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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分部工程
施 工 内 容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本工程所涉及集水坑内防水、消防泵房内部施工、管道井内部施工、电梯井内施工均为有限空间作业施工;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正有人员作业及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5.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当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应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作预防性防护;
6.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7.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8.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9.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10.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11.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12.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交底人签名
施工人员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归档一份;接受交底人员必须在交底书背面签字并交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原则是谁交底谁负责监控交底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跟踪检查。
第2篇 有限空间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本工程所涉及污水井、污水管道内部施工均为有限空间作业施工;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的申请内容并签字。
4、单位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审批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5、单位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6、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单位留存。有限空间审批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7、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8、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正有人员作业及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0、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11、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审批手续”不作业。
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审批手续“不符不作业。
13、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14、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15、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有限空间审批手续”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7、“有限空间审批手续”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 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18、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由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
1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20、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
2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实施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
22、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
23、 如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本工程所涉及污水井、污水管道内部施工均为有限空间作业施工;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的申请内容并签字。
4、单位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审批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5、单位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6、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单位留存。有限空间审批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7、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8、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正有人员作业及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第3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 工程概况
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市政道路及雨污水工程,位于昌平区和海淀区交界处西三旗地区v。本工程西起建材城中路、东至城市铁路;南起规划西三旗路、北至西三旗北路。此工程包括东小口村西路排水及道路、硅谷先锋北路排水及道路、建二路排水及道路、西三旗北路排水的规划与污水管线的修建。
二、 本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内容
根据工程投标文件,现场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内容为:顶管施工、管道清掏施工。
三、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主要负责人职责:各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细化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危害告知: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告知作业人员由于上部道路存在原来旧污水管道渗漏现象,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未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未正确佩戴相应防护用品可能存在气体中毒隐患,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安全知识,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伤害。作业单位必须在进入点附近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承包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等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有害气体浓度前,严禁进入现场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作业。
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分包单位所属作业人员,每次进入管道内作业前,必须经所属单位相关人员对有害气体、可燃气体,使用检测仪表等设备进行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正确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属单位必须加强监管,严禁在未检测前,私自进入管道作业,否则,造成伤亡事故由其本人和所属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在进入过程中如发现检测仪器报警,应立即撤离;
7、所有进入管道内作业的人员必须在地面上有人监护,且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绳,以便于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将作业人员拉出,防止发生二次伤害。
8、在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9、进入管道内作业前,必须先打开防护盖,进行强制通风20分钟以上,方可进入,并要保持持续通风。
10、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并登记。
1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4、当现场发生管道内气体中毒后,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坚决杜绝盲目进入管道施救,防止发生二次伤害。可使用安全绳或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管道进行营救。
五、 应急救援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主管任副组长,项目管理人员任组员等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负责本工程有限空间气体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
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应急响应
1) 紧急判断,如预判断为气体中毒,应使用预先准备的救援绳,将其拉出。
2)如果未设置安全绳,应立即拨打“119”请求专业救援;
3)同时,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与事故应急小组联系,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前期救援,
3) 如果人员救援到地面,如发生呼吸停止,必须进行紧急施救,让中毒人员保持平躺,进行人工呼吸,并紧急送往就近医院。
4)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进一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逐级上报当地主管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第4篇 物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 名词解释:
有限空间: 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如风道、管道、水箱、各种罐状设备等),或深度大于1.2 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的封闭或半封闭建筑(如污水坑、化粪池、隔油池、小型密闭空间建筑等)。 此种建筑具有如下特点:空间内的气体可能具有危害。
二、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
1. 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 不良,通讯不畅;
2. 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 监护和实施施救;
3. 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4. 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 故。
