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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劳动保护安全技术
在生产活动中,工人处在各种不同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下,使用各类机器设备、工具和不同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有时,因作业环境中的不利因素、设备或工具的缺陷、工艺及操作上的缺点等因素,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为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伤害事故发生,在技术、工艺及操作、设备、个体防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是劳动安全技术。
劳动安全技术研究生产技术中的安全问题。不同的产业、不同的机器设备有不同特点的安全技术。按产业性质可分为:冶金安全技术、化工安全技术、铁路安全技术、煤矿安全技术等。按设备性质可分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电气安全技术、焊接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等。劳动安全技术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预防措施,是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保障工人在生产作业中安全健康的有效保证。
第一节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
一、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缺少安全防护装置、工件装卡不牢、操作者违章作业、设备故障等原因,可能造成各种伤害事故。如机械的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工件的旋转部分将操作者衣袖、头发、手臂等卷入;工件装卡不牢,运转中会飞出伤人;砂轮碎片、飞溅的金属切屑也会击伤、割伤、灼伤人体;机械加工中,模具的突然破裂、工件、工具、料头飞出都会伤人;冲压设备压伤人手、臂;起重设备零件失效,如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失灵等原因,砸伤人员。
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
1.改进生产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以减轻劳动强度,减少由于人操作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
2.设置安全装置
(1)安装防护装置:用屏护的方法,使人体与作业中的危险部分隔离。如操作者可能接触的机械设备旋转部件、往复运动部件;加工中,材料碎屑可飞出的地方;机械设备导电、高温或辐射部位;工作场所中可能坠落、跌伤的地方。
防护装置的种类很多,如皮带、齿轮传动防护罩、防护当板、切屑挡板、围栏、电气罩、隔热板等。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均以防止事故和人身伤害为目的。同时要与设备、环境相适应,不能妨碍正常工作。
(2)安装连锁装置:控制设备操作程序,如冷却、润滑、压力不够时,机床不能开动;冲压作业时,手不离开冲模,冲压设备不能启动。
(3)保险限位装置:当某一零件发生故障或超载时,保险、限位装置动作,迅速停止工作或转入空载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如金属切削机床上的限位开关,起重设备上的过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等。保险装置必须正确安装、准确调整、定期检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
(4)信号装置:显示设备运行状况或在机器运行故障时出声、光信号。用来警告作业人员预防危险,提醒工人注意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信号通常可分为颜色信号,如信号、设备指示灯;声音信号,如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表等。各种信号必须在危险发生之前发出,颜色信号必须鲜明,易确认;声音信号发出的音响必须大大高于生产区域的噪声;显示仪表必须清晰、灵敏、准确,所有信号装置都必须定期检验、维护和更换。
(5)危险标志:使用文字、颜色、图形等制作危险标志牌,以警示作业人员注意相关安全。如严禁烟火、防止触电等标志牌。
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要使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必须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洗、加油、调整、更换磨损和损坏零部件;按规定要求进行机械强、拉力、电气绝缘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零部件。
四、工作环境安全要求
工作现场中,物、料、工具的正确位置和码放;人行道、车行道的合理布置;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采光照明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
第二节 电气安全技术
一、电对人体的伤害
电对人体的伤害有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是指电流通过 人体,造成人体内部伤害,使人呼吸窒息、痉挛、心颤、心脏骤停等,严重时,会造成死亡;电伤是指电对人体外部造成的局部伤害,如电弧烧伤、烫伤等。电气伤害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危险性,容易造成恶性事故。
二、影响电对人体伤害程度的因素
1.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电流越大,人的生理反应越明显,致命危险性越大。
2.通电时间的长短。通电时间越长,电伤害越严重。
3.通过人体的途径。如流经心脏、中枢神经系统、头部则更为危险。
4.通过人体电流的种类。在各种频率电流中,以常用的工频50hz交流电危险性最大。
三、电气安全的基本要素
1.绝缘:系指用绝缘材料把带电体封闭起来,避免与其它带电体接触时发生短路或触电。绝缘材料可采用气体、液体、固体。衡量绝缘性能的主要指标是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漏电流、介质损耗等。在强电场等外加因素作用下,绝缘也会发生击穿而丧失其绝缘性能。此外,由于周围有腐蚀性气体、导电粉尘或长期处在潮湿环境中,绝缘材料的绝缘性能也会降低。因此,需要定期检测和更换。
2.屏护:采用庶栏、护罩、护盖、匣箱等,使带电体与其它物体或人隔开,不能直接触及,减少触电的可能性。屏护装置不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其使用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耐燃性能。如使用金属材料,则必须将屏护装置接地或接零。
3.间距:为防止人和物触及或接近带电体而发生触电、放电或短路事故,在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备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这个安全距离就是间距。安全间距的大小取决于电压的高低、工作环境、设备类型和安装方式等。各类场所、各种安全间距均有明确规定。
4.载流量:指导线内通过电流的数量(即电流强度)如果通过导线的电流超过安全载流量,会导致导线过热,损坏绝缘,甚至引起火灾。因此,必须根据线路正常工作的最大电流正确选用导线的种类和规格。
