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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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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安全管理

第1篇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第二条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行政区域内从事营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黑名单”制度是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危管办”)运用监管手段,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诚信对等、惩戒教育的原则。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均采取积分管理制度,初始分为12分,从首次扣分之日起,周期1年,按照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分数,一旦分数清零,立刻列入“黑名单”。

(一)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2分

1.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2.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3. 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

(二)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1. 使用伪装、非法改装的车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2. 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

3.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化品车辆的。

(三)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2分

1.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2. 不按照相关规定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化学品残液的;

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当事人存在偷盗、偷货、非法交易并经查实的;

4. 发生交通事故、泄露事故不及时向地方政府、安监等部门报告,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危害、损失扩大的有责事故的。

(四)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1. 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2. 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行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4. 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5.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者在运输过程中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

6. 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或未按期审验的;

7. 超过道路规定速度行驶的;

8.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凌晨2点到5点行驶的。

9. 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 <>,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

(五)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3分

1.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2.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3.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4. 未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5. 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

6.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7. 危化品车辆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的;

8. 在未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进行车辆及罐体清洗的;

9. 危险化学品车辆违法停放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非指定停车场的。

第六条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安监、交通、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通过路面检查、电子抓拍、群众举报、行政处罚等途径,记录违规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并抄送危管办收集汇总。

(二)信息告知。对信息采集到违章的企业,及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企业,应及时告知、约谈企业法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企业接到约谈通知后,需在半个月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约谈,逾期视放弃申辩权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立刻进入黑名单。

(三)讨论审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积分清零,拟列入“黑名单”,期限一个月。

(四)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由危管办通知运输企业进行相应的整改,并向属地、交通及交警部门通报。

(五)信息删除。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在“黑名单”期限届满时,对其整改情况组织检查,在“黑名单”期间未发生本制度所规定情形的,由危管办将其从“黑名单”上删除,删除情况通知企业。

第七条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实施以下处理及监管措施:

(一)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再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取消其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资格。

(二)暂时取消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的作业资格,同时企业进行整改,待整改考核达标后恢复;

(三)针对偷盗现象严重的驾驶员及押运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四)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扣分,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本制度由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试题(2)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40分)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1)总厂、分厂 、车间(2)集团公司、车间、班组

(3)厂、车间、班组

2、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

(1)审批制度 (2)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制度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

(1)核查登记 (2)定期检查 (3)按时通风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

(1)资质认定制度 (2)许可制度 (3)审批制度

5、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1)安全量 (2)临界量 (3)储存量 (4)危险量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年 (2)三年 (3)四年 (4)五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公布实施的

(1)2002年 (2)2003年 (3)2004年

8、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1)1个月 (2)3个月 (2)6个月

9、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1)考核合格 (2)评议 (3)教育 (4)培训

10、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

(1)隔离储存(2)隔开储存(3)分离储存 (4)混合储存

11、当泄漏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

(1)在泄漏现场进行紧急抢救 (2)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抢救

1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受。

(1)公监 (2)公安 (3)质检 (4)环保

13、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

(1)1年 (2)2年 (3)3年

1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制度。

(1)专人收发,专人保管(2)双人收发,双人保管(3)专人收发

15、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企业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职责

(3)岗位安全技术、工艺操作规程、规定(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6、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应该()

(1)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2)按最高等级危险品两种危险品性能标志

(3)对所有危险品的危险性分别进行标志

17、化学品安全标签警示词有三个()

(1)小心 (2)危险 (3)警告 (4)注意

18、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2小时(2)1小时 (3)8小时

19、如果易燃化学品发生泄漏,在泄漏扩散区域内应该()

(1)向上风方向移动 (2)向下风方向移动

(3)就地取材,采用简易有效防护措施,保护自己,如用湿毛巾或布料捂住口、鼻等。

20、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是否可以运输剧毒化学品()

(1)可以 (2)不可以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危险化学品就是具有、、、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2、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六个环节是:生产、、、、、。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年。

4、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仓库)内,、与 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 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8、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生产和使用。

9、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0、物质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20分)

1、危险化学品单位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统称。()

2、安全阀一般每二年校验一次。()

3、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4、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5、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7、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8、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不定期组织演练。()

9、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时,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10、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方能上岗()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简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2、简答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规范

一、填空题

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3、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

4、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5、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等安全规程。

6、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

9、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

10、企业应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1、企业要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2、企业应按规定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报警、冲洗等设施,建立从业人员上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企业的安全投入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15、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

