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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安全是社会和谐的永恒主题,安全更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关于安全的话题已经举不胜举,安全关口把不好,可能会使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一个家庭的幸福受到破坏,一个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在我公司为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氛围做以下几点
1.在近几年来生产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经过会议都有相应的对策,今年新任的基层干部占公司比例还是想较大的,在今后工作中还要像老干部多学习,上班是要多走多看,预防跑,滴,漏的现象发生。
2. 维修作业时,必须对该设备停产,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后,如对管道检查不仔细,一旦发生漏气、漏液现象,将造成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工艺人员一定要认真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安全和防护措施具备的前提下进行。
3.正确劳保着装,劳动保护并不是简单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时;劳保必须起防护作用,有一定的防护要求。在易燃、易爆的设备内,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要穿着整齐,扣子要扣紧。
4.安全帽必须保证帽带扣索紧,帽子与头配戴合适,由于在设备内部作业施工空间不足,很可能出现碰头现象,还要保证帽芯与帽壳间留有一定缝隙,防止坠物打击帽子后帽芯不能将帽奏与头隔开,帽壳直接压在头上造成伤害。因此,帽芯内部要留有够的缓冲距离。
5. 正确穿戴劳保手套,在一些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内作业要穿戴防酸、碱等防腐手套,手套坏了要及时更换,尤其是夏季作业手出汗多,会降低手套的绝缘性能和出现打滑现象,所以应最好多备几副手套。
6.劳保鞋要采用抗静电和防砸专用鞋。所穿的大头皮鞋,鞋底应采用缝制,不要用钉制,同时要考虑防滑性能,鞋带要系紧,保证行走方便。
当前,化工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 但是,由于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易腐蚀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很多化工物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化工生产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更多,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这就要求化工企业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 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明
许多领导者片面追求生产进度,严重轻视安全工作,将“安全第一”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在政策上、措施上和制度上搞得都是生产第一。只求自己任期内不出事故,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更不愿进行长远的安全规划和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少事故看起来是发生在职工身上,但根子还是因企业领导者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一种松懈的状态。当然,不少企业领导者也抓了安全工作,但因认识不到位且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工作常常抓不到点子上,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不能上档次、上水平。而造成如此种种后果的主要原因又是企业未真正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公司虽然制定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仍然有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比如前段是又有吸烟被抓的现象,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人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化工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公司安全宣教培训工作说起来都知道重要,但实际工作与要求差距甚远。首先是力度不够,大多走过场。宣教培训工作许多企业也都搞了,钱也花了,但大多流于形式,根本未按有关法规对学时、内容、考试等严格要求进行,因此,实效性很差。其次是覆盖面窄,安管人员培训多,生产人员培训少,未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其三是秩序十分混乱,公司发个通知就可搞有的甚至课都不上,其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4、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安全工作只是安管部门的事,与生产无关。负责经营的相当一部分人员对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了解,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生产部门只顾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而常常忽视安全,与安管部门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因此出现生产与安全“两张皮”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先进的安全理念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作为企业领导者,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安全发展就是要零事故发展。通过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制订配套和保障措施,确保“零”理念坚决落到实处。二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确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领导干部坚持靠前指挥,坚持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抓好。三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把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作为中心任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四要牢固树立求实创新的理念。公司各工段都要立足找问题、查弱项,深入分析,扎实改进,深化安全管理规律的研究,实施安全管理创新,探索安全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2、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干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要明确各级干部的安全职责,制定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标准,明确各级干部怎样抓安全,怎样抓好安全,使各级干部在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检查落实时,按照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行为规范约束自身的管理行为。同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严格考核。二是规范工人安全操作行为,建立健全每个员工的《岗位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让员工从上下班、班前会、操作等方面养成良好的行为和操作习惯,使员工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增强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工作现场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于管理的可控状态,并形成规范的激励和惩处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同时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做到每起事故都能找到与事故责任相对应的责任人。
3、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因此,公司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具体实践中,一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二是要注重培训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通过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和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培训和班组长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班组长事故预防、职业危害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和实际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加大培训投入,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注重效果考核。要对各类安全培训进行效果评价与考核,凡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准上岗。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整体提高,从而适应化工生产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要站在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努力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公司安全工作,积极、主动的开展以安全为主题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全方位筑牢每一条安全防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力争实现“零”重伤奋斗目标。
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确保化工安全生产的总则。目前,随着化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于实际生产的同时,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化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并及时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员工安全、企业稳定。
第2篇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思考
现代发电企业生产管理从体制上应当推行运行管理的“值建制”、设备管理的“点检定修制”、维修管理的“项目管理制”和安全监察管理的“安全点检制”,从体系上应当实行“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基础上的标准化和以eam、mis、sis等为标志的信息化。这样纵向是“四制”,横向是“两化”,“四制”以“两化”为基础,“两化”以“四制”为载体,通过“四制两化”保证发电企业生产的安全和经济。
一、发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四制”
(一)运行管理值建制
随着科技进步,发电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控制水平显著提高,发电企业运行管理也由传统的分场制过渡到值建制,现代发电企业值建制内涵至少应当包括:值长负责制、集控制、全能值班员制、专业工程师负责制等。
1.值建制与集控制。值建制是以值为单位,值长为本值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运行组织体制,集控制是相对于分专业控制模式的主机运行控制的技术措施。值建制包括集控制,集控制是值建制的前提和基础。
2.值长负责制。“值长是当班厂长”是对值长负责制最好的诠释。值长对当班期间的安全经济运行、维修隔离、运行调度等负责,有权调度全企业各种资源为机组运行服务。当值的运行人员打破行政隶属界限,组成一个以值为单位的运行团体。当值的运行人员不论是集控人员还是辅控或者外围系统运行人员,不管其行政隶属关系,都必须按照分工对值长负责,接受值长的指挥、考核和管理。企业应当强化值长负责制,明确值长的责、权、利,真正落实责任制。值长负责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⑴值数和每值的人员配备根据机组和各厂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必须制定当机组大小修、备用、消缺等当值人员不能全面完成隔离、操作时,学习人员补入当值的管理规定,保证在所有条件下隔离和操作人员充分。
⑵值建制是以值为单位的运行组织体制,强调当值人员按照分工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安全经济运行的任务。目前新厂新制模式下,几乎所有的外围系统的运行工作无一例外地委托项目公司完成,这样就形成了在值中不同岗位人员的身份不同。所以,值建制必须打破身份界限,项目公司的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完全隶属于值长管理,其奖励考核、请假、调离和调入等事项都必须经过值长的签字认可。
⑶对部分辅助设备运行人员是否适合外委的思考,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辅助设备(包括:化学制水、循环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输煤、除灰以及脱硫和脱硝等)系统,特别是作为运行集控制发展方向的“辅控集中控制”的运行人员,采用外委项目部方式弊多利少。首先,外委项目部运行管理与值建制的精神相左,使值建制很难真正实行。外委项目部制与以前的“主机大运行加外围小车间制”的运行模式没什么两样,同样,外委系统的人员在工作上隶属值长管理,在行政上隶属项目部,对这些人员的奖金考核和升迁等基本需求,值长的决定程度有限。其次,随着“主控加辅控”运行体制甚至打破主辅界限的“全面集控制”的实行,对辅控运行人员的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必须是掌握多门专业的全能值班员,项目部的人员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新厂新制模式要求编制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辅助系统运行人员的问题,采取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合作的模式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3.全能值班员制。所有运行的值班人员打破专业界限,从生产准备到运行调试到正式上岗,电厂都应按照全能值班员的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和认证,存量电厂在向值建制过渡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进行值班员的全能培训和考试。全能值班员制使运行人员更精简,运作更高效。全能值班员制包括主控和辅控人员,即主控人员和辅控人员都必须是全能值班员。主控值班员至少掌握汽机、锅炉、电气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全面操作与控制;辅控人员至少掌握化学、除灰、输煤、脱硫脱硝等专业设备操作与控制。主控和辅控人员要逐步向掌握所有专业操作技能的真正全能值班员培养和发展,最终实现彻底的全能值班员制。