5.标志:保证安全用电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使用明确统一的标志。通常以颜色标志区分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用图形标志警示人们不要接近的危险场所。
四、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为防止意外电气事故的发生(如短路、触电、漏电等),在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还需要采取一些预防性安全措施。常用的有以下措施:
1.熔断器:在电气线路及设备短路或持续过负荷时起保护作用。一般情况下,当通过熔丝的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安全工作电流)的1.2至1.3倍时,熔丝就会熔断,而且,电越大,熔断越快。从而切断电源,避免造成事故和人身伤害。
2.断路器:也称过载保护开关,当回路中发生超过允许极限的过载、短路及失压时,自动切断电流回路。
3.漏电保护器:当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事故时,能迅速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由特定电源供给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以人体允许电流和人体电阻为依据确定的。凡手提照明灯、危险和特别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携带式电动工具均应使用安全电压。我国国家标准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凡在狭窄、行动不便、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的环境(如金属容器内、隧道内、井内等)中使用手提照明灯工作,其安全工作电压为 12v。
5.接地和接零:接地和接零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措施。
(1)保护接地:是把设备或设备某一部分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连接起来。它用于三相三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保护接地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接地装置的安全可靠性,如足够的机械强度、必须的埋设深度、连接牢固可靠、能防腐蚀等。在100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中,一般要求保护接地电阻≤ 4ω。
(2)保护接零:是在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电网中,把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导电部分与电网中的中性线(即零线)连接起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当某相带电体触及设备某部分时,形成该相线对零线的短路,短路电流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迅速切断电源,消除触电危险。保护接零必须与熔断器、断路器等配合使用,才能起保护作用。在保护接零系统中零线作用十分重要。零线必须有足够的截面和机械强度、耐腐蚀,零线上禁止安装熔断器和断路开关。
(3)重复接地;将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以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减轻零线断开时触电危险;同时,因增加短路电流而缩短故障的持续时间。
五、静电安全技术
1.静电的产生和特点:在生产中,大多数静电是由于不同物质的接触和分离或相互磨擦而产生的,如工艺中的挤压、搅拌、喷溅、流动和过滤都会产生静电。静电的电量小而电位高;在绝缘体上静电消散慢;静电能使不带电导体感应起电。
2.静电放电的形式和危害:
(1)电晕放电:放电能量较小,如不继续发展,一般没有引燃危险。
(2)刷形放电:易发生在绝缘体上,伴有声光,对引燃能量较低的爆炸混和物有引燃危险。
(3)火花放电:多发生在导体之间,由于放电能量集中,放电时有爆裂声和闪光,引燃危险性较大。
3.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防止静电危害,主要是减少静电的产生;设法导走或消散静电;防止静电放电。
(1)泄漏法。接地:是消除静电最基本的方法,主要用来消除导电体上的静电。泄漏:用改变绝缘材料绝缘性能的方式,使静电易于泄漏。如使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或抗静电添加剂。增湿:提高空气的湿度,以消除静电积累。
(2)中和法。对绝缘体上已产生的静电可利用极性相反的电荷来中和。如使用静电中和器。
(3)工艺控制法。从生产工艺上限制静电的产生和积累。如选用导电较好的材料;降低流速和磨擦速度;消除杂质;降低爆炸性混和物的浓度。
(4)防止人体带电。在爆炸性危险大的工作场所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第三节 焊接安全技术
焊工使用电气焊设备进行焊割作业时,会产生弧光辐射、有毒气体、有害粉尘、高频磁场、噪声、射线等。有时,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烫伤、急性中毒、电光眼、皮肤病等职业伤害。
一、电焊安全
1.电焊作业的主要危险
(1)触电:是手工电弧焊的主要危险。如电焊机绝缘不良、导线绝缘损坏,焊工直接触及电极,都可能发生触电,在潮湿、存在导电粉尘或金属管道、容器内作业时,触电危险更大。
(2)金属烟尘:焊接时产生的金属烟尘会造成焊工尘肺、锰中毒、金属热等疾病。
(3)有毒气体:焊接时会产生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氢等有害气体,如通风不良,易发生急、慢性中毒。
(4)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可见光等会伤害皮肤、眼睛。
(5)火灾爆炸:在易燃、易爆品附近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防止触电措施
(1)保证电焊设备和线路的绝缘良好,防止作业中绝缘损坏。
(2)电焊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设施。
(3)严禁用金属构件、管道、搭接作导线用。
(4)加强个人防护,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在金属构件上焊接时,要采用绝缘衬垫。
3.防止弧光幅射:设置防护屏,穿戴防护服、面罩、鞋盖。
4.通风防尘:在室内或密闭地点施焊时,应使用抽风装置,焊接前,应清除焊点周围的油漆、塑料和污物。
5.防火防爆: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采取隔绝火星的安全措施。
二、气焊与气割安全
气焊与气割使用乙炔和氧气的混和燃烧火焰焊接、切割金属,作业中,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十分重要。
1.氧气瓶的安全使用:氧气瓶存放、使用不当、作业环境不良,如严重腐蚀、日光爆晒、明火、热辐射等,都可能引起瓶温过高,压力剧增而爆炸。
(1)存放及运输: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离开暖气片及其它热源1米以上,10米以外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避免接触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避免碰撞、高处坠落和在地面滚动。