5. 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害性;空间内存在可能导致进入者的身体受限;其它公认的严重的安全或健康风险。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
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先检测后进入。
2)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3) 对作业场所现状分析合格后编制施工方案,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相关手续。
4) 作业前应再次对确认存在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防止有害气体的二次释放
5)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以及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 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6)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提前准备好适合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工具和防护工 具。
7)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提前准备好适合有限空间作业的通讯器材。
8)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或部门,应预先准备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2. 保证有效的通风换气
1) 进入有限空间工作前,应提前两天进行全面通风换气。
2) 进入有限空间工作时,应尽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道等通风条件进行 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
3) 需要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备要提前安装到位,并保证其工作正常。
4) 除严重窒息急救时等特殊情况,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 在有限空间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为防止焊接或切割烟尘导致呼吸受阻,应进行阶段 性作业,以保证良好的通风和换气。电、气焊设备除末端把线,其余钢瓶、焊机等设备应置于有限空间外部。电焊作业要进行有效接地。
3. 保证安全有效的电气设备与照明
1) 进入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具有整体电气防 爆和防静电措施。
2) 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3) 使用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电压;
4) 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 压不应超过36v。
5)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小型密闭空间等狭窄的场所工作时,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
6) 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
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工作场所环境潮湿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
4. 保证完好的机械设备安全
1) 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2) 机械设备上的局部照明均应使用安全电压。应急器材
3) 机械设备上的金属构件均应有牢固可靠的pe线。应急器材应放置在作业现场。
4) 作业时使用的梯子、检修平台、吊绳等,应安全可靠,
5. 区域警戒与消防
1) 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 应设警示红灯。
2) 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有限空间外面醒目 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或相关警戒标志。作业场所外应悬挂“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标示牌。
3) 当作业人员进入风道、井道或管道等有限空间工作时,必须提前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相 关电源。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4) 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应设置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并有专职人员应在 警戒区内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并有检查记录。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5) 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有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 时远离潜在的火源。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有限空间作业。
6. 应急器材的使用要求及管理
1) 应急器材应放置在作业现场。
2) 应急器材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
3) 急救药品应完好、有效。
4) 应急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四、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1. 有限空间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2. 每一名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配备不应少于两名监护人员。
3. 对于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作业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或委派管理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勘 查,提前审查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作业。
4. 作业单位或部门必须在完成相关作业手续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 现场监护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应急器材。
6. 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7. 现场监护人员发现以下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作业人员一同撤离作业现场,情况 紧急应呼叫应急救援并报告负责人:
1) 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
2)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而作业者自身未能发现。
3) 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4) 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8.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3) 应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 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 9. 有限空间现场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后,会同现场监护人员对 有限空间现场进行封闭并检查确认,防止其它人员误入该区域。
第5篇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为了进一步确保容器内部清理、检修作业的人身安全,以减少在容器内部清理、检修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全情况,使容器内部的各项清理、检修作业安全有序开展,特对氧化铝公司容器内部的清理、检修作业进行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章 外来车间、单位清理工作必须执行的规定
1.1、氧化铝公司的各项清理作业,不再使用清理工作票,全部统一使用清理、检修工作票。
1.2、外来车间、单位到容器所属车间进行清理时,清理、检修工作票的开具应由容器所属车间负责人填写,该容器所属车间可对本单位的多处清理作业,指定一名或两名总负责人,该负责人重点对本车间将该容器与系统完全隔离,必须执行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并在清理、检修工作票中的第1条“工作负责人”一栏签字确认,并注明手机联系方式。
1.3、该容器所属车间的主任为清理、检修工作票的签发人,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水、料、汽等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容器所属车间人员进行布置落实,运行人员具有工作票许可资质的,在清理、检修工作票的第10条“工作许可人”一栏签字许可。
1.4、外来车间只需派一名清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清理人员的安全,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该清理负责人及时同容器所属车间总负责人沟通。对于容器所属车间执行的各项安全措施,外来车间人员不得进行改动,因外来车间人员改动、操作容器所属车间执行的安全措施,带来的后果由外来车间承担。
该清理负责人的姓名填写于清理、检修工作票第3条“参加工作人员”一栏的最前面,如在清理过程中,需更换清理工作负责人,在清理、检修工作票的背面进行注明,必须经外来车间主任、分厂监护人、容器所属车间总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工作票两联上均注明。
1.5、对于容器所属车间大型的清理作业,需外来车间或单位进行清理时(重点针对外来车间),分厂必须派安技科负责本容器所属车间的人员,亲自到现场监护,重点对容器与系统的彻底隔离措施进行检查,对清理人员的劳保穿戴、违章作业进行管理,对停运设备转生产的各项操作进行监护,确保清理作业及设备转生产时的安全。
在容器所属车间的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分厂、安技处签字许可后,分厂监护人再对各项安全措施逐一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在清理、检修工作票的第12条签字确认,并注明手机联系方式,外来车间的清理作业方可正式开始(无需外来车间进行的清理作业,在分厂、安技处签字许可后,由工作许可人在清理、检修工作票的第12条,填写正式开始清理的时间,方可开始清理工作)。分厂监护人发现容器所属车间存在遗漏或执行不到位的安全措施时,应立即责令车间进行整改,对于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遗漏重要安全措施的,可报分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6、清理、检修作业正在进行,因其他原因需启动与容器有关设备进行系统调试时,必须立即停止该清理检修工作,待调试结束后重新布置安全措施,方可开始清理检修工作。
1.7、对于前后工序及本系统内部生产调整与清理检修作业有交叉时,必须在整体系统操作票中注明各工序、系统间的具体安全措施要求,并明确注明该项措施执行人。
1.8、用于外来车间或单位清理开具的清理、检修工作票,一联存放于容器所属车间主控室,二联由外来车间或单位清理负责人随身携带。
