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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生活区内装作业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生活区内装作业后的施工安全管理。
3管理要求
3.1生活区热工作业基本结束后方可开始生活区内装作业,减少生活区内装作业阶段的热工作业量,降低施工风险。
3.2生活区开始敷设隔热保温层等敷料后,区域内的热工作业按照二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隔热保温层等敷料敷设完毕后,区域内的热工作业按照一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
3.3内装作业使用的电钻、电锯、电刨、电动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缆线辊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应拉下电闸拔掉插头。
3.4内装作业产生的可燃物、杂物应在当日下班前彻底清扫干净,禁止堆放在房间内。
3.5内装作业使用的材料要随用随上,不得堵塞通道或随意放置在施工现场。
3.6安装绝缘保护材料、壁板、穿线等施工使用的简易脚手架工作平台应安全稳固,施工结束应放置在不影响人员通行的安全位置。
3.7生活区设备安装前应将设备的可燃防护材料拆除,尤其是设备底座的可燃防护材料必须要拆除,并使用三防布等防火材料进行保护。
3.8生活区内壁板安装后,应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止热工作业引燃壁板上的塑料布。
3.9进行碰钉焊接时,要安排监护人员在施工作业的反面进行监护,防止引起火灾或烫伤人。焊接好的碰钉应将尖面进行必要的处理,防止划伤人。
3.10临时照明灯具距壁板、家具等可燃物的间距须保持在200mm以上。
3.11生活区内装作业使用的易燃易爆等化学品上船前必须按《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审批证书》要求进行申报。
3.12使用酒精、丙酮、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洁房间时,房间门窗应打开,确保自然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及盛装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下船,禁止放置在房间内。
3.13生活区内装作业结束后,应安排夜间值班人员,做好夜间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火情。
第2篇 三通一平及办公区与生活区施工安全管理
1临时路施工
各种机械交叉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使各种机械密切配合。转弯半径和坡度要合理设计,树立安全标识,车辆进入场地要严格限速,高温作业时,要预防中暑。
2临时水施工
工作前应认真对电焊机、发电机、水泵等器械及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安全检查,谨防因焊机把线破损、焊接作业时劳保用品潮湿、焊接作业时环境潮湿、发电机绝缘损坏、焊机漏保失灵、水泵漏电造成触电事故;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劳保穿戴要整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焊件未冷却不准触摸。
运输装卸不当严禁出入场地,土方机械由专人指挥,管线试压小心丝堵崩出伤人;电焊操作,要按要求穿戴劳保;起重机作业时由专人指挥操作,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各种索具绑扎要合理、吊点选择要恰当;沟内作业时,作好管沟安全检查,小心坍塌伤人;高温作业时,要预防中暑。
3临时电施工
为防止高空坠落,架线时系紧安全带,安全带使用要得当,安全带质量要合格;检查上下杆脚扣是否损坏;施工用具是否合格;起重机作业时由专人指挥操作,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各种索具绑扎要合理、吊点选择要恰当;送电与施工配合要得当,调试、搭火操作程序要合理,禁止过载、短路,检查绝缘瓷瓶有无损坏,使用电缆对地绝缘是否摇测,开关箱安装高度要符合要,;小心施工设备撞断电杆,电杆拉线要合格,安全标识要清晰,严格按设计施工。
4场地平整施工
正确指挥各种机械交叉配合作业,安全标识要清晰,严禁未限速车辆进入场地。
5办公区与生活区施工
在建设厂区时高处作业要做防护措施,施工用具使用要得当,按规范铺设线路,合理设计线路,禁止私接乱搭,施工前检查线路有无破损,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使用要得当,谨防引起火灾;饮食注意卫生,正确使用液化气,小心化粪池沼气中毒;院内禁止乱停车。
第3篇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生活区内装作业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生活区内装作业后的施工安全管理。
3管理要求
3.1生活区热工作业基本结束后方可开始生活区内装作业,减少生活区内装作业阶段的热工作业量,降低施工风险。
3.2生活区开始敷设隔热保温层等敷料后,区域内的热工作业按照二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隔热保温层等敷料敷设完毕后,区域内的热工作业按照一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
3.3内装作业使用的电钻、电锯、电刨、电动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缆线辊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应拉下电闸拔掉插头。
3.4内装作业产生的可燃物、杂物应在当日下班前彻底清扫干净,禁止堆放在房间内。
3.5内装作业使用的材料要随用随上,不得堵塞通道或随意放置在施工现场。
3.6安装绝缘保护材料、壁板、穿线等施工使用的简易脚手架工作平台应安全稳固,施工结束应放置在不影响人员通行的安全位置。
3.7生活区设备安装前应将设备的可燃防护材料拆除,尤其是设备底座的可燃防护材料必须要拆除,并使用三防布等防火材料进行保护。
3.8生活区内壁板安装后,应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止热工作业引燃壁板上的塑料布。
3.9进行碰钉焊接时,要安排监护人员在施工作业的反面进行监护,防止引起火灾或烫伤人。焊接好的碰钉应将尖面进行必要的处理,防止划伤人。
3.10临时照明灯具距壁板、家具等可燃物的间距须保持在200mm以上。
3.11生活区内装作业使用的易燃易爆等化学品上船前必须按《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审批证书》要求进行申报。
3.12使用酒精、丙酮、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洁房间时,房间门窗应打开,确保自然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及盛装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下船,禁止放置在房间内。
3.13生活区内装作业结束后,应安排夜间值班人员,做好夜间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