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隧道开挖及机械人员配备、质检安全技术交底 第2篇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第3篇隧道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第4篇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第5篇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第6篇竹口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书 第7篇隧道开挖机械人员配备质检安全技术交底 第8篇隧道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第9篇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第10篇隧道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第11篇隧道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12篇隧道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13篇竹口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书 第14篇隧道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项目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部位
交底日期
交底人
审核人
接受单位
接受人
交底内容: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
一、黄土段开挖
1、开挖方法采用全断面、台阶法等开挖法开挖,施工中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
2、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施工队、班组要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务安全员。
3、根据地质条件,按设计要求做好超前支护、初期支付,保证隧道开挖安全。
4、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布设监控量测点,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馈围岩及支护的变形情况,以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
5、超前、锁脚锚杆(管)施钻时不得采用湿钻,并根据地下出露情况,做好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浸泡拱墙脚基础。
二、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埋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三、软弱破碎富水围岩段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订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四、岩溶地质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上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应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五、钻爆法开挖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撒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塌落危险时: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撒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200米。
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6、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要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的开挖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米时,要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8、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9、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旁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0、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1、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2、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
13、如出现瞎炮,按照瞎炮处理交底进行。
(三)开挖安全
1、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5、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6、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7、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六、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6、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7、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8、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发生险情及时上报直管领导,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至项目部领导。
第2篇 隧道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一、隧道开挖施工安全
(1)所有进洞人员必须带安全帽。施工人员尤其是喷射手和注浆作业人员,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态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开挖采用机械配合人工进行,施工中要注意施工人员严禁在挖掘机大臂下活动,挖掘机开挖时要有专人指挥,以防止挖掘机司机视野受限,挖掘机臂碰撞初期支护表面以及临时支撑体系。
(3)黄土隧道开挖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循环进尺,及时施作支护体系。同时加强围岩的监控量测,关注围岩变形情况,使所有不安全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中。
(4)各种运输设备严禁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设立专职联络员;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装载料具时,不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型钢钢架、钢管等长料具时,捆扎牢固。
(5)机械装碴时,断面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设置专人指挥,以免机械碰断电线或碰坏已做好的初期支护,确保安全。在洞口处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运输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带病工作。行驶车辆保持一定间距,洞内道路加强养护。洞内倒车与转向,做到开灯、鸣笛或有人指挥。
二、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
(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质检工程师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责成专人检查。在锚喷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异常开裂等险情时,应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立即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喷层面要平顺,以免应力集中,出现喷层开裂。
(2)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或浮土上,立柱底面应设垫板或垫梁。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3)锚杆的质量、长度,喷砼的质量、厚度,以及钢架的安装位置、间距等严格按设计施工。若已锚地段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立即在该地段增设加强锚杆,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用于临时支护的支撑底面采用临时锁定措施进行锁定。
(4)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5)喷锚支护在梯架上作业时,梯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6)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土块或开裂的喷射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7)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中铁二十三局郑西客运专线四项目部安质部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3篇 隧道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⑴有塌落危险时;
⑵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⑶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⑷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⑸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⑺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⑻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2.12如出现瞎炮,按瞎炮处理交底执行。
三、开挖安全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第4篇 竹口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内容: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工人在施工期间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生产须安全的原则,对竹口隧道进口横洞开挖、支护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设计情况