16、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

17、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要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8、企业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可靠。

19、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20、企业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21、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与公用工程的供应单位建立规范的联系制度,明确检修维护、信息传递、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责任。

22、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23、企业要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24、企业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要对进入企业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25、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企业要制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培训教育方案,建立培训档案,实施持续不断的安全培训教育,使从业人员满足本岗位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要求。

2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27、企业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和专(兼)职应急队伍,明确职责。

28、大中型和有条件的企业应建设具有日常应急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应急联动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

29、企业要积极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落实危害信息告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和危害告知,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

30、事故发生后,要按照事故等级、分类时限,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1、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组织员工学习事故经验教训,完善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共同探讨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2、要通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系统的风险辨识、评价、控制等措施促进管理层安全意识与管理素质的提高,避免违章指挥,提高管理水平。

34、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安全生产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角度审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35、严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和变更审查关,逐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持续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36、针对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普遍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37、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8、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制定《实施意见》的出发点是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落脚点是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9、针对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普遍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40、对存在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选择题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 d 评审和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 b (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a、1% b、2% c、3% d、5%

3、企业要建立作业许可制度,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

4、作业人员在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 c 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系好安全带,禁止从高处抛扔工具、物体和杂物等。

a、5米 b、10米 c、15米 d、20米

5、对转岗、脱离岗位 b (含)以上的从业人员,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半年 b、1年 c、2年 d、3个月

6、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7、企业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 b 、节假日检查和综合性检查。

a、专业性检查、管理层次检查 b、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c、职责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 d、岗位检查、职责定期检查

8、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面,下面那一项不属于对企业的具体要求 d

a、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 b、严格作业许可管理

c、加强作业过程监督 d、加强作业人员管理

9、在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具体意见中,下面那一项不属于对企业的明确要求 d

a、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b、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c、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d、建立和不断完善事故隐患台帐

10、不属于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的具体意见的是 a

a、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b、加强变更管理

c、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d、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11、不属于实施规范化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具体意见的内容是 b

a、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

b、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素质

c、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d、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主动接受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考核

12、不属于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响应水平的详细要求是 b

a、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b、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c、完善应急预案管理

d、建立健全企业应急体系

13、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186号文件共几个部分,多少条 b

a、8个部分33条 b、9个部分38条

c、8个部分38条 d、8个部分33条

14、安全员的学历要求是 a

a、高中 b、中专

c、大专 d、本科

15、专职安全员的学历要求是 b

a、高中 b、中专

c、大专 d、本科

16、隐患排查内容不包括下面的那个方面 c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

c、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d、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排查

17、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a 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a、一个月 b、一季度

c、半年 d、一年

18、下面那一项不属于安全管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d

a、原因查清 b、教训吸取

c、责任明晰 d、整改措施

19、对发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 b 较大事故的企业,一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五次

20、要监督企业制定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并限期落实。对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依法要 c 。

a、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b、罚金

c、停产整顿 d、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非题:

1、新建企业要在装置建成试车后6个月(至少)完成全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聘用、招工工作,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试车前)

2、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由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举办的培训,掌握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

3、企业应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按照重大、较大、一般等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

(√)

4、企业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固定形式对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固定形式(定期和不定期)

5、加强事故事件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的具体意见是:分别从加强安全事件管理、加强事故管理、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等四个方面对企业提出了详细要求。

(√)

6、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企业落实后才会显现效果。

(√)

7、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

(√)

8、作业许可管理,尤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

9、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验收。(×)

验收(监理)

10、《实施意见》从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严格作业许可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督、确保安全验收等四个环节提出加强管理的要求。

(×)

确保安全验收(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

11、《实施意见》的出发点是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出发点(落脚点)

12、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

13、企业要建立作业许可制度,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 (×)

机动车辆进入(设备检维修作业)

14、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

(√)

15、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尽快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基本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

16、企业要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

17、作业前要明确作业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的职责,明确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确保作业过程涉及到的人员都经过了适当的培训并具备相应资质,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应掌握作业的范围、风险和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

18、企业要加强对作业过程的监督,对所有作业,特别是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都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

19、应急管理应追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生产现场的带班人员、班组长、生产调度人员具有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有急可控)

20、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是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好载体。

(√)

21、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

22、企业要根据生产操作、工程建设、检维修、维护保养等作业的特点,全面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要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

(√)

23、中小企业可聘请内部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鼓励企业聘请内部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评估或安全审核。

