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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2-11-12 12:54:04 查看人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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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安全技术

第1篇 供热与燃气管道管材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 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沿线桥涵、便桥和管道等地下设施的承载力与穿越桥梁、通讯架空线路等的净空应满足车辆运输要求;电力架空线路的净空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运输前,应实地踏勘,确认符合运输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2. 卸车时,必须检查管子、管件状况,确认稳固,方可卸管;卸放应缓慢,保持重心平衡,不得抛、摔、滚等。

3. 施工现场运输时,应根据现场和载物状况确定车速;倒车应先鸣笛,确认车辆后方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倒车。

4. 车辆运输,装车时管子、管件必须挡掩牢固,管体与车厢应打摽牢固连成一体;严禁车厢内乘人;预制的直埋供热管、包敷防腐层的燃气管等管子吊运时,应使用专用吊带。

5. 运输前,应根据管子质量、长度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车辆载管高度应符合道路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时应采取防止管子变形、损伤管外防腐层的措施。

6. 用绞车和卷扬机牵引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牵引路线应直顺,道路应平整、坚实。

(2) 钢丝绳通过道路、地面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 作业时,严禁人员靠近、跨越牵引管子的钢丝绳。

(4) 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5) 作业场地范围应满足通视要求,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的管子等物。

(6) 绞车或卷扬机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方,机械应完好,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地锚应坚固。

(7) 装载管子的小车应坚固、重心低,管子必须挡掩固定。并与小车打摽牢固。

(8) 现场应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和机械操作工与配合人员应统一信号,协调配合;绞车或卷扬机启动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装载管节的小车、钢丝绳、道路、道口及其值守人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启动指令的信号。

7. 人工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雪天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2) 现场运输时应避让车辆、人员。

(3) 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听从指挥,协调配合。

(4) 装卸、搬运管子时,人工抬运、推动、起落应步调一致。

(5) 手推车运输时,管子放置应均衡、绑扎必须牢固;行驶应缓慢、匀速,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6) 滚杠运输无防腐层的管子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子两侧,严禁用脚在管子前进方向调整滚杠,严禁直接用手操作,严禁管子滚动前方有人。

(7) 人工推运管子时,应速度缓慢、均匀,保持重心平衡;上坡道时应设专人在管后方一侧备掩木;下坡道应采用控制绳控制速度;管前方严禁有人。

第2篇 探讨城市燃气管道环境安全与置换安全技术

城市燃气的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当前城市燃气行业正处在一个大发展的时期,以往的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燃气主要气源的局面,随着天然气在城市中的迅速增长,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天然气成为城市燃气的主要气源,形成了全国乃至跨国的供气网络。气体燃料在世界能源构成中比重达20%,在经济发展和大气环境改善中起到很大作用。保证燃气管道的环境安全和置换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1 燃气管道环境安全技术

1.1 安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

a)在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0.7m以内和未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时在中心线两侧各0.7~6.5m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修渠、种植深根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及危险化学品、修筑建筑物或构筑物、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b)在高压、超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6.5m以内种植深根植物以及在高压、超高压管道设施中心两侧各6.5m以内和未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时在中心线两侧各6.5~50m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修渠、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及危险化学品、修建养殖场、修建码头或者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打桩或者顶进作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设置安全或者避雷接地体。

c)在高压、超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50m以内和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时在中心线两侧各50~500m范围内实施爆破作业。

d)未按家有关燃气工程设计规范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管道设施两侧规定的距离内敷设其它管道设施。

1.2 涉及河道的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要求

沿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管道设施,由管道设施权属企业与河道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涉及航道的,需征求航道管道部门的意见。

1.3 安全保护范围外的作业要求

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外进行爆破、打桩、修筑大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施工,可能损坏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应由建设单位与相关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双方协商一致,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1.4 禁止的解除

对于所禁止的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作业,如需进行作业,需要规划、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与相关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双方协商一致,并对管道设施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后方能进行。

1.5 违法占压物的拆除

对占压管道设施的违法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1.6 施工避让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与已建的管道设施相遇而产生的管道设施保护问题,由建设单位与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协商并订立协议,就管道设施保护明确双方的职责及经济责任。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确实需要管道设施改造、搬迁或者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由建设单位与管道设施权属企业订立协议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将协议报市燃气管理处备案。

1.7 施工征询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征询地下管道设施的情况及施工保护要求,并组织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2 燃气管道置换安全技术