4.集控制。主机、主要辅助设备和外委设备都应当实行集中控制,新建电厂在布置主机集中控制的同时,外围系统诸如输煤、化学、除灰、燃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等所有辅助系统,都应当按照集中控制的要求进行辅控网的设计。辅助设备在集中控制室同样可以进行操作和监视。存量机组的技术改造应当按照集控制的原则进行,逐步向集控制过渡。集控制使值长负责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值长可以更好地把握全局,指挥更有力,更畅通。随着控制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及成本的进一步降低,集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打破主控和辅控的限制,实现一体化的集中控制系统,即全面实现集控制。
5.经济运行和绩效考核。运行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保证机组的正常启动、运行调整和停用、事故处理、提出设备缺陷以及进行相应的隔离和操作等。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社会的总体要求,在保证安全基础上的经济运行成为运行人员的当然职责。经济运行的标准是设备制造厂的允许值和设计值以及国家标准和同类设备的最佳值,应当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来保证经济运行的良好进行。绩效考核体系应当对运行人员的所有活动实行量化考核,至少包括:企业生产所关注的所有指标、各种工况下的启停操作、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执行操作、日常点检、发电量等,实现以值为单位的经济考核。
6.两票三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日常点检制、定期切换制和交接班制,即“两票三制”,是发电企业多年来保证生产安全和秩序的最有效的制度之一,必须实现标准化。企业应当编制所有维修行为的标准工作票和所有隔离行为的标准操作票,按照定时间、定操作、定设备、定标准的要求,制定巡回检查、定期切换和交接班制的标准。
7.日常点检。日常点检作为点检制最基本的点检形式之一,同样必须按照点检定修“六定”的原则制定技术和管理标准。
8.值建制的主要技术标准。所有设备、系统各种工况的运行规程;事故预案;标准操作票;日常点检、定期切换、交接班技术标准;系统图;绩效考核的技术标准等。
9.专业工程师(高级主管)技术负责制。专业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是值建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运行所有技术标准的编制、审核和修订,所有技术方案的审核,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10.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技术培训工作。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模拟是运行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定期工作,应当包括已经编制的成型的预案演练和其它单位、本企业其它值的经验反馈中的事故演练。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引入“驾驶证”计分考核办法,运行人员在持证上岗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和再培训,每一次不安全的操作和指标的偏离量化为一定的分值,对月度或年度分值未达到规定数值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再培训取证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和岗位处罚。
(二)设备管理点检定修制
设备的点检定修制是在按照“八定”标准对设备进行点检的基础上,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的劣化规律,实现优化维修的一种设备管理体制,在各发电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相应的管理导则,认为应当在现代电力企业中全面实施。
1.将传统的以“修”为主的设备管理理念转变为以“管”为主。点检员不是传统的检修工或生产技术部专工,他的定位为设备管理者,承担着设备的终生管理,是设备管理的策划者、组织者、协调者、指挥者,其主要职责是管理、策划、组织、协调和指挥。这样就形成了“管”和“修”的分离,更容易区分各自的责任,更容易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容易实现安全质量和工期费用的控制,更容易实现标准化作业,使管的更精,修的更好,在检修和维修全过程中体现出了极大的优势。
2.点检员是设备主人,自主管理和设备终身管理的理念贯穿始终。点检员是设备的惟一主人,点检员自主管理和设备终身管理,设备与点检员一一对应,真正落实了设备责任制。点检员与运行人员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点检员就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对待自己对应的设备,负责所分工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组织,负责编写检修作业指导书,提供给项目公司作为检修作业的标准,而且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维修项目公司(或检修公司)只负责按照点检员提供的检修作业指导书完成指定的检修工作,由于作业指导书不标准引起的检修质量不合格由点检员负责,没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工序和质量标准完成检修任务,由检修项目公司负责。点检员在设备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点检员、运行人员、项目公司三者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合作有序,保证了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点检员的责、权、利有机统一。这应当是点检定修能很好落实的关键,已经明确了点检员是设备主人的定位,也就明确了点检员的责任,但还必须赋予其充分的自主管理的权利。点检员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是项目经理,就有对设备管理的所有权利,包括检修费用的控制。点检员的待遇与部门相当。明确了责任,赋予了权利,给予了待遇,点检员就可以心情舒畅地、不遗余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锻炼自己、发展自己。
4.合理进行点检员设备分工。根据企业特点和点检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高低,按照机组和专业设备类别进行点检员设备的划分,实行a/b角制。
5.应减少管理层次,使管理扁平化。实行点检定修制以后,最直接的设备管理者是点检员,根据机组数量和点检员的人数,按照管理学的要求最大可能减少管理层次,一般应为两层,即部门高级主管负责专业层面的精密点检、技术监控等技术管理工作,点检员对部长负责。管理层次的减少,使信息传递的失真度缩小,使设备管理能够更加具体,更加细致,决策层领导能工作下沉,使决策更加迅速。由于高层领导的工作下沉,能够及时组织分析,正确决策,每位点检员工作的好与差,高层领导都很清楚,有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6.工序服从原则。主工序的点检员有权要求辅助工序的点检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完成工作,辅助工序的点检员和部门必须服从。强调以工序为中心,任何部门和员工不论职位高低,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主工序的点检员,主工序的点检员提前半小时通知,辅助工序的点检人员必须做好准备,以保证指挥系统的畅通,减少决策层的工作量,实现“零”接口。
7.积极有序开展定修工作,实施优化检修策略。a类设备的大、小修计划完全按照点检和状态诊断的结果来制定,机组投产第一年不一定进行传统计划检修的大修,小修周期也应根据设备状态确定。b类设备完全按劣化倾向分析确定检修,能在机组可用期间进行的检修不得列入大、小修计划。真正实现了点检基础上的优化检修。
8.对项目公司的管理。项目公司作为企业点检定修制的执行层,对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起着关键的作用。企业需制定项目公司的考评管理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但必须注重过程管理,因为项目公司的更迭必然是一种两败俱伤的结果,带来工作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我认为在工作上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严肃执行合同有关条款,管理上把项目公司当作公司的执行层对待,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后勤保障、思想教育、党政管理等各方面与企业的部门一视同仁,执行共同的标准,努力实现双赢。
9.大、小修管理。由于现代发电企业人员精简,无法全面完成小修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在大、小修中引入监理制,监理在大、小修全过程代表公司行使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和保障权利,监理单位不仅完全按照合同对承包商进行监理,而且按照合同对甲方的管理行为同样进行监督。
在大修中需要根据工作量确定维修项目部的专业人员转变职能,变乙方为甲方,与企业点检员共同完成部分制定的大修管理工作。
10.点检定修的主要技术标准。点检定修的主要技术标准至少应当包括:《设备abc分类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点检员设备责任制标准》、《设备技术标准》、《检修作业指导书》。
(三)维修管理项目管理制
现代发电企业应实行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分离,设备管理在本企业设职能部门——设备部,设备维修工作以合同关系外委项目公司完成,均实现项目管理。这种维修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机构人员精简高效,应该可以极大提高维修管理的有效性。
(四)安全监察管理安全点检制
在安全保障体系中引入点检理念,实行区域安全督察负责制。安全监察部按照专业配备高级主管,主要职责是安全监督,在安全生产的四级控制(个人控制差错、班组控制异常、部门控制障碍、厂部控制事故)中主要起到监督和控制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作用。除了每年必须的春检、秋检、安全性评价、各种检查情况落实和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之外,日常工作的重心下沉在生产现场,实行区域督察负责制。
安全点检与设备点检的不同之处,在于安全点检的对象是作业人员的行为和作业环境,执行的标准是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点检只对应当检查和合理延续到应当检查时间区段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负监督责任,是一种抽查性质的监督责任制;设备点检对设备的终身负责,点检员是设备的终身主人,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时间的责任制。二者都意在落实责任制,安全点检是监督责任制,设备点检是保证责任制。
⒈安全监察部各高级主管按区域制定督察路线图,按照“六定”(定人、定时间、定点、定设备、定路线、定方法)的原则制定督察标准。主要督察的对象应当是人和作业环境,即在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作业、作业现场和安全生产环境。
⒉督察的技术标准主要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制定的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
⒊督察的方法是目视。
⒋督察的内容有:
⑴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工作,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是否符合工作票安全规程,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是否得到完全落实,检修、维修作业指导书中的危险点分析是否得到全部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明白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完成后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得到恢复。这里的安全措施不仅包括运行布置措施,还包括检修过程中变更了的安全措施,比如打开或移动了的井、坑、孔、洞等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习惯性违章并提出考核意见。
⑵检查本人所负责区域现场环境的安全情况,即装置性违章情况。每天应当检查现场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包括运行中发生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安全设施的变化情况和检修工作影响的安全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纠正计划,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执行。
⒌督察的周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记录督察日志、督察月报,对相应的不安全事件按照厂部制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⒍公司层面按照日常工作考核标准对安全监察部门的督察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对已经发生了不安全事件而区域安全监督负责人没有提出考核及整改通知的事件进行考核。
二、发电企业管理的“两化”
(一)标准化
难事始于易,大事始于细。标准化管理是电力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在标准化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大家都在引进国外先进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却不知道我国的标准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率先在一些行业试行“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已经取得成效,发电企业应当成为“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国家标准体系主要有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19273-2003《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等。企业标准体系是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为目标,建立管理标准体系,制定人员的工作标准,实施标准化运作的一整套完整标准,发电企业应当按照上述标准体系的要求,在生产管理的“四制”中全面落实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不断进行评价和改进。
发电企业的技术标准包括相关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企业值建制、点检定修制、安全点监制和项目管理制等的技术标准,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建立不断更新的长效管理标准。