(×)

“内”均改为“外”

24、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准则,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考核。

(√)

25、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四、简答题:

一、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186号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答:贯彻落实《通知》23号文件精神,推动危化品企业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发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三点考虑是什么

答: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将《通知》的要求在危化品企业具体和细化,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结合近期危化品安全生产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企业安全生产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加快推进发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督促和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答: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制定《实施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答:出发点: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

落脚点: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做好的工作有哪些

1、领导企业建立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的制度。 2、及时、准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前瞻性工作。 3、领导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构、人员、责任制、管理制度),选好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机制问题)。5、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6、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领导企业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全 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回答4点以上满分,1至3点按总分情况给分)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哪些

答: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带值班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

(回答4点以上满分,1至3点按总分情况给分)

八、企业怎样建立和不断完善自己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答:企业要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后确认本企业应当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文、条款);转化(制定、修订)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

九、为什么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答:领导带班制度要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重在了解基层落实责任制情况和第一时间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及时处理异常和突发事件。带班制度有五大好处 :有利于日常决策、密切干群关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和快速应急指挥。

十、如何抓好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

答:对装置重点和要害部位进行特殊作业(开停车、停工抢修、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发生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及在特殊时段(重大活动、节假日、夜间),企业领导干部应轮流带(值)班。

十一、《实施意见》对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哪八个方面的要求

答:1.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2.积极开展工艺过程风险分析、3.确保设备设施完整性、4.大力提高工艺自动化控制与安全仪表水平、5.加强变更管理、6.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7.高度重视储运环节的安全管理、8.加快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

十二、隐患整改五到位指的是

答:隐患整改五到位包括: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十三、加强作业过程监督的过程中要做到那几个方面的安全管理

答:(1)、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2)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3)加强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的安全管理。

十四、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建设单位组织“三查四定”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

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

十五、如何理解“贯彻《实施意见》既要全面贯彻,又要重点突出,务求实效”

答: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牢牢把握《实施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是针对危化品重点企业--生产和储存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要有针对性。

三要牢牢把握《实施意见》重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在事前预防。

四要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企业要逐条对照,完善制度,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企业内部制度,纳入日常管理要求,加以贯彻落实。

五、案例分析

一、某县一化工厂有生产科.技术科.销售科.安全科和工会等.2006年5月3日,该厂氨气管道发生泄露,3名员工中毒.在事故调查时,厂长说:因管道腐蚀造成氨气泄露,为不影响生产,厂里组织几次在线堵漏,但未成功,于是准备停车修补:生产副厂长说:紧急停车过程中,员工甲未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管道压力大增.氨气泄露量增大,采取补救措无效后.通知撤离,但因撤离方向错误.导致包括甲在内的现场3名员工中毒.员工甲说:发现泄露后没多想.也没戴防护面具就进行处理,再说厂内的防护面具本就很少而且很旧.未必好用.员工乙说:当时我是闻到气味,感觉不对才跑的.可能是慌乱中跑的方向不对.以前也没人告诉过什么情况该往哪里跑.如何保护.现在才知道厂里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科长说: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厂里下达给安全科的任务,由安全科员工组成编制组,预案经我审查后.由生产副厂长签发.事故调查人员调查调查确定厂长.生产副厂长.员工甲.员工乙和安全科长所说情况基本属实,并发现预案签发人为已调离该厂的原生产副厂长,签发日期为2005年7月8日,预案没有属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回答一下问题:

1按照应急准备要素的要求,指出该厂在应急准备工作中的不足.

2指出该厂的预案编制和预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结合此次氨气泄露事故.说明该类应急救援预案中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应包括的内容.

答:1、应急准备工作中的不足:企业配备消防器材大家都知道,但是配备带压堵漏器具、器材和安全防护系列知道的人就少的可怜了,作为应急准备工作主管要为主帅,生产厂长为副帅,安全领导为带压堵漏装备执行管。由主管领导授权安全科长装备好带压堵漏器具和器材,再派遣几人去专业堵漏公司学习,做好这些才能编制泄漏应急方案和预案,其次硬件到位后方案和预案才能真正等到执行和落实,巧妇难做无米之炊。

2、预案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问题在于没有关于泄漏方面的硬件装备,光靠文字预案是无法执行和落实的。建议是先采购相关的止漏带、拉紧器等带压堵漏装备,然后按照带压堵漏行业内十种技术工艺的使用方法和应用范围制订泄漏紧急抢险方案和补充预案。

