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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贸人力资源部工资核算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劳资方面的方针、 政策和规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公司、定员定编定资、劳动工资、劳动定额实施意见。
3、负责编制各部门工资总额控制计划及公司工资总额的结算。
4、负责各部门执行工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机关人员易岗易薪及工资的汇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归档工作。
6、负责协调本科各项业务工作。
7、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经管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公物、资料的安全。
第2篇 工资核算科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负责拟定煤业公司、煤矿定员定编定资、劳动工资、劳动定额实施意见。
第三条 负责编制各煤矿工资总额控制计划及煤矿工资总额的结算。
第四条 负责各煤矿执行工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负责公司机关人员易岗易薪及工资的汇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 负责协调本科各项业务工作。
第七条 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经管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公物、资科的安全。
第3篇 劳资科工资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积极参加矿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工作。
3、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力求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到:
(1)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及时制定职工调整工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按上级规定及时办理各类人员易岗易薪和工资审批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3)定期对工资、资金,各类津贴,补贴和各类假期工资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合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工资计划指标。
第4篇 劳动工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劳动法》和上级现行的劳动工资政策,对全矿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工作实行全面管理。
2、结合我矿实际,研究制定我矿内部的劳动、工资、定额、保险、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3、不断优化、调整我矿的劳动力结构,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全面掌握全矿各单位的劳动力状况,根据定岗定员要求,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衡。
4、根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职工三级动态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一个充满竞争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5、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不断完善我矿的经营承包办法,研究探索新的工资分配办法,建立起更加充满激励作用的工资分配体系。
6、全面做好职工的就业、安全、技术、特殊工种、待岗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规范劳动力培训服务站的管理,切实落实培训计划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7、全面贯彻社会保险制度,对全矿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的缴纳、管理、发放工作。
8、全面负责全矿各单位工资奖金的分配、做帐工作,做好对基层单位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督、检查工作。
9、建立健全工作所需的各类基础台帐,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资统计手册,确保及时向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0、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使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1、切实做好职工关于劳动工资政策方面的咨询、解释工作,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工作人员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熟练掌握。
12、加强对全矿各单位劳动组织的动态管理,随时做好劳动组织的整顿,确保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员劳动效率指标。
13、严格职工奖惩制度,认真落实职工三级动态管理规定,真正形成一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局面,实现多劳多得、收入靠贡献的原则。
14、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工资津贴、奖金的审批管理,杜绝不合理分配和超标准支付现象,做好工资基金的分配使用工作,确保工资计划不超支。
15、根据“三项制度”改革的需要,结合上级政策,研究制定出同绩效挂钩的工资分配办法,实现工资分配的改革。
16、初步建立起“培训、考核、鉴定、使用、待遇”相统一的培训用人机制,确保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对职工的安全、技术、特殊工种、待岗和入矿新工人培训率100%。
17、实现劳动保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好保险微机记帐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职工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救、困有所助”。
18、协助矿工会做好厂(区队)务公开工作,各种保险收缴率100%,坚持工资奖金帐目张贴上墙制度,确保民主化、透明化管理。
19、及时登记、记录各种原始数据、资料,确保所有数据资料的准确、齐全。
20、根据本矿生产组织结构,形成人中资格能力要求规范,将现有人员能力与规范比较,建立《煤矿岗位人员技能档案》。根据人员技能档案和各职能单位提出岗位培训需求提出年培训计划及培训要求,进行内培或外培,并对培训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跟踪考核,并填写《培训结果能力测试表》。
第5篇 工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管理部工资科是煤矿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人员的合理配置、绩效考核、六工动态考核、为我矿安全生产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工资、保险安全等政策法规,。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负责制定本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定额定员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配合结算中心,搞好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2条 配合组织人事科搞好人事管理工作,制订下井人员劳动定员标准。
第3条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做好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入、管理工作,做好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
第4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搞好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工作。
第5条 负责搞好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和管理工作。
第6条 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的调查,并组织鉴定,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7条 负责员工的调配管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8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资核算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9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制订,并监督执行。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不好不能做好三项制度改革的,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不能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人事方针政策,制定本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出现偏差和失误的,负主要责任。
第12条 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13条 人力资源开发不到位,不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不到位,出现_现象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力,出现档案的更改和泄密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对公司工资核算员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不力,使矿安全生产受到影响,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人员调配不均衡,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负主要责任。
第19条 未能按规定及时组织职业病组织鉴定、建档管理,造成后果,负主要责任。
第20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公司劳动纪律制订、检查和执行,在劳动纪律制订和检查执行时出现不良现象的,负主要责任。
第21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6篇 经营管理部工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管理部工资科是煤矿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人员的合理配置、绩效考核、六工动态考核、为我矿安全生产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工资、保险安全等政策法规,。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负责制定本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定额定员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配合结算中心,搞好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2条 配合组织人事科搞好人事管理工作,制订下井人员劳动定员标准。
第3条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做好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入、管理工作,做好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
第4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搞好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工作。
第5条 负责搞好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和管理工作。
第6条 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的调查,并组织鉴定,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7条 负责员工的调配管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8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资核算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9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制订,并监督执行。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不好不能做好三项制度改革的,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不能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人事方针政策,制定本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出现偏差和失误的,负主要责任。