竹口隧道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境内,起于竹口镇上垟村附近,止于竹口镇蔡双村附近,全长5116.9米,单线单洞最大埋深约426米;三分部负责计划施工2715.9米,里程dk191+242.1~dk193+958,竹口隧道进口工区设置一座进口横洞,横洞全长130米,与竹口隧道正洞dk191+300相交,ⅲ级围岩hdk0+040~000共长40米, hdk0+040~030采用单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 hdk0+030~000段加宽以便于错车、会车,采用双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综合坡度5.49%。
2、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情况
(1)触电;
(2)高空坠落;
(3)坍塌;
(4)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3、安全技术措施
工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新工人进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正确使用三宝,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工人主人翁责任感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记住血的教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规定,未经培训工人不得上岗。
3.2进场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禁止进场,进场设备做到有记录、有检查,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操作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
3.3本项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预防四大伤害: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开挖前应发出信号,在挖掘机臂杆回转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要保证开挖边坡的安全系数,边坡大小要适当,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按规定确定放坡坡比,保留挖掘机作业平台,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时曲上而下逐层进行,高边坡下方不允许进行任何设备及人员摆放和停留。有车辆通行和人群过往密集的地方要设专人指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机械设备。车辆在施工便道上要慢行,装卸土方车辆倒土方时离坑边不小于2米,经常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等性能,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3.4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防水产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箱一漏、一机一闸”的原则。
3.5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3.5.1司钻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3.5.2照明充足,工作面严禁使用高于36v电压的照明线路;
3.5.3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3.5.4站在预留核心土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5.5使用带支架的风钻打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避免滑移,沉陷,倾倒。
3.5.6在洞口或适当处所,宜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所储备的各种器材应保证数量和质量,不得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3.5.7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5.8火工品领用时,需由持证的爆破人员去领取,如果当次爆破未用完,需立即退回炸药库,不得私自留存。
3.5.9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运输,搬运时亦严禁一人同时搬运雷管和炸药。
3.5.10装碴作业应在规定支护进行完毕后进行,隧道内碴堆必须洒水湿透。
3.5.11车辆运行前应确保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3.5.12钻眼开始时,应慢速,待钻入10cm左右时,再转入全速钻,并注意观察钻孔机具的动转与排出岩浆情况,避免卡钎、断钎引起人员及机械事故。
3.5.1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5.14在同一断面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3.5.1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5.16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段。
3.5.17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为: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3.5.18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3.5.19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①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时。
②隧道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点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同时认真填写施工爆破“三检”表。
③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④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应使用规定的工具,按要求装药、堵炮泥、联系并检查。
⑤除可使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外,隧道内不应使用火雷管起爆药卷。
⑥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笨)、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3.5.20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
②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④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洞内任何地点,每放一次炮,待炮烟消散,爆破员都要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瞎炮。如果发现瞎炮,要在班长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3.6出碴运输
3.6.1机械装碴时需注意的问题:
3.6.1.1装载机装碴时,严禁人员进入或停留在碴堆上及装载机四周;
3.6.1.2对大石块应予破碎,以防损坏机械和运输途中滑落伤人;
3.6.1.3装碴不能高于车厢;
3.6.1.4机械进行装碴作业时,应保护电线路和风水管;
3.6.1.5每次装碴后,司机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和保养,并清洗干净。
3.6.1.6装碴与运输工作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3.6.1.7洞外卸碴边缘内80cm处设置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3.6.1.8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
3.6.2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3.6.2.1严禁超车;
3.6.2.2会车时空(轻)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距不少于60cm;
3.6.2.3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距不少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3.6.2.4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3.6.2.5车辆起动前,应进行瞭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3.6.2.6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3.6.3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6.3.1上、下班只能乘坐专用的班车,严禁座农用车、装载机;
3.6.3.2掌子面距底板步距不大于40m;
3.7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3.7.1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固,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罩等防护品。
3.7.2注意用电安全,经常进行检查,杜绝漏电,并派专人操作和维修,非机电修理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3.7.3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3.7.4施工作业台架应牢固可靠,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工作梯。
3.7.5注浆时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注浆管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
3.7.6洞内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加强观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7.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洞。
3.7.8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3.7.9临时支撑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动的石快上或以松动的物体作为支撑垫快。
3.7.10开挖台架要做好防护,防护高度不应低于1.5m,并对台架经常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3.7.11当发现已喷锚地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采用钢支架补强支护。
3.8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措施:
3.8.1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工作面的危石和虚渣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8.2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3.8.3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处理。
