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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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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

第1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0 年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

配电箱使用

安全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2、施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了解三级电箱(总配电箱、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主要功能以及维护、使用要求。

3、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一二级配电箱必须按规定实行定期检查记录。

4、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一二级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

5、配电箱必须有遮雨防尘措施,箱底离地须达1.2米以上,有合符规范的接地。

6、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tn-s)制式。

7、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距开关箱线路不得超过30米。

8、配电箱内应保持干净,不得存放杂物。

9、配电箱插头引线应从箱体下部引进。

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2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十大安全纪律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2、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3、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电线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

4、保护零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5、所有电动机具电源都必须通过触电保护器,电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插座完整,接线正确,严禁将工作零线错接到地极孔中,严禁用电线代替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6、电气设备手忙脚乱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7、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8、接地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极和重复接地电阻值4ω,验收时和每季检测一次,每次摇测应填写记录表。

第3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第4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 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总则

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临时用房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6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3.1.7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相互间的最小防火间距(m) 注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注 2:两座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注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或在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3.3消防车道

3.3.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3.3.2条的规定设置回转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的在建工程; 3 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临时用房。

3.3.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或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的长边一侧 3、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4 建筑防火

4.1 一般规定

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

4.2.1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

4.2.3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

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4.3.2 在建工程内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 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0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搭设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 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风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等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 高层建筑; 2 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

4.3.5 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4.3.6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5 临时消防设施

5.1一般规定

5.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5.1.2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5.1.3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至5.4条的有关规定。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

5.1.5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5.1.6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5.2灭火器

5.2.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 动火作业场所; 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2.2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表5.2.2-1 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表5.2.2-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5.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5.3.3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考虑。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第6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宿舍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0 年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

临时宿舍用电

安全交底内容

1、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规定,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应达到通风、采光要求。电光源、插座、电线等硬件设施应当满足施工人员生活的基本要求。

2、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宿舍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照明及插座。

3、装饰工程临时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插头,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4、装饰工程临时宿舍离人或晚间入睡,应按规定熄灯。

5、由于临时宿舍大多使用铁制床,特别要禁止乱拉电线绕床。

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7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收,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第8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十大安全纪律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2、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3、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电线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

4、保护零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5、所有电动机具电源都必须通过触电保护器,电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插座完整,接线正确,严禁将工作零线错接到地极孔中,严禁用电线代替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6、电气设备手忙脚乱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7、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8、接地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极和重复接地电阻值4ω,验收时和每季检测一次,每次摇测应填写记录表。

第9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临时用电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设施。

2.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机械设备。

3.实行二级漏电保护,一般分配电箱电开关动作电流应在50ma;开关电箱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应在30ma以下。

4.专业电工定期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0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

1编制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需要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时,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存档。

3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为: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按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复)查表;(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一次,并复查接地电阻值)。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专人(电工)管理,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4施工脚手架、机动车道、起重设备与外电线路间距应符合安全要求。

5如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时,应实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防护网,并悬挂醒目警告标牌。实施过程中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6保护接零、接地、防雷规定

⑴、施工现场的中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⑵、下列施工用电设备不断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金属保护管、敷线钢索等。

⑶、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截面应为10mm2,绝缘铜线或16mm2的绝缘铝线。

⑷、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⑸、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任何情况下不准用作负荷线。

⑹、接地电阻规定

表4-1接地电阻规定表

7防雷

施工现场内的升降机若处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且机械设备高度高于20m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

安装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护导体与导体之间电阻接近为零的金属性连接(焊接线或螺栓连接)。该设备上所用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通信线路均就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筋与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但不得使用螺纹钢材。

8、临时用电线路安装、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照明及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除遵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外,尚应注意下列事项:

⑴、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分阶段付诸实施。现场施工机具繁多,用电巨大,应合理分配用电资源,确定先后用电顺序,确保主导工种的施工用电,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⑵、配电线路布设

为确保安全生产以及道路畅通,在室外采用电缆地沟铺设电缆,消架空线布置,在过道路处电缆应加套钢管保护。各工种车间内固定用电器电缆穿行在护套管内,不得外露。室内照明线路电线采用pvc护套管,室外临时照明线路采用三蕊橡胶电缆。主体施工时照明灯布置于塔吊上。

⑶、配电箱和开关箱

变电房配电屏与现场供电系统间须设置隔离开关,以便检修。并应安装电度表,以作为计量。施工现场设置总配电间,采用电缆埋地送至总配电箱。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业厂家生产,并有合格证明。现场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配电箱应尽可能放置在干燥通风处,室外电箱要有挡雨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的底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和底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分配电箱应设置在荷载较为集中区域,分配电箱距开关盒的距离不大于30c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和水平距离不大于3m,配电箱和开关箱和周围应有二人可同时工作的空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与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出线口须设在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角。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用橡皮绝缘电缆。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所有配电箱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并作分路标记。

第11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围护: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围护

安全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必须围护实行封闭式施工作业。

2、用于建筑物或施工场所封闭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达到10cm2的面积,不少于2000目的要求,并做到张设整齐、美观。

3、工地围墙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应使用夹板、彩钢板等材料搭设,市区主要路段须达2.5米以上,一般路段需达1.85米以上;

4、有危险禁行地段,应拉设红白彩条旗拦阻警示;如现场拆卸、装修、打洞等作业,有物品坠落可能的部位,除拉设红白彩条旗拦阻警示外,还必须指派专人监护。

5、围墙外侧应装饰有健康美观的画面。

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12篇 工程施工现场管道工安全技术措施

管材运输,应先选好道路,清理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于推车运输应将管予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应防止压脚。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予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龙门架往高处运管时,应将管材绑牢固,防止管予滑落伤人。管材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不得颠倒工序。

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予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托住,防止切断时坠落伤人。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管材铲破口、磨口、剔飞剌、敲焊渣时,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看管,防止吹出的杂物伤人。在吹洗或试压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安装立管时应加强管道井口的防护。上层井口应盖好防护板,防止掉物伤人;下层的井口亦应盖好堵严。

安装立管在施焊时,必须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的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防止火星掉到下一层酿成火灾:

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应不超过12v。电焊把线不应裸露和破损,操作者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应先判土质,检查管洞是否按规定放了坡;发现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采取措施放坡或加固壁支撑。不得利用支撑代替上下扶梯。

室外给水管道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有防潮措施。

第13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4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自制登高用具安全技术交底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自制登高用具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自制登高用具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必须对登高用具加大监控管理力度。

2.施工企业自制活动式的登高平台,必须经过技术人员专门设计,经审批后方可投入制作,制作完成后必须经验收通过,并明确操作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准作业人员使用自制登高活动平台。

3.登高用具周转、现场拼装、搭拆频率较高,搭设,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拼装搭拆完工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挂上合格牌。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5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围护安全技术交底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围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现场围护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必修围护实行封闭式施工作业。

2.用于建筑物或施工场所封闭的密目式安全网必修达到10cm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15篇

第一条目的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第二条适用范围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第三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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