3 、紧急疏散撤离:带压堵漏行业全称为“不停产不动火快速带压堵漏行业”首先实施带压堵漏方案,未成功再实施预案,还未成功人员要紧急疏散撤离,方法为进入泄漏现场前就要制定现场紧急疏散通道方案,比如紧急疏散通道必须是泄漏上风口,如果没有上风口或必须往下风口撤离,那就要事前发给放毒酸碱服装或面具,如果是在凹坑里堵漏还必须要将凹坑两侧挖出台阶式安全撤离通道,到紧急撤离时在堵漏工安全带上连接上长绳,凹坑外派人拉长绳等......。

二、某液化石油气库建于1998年,位于某县,临江而设,交通便利,环境较好。该石油气库共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有2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液化石油气库占地38400m2,包括球罐区,装车台、残液罐区、压缩机房、地磅房、综合楼、变电所、捧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等。库区西面建有2000t级液化石油气码头。球罐区设有3个2000m3的液化气球罐,球罐上设置水喷雾灭火装置。生产区与综合生活区用围墙隔开。其主要工作流程为:液化气船将液化气输送到球罐中储存,然后在装车台将液化气装卸到液化气汽车槽车,再送至客户。

问题:

1.请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一1986)的事故分类,指出石油气库各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

2.为防止装车台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什么安全对策措施。

参考答案:防止装车台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在装车台处接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

(2)汽车槽车装车台的胶管接头应采用与汽车槽车配套的快装接头,该接头与胶管之间应设置阀门。

(3)汽车槽车装车台应设置静电接地栓,装卸前槽车应进行静电接地连接。

(4)对槽车的装卸油量进行严格控制,避免超装;在装卸过程中,应控制装卸车流速不大于4.5m/s。

(5)液化气罐车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帽。

(6)装车台附近按照规范配置消防器材。

(7)严格执行禁火制度。

(8)操作工人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4篇 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等活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供停放、清洗、维修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及行驶、停放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单位、维修单位和停车场地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质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配载的罐车及其他容器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在本市重点地区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的,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市设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机构的,必须到市交通运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 严禁个体、挂靠车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活动。

第八条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第九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修理的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取得市交通维修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取得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并具备下列条 件:

(一)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二)残液处置、废水、废气处理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三)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建设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

(一)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三)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四)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五)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六)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七)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自设停车场的,须经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确认,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整改或者禁止停放。

第十二条 罐车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一)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二)承压罐车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质监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罐车的显著位置。

(三)罐车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罐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四)罐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罐车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罐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要求:

(一)凡在本市重点地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应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备案情况通报危险化学品企业、专用停车场。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 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认真查验车辆备案信息卡,登记建档。对未持有备案信息卡的车辆,不得装卸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载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员,运输企业必须予以辞退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三)发货单必须标明所要提取的货物品名、数量、车辆皮重、栈台号、车号。发货时应当认真核对,并由发货人、驾驶员、押运员签字确认。严禁超装、超载。

第十五条 运行安全管理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者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法定险种。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押运人员在押运过程中,须携带所载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技术资料。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在运输剧毒、爆炸化学品前,须制发详细路线图和制定运行时间表,做到每次运输一车一图一表。

(五)公安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第十六条 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二)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 件》(gb7258)、《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和交通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定期进行检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合格后方可参与道路运输。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使用单位应当对罐车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承压罐体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和全面检验(每六年至少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停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常压罐体必须每年度进行检验。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车辆的一、二级维护的技术要求和作业项目,按《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执行。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工艺流程,确保安全生产和维修质量,并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企业对罐体不得进行修理或者改装。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与托修人应在维修前依法签订维修合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及修理费用2000元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修理内容、维修费用、安全责任等。

第二十三条 罐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罐车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及维修单位必须设立残液回收装置,对残液进行分类回收并有醒目标志、标签,回收的残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进行处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实行雨污分流,建设洗车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归入洗车废水一起处理,确保排放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设洗车废气吸收处理装置,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第二十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及维修单位实施重点环境管理,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回收残液的名称、数量、去向、应急措施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须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对回收的残液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回收残液的转移,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移出地和接受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严禁将残液乱排、乱倒或者委托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第二十八条 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行回收或者擅自倾倒残液。

第二十九条 公安、安监、交通、质监、环保、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并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公安、交通部门要在重点路段加强检查,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强行超车、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运输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 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提请原许可机构依法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由公安部门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联系质监部门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由公安部门监督销毁。