发电企业应在完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特点制定管理标准,明确所有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解决“5w1h”的问题,制定所有工组人员的工组标准及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
发电企业应当完善和制定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和改进标准,通过不断的pdca,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四制”的执行能力。
(二)信息化
信息技术为发电企业生产管理提供了很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企业赶超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创造了捷径,通过计算机实现的标准化生产管理,“一览无余,一点到底”,更有效、更便捷,信息量更大、更及时,更便于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使生产管理实现集团化运作成为可能。
现代发电企业至少应当建立生产信息系统、党群信息系统和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各系统之间有独立的模块,也有互相交叉公用的模块,比如eam、oa、人力资源系统等。各分系统必须实现统一平台,分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必须考虑与上级公司和电网调度机构系统管理要求的一致性。这样把信息化应用在企业生产管理的“四制”中,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竞价上网的需要。
第3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目前,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与电网的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正处于要前进一步都较困难的局面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
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论管理对象、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管理对象的角度: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有限;只有强化了隐患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能有效。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由早期的事故后管理发展到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它不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与协调。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由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等手段,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提供电力,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如果供电中断,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造成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
②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
③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在依法保护设施、安全监督上措施不力,致使安全管理力度不够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专业知识欠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2、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4、不严格执行《安规》,经常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四、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措施
首先,要看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首先是一种企业能力,具有企业能力的属性,是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知识与技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由企业掌控的各类资源决定,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组合情况形成了不同的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它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增长。此外,企业能力作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与技能,知识与技能的难言属性使得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具有特异性和不可模仿性,这构成了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
其次,可具体通过增加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优化设备安全性能的能力、提高物料安全水平的能力、改善安全制度的能力、监测环境安全状况的能力5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安全系统效能的综合性能的改善。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竣工后,要组织验收,要确保竣工的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和电力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巩固和创新。
“清华大学生产企业董事长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作为清华北京院领导力长期生产管理研究和培训实践的结晶,融合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化知识和高效生产管理实践的专业化内容,为广大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企业高层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战略思考框架和极具实用性的操作工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
第4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培训
电力企业应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对新知识、新技术进行重点讲解,增强员工的风险控制、辨识、避险自救、应急处置的能力,保证员工能较好的掌握新设备的运行特点、技术性能、产品结构。还应该重视员工技能的培训及评选,可以加强技术能手、首席师的评选工作,在电力营销、变电运行、变电检修、送电线路等专业中实行导师带徒的活动,让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得以提升,从而增强生产人员掌控设备的能力。
2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电力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时,必须对其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让其拥有建立健全的制度才能确保生产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只有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才能对电力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才能对生产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让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公共安全、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对有害、危险的因素进行控制、辨识。
3增强电力企业中安全文化的构建
安全文化的构建是通过对安全的人文氛围进行创造及协调的一种人机环境,其对人的意识、行为、观念、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可以对人的一些不安全作为进行一定的控制,从而达到降低人为事故目的。企业可以利用文化凝聚、导向、同化、辐射等功能来指引员工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的活动,以文化约束的功能引导员工对安全制度进行遵守,通过对员工道德行为进行规范来创造相互信任、团结友爱的团队,对于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相互发现、相互提醒,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明白自己的价值,让其自我价值得以实现。进而增强电力企业安全制度、政策、目标的执行力度。
4对电力系统的设备技术进行革新
电力企业应该对其设备进行革新,只有对整修电力设备的方案进行全面探索,加大科技的投资并对科研资源进行整合,对电网诊断的中心进行积极筹建,进而才能实现电网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此外,电力企业可以加快以离线检查和信息库为主的相关建设,形成设备信息与在线检查库、离线检查库及历史信息库相结合的新型模式,从而为电网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增强电力设备的运行水平,减少电网耗损。电力系统的设备若过于陈旧的话,比较容易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如因设备老化、质量下降而导致电力系统发生短路或是引起火灾等,当出现这类情况时,企业必须积极指挥、组建义务消防人员来进行及时补救,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做好善后工作。当然,电力企业也应该做好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及早做好相应的革新,将老化的电力设备跟换掉,确保电力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5加强设备的检查工作
电力企业可以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监测、红外测温等技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掌握,及时处理设备中存在的隐患,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有利条件。还应该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如对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进行检查、核对,让消防设施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对易爆、易燃的危险物品展开仔细的检查,与规定不相符的必须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企业还应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督促其做好安全保卫的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对设备的检修,让设备的安全运行能力得到保证。
6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得以提升的关键,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该项工作的时候,应该对作业环境、现场的安全防范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有效的安全检查来不断改善其作业环境及对管理漏洞进行有效的堵塞,使电力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行为得到良好的规范,还可以确保设施系统可靠、安全的运转,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此外,企业还可以对电力设备保护的安全协议进行审查,为电力设施的保护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对电力设施破坏、盗窃等行为进行统计、查处,使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3结束语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在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将其当作基础性的工作并重点做好该项工作,从而让电力企业的生产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要让电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企业就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可以从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将安全措施都落实下去,从而使电力企业得到不但的发展。
第5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1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薄弱
由于国内电力企业长期以来都是处在垄断地位,且受到管理形式与一部分固有惯性的影响,使电力企业的所有员工都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思想比较的松懈,致使安全生产核心与地位不断减弱。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要想保持稳定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对其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模式进行相应的转变,这样才能与现代市的场经济相适应。电力企业中固有的、传统的思想意识及管理模式很难从根源上进行转变,导致其安全生产的意识相对薄弱,且人事管理的工作中存在考核不够严格的情况,缺少良好工作作风及没将员工绩效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从而致使电力企业中的所有领导者和员工都严重缺少安全生产意识。
2基础的管理工作没做到位且执行力度不强
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着其执行度不到位的现象,知致使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和企业中的每项工作协调发展,有的基层企业过分注重效益提高,却忽视了安全管理,对日常的工作中所遇到安全管理问题也不会从根源上对其进行解决,只是做表面的文章,大多时候都只是走过场,随便应付一下检查,导致电力企业的安全规章体系得不到较好的落实,执行的情况更是糟糕。有些企业在年初时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计划,可在具体的工作中却没有依据计划进行,致使计划的完成率仍然较低。电力企业生产中的运行规程和紧急预案都不够完善,对存在的缺陷和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导致其存在较大安全问题。如相关工作者对现场的情况了解少,不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致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工作人员在检查现场的过程中,缺少针对性及没有发现深入的问题,只对表面做了检查却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发生问题之后各部门间的责任不够明确,致使其相互的抵赖、推脱,部门间缺少良好沟通及相互合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比较严重。