第12条 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13条 人力资源开发不到位,不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不到位,出现上访现象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力,出现档案的更改和泄密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对公司工资核算员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不力,使矿安全生产受到影响,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人员调配不均衡,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负主要责任。
第19条 未能按规定及时组织职业病组织鉴定、建档管理,造成后果,负主要责任。
第20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公司劳动纪律制订、检查和执行,在劳动纪律制订和检查执行时出现不良现象的,负主要责任。
第21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7篇 劳动工资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在矿党政和集团公司劳动保障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劳动法》和上级现行的劳动工资政策,对全矿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2条 结合我矿实际,研究制定我矿内部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 不断优化、调整我矿的劳动力结构,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全面掌握全矿各单位的劳动力状况,根据定岗定员要求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
第4条 根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职工三级动态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一个充满竞争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5条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不断完善我矿的经营承包办法,研究探索新的工资分配办法,建立起更加充满激励作用的工资分配体系。
第6条 全面做好职工的就业、安全、技术、特殊工种、待岗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规范劳动力培训服务站的管理,切实落实培训计划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第7条 全面贯彻社会保险制度,对全矿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的缴纳、管理、发放工作。
第8条 全面负责全矿各单位资金的分配、做账工作,做好对基层单位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9条 建立健全工作所需的各类基础台账,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资统计手册,确保及时向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第10条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使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8篇 工贸企业人力资源部工资核算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劳资方面的方针、 政策和规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公司、定员定编定资、劳动工资、劳动定额实施意见。
3、负责编制各部门工资总额控制计划及公司工资总额的结算。
4、负责各部门执行工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机关人员易岗易薪及工资的汇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归档工作。
6、负责协调本科各项业务工作。
7、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经管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公物、资料的安全。
第9篇 工资核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每月对人资科提供的工资核算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加班工资和员工公伤、探亲、婚、丧、病、事假的按比例扣款计算是否准确。新员工的现金工资计算、离职员工的工资消除、员工各时期的工资增减变动是否准确无误。
(三)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经主管领导签章后输入电脑,编制员工“工资通知单”、“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输入软盘送交主管,经领导审阅,以便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
(四)根据“工资汇总表”填制、发放工资,结转部门工资及代扣款项的记账凭证。根据上级规定的提取比例,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正确计算,按列支科目填制记账凭证。
(五)配合人资部门做好人工费用的统计工作,提供奖金计算依据。
(六)定期核对各部门实发奖金数,并妥善保管当年工资、奖金发放资料。
(七)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支付手续。
(八)打印工资转账数据、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人资部存档。
(九)每月月底按时分摊各部门待摊、递延费用以及各项预提费用。
(十)每月负责整理、装订、发送财务报表及填制经济活动资料手册。
第10篇 企管办工资审核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工资(工分)审计等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及时上报审计报表,积极完成主任交办的各种任务。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企管办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第2条 认真审核工资表中职工的奖罚、补贴等其它奖励及扣罚情况,并做好每月的审计报表。
第3条 配合公司财监部定期对仓库进行盘库,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徇私情。
第4条 每月根据办公室提供的派车单对各汽车里程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财监部。
第5条 积极收集整理好各单位的工资结算材料,按时上报人力资源处结算工资。
第6条 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八项制度”、“5s”、“劳动纪律”等检查工作。
第7条 加大对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向领导提合理化建议。
第8条 做好区域(室)内卫生工作。
第9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10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型矿井管理条例》的其它有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企管办工资审核员的有关责任:
1、不认真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2、不能认真做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3、不按时参加各种相关业务培训;
4、不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第12条对于上述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劳动工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3)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4)关心职工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教育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第12篇 工资核算科科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公司机关人员工资的造表、易岗易薪、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汇总工作。
第二条 负责对各矿月度、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统计,以及机关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编制,并按时上报。
第三条 负责编制劳动工资统计手册,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第四条 负责来信来访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机关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负责机关人员劳动保险和社会统筹工作。
第七条 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经管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13篇 工资管理员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财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工资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工资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三、根据矿月度结算表,严格审批各单位的工资奖金,并做到准确无误,按时统计全矿的工资发放情况,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四、及时填制工种、工资变更台帐。
五、严格按上级的要求填写统计报表,做到准确、真实、及时。
六、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原则,杜绝虚报冒领。
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有事向领导请假,搞为办公室的环境卫生。
第14篇 工资核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每月对人资科提供的工资核算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加班工资和员工公伤、探亲、婚、丧、病、事假的按比例扣款计算是否准确。新员工的现金工资计算、离职员工的工资消除、员工各时期的工资增减变动是否准确无误。
(三)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经主管领导签章后输入电脑,编制员工“工资通知单”、“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输入软盘送交主管,经领导审阅,以便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
(四)根据“工资汇总表”填制、发放工资,结转部门工资及代扣款项的记账凭证。根据上级规定的提取比例,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正确计算,按列支科目填制记账凭证。
(五)配合人资部门做好人工费用的统计工作,提供奖金计算依据。
(六)定期核对各部门实发奖金数,并妥善保管当年工资、奖金发放资料。
(七)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支付手续。
(八)打印工资转账数据、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人资部存档。
(九)每月月底按时分摊各部门待摊、递延费用以及各项预提费用。
(十)每月负责整理、装订、发送财务报表及填制经济活动资料手册。
第15篇 人力资源部工资核算科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负责拟定煤业公司、煤矿定员定编定资、劳动工资、劳动定额实施意见。
第三条 负责编制各煤矿工资总额控制计划及煤矿工资总额的结算。
第四条 负责各煤矿执行工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负责公司机关人员易岗易薪及工资的汇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 负责协调本科各项业务工作。
第七条 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经管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公物、资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