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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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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

第1篇 某线路加固安全交底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5、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6、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路或车站股道时,必须联系防护人员,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7、严格执行避车制,来车时防护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作业人员下道后,防护员要检查线上是否还有施工工具或工具是否侵限。

8、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施工中各种施工用料和机具严禁侵入限界。

9、加强施工地点设备检查整修,随时掌握变化情况,遇有异常,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遇有来车通知现场负责人,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所有人员下道避车,工具、料具及时撤出限界以外。

11、上道作业不许穿带钉鞋和塑料底鞋,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12、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13、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4、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第2篇 电气部分、线路部分安全交底

工程 名 称

单元工程名称

类别

电气部分、线路部分

交底内容:

一、工程概况:

1、都江堰市川苏科技产业园浦东路、浦向路现共有3回10kv供电线路:分别为10kv灌向路、10kv灌煤路、10kv蒲向路。经电网改造后系统接线为:10kv灌向路19#-31#杆架空线路改用电缆供电;10kv灌煤路19#-24#杆架空线路改用电缆供电;10kv蒲向路:31#-39#杆架空线路改用电缆供电。

2、电力主通道按都江堰市规划局划定的红线,电缆在亲民路、浦东路、浦向路单侧新建的6孔排管内敷设,支线电力通道根据电气设备布置方式的实际情况而定。排管需修至设备基础沟内或电缆下地、上杆处。

二、工程内容:

1、新建2×3电力排管1253米,1×2电力排管 75米,电力转弯井13座,直线井28座,分支箱基础3座,环网柜1座。“2430”方电杆基础5基,园电杆坑2基。

2、安装10kv电缆分支箱3台,10kv环网柜1台;新立电杆 7 根;架设架空绝缘线jklyj-8.7/10kv -120 :350米;敷设电缆yjv22-8.7/15kv-3×300:1876米,yjv22-8.7/15kv-3×400:93米,yjv22-8.7/15kv-3×240:530米,yjv22-8.7/15kv-3×70:449米。

三、技术要求:

电缆展放:

1)电缆在搬运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尤其应注意电压等级和线芯截面;

2)电缆搬运:电缆盘不应平放贮存和平放运输。在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两端应固定,线圈不应松动。在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或电缆盘受到损伤。电缆在运到现场后,按照电缆的数量,敷设走向,确定电缆盘安放点,尽量放在预定的敷设位置,避免交叉和二次搬运。如电缆需短距离搬运,可将电缆盘滚到敷设地点。滚动时,应按电缆盘所标箭头方向滚动,防止因电缆松脱而互相绞在一起,滚动时电缆线盘的护板应齐全,道路上的石块、砖头应清除,防止刺伤电缆。

3)电缆敷设:在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电缆的电气性能试验,检查电缆是否合格,用500v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ω,并作好记录;

4)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截面积不应小于规范的规定。

5)电缆敷设路径较长时,应将电缆放在滚轮上,用人工拉电缆,引导电缆向前移动,防止电缆损伤

6)电缆干线及支线每500米左右考虑一个冷缩中间接头。且加装电缆中间防爆盒。

环网柜、分支箱安装:

1)柜箱吊装到位后,采用焊接方式将设备与基础槽钢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2)柜箱安装到位后,依据行业标准对站内设备进行试验和监察。

3)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全要求必须配合 施工规范规定。

4)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和箱柜的内外表面平整、光洁,油漆完整,柜内外清洁,箱门、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

5)导线与器具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ø连接牢固,不伤线芯 。

ø柜内实际 接线应与系统图相符。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ø环网柜、分支箱的标高、垂直度、水平度超出允许偏差:原因是测量定位不准;需及时修改。

ø注意稳装箱体时,不得超出槽钢水平面。

ø接地带与设备基础、井坑环形接地带可靠连接后形成接地网络。

ø箱体接地扁铁与结构予埋地线作可靠焊接,并保证焊接倍数,需作防腐处理。

ø施工时,注意核对相序,如无特殊要求,线路和电气设备保持原相序。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时间

第3篇 光电缆线路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单位:编号:

主送单位第页共页
工程(序)名称光电缆线路施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掀、盖槽道盖板是要注意轻起轻放,要避免盖板挤伤、砸伤施工人员和槽道内的缆线。

2、桥外侧防护墙未修好时,不得进行桥上放缆。

3、光、电缆桥上引下施工时,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在下方设置警示牌,请行人、车辆绕行。桥下施工人员不得呆在高空作业人员正下方。

4、施工人员在隧道内行走或作业时应配备照明设备。

5、缆沟开挖前,应对附近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在可能有地下管线的地段轻挖慢刨。

编制人签字复核人签字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接受人表态

第4篇 电力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的安全交底

(1)架空线路:1、开挖杆坑:①杆坑开挖施工前应与地下设施和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应向应向施工单位现场划定地下埋设物,作业队负责人按规定逐级交底到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有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现场监护和指导。②当杆坑靠近房屋、围墙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调查后,提出具体的施工防护方案组织实施,否则禁止开挖,避免由于坑壁不稳造成房屋倒塌,伤及人员。③坑边不得放置重物和工具,弃土应距坑边0.6m以外,堆土高度不应超过1.5m;深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④土质松软处应设防塌板,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挖坑应设遮拦,挖石坑时操作人员应选安全的位置操作。

2、电杆组立:①组立电杆应设专人指挥。②人工立杆时应使用滑板,叉杆、支杆应支撑在地面上,地锚应牢固,并设专人看护。杆头部立到离地面0.5m-1m的高度时,应暂停牵引,待检查确认无异状后方可继续起立,电杆起立到与地面成70°角时应减慢牵引速度。④吊车立杆时应加三方拉绳,立正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3、绝缘子安装:①绝缘子安装时,安全带应栓在牢固的构架上②绝缘子安装时采用的开口销或闭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不得用线材或其他材料代替开口销或闭口销。

4、拉线安装:①下拉线盘时,工作人员应站在马道两侧双手拉持拉线棒将拉线盘徐徐放入坑内,不得丢入,且马道对面禁止有人。②拉线安装时线夹舌板与拉线应密贴,受力后无滑移现象,拉线回头与本线应扎牢。

5、导线架设:①线盘支架应牢固,线盘转动灵活、制动可靠。②放线时应设专人指挥,放线信号明确,如发现异状应停止放线。在市区、住宅区或跨越公路。铁路及跨越通信、电力线路时,应设专人看护。③在通航的河流及公路上利用跨越架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设专人防护。④人力放线通过陡坡时,应防止滚石伤人;遇悬崖险坡应采取先放引绳或扶绳等措施。⑤使用绞车或绞磨紧线时,应将地锚固定牢固并设专人看护、绞车或绞磨上的绕绳不应小于5圈。拉尾声人员距离不应小于2.5m。⑥人工紧线或调整线路驰度时,不得将安全带直接扣在紧线器的尾绳上。⑦耐张、转角杆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应随时检查拉线和电杆有无异状,拉线滑轮应装牢固。⑧当耐张线夹上的u型螺栓将导线紧固后,方可松开紧线器。⑨不得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6、跨越架塔:①跨越架的形式应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决定。重要设施的跨越架及高度超过15m的跨越架应有施工技术部门提出搭设方案,经批审后实施。②架设或拆除跨越塔应设安全监护人。③搭设跨越重要设施的跨越架,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单位取得联系,必要时应请其派人检查。④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上,宽度应超过新建线路两边线各1.5m且架顶两侧应设外伸羊角。⑤跨越架与铁路、公路级通信线路交叉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跨越架与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

