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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办法
1、特种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设备不得使用。
2、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3、任何人严禁拆除特种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联锁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参数调整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处在运转中的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特种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由专人操作特种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设备交给非本设备指定人员操作。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和靠近作业区。
7、设备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带安全带,不得穿硬鞋底和拖鞋。严禁从高空处往下投掷物件。
8、特种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特种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2篇 美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综述二
培训和考核一个能力和资格水平符合 osha规章和ansi/asme标准的桥式起重机或流动式起重机检查员,包括实施osha要求的每日/每月/每年检查和 ansi/asme要求的经常性和定期性检查,通常应在有 3年相关的起重机械操作、维护、修理、检查、安全和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加osha认可的培训机构 4天 检查员培训课程,通过笔试,并由培训机构自行颁发检查员证书。
起重机械法规是劳工部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法》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在《联邦公告》公布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也称 osha标准), 这些规章收录入 《美国联邦规章》 cfr第29章 。起重机械的规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工业类规章 (1910),第二类是建筑业类(1926), 第三类是航运业,航运业又分为造船厂起重机 (1915)、码头起重机(1917)、海岸起重机)(1918)和船舶起重装置(1919)四种。
美国起重机械标准主要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 asme b30索道、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提升机、吊钩、千斤顶和吊索安全标准委员会起草制定,颁发的amse标准,这些标准再经ansi认可颁布成为美国国家标准,有时也称ansi标准。也有一少部分起重机械标准采用其它机构的标准,如动力臂架式起重机和铲车协会的《移动式液压臂架式起重机2号标准》等。
不管是 asme标准、其它机构制定的标准,还是再由ansi确认的美国国家标准,都是自愿性的。但是,osha往往在规章中指定起重机械应遵守的标准,从而使有关的起重机械标准具有强制性。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责任法规中,遵守公认的标准对证明产品没有不合理缺陷有重要作用,以便于减低不可预见责任的风险。
依照劳工统计局报告的致命的职业伤害 (cfoi)数据,在 1993年美国涉及到起重机械的致命的职业伤害有79宗, 1992 年osha回顾了前 5 年工业和建筑业中的 400宗起重机械的意外事件调查文件,从而识别出 354个死亡个案,平均每年死亡 71人。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特点是抓住了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的实质,即对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载荷和环境实施的作业检查,并利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制约关系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来落实这种起重机械作业检查制度。政府并不对起重机械进行注册登记,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也是和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一起实施,这方面与锅炉和电梯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做法总体效果不错,可以使政府用较少的资源实现有效的安全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首先在城市建筑工地的起重机安全已经超出职业安全的界限,涉及到公众安全。单靠雇主和雇员制约关系和政府的不定期检查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起重机安全的要求。例如,加州 1989年旧金山市区的塔式起重机倒塌造成两名市民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州立法机关对当时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制不满意,立法规定由州职业安全卫生部门 ( dosh)雇用安全工程师对塔式起重机实施一年2次的检查,并对塔式起重机颁发运行许可证。所有塔式起重机的竖立、爬升和拆散也要通知dosh并得到许可。其次是法规和标准中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检查、维护、安装作业人员和信号工的要求或资格规定不明确,并且现有的法规和标准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用于建筑业的起重技术进步和设备的发展, osha的技术法规更新换代太缓慢,像在旧金山市发生事故的自爬升塔式起重机就缺少有关针对性的法规要求。第三是政府的强制性检查并不完全到位,有一些雇主没有依法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四、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在美国,每天平均约有一百万人到游乐场去游玩,多数人都多次乘座游乐设施。无论是时速为 100 英里的“过山车”、还是气动“月球弹跳”,在每一次的乘坐中,顾客的安全都是最受关注的。安全是游乐业的根本所在。
美国 游乐设施行 业及其发展可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在发展主题公园概念方面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在随后的几年里,美国游乐设施行 业蓬勃发展,到目前,已经建立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游乐体系,他们包括主题公园、家庭游乐场、水上公园、博览会、滑雪场和家庭游乐中心。目前美国有游乐园 440多家,嘉年华500多个,每个嘉年华有移动式游乐设施1-100台。美国现在有过山车600多台,其中座式443台,反转式42台,悬挂式11台,站式9台,飞行式8台,滑道式4台,四维过山车1台。
美国的 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由两个系统分别进行。首先,移动游乐设施作为消费产品的一种,由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 委员会( cpsc)行使产品缺陷投诉受理、调查鉴定和召回的管辖权。其次,固定游乐设施和移动游乐设施由各州自行决定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是否要求许可证和注册,是否进行强制性检查,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检查还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检查,是否强制性要求保险以及保险的额度等,各个州是各自为政的。美国实行联邦体制,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均为各州所保留,各州和地方在地方事务管理上有很大自主权。 目前已经有 39个州有自己的法规,有3个州有法规,但没有检查机构,只需要保险公司的检查。各州负责管理游乐设施的监管机构差别很大,有的设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电梯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建筑部门,甚至在农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此外,属于职业伤害范畴的事宜,联邦或地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也有权管辖。各个州的负责游乐设施的 监管机构 ,以及法规、许可证和检查要求见附件六。
美国各种游乐设施行业协会代表他们的会员协调行业关系,尤其是在立法、制定标准、统一资格等过程中。这些组织包括:游乐和娱乐设施安全委员会 (cares)、国家游乐设施安全 官员 协会 (naarso)、 国际游乐场联合会( iaapa)、户外的娱乐行业协会(oaba) 和国际游乐设施 行 业制造业供应商协会 (aims )等。
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由联邦、州、地方法规,以及像谜一样的专门豁免条款混乱地拼凑而成。一般来说,移动式嘉年华比游乐园监管更为严格,小型游乐园监管比大型游乐园更为严格。游乐园的固定游乐设施完全从联邦安全监管中免除,嘉年华的游乐设施是通过联邦《消费产品安全法》监管,某些游乐设施由州或地方安全法规监管。《消费产品安全法》广泛地适合于各州、各种类型、各种场所的移动游乐设施。全美国十个最大的主题公园的其中七个是在没有任何独立第三方监管下运作。这些主题公园和游乐设施制造者无需要向公众披露他们的安全记录,州的安全官员也不能调查研究其有关的严重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各州的法规一般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伤害,但报告的标准有很大的差异。各州的法规一般授予监管机构调查事故的权力,对事故的原因提出没有偏见的评定和采取某种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但一些州允许大型游乐园自行调查其事故,出现明显的利益冲突。
多数州都要求固定式游乐设施安装前和移动游乐设施移装后投入使用前申报,经检查合格发给运行许可证,监管机构制定游乐设施检查的要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每个州是不同的,多为 1年,定期检查合格后更换或延期许可证,许可证费用为50~100美元不等。