3.8.4采用喷锚支护应严格实行光面爆破,尽量消除应力集中现象。在喷锚前应做松散土石处理,并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喷射砼应采用湿喷射,喷射工及其相关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8.5喷射机械应放在安全地带,喷射机上的各种仪表必须完好。喷射机工作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工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严防高压水、高压风及其它喷射物突然喷出伤人。
3.8.6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照明、高压电力线路的架设顺直、符合标准,保证绝缘良好。
3.8.7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灯(霓虹灯)和防护设施,并有专人看管,若有损坏,立即通知修理。
3.9竹口隧道进口横洞紧邻_408县道,县道来往车辆及行人较多,在横洞施工范围两侧1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标志,在横洞施工范围内的道路上设减速带,并设专职安全员指挥交通,防止高空落石伤害过往行人及车辆。
交 底 人: 复 核 人: 技术负责人:
副 经 理: 安质部长/安全总监: 交底时间:
交底接受人(签字)
第5篇 竹口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内容: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工人在施工期间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生产须安全的原则,对竹口隧道进口横洞开挖、支护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设计情况
竹口隧道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境内,起于竹口镇上垟村附近,止于竹口镇蔡双村附近,全长5116.9米,单线单洞最大埋深约426米;三分部负责计划施工2715.9米,里程dk191+242.1~dk193+958,竹口隧道进口工区设置一座进口横洞,横洞全长130米,与竹口隧道正洞dk191+300相交,ⅲ级围岩hdk0+040~000共长40米, hdk0+040~030采用单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 hdk0+030~000段加宽以便于错车、会车,采用双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综合坡度5.49%。
2、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情况
(1)触电;
(2)高空坠落;
(3)坍塌;
(4)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3、安全技术措施
工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新工人进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正确使用三宝,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工人主人翁责任感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记住血的教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规定,未经培训工人不得上岗。
3.2进场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禁止进场,进场设备做到有记录、有检查,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操作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
3.3本项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预防四大伤害: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开挖前应发出信号,在挖掘机臂杆回转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要保证开挖边坡的安全系数,边坡大小要适当,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按规定确定放坡坡比,保留挖掘机作业平台,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时曲上而下逐层进行,高边坡下方不允许进行任何设备及人员摆放和停留。有车辆通行和人群过往密集的地方要设专人指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机械设备。车辆在施工便道上要慢行,装卸土方车辆倒土方时离坑边不小于2米,经常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等性能,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3.4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防水产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箱一漏、一机一闸”的原则。
3.5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3.5.1司钻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3.5.2照明充足,工作面严禁使用高于36v电压的照明线路;
3.5.3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3.5.4站在预留核心土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5.5使用带支架的风钻打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避免滑移,沉陷,倾倒。
3.5.6在洞口或适当处所,宜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所储备的各种器材应保证数量和质量,不得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3.5.7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5.8火工品领用时,需由持证的爆破人员去领取,如果当次爆破未用完,需立即退回炸药库,不得私自留存。
3.5.9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运输,搬运时亦严禁一人同时搬运雷管和炸药。
3.5.10装碴作业应在规定支护进行完毕后进行,隧道内碴堆必须洒水湿透。
3.5.11车辆运行前应确保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3.5.12钻眼开始时,应慢速,待钻入10cm左右时,再转入全速钻,并注意观察钻孔机具的动转与排出岩浆情况,避免卡钎、断钎引起人员及机械事故。
3.5.1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5.14在同一断面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3.5.1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5.16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段。
3.5.17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为: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3.5.18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3.5.19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①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时。
②隧道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点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同时认真填写施工爆破“三检”表。
③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④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应使用规定的工具,按要求装药、堵炮泥、联系并检查。
⑤除可使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外,隧道内不应使用火雷管起爆药卷。
⑥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笨)、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3.5.20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
②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④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洞内任何地点,每放一次炮,待炮烟消散,爆破员都要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瞎炮。如果发现瞎炮,要在班长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3.6出碴运输
3.6.1机械装碴时需注意的问题:
3.6.1.1装载机装碴时,严禁人员进入或停留在碴堆上及装载机四周;
3.6.1.2对大石块应予破碎,以防损坏机械和运输途中滑落伤人;
3.6.1.3装碴不能高于车厢;
3.6.1.4机械进行装碴作业时,应保护电线路和风水管;
3.6.1.5每次装碴后,司机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和保养,并清洗干净。
3.6.1.6装碴与运输工作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3.6.1.7洞外卸碴边缘内80cm处设置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3.6.1.8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
3.6.2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3.6.2.1严禁超车;
3.6.2.2会车时空(轻)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距不少于60cm;
3.6.2.3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距不少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3.6.2.4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3.6.2.5车辆起动前,应进行瞭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3.6.2.6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3.6.3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6.3.1上、下班只能乘坐专用的班车,严禁座农用车、装载机;
3.6.3.2掌子面距底板步距不大于40m;