3安全操作的行为不够规范
电力工业是技术、设备较密集的产业,许多基层员工的素质不高,且安全生产的职责履行较差,无法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还对岗位有许多的不满。由于受到员工自身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的限制,所以导致其无法准确地运用科学方法对生产中的潜在问题进行检查,对环境变化不熟悉,及对新型设备结构和原理不够精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盲目性。
第6篇 民用爆炸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22]4号),进一步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严格准入、强化基础、规范管理、管控风险'的原则,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目标,以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第三条 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制定并完善岗位、班组以及企业达标实施细则,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第四条 生产企业(含生产场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场点和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销售企业(含销售网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储存库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同时负责全面推进和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达标;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民爆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兼职安全员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章 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绩效考核、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风险管理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企业安全规程和各工序、各岗位操作规程应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监管规定,适应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变化。规程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等要求。
第九条 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处应张贴岗位操作要点,工(库)房入口区域应张贴与工序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要点和应急避险路线图。
第四章 区域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条 企业应划分生产、行政、辅助和生活等区域,并有清晰的分区界线和明确的管理制度,鼓励采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实现区域安全巡查。
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应保持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规范,道路平整硬化,安全通道合理畅通。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起爆器材类生产区与工业炸药类生产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
第十一条 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鼓励应用智能化门禁系统。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必须穿戴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不得携带烟火、移动通讯工具。
企业应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应配发有明显颜色区别的衣帽。
第十三条 企业应对承担施工项目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工(库)房生产作业时,其安全距离范围内严禁施工。
第五章 作业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标识管理制度,按照民爆危险源标识标准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危险源附近设置危险源标识牌。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等级、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等。
第十五条 企业定员定量定置应严格执行行业相关规定,现场管理应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等要求组织实施,生产现场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并应及时清理浮药、残药。鼓励创新和采用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企业应确保生产现场防雷、防爆、防静电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生产线超温、超压、断流等安全连锁装置应每月进行全系统实测和有效性验证,消防雨淋设施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效性验证。
第六章 工艺技术及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企业应按照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等相关要求,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应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监管要求。
第十八条 企业应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检修周期内无故障运行。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维修制度,严格维修程序和设备维修维护档案管理,生产设备应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维修,生产线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系统检查维修。
第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专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生产线专用生产设备结构、功能及技术参数,不得在生产线上进行设备试验。
第七章 风险管控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档案,包括企业主要风险因素、安全生产事故、员工工作状态、周边及社会影响因素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制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采用'危险点巡视卡'等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危险源动态管理,要针对技术进步、工艺调整、设备更新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判别并相应调整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符合行业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应对设备故障、动力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况的专项措施。生产区域应按照预案要求,清晰设置疏散路线、避险场所等应急标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报警、紧急停机的相关制度,根据工艺技术和实际管理水平,在主要工序设置手动应急报警按钮,在关键危险工序设置紧急停机装置。
第八章 岗位培训基本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健全和完善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培训制度,积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岗位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应根据工序安全生产特点、岗位要求及员工素质等,充实相关培训内容,强化员工的危险源辨识、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等技能。
第二十六条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实际操作演练,严格现场技能考核。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监控室操作人员、专用设备维修人员等必须经过企业专题培训,熟练掌握工艺流程、工艺技术特点、自动化控制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查和考评。
第二十九条 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
第7篇 小议如何把班组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点
电力企业的班组是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主体,是贯彻和实施各项安全要求和措施的主体,也是成为杜绝违章操作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主体,企业的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而最终都要通过班组和每个员工去落实,去完成。
企业搞好班组建设是基础性的、第一位的工作。在强调落实以行政一把手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必须强调夯实班组的安全基础。作为一个电力企业,
一是企业管理者要把安全生产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安全管理人员应把相当部分的精力投到一线班组安全管理上,以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二是班组长作为班组的领头羊,是完成生产任务的核心人物,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能不能把住这道防线,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危。因此,班组长这个最小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决不可对安全掉以轻心,只有在日常工作中从严要求,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异常和未遂,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可见,企业要把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提高班组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摆正安全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三是班组长应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技术全面,有开拓精神,能充分发挥每个班员的积极性和技术特长;严于律己,善于管理,能把全班人员引导到学技术、守纪律、搞生产、促安全、求效益的轨道上来。
四是要认真开展班组技术培训和反习惯性违章等安全活动。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思想的有效活动之一。安全活动的质量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领导要重视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其好处是能引起员工对安全活动的重视、能及时了解和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能抓住重点问题展开讨论和进行安全分析、能掌握班组生产、安全情况。班组安全活动不能流于形式搞突击,要形成制度化,针对班组的实际查找思想中的隐患。比如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技术比赛、摸拟现场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内容丰富的活动,使班员感到安全活动内容生动活泼、学以致用,从而提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效率,班组安全素质也可以提高。五是要完善班组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形成一个好的安全生产机制,是班组安全管理的保证。
遵守电力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对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要求、职责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岗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要达到什么标准。实行经济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相对应的分配机制,把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技术技能素质高低、职责、安全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六是要抓班组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班组与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现“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的目标。做到组织、思想、责任、措施四到位,真正形成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个工作岗位中去。
第8篇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介绍
〔摘 要〕 阐述了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供电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继承创新的客观需要,更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介绍了吉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开发、建立、内容、特点以及体系运行的情况与效果,从提升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出发,推进安全工作的“三个转变”。
