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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安全管理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1

铁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1篇 铁路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青铁路及相关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坚持专职安全人员检查管理与其他人员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及人员都有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立即处置和参加有组织的应急处置的义务。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指挥部对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实行领导、检查、监督和管理。各参建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第六条 指挥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指挥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指示、规定;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总结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决定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参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条 各参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小组、分工管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等,报指挥部核备。

第十条 各参建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二)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建立消防安全台帐,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第三章 预防与管理

第十一条 指挥部按建设程序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设计防火审查,送达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承担铁路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资格。未经消防审核的工程不得开工,未经检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设计时,必须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并经原审核批准的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十三条 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并指定专人做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等工作。严禁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严禁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参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救灾的技能。对上岗人员应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与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对参建员工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考核。

第十五条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的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铁道部的消防技术规范,不得降低消防设计标准。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应作消防设计详细说明,编制消防设计专册,并做好现场人员自身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火灾、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识别,制定详细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 在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专门的消防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指挥部或监理单位方可签发开工报告,否则不予开工。

第十九条 各参建单位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消防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监理单位施工中做好建设工程成品与半成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配置的灭火器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建立台帐资料,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建设中通信、信号、电力线两侧不得引火烧荒,水平距离2.5米之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防火措施,严禁违章 作业。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持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的电热器等设备,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必须达到防火阻燃等技术要求。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七)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八)参建单位人员办公、居住等场所严禁使用电炉子、乱拉电线,使用电器、电褥子必须经专人检查断电后方可离开,使用火炉取暖应符合消防、人身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伙食团灶间必须单

独设置,加强燃气、电器设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员,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组织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章 事故的处理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和报警。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现场应立即采取措施扑救,制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邻近单位应予以支援。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24小时内应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十五条 指挥部、监理单位与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的程度,有权封闭现场,下达停工令。

第二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现场保护,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接受消防管理部门及指挥部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 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易燃、易爆等消防重点部位应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监督。

第二十八条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管理情况;

(五)作业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专库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八)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各参建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指挥部每季度对参建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指挥部对各参建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评价。

第三十二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指挥部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参建单位要按本办法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第2篇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措施

为便于组织好 铁路铺轨、架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运输效率,特制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工程线行车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

工程线内的行车组织工作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ntj-18标铺架项目部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 本标段内凡影响行车作业的施工(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均需严格执行本规定。

3.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ntj-18标工程线比照营业线管理办法执行,凡影响或妨碍正常行车的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ntj-18标项目部工程指挥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遵守相关规定,作业时服从调度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4、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ntj-18项目部标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建立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5、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ntj-18标项目部制定施工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任何人未经调度指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及行车作业计划。

二、实施细则

1.管理组织机构

1.1 组织机构

1.2.职责分工

1.2.1 安质部:为工程线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线运营期内所有列车车辆及工程线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2.2 调度室:在指挥部设调度室,配行车调度员1名,负责调度日班计划的编制,更具工调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组织列车的开行;

指挥部调度中心丶梁场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

基地站工程列车解、编和接、发作业的取重排空作业。

具体作业办法:联络员提前与指挥部调度中心值班员联系好重车到达时间及停留股道、取车间、办法,将联系的内容告知基地站值班员,由基地站值班员亲自向我部调车人员传达附有站场平面示意图书面计划及注意事项,作业时用无线电台呼叫__站,“调__次请求__道进路(出路)”,__站回答“调__次进路(出路)好了,信号开放,注意确认”司机确认车站信号,回答“信号开放,司机明白。

”同时用对讲机随时与联络员联系,按照规定进行调车作业,作业完毕后联系基地站值班员返回基地站;

中间站主要办理接发列车、桥梁列车,长轨列车、轨道车的交汇;

前方站主要办理工程列车的接发、会让及调车作业。

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工程列车的到开时刻;

此外,前方站主要配合前方铺轨,架梁长轨队的铺设工作。

2. 各项管理办法:2.1 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

工程线内所有涉及到动力机车的施工需提前两天(中午12:00之前)向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ntj-18标段工程指挥调度室申报书面计划,待计划批复之后方可实施(施工计划应在施工前一天中午12:00前下达),计划下达之后原则上不作变动。

工程线内临近线路的施工及线上的施工(包括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需提前12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报调度室备案,以便调度员掌握现场情况。

2. 2 运输通讯联络方案

工程运输期间,为满足行车指挥需要,确保达到通信准确、迅速、安全、可靠的目的,采用两套通讯方案确保工程运输。

有线通信:固定电话。

无线通信:调度所指挥的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机务运转、乘务室、机车等部门采用中国移动无线通信电话作为行车电话,在采用无线通讯的同时,列车机车司机使用无线对讲机与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运转车长、有关调车人员、联络员进行联系。

机车安装无线电台,在既有车站作业时,与既有车站值班员要进行调车作业联控。

2. 3 工程行车组织:

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

行车工作必须科学组织,协同动作,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工程运输效率,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运输任务。

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和各工种标准化作业细则。

2.3.1 车站作业2.3.

1.1、基地站至前方站间

基地站至前方站间的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

2.3.1 .2、前方站至工地间

执行《行规》第4章前方站行车办法。

2.3.2 行车组织2.3.

2.1、行车指挥: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

列车调度员应负责组织实现列车运行图,运输方案,注意列车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事故。

2.3.2 .2、车站技术作业和技术管理

加强运输队、各站技术管理和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技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行规》、《运规》等规章,建立各工种、各岗位技术作业标准和责任制,结合广珠项目部施工特点、难点制定《基地站行车工作细则》、《列检班管理细则》、《机务班管理细则》等技术文件。

2. 3.

2.2.1 、编入列车的机车、车辆的技术要求

编入列车的机车应按《技规》131条达到运用状态,编入列车的车辆应按《技规》209条达到运用状态。

《技规》190条规定的机车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机车、轨道车、车长行车备品的种类及数量必须按《运规》 十及《行规》 一规定配备。

铁鞋或止轮器数量规定为:机车、轨道车为2只,守车为6只(无守列车车长所携带的铁鞋放在尾部车辆上加链加锁),备品不全不许开车。

2. 3.

2.2.2 、单机挂车的规定:

(1)车辆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发车前列检(无列检由车站发车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2)一切电话中断或天气不良时禁止单机挂车。

(3)区间运行司机、副司机应担当运转车长一切职务。

(4)单机挂车必须有列车调度员命令。

(5)车数的规定:以5辆为限。

(6)不准挂运装载爆炸品、超限(包括所有桥梁)货物、跨装货物、宿营车、乘坐旅客的车辆、架桥机、铺轨机、机械化养路机械等特殊货物或车辆。

2. 3.

2.2.3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及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的规定: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为600kpa。

货物路用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少于300kn;

旅客、专列不得少于580kn。

基地站编组始发列车关门车的数量按《技规》202条执行。

2. 3.

2.2.4 、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的规定:

(1)全部试验:基地站、前方站列检对始发及到达列车必须进行全部试验,并填发“制动机效能证明书”;

(2)简略试验:

a.更换机车或乘务组时 。

b.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c.列车停留超过20分钟时 。

d.单机附挂车辆时。

e.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位机车制动机故障交由第二位机车操纵时。

(3)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按《操规》有关规定执行。

2. 3.

2.2.5 、站、车交接的规定按《行规》21条执行。

2.3.3 调车作业2.3.