(2)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有机物和其它可燃物品,焊工不得使用沾有油脂的工具和手套接触瓶阀或减压阀,要防止氧气胶管漏气,防止接头进入灰尘和金属屑。瓶内氧气绝对不能完全用完,要留l-1.5个大气压,以便冲气检查和防止进入杂质。冬季使用时,解冻瓶阀只能用热水或蒸气,严禁用火焰加热或铁器锤击。与电焊工在同一处所作业时,为防止气瓶带电,应在瓶底加绝缘垫。与气瓶接触的金属管道应按装接地保护,防止产生静电。
2.乙炔发生器的安全使用
(1)乙炔的易燃易爆性:当乙炔与空气混和时,自燃点降低,即使在大气压力下,也会发生爆炸。乙炔受热、受压时易发生化学反应,与氯、次氯酸盐等化合,在日光照射时,会发生爆炸;乙炔与铜、银、水银等金属和盐类长期接触时,会生成乙炔铜、乙炔银等爆炸化合物。
(2)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
回火防止器:阻止回火时,火焰窜入贮气罐,引发爆炸。
安全阀:亦称泄压阀,保证乙炔发生器内压力超过安全压力时,自动开启泄压。
爆破片:一旦受到爆炸波冲击,即行破裂。
(3)乙炔发生器的安全使用
使用前,确认回火防止器水位正常,方可供水。
送水后,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正常。
供气前,应排除发生罐存留的乙炔与空气混合物。
发生罐温超过80℃时,应加注冷水或暂停工作。禁止随便打开发生罐放水,以防止电石过热而引起着火爆炸。
防止因电石中杂质过多和颗粒过小,引起过热而爆炸。
第四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锅炉、压力容器是承受一定温度、压力,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因此,它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修都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
一、锅炉安全技术
1.锅炉的基本构成和安全附件
锅炉包括'锅'和'炉'两部分。锅内系统是使水受热变成蒸汽的管道和容器,即汽水系统;炉内系统是进行燃烧和热交换的系统,即燃烧系统,通常由送、引风机、烟道、给煤装置、燃烧装置、烟囱等组成。'
锅炉的主要安全附件有
安全阀:当锅炉中介质压力超过允许压力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气降压。压力降至允许压力时,自行关闭。安全阀必须定期校验其开启压力和动作的灵敏可靠性。
压力表:测量并显示汽水系统压力,需定期校验。
水位表:显示锅炉水位,应经常清洗,以保持观察清晰。
2.锅炉常见事故及处置
(1)缺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是最常见的事故之一。严重时,会使管子变形、烧塌、胀口渗漏、胀管脱落、钢架变形等,如处置不当,甚至会发生爆炸事故。发生缺水时,应首先判明缺水程度。若轻微缺水,可向锅炉上水,使水位恢复正常:若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注水。
(2)满水:锅炉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允许水位,使过热汽温降低,严重时,锅水进入蒸汽管道和过热器,造成过热器结垢、损坏。
(3)水击:水在管道中流动时,因速度突然变化,形成压力波沿管道传播,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的损坏。此时,应减少或关闭给水阀。并开启疏水阀门,关小蒸汽阀门或暂停加热。 (4)汽水共腾:锅炉蒸发表面(液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上下翻腾,造成蒸汽带水,损坏过热器。此时,应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加强疏水,全开排污阀,同时,给锅炉上水。
(5)爆管:水冷壁、对流管束及烟管爆破。应立即停炉检修。
(6)炉膛爆炸:可燃气体、油雾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其浓度在可燃物爆炸极限内,遇明火爆炸,常发生在炉膛、烟道。此时,应减低负荷,查找原因。
3.锅炉的正常运行
(1)监督并调节锅炉水位、系统压力、温度,使其保持正常和稳定。
(2)监督并调节燃烧。保持正常燃烧。
(3)及时排污和冲灰。
(4)司炉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使用和管理。
(5)运行锅炉每年应停炉一次,做内外部检修,按规定期限校验安全阀、压力表,并做水压试验。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根据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密封容器称为压力容器。
最高工作压力(pw)≥lkgf/cm2;
容器(v)≥25l,且pwv≥200l.kg/cm2;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压力容器的分类
(1)压力容器按所受压力高低分为:
低压容器:1kg/cm2≤p≤16kg/cm2。
中压容器:16kg/cm2≤p≤100kg/cm2。
高压容器:l00kg/cm2≤p≤1000kg/cm2。
超高压容器:p≥1000kg/cm2。
(2)根据压力高低、介质危害程度及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可分为三类:
一类容器: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分离容器和热交换器。
二类容器: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
三类容器:高压或超高压容器;巨毒介质且pwv≥200l·kg/cm2的低压容器或剧毒介质的中压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质且pwv≥5000l·kg/cm2的中压反应容器或pwv≥ 50000l.kg/cm2的中压贮运容器。
(3)按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使用原理分为
反应容器:用来完成介质物理、化学反应的容器。当温度、压力变化时,容易引起爆炸事故,危险性较大。
换热容器:用来完成介质之间热量交换的容器,主要应防上发生过热现象。
分离容器:主要用来完成液体压力平衡和气体的净化、分离。
贮运容器:主要用来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贮运过程中,不得发生撞击。
2.压力容器破坏的形式及原因
(1)塑性破坏;有较大变形,不产生碎片,爆破口形状有规律;断口是塑性的。产生原因是超温、超压、安全阀失灵、误动作、容器内产生化学反应、腐蚀等。
(2)脆性破坏:受低温影响,材料脆性倾向大,原因一般是选材不好,制造粗糙。
(3)疲劳破坏:破坏时,容器变形小,多发生在容器接管口、开孔、焊缝等应力集中区。原因是容器内频繁的压力、温度波动,及制造缺陷。
(4)蠕性破坏:容器有明显变形,破口断面一般是塑性的。常因超温、操作不善、检修不及时所至。
(5)腐蚀破坏:有锈蚀,破坏时变形大。一般是设计、制造质量差、材料有缺陷、工艺操作异常等原因造成。
3.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生产工艺、所用容器的结构、性能和技术参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必须经培训合格,持合格证才能上岗。
(2)严禁超温、超压运行;装料时,避免过急、过量,液化气严禁超量装载。
(3)应平衡操作,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避免操作中,压力大幅度或频繁变化。
4.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
(1)经常检查防腐层有无脱落、开裂,保持其完好。
(2)消除产生应力和腐蚀的原因。
(3)消除跑、冒、滴、漏。
(4)停用时,要排净容器内部介质,对腐蚀性介质要排放干净,并置换、清洗、吹干,保持容器内部的干燥、洁净。
(5)定期检验、调整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检查、更换爆破片。