〔关键词〕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现代安全理论认为,一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失误)、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所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需要在总结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培训等方法来提高人的意识和能力;物的不安全状态需要用安全技术来改善。直接影响安全的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已经成为复杂工业系统是否发生事故的最深层原因。为此,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组织整体出发,把安全管理放在预防事故发生的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系统达到安全状态。近年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应用,它被认为是安全工作最为有效的管理办法。现在,我国也大力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2001年国家制订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2001),为改善我国的职业安全状况,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标准。
1 供电企业安全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仅包含着人身安全健康问题,同时还涉及电网和设备安全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供电企业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等,保证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需要。但是,安全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与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理念上不能与国际接轨。现行的安全工作方法,只注重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规律的研究,虽然保证了各项防范措施的目的性与针对性,但在超前控制和风险分析、评估与控制方面缺乏实效,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思想与模式已经不能充分适应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2) 管理方式上缺少科学性。管理技术不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以支持企业的运行,表面上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标准、制度完善,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安全思想的指导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在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与企业发展、安全工作需要相比差距较大;
(3) 管理手段上方法单一。现在的安全工作主要依靠人治的管理和员工的自觉行为,人的因素在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以绩效考核代替过程管理,以奖惩机制代替激励机制,抓班组安全建设多,抓管理层的责任落实少,管理失去重心,出现“两张皮”现象,缺少创新的动力。
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了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国际上现代企业的管理接轨,增强企业的竞争、生存和发展能力,建立一整套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供电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继承创新的客观需要,更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2.1 体系的开发
近年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始终把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和目标,在实现事故超前控制,切实保证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人身和设备事故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控制。在总结和分析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事故规律后认为,供电企业虽然在多年的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但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各级人员主观能动性方面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尤其是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和安全生产形势需要相比,过去的一些管理方法就显得不够适应,需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新型安全管理机制,彻底打破固有的结果型管理、经验型管理模式,吸取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此,吉林省电力公司于2003年10月拟定了一套以整合目前供电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为基本框架,以国际和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指导的现代的、先进的、完善的、系统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案。
2.2 体系的建立
2003年末完成了体系模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审核,2004年1月对省公司系统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知识培训,至此体系开发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结束。从2004年2月开始,体系开发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经过全体开发人员的共同努力,3月末完成了全部开发任务,并通过省公司和咨询公司的审核。4月初,“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管理体系”)在白城供电公司投入试运行。
2.3 体系的内容
“管理体系”是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国际通行的“戴明模型”管理模式,按照供电企业自身的管理流程、危险源控制方法等传统模式中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建立对企业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体系的建立不是对现行的供电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办法的否定,而是以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指导,整合现行的供电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办法,使之形成具备现代管理理念、代表先进管理模式、动态循环并可自我持续改进的先进管理体系,并兼容供电企业现行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春秋检等全部工作。
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是整个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内容涵盖了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各个方面。为防止和避免把体系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作标准、制度汇编,从而失去对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在体系开发前就明确了体系建立后不进行认证的工作思路。
2.4 体系的特点
(1) 依据国际、国家、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标准和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建立健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
(2)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建立和运行体系。规范为体系的开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使体系在原有基础上更加完善和细化。
(3) 程序文件的建立主要是从3个方面进行考虑,即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只注重于人身安全管理及控制的基础上,根据供电企业特点增加和补充了电网和设备安全管理及控制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覆盖了生产、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保证了体系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3 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
2004年4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管理体系”,首先在白城供电公司试运行。供电企业和基层单位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在目标管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体系运作方面积累了经验。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实践,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系统化的新型管理机制在各级人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基本建立,并随着体系的深入、持续运行逐步体现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
(1) 过去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结果管理、轻预防控制的传统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使各类事故的超前控制得以真正执行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了对危险点、危险源的可控在控,并且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2) pdca循环方式实现了安全生产全过程的闭环式管理,为安全生产工作从单一的经验型管理向全面的、系统的制度化管理转变提供了保证和空间。事实证明,经验型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能够发挥一定作用,收到一定效果,但是按照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体系实施后,通过安全生产的计划、实施、查找与改进等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达到了安全管理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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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3) 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得到有效加强,充分体现了安全为经济效益服务的管理理念。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管理在体系中有机结合,从组织整体出发,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得到切实理顺和加强,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协调统一和相互支持,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降低风险,“管理体系”在控制人身、电网、设备事故,降低各类风险方面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人性化的管理机制,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生产为经济效益服务的宗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和生产分工的进一步明确为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 建立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系统的安全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局面。特别是促进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和强化小型、分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效果尤为显著,过去一些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生产班组通过体系的有效运作,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5) “管理体系”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实施后,其科学性、先进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各方面、各级人员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目前供电企业尚未建立“三标一体”式管理机制的客观形势下,“管理体系”的实施由于缺少其他体系的有力支持,系统化管理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局限,这需在体系实施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第9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 总 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 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 工作环境 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 危险源 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 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 风险 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graveness hazard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 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5.0.4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 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