被跨越物名称

跨越架部位

铁路公路通信线
与跨越架面的水平距离至铁路中心:3.0至路边:0.60.6
与封顶杆垂直距离至轨顶:6.5至路面:5.51.0

⑥跨越多股铁路、公路时,跨越架如不能封顶,应增加架顶的高度。⑦跨越架上应有又关规定悬挂醒目警告标志。⑧跨越架应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⑨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⑩跨越架应坚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应小于0.5m。简易架的埋深应适当加大,并应设撑杆或拉线。跨越架的形式可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决定。跨越架架体的强度应能承受发生断线或跑线时的冲击载荷。跨越架拆除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架材应有人传递,不得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拆架或将跨越架整体推列。

7、架空线路拆除:①应设专人指挥。②撤线前应先把中间杆的绝缘子绑扎线全部解开,将导线放在横担上,中间杆上的人员全部下杆撤离。③撤线时应先在承力杆和终端杆处把绳索直接系在导线靠近耐张线夹处,拉紧绳索后拆除绝缘子串与横担的连接螺栓,将导线和绝缘子串徐徐放下,严禁突然剪断。

(2)电缆线路:1、电缆沟开挖:①电缆沟开挖应调查确认各类地下设施。再有可能影响或妨碍既有地下设施的地方开挖时,应事先与设备产权或运行维修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②在挖沟地段应设专人巡回检查。遇有大雨、暴雨、连阴雨天气,不得进行开挖,已开挖的沟应根据情况或铁路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回填。③禁止在路肩开挖电缆沟,并应在距离护坡底部2m外进行。开挖应有防止道床污染的措施,弃土应投出沟外0.6m以外,堆积高度不得超过轨面。④当电缆敷设需要通过铁路、公路等交通要道时,应采取非开挖方法进行施工。必须开挖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⑤当天开挖的土沟应当天回填,如不能当天回填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⑥敷设完毕的电缆沟应及时回填覆盖。回填时,挖沟弃土全部回填,并分层夯实。

2、电缆敷设:(1)放线架底座应放在牢固、平坦的地面上。顶升时,电缆盘盘轮离开地面不大于100mm。(2)盘轴应水平,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支架的中央;严禁以横置线盘方式放缆。(3)敷设电缆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电缆盘支撑处应由有经验的人员看守,且配备良好的通信工具。(4)电缆盘、人力绞盘、绞盘车应有制动措施。(5)使用地滚滑轮时,应选择地形,放置应安全稳固。(6)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以及穿入管子后,均要对孔洞进行封堵。电缆夹层、隧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在电缆沟里严禁积油。(7)在墙洞、沟口、管口及隔层等处布电缆时,布放人员距各开口的距离不小于1m。(8)在桥上及隧道内放电缆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高架桥上人工放电缆时应走高架桥中心便道,不得在桥边缘行走,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一侧,转弯时应站在电缆转弯的外侧,行走时电缆不得左右摆动,并设监护人员。(10)电缆桥架安装时,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梯子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设专人扶持。(11)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考虑牵引动力,牵引绳索、转向滑车、绳索连接环的强度。在牵引中防止钢丝绳或电缆,如有故障应停车处理。(12)冬季敷设电缆,对有敷设温度要求的电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有故障应停车处理。(13)电缆盘起重架支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支起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14)人工抬放电缆:1)直线部分人员分部控制在10m-15m为宜,遇转弯或障碍时,人员分部应适当加密。2)电缆不得在硬质的地面上拖拉,3)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运,拐弯时人应站在光缆外侧,下坡、跨渠沟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4)抬运电缆过桥梁、隧道或铁路路肩上抬运时,不应将电缆屈伸到限界内5)抬运电缆过铁路时,应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15)使用机械牵引敷设电缆时,牵引力应小于电缆允许的拉力,主要牵引力应加在电缆的加强构件上,牵引速度不大于15m每分钟,并保持匀速,不得突然启动或停止。(16)槽道电缆敷设1)敷设前对槽道进行清理,清理盖板上方的土层或碎石,防止杂物掉入槽内。2)槽道盖板应依次掀开,掀开后马放整齐、稳固,且不得侵入铁路限界。3)敷设后及时按原样恢复槽道盖板,并注意避免盖板砸伤电缆,掀开盖板时注意保护盖板。4)电缆穿越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挂上电缆。5)当需要在桥栏外侧安装槽道时,应使用专门制作的作业平台,并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17)电缆终端头:1)电缆头制作前,应对电缆芯进行充分放电。锯电缆时应采用指甲固定。2)操作人员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制作电缆头,并应戴口罩和手套。3)下雨天或极度潮湿的天气下不得露天制作高压电缆头。4)焊接地线应使用电烙铁,不得使用喷灯。电烙铁使用前,应确认电源线的良好。5)加热的电缆胶和融化的料剂不应装入锡焊的、密封的容器内。搅拌和舀取融化剂料时,应使用预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6)使用喷灯时,使用前应检查喷嘴、打气筒、底部螺栓和其他部位,均不得有裂痕或渗漏现象。向喷灯内灌入的燃料不应大于其容器的3/4,并拧紧注油栓。7)喷灯使用时,附近不应有易燃品;接油阀应逐渐打开;筒体发热时应停止使用,喷灯未冷却前严禁灌注燃料、倒出燃料、拆卸或靠近明火。8)喷灯用毕,应灭火泄压,待完全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9)冷缩电缆头制作时,电缆冷缩管应按产品技术规定迟延时间充分收缩。10)采用气体喷枪进行热缩头时,除遵照以上条款之安规外,对气体存储罐妥善保管和使用,严禁抛扔、摔打,加气压力应符合相关规定,气温低和罐内压力低时严禁对气罐进行加温和烘烤并禁止倒置使用。(18)既有电缆撤除前必须验明电缆确无电压并可靠接地。

第5篇 电缆线路: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项目(部分)

电缆线路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述的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确定。

①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②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③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大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4)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7)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9)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10)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度距地不得小于2.0m。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11)电缆线路必须哟偶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

②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

③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第6篇 500kv线路基础工程安全交底

、工程概况

工程路径:500kv达黄线自达州500kv变出线后,向西南方向走线,经东狱庙、朝阳洞、水竹沟,在周家沟跨越110kv余木东线和余木三线后右转,经李家坝,在砖屋沟跨越在建南大梁高速公路,线路经猫儿寨、肖家染房左转,在余家寨跨越110kv余铁线,在詹家坡跨越220kv余渠线,在巴家沟跨越110kv天清线,之后线路在小井盐湾左转避让居民区及移动基站,经碾子坪、大柏林、作坊沟,在马家湾先后跨越220kv代余线及黄渠二线,之后线路基本平行已建达州―黄岩ⅰ回500kv线路东侧走线,经雨山寨,至柴湾附近跨过襄渝铁路ⅰ线及ⅱ线后,经金桥庵,在刘家湾跨越220kv黄渠一线,在王家寨跨越110kv凉前线,线路经狮子岩、黑龙湾、双凉村左转,接入黄岩500kv变。