3.7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3.7.1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固,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罩等防护品。
3.7.2注意用电安全,经常进行检查,杜绝漏电,并派专人操作和维修,非机电修理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3.7.3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3.7.4施工作业台架应牢固可靠,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工作梯。
3.7.5注浆时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注浆管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
3.7.6洞内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加强观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7.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洞。
3.7.8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3.7.9临时支撑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动的石快上或以松动的物体作为支撑垫快。
3.7.10开挖台架要做好防护,防护高度不应低于1.5m,并对台架经常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3.7.11当发现已喷锚地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采用钢支架补强支护。
3.8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措施:
3.8.1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工作面的危石和虚渣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8.2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3.8.3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处理。
3.8.4采用喷锚支护应严格实行光面爆破,尽量消除应力集中现象。在喷锚前应做松散土石处理,并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喷射砼应采用湿喷射,喷射工及其相关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8.5喷射机械应放在安全地带,喷射机上的各种仪表必须完好。喷射机工作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工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严防高压水、高压风及其它喷射物突然喷出伤人。
3.8.6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照明、高压电力线路的架设顺直、符合标准,保证绝缘良好。
3.8.7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灯(霓虹灯)和防护设施,并有专人看管,若有损坏,立即通知修理。
3.9竹口隧道进口横洞紧邻_408县道,县道来往车辆及行人较多,在横洞施工范围两侧1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标志,在横洞施工范围内的道路上设减速带,并设专职安全员指挥交通,防止高空落石伤害过往行人及车辆。
交 底 人: 复 核 人: 技术负责人:
副 经 理: 安质部长/安全总监: 交底时间:
交底接受人(签字)
第6篇 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
施工处
工程
负责
施工负责人
施工班组
技术负责人
交底日期
交 底
内 容
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侧是否稳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洞。
3、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4、必须用湿式凿岩法开挖施工。
5、洞内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施工作业。
6、洞内施工人员应随时携带手电,以防照明突然熄灭。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有毒气体的炸药。
8、装药时严禁火种,钻孔和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9、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
10、临时支撑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动的石快上或以松动的物体作为支撑垫快。
交底人
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
第7篇 隧道开挖机械人员配备质检安全技术交底
日期: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隧道
编制部门
_______
分部工程名称
洞身
职位
______
交底名称
隧道洞身开挖
解说
___
一、技术要求
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 技术规定的通知》要求,软弱围岩隧道iv、v、vi级围岩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v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iv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2)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
(3)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角锚杆,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4)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iv、v、vi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5)严禁采用长台阶施工。
隧道中线、高程、开挖轮廓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隧道在iv、v、vi级围岩地段、隧道深浅、下穿建筑物及附近既有线地段施工开挖应按照《爆破安全规程》采用控制爆破、光面爆破,或采用非爆破方法。ii~iv级围岩拱部平均线性超挖不大于15cm,最大超挖不大于25cm;v~vi围岩拱部平均线性超挖不大于10cm,最大超挖不大于15cm;边墙平均线性超挖不大于10cm;拱脚和底脚以上1m范围严禁欠挖;炮眼痕迹保存率符合规范要求。
二、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及施工要求(详细说明不同开挖方法)
根据隧道围岩情况,隧道的开挖方法分为全断面法、台阶法、三台阶七步开挖法、cd(中隔壁)、cdr(交叉中隔壁)法、双侧导坑法、短台阶法、短台阶临时仰拱法、三台阶法、三台阶林是仰拱法等。根据开挖方法的不同,每一循环开挖的程序有所不同。各种开挖方法分述如下
1、全断面开挖是按隧道的设计轮廓一次开挖完成。
2、台阶法开挖分为两步,即上台阶开挖支护后进行下台阶开挖支护,完成一个开挖循环,适用于隧道iii、iv、v级围岩地段。
3、三台阶七步开挖法将隧道一个断面分为七个小的断面进行开挖,即上断面开挖支护、中左断面开挖支护、中右断面开挖支护、下左断面开挖支护、下右断面开挖支护、核心土开挖、仰拱开挖支护。适用于黄土隧道和v级围岩地段。
4、cd法和crd法都用于比较软弱地层而且是大断面隧道的场合,cd法是用钢架支撑和喷混凝土的隔壁将断面分隔开进行开挖,cdr法是用隔壁和仰拱把断面上下、左右分割进行开挖,并在施工过程中每一步都用临时仰拱封闭端面。
5、双侧导坑发用于围岩极差且为大断面隧道,其方法是在隧道右下侧和左下侧以小导洞型式开挖进入,然后逐步开挖支护断面上部、核心和仰拱,小导洞开挖分上下导坑,每一步骤均用钢支撑隔壁和锚喷、临时仰拱封闭断面。
6、短台阶发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石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再开挖下部土石方,施作下部初期支付,然后施作仰拱,填充仰拱砼。短台阶法各部开挖循环不得大于1米。
短台阶临时仰拱法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石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及临时仰拱,再开挖下部土石方,施作下部初期支付,然后施作底部,填充仰拱砼。短台阶法各部开挖循环不得大于1米。初支成环后二衬前拆除临时仰拱。
7、三台阶法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再开挖中部土方,施作中部初期支付,然后开挖底部,施作下部初期支付。
三台阶临时仰拱法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石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及临时仰拱,再开挖中部土方,施作中部初期支付,然后开挖底部,施作下部初期支付。初支成环后二衬前拆除临时仰拱。
8、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
清理掌子面、测量画轮廓线、炮眼
↓
开挖台车(架)、风枪就位
↓
钻孔
↓
清孔
↓
装药
←
加工药卷、炮泥
↓
机具离开掌子面
↓
爆破
↓
通风排烟
↓
找顶排危
↓←-----------------------------------------┒
初喷砼
↑监控量测
∣
↓
出渣
↓
支付和临时支付
↓
稳定安全性检查
↓-------------------------------------------┙
转入下一个循环
施工要求
1 施工准备
隧道开挖前,利用超前预报、超前钻孔、监控量测等探测结果,分析研究围岩的性质,探明前方围岩的完整性、涌水、不良地质等情况,对洞身实际的围岩与设计图进行核对,确定开挖、支护参数。
2开挖参数、钻爆参数
根据围岩的软弱状况和隧道断面,选择合理的开挖方法,以少扰动为宗旨,把开挖对围岩的破坏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最大限度的发挥围岩的自承力,确保隧道的施工和隧道主体安全。根据开挖方法,确定没开挖循环进尺,炮眼深度,选择合理的中空掏槽方法,确定使用直眼掏槽或斜眼掏槽、周边眼与辅助眼间距、炮眼布设合理,确定周边眼、辅助眼、掏槽眼、底板眼的装药方法、装药量,爆破的先后顺序,雷管的段别,炮眼间的起爆网络,引爆雷管使用电雷管。在开挖过程中,根据爆破效果和围岩的检测数据,不断修正爆破参数。
根据围岩的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如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申请变更,选择合理的支护型式,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支护的观察和收敛变形数据不断地修正支护参数,确保支护与围岩实际相符合。
3施工工艺
放样时将隧道断面、隧道中线用红铅油精确地画在掌子面上,并作出明显的高程标示点。精确定位炮眼位置。
钻孔的精度是保证爆破成功的首要因素,同时选择合理的炮眼直径,控制与药卷之间的不耦合系数(一般控制在1.1~1.4之间)。精确控制钻孔位置,方向和深度,钻眼完毕,应按炮眼布置图进项检查,并做好记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按设计装药结构进行装要和炮泥堵塞。钻孔时选用经验丰富的钻工施钻周边眼,尽量的减少钻孔偏差,减小开口偏差和钻孔孔底偏差以及方向偏差。根据目前隧道施工的实际情况,采用气腿式风动凿岩机钻孔,炮眼长度根据围岩状况,最大长度不超过4m,并视围岩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进尺,外插角不大于5º。钻孔实际操作做到“准、平、直、齐”四个字,并采用“炮棍瞄准法”控制炮孔间的平行,并由经验丰富的老钻工精心指挥来确保钻孔的精度,其钻孔方向偏差控制在3 cm/m~5cm/m以内。同时,应根据眼口位置及掌子面岩石的凹凸程度调整炮眼深度,以保证炮眼在同一平面上。