检查机构分为政府的监管机构、保险公司检查机构、私人顾问公司检查机构等。一些州政府 监管机构除了签发运行许可证,查处违例行为等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外,也从事游乐设施的检查,雇有自己的检查员;一些州要求游乐园和嘉年华购买责任保险,依靠保险公司派遣检查员;另一些州允许任何符合一定要求的人实施检查。具体由哪类检查机构实施何种检查按各州自己的法规规定,有些州规定新装的游乐设施由政府的监管机构的有资格检查员检查,定期检查可以由业主选择经认可的私人检查机构,也可以委托州政府监管机构定期检查,如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的监管机构还要进行一年两次检查;另一些州的游乐设施不管是新装检查还是定期检查,都由政府监管机构实施;还有一些州的游乐设施全部由保险公司或私人检查机构实施检查;并且还有一些州到目前为止仍不需要强制性检查和许可证。对于游乐设施的检查员资格,有些州认可美国国家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官员协会 naarso颁发的检查员证书,也有一些州有自己的游乐设施检查员认可制度。许多州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购买一定赔偿额的责任保险,保险赔付额多为100万美元。
法规通常规定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这将有助于确保操作人员在安全操作和维护游乐设施上获得适当的培训。法规通常也包含要求乘客对遵守张贴的安全规则,并增加游乐园和嘉年华的拥有人驱逐捣乱者的权力。一些州的法规计划在中学、教堂和其它团体中实施教育计划,教育消费者游乐设施安全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步骤。
至目前为止,仍有阿拉巴马州等十一个州没有监管游乐设施的法规。仅有 37个州要求报告游乐园事故,很多州也仅是要求报告死亡和灾难性事故,如骨折和脑震荡只有24个州要求报告。佛罗里达州虽然有监管游乐园游乐设施的法规,但法规对雇佣1000职员以上的游乐园有专门的豁免,佛罗里达州的主题公园(全美十大主题公园有7个在佛罗里达州)并不需要报告任何游乐设施相关的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美国游乐设施现行的安全标准是美国测试和材料学会( astm) f-24委员会制定的系列标准,游乐设施行业已经通过astm制定了一系列工程标准。astm 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是美国游乐设施行业产品安全的核心,它确定了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操作、维修、检查和事故(故障)记录等标准要求。一些游乐园、嘉年华和制造商自愿地采用了这些标准。有35个州在他们的法规中至少部分地采用了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这些游乐设施astm安全标准在帮助行业和政府制定统一的检查要求和权衡安全利益方面的价值是无法衡量的。但安全标准本身并不具有义务和确保遵守。现行的astm游乐设施安全标准也备受指责,原因是该系列标准过于空洞和缺乏细致的描述。astm f-24委员会拥有技术专家和立法专家的财富,但危险地缺乏消费者的意见。考虑到标准对行业的指引应全面兼顾游客的利益和观点。f-24委员会需要更强大的消费者代表,如何有兴趣,任何人每年花费75美元即可加入astm f-24消费者联盟。
美国消费产品委员会一份关于游乐设施伤亡报告显示, 2001年游乐设施死亡人数3人,2000年为1人,1999年为6人,从1987年至2000年,每年游乐设施的死亡人数约为4.4人。
五、借鉴
美国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研究和了解美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模式,有助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形中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少走弯路,避免出现重大事故。同时,也要借鉴美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经验,针对不同特种设备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方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参考美国的经验,按照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实行特种设备分类管理,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该考虑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目前管理的特种设备有很多种,有像高压蒸汽锅炉、易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架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危险性较高的设备,也有大量危险性不大的小型常压热水锅炉、电蒸汽发生器、压缩空气罐、钢瓶、电动葫芦、杂物电梯、厂内机动车、小型机动游乐设施等。这些危险性相差很大的设备,如果用等同于高压蒸汽锅炉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远远不足够,而配合这种管理所化费的社会成本也是太高。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管理这种小型危险性设备的方式得值得我们借鉴,劳工部以美国联邦规章(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的形式发布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标准),对工业、建筑业、航运业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升降机、工作平台、厂内机动车辆、小型气罐等较危险的生产设备提出要求,包括设备具体的技术要求、新装和定期检查、日常维修保养检查等。利用雇主与雇员劳动关系的制约和政府的监督检查来确保这些规定的实施。政府不对这类设备注册登记。实际运作中,雇员代表或工会通过企业安全委员会进行监督,企业的安全主任也起监督作用,政府还有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官员进行执法监督。这个体系中设备的新装和定期检查结果并不需在政府注册登记,只要求设备拥有者在被检查时出示有关检查报告。新装和年度测试通常由拥有人聘请法规指定界别的执业工程师或监管机构认可的人士实施;使用前或每日、每月的检查通常由拥有人指定的有能力的人员实施。随着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增多,有些地区(如美国加州、纽约市)在90年代将建筑塔式起重机也列入需要在政府注册管理范围,采取类似于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载人危险设备的管理方式;香港近年也将原属于劳工处管辖的建筑工地升降机和塔式载人平台交给机电署,按照电梯的管理模式监督管理。
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是我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步骤。把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减少,把资格的评审交给符合条件的组织,逐步把一些资格的管理也交给权威性的、能负起责任的非营利组织是一个方向。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最好是标准的制定组织,能准确把握标准的要求,如 asme推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认可、nb的认可的检查员资格都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一定要有一个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机制,asme和nb在制定和维持他们的制造和检查标准规范中就有了这种完善机制。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要使拥有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维持取得的资格需要一定的成本,这里可通过维持质量体系、维持雇用有资格人员、支付检查测试和评审的费用的成本等手段,个人的资格可设定要求再教育学分来维持。
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其要点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技术检查和执法监察队伍。可以以目前的安全监察员队伍为基础,从检验机构调出一部分骨干人员组建这支队伍,按设备数量比例确定编制规模组建这支队伍(约 1000台设备1人)。安全监察员维持国家公务员编制,部分增加的人员参照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做法采用地方行政事务编制。监察队伍除了进行设备注册登记等行政管理外,还负责实施新装设备监督检查和试验见证、定期在用设备监督检查、投诉和事故调查。这种监督检查是执法性质,不为设备拥有者或制造、安装、维修者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者还必须聘请执业检查员进行另一种检查,第二种检查也是法定的强制性检查,但拥有者可以选择检查员,即是可以实现市场化的检查。第二种检查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的,也可以是业主或其分包商,这主要取决于设备的危险性和设立检查的频率,如果是第三方的检查则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规定第二种检查结果要向政府备案,为政府提供设备安全状态的数据。也就是说,同时建立一支市场化、职业化的检查员队伍,检查员从事的新装和定期检查也为设备拥有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这支检查员队伍可以吸纳现有检验机构剩余的合资格的检查员。为确保责任的落实,执业检查员应该购买一定数额的责任保险或合作注册一定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化的检查员也可以与保险公司联合起来,把保险业务与检查服务捆绑销售,从而减少自身的责任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销售特种设备保险也需要预先检查。在美国,一些保险公司设有检查部门,聘请持证检查员从事检查工作。有一些州采取对购买了保险并由保险公司检查的设备减少政府抽查次数等鼓励措施,除大型游乐设施外,其它特种设备强制业主购买保险的做法已经消失。