线路线路全长80.174km,曲折系数1.065,沿途经过达州市的达川区、大竹县、渠县、广安市前锋区四个行政区域,

本标段线路起于n117止于黄岩500kv变电站进线构架。线路长度34.664km。沿途经过渠县、广安市前锋区两个行政区域。

线路方向:达州500kv变电站至黄岩500kv变电站为线路前进方向,塔位编号按此方向递增塔编号如图:图1.3-1

基础工程:本标段基础形式分为掏挖基础、装配式基础、板式基础三种类型。其中,掏挖基础304基(占93%),装配式基础12基(占3.5%),板式基础12基(占3.5%),共计328基塔腿。

铁塔工程:本标段共计铁塔82基, 其中直线塔56基、悬垂转角塔8基,直线塔27基,耐张转角塔18基。

架线工程:本工程线路为四分裂导线单回路线路。其中导线采用4´ 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及分布如图,图1.3-1。

图1.3-1线路方向及地线配置图

主要气象条件:最大设计风速:27m/s;覆冰厚度10mm、20mm

地震烈度:ⅵ度

年平均雷电日:40

沿线地形:高山18%,山地17%,丘陵65%

地质特点:岩石47%,松砂石40%,普通土9%,泥水4%

重要跨越:见下表,表1-1

序号被跨越物名称次数备    注
1220kv输电线3跨越黄渠一、二线、代余线各1次
2110kv电力线1凉前线(地方电力)1次
335kv配电线10
410kv配电线30改迁10kv配电线900m
5380v动力线10
6220v照明线82改迁220v照明线1600m
7通信线(缆)42
8铁路2襄渝铁路ⅰ、ⅱ线各1次
9公路3
10乡村公路(含机耕道)36
11不通航河流2
12水渠及小河沟5
13鱼塘4
14地埋天然气管道4
15地下光缆1

2、安全目标及安全职责

2.1安全管理目标

我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落实环保方案,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达到以下安全目标:

不发生五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五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不发生五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六级及以上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创安全无事故工程,创安全无违章工地。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水平,力争国家电网安全管理流动红旗。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现场施工环境满足环保要求。

2.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零”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要求执行率100%;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率100%;弃土、弃渣、废弃物治理率100%;植被恢复率100%;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率100%。

确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执行率100%,确保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等目标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率100%;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率100%;按要求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超过70db、夜间不超过55db。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制的幅度不高于15db。临近村镇居住区禁止夜间作业。

2.3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要求,确保文明施工,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4施工队安全职责

2.4.1落实上级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努力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

2.4.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2.4.3落实与劳务分包人员同进同出施工现场要求,指导、监护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

2.4.4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坚持“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坚持先交底后施工,落实现场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4.5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4.6按规定周期检查、试验、保养中小型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实行建帐、建卡,挂牌(明确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

2.4.7工结束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4.8考核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奖惩分明,树立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2.4.9按规定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

2.4.10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妥善保存安全管理资料。

3、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3.1人员管理

3.1.1.参加项目的作业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上岗前结合工程特点,对所有员工进行“安规”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的培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1.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接受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1.3.每天上班前“四交”(交任务、交安全、交质量、交环保),严格执行“四到位四清楚”(人员、措施、执行、监督到位;工作任务、作业程序、现场危险点、预防措施清楚)。并且站队“四交”的全过程应进行录音、照相和工作结束后的安全小结会。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1.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认证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3.1.5.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输电线路施工的病症者不得参加施工。

3.1.6.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新入厂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禁参加施工作业。

3.1.7.不熟知本岗位上的安全职责,不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不熟悉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不得上岗。

3.1.8.加强对风险因素的监控策划和动态调整。加强风险因素的识别、预判和监控,监督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到位。

3.1.9.强化作业过程监护,特别是高危作业环节的重点监护。高危作业项目日实施日提醒、周预警、月检查、季评价机制。

3.1.10对作业人员开展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方案、急救知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上一页1234下一页3.2机械、工器具管理

3.2.1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入库、出库、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禁止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3.2.2自制或改装和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的机具,应按dl/t 875《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2.3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知识的人员操作和使用。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

3.2.4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1)施工机具应有专用库房存放,库房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

2) 施工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施工机具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保持其润滑。

3)对不合格或应报废的机具应及时清理,不准与合格的混放。

3.2.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1) 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80%以下、干燥通风的安全工器具室内。

2)安全工器具室内应配置适用的柜、架,不准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

3.2.5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6绝缘操作杆、验电器和测量杆:允许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符。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准越过护环或手持部分的界限。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或使用带绝缘子的操作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2.7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颏带等附件完好无损。使用时,应将下颏带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3.2.8 安全带: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3.2.9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机具。

3.2.10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准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禁止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3.2.11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3.2.12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3.2.13使用钻床时,应将工件设置牢固后,方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应先停止钻头的转动。禁止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时不准戴手套。

3.2.14使用锯床时,工件应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3.2.15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砂轮机的安全罩应完整。

1)应经常调节防护罩的可调护板,使可调护板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1.6mm。

2)应随时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2mm。

3)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禁止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4)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3.2.16焊接、切割

1)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2)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3)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及存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电、气焊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的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填用动火工作票,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4)在风力超过5级及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时,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

5)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准大于4ω。

6)气瓶的存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8)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并可靠固定。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

9)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10)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2mpa(兆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气瓶上应写明“空瓶”。

11)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准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4、施工安全管理

4.1树木砍伐

4.1.1砍剪树木时,应防止马蜂等昆虫或动物伤人。上树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并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准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4.1.2砍剪树木应有专人监护。待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准有人逗留,城区、人口密集区应设置围栏,防止砸伤行人。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其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砍剪山坡树木应做好防止树木向下弹跳接近导线的措施。

4.1.3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树枝远离带电导线至安全距离。此前禁止人体接触树木。

4.1.4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

4.1.5使用油锯和电锯的作业,应由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操作。使用时,应先检查所能锯到的范围内有无铁钉等金属物件,以防金属物体飞出伤人。

4.2人工搬运

4.2.1搬运的过道应当平坦畅通,如在夜间搬运,应有足够的照明。如需经过山地陡坡或凹凸不平之处,应预先制定运输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2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超长物件尾部应设标志。严禁客货混装。

4.2.3使用机械牵引杆件上山时,应将杆身绑牢,钢丝绳不准触磨岩石或坚硬地面,牵引路线两侧5m以内,不准有人逗留或通过。

4.2.4多人抬杠,应同肩,步调一致,起放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重大物件不准直接用肩扛运,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3基础开挖

4.3.1 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

4.3.2 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临边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不准在坑内休息。

4.3.3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准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4.3.4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