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0.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 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1.0.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12.0.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12.0.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2.0.5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13.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4.0.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14.0.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14.0.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14.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14.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安全检查和改进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5.0.7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6.0.1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第10篇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矿山(煤矿除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以下标准,结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规模大小和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产量、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因素,确定具体存储金额: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含3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不含15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200万元)。
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仍然按照原标准执行,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由企业按时足额存储。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现金。
(四)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县(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缴纳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七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管理,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共同负责。
中央管理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企业;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二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三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在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建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集团,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5]91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其他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按本部门安全职责的规定,切实搞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或经营的组织与治理,并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本专业生产、施工的需要。及时编制或修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把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治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4、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12篇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奖惩及其实施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
2 引用标准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设置安全总监(监督)的规定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总则
3.1.1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组织及人员必须 接受安全监督。
3.1.2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与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建立完善安 全生产监督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 理水平。
3.1.3 安全监督实行现场巡回监督检查制,对重要的生产、施工环节,安全监督都要 及时到现场监督,安全监督检查要有记录,需要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 知书”。
3.1.4 安全监督实行汇报制度。现场安全监督每周要向本单位安全(防火)处汇报安 全监督工作,二级单位每月要向公司安全技术汇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随时向 主管领导和安全总监督汇报。
3.2 安全生产监督的设置
3.2.1 工厂设置安全生产总监一名,负责对工厂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
3.2.2 安全生产监督的设置原则:安全处在籍、车间在岗、服务现场,负责对生产和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3 职责
3.3.1 工厂安全总监职责
3.3.1.1 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1.2 组织制定完善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及关联交易、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文本, 并对其签订及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1.3 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化学危险品、消防、 交通等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lm〗
3.3.1.4 负责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分级,组织制定安全监控方案 ,并监督其实施。
3.3.1.5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合资合作和引进等项目的安全 预评价,对安全“三同时”履行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查、监督。
3.3.1.6 负责组织审查购入本单位的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情况, 并按照规定对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1.7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安全业绩情况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生产、作 业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
3.3.1.8 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依据审查程序进行监 督。
3.3.1.9 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 产单位进行查处。
3.3.1.10 负责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3.3.1.11 组织安全评价检查,并对评价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3.1.12 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对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 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
3.3.1.13 对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计划的编制、报批和落实 情况进行监督。
3.3.2 生产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3.3.2.1 负责对车间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3.2.2 负责按照现场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制 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的违章行为,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状 态,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如果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3.3.2.3 负责对装置开车、停车、物料泄漏处理,装置不停车情况下的仪表维修、 电器维修和设备维修,危险动火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督。
3.3.2.4 负责对生产现场工业动火证、破土作业票、高处作业票、临时用电工作票 、电气工作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封人孔票、抽堵盲板证和检修任务书等执行情况 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3.2.5 负责对车间与员工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中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参加车间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例会,并对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建议,参加班组安全活 动,并对车间从其他单位事故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3.2.6 负责对员工履行安全生产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安全“ 三级”教育情况、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具备的紧急情况下应急能力、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 监督。
3.3.2.7 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3.2.8 负责对现场安全监控装置、消防设施、气体防护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装 置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监督。
3.3.2.10 负责对车间各级人员安全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3.3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3.3.3.1 负责对施工队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3.3.3.2 负责按照现场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 制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的违章行为,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 状态,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如果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 不断改进安全检查表。
3.3.3.3 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工业动火证、破土作业票、临时用电工作票、进入有 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封人孔票、抽堵盲板证和高处作业票等执行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3.3.3.4 负责对主管施工部门与施工作业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中承包商的安 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建议。
3.3.3.5 负责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3.6 负责对现场消防器材、气体防护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状 态进行监督。
3.4 安全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3.4.1 安全监督有权直接向主管厂长反映有关安全问题。
3.4.2 安全监督有权在车间、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参加有关会议 ,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况。
3.4.3 安全监督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事故隐患单位立即 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责令其改正。