作为配套,对要求高度运行可靠性的电梯实施强制性维修保养制度,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工作量。由法规规定强制实行预防性维修保养,拥有者必须将电梯委托给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一是利用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与拥有者相互制约关系,可大大减少技术检查执法队伍人数;其次是利用受雇于维修保养企业有关人员的个人专业资格(注册工程师、注册技术工人)制约维修保养企业。这个模式只要管好维修保养资格,通过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就可以很迅速地贯彻政府的管理意图。个人专业资格管理也很重要,要使个人专业资格拥有者珍惜其拥有的资格,才能通过资格制约其行为。政府控制某种职业的就业资格门槛较高,这种职业待遇就高,其资格就会受珍惜。这种配套方案,可以使政府管理人员减少,减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但设备的拥有者需支付较大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香港机电工程署采用这一模式管理电梯、自动扶梯、机动游乐设施、架空索道、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等特种设备。机电工程署的政府公务员除了企业资格、人员资格管理和设备的登记注册外,还承担新装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年检抽查。香港所有电梯新装和定期的检查测试由保养公司聘请的注册工程师实施并签署报告,机电工程署监督检查后在报告上加签,形成运行许可文件。深圳市人大于 1995通过特区地方立法,参照这种模式建立了独特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可用设备注册行政收费的办法向特种设备的拥有者收回管理成本,这也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按照行政收费的原则,需要这种服务的只是少数特种设备的拥有者,将广大纳税人的金钱用在少数人身上并不公平。为了确保检查市场化以后存在个别没有检查机构愿于检查的设备,美国各州政府监管机构均有提供代理检查服务,但要另行收费,这种代理行为已经超出行政行为的范畴,但仍然是行政赔偿的管辖范围内。但如果检查收费是由市场调节的,政府又坚持必须检查后才能使用,检查收费总会与附加相关因素一起趋向合理的水平。
培训和考核一个能力和资格水平符合 osha规章和ansi/asme标准的桥式起重机或流动式起重机检查员,包括实施osha要求的每日/每月/每年检查和 ansi/asme要求的经常性和定期性检查,通常应在有 3年相关的起重机械操作、维护、修理、检查、安全和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加osha认可的培训机构 4天 检查员培训课程,通过笔试,并由培训机构自行颁发检查员证书。
起重机械法规是劳工部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法》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在《联邦公告》公布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也称 osha标准), 这些规章收录入 《美国联邦规章》 cfr第29章 。起重机械的规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工业类规章 (1910),第二类是建筑业类(1926), 第三类是航运业,航运业又分为造船厂起重机 (1915)、码头起重机(1917)、海岸起重机)(1918)和船舶起重装置(1919)四种。
美国起重机械标准主要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 asme b30索道、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提升机、吊钩、千斤顶和吊索安全标准委员会起草制定,颁发的amse标准,这些标准再经ansi认可颁布成为美国国家标准,有时也称ansi标准。也有一少部分起重机械标准采用其它机构的标准,如动力臂架式起重机和铲车协会的《移动式液压臂架式起重机2号标准》等。
不管是 asme标准、其它机构制定的标准,还是再由ansi确认的美国国家标准,都是自愿性的。但是,osha往往在规章中指定起重机械应遵守的标准,从而使有关的起重机械标准具有强制性。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责任法规中,遵守公认的标准对证明产品没有不合理缺陷有重要作用,以便于减低不可预见责任的风险。
依照劳工统计局报告的致命的职业伤害 (cfoi)数据,在 1993年美国涉及到起重机械的致命的职业伤害有79宗, 1992 年osha回顾了前 5 年工业和建筑业中的 400宗起重机械的意外事件调查文件,从而识别出 354个死亡个案,平均每年死亡 71人。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特点是抓住了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的实质,即对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载荷和环境实施的作业检查,并利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制约关系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来落实这种起重机械作业检查制度。政府并不对起重机械进行注册登记,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也是和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一起实施,这方面与锅炉和电梯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做法总体效果不错,可以使政府用较少的资源实现有效的安全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首先在城市建筑工地的起重机安全已经超出职业安全的界限,涉及到公众安全。单靠雇主和雇员制约关系和政府的不定期检查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起重机安全的要求。例如,加州 1989年旧金山市区的塔式起重机倒塌造成两名市民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州立法机关对当时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制不满意,立法规定由州职业安全卫生部门 ( dosh)雇用安全工程师对塔式起重机实施一年2次的检查,并对塔式起重机颁发运行许可证。所有塔式起重机的竖立、爬升和拆散也要通知dosh并得到许可。其次是法规和标准中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检查、维护、安装作业人员和信号工的要求或资格规定不明确,并且现有的法规和标准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用于建筑业的起重技术进步和设备的发展, osha的技术法规更新换代太缓慢,像在旧金山市发生事故的自爬升塔式起重机就缺少有关针对性的法规要求。第三是政府的强制性检查并不完全到位,有一些雇主没有依法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四、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在美国,每天平均约有一百万人到游乐场去游玩,多数人都多次乘座游乐设施。无论是时速为 100 英里的“过山车”、还是气动“月球弹跳”,在每一次的乘坐中,顾客的安全都是最受关注的。安全是游乐业的根本所在。
美国 游乐设施行 业及其发展可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在发展主题公园概念方面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在随后的几年里,美国游乐设施行 业蓬勃发展,到目前,已经建立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游乐体系,他们包括主题公园、家庭游乐场、水上公园、博览会、滑雪场和家庭游乐中心。目前美国有游乐园 440多家,嘉年华500多个,每个嘉年华有移动式游乐设施1-100台。美国现在有过山车600多台,其中座式443台,反转式42台,悬挂式11台,站式9台,飞行式8台,滑道式4台,四维过山车1台。
美国的 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由两个系统分别进行。首先,移动游乐设施作为消费产品的一种,由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 委员会( cpsc)行使产品缺陷投诉受理、调查鉴定和召回的管辖权。其次,固定游乐设施和移动游乐设施由各州自行决定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是否要求许可证和注册,是否进行强制性检查,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检查还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检查,是否强制性要求保险以及保险的额度等,各个州是各自为政的。美国实行联邦体制,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均为各州所保留,各州和地方在地方事务管理上有很大自主权。 目前已经有 39个州有自己的法规,有3个州有法规,但没有检查机构,只需要保险公司的检查。各州负责管理游乐设施的监管机构差别很大,有的设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电梯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建筑部门,甚至在农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此外,属于职业伤害范畴的事宜,联邦或地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也有权管辖。各个州的负责游乐设施的 监管机构 ,以及法规、许可证和检查要求见附件六。
美国各种游乐设施行业协会代表他们的会员协调行业关系,尤其是在立法、制定标准、统一资格等过程中。这些组织包括:游乐和娱乐设施安全委员会 (cares)、国家游乐设施安全 官员 协会 (naarso)、 国际游乐场联合会( iaapa)、户外的娱乐行业协会(oaba) 和国际游乐设施 行 业制造业供应商协会 (aims )等。
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由联邦、州、地方法规,以及像谜一样的专门豁免条款混乱地拼凑而成。一般来说,移动式嘉年华比游乐园监管更为严格,小型游乐园监管比大型游乐园更为严格。游乐园的固定游乐设施完全从联邦安全监管中免除,嘉年华的游乐设施是通过联邦《消费产品安全法》监管,某些游乐设施由州或地方安全法规监管。《消费产品安全法》广泛地适合于各州、各种类型、各种场所的移动游乐设施。全美国十个最大的主题公园的其中七个是在没有任何独立第三方监管下运作。这些主题公园和游乐设施制造者无需要向公众披露他们的安全记录,州的安全官员也不能调查研究其有关的严重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各州的法规一般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伤害,但报告的标准有很大的差异。各州的法规一般授予监管机构调查事故的权力,对事故的原因提出没有偏见的评定和采取某种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但一些州允许大型游乐园自行调查其事故,出现明显的利益冲突。
多数州都要求固定式游乐设施安装前和移动游乐设施移装后投入使用前申报,经检查合格发给运行许可证,监管机构制定游乐设施检查的要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每个州是不同的,多为 1年,定期检查合格后更换或延期许可证,许可证费用为50~100美元不等。
