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气焊气割作业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006
工程名称
成源花园小区(一期)
施工单位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气焊、气割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22年8月1日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二、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三、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4.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6.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7.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8.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9.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10.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整个系统不得漏气、堵塞,软管不得泄露、磨损和老化,发现问题修好后再用;
12.禁止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使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13.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焊(割)炬及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
施工单位
审核人
交底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队伍
接受交底人
安全员
河南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操作工人签名:
安全监督员: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2篇 气焊与气割器具使用安全交底
l.乙炔发生器使用安全要求
(1)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气焊工人);熟悉发生器的结构、作用、工作原理及维护规则,并经安全部门考试合格者。
(2)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可安放在室外,也可安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但严禁安放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正在运行的锅炉房等。
(3)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必须安放在单独房间或专用棚子内o
(4)禁止放在高压线下和吊车滑线下面o
(5)不准靠近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的吸口处。
(6)不准安放在避雷针接地导体附近以及金属构件接地导线上,同对要注意,不要放在可能成为电气回路的轨道中。
(7)放置位置还要注意防止可能来自高处的烟火、电焊火花以爱坠落工件的打击。
(8)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他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9)乙炔发生器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台和设备上。
(10)严禁在烈日下暴晒。
2.使用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1)首先应检查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
(2)灌入发生器的水,必须保证没有任何油污或其他杂质的洁净水,同时要按规定灌足小量,及时排出气室积存的灰渣,每班应补充或换新水,保证气室内冷却良好。
(3)装入的电石量和粒度,一定要符合乙炔发生器的规定和要求。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一般在25-80mm范围内。如果电石反应区有排热装置时,允许添加不超过5%的粒度为2--25ram的电石。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其电石粒度亦应在8-80mm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电石粒度大于80mm不得使用,否则容易产生塔桥卡料.新装人电石后,应先排放发生器内及管道留存的乙炔-空气混合体。
(4)乙炔发生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的铁烘烤,更不准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5)乙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他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6)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第3篇 气焊、气割作业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006
工程名称
成源花园小区(一期)
施工单位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气焊、气割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12年8月1日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二、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三、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4.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6.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7.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8.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9.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10.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整个系统不得漏气、堵塞,软管不得泄露、磨损和老化,发现问题修好后再用;
12.禁止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使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13.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焊(割)炬及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
施工单位
审核人
交底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队伍
接受交底人
安全员
河南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操作工人签名:
安全监督员: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4篇 气焊气割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 建筑安全联盟 | 施工部位或层次 | ||||