装药量的多少和装药的方法是隧道光面爆破的关键,周边眼采用光面爆破炸药,间隔装药,用导爆索联线,严格控制周边眼的装药量,应使药量沿炮眼全长合理分布,并合理选择炸药的品种和装药结构。合理控制周边眼的线装药密度,根据周边眼孔距、爆破层厚度、石质及炸药种类等综合考虑装药量,一般线装药密度控制在0.04~0.4kg/m之间。在装药结构上,宜采用比炮眼直径小的小直径药卷连续或间隔装药,把药卷与钻孔间的不耦合系数控制在1.1~1.4之间,但药卷直径不应小于该炸药的临界直径,以保证稳定起爆。起爆采用非电毫秒雷管,段数一般分为1、3、5、7、9、11、13、15个段,段别要选择合理,其安装位置准确,确保起爆的先后顺序。各炮孔用塑料导爆管连线,接电雷管由手摇式起爆器起爆。
爆破前所有人员应撤在安全距离外。村舍安全距离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200m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4m)时,不少于500m。采用电雷管一次起爆。
爆破后应及时向隧道掌子面通风,排除和减低隧道内灰尘和炸药残留气体、洞内空气中烟尘浓度,然后洒水降尘,使隧道内的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标准,保护施工人员身心健康。
通风后,应在清除开挖面危石后,对开挖面轮廓初喷3~5cm混凝土,封闭开挖岩面。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段分片进行。喷射作业自下而上,应保持供料均匀,喷射连续,喷射时喷嘴应作偏心划圆或鱼摆等复合运动。喷嘴在沿隧道纵向作前后移动时应保持与受喷面等距,使受喷面均匀、密实。
出渣时需专人统一指挥车辆,车辆在隧道内的行驶速度,已衬砌地段不大于20km/h,未衬砌地段不大于15km/h。出渣机械、车辆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弃渣弃于指定位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出渣完毕后,对隧道开挖断面的轮廓尺寸、中线、高程进行检查,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再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支护
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 10)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要求,双线iv、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管;双线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临时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一处。
本段设计三台阶临时仰拱、短台阶增设临时仰拱较多,按设计临时仰拱采用i 16工字钢,纵向每2榀钢架安装一榀,待全断面初支完成后二衬前拆除。
在每一次开挖后必须立即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支护参数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钢架支立与隧道走向垂直,间距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喷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须进行钢架接长时,接头部位必须由垫板、螺栓结构连接,连接处凿出回弹混凝土和杂质,露出新鲜混凝土后洒水湿润,保证连接牢固。临时支撑必须在永久支护已全部封闭、成环,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后逐步拆除,避免应力集中。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开始洒水养护,洒水次数应以能保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为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喷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漏喷、空鼓、渗漏水等现象,平整度允许偏差为不得超过(2m直尺中间用塞尺量)±2cm。为确保喷射混凝土达到快速凝结效果,在施工中,要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最佳早强剂等外加剂类型和掺量。喷混要采用湿喷,速凝剂加入要用计量器具向喷混机料斗内掺入,不得将速凝剂洒在喷混料表面,用人工拌合。遇开挖内有渗漏水时,要在初支内安装渗水盲管,将水引入边墙角排水沟。
三、机具设备配备
隧道开挖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分为四大部分,即钻爆、喷砼、支护、出渣等工序使用机具及其配属机具。
每个作业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开挖
喷砼
支护
出渣
20m空压机4﹣6台
挖掘机1台
风动凿岩机30台
湿喷机2-4台
风镐6-8台
装载机2-3台
自制开挖台车(架)1部、通风机2台
500型拌合楼1座
运输车辆1台
自卸汽车6-10台
材料运输车1台
运输车辆2台
注浆泵1台、电焊2台
洒水车1台
人员配置
1、劳动组织方式:采用工班组织模式
2、根据隧道开挖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要求,隧道开挖施工班组分为开挖班、喷砼班、出渣班和支护班
每个开挖面人员配备表
队负责人
1人
技术主管
1人
专职安全员
1人
开挖班
20-26人
喷砼班
8-12人
支护班
10-15人
出渣班
6-10人
技术、质检、测量及实验人员
3人
机械工、普工
6人
指挥出渣、弃渣人员
2人
四、质量控制
一、基本要求
1不良地质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2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超前水平钻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开挖面前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才能进行开挖。
3应严格控制超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不大于0.1㎡)凸入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角以上1米内严禁欠挖。
4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
5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除喷支护。
二、检查项目
1隧道中线的贯通要求的允许偏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2隧道结构与净空,必须满足设计建筑限界的要求。
3超挖:应按开挖轮廓线作业,尽量减少超挖,洞身开挖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洞身开挖检查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拱部超挖(mm)
v-vi级围岩
平均100,最大150
水准仪或断面仪:每20m1个断面
ii-iv级围岩
平均150,最大250
i级围岩
平均100最大200
2
边墙宽度(mm)
每侧
+100,-0
尺量:每200检查1处
全宽
+200,-0
3
边墙、仰拱、隧底超挖(mm)
平均100
水准仪:每20m检查3处
4外观检查
洞室周边及顶部无浮石、危石、无离缝。
五、安全及环保措施
一、安全要求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隧道
2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
3施工前主管工程师应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同时告知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4严禁带明火和火种进入隧道,隧道内禁止吸烟。不准酒后进洞。施工中洞内施工用电不准乱拉乱接,要有专职电工负责用电。
5施工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领工员、工班长应首先组织大家分头检查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现异常应随时处理,如发现可能有险情时,应立即撤离工作人员并报告上级处理。
6台阶和导坑开挖;a、台阶或导坑之间控制一定的距离,以适应机具作业,并尽量减少翻渣工作量;b、支护和临时支护必须紧跟,支护及时成环:c、台阶宜少分层,使装渣机械紧靠开挖面,以减少扒渣距离:d:下断面开挖的落底拱脚边沿应留平台,以保证拱圈稳定。落底采用分层或一次拉槽
7司钻中得将胸部、腹部紧贴风钻手柄,腿部不得抵住风钻卡套弹簧。钻眼过程中,钻杆与钻孔应保持一条直线,防止钻杆弯曲、掉头或折断,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送风前不可撤出钻杆。风钻使用每使用俩小时加一次油;风钻拆卸、修理、保养维修,不得在工作面进行。严禁在残眼处钻眼。
8领取爆破物品时应指定由由爆破资质的人员和工班负责人一道领取,必须严格履行出库审批和出库登记手续并专人押送,雷管和炸药同车运输。
9爆破物品进入现场,雷管、炸药必须距离15米以上放置,使用木质炮棍装药。监炮人员要做好爆破物品的使用记录,防止爆破物品流失,用剩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库。瞎炮、哑炮须原装药人员进行排除处理。
10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隧道,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
11机械装渣时,装载工作场地,应设车辆调度与指挥人员。
二、 环保要求
1隧道内必须连续通风,有粉尘或不良气体时应加强通风。
2在掌子面装渣时,应先洒水,以减少粉尘,施工场地应时常洒水湿润,粉尘大时要采取降尘措施。
3弃渣应运至指定位置,隧道内污水应集中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4施工机械在夜间洞外施工禁止鸣号,防止打扰附近居民。
复核
接受人
第8篇 隧道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开挖及凿孔
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1.9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10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3、通风除尘
3.1、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3.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3.5、 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3.5.1、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5.2、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3.6、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4、照明、排水及防火
4.1 、照明
4.1.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9.2,4.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4.1.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1.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4.2、 排水