4.3.5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示牌,夜间挂红灯。

4.3.6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

4.3.7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打锤人不准戴手套。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3.8线路施工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应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

5.施工安全作业票制度

施工作业需办理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风险等级较低的作业(见下文5.1)由施工队长签发,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项目(见下文5.2、5.3、5.4),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通过宣读作业票的方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作业人员签名后实施。

一张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并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

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应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重新交底。

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应重新交底;如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

5.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1.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5.1.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5.1.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5.1.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进行安装,负荷达到相应幅度额定负荷90%且低于95%的起重作业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1.5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5.1.6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5.1.7其他工程

(一)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二)运输重量在2t及以下、牵引力在10kn以下的轻型索道运输作业工程。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2.1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5.2.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5.2.3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2.4大型起重机械安拆及作业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或超过相应幅度额定负荷95%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5.2.5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5.2.6重型索道运输工程

运输重量在2t以上、牵引力在10kn以上的重型索道运输作业工程。

5.2.7其他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

5.3.1重要临时设施

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

5.3.2重要工序

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预应力混凝土张拉,发电机穿转子,定子吊装,大板梁吊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料区进油,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重要转动机械试运,高边坡开挖,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钢筋排架,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

5.3.3特殊作业

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5.3.4危险作业项目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5.4需要施工项目部经理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

除上文5.2、5.3项目外,涉及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人工挖孔桩,运行电力线路下方的线路基础开挖,过轮临锚,牵张场地锚线,紧线、挂线,杆塔组立,导引绳展放,导线、地线和光缆架设,特殊施工方式(如:飞艇、动力伞展放导引绳)等施工作业。

6.数码照片安全管理要求

6.1数码照片采集要求

6.1.1数码相机应正确设置时间,拍摄时应启用“日期时间显示”功能,照片保存为jepg格式,分辨率为1200×1600像素,单张照片大小不宜超出1m。

6.1.2现场实物照片在拍摄主体右下角应设置标示牌,标示牌约占照片整体画面面积的1/16~1/9,标示牌应包含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拍摄时间等要素。

6.2数码照片管理要求

6.2.1数码照片应单独命名,名称应能反映工程部位、主要工序及照片的主体内容,并尽可能简洁,一般以“拍摄时间+拍摄主题+序号”表示。

6.2.2施工队的数码照片以文件夹形式分层管理,一级文件夹以工程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为“达州—黄岩ii回500kv线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数码照片”

6.3数码照片拍摄内容

序号拍摄内容拍摄要求照片数量备 注
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表现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如安全教育、班前列队进行安全交底等;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如总体布置(线路工程在安全围栏外,面向现场入口处拍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人员作业、移位状态)、遵章守纪情况等。每个主要作业点(如基础、组塔每基、架线牵张场及重要跨越架等)留存安全文明施工总体布置情况照片1张、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照片1-2张、“三违”照片1-2张(若有)。
2定期安全检查现场出现异常时的基本状况每个事件留存照片1-2张。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3安全员日检表现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安全监护人员到位情况,违章、违规等现场典型案例每个案例留存2-3张典型照片正常工作时宜每天进行。
4事故(件)处理表现事件(事故)发生时的现状、结果,以及主要原因(如有可能)、相关证明材料等每个事件(事故)留存典型照片3-5张。悉数留存。发生未遂、轻伤及以上事故,或接到监理停工令或隐患通知单的事件。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7.1安全防护设施

7.1.1安全隔离设施

(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

(三)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安全围栏宜选用绝缘材料,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

(四)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

7.1.2孔洞防护设施

(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

(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7.1.3施工用电设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

(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

(五)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应配有接线示意图和定期检查表,由专业电工负责定期检查、记录。电源线、重复接地线、保护零线应连接可靠。

7.1.4起重作业防护设施

(一)起重机械(含牵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牵张设备应设置地锚锚固。

(二)采用抱杆组塔时,抱杆、绞磨、卷扬机、地锚、滑车、钢丝绳、绳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应正确配置。

上一页1234下一页(三)分段分片吊装组塔时,应使用控制绳进行调整。为保护设备或杆塔、构架镀锌层,宜使用吊带。

7.1.5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一)构架安装和铁塔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应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二)变电工程高处作业应使用梯子、高处作业平台,推荐使用高空作业车。

(三)线路工程平衡挂线出线临锚、导地线不能落地压接时,应使用高处作业平台。

(四)塔上作业上下悬垂瓷瓶串、上下复合绝缘子串和安装附件时,应使用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使用绝缘梯或绝缘平台。

7.1.6消防设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宿舍、加工区、配电箱及重要机械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处。

(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等)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实施有效隔离,并与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休息棚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存放处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消防器材应使用标准的架、箱,应有防雨、防晒措施,每月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定期检验,保证处于合格状态。

7.1.7有害气体防护设施

(一)在存在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深基坑、地下隧道和洞室等,应装设和使用强制通风装置,配备必要的气体监测装置。人员进入前进行检测,并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防尘面具。

(二)地下穿越作业应设置爬梯,通风、排水、照明、消防设施应与作业进展同步布设。施工用电应采用铠装线缆,或采用普通线缆架空布设。

7.2个人防护用品

依据不同施工作业要求,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7.2.1作业人员一般防护

(一)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

(二)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坑井、深沟下作业的施工人员时应配备雨靴、手套、保安照明等或手电、安全绳等。从事混凝土浇筑、振捣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胶鞋(或绝缘鞋)和手套(或绝缘手套)。

(四)从事水上运输或跨越江河、湖泊架线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救生衣。

(五)冬季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雨期施工应为室外作业人员 配备雨衣、雨鞋等防护用品。

7.2.2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防护

(一)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在杆塔上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宜(全高超过80m杆塔应)佩戴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攀登自锁器,高处短距离垂直移动或水平移动应配备速差自控器、二道防护绳和水平安全绳。

(二)带电和近电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从事高压电气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必要时配备防静电服(屏蔽服)。从事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在高处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四)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尘口罩、密闭式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7.4现场布置

施工作业现场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策划、绘制平面定置图,规范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堆(摆)放。

(一)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友情提示牌、 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应急联络牌等,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

(二)土石方、沙石、水泥、机械设备等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标识清晰,主要机械设备应设置设备状态牌和操作规程牌。

(三)基础施工场地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外来人员流动频繁的杆塔组立现场、张力场、牵引场等,应采用提示遮拦进行维护、隔离,实行封闭管理。牵、张场应布置休息室、工具房和指挥台,设置临时厕所。

7.5环境保护

7.5.1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一)尽可能少占耕(林)地等自然资源,严格控制基面开挖,严禁随意弃土,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二)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空中展放导引绳技术,减少对跨越物的损害。

(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降低噪声污染。

7.5.2施工现场应尽力保持地表原貌,减少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深坑或新的冲沟,防止发生环境影响事件。

(一)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应采用彩条布铺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设置废料垃圾分类回收箱。

(二)混凝土搅拌和灌注桩施工应设置沉淀池,有组织收集泥浆等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

