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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设单位-安全交底书 第2篇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交底 第3篇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第4篇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第5篇建设单位安全交底书 第6篇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第1篇 建设单位安全交底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特对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作如下交底:
一、凡在本项目签订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措施。
三、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确定合理、符合要求的安全指标,并制定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办法,以便于实施和考核。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级负责,规定基本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四、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要依靠科学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建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六、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五项基本制度并制作成标牌张贴在显眼处,要运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七、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原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要求,配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名安全员。
八、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工地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桩机井架等)须经相关检测部门进行安全检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必须持双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登记备案证)上岗作业,其余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否则,应更换相应人员,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各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必要设备(传真机、照相机、车辆等设备)明细表和所有安全管理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备业主和监理。
九、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著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根据jgj46-2005《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应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原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执行。
十、施工单位应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设专用账户,并随时接受业主检查。
十一、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制度。
十二、其他
1)各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各单位要建立温馨安全生产提示语制度,在每个班组、作业点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温馨提示语,由一线人员轮流在宣传栏中题写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语,并建立记录台帐,业主将不定期抽查。
3)各单位应组织一线员工集体观看工程建设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安全专管人员,根据各工种不同工作特点辅以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参加市安监局、市建筑业管理局及业主组织学习的安全员、特殊工种的培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
5)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及时掌握国家出台的新要求、新规定,并能按要求及时对施工现场不符合决定的及时整改到位。
交底单位 | 接受交底单位 | |
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 |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总监(签字): |
第2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安全交底地点:
施工安全交底人: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单位及人员:
:
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应对所承建的 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现对你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应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查论证。
2、制定和建立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3、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设备以及人员组织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4、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相关保证措施,以及配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5、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1)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硬化;施工现场必须围栏封闭作业;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4)本建筑工地应创建 级文明工地。
二、施工实施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按照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单立措施费台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投入。
2、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本工程施工前,你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场内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本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你公司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必须核查其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无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的不得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资料归档工作;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依法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本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6、本工程施工需要实施分包的分部工程和劳务作业,你公司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进行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三、施工安全要求
1、你公司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必须经你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方案措施,不得组织实施。
2、在施工阶段,你公司每月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检查,节假日或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均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记录。
3、上级监督部门、我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你企业内部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所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必须无条件地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4、
你公司未履行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除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外,我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安全交底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人员(签字):
第3篇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安全交底时间:年月日午
施工安全交底地点:
施工安全交底人: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单位及人员:
:
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应对所承建的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现对你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应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查论证。
2、制定和建立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3、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设备以及人员组织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4、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相关保证措施,以及配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5、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1)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硬化;施工现场必须围栏封闭作业;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4)本建筑工地应创建级文明工地。
二、施工实施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按照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单立措施费台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投入。
2、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本工程施工前,你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场内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本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你公司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必须核查其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无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的不得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资料归档工作;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依法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本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6、本工程施工需要实施分包的分部工程和劳务作业,你公司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进行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三、施工安全要求
1、你公司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必须经你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方案措施,不得组织实施。
2、在施工阶段,你公司每月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检查,节假日或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均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记录。
3、上级监督部门、我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你企业内部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所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必须无条件地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4、
第4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安全交底时间: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地点:
施工安全交底人: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单位及人员:
:
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应对所承建的 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现对你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应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查论证。
2、制定和建立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3、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设备以及人员组织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4、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相关保证措施,以及配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5、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1)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硬化;施工现场必须围栏封闭作业;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4)本建筑工地应创建级文明工地。
二、施工实施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按照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单立措施费台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投入。
2、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本工程施工前,你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场内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本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你公司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必须核查其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无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的不得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资料归档工作;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依法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本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6、本工程施工需要实施分包的分部工程和劳务作业,你公司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进行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三、施工安全要求
1、你公司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必须经你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方案措施,不得组织实施。
2、在施工阶段,你公司每月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检查,节假日或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均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记录。
3、上级监督部门、我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你企业内部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所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必须无条件地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4、
你公司未履行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除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外,我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企业(盖章):
安全交底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人员(签字):
第5篇 建设单位-安全交底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特对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作如下交底:
一、凡在本项目签订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措施。
三、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确定合理、符合要求的安全指标,并制定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办法,以便于实施和考核。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级负责,规定基本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四、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要依靠科学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建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六、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五项基本制度并制作成标牌张贴在显眼处,要运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七、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原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要求,配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名安全员。
八、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工地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桩机井架等)须经相关检测部门进行安全检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必须持双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登记备案证)上岗作业,其余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否则,应更换相应人员,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各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必要设备(传真机、照相机、车辆等设备)明细表和所有安全管理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备业主和监理。
九、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著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根据jgj46-2005《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应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原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执行。
十、施工单位应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设专用账户,并随时接受业主检查。
十一、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制度。
十二、其他
1)各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各单位要建立温馨安全生产提示语制度,在每个班组、作业点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温馨提示语,由一线人员轮流在宣传栏中题写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语,并建立记录台帐,业主将不定期抽查。
3)各单位应组织一线员工集体观看工程建设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安全专管人员,根据各工种不同工作特点辅以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参加市安监局、市建筑业管理局及业主组织学习的安全员、特殊工种的培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
5)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及时掌握国家出台的新要求、新规定,并能按要求及时对施工现场不符合决定的及时整改到位。
交底单位
接受交底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总监(签字):
第6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安全交底地点:
施工安全交底人: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单位及人员:
:
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应对所承建的 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现对你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应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查论证。
2、制定和建立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3、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设备以及人员组织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4、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相关保证措施,以及配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计划,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5、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1)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硬化;施工现场必须围栏封闭作业;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4)本建筑工地应创建级文明工地。
二、施工实施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按照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单立措施费台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投入。
2、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本工程施工前,你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场内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本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你公司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必须核查其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无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的不得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资料归档工作;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依法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本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6、本工程施工需要实施分包的分部工程和劳务作业,你公司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进行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三、施工安全要求
1、你公司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必须经你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方案措施,不得组织实施。
2、在施工阶段,你公司每月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检查,节假日或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均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记录。
3、上级监督部门、我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你企业内部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所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必须无条件地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
4、
你公司未履行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除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外,我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企业(盖章):
安全交底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