4.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4.2.2、 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4.2.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2.4、 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4.3、防火
4.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4.3.1.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4.3.1.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5、洞内运输
5.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5.2、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5.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4、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
5.5、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5.6、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7、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5.7.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 ,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 ;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 ,有牵引车时15km/h ,会车时10km/h ;
5.7.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5.7.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5.7.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7.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5.7.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5.7.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5.7.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5.8、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9、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5.10、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11、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第9篇 隧道开挖及机械人员配备、质检安全技术交底
日期: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 隧道 | 编制部门 | _______ | |||||||||||||||||||||||||||||||||||||||||||||||||||||||||||||||||||||||||||||||||||||||||||||||||||||||||||
分部工程名称 | 洞身 | 职位 | ______ | |||||||||||||||||||||||||||||||||||||||||||||||||||||||||||||||||||||||||||||||||||||||||||||||||||||||||||
交底名称 | 隧道洞身开挖 | 解说 | ___ | |||||||||||||||||||||||||||||||||||||||||||||||||||||||||||||||||||||||||||||||||||||||||||||||||||||||||||
一、技术要求 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 技术规定的通知》要求,软弱围岩隧道iv、v、vi级围岩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v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iv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2)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 (3)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角锚杆,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4)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iv、v、vi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5)严禁采用长台阶施工。 隧道中线、高程、开挖轮廓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隧道在iv、v、vi级围岩地段、隧道深浅、下穿建筑物及附近既有线地段施工开挖应按照《爆破安全规程》采用控制爆破、光面爆破,或采用非爆破方法。ii~iv级围岩拱部平均线性超挖不大于15cm,最大超挖不大于25cm;v~vi围岩拱部平均线性超挖不大于10cm,最大超挖不大于15cm;边墙平均线性超挖不大于10cm;拱脚和底脚以上1m范围严禁欠挖;炮眼痕迹保存率符合规范要求。 二、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及施工要求(详细说明不同开挖方法) 根据隧道围岩情况,隧道的开挖方法分为全断面法、台阶法、三台阶七步开挖法、cd(中隔壁)、cdr(交叉中隔壁)法、双侧导坑法、短台阶法、短台阶临时仰拱法、三台阶法、三台阶林是仰拱法等。根据开挖方法的不同,每一循环开挖的程序有所不同。各种开挖方法分述如下 1、全断面开挖是按隧道的设计轮廓一次开挖完成。 2、台阶法开挖分为两步,即上台阶开挖支护后进行下台阶开挖支护,完成一个开挖循环,适用于隧道iii、iv、v级围岩地段。 3、三台阶七步开挖法将隧道一个断面分为七个小的断面进行开挖,即上断面开挖支护、中左断面开挖支护、中右断面开挖支护、下左断面开挖支护、下右断面开挖支护、核心土开挖、仰拱开挖支护。适用于黄土隧道和v级围岩地段。 4、cd法和crd法都用于比较软弱地层而且是大断面隧道的场合,cd法是用钢架支撑和喷混凝土的隔壁将断面分隔开进行开挖,cdr法是用隔壁和仰拱把断面上下、左右分割进行开挖,并在施工过程中每一步都用临时仰拱封闭端面。 5、双侧导坑发用于围岩极差且为大断面隧道,其方法是在隧道右下侧和左下侧以小导洞型式开挖进入,然后逐步开挖支护断面上部、核心和仰拱,小导洞开挖分上下导坑,每一步骤均用钢支撑隔壁和锚喷、临时仰拱封闭断面。 6、短台阶发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石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再开挖下部土石方,施作下部初期支付,然后施作仰拱,填充仰拱砼。短台阶法各部开挖循环不得大于1米。 短台阶临时仰拱法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石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及临时仰拱,再开挖下部土石方,施作下部初期支付,然后施作底部,填充仰拱砼。短台阶法各部开挖循环不得大于1米。初支成环后二衬前拆除临时仰拱。 7、三台阶法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再开挖中部土方,施作中部初期支付,然后开挖底部,施作下部初期支付。 三台阶临时仰拱法是利用上一环架立的钢架施做隧道洞身纵向超前支付,先开挖上部土石方,施作上部初期支付及临时仰拱,再开挖中部土方,施作中部初期支付,然后开挖底部,施作下部初期支付。初支成环后二衬前拆除临时仰拱。 8、工艺流程
施工要求 1 施工准备 隧道开挖前,利用超前预报、超前钻孔、监控量测等探测结果,分析研究围岩的性质,探明前方围岩的完整性、涌水、不良地质等情况,对洞身实际的围岩与设计图进行核对,确定开挖、支护参数。 2开挖参数、钻爆参数 根据围岩的软弱状况和隧道断面,选择合理的开挖方法,以少扰动为宗旨,把开挖对围岩的破坏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最大限度的发挥围岩的自承力,确保隧道的施工和隧道主体安全。根据开挖方法,确定没开挖循环进尺,炮眼深度,选择合理的中空掏槽方法,确定使用直眼掏槽或斜眼掏槽、周边眼与辅助眼间距、炮眼布设合理,确定周边眼、辅助眼、掏槽眼、底板眼的装药方法、装药量,爆破的先后顺序,雷管的段别,炮眼间的起爆网络,引爆雷管使用电雷管。在开挖过程中,根据爆破效果和围岩的检测数据,不断修正爆破参数。 根据围岩的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如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申请变更,选择合理的支护型式,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支护的观察和收敛变形数据不断地修正支护参数,确保支护与围岩实际相符合。 3施工工艺 放样时将隧道断面、隧道中线用红铅油精确地画在掌子面上,并作出明显的高程标示点。精确定位炮眼位置。 钻孔的精度是保证爆破成功的首要因素,同时选择合理的炮眼直径,控制与药卷之间的不耦合系数(一般控制在1.1~1.4之间)。精确控制钻孔位置,方向和深度,钻眼完毕,应按炮眼布置图进项检查,并做好记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按设计装药结构进行装要和炮泥堵塞。钻孔时选用经验丰富的钻工施钻周边眼,尽量的减少钻孔偏差,减小开口偏差和钻孔孔底偏差以及方向偏差。根据目前隧道施工的实际情况,采用气腿式风动凿岩机钻孔,炮眼长度根据围岩状况,最大长度不超过4m,并视围岩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进尺,外插角不大于5º。钻孔实际操作做到“准、平、直、齐”四个字,并采用“炮棍瞄准法”控制炮孔间的平行,并由经验丰富的老钻工精心指挥来确保钻孔的精度,其钻孔方向偏差控制在3 cm/m~5cm/m以内。同时,应根据眼口位置及掌子面岩石的凹凸程度调整炮眼深度,以保证炮眼在同一平面上。 装药量的多少和装药的方法是隧道光面爆破的关键,周边眼采用光面爆破炸药,间隔装药,用导爆索联线,严格控制周边眼的装药量,应使药量沿炮眼全长合理分布,并合理选择炸药的品种和装药结构。合理控制周边眼的线装药密度,根据周边眼孔距、爆破层厚度、石质及炸药种类等综合考虑装药量,一般线装药密度控制在0.04~0.4kg/m之间。在装药结构上,宜采用比炮眼直径小的小直径药卷连续或间隔装药,把药卷与钻孔间的不耦合系数控制在1.1~1.4之间,但药卷直径不应小于该炸药的临界直径,以保证稳定起爆。起爆采用非电毫秒雷管,段数一般分为1、3、5、7、9、11、13、15个段,段别要选择合理,其安装位置准确,确保起爆的先后顺序。各炮孔用塑料导爆管连线,接电雷管由手摇式起爆器起爆。 爆破前所有人员应撤在安全距离外。村舍安全距离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200m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4m)时,不少于500m。采用电雷管一次起爆。 爆破后应及时向隧道掌子面通风,排除和减低隧道内灰尘和炸药残留气体、洞内空气中烟尘浓度,然后洒水降尘,使隧道内的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标准,保护施工人员身心健康。 通风后,应在清除开挖面危石后,对开挖面轮廓初喷3~5cm混凝土,封闭开挖岩面。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段分片进行。