3.1、在基地站和前方站配专用调机和调车组。

根据前方工地的作业特点,基地站、前方站调车组配备作用良好的无线通讯设备、简易制动阀和足够数量的防溜工具。

2.3.3 .2、严格把好“计划、进路、信号、速度”关,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自控、互控、监控制度,杜绝“冲、脱、挤”事故的发生。

2.3.3 .3、调车作业一律采用平面推送调车法,严禁溜放作业。

摘车前先做好防溜措施再摘车;

挂车时,先确认连挂正确后再撤除防溜措施。

2. 3.

3.4、调动超限、跨装车辆或调车作业须进入龙门架、群吊下作业时,必须接通全部风管,进行制动机简略实验,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挂车前一度停车。

2. 3.

3.5、各站调车作业需连接全部制动软管。

2. 3.

3.6、调车作业时进路上的道岔必须加钩加锁,防溜措施按《技规》242条、《行规》22条、37条执行。

遇8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应拧紧不少于1/2车辆的手制动机。

2. 3.

3.7、各站允许越出站界调车,或跟踪出站调车。

越出站界跟踪出站调车按《行规》第

17、18条规定执行。

2. 3.

3.8、调车速度

a.空线上牵引运行,不得超过20km/h;

推进运行,不得超过15km/h。

但最高不得超过线路允许速度(待扣件全部上去后,有关提速事宜以项目部命令为准)。

b.侧向通过道岔时,不得超过15km/h。

c.调动搭乘旅客的车辆(宿营车)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跨装的桥梁车、轨节车、超限货物的车辆,不得超过10km/h。

d.进入尽头线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接近土挡(车档)或接近连挂车辆时,不得超过3km/h。

e.长轨列车对位时,速度不得超过3km/h。

2.3.4 行车闭塞法

2.3.4 .

1、新线采用闭塞方式为电话闭塞,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

电话记录号码的编制与填记按《行规》28条规定执行,路票使用的规定按《行规》24条执行。

2.3.4 .2、一切电话中断时的行车办法:

(1)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

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红色许可证》。

(2)一切电话中断,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a.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b.未办妥闭塞时为开下行列车的车站,前方站至工地间为工地向前方站发车;

(3)禁止发出的列车

a.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b.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c.须由区间返回的列车;

2.3.5 接发列车

2.3.5 .

1、接发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规》附表《工程(临管)运输接发列车程序及用语》,严格把好“进路、信号、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

2.3.5 .2、合理运用到发线,保证不间断的接发列车,以确保施工进度。

2.3.5 .3、接发列车作业时,接发车进路上的一切道岔均需加锁,并执行对道制度。

2.3.6 列车运行管理2.3.

6.1、一般要求

(1)、司机要严格遵守容许速度和限制速度,按机车《操规》24条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和减压量,做到起动要稳,加速要快、停车要准,精心操作,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

机车运用要认真落实防止冒进信号措施、防止断钩措施、防止坡停措施、防止列车折角塞门 措施、防止动轮弛缓措施和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等制度,具体规定执行《运细》 一。

(2)、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要加强了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显示,发现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3)、机车司机、运转车长出乘报到时,必须对通讯设备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良时,机车司机、运转车长不准出乘。

2.3.6 .2、长大坡道区间,禁止运行的列车

(1)续行列车;

(2)分部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3)长大下坡道推进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4)长大上坡道退行的列车;

2.3.6 .3、无人看守的中间站的行车办法

(1)、基地站为无人看守中间站管理站。

中间站的道岔平时开通正线并钉固、加锁,钥匙由岔线管理站长保管。

(2)、无人看守中间站原则上不得停留车辆。

特殊情况下,必须停留时,线路坡度不得超过2.5‰,同时应做好防溜措施并做好防护(正反方向各打足4只铁鞋,并插好防溜枕木,并用六号铁线捆在钢轨上,派人看守)。

(3)、列车通过无人看守中间站时应在岔前50m处一度停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限速10km/h);

若因坡道限制,停车后起动困难时,可不停车,但必须降低速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遇天气不良,了望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停车检查道岔位置,严禁臆测行车。

(4)、需进入无人看守中间站作业时,发车前必须经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作业车站停留车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及无人看守车站作业注意事项,值班员向运转车长机司机下达作业办法、交付调度命令后方准开车。

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区间,在作业车站岔前50m处一度停车,开启道岔(牵引运行由司机负责、推进运行由运转车长负责)进入车站作业,作业时,机车、车辆距尽头线路尽头必须保持10m安全距离,作业完后,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恢复道岔,开通正线钉固、加锁,确认正确联系运行前方车站后方可按调度命令继续运行。

(5)、无人看守中间站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安质部门组织。

2. 3.

6.4、轨道车、机械化养路机械行车办法

(1)、司机必须熟悉本段线路情况及运输组织方案;

(2)、司机严格按照《技规》、《行规》及《站细》有关规章行车;

(3)、均按列车要求办理闭塞、接发车等程序;

(4)、轨道车附带平板车必须位于上坡道方向;

(5)、停车时做好防护,防溜工作由司机或机组人员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规定做好防溜。

2. 3.

6.5、区间装卸车

(1)、机车应位于坡道下方。

(2)、不得摘车作业,停留车辆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2.3.7 道岔管理

站内线路的道岔及车站与其他单位所管线路相衔接的道岔(包括防护道岔),由车站负责管理。

人工扳动的道岔或道岔组,应有值班扳道员一人负责。

道岔除使用、清扫、检查或修理时外,均需保持定位并加锁。

2.3.8 特殊情况的行车安排

2.3.8 .

1、天气不良时的行车办法:

(1)遇暴风、雨雪、大风天气时,车站值班员、运行中的司机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应立即了解全区段天气情况,布置安全事项;

站长要亲自到岗监控车站作业情况,检查车辆防溜措施;

线路养护部门要加强重点病害地段的检查、看守,及时做好抢险准备。

(2)降低行车速度,使用夜间信号,并以听觉信号辅助。

(3)接发列车时,应提前检查,准备进路,进路准备妥当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批准方能变更)。

提前派引导人员出务接车。

发车时,提前办理闭塞手续。

(4)非特殊情况严禁调动公务车和宿营车。

2.3.8 .2、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运转车长(司机)遇列车在区间停车后,司机应与运转车长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不能继续运行时,应以下列办法向列车调度员或邻站通报:

a.利用单位配有的行车电话进行通报。

b.(双机时)本务机尚能运行时,可派机车去前方站通报。

c.上述条件不具备时,运转车长(司机)可指派机车乘务员,利用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或徒步赶赴最近车站通报。

(2)运转车长应组织乘务员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不少于

5.4个手制动机轴数。

同时从列车下坡道方向打上两只铁鞋(线路坡道超过6‰时打上四只铁鞋),同时机车亦应打上两只铁鞋,而且机车不得停机,以保证制动压力。

若机车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列车被迫停在超过10‰及以上线路坡道和长大坡道地段时的防溜措施:

a.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

5.4个手制动机轴数;

b.机车(双机)从下坡道方向打足4只铁鞋,车列从下坡道端打足6只铁鞋;

c.放风制动,保持列车制动缸内的风压;

需防护时,应及时做好防护,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运转车长负责,对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并根据《技规》294条设置响墩防护。

2.3.8 .3、列车在区间退行办法

在区间禁止退行安的列车;

a.在长大坡道区间被迫停车的列车;

b.在降雾、暴风、雨雪及其它天气不良条件下,难以辨认信号时;

c.一切电话中断后发出的持有《红色许可证》中通知书之二的内容的列车;

符合退行条件的列车退行时,应遵守:

a.运转车长站在列车尾部注视运行前方,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b.退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未得到后方车站值班员同意,退行不得越过站界标外方800m;

d.车站值班员得到退行通知后,除报告列车调度员外,根据线路占用情况可采用引导办法将车接入站内;

2.3.8 .