第五节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火灾和爆炸会使人员、生产设施受到重大破坏。火灾造成的损失随火灾时间的延续而迅速增加,损失大约与着火时间的平方成正比;而爆炸损失则是猝不及防,可能在一秒钟之内爆炸过程就已经结束,巨大损失已经形成。因此,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工作的重点是预防,使火灾、爆炸的条件不能形成。
一、燃烧的条件和火灾的形成
1.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
有可燃物;有助燃物,如空气、氧气;有火源或一定温度,如火焰、电火花、电弧、炽热物体等。燃烧所需的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并且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2.燃烧的类型
自燃:可燃物质受热升温,不需明火作用就能燃烧。引起自燃的最低温度称自燃点,自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闪燃:可燃液体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和后,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
着火:火源移去后,仍保持继续燃烧。可燃物质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着火点。
3.火灾的特点
火灾发展的过程就是燃烧的过程。火灾发展的过程分为:
酝酿期:没有火焰的阴燃阶段。
发展期:火焰窜起,火势迅速蔓延。
全盛期:易燃物质全面着火。
衰灭期:可燃物质减少,火势逐渐衰落。
二、防火灭火的基本措施
1.防火的基本措施:防止燃烧的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或避免三者间相互作用。
(1)消除火源:如禁止烟火、明火;采取接地、接零保护,防止产生电火花;防止雷击;控制温度等。
(2)控制可燃物:使用难燃阻燃材料;防止可燃物质跑、冒、滴、漏;对相互作用后,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3)隔绝空气:将可燃物品隔绝空气存放,或在存放设备的容器中充装隋性保护气体。
(4)防止火势发展和蔓延。一旦发生火灾,应防止形成新的燃烧条件。可以设置防火间距、阻火装置、防火墙等。
2.灭火基本措施
(1)窒息法:即隔绝空气,使可燃物无法获得氧气而停止燃烧。
(2)冷却法:即降低着火物质的温度,使之降至燃点以下而停止燃烧,使火源孤立,火势不致蔓延。
三、爆炸的种类和特点
1.爆炸的种类:按能量来源不同,可分为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
(1)物理爆炸:由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压力)引起,爆炸物的性质及化学成分不变化,破坏程度取决于气体压力。
(2)化学爆炸: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变化,形成其它物质,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并释放能量。
2.爆炸的过程:一个充分发展的爆炸事故包括三个过程
(1)爆炸混合物形成与爆燃开始。
(2)爆炸范围扩大与爆炸威力升级。
(3)爆炸力造成灾害性的破坏。
3.可燃物质化学爆炸的条件:
(1)存在可燃物质(如可燃蒸气、气体、粉尘)。
(2)可燃物与空气(氧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和物。
(3)有火源作用。
四、防爆的基本措施
1.防爆技术的基本点在于阻止第一过程的出现(即控制爆炸混和物的形成和控制点燃火源,使点燃不能开始);限制第二过程的发展(即切断爆炸传播途径和爆炸升级的条件);防护第三过程危害(即减弱热力、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和设施的破坏)。
2.防化学爆炸的措施
(1)通过充入惰性介质,排除容器或设备管道中的可燃物,防止形成爆炸混和物。如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
(2)防止可燃物的泄漏,特别是大量泄漏。
(3)严格控制系统的含氧量,使其降至某一临界值(氧限值或极限含氧量)。
(4)采取监测措施,安装报警装置。
(5)消除火源。
五、爆炸火灾危险品的管理
了解哪些是禁止在一起存放的物质;哪些是自身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哪些是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的物质。根据上述特性,分别采取避光、通风、隔离、冷藏、分散等措施,设置相应防火防爆设施。
第六节 个体劳动防护
管在生产作业中采用了多种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装置,但仍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人为违章及突发情况等,都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作业中,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能有效地消除或减轻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个体防护用品是劳动者进行作业时,保护自身安全健康的预防性用品。其使用效果与作业环境、防护用品质量、使用方法是否正确等因素紧密相关。
一、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的优劣直接关系职工的安全健康,必须经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检验合格,并核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1.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具有足够的防护性能、安全可靠。
2.防护用品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人体生理要求,不能成为危害因素的来源。
3.防护用品要使用方便,不影响正常工作。
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类
根据部颁规定,个体防护用品可分为七类:头部防护;眼、面部防护;听觉、耳部防护;手足部防护;呼吸器官防护;防护服;防坠落等。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具有冲击吸收性能和耐穿透性。可以防止飞来物对头部的打击或坠落时,头部的撞击。特殊要求的还有耐低温、阻燃、绝缘、抗静电等类型。
2.眼、面防护类;如护目镜、防护罩,防止有害光线、弧光、烟尘、火花、飞溅物等的伤害。有防打击型、防腐蚀型、防辐射型等。
3.听觉、耳部防护类: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等。
4.手、足部防护类:常用的有防腐蚀、防化学药品手套,绝缘手套,搬运手套,防火防烫手套等。鞋类有:绝缘鞋、防砸鞋、防滑鞋、防油鞋、防静电鞋等。
5.呼吸器官防护类;有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6.防护服类:有一般防护服和特殊防护服,如防火服、防烫服、防静电服、防酸碱服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三、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1.必须根据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选用相应防护用品。