检查机构分为政府的监管机构、保险公司检查机构、私人顾问公司检查机构等。一些州政府 监管机构除了签发运行许可证,查处违例行为等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外,也从事游乐设施的检查,雇有自己的检查员;一些州要求游乐园和嘉年华购买责任保险,依靠保险公司派遣检查员;另一些州允许任何符合一定要求的人实施检查。具体由哪类检查机构实施何种检查按各州自己的法规规定,有些州规定新装的游乐设施由政府的监管机构的有资格检查员检查,定期检查可以由业主选择经认可的私人检查机构,也可以委托州政府监管机构定期检查,如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的监管机构还要进行一年两次检查;另一些州的游乐设施不管是新装检查还是定期检查,都由政府监管机构实施;还有一些州的游乐设施全部由保险公司或私人检查机构实施检查;并且还有一些州到目前为止仍不需要强制性检查和许可证。对于游乐设施的检查员资格,有些州认可美国国家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官员协会 naarso颁发的检查员证书,也有一些州有自己的游乐设施检查员认可制度。许多州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购买一定赔偿额的责任保险,保险赔付额多为100万美元。
法规通常规定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这将有助于确保操作人员在安全操作和维护游乐设施上获得适当的培训。法规通常也包含要求乘客对遵守张贴的安全规则,并增加游乐园和嘉年华的拥有人驱逐捣乱者的权力。一些州的法规计划在中学、教堂和其它团体中实施教育计划,教育消费者游乐设施安全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步骤。
至目前为止,仍有阿拉巴马州等十一个州没有监管游乐设施的法规。仅有 37个州要求报告游乐园事故,很多州也仅是要求报告死亡和灾难性事故,如骨折和脑震荡只有24个州要求报告。佛罗里达州虽然有监管游乐园游乐设施的法规,但法规对雇佣1000职员以上的游乐园有专门的豁免,佛罗里达州的主题公园(全美十大主题公园有7个在佛罗里达州)并不需要报告任何游乐设施相关的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美国游乐设施现行的安全标准是美国测试和材料学会( astm) f-24委员会制定的系列标准,游乐设施行业已经通过astm制定了一系列工程标准。astm 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是美国游乐设施行业产品安全的核心,它确定了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操作、维修、检查和事故(故障)记录等标准要求。一些游乐园、嘉年华和制造商自愿地采用了这些标准。有35个州在他们的法规中至少部分地采用了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这些游乐设施astm安全标准在帮助行业和政府制定统一的检查要求和权衡安全利益方面的价值是无法衡量的。但安全标准本身并不具有义务和确保遵守。现行的astm游乐设施安全标准也备受指责,原因是该系列标准过于空洞和缺乏细致的描述。astm f-24委员会拥有技术专家和立法专家的财富,但危险地缺乏消费者的意见。考虑到标准对行业的指引应全面兼顾游客的利益和观点。f-24委员会需要更强大的消费者代表,如何有兴趣,任何人每年花费75美元即可加入astm f-24消费者联盟。
美国消费产品委员会一份关于游乐设施伤亡报告显示, 2001年游乐设施死亡人数3人,2000年为1人,1999年为6人,从1987年至2000年,每年游乐设施的死亡人数约为4.4人。
五、借鉴
美国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研究和了解美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模式,有助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形中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少走弯路,避免出现重大事故。同时,也要借鉴美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经验,针对不同特种设备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方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参考美国的经验,按照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实行特种设备分类管理,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该考虑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目前管理的特种设备有很多种,有像高压蒸汽锅炉、易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架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危险性较高的设备,也有大量危险性不大的小型常压热水锅炉、电蒸汽发生器、压缩空气罐、钢瓶、电动葫芦、杂物电梯、厂内机动车、小型机动游乐设施等。这些危险性相差很大的设备,如果用等同于高压蒸汽锅炉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远远不足够,而配合这种管理所化费的社会成本也是太高。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管理这种小型危险性设备的方式得值得我们借鉴,劳工部以美国联邦规章(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的形式发布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标准),对工业、建筑业、航运业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升降机、工作平台、厂内机动车辆、小型气罐等较危险的生产设备提出要求,包括设备具体的技术要求、新装和定期检查、日常维修保养检查等。利用雇主与雇员劳动关系的制约和政府的监督检查来确保这些规定的实施。政府不对这类设备注册登记。实际运作中,雇员代表或工会通过企业安全委员会进行监督,企业的安全主任也起监督作用,政府还有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官员进行执法监督。这个体系中设备的新装和定期检查结果并不需在政府注册登记,只要求设备拥有者在被检查时出示有关检查报告。新装和年度测试通常由拥有人聘请法规指定界别的执业工程师或监管机构认可的人士实施;使用前或每日、每月的检查通常由拥有人指定的有能力的人员实施。随着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增多,有些地区(如美国加州、纽约市)在90年代将建筑塔式起重机也列入需要在政府注册管理范围,采取类似于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载人危险设备的管理方式;香港近年也将原属于劳工处管辖的建筑工地升降机和塔式载人平台交给机电署,按照电梯的管理模式监督管理。
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是我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步骤。把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减少,把资格的评审交给符合条件的组织,逐步把一些资格的管理也交给权威性的、能负起责任的非营利组织是一个方向。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最好是标准的制定组织,能准确把握标准的要求,如 asme推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认可、nb的认可的检查员资格都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一定要有一个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机制,asme和nb在制定和维持他们的制造和检查标准规范中就有了这种完善机制。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要使拥有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维持取得的资格需要一定的成本,这里可通过维持质量体系、维持雇用有资格人员、支付检查测试和评审的费用的成本等手段,个人的资格可设定要求再教育学分来维持。
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其要点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技术检查和执法监察队伍。可以以目前的安全监察员队伍为基础,从检验机构调出一部分骨干人员组建这支队伍,按设备数量比例确定编制规模组建这支队伍(约 1000台设备1人)。安全监察员维持国家公务员编制,部分增加的人员参照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做法采用地方行政事务编制。监察队伍除了进行设备注册登记等行政管理外,还负责实施新装设备监督检查和试验见证、定期在用设备监督检查、投诉和事故调查。这种监督检查是执法性质,不为设备拥有者或制造、安装、维修者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者还必须聘请执业检查员进行另一种检查,第二种检查也是法定的强制性检查,但拥有者可以选择检查员,即是可以实现市场化的检查。第二种检查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的,也可以是业主或其分包商,这主要取决于设备的危险性和设立检查的频率,如果是第三方的检查则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规定第二种检查结果要向政府备案,为政府提供设备安全状态的数据。也就是说,同时建立一支市场化、职业化的检查员队伍,检查员从事的新装和定期检查也为设备拥有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这支检查员队伍可以吸纳现有检验机构剩余的合资格的检查员。为确保责任的落实,执业检查员应该购买一定数额的责任保险或合作注册一定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化的检查员也可以与保险公司联合起来,把保险业务与检查服务捆绑销售,从而减少自身的责任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销售特种设备保险也需要预先检查。在美国,一些保险公司设有检查部门,聘请持证检查员从事检查工作。有一些州采取对购买了保险并由保险公司检查的设备减少政府抽查次数等鼓励措施,除大型游乐设施外,其它特种设备强制业主购买保险的做法已经消失。
作为配套,对要求高度运行可靠性的电梯实施强制性维修保养制度,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工作量。由法规规定强制实行预防性维修保养,拥有者必须将电梯委托给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一是利用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与拥有者相互制约关系,可大大减少技术检查执法队伍人数;其次是利用受雇于维修保养企业有关人员的个人专业资格(注册工程师、注册技术工人)制约维修保养企业。这个模式只要管好维修保养资格,通过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就可以很迅速地贯彻政府的管理意图。个人专业资格管理也很重要,要使个人专业资格拥有者珍惜其拥有的资格,才能通过资格制约其行为。政府控制某种职业的就业资格门槛较高,这种职业待遇就高,其资格就会受珍惜。这种配套方案,可以使政府管理人员减少,减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但设备的拥有者需支付较大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香港机电工程署采用这一模式管理电梯、自动扶梯、机动游乐设施、架空索道、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等特种设备。机电工程署的政府公务员除了企业资格、人员资格管理和设备的登记注册外,还承担新装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年检抽查。香港所有电梯新装和定期的检查测试由保养公司聘请的注册工程师实施并签署报告,机电工程署监督检查后在报告上加签,形成运行许可文件。深圳市人大于 1995通过特区地方立法,参照这种模式建立了独特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可用设备注册行政收费的办法向特种设备的拥有者收回管理成本,这也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按照行政收费的原则,需要这种服务的只是少数特种设备的拥有者,将广大纳税人的金钱用在少数人身上并不公平。为了确保检查市场化以后存在个别没有检查机构愿于检查的设备,美国各州政府监管机构均有提供代理检查服务,但要另行收费,这种代理行为已经超出行政行为的范畴,但仍然是行政赔偿的管辖范围内。但如果检查收费是由市场调节的,政府又坚持必须检查后才能使用,检查收费总会与附加相关因素一起趋向合理的水平。
