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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井下使用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为安装中转煤仓底部给煤机,需要用电焊机进行焊接,为确保此次作业顺利,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电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2、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严禁电焊作业。
3、电焊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得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
4、电焊操作人员佩带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5、电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检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瓦监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6、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手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机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7、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南运输巷胶带机运转并闭锁,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8、焊接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本措施未叙部分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2篇 井下使用电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地点概况:施工地点为龙门吊下,四周为空地,放有各种设备,主要焊接综掘机,为保证施工中的安全,特编制此措施,请有关部门给予审批。
一、技术措施:
1、电焊机电源线、焊把线与电焊机联接安全可靠,线与电焊钳应无破损。
2、电焊机应保证外观完好,电流调节装置灵活、准确;带电部分与外壳的绝缘电阻大于0.5mω;电源线相间绝缘电阻大于2mω;,接地安全可靠并接地电阻小于0.5ω。
3、电焊机电源线接在专用馈电开关的负荷侧,电源线的规格不小于u3×4+1×2.5。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操作规程及煤矿停送电制度。
二、安全措施:
1、本措施在施工前送通风队、安检科各一份,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的要求,现场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分别小于0.5%、0.5%、0.0024%,方可进行电焊作业。
2、电焊机在运输过程和停放地点禁止水淋和碰撞;除指定人员可调整电焊机电流外,其他人员禁止靠近电焊机。
3、准备两个完好的干粉灭火器、两个水桶和一些沙子,以备灭火。
4、电焊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绝缘消防用品,不能穿戴化纤衣服,作业时要有专人监视。
5、电焊工作前,工作地点应用水喷洒,工作完毕后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监视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6、工作前应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施工地点应尽量远离电缆及各种设备,若条件不允许,应加防护措施,避免工作中损坏电缆和设备。
7、进行电焊人员有:操作人员一人、监视人员一人,其余人员必须远离工作地点。
8、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掘一队 队 长:董云海
施工负责人:蔡学海 施工人员:何新厂
施工时间:2008年12月28日上午9:00点至下午16:00点
编 制 人:
审批意见:
第3篇 隆石煤矿井下使用电焊、气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地点: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
2、作业时间: 2014年6月20日
3、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电工、焊接工、瓦检员、安全员)认真学习此安全措施并签字后,方可入井作业。
4、作业地点必须配好2个以上灭火器以及水、电话等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一人一台自救器。
5、瓦检员、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作业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氧炔、电焊等作业。
6、作业地点必须在运输巷的安全地段,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和进风通风良好的地段。
7、作业时必须有一人持灭火器进入待命状态,一人喷水,一人操作氧炔、电焊工作,防止井下火灾事故发生。
8、作业地点下风侧的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方可作业,作业时氧气瓶与作业地点之间距离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米。
9、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以便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自救,严禁将自救器搁到一边。
10、主扇风机必须专人进行守候,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11、作业地点的电话必须与地面风机房保证畅通,以便风机停止运转后电话告知。
12、作业地点一旦无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氧炔焊设备,同时作好灭火准备。
13、必须设置一名当班管理氧焊专职指挥人员。
14、整个工作结束后,必须把所有设备运出地面,严禁滞留在井下。
第4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和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内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七、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八、在电焊或气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九、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电焊或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十、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十一、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十二、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矮岭头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审批单
作业时间 | 作业地点 | |||
队伍负责人 | 作业人员(签名) | |||
其它情况 | ||||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 ||||
为确保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和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内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七、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八、在电焊或气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九、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电焊或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十、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十一、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 ||||
措施贯彻人 (签名) | ||||
矿长审批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