2.职工必须进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3.职工应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第2篇 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交底的范围包括: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4、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配电箱)。
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点、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9、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12、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3、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4、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5、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16、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7、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三)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部在工人现场前进行,并由安全部进行备案。
(四)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
第3篇 风电场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在编制、实施、统计、考核等若干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管理内容
3.1每年必须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3.2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点检长组织,以点检员为主,运行主管、安全主管参加制定。
反事故措施计划采取由点检员上报,点检长审核,最后召开风电场反事故措施计划会研究决定,经场长批准后执行。
3.3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场长组织,以安全主管为主,运行主管、点检长参加制定。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检修点检员、值长上报,经运行主管、点检长审核后交安全主管,最后召开风电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会研究决定,经场长批准后执行。
3.4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风电场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3.5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3.6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3.7 防汛、抗震、防暴风雪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3.8 优先安排“两措”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3.9 运行主管、点检长应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3.10运行主管、点检长在每月安全分析会的汇报内容中,应上报“两措”实施完成情况。
3.11风电场安全主管负责“两措”计划实施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
3.12“两措”计划项目必须按计划时间完成,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完成“两措”计划项目的责任人员,参照安全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管理目标
4.1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2消除生产现场的危害因素,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4.3每年12月10日前,条款3.2和3.3中规定的责任人必须按时上报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于12月20日前召开“两措”研究讨论会,确定出下一年度的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场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4篇 大唐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反措”)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设备部是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为依据,以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为内容,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确保“反措”完成率达100%。
(二)安监部是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安监部为主,办公室、人资部等配合,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人身、防止职业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监督“反措”和“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设备范围内“两措”的编制,在主管车间领导下,根据厂部“两措”计划,结合本车间生产特点,充实细化“两措”内容,实施厂部“两措”计划,完成率达100%,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厂部汇报。
第三章 职权
第四条有权监督“两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安措”和“反措”计划落实情况
第六条有权对各部门“安措”和“反措”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处理。
第四章 责任
第七条设备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反措”计划负责。
第八条安监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安措”计划负责。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督促全厂“安措”和“反措”按计划完成。
第十条各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两措”计划实施、完成。
第四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编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是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条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内容: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依据,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止对策;