燃气管道置换是指新建市政燃气管网管道通气置换或用新的燃气替代原有燃气的置换,是保证燃气管网正常供气,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涉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的一个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2.1 室外燃气管道置换安全技术

a)在置换前,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不许穿带钉子鞋,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做好管线清扫及表电接地测试,并对管道做好气密性试验。

b)放散点的数量与位置应依据现场条件确定,但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放散管应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放散管应高出于地平面2m。当放散管无法避开居民住宅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在放散区10m范围内禁止闲杂人员与机动车辆通行,杜绝火种和烟火。置换前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监控压力、取样检测。

c)用天然气直接置换设施内空气时,若管线较长、区域内用户复杂,应在安全、消防等部门监督配合下进行。置换中保证气体流速低于2m/s,置换过程中燃气压力控制在1000~5000pa。

d)在置换和投产作业前,由可燃气体浓度测量人员和安全人员对作业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下达作业命令,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先开燃气阀门,在置换放散时每隔5min对放散区可燃气体浓度进行一次测量,当含量高于1%时即为放散合格,反之要继续放散。含量合格后,进行点火试验,点着火置换合格。

2.2 室内燃气管道置换点火安全技术

2.2.1 置换前准备

a)技术人员编制户内置换点火方案,并经安全部门审批。

b)召开户内置换点火会议,落实置换点火方案,进行点火前的安全教育。

c)准备置换点火用具、抢修工具及材料、消防器材、通讯器材等。

2.2.2 置换操作

a)对置换点火管道进行试压。试验压力:居民用户300mmh2o,公共用户400 mmh2o以上,观测10min压力没有变化为合格。

b)试压合格后拆除入户总阀门后活接的盲板,缓慢开启阀门,检查阀门和活接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及时牏处理,否则不予置换点火。

c)置换点火人员到顶楼管线最末端用户,接好放散胶管伸出室外进行放散,严禁在室内放散。室内严禁烟火,并保持通风良好。

d)当闻到天然气臭味后,将取样球用天然气置换2~3次后,取样做点燃试验。点燃试验时应关闭阀门停止放散,且不得在室内进行。如火焰燃烧稳定,无内锥,可视为置换合格,否则继续放散直至合格。

e)放散合格后,点火人员可由上至下逐户进行放散点火,点火时火焰应清晰燃烧并稳定。

f)置换点火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事后汇总反馈经相关部门处理。

g)置换点火如遇特殊情况,组长有权下令停止操作,并向总指挥汇报。

h)抢修小组应备齐抢修工具、消防器材,随时待命。

i)置换点火如发现用户表前阀关闭而未进行气密性试验的,必须由施工单位对该户单位进行气密试验,合格后再予置换点火。

j)置换点火如发现表具故障,需报告表具维修中心及时到现场维修或更换。需事后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处理后,及时反馈给辖区供气管理处。点火正常后,由用户签字,查表人员起表字,点火完毕。

第3篇 炼钢、连铸燃气管道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十三冶七公司太钢项目部报送日期 2005年 12 月 18 日

工程地点太钢新炼钢施工现场单项工程名称太钢150万吨新炼钢工程炼钢、连铸区域燃气管道
工程内容支架、管道安装工程计划开工2006年01月15 日起

竣工2006年02月30日止

一、工程基本概况及施工顺序:工程概况:管径dn25-dn400共计12000m。施工顺序:管材验收—材料报验—支架、管道除锈刷防锈漆—支架制作安装—管道安装—管道拍照、试压—管道吹扫—管道、支架刷面漆—资料整理—验收。
二、单项工程所采用的机电工具、设备等:

25t汽车吊,8m板车、电焊机、倒链、卷扬

乙方接受任务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甲方工序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乙方施工队伍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甲方安全监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乙方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

甲方主管安全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乙方主管施工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注:1、单项工程具体安全技术措施(附后)

2、本措施一式六份(项目部三份,监理公司一份,施工单位二份)

单项工程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太钢150万吨新炼钢工程炼钢、连铸主厂房,厂房高大,燃气管道分别布置在全厂11条行列线a、b、c、d、e、f、g、h、j、k、l柱列⑴-⒇线的吊车梁走台板下及管道桁架上,总计12000余米。由于是高空作业,特别是现在已经进入冬季施工季节,特制定如下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下颚带要系紧。

2、上高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高血压、癫痫病患者严禁上高。

3、施工队每天必须进行安全讲话,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患措施。

4、木跳板要铺设平整,接头要平齐。每块跳板至少要绑两道铁丝,严禁探头跳板。每施工100延米,向前倒运一次。

5、吊车梁下必须挂好安全网,每施工100延米,向前倒运一次。

6、施工人员在跳板上行走操作,必须戴好安全带。

7、走台板下延行列线拉一根3吩钢丝绳,用于安全带挂钩使用,便于行走。

8、吊装穿管,将采用25吨汽车吊和1吨小卷扬机相互配合使用。必须有专职吊车司机和专职起重指挥人员,口哨、旗语、手势指挥,必须声音宏亮、准确。

9、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10、电焊机必须接地,一机一闸,一次线必须正规接好。