4、救援列车开行办法

运输队成立事故救援队,备好所需器具、用品,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2.3.8 .

4.1、车站值班员接到运转车长或司机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及时发布命令封锁区间,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

2.3.8 .

4.2、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区间的凭证;

2.3.8 .

4.3、司机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时,不准动车;

2.3.8 .

4.4、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应以在了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防护或压上响墩后停车,然后到事故地点联系,确认按要求进行救援作业;

2.3.8 .

4.5、救援列车的出发、返回,应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车站。

2.3.9 长大坡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3.9 .

1、长大坡道行车一般要求

(1)接班按规定检查制动系统

a.机车交接时,交接班乘务员应按《操规》

第6条、

第7条、

第8条、第64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铺轨机车前方站交接班时,交接班程序及内容按《操规》67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

并检查制动缸行程、闸瓦间隙应在规定范围内,缓解、制动时制动缸鞲鞴动作灵活。

检查风泵打风时间符合要求。

b.交路、铺轨本务机车电阻制动必须良好。

c.检查制动软管、基础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串销、开口销及闸瓦状态良好。

每台机车必须有备用制动软管及皮腕。

d.检查各轮轮箍声音清脆、应无迟缓、裂纹和透锈,轮毂、轮辐及轮辋无裂纹。

e.检查撒砂装置状态是否良好,砂量是否充足。

f.及时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排除积水,特别是冬季以防制动系统冻结。

g.禁止机车制动机带病出车。

(2)机车制动机严格按工艺、范围定期检修,保持制动机状态良好。

(3)严格按照《技规》第213条、《行规》第83条、《操规》

第12条中的规定,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运行中,机车乘务员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按《操规》规定正确操动制动机。

电阻制动良好时,空电配合制动。

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制动失效造成放飏。

运行中加强列车后部了望。

(5)中间站停车不得停止空气压缩机的工作,保持机车制动,并认真检查机车走行部状态。

2.3.9 .2、机车操纵办法

(1)机车重联操纵办法

机车重联后连接状态的检查、本务机车的确定、制动机手柄位置的处理按《操规》34条执行。

起车时,本务机车司机先鸣笛一长声,通知重联机车司机,待复示后,本务机车即开始起动,待列车全部车钩伸张(在坡道上或困难区段起车时,本务机车起动1-2m),重联机车再提手柄,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运行中加速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一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后,两机车共同逐步提高机车牵引力,不得错过加速时机。

需回手柄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两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并回手柄后,本务机车再回手柄,避免两台机车同时回手柄造成列车冲动。

在长大下坡道运行时中,应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的操纵方法,必须先进行电阻制动,后进行空气制动;

缓解时先缓解空气制动,然后再逐步缓解电阻制动。

(2)长大上坡道的操纵

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

上坡前力求接近限制速度,动能闯坡减少爬坡距离,尽量提高手柄位置,发挥机车最大牵引力,但应防止因牵引力过大造成机车发生空转。

遇有雨、雪、雾、霜天气、曲线半径小的弯道时,应做预防性撒砂。

一旦发生空转应及时降低手柄位置,待空转停止后,适量撒砂,同时再提高牵引力。

机车爬坡时,机车持续电流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值。

越过坡顶后,应待列车全部或大部分车辆进入下坡道时再回手柄。

在上坡道停车时,应为起车创造条件,自阀制动列车管排风的同时,用单阀增加机车制动力,使列车车钩呈压缩状态停车。

停车前适当撒砂,起动时应先缓解单阀,再将自阀移至过充位1-2s后,然后再将自阀推运转位,在前部车辆已缓解、后部车辆仍在缓解过程中,在不过载、不空转的条件下迅速、准确地提主手柄,及时提高牵引力,并适当撒砂。

机车起动后再使列车逐辆顺利起动。

如第一次起动失败,应后退压缩车钩。

同时适量撒砂,使用自阀制动停车,根据情况重新启动,严禁列车在向后溜走过程中,提手柄加载,以防烧损牵引电动机。

如确不能起动,则按有关规定退行至适当地点再行起动闯坡。

(3)长大下坡道的操纵

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和保压试验,认真做到提前试闸。

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正确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放飏。

(4)前方铺轨操纵办法

由前方站至工地运行或在工地作业时,靠近前方铺轨方向为本务机车,在工地作业时,无论推进或牵出机车均听从本务机车指挥;

由工地返回,在前方站内调车作业时,均由靠近基地站方向的机车担当本务机车。

a、多机起动时,本务机根据调车人员的信号先鸣示推送或牵出信号,通知重联机车司机,重联机车司机做好准备后立即复示,听到复示后:

在上坡道上起车时,本务机大闸缓解,小闸制动,注意列车缓解时机(即车钩的状态),本务机提主手柄起车,根据情况并鸣开汽信号(注意防止车钩断裂),重联机鸣笛回示后随即提主手柄,并适量撒砂,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b、铺轨对位

对位时自阀控制速度,单阀对位,禁止重联机车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

对位时严格执行“

十、

五、三车”制度。

下坡道对位时,在距尽头线30米处一度停车,再行对位。

对好位后,必须保持列车制动。

牵出方向为上坡道时,必须按上坡道起车方法起车,但禁止后退压缩车钩。

双机协调一致,掌握缓解时机,起车撒砂,注意空转,禁止反向溜车。

c、在工地调车作业时,本务机、重联机均应注意信号,以手信号为主,听觉信号(对讲机)为辅。

牵出时,牵出方向的重联机车注意前方状况。

d、为保证前方行车安全,铺轨队作业信号与工地调车信号必须区分,铺轨队作业信号应使用红、黄信号,工地调车信号应使用红、绿信号,以免乘务员误认信号动车而引起行车事故。

e、长大下坡道铺轨期间,包车队应派业务素质高、实际操纵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乘务人员担当铺轨机车乘务员,同时必须派指导司机或机务领导进行跟班作业。

f、长大下坡道施工期间,运输队驻前方站领导必须进行跟班监督。

g、长大坡道铺轨后,应及时对线路进行整拨,不得有三角坑,以防列车掉道、脱钩。

第3篇 铁路工程线 安全管理措施

为便于组织好 铁路铺轨、架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运输效率,特制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工程线行车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工程线内的行车组织工作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铺架项目部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本标段内凡影响行车作业的施工(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均需严格执行本规定。

3.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工程线比照营业线管理办法执行,凡影响或妨碍正常行车的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项目部工程指挥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遵守相关规定,作业时服从调度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4、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项目部标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建立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5、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项目部制定施工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任何人未经调度指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及行车作业计划。

二、实施细则

1.管理组织机构

1.1 组织机构

1.2.职责分工

1.2.1 安质部:为工程线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线运营期内所有列车车辆及工程线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2.2 调度室:在指挥部设调度室,配行车调度员1名,负责调度日班计划的编制,更具工调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组织列车的开行;

