炮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全班安全工作负全责。做好火工品及放炮员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火药库的管理工作,包括火工品的存放和雷管的编号及检测工作。

三、负责放炮工具、材料设备及火药、雷管箱的领用发放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四、审查火药消耗日报及放炮员原始记录、放炮日志,做到三对口,每月底清库一次,汇总当日火工品消耗。

五、经常检查火药库火工品保管和发放情况,采掘工作面放炮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六、做好火工品保管人员及放炮员思想教育工作,严防火工品的丢失,保证安全生产。

第6篇 放炮员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瓦斯治理细则》,熟悉放炮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装配引药,屯炮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严格执行“十不装药”、“十不放炮”制度。

5、按照瓦斯治理要求,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措施 。

6、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处理瞎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7篇 放炮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放炮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

2、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采空区(初次来压期间,采取安全措施除外)舍帮、溜子巷放炮或放明炮、连珠炮、瓦斯超限放炮,人员撤不到安全地点或无设好警戒线放炮。

4、运送炸药、雷管应分箱、上锁,专人专车运送,不得敲击、摔打,禁止与带电物品接触,不得与其他人员同时入井,不准在人员集中地点停留。

5、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严禁使用高压矿灯和其它电源明火放炮,禁止放糊炮或放明炮或试炮,放炮母线长度按规定长度敷设在进风巷中,且必须完好,无明接头。放炮撤人距离按《规程》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放炮。

6、装药时,必须清除煤眼内的岩粉、煤粉,使用木棍填药,按要求装填水炮泥。

7、掘进头放炮必须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回采工作面放炮可以分组装药,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不得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放炮器同时起爆。

8、放炮后必须先通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放炮员检查瓦斯及支架,确认无隐患之后,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9、发现瞎炮,专业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在没有处理完毕之前,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处理瞎炮。处理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m处打平眼,深度比原炮眼深0.2m以上,重新装药起爆;禁止掏瞎炮眼,更不准用镢头挖刨。

第8篇 井下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井下放炮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三大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雷管、炸药的领退、运送、装药,封泥、联线、清点人员、设置警戒、起爆、检查爆破效果等工作,严禁违章放炮。

三、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四、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在放炮器操作地点和爆破地点20m内不经瓦斯检查或瓦斯浓度不合符规定要求直接放炮。

五、联线前,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短路,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六、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七、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炮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八、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才能撤回警戒,进入工作面工作。

九、处理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严禁盲目蛮干。

第9篇 放炮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民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有关的规定和《蔡山洞煤矿放炮员工操作规程》及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放炮。

2、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按时参加矿、队、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技术等学习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3、专用放炮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保管,放炮器钥匙与放炮器必须分开,爆炸物品由放炮员领取、使用,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当班退回库房。

4、严格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

5、放炮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支护是否完好,并按规定装药、封泥、联线,同时发出警戒信号,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才能启炮。

6、放炮后,应检查放炮地点有无不安全隐患,必须消除工作面的炮烟、伪顶、浮石后才能允许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7、如有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去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在交接班时必须移交清楚,交下一班处理,禁止掏瞎炮。

8、放炮员不准将乘余的爆炸物品乱丢乱放,严禁带回寝室或家里。

第10篇 煤矿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决定。

2、严格执行“三人联锁”、“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认真执行批准的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和贯通措施中有关放炮的要求。

6、听从队长、安全员(指导员)指挥,完成当班领导交给的任务。

第11篇 放炮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放炮员是井下爆破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二、在实际工作中,凡在无安全保证时,不能装药和放炮。

三、井下装药、联线、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完成。

四、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未经安全员、瓦检员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时严禁放炮,坚决执行“一炮三检查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实现安全爆破作业。

五、不断总结爆破技术经验,掌握爆破规律,实现安全爆破。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放炮员

1、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决定。

2、严格执行“三人联锁”、“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认真执行批准的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和贯通措施中有关放炮的要求。

6、听从队长、安全员(指导员)指挥,完成当班领导交给的任务。

第13篇 采煤队放炮警戒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实施放炮作业前,班长亲自指定的放炮警戒人必须责任心强,而且由专人负责。

2、警戒人设置的警戒线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正规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拉上警戒网。

3、警戒人在放炮时,负责将放炮范围以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并阻止任何人在放炮期间闯入警戒线以内。

4、放炮过程,当放炮崩倒、崩歪支架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警戒人要立即向放炮员发出警告,停止放炮,进行处理。待处理好以后,要重新设置好警戒,进行放炮工作。

5、放炮警戒人由班长亲自布置,撤除工作由布置警戒的班长撤除,警戒人在撤除警戒时,不得由其他人员指挥。

6、掌握煤与瓦斯防治的基本知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14篇 放炮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依照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放炮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放炮。

二、按规定使用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工具。

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按规定职责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

四、负责本地区的爆破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携带,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领退、运输、使用、存放帐目清楚,帐物对口,杜绝丢失浪费。

五、管理好本地区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风筒距头符合规定要求,保证正常通风。

六、按规定协助瓦斯员排放瓦斯,执行探放瓦斯和探放水措施中有关放炮的规定。

七、认真填写放炮原始记录和放炮日志,严格按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

第15篇 企业采掘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带班区长和班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头面的放炮工作。

二、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

三、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做炮头、装药、联线,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做到“十不装药”和“十不放炮”,并坚持使用好水炮泥。

四、当班的炸药和雷管要单独存放,不得混放,严格执行我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回交炸药库,严禁乱埋乱放或私带上井。

五、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本人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六、放炮母线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能有明接头,不能与动力线、金属支架等接触,应随用随挂。

七、放炮前要设好警戒,发出放炮信号。

八、处理拒爆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执行。

安全生产放炮15篇

一、放炮员是井下爆破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二、在实际工作中,凡在无安全保证时,不能装药和放炮。三、井下装药、联线、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完成。四、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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