第三十一条 公安、安监、交通、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每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修理、车辆停放、车辆清洗的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十三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三十四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由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第三十五条 对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张家港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张政发[2002]138号)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车辆停放、车辆清洗、车辆维修管理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库安全管理规范

保管员和值班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对库区、库房的巡视、检查工作,不得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房或库区内会客、留宿他人。

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未当面交接班的,不得交班离岗。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不得在库房内乱拉电线和私装用电设备,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要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静电工作,人离开时,必须全部切断电源。

保管员、值班员要加强进入库区人员的检查,防止带入火种,引发事故。

保管员、值班员要经常检查仓库报警装置、消防器具、避雷装置、和应急设施等是否完好、齐备有效,确保库房安全。

未经批准库房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帐面不符的货物、材料。

库房内货物要堆放整齐,类别明确,层高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值班人员、保管员在上班期间不准饮酒、打扑克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收存和发放必须当时登记下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出入库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拒绝入库和发放。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保管员要严格按规定对领料人员及手续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可不予发放。

领用爆炸器材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领料单必须经领用单位、辅助生产部、武装保卫部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有效,缺一不可。

库区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草,不得堆放杂物。

库区200米内不得使用手机。

第6篇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必须遵守本办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汽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化学品的部门或个人,其主要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负责。

4.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求援知识的培训,并经安全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关部颁发的证书方可上岗。

5.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场地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与保卫部门系统连接,并时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的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8.危险化学品计划采购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有关的安全管理,计划采购规定,按计划办事,不准随意加大计划和超库存,保持年度进出库的平�,认真完成编报计划。

9.做到进货保质量,经验收凡属质量,包装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库,应即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退票手续,货物入库采购人员必须亲自协助库管人员一起同时验收入库,发现问题即时解决。

10.计划采购人员在办理申报计划,接待教学、科研订货时要做到:接待主动,有问必答,到货后要即时通知订货人领取,方便教学、科研,服务到位。

1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存量,流向,用途作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2.库管人员执行领发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们,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并有专人顶替。

13.库管人员对入库物品要凭采购人员填写深圳大学入库单、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单价、质量等,验收无误后签字方可入库。

14.库管人员做到库存物品分类要清楚,库管人员必按物品分类分库储存,并分类发放,严禁混库、混领、混装,编号准确,排列整齐,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并做到按库物品和季节变化,每天上下班后对各库认真检查,库内定时通风,定时降温,各项安全储存管理措施要到位。

15.出库物品的管理人员要凭深圳大学危险化学品试剂领取凭证及使用单位(院)批条或证明方可出库物品,在出库物品时库管人员必须亲自进库拿试剂,不准领取人进入库房。物品出库必须门卫值班人员核实后方可放行。

16.库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出库物品管理制度,未做记账或登记的物品不准出库。任何物品如遇特殊情况,教学、科研急需,要经主管单位同意,通过管理人员办理临时领用或借物手续,严禁库管人员私自出库物品送人。

17.库管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采购人员提供库存信息,以免造成物品积压或断档供应不及时。

18.库管人员在领发危险化学品时,做到服务为第一己任,出库登记划价准确即时,在发放工作中必须根据危险品安全管理,发放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做好账物分类管理的各项工作。

19.认为做好危险化学物品出入库登记,清查账目,月进出库结账,报表。年终库存,报提、报废报表,盘亏盘盈报表,年终总结报告,账物核对调账等工作。并做到进出物品的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各类单据保存完好整齐,装订有序。

20.剧毒物品的储存发放必须做到“五双”的工作环节,做好剧毒品种的账目管理,严格按规定办事。

21.危险品应设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职责不能擅自离岗,库区内不准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做好日常出入车辆和人员登记工作,凡属脱岗、空岗造成事故者追究个人责任和行政责任。

22.库管人员和值班人员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消防器材应放在易拿显眼位置,保持完整、完好、有效,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更换。库区内严禁明火作业,装卸危险品时,车辆一律灭火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不准使用电源。

23.认真负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凡违反规定,不按规定办事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当事人个人责任。

第7篇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安全管理措施

一、2例危险化学品事故

1.1 事故1: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1987年6月22日14时05分,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罐车在返厂途中,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已向外冒白色氨雾,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液氨储罐发生爆炸。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达770公斤的罐体挣断四根由8号钢丝制成的固定绳,向前冲去,先摧毁驾驶室, 挤死一名驾驶员,冲出95.7米远时又撞死3人。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疗。液氨和氨气扩散后覆盖约200棵树和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均被毁。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伤。