第3篇 强化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是维系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键
特种设备安全工程是安全管理工程的一个分支, 也是企业管理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特种设备安全工程主要包括承压设备与起重设备安全管理领域所涉及到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检修、监测、事故调查及人员培训教育方面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与企业的安全生产密切相关,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1 化工生产中的特种设备与作业
设备安全性能的好与否, 不仅关系到产品的产量与质量, 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而且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承压设备的特点之一, 就是事故率高和事故的破坏性大。承压设备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 就会造成人员的巨大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如1984 年12 月印度博帕尔市农药厂发生异氰酸甲脂贮罐物料外泄事故, 致使3150 人死亡, 50000 人眼睛失明, 150000 人需进行治疗, 200000 人逃离、迁移。再如1991 年9 月3 日, 我国江西上饶贵溪农药厂一辆运输甲胺的汽车槽车, 由于罐顶阀门的接管被树枝折断, 造成24t 甲胺外泄,致使41 人死亡、近600 人中毒。两起事故的教训都是十分惨痛和触目惊心的。所以, 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在抓产品产量与质量的同时, 必须抓好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努力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
化工行业与其它行业相比, 无论是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 还是特种作业的工种类别与人数上都存在明显的特殊性。化工生产离不开承压设备( 即锅炉、压力容器等) , 几乎每一个工艺流程都要通过承压设备才能进行。由于生产过程中大多数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品等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 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 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与操作技能的重要性应当在企业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工作上得到充分的肯定和重视。
2 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关键
特种作业是一种容易发生人员伤亡并对周围设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许多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与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因此, 加强人、设备和工具的安全管理, 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早在建国初期就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的专门机构, 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安全技术法规。鉴于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1999 年7 月12 日发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第13 号令, 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的发生。
抓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应从根本上抓住人员的培训教育、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这三个关键。
2. 1 抓好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是确保安全生产之根本
由于化工生产连续性强, 生产过程中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多, 介质腐蚀性强, 工艺复杂多变, 承压设备工作条件恶劣, 这就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不仅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娴熟过硬的操作技能, 而且应具备准确判断、分析和处理故障或事故的能力。如果操作人员不了解生产特点, 不熟悉工艺设备和仪器仪表性能, 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生产中一旦工况出现异常现象, 就会手忙脚乱, 不知如何处理, 甚至误判断、误操作而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状态的扩大。抓安全技术培训就是为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防止作业者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安全技术培训是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的有效途径, 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抓安全教育( 包括安全技术培训) 入手, 健全完善企业的安全教育体系。通过培训教育, 使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了解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 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 了解作业场所的尘毒源、危险机件、危险区域及相应措施, 熟悉设备结构及其安全装置的工作原理、作用,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 增强工作责任感, 达到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及处理事故应变能力的目的。
2. 2 加强现场管理, 落实安全措施,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现场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与窗口,在企业管理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场是控制事故发生的前沿阵地与着落点。现场安全管理搞不好, 事故发生率必然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管理的思想、组织、手段和方法, 对生产现场各个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要素, 如人、机、料、能、环境等进行合理有效的协调与控制, 并针对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可靠的预防措施, 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事故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就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采取的方法是: ?? 严格规章制度的管理, 做到有章可循, 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及时制止“三违”行为的发生,督促危险性大的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作业岗位落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消除危险隐患; ?? 结合生产和施工的实际, 开展事故预想预知活动和岗位操作技能训练, 使作业人员正确掌握判断、分析故障或事故的方法, 提高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
2. 3 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前提条件
设备安全性能好与否是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 特别在当前化肥产品销售疲软、价格下滑的情况下, 企业的生存只有寄托在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上, 而这两个赖以生存的因素恰恰与设备安全性能的好坏密切相关。化工生产的特点之一, 就是生产的连续性强, 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道工序出现故障都将影响产品的产量与质量。没有持续稳定的运行, 就没有生产的低能耗、低成本、高产量和高利润。
设备安全性能差, 运行时故障必然多, 设备( 尤其是承压设备) 如果频繁地出现故障, 不但会造成原材料的巨大浪费, 而且会威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就锅炉压力容器来讲, 因其工作条件恶劣, 加上长期承受工艺介质的腐蚀、冲刷与复杂应力的作用, 设备本体、受压元件、安全装置及连接件等极易产生磨损、腐蚀、变形、裂纹及过热等缺陷, 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消除与预防, 轻则会出现跑、冒、滴、漏, 重则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特大的承压设备泄漏和爆炸事故, 足以证明设备安全可靠性的重要。要保证化工装置安、稳、长、满、优高效运行, 就必须在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上下功夫。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的途径是: ?? 严格工艺管理, 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缺陷或隐患; ?? 加强运行中的状态监测和定期安全技术性能检验; ??定期大修, 确保检修质量, 其中最关键的一点, 就是把好大修质量关。通过全面的检查、修理, 恢复设备的预定功能, 达到提高本质安全的目的。