3.4.5 安全监督发现作业场所有特别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将 情况和处理措施向上级报告。
3.4.6 安全监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管理处室的,应当 向工厂安全总监报告。
3.5 奖惩
3.5.1 工厂安全总监按照创建“无事故工厂”之规定进行奖罚。
3.5.2 安全监督与所监管的专区同奖同罚。
3.5.3 各单位应定期对优秀的安全监督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3.5.4 公司在“无事故工厂”总结表彰时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安全监督人员进行 表彰、奖励。
3.5.5 工厂要把安全监督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安全监督人员成绩的重要依据,作为晋职 评优的重要条件。
3.5.6 对安全监督在监督检查中没有履行职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 发现事故隐患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应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因此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
第13篇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帮手”
研究背景
近年来,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7月~2010年8月,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针对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提出进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实践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形成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已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课题研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提出普遍适用于我国企业定量的、科学的、体现预防为主的、用来衡量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趋势的一种现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众所周知,传统的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围绕事故本身做文章,即“问题出发型管理”,重点在事故发生后肇因分析、吸取事故经验的被动反应、消极控制的安全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导致了安全工作落后于生产的发展,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普遍是根据发生事故的情况来评比,造成了事故预防工作呈现被动态势。其主要缺点:
1.凭经验直观处理生产系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表及里地深入分析、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少,难于彻底改善系统安全;
2.对于企业是否“安全”往往是进行定性评价,一般来讲,符合或达到国家、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的,就是“安全”,否则就称“不安全”。“安全”与“不安全”缺乏定量评判的手段,往往在伤亡事故发生后才进行总结归纳,提出措施,属于事后处理型。
3.缺乏系统性,解决安全问题时总是片断和零碎地进行,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到处堵漏洞的被动局面。
4.我国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多数是根据发生事故(尤其是伤亡事故)多少来评比的,无法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
针对传统安全管理的弊端,在吸纳现代安全管理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实际,运用安全定量科学的思想,课题组提出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概念,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状况做出科学、综合、定量的判断,为合理分配安全资源,确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行政许可等工作提供依据。
通过研究,可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概括为:将管理学、安全系统科学、减灾防灾科学、预测预警技术及系统原理、预防原理、人本原理、事故致因理论等多学科方法和理论应用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建模、计算,用来定量化表示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趋势的数值。其目的在于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事先预报,提请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注意,使企业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使得安全生产系统具有“报警”和“免疫”能力。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是对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直观化表示。
预警指数系统的目标及任务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是以日常隐患排查结果和仪器仪表监测检测数据为基础,辨识和提取有效信息,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予以量化,将有关信息录入《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管理系统》软件,通过软件进行统计、系数修正、计算,得出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形成直观的、动态的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运用预测理论,建立数学模型,对未来的安全生产趋势进行预测,形成安全生产趋势图。
2009年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和趋势图(1-26周)
目的和任务:
1.以企业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为基础,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并及时纠正,使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处于被监测、识别、诊断和干预的监控之下。
2.通过对隐患排查数据、监测信息的分析,可以确定各种信息可能造成的后果,辨明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其主要任务是应用适宜的识别指标判断可能造成的后果,此对整个预警系统的活动至关重要。
将分析得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量化,运用“事故当量”的概念,对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加以系数修正,计算得出当期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通过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曲线的升高和降低,直观反映当前安全状况是安全、注意、警告或是危险。
3.利用系统分析、信息处理、建模、预测、决策、控制等主要内容的预测理论,定量计算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警示生产过程中将面临的危险程度,提请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件事故的发生。
4.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大小,对事故征兆(险肇事件)的不良趋势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矫正、预防与控制。
5.对可能造成损失的事件及时进行整改,分析规律,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
预警指数系统的特点
定量
用数值表示隐患可能造成的结果,运用数学模型,定量化表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发展趋势。
直观
将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用折线进行连接,形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直观反映企业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企业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
实时
通过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所处图形的区域,能够实时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公开
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事件和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发展趋势向社会、企业和员工公开发布。
预报
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运用时间序列预测法和适当的预测法,利用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征兆进行事先预报,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事前预防。
无量纲
具有无量纲、相对性的特点,满足企业(行业)间、地区间的可比性。
预警指数系统的建立
领导重视 组织保障
由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并亲自参与,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予以确认并公布,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同时,也需要定期提交个人安全预警报告,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指标。
安全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组成部门的“预警”工作,优化日常隐患排查内容,检查、汇总各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完成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
其他组成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任命本部门的安全预警员,可以为专兼职安全员,其职责在于汇总同部门其他人员的隐患发现,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辨识,定期形成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全员参与 培训能力
安全生产预警主要依靠隐患排查来进行,强调全员参与,需做到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持续不断的安全培训、学习交流等可以提高员工发现问题的能力,互相排查和自检可以使员工发现问题,并分享自己的发现。因此,所有员工特别是安全预警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相关内容的培训。
根据不同阶段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预警的需求,日常隐患排查的内容应包括:人员的反应、人员的位置、个人防护装备、工具与设备、作业环境、制度与操作等。
收集数据 分析判断
安全生产预警的基础是数据的收集,数据来源为两个方面:隐患排查的结果及仪器仪表监测数据。在隐患排查中,不仅要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对人的行为也要加以判断,对于好的安全行为要及时表扬并记录在案,仪器仪表监测过程中不正常的数据要进行整理。通过对历史数据、即时数据的整理、分析、存储,建立安全预警数据档案。
对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已经发生的异常征兆及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评价事故征兆可能造成的损失。对分析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录入软件系统,形成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分析后,得出当前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
系数修正 生成图形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是对隐患排查数据、仪器仪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是生成预警指数数值的基础。但最终预警指数的数值大小,还要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相结合,因此要考虑对其进行系数修正。
安全生产预警修正系数是能够敏感地反映危险状况及存在问题的一系列指标,是能够体现安全生产状况客观量的综合体系。选择修正系数后,按照建立的数学模型,计算得出安全预警指数数值,并按照时间顺序,绘制图形。
预警指数图及趋势图的生成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计算是以规定时间段内的各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为基础,进行报告份数、演练、培训、事故、隐患整改率等系数修正,计算得到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并生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运用预测理论进行数学建模,生成安全生产趋势图。其计算过程为:
原始数据判断
各部门对隐患排查情况、监测检测数据中,运用判断指标,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的状况或行为,分为“不安全状况”或“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
伤害等级判断
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害分为:死亡、重伤、轻伤、无伤害等4个等级。采用“事故当量”的概念,量化可能造成的伤害等级。
统计值计算
根据原始数据的分类统计值与所对应的伤害等级,加权得出周或月伤害统计值。
系数修正
1.报告份数修正
为了消除规定时间内安全预警情况报告数量不同对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影响,按每周(月)适合本企业的平均数来修正周(月)伤害统计值。
2.事故修正
事故的发生会造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升高,另外,每次事故发生后都会对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影响,因此,系数修正要考虑不同级别事故及事故发生后一段时期内的影响。
3.隐患整改率修正
隐患整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因此,要根据不同的隐患整改率,进行修正。