1.9、对于外来车间、单位在容器所属车间进行清理工作时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容器所属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容器所属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外来车间、单位工作人员在清理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外来车间、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0、用于外来车间、单位清理开具的清理、检修工作票,其余部分仍执行公司下发的《氧化铝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容器内部清理、检修作业前与系统完全隔离的措施
2.1、容器内部清理作业前必须确保采取的隔离措施安全有效,为彻底消除阀门内漏带来的安全隐患,对于容器进出水、料、汽等系统,在关闭有关阀门、挂警示牌的基础上,必须采取更为安全的有效措施。如阀门前或后加盲板及拆卸进出料源短接卸压等措施,在清理、检修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注明为防止阀门内漏采取的措施,需使用盲板进行封堵时,应注明盲板的型号及厚度,盲板的安全系数与其系统压力应安全匹配。
2.2、各单位应保证各种型号盲板的数量及质量,将常用的盲板存放于经常进行抽插盲板的阀门或管道周围、运行值班室、检修仓库。
2.3、对于生产系统中与该容器有关的供水、料、汽等系统的电气设备,在清理检修过程中除现场断电并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之外,动力配电室内部开关必须断电并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2.4、在清理、检修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明确注明所清理的容器是否有压力、高温、碱液烫伤、中毒、爆炸等隐患,并在现场注明隐患点,清理工作开始之前由工作负责人向清理人员一一讲明。
第三章 槽罐、容器内作业的注意事项
3.1、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作业使应加强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采用气体冲压对箱、罐等容器、设备找漏时,应使用压缩空气。压缩空气经可靠的减压控制阀门控制在措施规定的压力下方可进行冲压。对装用过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充压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禁止使用各类气体的汽瓶进行充压找漏。
3.2、若容器或槽箱内存在着有害气体或存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残留物质,须先进行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后,工作人员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息。
3.3、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方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能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3.4、在容器槽箱内工作,如需站在梯子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绳子的一端拴在外面牢固的地方。
3.5、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具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严禁明火。对这项工作有过敏性的人员不准参加。
3.6、在关闭容器、槽箱的人孔门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
3.7、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予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必须经分厂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分厂领导人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的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3.8、安装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空内触摸,以防扎伤手指。
3.9、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道上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3.10、在分解槽等内进行检修、清理作业时,槽壁上易形成结巴,在检修或清理人员上方应设置安全网或使用专门的平台,防止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
3.11、在进入通风不畅或存在有毒气体的槽罐、狭小空间内(如;下水道井、焦油池、酚水池、煤气设备内部)进行作业时,在作业前对空间内的气体进行化验,必须在化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内部进行作业,既空间内空气的含氧量在18%-23.5%之间。必要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并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若需在设备容器内壁上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或涂料时,也应采取可靠通风的措施。
3.12、槽罐内作业所需照明电压应采用36v,在内壁潮湿的设备容器内或内壁为金属的设备容器以及狭小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应采用12v的安全电压。
3.1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如电钻、电砂轮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3.14、在进入槽罐内进行作业前,必须认真核实清理、检修工作票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确已执行到位后,方可进入。并且在槽罐人孔外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应会同监护人统一联系信号,以防急救之用。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安全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安全绳进行沟通联络。
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不得脱离岗位,当出现应急情况监护人员在对槽罐内作业人员实施营救时,监护人员必须首先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通知车间人员到场后方可进入设备容器内实施抢救,以防发生次生事故。
3.15、在槽罐内进行清理作业时,应按顶部、侧部、底部的顺序依次进行,在槽内拉防护网(防护网网洞越小越好,起到缓冲作用),防止结疤及杂物坠落伤人,人孔门及槽顶加警示牌,与工作无关的成员不得私自进入,相关人员需进入正在清理、检修作业的槽罐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进入之前应有在槽罐外监护的人员通知槽内人员,停止作业。当非工作组人员确实已离开槽罐内的作业现场时,方可开始工作。
3.16、不得在槽罐内进行交叉作业,在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清理、检修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上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
3.17、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若发现设备容器内有异常情况或身体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设备容器外,在查清原因后方可重新进入。
第七篇 受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是密闭设备,如:各槽类(球磨机、保温罐、分解槽、沉降槽、矿浆槽、蒸发原液槽、发生炉炉膛内、焙烧炉炉膛内、电除尘内、发生炉及净化区的设备内等),压力容器类(储气罐、汽包等),管道,烟道。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电缆沟、涵洞、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氧化铝仓、石灰仓等。
第6篇 有限空间-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本工程所涉及污水井、污水管道内部施工均为有限空间作业施工;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的申请内容并签字。
4、单位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审批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5、单位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6、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单位留存。有限空间审批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7、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8、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正有人员作业及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0、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11、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审批手续”不作业。
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审批手续“不符不作业。
13、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14、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15、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有限空间审批手续”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7、“有限空间审批手续”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 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18、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由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
1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20、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
2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实施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
22、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
23、 如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本工程所涉及污水井、污水管道内部施工均为有限空间作业施工;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的申请内容并签字。
4、单位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审批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5、单位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6、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单位留存。有限空间审批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7、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8、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正有人员作业及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