11、电焊把线接头必须包扎良好,严禁漏电、打火。

12、钢丝绳选用必须满足负荷要求及安全系数,严禁使用生锈、断股、断丝或报废绳扣,需要报废的必须及时报废。

13、施工人员上下爬梯必须走专设人孔处的梯子,梯子必须有护圈。

14、施工人员必须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电焊工必须穿好绝缘胶鞋。

15、下雪天,待晴天后,须专人用扫帚把跳板上的积雪打扫干净,梯子、平台、护栏等均须清扫干净。

16、施工人员使用工具、电焊条需用工具带拿绳索上下吊运传递,严禁抛物传递。

17、施工现场严禁生火取暖。

18、氧气、乙炔瓶分别放置,离开10米安全距离。氧气表、乙炔表须用钢板或木板遮挡,防止高空一旦掉下零星物体打坏。氧气带、乙炔带严格检查接头漏气。

19、除以上安全措施外,还应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程》。

20、我公司有专职安全员巡回在工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个别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将劝其退出工地。

21、为彻底贯彻本安全措施,需购置木跳板1500块。维尼龙安全网(ф8,6m×3m)400张。3吩钢丝绳1500m。以上各项费用共计约20万元。此项措施须尽快解决,便于早日开工。

十三冶工安公司管道项目部

2005年12月18日

第4篇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燃气管道下管与铺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

2.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卜列要求:

(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

(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

(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3.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中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

(5)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7)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8)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

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

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

(9)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

2)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

3)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

4)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径。

5)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应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6)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以上。

(10)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o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l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 ;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3)黏土心墙的填上应分层夯实。

4)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5)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6)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

(11)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上袋、片石等防护。

3)堰顶宽度宜为l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4)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采用水平定向钻进等非明挖方法敷设管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按施工设计规定回填,恢复原地貌。

(2)施工中应设专人指挥,各工序应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同时做好通讯联系工作。

(3)施工中所使用的专用机具,应遵守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中所需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稳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

(5)施工工艺需采用泥浆时,应设泥浆沉淀池,池体结构应坚固,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泥水不得随地漫流,污泥应妥善处理。

(6)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交通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选择工作坑位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作业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和作业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复核新敷设管道与沿线现况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距离.确认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设工作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上下工作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

2)两端工作坑的作业人员应密切联系,步调一致。

3)地下水位高于工作坑底部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干槽作业。

4)工作坑基础应坚实、平整,满足施工需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5)坑口外2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周围应设围挡,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6)工作坑宜选择在现况道路之外,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需在现况道路内时.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交通导行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和清理现场。

7)工作坑坑沿部位不得有松动的石块、砖、工具等物,坑壁必须稳定;需支护时,其结构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并形成文件。

8)工作坑不宜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时,施工中严禁使用起重机、钻孔机、挖掘机等;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00

220

距离(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燃气管道焊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燃气管道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

2.在沟槽内焊接钢管固定口时,应挖工作坑;工作坑应满足施焊人员安全操作的要求,其尺寸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焊接钢管固定口工作坑尺寸

管径(mm)

宽度(cm)

长度(cm)

深度(cm)

焊口前

焊口后

125~200

d+50×2

30

60

40

250~700

d+60×2

30

90

50

注:1)表中管径当开挖分支管工作坑时,应以分支管管径计;

2)表中工作坑尺寸应以工人坑底部计;

3)表中d表示管外径(cm)。

3.使用无损探伤法险测焊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档。

(2)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3)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6)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7)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8)χ、γ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χ、γ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截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线屏蔽保护下操作。

(9)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10)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

燃气管道管路附件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阀门、套筒、管路附件等安装前,应经检查,确认合格。

2.人工搬运、安装附件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协调配合,并采取防碰伤措施。

3.设备和附件安装前,应学习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掌握安装要求,确定吊装方案、吊点位置,选择吊装机具,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流量计、压力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严禁碰撞、损坏。

(2)安装时.应按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位置正确、安装牢固、附件齐全、质量合格。

(3)安装后,安全阀、压力表等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记录;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确认合格。

(4)安全阀安装时,严禁加装附件;安装完毕,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压力值调整,经验收确认合格后锁定,并形成文件。

(5)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合格证.并应根据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经有资质的企业检验、标定,确认合格,且形成文件。