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我公司1997 年新系统合成氨装置以安全运行333 天的优异成绩, 打破了1994 年国内同类装置创下的314 天连续运行的最高记录。公司当年考核的36 项技术经济指标中有21 项创历史最好成绩。1998 年老系统合成氨装置又实现两个长周期“百日红”。1999 年全公司的千人负伤率降低至0. 26‰, 截止2000 年12月底, 我公司已连续11 年取得无死亡、无其它重大恶性事故的安全生产好成绩。
3 结语
实践证明, 强化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是维系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键。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促进生产发展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 安全管理工作上应牢牢抓住这个关键, 抓住这个关键就等于掌握了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第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我公司于2008年19日接到关于《华阴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示范市工作》通知后于19、20两日按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
示范市使用单位达标要求细则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人员档案:我公司积极参加国家索道协会组织的培训及考核。现已有5人持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有2人持有电工操作资格证、有7人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可满足索道运行的需要,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质量管理:我公司通过iso9001认证、有安全管理制度、索道技术管理制度,公司组织机构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中的规定设置。
三、档案管理及安全技术:建立安装、重大维修档案,并有明确的档案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我们每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检验,每天对设备进行运行前检查、运行中巡检中、运行后检查,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我们有自动化安全保护停车系统。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我们有维修日志记录当天的维修项目。
四、各项制度:我公司设有《安全技术委员会》、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公司各岗位有“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并有“主驱动操作规程”、“应急驱动操作规程”和“救护驱动操作规程”等 。
五、设备定期检验:我公司每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年度检验,每三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全面检验连续五年我们的检验合格率为100%,无任何整改项目。我们的维修日志记录当天的维修项目,运行日志记录当天的设备运行状况。
六、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我公司每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年度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换发合格证,在旧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国家索检中心提出换证申请,确保在旧证到期前拿到下期合格证;使用登记率100%。检验合格证挂在每位游客乘索的必经之路上;清晰、完整、无损,保证每位游客都能看到.
七、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我公司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设备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并每月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每季度举行一次救援演习,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并且有培训记录。
八、警示标志:我公司在上下站进站口处均设乘索须知,明确注明安全注意事项,在吊厢内部也帖有安全注意事项。上下站站房均用红线、栏杆划分出危险区域防止游客误入。每年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每个人应负责的安全区域及应承担的责任。
九、维保状况:我公司每年对设备备件供应公司实行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合格供方的备件进行采购,并签有采购合同,并对其供应备件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入库;采购结束后将合同存档。对设备进行定期和预防性维修,维修完毕后维修人签字确认,相关负责人检查并签字。
十、监督(验收)检验:我公司所购买设备均带有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按规定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有资格人员负责验收出据验收报告。
十一、设备使用现场管理:我公司属于服务行业 服务就是我们的产品,对待每一位客人我们都微笑迎接、以礼相待。设备运行我们创造了连续两个黄金周,今年清明、五一、端午0停车的运营佳绩。
我公司目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无不合格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市使用单位达标要求细则的要求。
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0日
第5篇 特种设备使用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6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人代表职责
主要职责:
1、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
第7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格式怎样的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3、职责3.1机械动力处是公司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3. 2机械动力处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及定期检验。
3. 3技术安全处负责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3. 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特种设备的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明确设备负责人。
4、工作程序
4.1特种设备的范围
特种设备包括:各种起重机械设备、各种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 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门确定技术规格,交主管副总师会签,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2.2 企业规划处依据批准的申请报告下达令号。
4.2.3 机械动力处进行比价采购或组织进行招标。
4.3特种设备的验收
4.3.1 机械动力处及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及补充文件对到厂设备进行开箱验收。
4.3.2 按照合同约定由设备安装单位或机械动力处向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报验。
4.3.3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后方可使用。
4.4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4.4.1机械动力处对购置的特种设备按照公司《固定资产转固管理办法》办理转固手续,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4.4.2机械动力处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档案包括《装箱单》、《合格证》、《技术状况鉴定卡》、《验收报告》等。
4.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4.4.4 机械动力处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及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在检验周期内正常使用。
4.4.5 技术安全处对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5特种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4.5.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每年初制定《设备
一、二级保养计划》报机械动力处审核。
4.5.2 各使用单位按照机械动力处下发的《设备
一、二级保养计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5.3 机械动力处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对特种设备的《设备
一、二级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5.4 特种设备的大修理按照公司《设备大修(项修)及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4.6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机械动力处按照兴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计划,配合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4.7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
