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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5)
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5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的规定执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进行。
2.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3.拆下的材料做到随拆随运,分类堆放,严禁抛扔。
第2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调试、验收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分项工程名称 | 作业部位 | ||||||
交底部门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交底内容: 1.施工单位应自行对下列项目进行调试与检验,调试与检验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1)架体结构中采用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部分,应对扣件拧紧质量按50%的比例进行抽检,合格率应达到100%; 2)采用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应对碗扣连接点拧紧情况进行全数检查; 3)对所有螺纹连接处进行全数检查; 4)进行架体提升试验,检查升降动力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5)对电动系统进行用电安全性能测试; 6)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按机位数30%的比例进行超载与失载试验,检验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的可靠性; 7)对防坠装置制动可靠性进行检验; 8)其他必须的检验调试项目。 2.脚手架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的手续。 | |||||||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
第3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的规定执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进行。
2.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3.拆下的材料做到随拆随运,分类堆放,严禁抛扔。
第4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检验安全技术措施
1) 检验前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① 设计文件
a. 设计计算书及设计图纸。
b. 安装、使用操作规程。
安装、使用操作规程应注明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跨度、最大使用高度、搭设步数等基本技术参数。
② 外购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主要包括升降动力设备和防坠装置。
③ 电气控制升降动力系统和电气原理图
2) 试验架等硬件及环境应满足(dgj 08-905-1999)附录b的要求。
3) 试验项目
① 结构性能检验
a. 架体主尺寸测量。
b. 主要构件应力测试。
c. 最大跨度挠度测量。
d. 竖向主框架顶端水平变形。
② 升降同步及限载性能检验
a. 非人工动力设备升降同步性能检验。
b. 限载装置性能检验。
③ 防坠装置检验
④ 电动动力系统的用电安全性能检验
a. 电控柜有电安全性能检验。
b. 绝缘电阻测试。
c. 接地电阻测试。
4) 检验标准
① 结构性能检验标准
a. 架体主尺寸与计算书上的相应尺寸误差不得超过5%。
b. 主要构件应力与设计值基本一致。
c. 大横杆最大跨度挠度不得大于跨度的1/150,水平支承结构最大跨度挠度不得大于跨度的1/350。
d. 使用工况的水平荷载作用下或升降工况的水平荷载作用下,竖向主框架的顶端水平变形均不得大于相应悬臂高度的1/80。
② 升降同步性能检验标准
a. 非人工动力设备在行程不小于1000mm情况下,相邻机位之间的高差不得大于20mm,最大倾斜度不得大于跨度的2.5%。
b. 限载装置应具有超载保护和失载保护功能,载荷超载或失载50%以上应能停止上升、下降动作并通过声光报警。
③ 防坠装置检验标准参照(dgj 08-905-99)附录a
④ 电动动力系统的用电安全性能检验标准
a. 电控柜应有缺相保护、短路保护及超失载断电报警等功能。
b. 绝缘电阻不得小于o.5mω。
c.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5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升降前应均匀预紧机位,以避免预紧引起机位过大超载。
2) 在完成下列项目检查后方能发布升降令,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① 附着支承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② 所有螺纹连接处螺母已拧紧。
③ 应撤去的施工活荷载已撤离完毕。
④ 所有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⑤ 动力系统能正常运行。
⑥ 所有碗扣式脚手架的碗扣连接点碗扣已拧紧。
⑦ 所有相关人员已到位,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
⑧ 所有预留螺栓孔洞或预埋件符合(dgj08-905-1999)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第6.3.1条的要求。
⑨ 所有防坠装置功能正常。
⑩ 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
11 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3) 升降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指令规范,并应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
4) 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能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5)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由于升降动力不同步引起超载或失载过度时,应通过点控予以调整。
6) 采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7)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邻近塔吊、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设备应暂停使用。
8) 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9) 架体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检查项目后方能办理交付使用的手续,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① 附着支承结构已固定完毕。
② 所有螺纹连接处已拧紧。
③ 所有安全围护措施已落实。
④ 所有碗扣连接点及脚手扣件未松动。
⑤ 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10) 脚手架由提升转入下降时,应制定专门的升降转换措施,确保转换过程的安全。
第6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1)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每一次升降、拆除前均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3) 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时还应事先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并撤离架体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载。夜间禁止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
4)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升降、拆除过程中,在操作区域及可能坠落范围均应设置安全警戒。
6) 采用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时,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以加强通信联系。
7) 在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全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各工种操作人员应基本固定,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8) 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
9) 在单项工程中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防坠装置等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并应编号使用。
10) 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尘等措施。对一些保护要求较高的电子设备还应有防晒、防潮、防电磁干扰等方面的措施。
11)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专人负责操作,并应有安全防备措施,禁止闲杂人员人内。
12)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空中悬挂时间超过30个月或连续停用时间超过10个月时必须予以拆除。
13) 附着升降脚手架上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7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维修养护报废安全技术措施
1) 每浇捣一次工程结构混凝土或完成一层外装饰,即应及时清理架体上、设备上、构配件上的混凝土残渣、尘土等建筑垃圾。
2) 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其中升降动力设备的链条、钢丝绳等应每升降一次就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3) 螺纹连接件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
4) 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脚手杆件及配件、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必要时应送生产厂家检修。
5)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部件及专用装置、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报废制度,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① 焊接件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② 穿墙螺栓与螺母在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腐蚀时即应予以报废;其余螺纹连接件在使用两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③ 动力设备一般部件损坏后允许进行更换维修,但主要部件损坏后应予以报废。
④ 防坠装置的部件有明显变形时应予以报废,其弹簧件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应予以更换。