喷射作业自下而上,应保持供料均匀,喷射连续,喷射时喷嘴应作偏心划圆或鱼摆等复合运动。喷嘴在沿隧道纵向作前后移动时应保持与受喷面等距,使受喷面均匀、密实。 出渣时需专人统一指挥车辆,车辆在隧道内的行驶速度,已衬砌地段不大于20km/h,未衬砌地段不大于15km/h。出渣机械、车辆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弃渣弃于指定位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出渣完毕后,对隧道开挖断面的轮廓尺寸、中线、高程进行检查,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再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支护 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 10)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要求,双线iv、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管;双线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临时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一处。 本段设计三台阶临时仰拱、短台阶增设临时仰拱较多,按设计临时仰拱采用i 16工字钢,纵向每2榀钢架安装一榀,待全断面初支完成后二衬前拆除。 在每一次开挖后必须立即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支护参数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钢架支立与隧道走向垂直,间距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喷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须进行钢架接长时,接头部位必须由垫板、螺栓结构连接,连接处凿出回弹混凝土和杂质,露出新鲜混凝土后洒水湿润,保证连接牢固。临时支撑必须在永久支护已全部封闭、成环,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后逐步拆除,避免应力集中。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开始洒水养护,洒水次数应以能保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为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喷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漏喷、空鼓、渗漏水等现象,平整度允许偏差为不得超过(2m直尺中间用塞尺量)±2cm。为确保喷射混凝土达到快速凝结效果,在施工中,要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最佳早强剂等外加剂类型和掺量。喷混要采用湿喷,速凝剂加入要用计量器具向喷混机料斗内掺入,不得将速凝剂洒在喷混料表面,用人工拌合。遇开挖内有渗漏水时,要在初支内安装渗水盲管,将水引入边墙角排水沟。 三、机具设备配备 隧道开挖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分为四大部分,即钻爆、喷砼、支护、出渣等工序使用机具及其配属机具。 每个作业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人员配置 1、劳动组织方式:采用工班组织模式 2、根据隧道开挖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要求,隧道开挖施工班组分为开挖班、喷砼班、出渣班和支护班 每个开挖面人员配备表
四、质量控制 一、基本要求 1不良地质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2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超前水平钻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开挖面前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才能进行开挖。 3应严格控制超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不大于0.1㎡)凸入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角以上1米内严禁欠挖。 4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 5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除喷支护。 二、检查项目 1隧道中线的贯通要求的允许偏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2隧道结构与净空,必须满足设计建筑限界的要求。 3超挖:应按开挖轮廓线作业,尽量减少超挖,洞身开挖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洞身开挖检查项目
4外观检查 洞室周边及顶部无浮石、危石、无离缝。 五、安全及环保措施 一、安全要求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隧道 2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 3施工前主管工程师应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同时告知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4严禁带明火和火种进入隧道,隧道内禁止吸烟。不准酒后进洞。施工中洞内施工用电不准乱拉乱接,要有专职电工负责用电。 5施工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领工员、工班长应首先组织大家分头检查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现异常应随时处理,如发现可能有险情时,应立即撤离工作人员并报告上级处理。 6台阶和导坑开挖;a、台阶或导坑之间控制一定的距离,以适应机具作业,并尽量减少翻渣工作量;b、支护和临时支护必须紧跟,支护及时成环:c、台阶宜少分层,使装渣机械紧靠开挖面,以减少扒渣距离:d:下断面开挖的落底拱脚边沿应留平台,以保证拱圈稳定。落底采用分层或一次拉槽 7司钻中得将胸部、腹部紧贴风钻手柄,腿部不得抵住风钻卡套弹簧。钻眼过程中,钻杆与钻孔应保持一条直线,防止钻杆弯曲、掉头或折断,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送风前不可撤出钻杆。风钻使用每使用俩小时加一次油;风钻拆卸、修理、保养维修,不得在工作面进行。严禁在残眼处钻眼。 8领取爆破物品时应指定由由爆破资质的人员和工班负责人一道领取,必须严格履行出库审批和出库登记手续并专人押送,雷管和炸药同车运输。 9爆破物品进入现场,雷管、炸药必须距离15米以上放置,使用木质炮棍装药。监炮人员要做好爆破物品的使用记录,防止爆破物品流失,用剩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库。瞎炮、哑炮须原装药人员进行排除处理。 10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隧道,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 11机械装渣时,装载工作场地,应设车辆调度与指挥人员。 二、 环保要求 1隧道内必须连续通风,有粉尘或不良气体时应加强通风。 2在掌子面装渣时,应先洒水,以减少粉尘,施工场地应时常洒水湿润,粉尘大时要采取降尘措施。 3弃渣应运至指定位置,隧道内污水应集中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4施工机械在夜间洞外施工禁止鸣号,防止打扰附近居民。 |
复核 | 接受人 |
第10篇 隧道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一、隧道开挖施工安全
(1)所有进洞人员必须带安全帽。施工人员尤其是喷射手和注浆作业人员,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态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开挖采用机械配合人工进行,施工中要注意施工人员严禁在挖掘机大臂下活动,挖掘机开挖时要有专人指挥,以防止挖掘机司机视野受限,挖掘机臂碰撞初期支护表面以及临时支撑体系。
(3)黄土隧道开挖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循环进尺,及时施作支护体系。同时加强围岩的监控量测,关注围岩变形情况,使所有不安全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中。
(4)各种运输设备严禁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设立专职联络员;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装载料具时,不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型钢钢架、钢管等长料具时,捆扎牢固。
(5)机械装碴时,断面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设置专人指挥,以免机械碰断电线或碰坏已做好的初期支护,确保安全。在洞口处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运输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带病工作。行驶车辆保持一定间距,洞内道路加强养护。洞内倒车与转向,做到开灯、鸣笛或有人指挥。
二、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
(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质检工程师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责成专人检查。在锚喷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异常开裂等险情时,应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立即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喷层面要平顺,以免应力集中,出现喷层开裂。
(2)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或浮土上,立柱底面应设垫板或垫梁。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3)锚杆的质量、长度,喷砼的质量、厚度,以及钢架的安装位置、间距等严格按设计施工。若已锚地段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立即在该地段增设加强锚杆,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用于临时支护的支撑底面采用临时锁定措施进行锁定。
(4)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5)喷锚支护在梯架上作业时,梯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6)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土块或开裂的喷射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7)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中铁二十三局郑西客运专线四项目部安质部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11篇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项目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部位
交底日期
交底人
审核人
接受单位
接受人