指挥部调度中心丶梁场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基地站工程列车解、编和接、发作业的取重排空作业。具体作业办法:联络员提前与指挥部调度中心值班员联系好重车到达时间及停留股道、取车间、办法,将联系的内容告知基地站值班员,由基地站值班员亲自向我部调车人员传达附有站场平面示意图书面计划及注意事项,作业时用无线电台呼叫_站,“调_次请求_道进路(出路)”,_站回答“调×次进路(出路)好了,信号开放,注意确认”司机确认车站信号,回答“信号开放,司机明白。”同时用对讲机随时与联络员联系,按照规定进行调车作业,作业完毕后联系基地站值班员返回基地站;中间站主要办理接发列车、桥梁列车,长轨列车、轨道车的交汇;前方站主要办理工程列车的接发、会让及调车作业。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工程列车的到开时刻;此外,前方站主要配合前方铺轨,架梁长轨队的铺设工作。

2.各项管理办法:

2.1 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

工程线内所有涉及到动力机车的施工需提前两天(中午12:00之前)向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段工程指挥调度室申报书面计划,待计划批复之后方可实施(施工计划应在施工前一天中午12:00前下达),计划下达之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工程线内临近线路的施工及线上的施工(包括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需提前12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报调度室备案,以便调度员掌握现场情况。

2.2 运输通讯联络方案

工程运输期间,为满足行车指挥需要,确保达到通信准确、迅速、安全、可靠的目的,采用两套通讯方案确保工程运输。

有线通信:固定电话。

无线通信:调度所指挥的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机务运转、乘务室、机车等部门采用中国移动无线通信电话作为行车电话,在采用无线通讯的同时,列车机车司机使用无线对讲机与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运转车长、有关调车人员、联络员进行联系。机车安装无线电台,在既有车站作业时,与既有车站值班员要进行调车作业联控。

2.3 工程行车组织:

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行车工作必须科学组织,协同动作,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工程运输效率,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运输任务。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和各工种标准化作业细则。

2.3.1 车站作业

2.3.1.1、基地站至前方站间

基地站至前方站间的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

2.3.1.2、前方站至工地间

执行《行规》第4章前方站行车办法。

2.3.2 行车组织

2.3.2.1、行车指挥: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列车调度员应负责组织实现列车运行图,运输方案,注意列车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事故。

2.3.2.2、车站技术作业和技术管理

加强运输队、各站技术管理和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技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行规》、《运规》等规章,建立各工种、各岗位技术作业标准和责任制,结合广珠项目部施工特点、难点制定《基地站行车工作细则》、《列检班管理细则》、《机务班管理细则》等技术文件。

2.3.2.2.1、编入列车的机车、车辆的技术要求

编入列车的机车应按《技规》131条达到运用状态,编入列车的车辆应按《技规》209条达到运用状态。《技规》190条规定的机车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机车、轨道车、车长行车备品的种类及数量必须按《运规》附件十及《行规》附件一规定配备。铁鞋或止轮器数量规定为:机车、轨道车为2只,守车为6只(无守列车车长所携带的铁鞋放在尾部车辆上加链加锁),备品不全不许开车。

2.3.2.2.2、单机挂车的规定:

(1)车辆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发车前列检(无列检由车站发车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2)一切电话中断或天气不良时禁止单机挂车。

(3)区间运行司机、副司机应担当运转车长一切职务。

(4)单机挂车必须有列车调度员命令。

(5)车数的规定:以5辆为限。

(6)不准挂运装载爆炸品、超限(包括所有桥梁)货物、跨装货物、宿营车、乘坐旅客的车辆、架桥机、铺轨机、机械化养路机械等特殊货物或车辆。

2.3.2.2.3、列车制动主管压力及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的规定: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为600kpa。货物路用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少于300kn;旅客、专列不得少于580kn。

基地站编组始发列车关门车的数量按《技规》202条执行。

2.3.2.2.4、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的规定:

(1)全部试验:基地站、前方站列检对始发及到达列车必须进行全部试验,并填发“制动机效能证明书”;

(2)简略试验:

a.更换机车或乘务组时 。

b.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c.列车停留超过20分钟时 。

d.单机附挂车辆时。

e.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位机车制动机故障交由第二位机车操纵时。

(3)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按《操规》有关规定执行。

2.3.2.2.5、站、车交接的规定按《行规》21条执行。

2.3.3 调车作业

2.3.3.1、在基地站和前方站配专用调机和调车组。根据前方工地的作业特点,基地站、前方站调车组配备作用良好的无线通讯设备、简易制动阀和足够数量的防溜工具。

2.3.3.2、严格把好“计划、进路、信号、速度”关,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自控、互控、监控制度,杜绝“冲、脱、挤”事故的发生。

2.3.3.3、调车作业一律采用平面推送调车法,严禁溜放作业。摘车前先做好防溜措施再摘车;挂车时,先确认连挂正确后再撤除防溜措施。

2.3.3.4、调动超限、跨装车辆或调车作业须进入龙门架、群吊下作业时,必须接通全部风管,进行制动机简略实验,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挂车前一度停车。

2.3.3.5、各站调车作业需连接全部制动软管。

2.3.3.6、调车作业时进路上的道岔必须加钩加锁,防溜措施按《技规》242条、《行规》22条、37条执行。遇8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应拧紧不少于1/2车辆的手制动机。

2.3.3.7、各站允许越出站界调车,或跟踪出站调车。越出站界跟踪出站调车按《行规》第17、18条规定执行。

2.3.3.8、调车速度

a.空线上牵引运行,不得超过20km/h;推进运行,不得超过15km/h。但最高不得超过线路允许速度(待扣件全部上去后,有关提速事宜以项目部命令为准)。

b.侧向通过道岔时,不得超过15km/h。

c.调动搭乘旅客的车辆(宿营车)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跨装的桥梁车、轨节车、超限货物的车辆,不得超过10km/h。

d.进入尽头线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接近土挡(车档)或接近连挂车辆时,不得超过3km/h。

e.长轨列车对位时,速度不得超过3km/h。

2.3.4 行车闭塞法

2.3.4.1、新线采用闭塞方式为电话闭塞,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

电话记录号码的编制与填记按《行规》28条规定执行,路票使用的规定按《行规》24条执行。

2.3.4.2、一切电话中断时的行车办法:

(1)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红色许可证》。

(2)一切电话中断,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a.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b.未办妥闭塞时为开下行列车的车站,前方站至工地间为工地向前方站发车;

(3)禁止发出的列车

a.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b.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c.须由区间返回的列车;

2.3.5 接发列车

2.3.5.1、接发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规》附表《工程(临管)运输接发列车程序及用语》,严格把好“进路、信号、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

2.3.5.2、合理运用到发线,保证不间断的接发列车,以确保施工进度。

2.3.5.3、接发列车作业时,接发车进路上的一切道岔均需加锁,并执行对道制度。

2.3.6 列车运行管理

2.3.6.1、一般要求

(1)、司机要严格遵守容许速度和限制速度,按机车《操规》24条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和减压量,做到起动要稳,加速要快、停车要准,精心操作,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机车运用要认真落实防止冒进信号措施、防止断钩措施、防止坡停措施、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措施、防止动轮弛缓措施和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等制度,具体规定执行《运细》附件一。

(2)、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要加强了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显示,发现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3)、机车司机、运转车长出乘报到时,必须对通讯设备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良时,机车司机、运转车长不准出乘。