5.需安装凝水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凝水器应按设计规定加工制作。

(2)加工焊制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凝水器安装时,作业人员手脚应避离其底部。

(3)安装中需灌注沥青时.使用“热作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沥青倾注应缓慢、适量。

2)在作业平台上作业时.严禁下方同时作业。

3)热沥青宜由专业生产企业加工,运至现场使用。

4)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浇、刷沥青人员必须听从卷材操作人员的指挥·

5)装运热沥青所使用的沥青勺、桶、壶等用具,严禁用锡材和锡焊制作。

6)运输沥青的道路应平坦,容器应加盖,盛装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2/3。

7)人工向沟槽内系运沥青时应缓慢、匀速,绳具应坚固,吊点应连接牢固,下方严禁有人。

6.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装阀门未稳固前,严禁吊具松绳。

(2)阀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3)阀门未安装前,应放置稳固,运输中应捆绑牢固。

(4)阀门安装完毕,确认稳固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承设施。

(5)吊装阀门不得以阀门的手轮、手柄或传动机构作支、吊点。

(6)两人以上运输、安装质量较大阀门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协调。

(7)阀门安装螺栓应均匀、对称施力紧固,不得过猛。紧固时,严禁加长扳手手柄。

第5篇 城市燃气管道环境安全与置换安全技术探讨

城市燃气的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当前城市燃气行业正处在一个大发展的时期,以往的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燃气主要气源的局面,随着天然气在城市中的迅速增长,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天然气成为城市燃气的主要气源,形成了全国乃至跨国的供气网络。气体燃料在世界能源构成中比重达20%,在经济发展和大气环境改善中起到很大作用。保证燃气管道的环境安全和置换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1, 燃气管道环境安全技术

1.1 安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

a) 在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0.7m 以内和未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时在中心线两侧各0.7 一6.5m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修渠、种植深根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及危险化学品、修筑建筑物或构筑物、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b) 在高压、超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6.5 m 以内种植深根植物以及在高压、超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6.5m 以内和未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时在中心线两侧各6.550 m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修渠、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及危险化学品、修建养殖场、修建码头或者其他建筑物( 或构筑物) 、打桩或者顶进作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设置安全或者避雷接地体。

c) 在高压、超高压管道设施中心线两侧各50 m 以内和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时在中心线两侧各50 - 500 m范围内实施爆破作业。

d) 未按国家有关燃气工程设计规范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管道设施两侧规定的距离内敷设其它管道设施。

1.2涉及河道的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要求

沿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管道设施,由管道设施权属企业与河道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涉及航道的,需征求航道管理部门的意见。

1.3 安全保护范围外的作业要求

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外进行爆破、打桩、修筑大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施工,可能损坏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应由建设单位与相关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双方协商一致,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1.4禁止的解除

对于所禁止的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作业,如确需进行作业,需要规划、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与相关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双方协商一致,并对管道设施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后方能进行。

1.5违法占压物的拆除

对占压管道设施的违法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1.6 施工避让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与已建的管道设计相遇而产生的管道设施保护问题,由建设单位与管理设施权属企业协商并订立协议,就管道设施保护明确双方的职责及经济责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确实需要管道设施改造、搬迁或者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由建设单位与管道设施权属企业订立协议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将协议报市燃气管理处备案。

1.7 施工征询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征询地下管道设施的情况及施工保护要求,并组织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管道设施权属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2 燃气管道置换安全技术

燃气管道置换是指新建市政燃气管网管道通气置换或用新的燃气替代原有燃气的置换,是保证燃气管网正常供气,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涉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的一个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2.1 室外燃气管道置换安全技术

a) 在置换前,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不许穿带钉子鞋,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做好管线清扫及静电接地测试,并对管道做好气密性试验。

b) 放散点的数量与位置应依据现场条件确定,但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放散管应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放散管应高出于地平面2 m 以上,楼层放散管应高出最高层楼平面2 m.当放散管无法避开居民住宅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在放散区lo m范围内禁止闲杂人员与机动车辆通行,杜绝火种和烟火。置换前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监控压

力、取样检测。

c) 用天然气直接置换设施内空气时,若管线较长、区域内用户复杂,应在安全、消防等部门监督配合下进行。置换中保证气体流速低于2m/ s,置换过程中燃气压力控制在1000-5000pa.

d) 在置换和投产作业前,

由可燃气体浓度测量人员和安全人员对作业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下达作业命令,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先开燃气阀门,在置换放散时每隔5 min 对放散区可燃气体浓度进行一次测量,当含量高于1%时即为放散合格,反之要继续放散。含量合格后,进行点火试验,点着火置换合格。