1.2 事故2: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经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是由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控股,吸收自然人参股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40万元,其中,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出资720万元。主要设备为合成氨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4万吨,主要商品为液氨和碳酸氢铵。企业现有干部职工540人。

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个体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驾驶员吩咐押运员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警。

2时09分,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群众疏散。同时,企业值班领导组织职工对生产系统紧急停车。

4时40分,消防官兵将液氨罐车2个制动阀门和1个灌装截止阀关闭。抢险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点30分。参与抢险搜救的干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干警500多名,车辆32部,共解救、疏散群众2000余人。

二、事故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及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密度0.617g/cm3;沸点为-33.5℃,低于-77.7℃可成为具有臭味的无色结晶。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氨进入人体后会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致使脑氨增加,可产生神经毒作用。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而且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

2.2 事故发生原因

2.2.1 事故1发生原因

(1)液氨储罐制造质量低劣。该储罐的纵、环焊缝均未开坡口,所有的焊缝均未焊透,10毫米厚的钢板,熔合深度乎均为4毫米,_光拍片检查,全部不合格,该罐原是一台固定式容器,由毫州市化肥厂自行改制为汽车储罐。但因无整体底座,无法与汽车车厢连接,而且只装了压力表和安全阀,其他附件均未安装。

(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乱。该罐投入使用后从未进行过检查,厂方对罐体质量情况一无所知。爆炸前,罐体上已出现多处裂纹,有的裂纹距外表面仅1毫米。

(3)充装违反规定。充装前未进行检查,充装时也没有进行称重,充装没有记录,计量仅凭估计,不能保证充装量小于规定值。

(4)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未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也未遵守严禁危险品运输通过人口稠密地区的规定。

2.2.2 事故2发生原因

(1)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查明,液相连接导管供货单位是河北省无生产许可证的一家镇办企业。经公安部门侦察鉴定,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从发生事故前的记录看,液相连接导管的工作压力、温度及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规定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破裂,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液氨泄漏扩大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氨库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很快被关闭,防止了液氨储槽中液氨的继续泄漏。虽然驾驶员对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采取了紧急切断措施,但由于该装置失灵,致使罐车上液氨倒流泄漏,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根据《小型氨肥厂卫生防护标准》(gb11666-89)和当地气象条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000米,而实际最近距离不足25米,远远低于规范要求。因此,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4)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不落实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企业在采购液相连接导管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关不严,致使所购产品为无证厂家生产的产品,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隐患。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和城建规划上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措施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致使辖区行业内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

3.1事故1安全管理措施

(1)对压力容器开展深入地安全大检查。对制造质量低劣的存有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理,缺陷严重的要坚决停用。对超期未检验的压力容器要进行检验,对自行改造的压力容器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更新。新压力容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以杜绝质量低劣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严格危险品的运输。运输危险品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运输,以避免发生事故和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严格液化气体的充装管理。充装前必须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装。充装时要认真计量,防止过量充装。

3.2事故2安全管理措施

(1)高度重视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论是压缩气体还是液化气体,都是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单位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前几年,我省也发生过液氨钢瓶、液氯钢瓶爆炸事故,发生过溶解乙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过液氯严重泄漏的社会性灾害事故。近两年,液氨泄漏事故连续发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各气体充装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标准,认真落实省化工办鲁化管[2002]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工作要求。

(2)气体充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制度。

1、所有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持有《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无证不得进行气瓶充装作业。

2、液氨槽车充装必须做到:

①制定科学、合理的《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②符合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证件齐全,安全设施完好。

③输氨橡胶软管必须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6591-1996),充装前检查软管是否完好。

④充装人员、押运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充装时必须坚守岗位。

⑤充装岗位配备防毒面具及防毒呼吸器。

⑥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⑦充装过程中确保槽车稳定。

⑧制定《重大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周边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起因很复杂,但隐患明显,危害性极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建设条件及与周边场所的防护距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上述问题带有普遍性,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规定必须立即排查,制定整改意见。

(4)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事故隐患整治。7.8莘县液氨泄漏事故,说明了企业隐患查找不彻底,措施不完善,而且落实不好。化工企业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等特点,任何小隐患不及时整治,都可能酿成大事故,这已经有许多血的教训,因此,化工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认真汲取“7、8”液氨泄漏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事故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8篇 风电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风电场区域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第四条 风电场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和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组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转产、停产、关闭及搬迁工作。