(二)上级颁布的事故通报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
(四)提高设备可靠性的重大设备技术改进措施;
(五)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现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编制:
1.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我厂的具体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专业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技术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厂部发文下达“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的项目,其经费分别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费中开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3.对特殊项目反事故措施经费,必要时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
(八)“安措”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称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安措”计划的内容: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编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对策;
4.减轻职工现场劳动作业条件的设施;
5.改善职工劳动作业环境、推动标准化的设施;
6.改进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统、消防设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设施;
7.加强防尘、防毒、防噪声的综合治理;
8.防止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措施;
9.全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0.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
11.特种设备、机动车辆定期检测等;
12.完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接零、电动用器具、机械、焊接的安全设施等。
(九)“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措”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大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结果等作为依据。年度“安措”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厂安监、人资、办公室等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行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厂部发文下达年度“安全及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安措”计划的资金必须保证,应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由安监部门监督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两措”计划的实施
(一)各部门必须每月检查“两措”执行情况,分管厂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全厂“两措”执行情况。
(二)对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两措”项目的,应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厂设备部、安监部,经会审后报生产副厂长批准。
(三)设备部、安监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两措”计划、执行情况。
(四)“两措”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按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
考核范围
1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安全管理规定
年度
本厂
2
反事故措施编制
安全管理规定
针对性风险与事故
本厂
3
“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全管理规定
年度
本厂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
报告与记录编号
报告与记录名称
填写人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
q/cdt-njtp211006—2022jl-01
反事故措施计划
任君
安监部
一年
2
q/cdt-njtp211006—2022jl-02
反事故措施
高浴霜
安监部
一年
3
q/cdt-njtp211006—2022jl-03
“安措”计划
任君
安监部
一年
第5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编制
1.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5.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7.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8.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9.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11.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6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反措”)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设备部是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为依据,以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为内容,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确保“反措”完成率达100%。
(二)安监部是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安监部为主,办公室、人资部等配合,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人身、防止职业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监督“反措”和“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设备范围内“两措”的编制,在主管车间领导下,根据厂部“两措”计划,结合本车间生产特点,充实细化“两措”内容,实施厂部“两措”计划,完成率达100%,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厂部汇报。