(三)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施遮盖、封闭等措施,减少灰尘对大气的污染。

7.6作业行为

7.6.1一般要求

施工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规,做到作业行为规范化。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胸卡,着装整齐,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此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严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爱护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遵守使用规范,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拆除、移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于确需临时拆除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五)施工人员应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护设施,严禁乱拆、乱拿、乱涂和乱抹。

7.6.2特殊作业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全过程中不得失去保护,并有防止工具和材料坠落的措施。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提醒和警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专人监护。

(二)进行上下交叉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防高处落物、防人员坠落、防碰撞措施,并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三)起重作业中,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起重臂、抱杆及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内角侧,应正确使用起重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在施工机械附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半径内逗留、行走或工作。

(四)停电作业时,施工人员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接近带电体。在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原带电体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挂接工作接地线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停电作业。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原带电体即视为带电,严禁施工人员靠近作业。

(五)施工用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维护管理,布设时应由专业电工指导监督,严禁私拉乱接。

(六)车辆运输作业,车况应良好。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重运输,载物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和自卸车载人。

达州—黄岩ii回500kv线路新建工程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部

第7篇 通信线路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参加人员

实际参加人员(施工队队员签名)

交底人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严格按《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

1.施工测量

⑴.通信线路工程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要广泛宣传告知交底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⑵.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⑶.在测量和施工时,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坡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跳跃。

2.装运电杆

⑴汽车装运电杆时,车上应设置专用支架,杆材重心应落在车厢中部。严禁杆材超出车厢两侧。没有专用支架时,杆材应平放在车厢内,杆根向前,杆梢向后,杆材伸出车身尾部的长度应符合交通部门的规定。

⑵如用其他运输车辆运送电杆时,应用绳索捆绑撬紧,保持车辆平衡。卸车时应用木枕或石块稳住前后车轮。

⑶卸车松捆时,应按顺序逐一进行,不得全部松开,以防电杆从车厢两侧滚下。卸车时不得将电杆直接向地面抛掷。

⑷堆放杆材应使杆梢、杆根各在一端排列整齐平顺。杆堆底部两侧必须用短木或石块堵挡,堆完后应用铁线捆牢。电杆堆放时,木杆不超过六层,水泥杆不超过两层。

人工运杆作业

(1)电杆分屯堆放点应设在不妨碍行人、行车的位置,电杆堆放不宜过高。

(2)电杆应按顺序从堆放点高层向低层搬运。撬移电杆时,下落方向禁止站人。从高处向低处移杆时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失控。

(3)使用“抱杆车”运杆,电杆重心应适中,不得向一头倾斜。推拉速度应均匀,转弯和下坡前应提前控制速度。

(4)在往水田、山坡搬运电杆时应提前勘选路由。根据电杆重量和路险情况,备足搬运用具和充足人员,并有专人指挥。

(5)在无路可抬运的山坡地段采用人工沿坡面牵引时,绳索强度应足够牢靠,同时应避免牵引绳索在山石上磨擦。电杆后方严禁站人。

3.立杆

人工立杆

(1)立杆前,应在杆梢下方的适当位置系好定位绳索。如作业区周边有砖头、石块等应预先清理。

(2)在杆根下落的坑洞内竖起挡杆板,使挡杆板挡住杆根,并由专人负责压控杆根。

(3)作业人员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

(4)杆立起至30°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叉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

(5)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叉及登杆摘除牵引绳。

机械立杆

(1)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使电杆的重心位置在下。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出现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3)在民房附近进行立杆作业时,不得触碰屋檐。

4.杆上作业

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

(2)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3)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位置。

(4)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使用脚扣登杆作业

(1)使用前应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当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丝脱落和弯钩、脚蹬板扭曲、变形或脚扣带腐蚀、开焊、裂痕等情形之一者,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2)检查脚扣的安全性时应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c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套在脚扣上用力踏踩,没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3)使用脚扣时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得攀登水泥杆,使用圆形水泥杆脚扣不得攀登方型水泥杆。各种活动式脚扣的使用功能不得互相替代。

(4)使用脚扣上杆时不得穿硬底鞋、拖鞋。

5.其他注意事项

(1)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2)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3)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作业。

(4)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5)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拦。

6.安装和拆换拉线作业

(1)新装拉线必须在布放吊线之前进行。拆除拉线前必须首先检查旧杆安全情况,按顺序拆除杆上原有的光(电)缆、吊线后进行。

(2)终端拉线用的钢绞线必须比吊线大一级,并保证拉距,地锚与地锚杆应与钢绞线配套。严禁使用非配套的小于规定要求的地锚或地锚杆,严禁拉线坑不够深度或者将地锚杆锯短或弯盘。

(3)更换拉线时应将新拉线安装完毕,并在新装拉线的拉力已将旧拉线张力松泄后再拆除旧拉线。

(4)在原拉线位置或拉线位附近安装新拉线时,应先制作临时拉线,防止挖新拉线坑时将原有拉线地锚挖出而导致抗拉力不足使地锚移动发生倒杆事故。

(5)安装拉线应尽量避开有碍行人行车的地方,并安装拉线警示护套。

(6)拉线安装完毕后,拉线坑在回填土时必须夯实。

7.布放吊线

(1)布放无盘钢绞线时必须使用放线盘,禁止无放线盘布放钢绞线。

(2)人工布放钢绞线,在牵引前端必须使用干燥的麻绳(将麻绳与钢绞线连接牢固)牵引。

(3)布放钢绞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在布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通过。

(4)在树枝间穿越时,不得使树枝挡压或撑托钢绞线,保证吊线高度。

(5)通过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时应计算并保证设计高度,确定钢绞线在杆上的固定位置。牵引钢绞线通过前必须进行警示、警戒。

(6)布放跨越道路钢绞线的安全措施:在有旧吊线的条件下,利用旧吊线挂吊线滑轮的办法升高跨越公路、铁路、街道的钢绞线,以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新建杆路上跨越铁路、公路、街道时,采用单档临时辅助吊线以挂高吊线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吊线紧好后拆除吊线滑轮和临时辅助吊线,同时注意警戒,保证安全。

(7)如钢绞线在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拉。

(8)防止钢绞线在行进过程中兜磨建筑物,必要时采取支撑垫物等措施。

(9)在牵引全程钢绞线余量时,用力应均匀,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绞线因张力反弹在杆间跳弹触及电力线。

(10)剪断钢绞线前,剪点两端应先人工固定,剪断后缓松,防止钢绞线反弹。

(11)在收紧拉线或吊线时,扳动紧线器以二人为限,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紧线器后的左右侧。

8.布放架空光(电)缆

(1)布放架空光(电)缆在通过电力线、铁路、公路、街道、树木等特殊地段时,安全措施参照布放吊线的相关内容要求。

(2)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在作业时不致断裂,电杆不致倾斜、倒杆及吊线卡担不致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

(3)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4)光(电)缆在吊线挂钩前,一端应固定,另一端应将余量拽回,剪断缆线前应先固定。