施工内容及交底内容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一、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压力容器,危险性较大 作业活动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气焊气割作业不穿戴专门劳保用品气焰烧伤气焊气割作业与明火距离不够爆炸气焊气割作业作业周围存在可燃物起火、烧伤气焊气割作业安全装置缺失、损坏爆炸气焊气割作业胶管破损爆炸气焊气割作业氧气管与乙炔管交叉使用 接触构件高温构件未冷却接触烧伤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高处坠落 二、对危险源的具体控制措施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个人防护 1、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边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赤脚、光背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游烟,抽烟到指定地点。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若因施工需要确实需要拆除的,应先联系项目部,项目部同意并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后方可拆除,并且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针对性安全交底 1、气瓶的进场: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充装合格证;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有无定期检验钢印; 2、气瓶的存放: (1)搬运、装卸气瓶时,应防止坠落,严禁倾倒滚动气瓶,搬运要轻搬轻防,不得摔、碰; (2)气瓶存放地点应避免阳光直射,同时应满足通风、降温条件; (3)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倾斜、卧倒; (4)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库混放,空瓶与满瓶不能混放,并应有标记,且二者存放的安全距离至少为2米; (5)氧气瓶、乙炔瓶存放时,要认真检查氧气瓶、乙炔瓶有无泄漏现象,安全罩、防震圈有无损坏、丢失; (6)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 3、气焊气割准备: (1)氧气、乙炔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氧气瓶、乙炔瓶同车运输; (2)必须持有操作证书,穿戴好专用劳动防护用品; (3)周围区域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了清理,明火距气瓶10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和工作地点形成一个三角形,; (4)配备了监护人员,灭火器已配备; (5)作业前必须办理好动火审批手续; (6)使用气瓶前的外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和减压器是否有缺陷,如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等,应及时报请处理,禁止带压拧紧瓶阀的阀杆、调整垫圈等,检查气密性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与电焊作业在同一工地使用的气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乙炔软管必须装有回火防止装置;采用专用夹具夹紧,严禁用铁丝等;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 (7)胶管已经检查,无破损; (8)氧气瓶、乙炔瓶直立摆放,有临时固定措施,并且二者距离大于10米以上,没有阳光直射。 4、气割气焊过程: (1)使用专用扳手启闭气瓶;使用专用软管; (2)严禁用沾有油脂的手触摸气瓶;气瓶及附件、接头及各工具上不准沾有油污和泥垢; (3)旋转气瓶盖、阀门和氧气、乙炔气调节阀、器时,应缓慢旋转,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4)点火时嘴尖不对人; (5)周围不准有明火和抽烟; (6)在使用中,严禁焊枪、割枪嘴头与楼地面或钢板表面摩擦,用此办法消除嘴头堵塞物; (7)将焊枪、割枪悬挂在乙炔气瓶嘴上,气瓶上严禁放置任何物品;冬天严禁用火烤气瓶,气瓶亦不能暴晒 (8)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0.1mpa以上的剩余压力;乙炔瓶中的乙炔严禁用尽 (9)不能用手摸刚切割的炽热工件,不要误将电线、胶管等放置在炽热的工件上; (10)熄火时,先关乙炔,再关氧气; (11)当发现工作地点有乙炔等气味时,立即熄火,找出泄露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12)高空作业焊割时,应防止工件应切割而掉落,注意火花掉落范围内的安全。 5、气割气焊结束: (1)将乙炔瓶的阀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瓶上的高压开关,并将减压阀上的调节螺丝退出; (2)工作结束或转移场地,拧上瓶帽,气瓶放回指定地点,并检查现场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6、气割“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应急措施 1、当发生失火事件时,立即停止作业,熄火,在场人员应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对初起火灾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应急电话,项目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相关修理; 3、当发生其他伤害事件,在场人员要立即拨打应急电话,项目部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电话 项目经理: 安全经理: 现场安全员: | ||||||
交底人 | 接受人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注: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接受班组各一份
第5篇 气焊与气割器具使用:安全交底
l.乙炔发生器使用安全要求
(1)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气焊工人);熟悉发生器的结构、作用、工作原理及维护规则,并经安全部门考试合格者。
(2)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可安放在室外,也可安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但严禁安放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正在运行的锅炉房等。
(3)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必须安放在单独房间或专用棚子内o
(4)禁止放在高压线下和吊车滑线下面o
(5)不准靠近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的吸口处。
(6)不准安放在避雷针接地导体附近以及金属构件接地导线上,同对要注意,不要放在可能成为电气回路的轨道中。
(7)放置位置还要注意防止可能来自高处的烟火、电焊火花以爱坠落工件的打击。
(8)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他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9)乙炔发生器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台和设备上。
(10)严禁在烈日下暴晒。
2.使用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1)首先应检查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
(2)灌入发生器的水,必须保证没有任何油污或其他杂质的洁净水,同时要按规定灌足小量,及时排出气室积存的灰渣,每班应补充或换新水,保证气室内冷却良好。
(3)装入的电石量和粒度,一定要符合乙炔发生器的规定和要求。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一般在25-80mm范围内。如果电石反应区有排热装置时,允许添加不超过5%的粒度为2--25ram的电石。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其电石粒度亦应在8-80mm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电石粒度大于80mm不得使用,否则容易产生塔桥卡料.新装人电石后,应先排放发生器内及管道留存的乙炔-空气混合体。
(4)乙炔发生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的铁烘烤,更不准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5)乙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他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6)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