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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管理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应急预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层层进行交接,所有有关作业人员进行签字。
⑵负责每日对经签字确认的瓦斯检测记录及时进行收集,按时逐级报告至项目经理部。
⑶负责按设计标准和施工方案要求,认真编制开挖、光爆、地质超前预测预报、瓦斯检测、初期支护、变形量测、衬砌等的施工工艺流程或作业指导书,严格进行管理,并认真落实。
⑷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岗位技术职责等。
⑸负责对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每次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结果进行审核签认。
第2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电运输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负责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3篇 地测防治水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部长抓好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协助部长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协助部长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革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部长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4篇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做好全部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企业管理知识教育工作,树立全面质量管理观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技巧,对分管的工作负责。
第2条 加强沟通与联络,搞好与其他部室的协作关系。
第3条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环境/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全面质量管理。采购物资验收、地面综合形象建设考核、企业现代化管理和改革等工作。
第4条 部长外出时,由部长指认,全面负责本部室业务管理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管理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一)在上级质量、环境、安全、计量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检查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在第三方外部审核中,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的;
(三)上级发布的有关企业管理工作文件、要求、指示、安排不能及时向有关领导、单位沟通、传达,延误工作的;
(四)分管业务出现严重失误的。
第5篇 安质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负责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辨识和确定危险因素,根据危险因素制定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及时对全员进行预案培训,制定预案演练计划,落实预案现场演练。
⑵负责根据危险因素制定的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费用、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瓦斯监控检测仪器设备使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通风防尘、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以及施工工艺流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严格进行监督。
⑶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等。
⑷负责对瓦斯检测班及瓦斯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现场安检员对每日瓦斯检测记录进行检查。
⑸负责联系专门培训机构,组织对瓦检工等特殊工种进行培训。
第6篇 机电运输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7篇 总经理助理(主管财务行政营销)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财务、行政管理、市场开拓,合同签订和管理及客户服务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所管辖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本业务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财企[2022]16号文、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司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及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到位。
3)在组织编制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及审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所需的经费计划,必须优先保证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施购置资金的落实,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劳动保护经费、安全奖、违章罚款的使用情况,必须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使用。
4)对因挪用安全措施费用,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负主管领导责任。
5)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6)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7)组织督促主管部门抓好对炊事机械、生活用炉灶、设备、电气的安全管理,及时解决生活服务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由此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8)经常过问和检查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负责搞好全公司文明生产,抓好职业卫生工作,保证生产、工作、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贯穿到营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对所管辖的经营、设备、物资、销售、后勤的工作安全及人员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10)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实效。
11)对公司和总经理的商业机密,包括日程安排、机密文件、商业会谈内容等进行保密
12)将安全教育纳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13)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 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6)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加强安全自我保护,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8篇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1.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结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业务的实际,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制定;
5.组织做好员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和保健方面的工作。
6.负责组织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保证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组织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员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7.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8.负责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系统的入厂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9.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9篇 地测防治水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负责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组织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专业业务保安负全面责任。
10、负责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对矿井水灾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12、制订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提出防治水装备和技措项目计划,并督促落实。
13、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水害预测预报。
14、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措施。
15、参加矿安全检查,并经常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
16、收集、积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组织开展防治水技术科研攻关,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水患问题。
17、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投产验收,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把关。
1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9、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水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0篇 建筑安全部部长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求
建筑公司安全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及要求岗位名称:安全部部长(副部长)所属部门:安全部直接上级领导: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工作目的: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熟悉国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现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职责:
1、在生产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在安全管理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遵章守法。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计划,并督促实施。
分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4、负责组织公司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针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活动,不断增强全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
6、负责与项目经理或分包单位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7、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8、负责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10、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评比工作。
12、负责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工作。
13、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14、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电工、起重工、叉车、行车、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
第11篇 隧道施工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负责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购置满足安全(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通风设备、监控检测设备等。
⑵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⑶负责联系专门机构或专家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定期组织对瓦斯监控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校验。
⑷负责制定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
⑸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监控设备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
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13篇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部长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认真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3.协助部长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结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业务的实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4.具体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制定;
5.组织做好员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和保健方面的工作。
6.具体负责组织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保证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组织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员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7.具体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8.具体负责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系统的入厂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9.具体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14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综合人事部部长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严格用工制度,及时做好上岗安全教育,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素质。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定期组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教育,将工程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员工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
第15篇 工程管理部部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督查管理的责任。
2、坚决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3、执行本公司关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开工前应完成图纸报送和审查结果的工作。
5、参加图纸会审(会审前应由本公司项目部书面通知时间地点等)。
6、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督查管理工作。
7、经常进行不定期检查工作,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坚决制止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发现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书面下达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有权报告本公司领导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或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月检查、季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的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整理汇总后,发出通报。
10、督查本公司项目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转情况,对他们的工作应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不负责任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削弱工程质安全管理的有关人员,要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坚决支持本公司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12、参与并及时上报工程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领导的工作。
13、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本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