第三章 职权
第四条有权监督“两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安措”和“反措”计划落实情况
第六条有权对各部门“安措”和“反措”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处理。
第四章 责任
第七条设备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反措”计划负责。
第八条安监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安措”计划负责。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督促全厂“安措”和“反措”按计划完成。
第十条各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两措”计划实施、完成。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编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是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条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内容: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依据,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止对策;
(二)上级颁布的事故通报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
(四)提高设备可靠性的重大设备技术改进措施;
(五)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现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编制:
1.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我厂的具体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专业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技术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厂部发文下达“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的项目,其经费分别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费中开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3.对特殊项目反事故措施经费,必要时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
(八)“安措”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称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安措”计划的内容: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编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对策;
4.减轻职工现场劳动作业条件的设施;
5.改善职工劳动作业环境、推动标准化的设施;
6.改进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统、消防设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设施;
7.加强防尘、防毒、防噪声的综合治理;
8.防止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措施;
9.全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0.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
11.特种设备、机动车辆定期检测等;
12.完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接零、电动用器具、机械、焊接的安全设施等。
(九)“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措”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大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结果等作为依据。年度“安措”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厂安监、人资、办公室等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行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厂部发文下达年度“安全及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安措”计划的资金必须保证,应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由安监部门监督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两措”计划的实施
(一)各部门必须每月检查“两措”执行情况,分管厂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全厂“两措”执行情况。
(二)对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两措”项目的,应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厂设备部、安监部,经会审后报生产副厂长批准。
(三)设备部、安监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两措”计划、执行情况。
(四)“两措”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按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周期 | 考核范围 |
1 |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年度 | 本厂 |
2 | 反事故措施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针对性风险与事故 | 本厂 |
3 | “安措”计划的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年度 | 本厂 |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 | 报告与记录编号 | 报告与记录名称 | 填写人 | 保存地点 | 保存期限 |
1 | q/cdt-njtp211006—2013jl-01 | 反事故措施计划 | 任君 | 安监部 | 一年 |
2 | q/cdt-njtp211006—2013jl-02 | 反事故措施 | 高浴霜 | 安监部 | 一年 |
3 | q/cdt-njtp211006—2013jl-03 | “安措”计划 | 任君 | 安监部 | 一年 |
第7篇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编制、检查、总结等管理工作。