2 室内燃气管道置换点火安全技术

2.2.1 置换前准备

a) 技术人员编制户内置换点火方案,并经安全部门审批。

b) 召开户内置换点火会议,落实置换点火方案,进行点火前的安全教育。

c) 准备置换点火用具、抢修工具及材料、消防器材、通讯器材等。

2.2.2 置换操作

a) 对置换点火管道进行试压。试验压力: 居民用户300mmh20,公共用户400 mmh20以上,观测10 min 压力没有变化为合格。

b) 试压合格后拆除人户总阀门后活接的盲板,缓慢开启阀门,检查阀门和活接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及时处理,否则不予置换点火。

c) 置换点火人员到顶楼管线最末端用户,接好放散胶管伸出室外进行放散,严禁在室内放散。室内严禁烟火,并保持通风良好。

d) 当闻到天然气臭味后,将取样球用天然气置换2 一3次后,取样做点燃试验。点燃试验时应关闭阀门停止放散,且不得在室内进行。如火焰燃烧稳定,无内锥,可视为置换合格,否则继续放散直至合格。

e) 放散合格后,点火人员可由上至下逐户进行放散点火,点火时火焰应清晰燃烧并稳定。幻置换点火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事后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9) 置换点火如遇特殊情况,组长有权下令停止操作,并向总指挥汇报。

h) 抢修小组应备齐抢修工具、消防器材,随时待命。

1) 置换点火如发现用户表前阀关闭而未进行气密性试验的,必须由施「单位对该户单位进行气密试验,合格后再予置换点火。

i) 置换点火如发现表具故

障,需报告表具维修中心及时到现场维修或更换。需事后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处理后,及时反馈给辖区供气管理处。点火正常后,由用户签字,查表人员起表字,点火完毕。

第6篇 供热与燃气管道管材码放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现场管子宜随用随运。需堆放时,码放高度不得大于2m。

2. 管子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能满足运输车辆和起重机通行、吊卸管子的要求;管子应分类码放排列整齐,各堆放层底部必须挡掩牢固。

3. 不得直接靠建(构)筑物码放管子,在其附近堆放时,必须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码放高度不得大于1m。

4. 需要在社会道路上码放管子时,必须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其规定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5. 管子码放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管子必须在下层挡掩牢固后,方可码放上层。取用管子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并应及时将码放的管子挡掩牢固。

6. 不得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码放管子;需在其一侧堆放且采用起重机吊装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8的要求。

第7篇 供热燃气管道管材吊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沿线桥涵、便桥和管道等地下设施的承载力与穿越桥梁、通讯架空线路等的净空应满足车辆运输要求;电力架空线路的净空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运输前,应实地踏勘,确认符合运输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2.卸车时,必须检查管子、管件状况,确认稳固,方可卸管;卸放应缓慢,保持重心平衡,不得抛、摔、滚等。

3.施工现场运输时,应根据现场和载物状况确定车速;倒车应先鸣笛,确认车辆后方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倒车。

4.车辆运输,装车时管子、管件必须挡掩牢固,管体与车厢应打摽牢固连成一体;严禁车厢内乘人;预制的直埋供热管、包敷防腐层的燃气管等管子吊运时,应使用专用吊带。

5.运输前,应根据管子质量、长度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车辆载管高度应符合道路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时应采取防止管子变形、损伤管外防腐层的措施。

6.用绞车和卷扬机牵引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牵引路线应直顺,道路应平整、坚实。

(2)钢丝绳通过道路、地面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作业时,严禁人员靠近、跨越牵引管子的钢丝绳。

(4)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5)作业场地范围应满足通视要求,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的管子等物。

(6)绞车或卷扬机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方,机械应完好,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地锚应坚固。

(7)装载管子的小车应坚固、重心低,管子必须挡掩固定。并与小车打摽牢固。

(8)现场应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和机械操作工与配合人员应统一信号,协调配合;绞车或卷扬机启动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装载管节的小车、钢丝绳、道路、道口及其值守人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启动指令的信号。

7.人工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雨、雪天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2)现场运输时应避让车辆、人员。

(3)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听从指挥,协调配合。

(4)装卸、搬运管子时,人工抬运、推动、起落应步调一致。

(5)手推车运输时,管子放置应均衡、绑扎必须牢固;行驶应缓慢、匀速,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6)滚杠运输无防腐层的管子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子两侧,严禁用脚在管子前进方向调整滚杠,严禁直接用手操作,严禁管子滚动前方有人。

(7)人工推运管子时,应速度缓慢、均匀,保持重心平衡;上坡道时应设专人在管后方一侧备掩木;下坡道应采用控制绳控制速度;管前方严禁有人。

供热与燃气管道管材码放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现场管子宜随用随运。需堆放时,码放高度不得大于2m。