2.3.6.2、长大坡道区间,禁止运行的列车

(1)续行列车;

(2)分部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3)长大下坡道推进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4)长大上坡道退行的列车;

2.3.6.3、无人看守的中间站的行车办法

(1)、基地站为无人看守中间站管理站。中间站的道岔平时开通正线并钉固、加锁,钥匙由岔线管理站长保管。

(2)、无人看守中间站原则上不得停留车辆。特殊情况下,必须停留时,线路坡度不得超过2.5‰,同时应做好防溜措施并做好防护(正反方向各打足4只铁鞋,并插好防溜枕木,并用六号铁线捆在钢轨上,派人看守)。

(3)、列车通过无人看守中间站时应在岔前50m处一度停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限速10km/h);若因坡道限制,停车后起动困难时,可不停车,但必须降低速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遇天气不良,了望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停车检查道岔位置,严禁臆测行车。

(4)、需进入无人看守中间站作业时,发车前必须经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作业车站停留车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及无人看守车站作业注意事项,值班员向运转车长机司机下达作业办法、交付调度命令后方准开车。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区间,在作业车站岔前50m处一度停车,开启道岔(牵引运行由司机负责、推进运行由运转车长负责)进入车站作业,作业时,机车、车辆距尽头线路尽头必须保持10m安全距离,作业完后,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恢复道岔,开通正线钉固、加锁,确认正确联系运行前方车站后方可按调度命令继续运行。

(5)、无人看守中间站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安质部门组织。

2.3.6.4、轨道车、机械化养路机械行车办法

(1)、司机必须熟悉本段线路情况及运输组织方案;

(2)、司机严格按照《技规》、《行规》及《站细》有关规章行车;

(3)、均按列车要求办理闭塞、接发车等程序;

(4)、轨道车附带平板车必须位于上坡道方向;

(5)、停车时做好防护,防溜工作由司机或机组人员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规定做好防溜。

2.3.6.5、区间装卸车

(1)、机车应位于坡道下方。

(2)、不得摘车作业,停留车辆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2.3.7 道岔管理

站内线路的道岔及车站与其他单位所管线路相衔接的道岔(包括防护道岔),由车站负责管理。人工扳动的道岔或道岔组,应有值班扳道员一人负责。道岔除使用、清扫、检查或修理时外,均需保持定位并加锁。

2.3.8 特殊情况的行车安排

2.3.8.1、天气不良时的行车办法:

(1)遇暴风、雨雪、大风天气时,车站值班员、运行中的司机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应立即了解全区段天气情况,布置安全事项;站长要亲自到岗监控车站作业情况,检查车辆防溜措施;线路养护部门要加强重点病害地段的检查、看守,及时做好抢险准备。

(2)降低行车速度,使用夜间信号,并以听觉信号辅助。

(3)接发列车时,应提前检查,准备进路,进路准备妥当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批准方能变更)。提前派引导人员出务接车。发车时,提前办理闭塞手续。

(4)非特殊情况严禁调动公务车和宿营车。

2.3.8.2、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运转车长(司机)遇列车在区间停车后,司机应与运转车长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不能继续运行时,应以下列办法向列车调度员或邻站通报:

a.利用单位配有的行车电话进行通报。

b.(双机时)本务机尚能运行时,可派机车去前方站通报。

c.上述条件不具备时,运转车长(司机)可指派机车乘务员,利用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或徒步赶赴最近车站通报。

(2)运转车长应组织乘务员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不少于5.4个手制动机轴数。同时从列车下坡道方向打上两只铁鞋(线路坡道超过6‰时打上四只铁鞋),同时机车亦应打上两只铁鞋,而且机车不得停机,以保证制动压力。

若机车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列车被迫停在超过10‰及以上线路坡道和长大坡道地段时的防溜措施:

a.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5.4个手制动机轴数;

b.机车(双机)从下坡道方向打足4只铁鞋,车列从下坡道端打足6只铁鞋;

c.放风制动,保持列车制动缸内的风压;

需防护时,应及时做好防护,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运转车长负责,对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并根据《技规》294条设置响墩防护。

2.3.8.3、列车在区间退行办法

在区间禁止退行安的列车;

a.在长大坡道区间被迫停车的列车;

b.在降雾、暴风、雨雪及其它天气不良条件下,难以辨认信号时;

c.一切电话中断后发出的持有《红色许可证》中通知书之二的内容的列车;

符合退行条件的列车退行时,应遵守:

a.运转车长站在列车尾部注视运行前方,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b.退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未得到后方车站值班员同意,退行不得越过站界标外方800m;

d.车站值班员得到退行通知后,除报告列车调度员外,根据线路占用情况可采用引导办法将车接入站内;

2.3.8.4、救援列车开行办法

运输队成立事故救援队,备好所需器具、用品,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2.3.8.4.1、车站值班员接到运转车长或司机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及时发布命令封锁区间,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

2.3.8.4.2、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区间的凭证;

2.3.8.4.3、司机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时,不准动车;

2.3.8.4.4、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应以在了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防护或压上响墩后停车,然后到事故地点联系,确认按要求进行救援作业;

2.3.8.4.5、救援列车的出发、返回,应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车站。

2.3.9 长大坡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3.9.1、长大坡道行车一般要求

(1)接班按规定检查制动系统

a.机车交接时,交接班乘务员应按《操规》第6条、第7条、第8条、第64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铺轨机车前方站交接班时,交接班程序及内容按《操规》67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检查制动缸行程、闸瓦间隙应在规定范围内,缓解、制动时制动缸鞲鞴动作灵活。检查风泵打风时间符合要求。

b.交路、铺轨本务机车电阻制动必须良好。

c.检查制动软管、基础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串销、开口销及闸瓦状态良好。每台机车必须有备用制动软管及皮腕。

d.检查各轮轮箍声音清脆、应无迟缓、裂纹和透锈,轮毂、轮辐及轮辋无裂纹。

e.检查撒砂装置状态是否良好,砂量是否充足。

f.及时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排除积水,特别是冬季以防制动系统冻结。

g.禁止机车制动机带病出车。

(2)机车制动机严格按工艺、范围定期检修,保持制动机状态良好。

(3)严格按照《技规》第213条、《行规》第83条、《操规》第12条中的规定,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运行中,机车乘务员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按《操规》规定正确操动制动机。电阻制动良好时,空电配合制动。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制动失效造成放飏。运行中加强列车后部了望。

(5)中间站停车不得停止空气压缩机的工作,保持机车制动,并认真检查机车走行部状态。

2.3.9.2、机车操纵办法

(1)机车重联操纵办法

机车重联后连接状态的检查、本务机车的确定、制动机手柄位置的处理按《操规》34条执行。

起车时,本务机车司机先鸣笛一长声,通知重联机车司机,待复示后,本务机车即开始起动,待列车全部车钩伸张(在坡道上或困难区段起车时,本务机车起动1-2m),重联机车再提手柄,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运行中加速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一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后,两机车共同逐步提高机车牵引力,不得错过加速时机。

需回手柄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两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并回手柄后,本务机车再回手柄,避免两台机车同时回手柄造成列车冲动。

在长大下坡道运行时中,应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的操纵方法,必须先进行电阻制动,后进行空气制动;缓解时先缓解空气制动,然后再逐步缓解电阻制动。