4.培训及演练修正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员失误的重要途径。因此,培训能够降低企业安全风险,降低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不同级别的培训(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对员工的影响不同,修正值不同。
●应急演练可以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降低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降低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
●考虑每次培训、演练后都会对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产生的影响。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计算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安全预警报告修正值+事故修正值+隐患排查率修正值+培训、演练修正值+其他修正值
预警指数图生成
安全生产预警组织机构每周或每月进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计算,将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连接后,即构成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从而直观反映企业整体安全形势。
预警趋势图生成
运用预测理论,对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进行整理、修正后,消除影响因素,建立数学模型,生成安全生产趋势图,直观预测企业安全生产趋势。
研究进展情况
目前,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已完成了理论研究、数学建模、软件开发等工作,现正在与部分石化行业的会员单位合作、试点。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记录
2010年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和趋势图(1-23周)
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完善优化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使得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趋势图更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管理系统》软件与企业实际结合更紧密,真正发挥其预测预警作用,成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好帮手”。
第14篇 《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评价说明
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应用检查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下列方法应用6种,每种3分,共18分
1. 1. 注“δ”的属必考核项
2. 2. 其它任选3种。
3. 3. 少一种扣3分。
4. 4. 渗透到职能部门业务,应用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职工的自我约束中去。
5. 5. 查证要点见“解析”表1-2-1。
18
1
δ安全检查表
2
δ事故树分析
3
δ目标管理
4
事件树分析
5
安全性评价
6
abc分析
7
信息管理
8
预先危险性分析
9
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10
行为科学与心理学
11
pdca循环
12
人机工程
13
计算机辅助管理
14
电化教育
15
生物节律
1 设置原因
传统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奠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在保证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传统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科技进步和生产的发展,存在着滞后于生产发展的现象。只有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系统物质流、信息流的综合观点,积极、主动开展事故预防预测,研究探讨事故发生规律,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提高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促进新技术成果的应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适应整个现代化管理发展的要求,克服传统安全生产管理之不足。
2 项目内容
现代科学管理方法运用于安全管理要做到有内容、有形式、有效果。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主要有: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安全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分析、abc分析法、生物节律、安全行为科学与心理学、安全信息管理、pdca循环、计算机辅助管理和电化安全教育等。其中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目标管理必须评价。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不是孤立的个人应用,不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摆花架子、装门面,而是要求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体系,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的整体效应。因此,各种科学管理方法,必须渗透到企业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中去;渗透到职工自我管理、企业自我约束中去。同时要将传统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作,保证安全生产。
3 评价方法
评价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要贯彻有效性原则,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有形式。即方法是先进的、科学的、可行的。不限定推荐范围。
有内容。即以现代科学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结合本企业实际,与各职能部门业务、车间日常生产或职工生产操作结合起来。
有效果。科学管理方法渗透到企业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中去,渗透到职工自我管理和企业自我约束中去,形成整体效应,推动企业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减少工伤事故,改善安全卫生状况。
各种方法查证要点见表1-2-1《现代科学管理评价查证表》。
序号
评价项目
查 证 测 定 要 点
文本资料
抽查考试
现场(执行)记录
是
否
说明
1
安全检查表
1) 查阅各类常用检查表:项目正确、有检查时间、检查人。
2) 纳入安技部门业务范围。
查车间、班组有关人员定期使用或日常使用情况
1) 车间班组普遍使用安全检查表,对危险点监控有效,使用面不低于50%,重点危险点必用。
2) 抽查一工人以检查表为蓝本对照检查,判断检查效果。
2
事故树分析
1) 逻辑分析和事故符号无原则错误。
2) 能联系本行业多发性事故或重大事故。
3) 职能部门必用方法。
1)安技人员能了解事故图的逻辑关系,并能定性分析。
2)应用点操作者对事故树基本事件有所了解。
1)出现中间事件能给予制止。
2)对结构重要度较大的事件能有效控制。
3)具有一定预测能力。
3
目标管理
目标明确,有目标分解、实施、检查、控制、评价等内容。
1) 全厂职工明确安全生产总目标。
2) 查有关人员如何进行目标控制。
1)各项指标达到目标。
2)目标分解有效。
3)目标分解落实。
4
预先危险性分析
1) 能正确分析系统内危险因素。
2) 准确判断形成事故原因及危险等级。
3) 采取措施正确。
1) 是否成为常用方法。
2) 有效估计和排除开发系统固有危险。
1)避免不必要设计变更。
2)比较经济的保障系统安全性。
5
pdca循环
1) 制定规划、实施整改、检查结果、分析提高等四环节应无原则错误。
2) 数理统计分析应正确。
1)查有关人员如何应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目标、制定对策。
1) 能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 实施整改有效。
6
安全行为科学与心理学
1) 分析资料能符合行为科学和心理学基本规律。
2) 具有相当数量分析资料。
1)查资料所提供对改变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理解。
1)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有效果。
7
计算机辅助管理
1) 应用计算机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事故树分析,安全性评价等。
2) 应用于危险部位的控制。
1) 查有关人员对计算机应用的看法。
2) 了解危险部位有关的基础资料。
1) 提高安全工作效果
2) 提高危险部位的安全性。
8
故障类型分析
10能查明故障类型和对系统影响。
排除故障措施正确。
1)是否已成为职能部门或车间常用方法。
1) 用于工程安全保障跟踪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 消防故障措施有效。
9
电化教育
电化教育制度、教学计划花名册、教材等。
了解有关人员、查电化教育制度。
能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10
事件树分析
1) 应用本厂事故实例,归纳逻辑正确。
2) 成为安技部门人员应会业务知识。
1) 安技人员、应用点生产管理人员能从多种可能结果中找出关键事件,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2) 工人了解如何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1) 应用点措施有效。
2) 提高事故预测、不安全因素动态发展、危险辨识能力。
11
a、b、c、分析法
1) 能抓住关键照顾一般进行分析,达到控制总体的目的。
2) 危险性分析正确。
1)a类对象的管理者、操作者能理解abc分析法并了解如何控制。
1)控制点采取措施切实有效。
12
生物节律
1) 查企业有关生物节律应用的规定。
2) 生物节律图无原则错误。
1)查有关人员对生物节律临界期下限等如何加强人为管理。
1) 能按生物节律应用规定执行, 如劝告、警告或禁止工作。
2) 行为约束有效。
13
安全人机工程
1) 能正确地进行人体测量,生理特点分析,动作分析,动作测定,机械、工具和环境改善应符合实际。
2) 成为职能部门业务范围。
1)查有关人员验证所测定数据的可靠性。
1)查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改进机械、工具、场地、环境等具体实例。
14
信息管理
1) 查企业信息管理应用规定。
2) 计算机信息管理或人工信息管理必须能体现企业信息反馈程序。
1)有关管理人员能应用信息为安全生产采取相应对策。
1) 应用信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决策能力。
2) 有效预防事故。
现代科学管理评价查证表
4 计分方法
本项目应得分为18分,目标值6种,每种3分。某种方法应用脱离工厂实际搞形式,没有明显的效果,该项不得分。
第15篇 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企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加强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多种经营企业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与地方合股经营且生产管理权属地方的企业执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第三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原则。
第四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对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所有新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在投产前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先办证,后开工,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在本规定颁发后的三个月内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在地方政府部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经审查、认可,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直属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和多种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本规定及有关规定,对申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审核。经检查、审核合格者,报各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颁发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备案。
3.“安全生产许可证”每年复检一次。
4.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多种经营企业,在经营范围变更或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试生产时,要按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可运营。
5.各直属企业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人建立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料档案。
第六条 直属企业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主体企业同等要求、同等考核。
第七条 直属企业分管多种经营的领导对多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第八条 多种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多种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批及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 直属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对多种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责任。有责任、有权力对其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条件的多种经营企业,有权缓发、拒发或吊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第十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岗一责”制,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主管安全。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网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