2.管子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能满足运输车辆和起重机通行、吊卸管子的要求;管子应分类码放排列整齐,各堆放层底部必须挡掩牢固。

3、不得直接靠建(构)筑物码放管子,在其附近堆放时,必须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码放高度不得大于lm。

4.需要在社会道路上码放管子时,必须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其规定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5.管子码放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管子必须在下层挡掩牢固后,方可码放上层。取用管子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并应及时将码放的管子挡掩牢固。

6.不得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码放管子;需在其一侧堆放且采用起重机吊装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00

220

距离(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供热与燃气管道管材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2.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人警戒,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3.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风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吊装作业。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管子质量、长度、作业环境,确定吊装方法、使用机具和安全技术措施。吊索具应据管子质量、吊装方法经计算确定。

5.吊装作业应由主管施工技术人员主持,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信号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和其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6.指挥人员在吊装前,必须检查吊索具和作业环境,确认吊索具处于安全状态、起重机基础无沉陷、起重机吊装范围内无任何障碍物、无架空线、作业人员站位安全、被吊管子与其他物件无连接、警戒人员就位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7.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指挥人员应了解周围环境、架空线路、建(构)筑物、被吊管子质量与形状等情况,掌握吊装要点,并应向机械操作工和配合人员明确安全责任。

8.作业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必须设专人监护,严禁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00

220

距离(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9.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缺陷。

(2)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3)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4)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应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6)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扭转变形超过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

(7)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8)钢丝绳应根据使用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钢丝绳安全系数表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吊挂和捆绑用

支承动臂用

4

千斤绳

8~10

卷扬机用

5

(9)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规定或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者不得使用,钢丝绳

的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有关要求。

10.作业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2)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3)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4)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5)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商减少15%。

(6)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7)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8)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处夹角不得超过20°。

(9)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必须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10)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11)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_、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2)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酰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13)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吊带出现死结;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14)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绳索捻距增大。

2)严重折弯或扭曲。

3)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5)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6)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7)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8)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9)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11.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装过程中,管子下方严禁有人。

(2)暂停作业时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3)在沟槽上方使用两个或多个三角架组成吊装组进行吊装时,必须由一名信号工统一指挥,同步作业,保持管子水平。

(4)人工移动三脚架时,应先卸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个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5)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管子的质量进行受力计算确定;三角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件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木垫板;三支腿顶部连接点必须牢固。

(6)在沟槽上方架空吊装时,跨越沟槽的横梁、作业平台应经计算确定,临边部分应设防护栏杆。作业中,平台下方严禁有人。

(7)倒链安装应牢固,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吊物需在空间暂时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系在大链上。

2)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

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

4)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

5)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6)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7)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起重链条受力后,应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第8篇 燃气管道管路附件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阀门、套筒、管路附件等安装前,应经检查,确认合格。

2.人工搬运、安装附件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协调配合,并采取防碰伤措施。

3.设备和附件安装前,应学习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掌握安装要求,确定吊装方案、吊点位置,选择吊装机具,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流量计、压力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严禁碰撞、损坏。

(2)安装时.应按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位置正确、安装牢固、附件齐全、质量合格。

(3)安装后,安全阀、压力表等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记录;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确认合格。

(4)安全阀安装时,严禁加装附件;安装完毕,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压力值调整,经验收确认合格后锁定,并形成文件。

(5)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合格证.并应根据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经有资质的企业检验、标定,确认合格,且形成文件。

5.需安装凝水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凝水器应按设计规定加工制作。

(2)加工焊制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凝水器安装时,作业人员手脚应避离其底部。

(3)安装中需灌注沥青时.使用“热作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沥青倾注应缓慢、适量。

2)在作业平台上作业时.严禁下方同时作业。

3)热沥青宜由专业生产企业加工,运至现场使用。

4)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浇、刷沥青人员必须听从卷材操作人员的指挥·

5)装运热沥青所使用的沥青勺、桶、壶等用具,严禁用锡材和锡焊制作。

6)运输沥青的道路应平坦,容器应加盖,盛装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2/3。

7)人工向沟槽内系运沥青时应缓慢、匀速,绳具应坚固,吊点应连接牢固,下方严禁有人。

6.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装阀门未稳固前,严禁吊具松绳。

(2)阀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3)阀门未安装前,应放置稳固,运输中应捆绑牢固。

(4)阀门安装完毕,确认稳固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承设施。

(5)吊装阀门不得以阀门的手轮、手柄或传动机构作支、吊点。

(6)两人以上运输、安装质量较大阀门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协调。

(7)阀门安装螺栓应均匀、对称施力紧固,不得过猛。紧固时,严禁加长扳手手柄。

第9篇 燃气管道下管铺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

2.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卜列要求:

(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

(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

(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3.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中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

(5)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7)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8)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

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

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

(9)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

2)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

3)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

4)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径。

5)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应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6)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以上。

(10)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o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l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 ;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3)黏土心墙的填上应分层夯实。

4)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5)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6)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

(11)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上袋、片石等防护。

3)堰顶宽度宜为l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4)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采用水平定向钻进等非明挖方法敷设管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按施工设计规定回填,恢复原地貌。

(2)施工中应设专人指挥,各工序应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同时做好通讯联系工作。

(3)施工中所使用的专用机具,应遵守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中所需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稳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

(5)施工工艺需采用泥浆时,应设泥浆沉淀池,池体结构应坚固,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泥水不得随地漫流,污泥应妥善处理。

(6)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交通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选择工作坑位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作业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和作业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复核新敷设管道与沿线现况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距离.确认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设工作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上下工作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

2)两端工作坑的作业人员应密切联系,步调一致。

3)地下水位高于工作坑底部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干槽作业。

4)工作坑基础应坚实、平整,满足施工需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5)坑口外2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周围应设围挡,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6)工作坑宜选择在现况道路之外,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需在现况道路内时.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交通导行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和清理现场。

7)工作坑坑沿部位不得有松动的石块、砖、工具等物,坑壁必须稳定;需支护时,其结构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并形成文件。

8)工作坑不宜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时,施工中严禁使用起重机、钻孔机、挖掘机等;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00

220

距离(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第10篇 供热与燃气管道管材码放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现场管子宜随用随运。需堆放时,码放高度不得大于2m。

2. 管子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能满足运输车辆和起重机通行、吊卸管子的要求;管子应分类码放排列整齐,各堆放层底部必须挡掩牢固。

3. 不得直接靠建(构)筑物码放管子,在其附近堆放时,必须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码放高度不得大于1m。

4. 需要在社会道路上码放管子时,必须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其规定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5. 管子码放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管子必须在下层挡掩牢固后,方可码放上层。取用管子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并应及时将码放的管子挡掩牢固。

6. 不得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码放管子;需在其一侧堆放且采用起重机吊装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8的要求。

第11篇 燃气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___工程

施工单位

_____

交底项目(部位)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

2.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

(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

(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3.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申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弱水的安全措施。

(5)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7)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8)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

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

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

(9)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

2)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

3)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

4)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经。

5)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6)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中海国际社区199-1地块工程

施工单位

中建四局六公司(沪)

交底项目(部位)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高水位高70cm以上。

(10)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0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1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

4)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5)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6)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

(11)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护。

3)堰顶宽度宜为1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4)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采用水平定向钻进等非明挖方法敷设管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按施工设计规定回填,恢复原地貌。

(2)施工中应设专人指挥,各工序应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同时做好通讯联系工作。

(3)施工中所使用的专用机具,应遵守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中所需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稳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

(5)施工工艺需采用泥浆时,应设泥浆沉淀池,池体结构应坚固,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泥水不得随地漫流,污泥应妥善处理。

(6)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山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交通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选择工作坑位置,制定安全措施。

(7)作业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和作业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复核新敷设管道与沿线线现况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距离,确认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设工作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上下工作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

2)两端工作坑的作业人员应密切联系,步调一致。

3)地下水位高于工作坑底部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干槽作业。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施工单位

交底项目(部位)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4)工作坑基础应坚实、平整,满足施工需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5)坑口外2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周围应设围挡,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6)工作坑宜选择在现况道路之外,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需在现况道路内时,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交通导行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和清理现场。

7)工作坑坑沿部不得有松动的石块、砖、工具等物,坑壁必须稳定;需支护时,其结构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并形成文件。

8)工作坑不宜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时,施工中严禁使用起重机、钻孔机、挖掘机等;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距离

(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

第12篇 燃气管道焊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燃气管道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

2.在沟槽内焊接钢管固定口时,应挖工作坑;工作坑应满足施焊人员安全操作的要求,其尺寸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焊接钢管固定口工作坑尺寸

管径(mm)

宽度(cm)

长度(cm)

深度(cm)

焊口前

焊口后

125~200

d+50×2

30

60

40

250~700

d+60×2

30

90

50

注:1)表中管径当开挖分支管工作坑时,应以分支管管径计;

2)表中工作坑尺寸应以工人坑底部计;

3)表中d表示管外径(cm)。

3.使用无损探伤法险测焊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档。

(2)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3)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6)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7)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8)χ、γ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χ、γ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截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线屏蔽保护下操作。

