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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衡解决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协助部长制定采煤、掘进专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并参与采煤、掘进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采煤、掘进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掘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协助部长做好采煤掘进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9、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投产、巷道开门、贯通、过老巷等特殊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
10、协助部长抓好本处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11、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2篇 生产计划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负责采煤工作面及上下付巷属采煤队维护的巷道内和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维修的业务保安工作,对业务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2、制订、修改、完善顶板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
3、参加审查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4、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和新工作面的验收。
5、参加矿井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检查,督促业务范围内隐患的整改。
6、深入现场处理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业务保安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事故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8、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第3篇 生产计划部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主持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衡解决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制定采煤、掘进专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并参与采煤、掘进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采煤、掘进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负责抓好采煤、掘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负责采煤掘进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9、抓好采煤投产、巷道开门、贯通、过老巷等特殊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
10、负责抓好本部门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11、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12、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