按照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8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
4.8.1 特种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械动力处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4.8.2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按公司《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报废设备的处理。
第8篇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多见,为保障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1.在公司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特种设备由工程部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工程部与采购部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特种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己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也应向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或委托具有保养资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公司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公司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在对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公司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9.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
10.电梯的日常维修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1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期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检查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2.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年审。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负责人报告。
第9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怎么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3、职责3.1机械动力处是公司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3. 2机械动力处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及定期检验。
3. 3技术安全处负责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3. 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特种设备的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明确设备负责人。
4、工作程序
4.1特种设备的范围
特种设备包括:各种起重机械设备、各种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 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门确定技术规格,交主管副总师会签,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2.2 企业规划处依据批准的申请报告下达令号。
4.2.3 机械动力处进行比价采购或组织进行招标。
4.3特种设备的验收
4.3.1 机械动力处及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及补充文件对到厂设备进行开箱验收。
4.3.2 按照合同约定由设备安装单位或机械动力处向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报验。
4.3.3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后方可使用。
4.4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4.4.1机械动力处对购置的特种设备按照公司《固定资产转固管理办法》办理转固手续,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4.4.2机械动力处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档案包括《装箱单》、《合格证》、《技术状况鉴定卡》、《验收报告》等。
4.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4.4.4 机械动力处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及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在检验周期内正常使用。
4.4.5 技术安全处对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5特种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4.5.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每年初制定《设备
一、二级保养计划》报机械动力处审核。
4.5.2 各使用单位按照机械动力处下发的《设备
一、二级保养计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5.3 机械动力处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对特种设备的《设备
一、二级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5.4 特种设备的大修理按照公司《设备大修(项修)及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4.6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机械动力处按照兴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计划,配合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4.7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
按照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8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
4.8.1 特种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械动力处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4.8.2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按公司《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报废设备的处理。
第10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和协调单位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第11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7)制定并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配合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第12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⒈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⒉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⒊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⒋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⒌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⒍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第13篇 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如下场所:
2.1凡以本公司名义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基地;
2.2公司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基地,
2.3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包括施工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的项目现场。
3、编制依据
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1日
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
3.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
4、术语和定义
4.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2特种设备的生产--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3 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0吨,且起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4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摄氏60 0c液体的气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5 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6 气瓶--常温下(-400c~ 600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 0c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4.7 本质安全--通过机械的设计者,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来消除隐患的一种实现机械安全方法。