(2)长大上坡道的操纵

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上坡前力求接近限制速度,动能闯坡减少爬坡距离,尽量提高手柄位置,发挥机车最大牵引力,但应防止因牵引力过大造成机车发生空转。遇有雨、雪、雾、霜天气、曲线半径小的弯道时,应做预防性撒砂。一旦发生空转应及时降低手柄位置,待空转停止后,适量撒砂,同时再提高牵引力。机车爬坡时,机车持续电流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值。越过坡顶后,应待列车全部或大部分车辆进入下坡道时再回手柄。

在上坡道停车时,应为起车创造条件,自阀制动列车管排风的同时,用单阀增加机车制动力,使列车车钩呈压缩状态停车。停车前适当撒砂,起动时应先缓解单阀,再将自阀移至过充位1-2s后,然后再将自阀推运转位,在前部车辆已缓解、后部车辆仍在缓解过程中,在不过载、不空转的条件下迅速、准确地提主手柄,及时提高牵引力,并适当撒砂。机车起动后再使列车逐辆顺利起动。如第一次起动失败,应后退压缩车钩。同时适量撒砂,使用自阀制动停车,根据情况重新启动,严禁列车在向后溜走过程中,提手柄加载,以防烧损牵引电动机。如确不能起动,则按有关规定退行至适当地点再行起动闯坡。

(3)长大下坡道的操纵

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和保压试验,认真做到提前试闸。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正确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放飏。

(4)前方铺轨操纵办法

由前方站至工地运行或在工地作业时,靠近前方铺轨方向为本务机车,在工地作业时,无论推进或牵出机车均听从本务机车指挥;由工地返回,在前方站内调车作业时,均由靠近基地站方向的机车担当本务机车。

a、多机起动时,本务机根据调车人员的信号先鸣示推送或牵出信号,通知重联机车司机,重联机车司机做好准备后立即复示,听到复示后:

在上坡道上起车时,本务机大闸缓解,小闸制动,注意列车缓解时机(即车钩的状态),本务机提主手柄起车,根据情况并鸣开汽信号(注意防止车钩断裂),重联机鸣笛回示后随即提主手柄,并适量撒砂,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b、铺轨对位

对位时自阀控制速度,单阀对位,禁止重联机车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对位时严格执行“十、五、三车”制度。下坡道对位时,在距尽头线30米处一度停车,再行对位。对好位后,必须保持列车制动。

牵出方向为上坡道时,必须按上坡道起车方法起车,但禁止后退压缩车钩。双机协调一致,掌握缓解时机,起车撒砂,注意空转,禁止反向溜车。

c、在工地调车作业时,本务机、重联机均应注意信号,以手信号为主,听觉信号(对讲机)为辅。牵出时,牵出方向的重联机车注意前方状况。

d、为保证前方行车安全,铺轨队作业信号与工地调车信号必须区分,铺轨队作业信号应使用红、黄信号,工地调车信号应使用红、绿信号,以免乘务员误认信号动车而引起行车事故。

e、长大下坡道铺轨期间,包车队应派业务素质高、实际操纵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乘务人员担当铺轨机车乘务员,同时必须派指导司机或机务领导进行跟班作业。

f、长大下坡道施工期间,运输队驻前方站领导必须进行跟班监督。

g、长大坡道铺轨后,应及时对线路进行整拨,不得有三角坑,以防列车掉道、脱钩。

第4篇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为便于组织好 铁路铺轨、架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运输效率,特制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工程线行车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工程线内的行车组织工作由 某某 调度指挥中心(电话: )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本标段内凡影响行车作业的施工(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均需严格执行本规定。

3.某某 铁路工程线比照营业线管理办法执行,凡影响或妨碍正常行车的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与某某 工程指挥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遵守相关规定,作业时服从某某 调度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4、某某 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建立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5、某某 制定施工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任何人未经调度指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及行车作业计划。

二、实施细则

1.管理组织机构

1.1 组织机构

1.2.职责分工

1.2.1 安全科:为工程线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线运营期内所有列车车辆及工程线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2.2 调度室:在指挥部设调度室,配行车调度员1名,负责调度日班计划的编制,更具工调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组织列车的开行;

指挥部调度中心丶梁场基地站、中间站(欧派、大田站、官窑站、丹灶站)、前方站。基地站工程列车解、编和接、发作业的取重排空作业。具体作业办法:联络员提前与指挥部调度中心值班员联系好重车到达时间及停留股道、取车间、办法,将联系的内容告知基地站值班员,由基地站值班员亲自向我部调车人员传达附有站场平面示意图书面计划及注意事项,作业时用无线电台呼叫乂站,“调×次请求××道进路(出路)”,乂站回答“调×次进路(出路)好了,信号开放,注意确认”司机确认车站信号,回答“信号开放,司机明白。”同时用对讲机随时与联络员联系,按照规定进行调车作业,作业完毕后联系基地站值班员返回基地站;中间站主要办理接发列车、桥梁列车,长轨列车、轨道车的交汇;前方站主要办理工程列车的接发、会让及调车作业。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工程列车的到开时刻;此外,前方站主要配合前方铺轨,架梁长轨队的铺设工作。

2.各项管理办法:

2.1 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

工程线内所有涉及到动力机车的施工需提前两天(中午12:00之前)向 某某 铁路一标段工程指挥调度室申报书面计划,待计划批复之后方可实施(施工计划应在施工前一天中午12:00前下达),计划下达之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工程线内临近线路的施工及线上的施工(包括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需提前12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报调度室备案,以便调度员掌握现场情况。

2.2 运输通讯联络方案

工程运输期间,为满足行车指挥需要,确保达到通信准确、迅速、安全、可靠的目的,采用两套通讯方案确保工程运输。

有线通信:固定电话。

无线通信:调度所指挥的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机务运转、乘务室、机车等部门采用中国移动无线通信电话作为行车电话,在采用无线通讯的同时,列车机车司机使用无线对讲机与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运转车长、有关调车人员、联络员进行联系。机车安装无线电台,在既有车站作业时,与既有车站值班员要进行调车作业联控。

2.3 工程行车组织:

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行车工作必须科学组织,协同动作,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工程运输效率,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运输任务。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和各工种标准化作业细则。

2.3.1 车站作业

2.3.1.1、基地站至前方站间

基地站至前方站间的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

2.3.1.2、前方站至工地间

执行《行规》第4章前方站行车办法。

2.3.2 行车组织

2.3.2.1、行车指挥: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列车调度员应负责组织实现列车运行图,运输方案,注意列车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事故。

2.3.2.2、车站技术作业和技术管理

加强运输队、各站技术管理和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技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行规》、《运规》等规章,建立各工种、各岗位技术作业标准和责任制,结合广珠项目部施工特点、难点制定《基地站行车工作细则》、《列检班管理细则》、《机务班管理细则》等技术文件。

2.3.2.2.1、编入列车的机车、车辆的技术要求

编入列车的机车应按《技规》131条达到运用状态,编入列车的车辆应按《技规》209条达到运用状态。《技规》190条规定的机车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机车、轨道车、车长行车备品的种类及数量必须按《运规》附件十及《行规》附件一规定配备。铁鞋或止轮器数量规定为:机车、轨道车为2只,守车为6只(无守列车车长所携带的铁鞋放在尾部车辆上加链加锁),备品不全不许开车。

2.3.2.2.2、单机挂车的规定:

(1)车辆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发车前列检(无列检由车站发车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2)一切电话中断或天气不良时禁止单机挂车。