(六)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风电场各有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已做划分的从其规定;尚未划分的,由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权责统一、便于监管的原则自行划分。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有关去年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文件和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风电场对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出批准的决定权,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

申请人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批准书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向环保部门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环保部门对其环保设施依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由卫生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卫生部门依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期满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设施依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正式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单位对其设计、施工工程的安全负责。

第十六条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前及竣工后,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机构对其评价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经安全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或者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向省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应当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专业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使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登记证,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将储存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及相关记录必须符合《条例》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单位,其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规划和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标》

因企业改、扩建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或者关闭的,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因城市发展或者有关部门。规划不合理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汇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或者转产、搬迁,相关费用视具体情况由当地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承担。

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居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

取得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含运输工具用液化或者压缩气体、醇醚类燃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和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经营企业必须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 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分别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从事属于危险化学品农药(含杀鼠剂)经营活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要求。

第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厂外设立销售点的,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禁止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含杀鼠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三十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从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取得交通部门相应的运输资质。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的单位,凭交通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运输资质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十一条 承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许可证后配发的车辆营运证,并随车携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识。

第三十二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和寸甲运人员,应当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经市级以上交通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三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第三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在装载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检验运输车船的资质证件以及车船配载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根据车船核定吨位(量)进行装载。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与装载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将危险性告知承运人。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还应当核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出具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清单。

第三十五条 通过铁路、民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第五章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第三十六条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破产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安全处置,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 风电场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储存上交和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并须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严防丢失。

第四十条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能依法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承担。无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费用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四十一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规划和建设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集中处置设施。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将其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成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当与当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助救援协议。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外单位提供救援服务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环保、质监部门。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和领导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十七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安、监察二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分别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交通部公安部门依据《条例》的规定处罚。

许可证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其超范围经营部分按照无证经营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以l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l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检验运输车船资质证件以及车船配载容器的检验合格证装载发运危险化学品的;

(二)未根据车船核定吨位(量),装载发运危险化学品的;

(三)未向承运人提供与装载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未将危险性告知承运人的;

(四)未出具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清单的。

第五十七条 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第三条所称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种类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的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名录》列入的化学品。

第五十九条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类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9篇 某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

第五条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经院(处、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

第六条实验室购买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须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购实验室填报《河北农业大学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附件2),使用责任人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提供有资质供应商资料。

(二)单位审核。学院(处、所、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同意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先由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分管权限进行审核,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审核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三)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印制发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四)购买供货。根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申购实验室与供应商联系供货,由供应商或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同时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反馈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

第七条任何实验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也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附件3),从申请、购买、领用、使用、处置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并专人保管。存有氢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钢瓶必须单独存放,不可放在一起,尽量与实验场所隔离,存放处保持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条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存放设施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标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要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

第十二条使用和保管剧毒化学品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所接触物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急救常识。凡学生实验使用,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实验用量一般不得超过当天使用所需量。学生实验操作时,要有指导教师亲临现场指导,并作好每次使用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要经常对本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应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六条实验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院(处、所、中心)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并向学校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参照《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规定进行。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依照《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要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张贴,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申购表

2、河北农业大学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

3、河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5日

第10篇 某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主要业务:液化天然气运输(危化品物流企业)。

主要设备:专用运输车辆。

企业规模:目前车辆10台,远期规模1000台。

运输区域:内蒙、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等省区市。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策划

企业宗旨:铸货运名牌,创行业一流。

企业愿景:与国际接轨,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汽车运输服务企业。

企业精神:作风严谨、安全和谐、务实奉献。

团队理念:树立团队协作精神,以整体概念面对工作,多考虑上下游的工作和配合;求同存异,以合适的态度、语言表达观点,善于倾听,集思广益。

工作理念: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用人理念:卓越的企业品质源自优秀的人才素质。

安全理念: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坚实保障。

职业操守:诚信为本,严肃认真,忠诚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机构设置

(一)主要机构

1.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图如下:

经理

办公室

业务部

安全部

配送部

人事部

财务部

仓储部

业务组

客服组

运输组

调度组

(1)企业应建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各部门行政主管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企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设置安全生产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满足:

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企业应成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企业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4)企业内各部门行政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5)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化工专业技术人员。

2.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职责

①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③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④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⑥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⑦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⑧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⑨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部门负责人职责