(5)使用吊板挂放光(电)缆

①坐板及坐板架应固定牢固,滑轮活动自如,坐板无劈裂、腐朽。如吊板上的挂钩已磨损四分之一时,不得再使用。

②坐吊板时,必须辅扎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吊线上。

③不得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

④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作业时不得使用吊板。

⑤在电杆与墙壁之间或墙壁与墙壁之间的吊线上,不得使用吊板。

⑥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⑦坐吊板,如人体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或下垂时人体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碰触上层或下层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用梯子等其他方式。

⑧在吊线周围70cm以内有电力线(非高压线路)或用户照明线时,不得使用吊板作业。

⑨坐吊板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2)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3)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6)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7)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8)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9)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10)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10.敷设管道光(电)缆

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以下的工作灯。电瓶应放在人孔外。

(6)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并做到:

①、使用电力潜水泵抽水时,应检查确保绝缘性能良好,严禁边抽水、边下地下室或人孔内作业。

②、在人孔抽水使用发电机时,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下风方向。

③、冬季在人孔内抽水排放,应防止路面结冰。

④、作业人员应穿胶靴或防水裤防潮。

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1)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

(2)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3)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瞥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4)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敷设管道光(电)缆

(1)清刷管道时,穿管器前进方向的人孔应安排作业人员提前到位,以便使穿管器顺利进入设计规定占位的管眼,不得因无人操作而使穿管器在人孔内盘团伤及人孔内原有光(电)缆。

(2)人孔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孔的侧旁,不得面对或背对正在清刷的管孔。严禁用眼看、手伸进管孔内摸或耳听判断穿管器到来的距离。

(3)机械牵引管道电缆应使用专用牵引车或绞盘车,严禁使用汽车或拖拉机直接牵引。机械牵引电缆使用的油丝绳,应定期保养、定期更换。

(4)机械牵引前应检验井底预埋的u型拉环的抗拉强度。

(5)井底滑轮的抗拉强度和拴套绳索应符合要求,安放位置应控制在牵引时滑轮水平切线与管眼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

(6)井口滑轮及安放框架强度必须符合要求,纵向尺寸应与井口尺寸匹配。

(7)牵引时,引入缆端作业人员的手臂必须远离管孔。引出端作业人员应避开井口滑轮、井底滑轮以及牵引绳。

(8)牵引绳与电缆端头之间必须使用活动“转环”。

(9)敷设管道电缆必须有统一作业方案和设置专人指挥。

11.交通安全规范

(1)招聘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2)出车前应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3)乘车人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系好安全带。

(4)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交警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5)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

(6)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导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7)施工中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在公路的一侧施工时,应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8)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12.施工现场

(1)尊重当地乡风民俗。

(2)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拦和警戒,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仪表的保护。遇到当地群众围观,应耐心劝解离开。

(3)在施工中遇到阻挠时,应请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出面协调解决,不得用强制手段施工,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4)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由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5)发生抢劫、盗取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要与犯罪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在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

第8篇 架空线路巡视:安全交底

架空电力线路巡视是指巡线人员较为系统和有序地查看线路设备,它是线路设备管理工作一项重要环节与内容,是运行工作中最为基本的一项工作。巡视是为了及时掌握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沿线的环境状况;发现并消除设备的缺陷,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详实的线路设备检修内容,等等。

按巡视的性质和方法不同,线路巡视一般分为定期巡视、夜间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登杆塔巡视和监察巡视。

(1)巡视种类

定期巡视。定期巡视也称为正常巡视,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线路各部件的巡行情况及沿线环境情况,根据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必须设专人负责按规定周期巡视线路。定期巡视可由一个人进行,夜间巡线、偏僻山区应由俩人巡线,但巡视中不得攀登杆塔及带电设备,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夜间巡视。夜间巡视能有效地发现白天巡视中不能发现的线路缺陷,如电晕现象;绝缘子污秽严重而发生表面闪络前的局部火花放电现象;因导线连接器接触不良,在线路负荷电流较大时使导线温度升高导致连接器烧红现象等。

特殊巡视。特殊巡视是在有较大变化(如大风、大雪、大雾、暴风、冰雹、粘雪),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河水泛滥、山洪爆发、火灾等)及线路过黄花和其他特殊情况(如开挖、修路、建房等)出现之后,对线路全线或某几段或某些部件进行的巡视检查,查明线路在经过上述情况之后有无异常现象和部件损坏变形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故障巡视。故障巡视是为了及时查明线路发生故障的地点和原因,以便排除。无论线路断路器生命与否,均应在故障跳闸或发现接地后立即进行巡视,以便及时消除故障,恢复线路供电。

登杆塔巡视。登杆塔巡视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全面准确掌握杆塔情况。较高的杆塔上各部件在地面检查时若有看不清或发生疑顺时,可在保持足够的带电安全距离情况登杆塔进行观察。如绝缘子顶部有无多雷击闪络痕迹、裂纹、开口销、弹簧销、螺帽等是否缺少,导线和线夹结合处是否烧伤等现象,均需登上杆塔检查这种巡视可根据需要进行,但登杆塔巡视须有专人进行监护,以防发生触电伤人。

监察巡视。由线路的专责技术人员进行。也可由专责巡线人员互相交叉进行。目的在与了解线路和沿线情况,检查专责人员巡线工作质量,并提高工作水平。巡线可在春季、秋季安全检查及高峰负荷时进行,可全面巡视、也可抽巡。

(1)巡视内容

1)采、选厂巡视检查:

a检查有无挖掘土方、修建房屋和开山放炮情况;

b检查有无在线路区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及可能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其他物品。

c检查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路及电缆等与送、配电线路的交叉角度、垂直距离、水平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2)杆塔巡视检查

a杆塔是否倾斜、弯曲、下沉、上拔、杆塔基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

b电杆有无裂缝、酥松、漏筋、冻鼓、杆塔构件、横担、金具有无变形、锈蚀、丢失、螺栓、销子有无松动、紧固。

c杆塔上有无鸟巢或其他异物。

d电杆有无杆号等明显标志,各种标识牌是否齐全、完备。

绝缘子巡视检查

a绝缘子有无破损、裂纹、有无闪络放电现象表面是否严重脏污。

b绝缘子有无歪斜,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扎线有无松、断。

c瓷横担装设是否符合要求,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4)导线和避雷线巡视检查

a导线的三相弧垂是否一致,对各种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地垂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过引线对邻相及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b导线和避雷线有无断股、烧伤、锈蚀、联结处有无接触不良、过热现象。

c绝缘导线外皮有无磨损、变形、龟裂等,绝缘护罩扣施工紧密;沿线树枝有无刮蹭绝缘导线。

5)避雷器巡视检查

a绝缘裙有无损伤、闪络痕迹,表面是否脏污。

b固定件是否牢固,金具有无锈蚀。

c引线连接是否良好,上下压线有无开焊、脱落,触点有无锈蚀。

d有无防害空白点

6)接地装置的巡视检查

a接地引下线有无断股、损伤、接地线夹是否丢失。

b拉线棒有无偏斜、损坏

c水平拉线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第9篇 电缆线路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项目(部分)

电缆线路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述的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确定。

①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②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③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大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4)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7)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9)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10)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度距地不得小于2.0m。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11)电缆线路必须哟偶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

