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每天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每天早、中、晚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校门。
2.安排师生车辆的停放及守护工作,对乱停放的现象要予制止,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按规定将车辆扣留,出现丢失,要负责赔偿。
3.保护学校(园)财产不受侵害。
4.防止和处理校内、校门口的治安事件,重大事情及时向领导反映或报案。
5.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做私事,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6.严格出入手续,对来访人员要检查有无证件,并做好登记,对人无礼貌、无目的或动机不良的有关人员禁止入校。对违法分子要采取必要措施。
第2篇 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3篇 安全管理科井口检查站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第一条入井检身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规定;阻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和车辆入井。
第三条 及时清点入井人数,对井下作业人数、单位、地点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做好各种记录。
第六条 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和科领导汇报。
第七条承担未履行本责任制所产生后果的责任。
第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