(3)区间运行司机、副司机应担当运转车长一切职务。

(4)单机挂车必须有列车调度员命令。

(5)车数的规定:以5辆为限。

(6)不准挂运装载爆炸品、超限(包括所有桥梁)货物、跨装货物、宿营车、乘坐旅客的车辆、架桥机、铺轨机、机械化养路机械等特殊货物或车辆。

2.3.2.2.3、列车制动主管压力及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的规定: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为600kpa。货物路用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少于300kn;旅客、专列不得少于580kn。

基地站编组始发列车关门车的数量按《技规》202条执行。

2.3.2.2.4、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的规定:

(1)全部试验:基地站、前方站列检对始发及到达列车必须进行全部试验,并填发“制动机效能证明书”;

(2)简略试验:

a.更换机车或乘务组时 。

b.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c.列车停留超过20分钟时 。

d.单机附挂车辆时。

e.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位机车制动机故障交由第二位机车操纵时。

(3)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按《操规》有关规定执行。

2.3.2.2.5、站、车交接的规定按《行规》21条执行。

2.3.3 调车作业

2.3.3.1、在基地站和前方站配专用调机和调车组。根据前方工地的作业特点,基地站、前方站调车组配备作用良好的无线通讯设备、简易制动阀和足够数量的防溜工具。

2.3.3.2、严格把好“计划、进路、信号、速度”关,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自控、互控、监控制度,杜绝“冲、脱、挤”事故的发生。

2.3.3.3、调车作业一律采用平面推送调车法,严禁溜放作业。摘车前先做好防溜措施再摘车;挂车时,先确认连挂正确后再撤除防溜措施。

2.3.3.4、调动超限、跨装车辆或调车作业须进入龙门架、群吊下作业时,必须接通全部风管,进行制动机简略实验,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挂车前一度停车。

2.3.3.5、各站调车作业需连接全部制动软管。

2.3.3.6、调车作业时进路上的道岔必须加钩加锁,防溜措施按《技规》242条、《行规》22条、37条执行。遇8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应拧紧不少于1/2车辆的手制动机。

2.3.3.7、各站允许越出站界调车,或跟踪出站调车。越出站界跟踪出站调车按《行规》第17、18条规定执行。

2.3.3.8、调车速度

a.空线上牵引运行,不得超过20km/h;推进运行,不得超过15km/h。但最高不得超过线路允许速度(待扣件全部上去后,有关提速事宜以项目部命令为准)。

b.侧向通过道岔时,不得超过15km/h。

c.调动搭乘旅客的车辆(宿营车)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跨装的桥梁车、轨节车、超限货物的车辆,不得超过10km/h。

d.进入尽头线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接近土挡(车档)或接近连挂车辆时,不得超过3km/h。

e.长轨列车对位时,速度不得超过3km/h。

2.3.4 行车闭塞法

2.3.4.1、新线采用闭塞方式为电话闭塞,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

电话记录号码的编制与填记按《行规》28条规定执行,路票使用的规定按《行规》24条执行。

2.3.4.2、一切电话中断时的行车办法:

(1)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红色许可证》。

(2)一切电话中断,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a.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b.未办妥闭塞时为开下行列车的车站,前方站至工地间为工地向前方站发车;

(3)禁止发出的列车

a.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b.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c.须由区间返回的列车;

2.3.5 接发列车

2.3.5.1、接发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规》附表《工程(临管)运输接发列车程序及用语》,严格把好“进路、信号、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

2.3.5.2、合理运用到发线,保证不间断的接发列车,以确保施工进度。

2.3.5.3、接发列车作业时,接发车进路上的一切道岔均需加锁,并执行对道制度。

2.3.6 列车运行管理

2.3.6.1、一般要求

(1)、司机要严格遵守容许速度和限制速度,按机车《操规》24条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和减压量,做到起动要稳,加速要快、停车要准,精心操作,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机车运用要认真落实防止冒进信号措施、防止断钩措施、防止坡停措施、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措施、防止动轮弛缓措施和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等制度,具体规定执行《运细》附件一。

(2)、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要加强了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显示,发现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3)、机车司机、运转车长出乘报到时,必须对通讯设备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良时,机车司机、运转车长不准出乘。

2.3.6.2、长大坡道区间,禁止运行的列车

(1)续行列车;

(2)分部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3)长大下坡道推进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4)长大上坡道退行的列车;

2.3.6.3、无人看守的中间站的行车办法

(1)、基地站为无人看守中间站管理站。中间站的道岔平时开通正线并钉固、加锁,钥匙由岔线管理站长保管。

(2)、无人看守中间站原则上不得停留车辆。特殊情况下,必须停留时,线路坡度不得超过2.5‰,同时应做好防溜措施并做好防护(正反方向各打足4只铁鞋,并插好防溜枕木,并用六号铁线捆在钢轨上,派人看守)。

(3)、列车通过无人看守中间站时应在岔前50m处一度停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限速10km/h);若因坡道限制,停车后起动困难时,可不停车,但必须降低速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遇天气不良,了望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停车检查道岔位置,严禁臆测行车。

(4)、需进入无人看守中间站作业时,发车前必须经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作业车站停留车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及无人看守车站作业注意事项,值班员向运转车长机司机下达作业办法、交付调度命令后方准开车。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区间,在作业车站岔前50m处一度停车,开启道岔(牵引运行由司机负责、推进运行由运转车长负责)进入车站作业,作业时,机车、车辆距尽头线路尽头必须保持10m安全距离,作业完后,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恢复道岔,开通正线钉固、加锁,确认正确联系运行前方车站后方可按调度命令继续运行。

(5)、无人看守中间站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安质部门组织。

2.3.6.4、轨道车、机械化养路机械行车办法

(1)、司机必须熟悉本段线路情况及运输组织方案;

(2)、司机严格按照《技规》、《行规》及《站细》有关规章行车;

(3)、均按列车要求办理闭塞、接发车等程序;

(4)、轨道车附带平板车必须位于上坡道方向;

(5)、停车时做好防护,防溜工作由司机或机组人员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规定做好防溜。

2.3.6.5、区间装卸车

(1)、机车应位于坡道下方。

(2)、不得摘车作业,停留车辆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2.3.7 道岔管理

站内线路的道岔及车站与其他单位所管线路相衔接的道岔(包括防护道岔),由车站负责管理。人工扳动的道岔或道岔组,应有值班扳道员一人负责。道岔除使用、清扫、检查或修理时外,均需保持定位并加锁。

2.3.8 特殊情况的行车安排

2.3.8.1、天气不良时的行车办法:

(1)遇暴风、雨雪、大风天气时,车站值班员、运行中的司机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应立即了解全区段天气情况,布置安全事项;站长要亲自到岗监控车站作业情况,检查车辆防溜措施;线路养护部门要加强重点病害地段的检查、看守,及时做好抢险准备。

(2)降低行车速度,使用夜间信号,并以听觉信号辅助。

(3)接发列车时,应提前检查,准备进路,进路准备妥当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批准方能变更)。提前派引导人员出务接车。发车时,提前办理闭塞手续。

(4)非特殊情况严禁调动公务车和宿营车。

2.3.8.2、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运转车长(司机)遇列车在区间停车后,司机应与运转车长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不能继续运行时,应以下列办法向列车调度员或邻站通报:

a.利用单位配有的行车电话进行通报。

b.(双机时)本务机尚能运行时,可派机车去前方站通报。

c.上述条件不具备时,运转车长(司机)可指派机车乘务员,利用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或徒步赶赴最近车站通报。