②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

③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第10篇 光电缆线路: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单位:编号:

主送单位

第页共页

工程(序)名称

光电缆线路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掀、盖槽道盖板是要注意轻起轻放,要避免盖板挤伤、砸伤施工人员和槽道内的缆线。

2、桥外侧防护墙未修好时,不得进行桥上放缆。

3、光、电缆桥上引下施工时,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在下方设置警示牌,请行人、车辆绕行。桥下施工人员不得呆在高空作业人员正下方。

4、施工人员在隧道内行走或作业时应配备照明设备。

5、缆沟开挖前,应对附近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在可能有地下管线的地段轻挖慢刨。

编制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接受人表态

第11篇 线路加固安全交底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5、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6、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路或车站股道时,必须联系防护人员,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7、严格执行避车制,来车时防护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作业人员下道后,防护员要检查线上是否还有施工工具或工具是否侵限。

8、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施工中各种施工用料和机具严禁侵入限界。

9、加强施工地点设备检查整修,随时掌握变化情况,遇有异常,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遇有来车通知现场负责人,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所有人员下道避车,工具、料具及时撤出限界以外。

11、上道作业不许穿带钉鞋和塑料底鞋,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12、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13、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4、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第12篇 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北京地铁十号线工体北路站

施工单位

中铁二局地铁十号线项目部

建设单位

轨道公司地铁十号线管理处

项目名称

临时用电

作业内容

停电检修安全交底

交底部门

机电部

交底人

谢思东

施工期限

2003年3月18日至2006年9月15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用电安全责任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6及以下

0.35

10

0.6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3篇 高压线路组塔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中广核右玉县铁山堡一期风电项目工程编号:zgh—sg—002

项 目 名 称中广核右玉县铁山堡一期风电项目工程项目部交底单位项目部
交底主持人签名交底日期
接收交底单位交底地点
交 底 级 别□公司级□项目部级□工地级
接受交底人签名:
交底作业项目:

铁塔组立

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工程概况

中广核右玉杨千河铁山堡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其中一期工程为49.5mw,共安装33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电机配置1台0.62/35kv箱式变电站,将风机电压升高至35kv。箱变高压侧采用联合单元接线方式,每11台风电机组成一个联合单元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 110 kv升压站35kv高压开关柜,经主变升压至 110 kv后接入系统。本35kv集电线路工程共 3 回线。

新建中广核山西右玉铁山堡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35kv 集电线路,全线架空线路路径总长21.25km(双回+单回),其中双回路长1.718km,单回路长19.532 km。

其中:a 路主线及支线线路总长6.576 km;a 路主线:ag1-ag27,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 5.651 km,线路曲折系数1.36。aa 路支线:aag1-aag6 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 0.925 km;线路曲折系数1.03。

b 路主线(不计入同塔双回部分)及支线线路总长6.301km,b 路主线:bg1-bg24 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 4.532 km,ba 路:bag1-bag9 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 :1.769 km;线路曲折系数1.03。

c 路主线:cg1-cg33 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 6.655 km;线路曲折系数1.39。b/c 同塔双回线路:bg24-bg32 双回路(与cg33-cg41 同塔并架):线路路径长度 1.718 km;线路曲折系数1.01。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一些施工中的安全事项,具体如下:

铁塔组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每个桩位每工序每5天由现场负责人填写1张安全工作票并签字齐全、宣读。更换现场负责人必须更换安全工作票。

1、现场布置

(1)现场布置和起吊方案必须执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

(2)组塔施工过程中,非施工人员严禁在塔高范围内逗留。

(3)绞磨应安置在合适的位置,以便于观察和操作。地锚所在地方应平整,距离一般应在1.2倍塔高之外。

(4)不准用露出地面的岩石或树桩作立塔地锚。绞磨不得使用角铁桩锚固,必须使用地锚。

(5)各部位的工具,应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布置,各种绳索的穿向要正确,连接要可靠,安全监护人在吊塔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

(6)邻近公路和村庄的桩位施工时,应在施工范围内设置安全围栏,公路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牌。施工用的横跨公路的钢丝绳等应有足够的净空距离,保证道路的通行,并在钢丝绳上设置红旗等明显的警示物。

2.构件运输安全措施

2.1、汽车运输

(1) 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

(2) 构件装车时,应有顺序地摆放,各连板必须用铁丝或加长螺栓穿成一串并用螺帽拧固,防止丢失。

(3) 置于汽车车箱前架上的构件,在构件下方应垫方木,且应将构件、方木、车架三者绑扎牢固,防止磨损构件。

(4) 凡用钢丝绳或8号铁线绑扎镀锌构件时,其绑扎部位应用麻带缠绕保护,防止磨损镀锌层。

(5) 运输人员应加强途中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分与山坡或行道树碰刮,超长2米应在尾部设警示标志。

(6)汽车运输禁止超载及人货混载。

(7) 多人同时装卸同一车构件时,必须有一人负责指挥。工作人员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防止构件压伤、碰伤、刮伤工作人员。

(8) 对需通过的桥梁和雨、雪天气路况运输前必须进行调查。如超过桥梁荷载的,须改道运输或卸载转运;对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必须进行修整。

2.2、人力运输

(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考试、安全交底及进行体检,不得随意请当地人参加施工。

(2) 一人肩扛多件塔材时,塔材应绑扎成捆,肩扛处应缠绕麻袋。

(3) 两人及以上抬运长或较重构件时,应有专人在工作前检查小运输通道情况;障碍物必须清除,转弯处应加宽,险峻陡壁处应设临时扶手。

(4) 两人抬运构件时,应同肩同步,并做到同起同落。

(5) 四人及以上抬运构件时,应明确一人指挥,务求步调一致,不得直接用肩扛。

(6) 雨天抬运时,山坡道路应挖有小阶梯,选择好行走路线,防止滑倒,必要时 设扶手。

(7) 人力肩扛构件时应量力而行,一般单人肩扛的重量不宜超过50kg,人与人保持5m的距离。狭窄道路不得超人行进。

(8) 搬运前应观看周围是否有人工作及其它障碍,避免相互碰撞。

(9) 搬运时注意观察行走道路,有无沟坎,避免踩空、踩滑、跌倒。

(10)途中休息时,应选择道路较宽处,将塔材置于路边不妨碍行人通过。

(11)马帮运输时,每匹马驮运的构件重量应视马的能力,要考虑道路的崎岖,不得超重运输。

(12)每匹马必须有一个马主人跟随。

(13)构件在马身上应绑扎牢固。

3、地面组装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应戴手套及正确配戴安全帽。

(2)组装场地应平整,障碍物应清除。

(3)在成堆的角钢中选料应由上往下搬动,不得强行抽拉。

(4)组装断面宽大的塔片时,在竖立的构件连接牢固前,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5)严禁将手指伸入孔内找正螺孔。

(6)分片组装铁塔时,带铁应能自由活动,自由端应朝下,螺帽应出扣。

4、抱杆组立、提升措施

(1)升降抱杆必须有统一指挥,四侧拉线应均匀放出并由技工操作。

(2)抱杆提升前,应将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拧紧螺栓。

(3)提升抱杆时,抱杆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塔上人员应站在塔身内侧的安全位置上。