(9)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10)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

第13篇 工地燃气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安全常规教育:

1.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锁好扣带。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短裤等。

4.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及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管道施工与安装

1.管道的运输工具要符合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把管道捆绑牢固,防止掉下伤人,在卸料过程中要注意安全。

2.人工搬运、安装附件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协调配合,并采取防碰伤措施。

3.对管道进行焊接,电焊工一定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开用火证,设防火设施。电焊机要做到上盖下垫,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双线到位,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现象。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派专人看护。电焊工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护目镜。

4.阀门安装螺栓应均匀、对称施力紧固,不得过猛。紧固时,严禁加长扳手手柄。

5. 现场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允许私自从我方电箱内接线,必须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由专业电工接线,严禁私拉乱接线,一闸多控,使用电动工具必须配备专用开关箱,。

第14篇 燃气管道下管与铺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

2.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卜列要求:

(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

(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

(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3.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中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

(5)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7)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8)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

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

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

(9)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

2)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

3)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

4)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径。

5)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应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6)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以上。

(10)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o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l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 ;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3)黏土心墙的填上应分层夯实。

4)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5)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6)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

(11)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上袋、片石等防护。

3)堰顶宽度宜为l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lm。

4)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采用水平定向钻进等非明挖方法敷设管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按施工设计规定回填,恢复原地貌。

(2)施工中应设专人指挥,各工序应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同时做好通讯联系工作。

(3)施工中所使用的专用机具,应遵守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中所需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稳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

(5)施工工艺需采用泥浆时,应设泥浆沉淀池,池体结构应坚固,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泥水不得随地漫流,污泥应妥善处理。

(6)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交通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选择工作坑位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作业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和作业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复核新敷设管道与沿线现况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距离.确认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设工作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上下工作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

2)两端工作坑的作业人员应密切联系,步调一致。

3)地下水位高于工作坑底部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干槽作业。

4)工作坑基础应坚实、平整,满足施工需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5)坑口外2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周围应设围挡,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6)工作坑宜选择在现况道路之外,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需在现况道路内时.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交通导行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和清理现场。

7)工作坑坑沿部位不得有松动的石块、砖、工具等物,坑壁必须稳定;需支护时,其结构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并形成文件。

8)工作坑不宜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时,施工中严禁使用起重机、钻孔机、挖掘机等;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
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
水平方向1.01.52.0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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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燃气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___工程

施工单位

_____

交底项目(部位)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

2.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

(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

(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3.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申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弱水的安全措施。

(5)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7)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8)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

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不得渗漏。

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拆除时应从河道中心向两岸进行,将坝体、围堰等拆除干净。

(9)采用渡管导流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渡管必须稳定嵌固于坝体中。

2)筑坝范围应满足过河管道施工安全作业的要求。

3)渡管应采用钢管焊制,上下游坝体范围内管外壁应设止水环。

4)当渡管大于或等于两排时,渡管净距应大于或等于2倍管经。

5)人工运渡管及其就位统一指挥,上、下游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6)渡管过水断面、筑坝高度与断面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坝顶的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中海国际社区199-1地块工程

施工单位

中建四局六公司(沪)

交底项目(部位)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高水位高70cm以上。

(10)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0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1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

4)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5)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6)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砾或砾石。

(11)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护。

3)堰顶宽度宜为1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4)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采用水平定向钻进等非明挖方法敷设管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按施工设计规定回填,恢复原地貌。

(2)施工中应设专人指挥,各工序应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同时做好通讯联系工作。

(3)施工中所使用的专用机具,应遵守原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中所需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稳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

(5)施工工艺需采用泥浆时,应设泥浆沉淀池,池体结构应坚固,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泥水不得随地漫流,污泥应妥善处理。

(6)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山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交通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选择工作坑位置,制定安全措施。

(7)作业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和作业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复核新敷设管道与沿线线现况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距离,确认安全;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设工作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上下工作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

2)两端工作坑的作业人员应密切联系,步调一致。

3)地下水位高于工作坑底部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干槽作业。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施工单位

交底项目(部位)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4)工作坑基础应坚实、平整,满足施工需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5)坑口外2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周围应设围挡,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6)工作坑宜选择在现况道路之外,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需在现况道路内时,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交通导行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和清理现场。

7)工作坑坑沿部不得有松动的石块、砖、工具等物,坑壁必须稳定;需支护时,其结构应经结构计算确定,并形成文件。

8)工作坑不宜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时,施工中严禁使用起重机、钻孔机、挖掘机等;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10220
距离

(m)

垂直方向1.53.04.05.06.0
水平方向1.01.52.04.06.0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

燃气管道安全技术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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