5、管理规定
5.1 特种设备的生产
5.1.1 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和安全认可
5.1.1.1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5.1.1.2特种设备的安全认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5.1.1.3特种设备的生产应遵守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5.1.1.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使用应符合使用要求,特种设备关键部件的生产不得分包给未取得生产资质的单位。
5.1.1.5公司合同中的特种设备供货,不得与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分包方签约或者供货。
5.1.2特种设备生产要求
5.1.2.1 特种设备生产应符合本规定3,以及其它的法规要求。
5.1.2.2 在特种设备的设计阶段应考虑该产品的本质安全。
5.1.2.3 特种设备生产过程应该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要求控制和建立如下文件:
a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b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等管理文件;
c生产全过程的策划和质量控制文件;
d列出重点控制的关键部件清单,以及对其进行控制的加工工艺作业指导文件;
e检验、验收,以及其它质量保证文件;
f关键材料、关键部件、关键试验等的质量记录;
g产品出厂时以及具有可追溯力的档案资料。
5.1.2.4 特种设备的出厂和交付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
a进行必要的试验;
b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
c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2 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5.2.1 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5.2.2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5.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经权威部门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5.2.4 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5.2.5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5.3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5.1.1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由国家设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5.1.2 公司系统对特种设备的监管
5.1.1.1 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公司系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监督。
5.1.1.2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的,应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资格备案表》,并在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1.1.3 公司及所属涉及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应:
a识别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并评价其风险;
b针对危险源制定和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c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培训或演练;
d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e在《季度安全质量季报》中报告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的情况。
5.1.1.4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5.4对施工供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督
5.4.1专业部门负责对施工供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
5.4.2 监督内容包括:
a特种设备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的注册登记;
b现场安装验收合格;
c特种设备的定期年检;
d特种设备的档案资料;
e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行;
f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
g日常维护、检修的监督、检查;
h法规要求的其它内容。
5.4.3 对施工供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应建立记录。
5.5 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处理
5.5.1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在12小时之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5.5.2 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未遂事故(事件),应在10天(日历日)之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5.5.3 无论是事故还是未遂事故都应追查发生的原因,查找和消除安全和质量隐患。
5.5.4 无论是事故还是未遂事故,均应在处理后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处理报告。
5.5.5 其它事故处理要求执行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6 记录表格
特种设备制造基地备案表
文件编写:经营计划部
文件审核
文件批准
第1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审批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总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组织制订审批公司特种设备分管领导、管理部门、有关车间、班组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兑现特种设备安全奖惩。
4、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车间、班组,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抓好生产同时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要求,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等。依法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
2、全面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5、组织审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计划、定期报检及检验计划、修理或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督促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每月组织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使用与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车间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及时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9、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拿出事故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处理到位。
10、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1、负责组织领导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语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三)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职责
1、在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制度等,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编制特种设备选购计划,组织新设备进厂验收检查,选择安装单位,验收安装质量参,加试车等工作。
4、参与编制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艺生产部门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5、编制特种设备报检、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6、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到及时消除;对需要监控使用的,一定要制订监控措施;设备需修理时,应由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保单位进行消除设备缺陷。
7、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验、改造、大修、维保等环节,做好资料的记录、收集、汇总、移交工作。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配合安技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15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器及电梯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