(4)提升应设置两道腰环,其四根拉绳要固定在已组塔段身上。提升抱杆时,严禁以人力控制拉线系统或腰环拉绳。

(5)拉线组塔提升抱杆时,塔上操作人员应站在抱杆侧面。四根内拉线按预定长度成松弛状态绑在铁塔四根主材顶端的节点下方,作为防抱杆倾倒的后备保护。

(6)调整抱杆倾角时,必须用链条葫芦调整拉线。同时,应检查拉线连接处及地锚受力变化情况。

5、铁塔吊装措施

(1)被吊构件要绑扎牢固。如果钢丝绳与角钢直接绑扎时,应在角钢内侧垫上大于角钢的方木,并在外侧缠绕麻袋,防止损伤塔材和钢丝绳。

(2)起吊构件的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塔上作业要尽量和地面组装作业不同时进行。如无地形时,在构件起吊过程中地面应暂停作业,防止发生高空物件坠落伤人。

(3)塔片吊离地面时应暂停牵引,检查各受力部位有无异常。

(4)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手脚伸进吊件的空隙内或在吊件上作业。

(5)起吊过程中,指挥员应站在起吊方向的侧面,监视被吊塔片与塔身间的距离,一般应控制在0.3~0.5范围内,严防塔片挂住塔身。连接主材时,塔上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然后再操作。

(6)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之前,不得进行塔上作业。

(7)单面塔片已吊装完毕,大斜材安装好及有临时拉线固定后,方准登塔解起吊绳。两面塔片间的斜材连接固定后,方准拆除临时拉线。

(8)起吊构件时,腰环拉绳不得受力。

(9)塔腿组立后,应及时将铁塔接地装置与塔腿连接,避免雷击事故。

6、高处作业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工作前严禁饮酒。

(3)高处作业人员需取得作业证,且经体格检查允许高处作业者方准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5)多人在一处作业或双层作业,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作业区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7)在雨天或冰冻之后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如:弄干净鞋底的泥、清除塔材上的冰、高处作业时除扎好安全带外,有条件的加设二道保险绳。

(8)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9)铁件及工具严禁浮搁在塔上及抱杆上,以免误抓误踩酿成事故。

(10)高处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攀登,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第14篇 架空线路巡视安全交底

架空电力线路巡视是指巡线人员较为系统和有序地查看线路设备,它是线路设备管理工作一项重要环节与内容,是运行工作中最为基本的一项工作。巡视是为了及时掌握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沿线的环境状况;发现并消除设备的缺陷,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详实的线路设备检修内容,等等。

按巡视的性质和方法不同,线路巡视一般分为定期巡视、夜间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登杆塔巡视和监察巡视。

(1)巡视种类

定期巡视。定期巡视也称为正常巡视,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线路各部件的巡行情况及沿线环境情况,根据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必须设专人负责按规定周期巡视线路。定期巡视可由一个人进行,夜间巡线、偏僻山区应由俩人巡线,但巡视中不得攀登杆塔及带电设备,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夜间巡视。夜间巡视能有效地发现白天巡视中不能发现的线路缺陷,如电晕现象;绝缘子污秽严重而发生表面闪络前的局部火花放电现象;因导线连接器接触不良,在线路负荷电流较大时使导线温度升高导致连接器烧红现象等。

特殊巡视。特殊巡视是在有较大变化(如大风、大雪、大雾、暴风、冰雹、粘雪),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河水泛滥、山洪爆发、火灾等)及线路过黄花和其他特殊情况(如开挖、修路、建房等)出现之后,对线路全线或某几段或某些部件进行的巡视检查,查明线路在经过上述情况之后有无异常现象和部件损坏变形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故障巡视。故障巡视是为了及时查明线路发生故障的地点和原因,以便排除。无论线路断路器生命与否,均应在故障跳闸或发现接地后立即进行巡视,以便及时消除故障,恢复线路供电。

登杆塔巡视。登杆塔巡视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全面准确掌握杆塔情况。较高的杆塔上各部件在地面检查时若有看不清或发生疑顺时,可在保持足够的带电安全距离情况登杆塔进行观察。如绝缘子顶部有无多雷击闪络痕迹、裂纹、开口销、弹簧销、螺帽等是否缺少,导线和线夹结合处是否烧伤等现象,均需登上杆塔检查这种巡视可根据需要进行,但登杆塔巡视须有专人进行监护,以防发生触电伤人。

监察巡视。由线路的专责技术人员进行。也可由专责巡线人员互相交叉进行。目的在与了解线路和沿线情况,检查专责人员巡线工作质量,并提高工作水平。巡线可在春季、秋季安全检查及高峰负荷时进行,可全面巡视、也可抽巡。

(1)巡视内容

1)采、选厂巡视检查:

a检查有无挖掘土方、修建房屋和开山放炮情况;

b检查有无在线路区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及可能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其他物品。

c检查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路及电缆等与送、配电线路的交叉角度、垂直距离、水平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2)杆塔巡视检查

a杆塔是否倾斜、弯曲、下沉、上拔、杆塔基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

b电杆有无裂缝、酥松、漏筋、冻鼓、杆塔构件、横担、金具有无变形、锈蚀、丢失、螺栓、销子有无松动、紧固。

c杆塔上有无鸟巢或其他异物。

d电杆有无杆号等明显标志,各种标识牌是否齐全、完备。

绝缘子巡视检查

a绝缘子有无破损、裂纹、有无闪络放电现象表面是否严重脏污。

b绝缘子有无歪斜,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扎线有无松、断。

c瓷横担装设是否符合要求,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4)导线和避雷线巡视检查

a导线的三相弧垂是否一致,对各种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地垂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过引线对邻相及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b导线和避雷线有无断股、烧伤、锈蚀、联结处有无接触不良、过热现象。

c绝缘导线外皮有无磨损、变形、龟裂等,绝缘护罩扣施工紧密;沿线树枝有无刮蹭绝缘导线。

5)避雷器巡视检查

a绝缘裙有无损伤、闪络痕迹,表面是否脏污。

b固定件是否牢固,金具有无锈蚀。

c引线连接是否良好,上下压线有无开焊、脱落,触点有无锈蚀。

d有无防害空白点

6)接地装置的巡视检查

a接地引下线有无断股、损伤、接地线夹是否丢失。

b拉线棒有无偏斜、损坏

c水平拉线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第15篇 架空线路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项目(部分)

架空线路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大小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②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③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④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_10mm,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_16mm。

⑤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挡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_16mm,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_25mm。

(4)架空线在一个挡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挡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

(5)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②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器依次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n、pe。

(6)架空线路的挡距不得大于35m。

(7)架空线路的成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8)架空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1所列数值;横担宜采用角钢或方木,低压铁横担角钢应按表2选用,方木横担截面应按80mm_80mm选用;横担长度应按表3选用。

表1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1.21.0
低压与低压0.60.3
表2

低压横担角钢选用

导线截面/mm2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

l50_52_l50_52_l63_5
70

95

120

l63_52_l63_52_l70_6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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