交底内容: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
一、黄土段开挖
1、开挖方法采用全断面、台阶法等开挖法开挖,施工中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
2、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施工队、班组要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务安全员。
3、根据地质条件,按设计要求做好超前支护、初期支付,保证隧道开挖安全。
4、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布设监控量测点,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馈围岩及支护的变形情况,以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
5、超前、锁脚锚杆(管)施钻时不得采用湿钻,并根据地下出露情况,做好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浸泡拱墙脚基础。
二、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埋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三、软弱破碎富水围岩段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订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四、岩溶地质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上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应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五、钻爆法开挖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撒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塌落危险时: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撒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200米。
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6、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要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的开挖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米时,要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8、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9、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旁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0、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1、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2、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
13、如出现瞎炮,按照瞎炮处理交底进行。
(三)开挖安全
1、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5、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6、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7、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六、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6、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7、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8、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发生险情及时上报直管领导,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至项目部领导。
第12篇 隧道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⑴有塌落危险时;
⑵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⑶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⑷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⑸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⑺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⑻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2.12如出现瞎炮,按瞎炮处理交底执行。
三、开挖安全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第13篇 隧道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开挖及凿孔
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1.9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10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3、通风除尘
3.1、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3.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3.5、 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3.5.1、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5.2、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3.6、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4、照明、排水及防火
4.1 、照明
4.1.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9.2,4.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4.1.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1.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4.2、 排水
4.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4.2.2、 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4.2.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2.4、 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4.3、防火
4.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4.3.1.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4.3.1.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5、洞内运输
5.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5.2、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5.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4、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
5.5、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5.6、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7、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5.7.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 ,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 ;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 ,有牵引车时15km/h ,会车时10km/h ;
5.7.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5.7.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5.7.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7.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5.7.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5.7.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5.7.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5.8、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9、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5.10、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11、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第14篇 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
施工处
工程
负责
施工负责人
施工班组
技术负责人
交底日期
交 底
内 容
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侧是否稳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洞。
3、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4、必须用湿式凿岩法开挖施工。
5、洞内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施工作业。
6、洞内施工人员应随时携带手电,以防照明突然熄灭。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有毒气体的炸药。
8、装药时严禁火种,钻孔和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9、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
10、临时支撑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动的石快上或以松动的物体作为支撑垫快。
交底人
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