(2)运转车长应组织乘务员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不少于5.4个手制动机轴数。同时从列车下坡道方向打上两只铁鞋(线路坡道超过6‰时打上四只铁鞋),同时机车亦应打上两只铁鞋,而且机车不得停机,以保证制动压力。

若机车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列车被迫停在超过10‰及以上线路坡道和长大坡道地段时的防溜措施:

a.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5.4个手制动机轴数;

b.机车(双机)从下坡道方向打足4只铁鞋,车列从下坡道端打足6只铁鞋;

c.放风制动,保持列车制动缸内的风压;

需防护时,应及时做好防护,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运转车长负责,对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并根据《技规》294条设置响墩防护。

2.3.8.3、列车在区间退行办法

在区间禁止退行安的列车;

a.在长大坡道区间被迫停车的列车;

b.在降雾、暴风、雨雪及其它天气不良条件下,难以辨认信号时;

c.一切电话中断后发出的持有《红色许可证》中通知书之二的内容的列车;

符合退行条件的列车退行时,应遵守:

a.运转车长站在列车尾部注视运行前方,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b.退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未得到后方车站值班员同意,退行不得越过站界标外方800m;

d.车站值班员得到退行通知后,除报告列车调度员外,根据线路占用情况可采用引导办法将车接入站内;

2.3.8.4、救援列车开行办法

运输队成立事故救援队,备好所需器具、用品,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2.3.8.4.1、车站值班员接到运转车长或司机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及时发布命令封锁区间,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

2.3.8.4.2、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区间的凭证;

2.3.8.4.3、司机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时,不准动车;

2.3.8.4.4、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应以在了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防护或压上响墩后停车,然后到事故地点联系,确认按要求进行救援作业;

2.3.8.4.5、救援列车的出发、返回,应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车站。

2.3.9 长大坡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3.9.1、长大坡道行车一般要求

(1)接班按规定检查制动系统

a.机车交接时,交接班乘务员应按《操规》第6条、第7条、第8条、第64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铺轨机车前方站交接班时,交接班程序及内容按《操规》67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检查制动缸行程、闸瓦间隙应在规定范围内,缓解、制动时制动缸鞲鞴动作灵活。检查风泵打风时间符合要求。

b.交路、铺轨本务机车电阻制动必须良好。

c.检查制动软管、基础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串销、开口销及闸瓦状态良好。每台机车必须有备用制动软管及皮腕。

d.检查各轮轮箍声音清脆、应无迟缓、裂纹和透锈,轮毂、轮辐及轮辋无裂纹。

e.检查撒砂装置状态是否良好,砂量是否充足。

f.及时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排除积水,特别是冬季以防制动系统冻结。

g.禁止机车制动机带病出车。

(2)机车制动机严格按工艺、范围定期检修,保持制动机状态良好。

(3)严格按照《技规》第213条、《行规》第83条、《操规》第12条中的规定,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运行中,机车乘务员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按《操规》规定正确操动制动机。电阻制动良好时,空电配合制动。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制动失效造成放飏。运行中加强列车后部了望。

(5)中间站停车不得停止空气压缩机的工作,保持机车制动,并认真检查机车走行部状态。

2.3.9.2、机车操纵办法

(1)机车重联操纵办法

机车重联后连接状态的检查、本务机车的确定、制动机手柄位置的处理按《操规》34条执行。

起车时,本务机车司机先鸣笛一长声,通知重联机车司机,待复示后,本务机车即开始起动,待列车全部车钩伸张(在坡道上或困难区段起车时,本务机车起动1-2m),重联机车再提手柄,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运行中加速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一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后,两机车共同逐步提高机车牵引力,不得错过加速时机。

需回手柄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两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并回手柄后,本务机车再回手柄,避免两台机车同时回手柄造成列车冲动。

在长大下坡道运行时中,应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的操纵方法,必须先进行电阻制动,后进行空气制动;缓解时先缓解空气制动,然后再逐步缓解电阻制动。

(2)长大上坡道的操纵

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上坡前力求接近限制速度,动能闯坡减少爬坡距离,尽量提高手柄位置,发挥机车最大牵引力,但应防止因牵引力过大造成机车发生空转。遇有雨、雪、雾、霜天气、曲线半径小的弯道时,应做预防性撒砂。一旦发生空转应及时降低手柄位置,待空转停止后,适量撒砂,同时再提高牵引力。机车爬坡时,机车持续电流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值。越过坡顶后,应待列车全部或大部分车辆进入下坡道时再回手柄。

在上坡道停车时,应为起车创造条件,自阀制动列车管排风的同时,用单阀增加机车制动力,使列车车钩呈压缩状态停车。停车前适当撒砂,起动时应先缓解单阀,再将自阀移至过充位1-2s后,然后再将自阀推运转位,在前部车辆已缓解、后部车辆仍在缓解过程中,在不过载、不空转的条件下迅速、准确地提主手柄,及时提高牵引力,并适当撒砂。机车起动后再使列车逐辆顺利起动。如第一次起动失败,应后退压缩车钩。同时适量撒砂,使用自阀制动停车,根据情况重新启动,严禁列车在向后溜走过程中,提手柄加载,以防烧损牵引电动机。如确不能起动,则按有关规定退行至适当地点再行起动闯坡。

(3)长大下坡道的操纵

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和保压试验,认真做到提前试闸。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正确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放飏。

(4)前方铺轨操纵办法

由前方站至工地运行或在工地作业时,靠近前方铺轨方向为本务机车,在工地作业时,无论推进或牵出机车均听从本务机车指挥;由工地返回,在前方站内调车作业时,均由靠近基地站方向的机车担当本务机车。

a、多机起动时,本务机根据调车人员的信号先鸣示推送或牵出信号,通知重联机车司机,重联机车司机做好准备后立即复示,听到复示后:

在上坡道上起车时,本务机大闸缓解,小闸制动,注意列车缓解时机(即车钩的状态),本务机提主手柄起车,根据情况并鸣开汽信号(注意防止车钩断裂),重联机鸣笛回示后随即提主手柄,并适量撒砂,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b、铺轨对位

对位时自阀控制速度,单阀对位,禁止重联机车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对位时严格执行“十、五、三车”制度。下坡道对位时,在距尽头线30米处一度停车,再行对位。对好位后,必须保持列车制动。

牵出方向为上坡道时,必须按上坡道起车方法起车,但禁止后退压缩车钩。双机协调一致,掌握缓解时机,起车撒砂,注意空转,禁止反向溜车。

c、在工地调车作业时,本务机、重联机均应注意信号,以手信号为主,听觉信号(对讲机)为辅。牵出时,牵出方向的重联机车注意前方状况。

d、为保证前方行车安全,铺轨队作业信号与工地调车信号必须区分,铺轨队作业信号应使用红、黄信号,工地调车信号应使用红、绿信号,以免乘务员误认信号动车而引起行车事故。

e、长大下坡道铺轨期间,包车队应派业务素质高、实际操纵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乘务人员担当铺轨机车乘务员,同时必须派指导司机或机务领导进行跟班作业。

f、长大下坡道施工期间,运输队驻前方站领导必须进行跟班监督。

g、长大坡道铺轨后,应及时对线路进行整拨,不得有三角坑,以防列车掉道、脱钩。

铁路工程安全管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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