3.2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措施项目应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4.2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10月份由各部门组织编制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讨论,报总经理审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4.3 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必须是年度计划内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报安监部。
4.4 公司分管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总结,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5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组织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完成情况,并报安监部。
4.6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不具备条件执行的,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并报上级备案,但如果变动上级指定的项目,则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4.7 各部门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不能完成的,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延期执行。
4.8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不能完成的在10月31日前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延期执行。
4.9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由安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标准和公司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第8篇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一、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1、完成落实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责任书签订。
2、每月按时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和制度。班组控制轻伤和障碍。
4、落实完成了每月一次技术问答,每季度一次反事故演习及每月一次事故预想。
5、认真贯彻做好了外来施工队伍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护和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
6、严格执行“安规”省公司《两票制度实施细节》和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要措施,确保了“两票”合格率100%。
7、及时整改了本站不符合要求的标示牌、警示牌和遮栏。
8、认真执行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9、对投入电网的新设备、技改工程实施了三级验收制度。
10、工作时认真执行了穿棉质工作服的规定。
11、认真进行了作业前的危险点分析和班前班后会。
12、完成了本站现场运行规程和操作票的修编。
13、按惠州供电局的要求深入地开展了“紧急救护法”的培训。特别是触电急救和创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
14、认真定期检查安全工用具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及时作报废消除。
15、定期组织了“安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了考试。
16、定期检查了本站的防火、防小动物和防爆措施。
17、每月检查了本站排水系统,排油池的畅通情况并清理。
二、反事故措施
1、定期进行了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及微水色谱等试验。
2、认真落实继电保护的事故措施,加强了维护,按时测试和校验。
3、结合本站的停电工作,做到了逢停必抹的防污工作。
4、每月都进行了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
5、每月对防小动物措施都认真作了检查。每季度投放适量的老鼠药并每天检查情况。
6、严格执行了“两票”的实施细则,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7、每月定期检查了本站的消防设备具材。
8、认真执行了防误闭锁的运行规定。
第9篇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编制、检查、总结等管理工作。
3.2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措施项目应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4.2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10月份由各部门组织编制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讨论,报总经理审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4.3 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必须是年度计划内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报安监部。
4.4 公司分管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总结,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5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组织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完成情况,并报安监部。
4.6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不具备条件执行的,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并报上级备案,但如果变动上级指定的项目,则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4.7 各部门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不能完成的,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延期执行。
4.8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不能完成的在10月31日前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延期执行。
4.9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由安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标准和公司相关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