第8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调试、验收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单位应自行对下列项目进行调试与检验,调试与检验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① 架体结构中采用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部分,应对扣件拧紧质量按50%的比例进行抽检,合格率应达到100%。
② 采用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应对碗扣连接点拧紧隋况进行全数检查。
③ 对所有螺纹连接处进行全数检查。
④ 进行架体提升试验;检查升降动力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⑤ 对电动系统进行用电安全性能测试。
⑥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按机位数30%的比例进行超载与失载试验,检验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的可靠性n
⑦ 对防坠装置制动可靠性进行检验。
⑧ 其他必须的检验调试项目。
2) 脚手架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的手续。
第9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百瑞景中央生活区社区服务中心
施工单位
武汉振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一般性内容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架体按照规范拉萨市剪刀撑,每层满铺脚手板,设高度不低于180mm的踢脚板;
3、落实架体安全防护设施,离建筑物的间隙控制在200mm之间,间隙设活动盖板遮盖;
4、保证架体高出工作面的规范高度,以满足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5、提升、降落统一指挥,并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6、总控制开关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调度,除总指挥外,任何人不得指挥控制台的工作;
7、提升前全面检查站并清除一切障碍物,提升后全面检查各部件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8、严禁以上违章作业:a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b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缆绳子(索);c在脚手架上推车;d任意拆除结构件或连墙件;e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f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脚手架;g利用架体支顶模板;h使用中的转料平台仍与架体连接在一起;i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9、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要有防滑措施。
10、防倾斜和防附落装置是脚手架的重要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装设齐全,确保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11、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予于加固,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12、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施工现场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
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
第10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维修、养护及报废安全技术措施
1) 每浇捣一次工程结构混凝土或完成一层外装饰,即应及时清理架体上、设备上、构配件上的混凝土残渣、尘土等建筑垃圾。
2) 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其中升降动力设备的链条、钢丝绳等应每升降一次就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3) 螺纹连接件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
4) 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脚手杆件及配件、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必要时应送生产厂家检修。
5)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部件及专用装置、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报废制度,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① 焊接件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② 穿墙螺栓与螺母在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腐蚀时即应予以报废;其余螺纹连接件在使用两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③ 动力设备一般部件损坏后允许进行更换维修,但主要部件损坏后应予以报废。
④ 防坠装置的部件有明显变形时应予以报废,其弹簧件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应予以更换。
第11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制作安全技术交底
1.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构配件制作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和设计技术文件编绘全套制作工艺文件,对构配件的各部件均应编制工艺卡。
2.加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设备、机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其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3.构配件的贮存应有防雨、防腐蚀措施,堆放、运输应保证构配件的制作质量不受影响。
4.制作构配件的原材料应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及材质单。
5.钢管、型钢、钢板应符合现行《碳素结构钢》(gb 700)中q235a钢的规定,并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材料代用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决。
6.焊条等连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
7.构配件制作过程应实行工序控制,保证构配件制作质量。
8.原材料进厂时必须进行材料物理力学性能与化学成分的抽检。
9.原材料下料前应进行校直调整,下料应按照设计图纸准确进行,剖口等质量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10.钢结构的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入规范》(gb 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或《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 18)中相应的要求。焊接截面有突变的部位,焊缝必须有分散应力的措施。
11.铸造工艺应符合现行《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 968)等标准中相应的规定。
1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螺纹连接件,除标准件厂生产的标准螺栓、螺母外,凡自行加工的螺纹必须按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加工。
13.脚手架构配件的油漆、电镀等工艺流程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14.构配件制作应制定制作质量评定标准,有焊接工艺、油漆电镀工艺的还应另行制定焊接质量评定标准和油漆电镀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中地各分项各等级的质量标准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15.制作单位应制定全面的制作质量检验制度,对每一部件及每一组装件均应达到100%的抽检率,按质量评定标准评定质量等级。
16.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出厂时,制作单位应提供出厂合格证等书面资料。
17.构配件合格证宜包括下列内容:
1)名称、型号、规格、基本技术性能参数;
2)加工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3)产品的等级;
4)加工日期、批号;
5)单件最大尺寸与质量;
6)质量检验人员的编号、印章。
第12篇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百瑞景中央生活区社区服务中心
施工单位
武汉振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一般性内容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架体按照规范拉萨市剪刀撑,每层满铺脚手板,设高度不低于180mm的踢脚板;
3、落实架体安全防护设施,离建筑物的间隙控制在200mm之间,间隙设活动盖板遮盖;
4、保证架体高出工作面的规范高度,以满足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5、提升、降落统一指挥,并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6、总控制开关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调度,除总指挥外,任何人不得指挥控制台的工作;
7、提升前全面检查站并清除一切障碍物,提升后全面检查各部件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8、严禁以上违章作业:a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b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缆绳子(索);c在脚手架上推车;d任意拆除结构件或连墙件;e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f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脚手架;g利用架体支顶模板;h使用中的转料平台仍与架体连接在一起;i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9、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要有防滑措施。
10、防倾斜和防附落装置是脚手架的重要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装设齐全,确保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11、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予于加固,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12、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施工现场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
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