①对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职责。

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③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部门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④定期向经理或安全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经理或安全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⑤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⑥在经理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经理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接到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经理或安全员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⑦做好事故伤亡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经理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3)安全员职责

①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考核。

②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工作。

③协助经理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企业各级安全责任制,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④积极协助经理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⑤积极协助经理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资料,及时向经理汇报。

⑥积极协助经理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⑦有权拒绝经理或各部门负责人不符合安全的指令和意见。

⑧积极协助经理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⑨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⑩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基础资料档案。

(4)驾驶员职责

①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危险货物运输标准;

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确保行车安全;

③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所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④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⑤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⑥按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并做到随车运输证件与标志标识齐全有效;

(5)押运员职责

①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②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③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④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⑤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6)调度员职责

①具体负责全队运输车辆的调度工作,合理安排车辆,完成上级下达的运输工作任务,做好经营参谋。

②应熟悉掌握车辆安全情况和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做到心中有数,资源情况要清楚,路况、加油站情况、车辆容积要清楚,调派车辆一定要根据实际车况及驾驶员技术合理调派。

③认真填写各种单据、表格,对出行归队车辆核实路线、品种运量、过路、桥费、运费收入核算记载报财务部汇总,以便车辆安全行驶公里累计各级保养及维修使用。

(二)公司必须的制度目录

1.公司经营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2.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作业证hg23011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hg2301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hg23013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4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5

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6

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7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hg23018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hg23019—2008

(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制度

劳动防护制度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归档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岗位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3.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4.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

押运员管理制度

装卸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制度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三)岗位条件:上岗基本要求和资质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通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所需证书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四)主要制度

1.作业许可制度

根据《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抽堵盲板、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气作业、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需申请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3)职责

①行政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口政府部门组织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办理和审查。

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具体管理。

(4)内容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③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

④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⑤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⑥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并向被委托方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

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压力和外部压力,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渗(洒)漏。

⑧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

⑨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同时必须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⑩各单位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台帐,随时掌握危险化学品情况。

3.安全监督制度

(1)企业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各种安全监督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2)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应根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①综合监督检查,应对企业各个部位、每台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监督检查。

综合监督检查应每季度组织一次。

②专项监督检查(包括节假日监督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每月应组织二次。

③季节性监督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监督检查。

季节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④日常监督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

各种安全监督检查应按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4.岗位考核制度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发挥岗位核评价的激励作用,提高各部门工作的积极创新性,推进总公司各部门工作能更好地开展,现结合总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职员。

(2)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有效。

(3)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方面。包括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个人修养与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与组织观念,团结与全局观念,民主作风与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

②工作作风方面。包括严格管理,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等方面的情况。

③团结协作方面。包括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互帮互助精神。

④工作业绩方面。包括在履行部门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中,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效果和业绩。

(4)考核工作组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前提下,公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5)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部门根据考核要求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撰写述职报告。

民主测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并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根据各部门的述职报告,及实际工作情况和业绩,填写《测评表》。

测评所占比例及计算如下:

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测评成绩=总经理测评分×40%+其他部门经理测评平均分×30%+本部门员工测评平均分×30%。

(6)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职务调整、薪酬调整、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经理层考核结果与其年终绩效奖挂钩,普通员工考核结果与其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年终绩效挂钩。

四、员工手册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通则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①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②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③严禁吸烟;

④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5)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6)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7)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9)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2.作业要求

(1)出车前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2)运输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人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工业企业厂内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应按gb4387执行。

(二)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2.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用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3.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听课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

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4.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5.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客户、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11)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12)槽车卸完四分之三时,应将管头移放到罐底中间的凹坑处,并用扫槽扫刮液体向凹坑汇集,关小开关,慢慢吸入,彻底卸干后停机停泵。

(13)停机后,先卸电缆、管阀,后拆接地线,盖好拧紧罐盖,机、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整齐放回原处。将火车槽车底部“空、重”阀拨到“空”阀处。

(14)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气温35℃以上、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15)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16)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17)卸入贮存罐:打开放空阀、检查呼吸阀是否通风良好,接地是否良好,贮池净空容积能否装得下,槽车货物与贮罐留存物资是否相同。从泵开始沿着管道检查一遍,打开管线有关阀门,关闭邻线无关阀门,确认阀门准确后,才能开机。

(18)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19)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20)卸完后,先关闭沿线各个阀门,后拆掉接地线,关闭顶部放空阀

2.易燃液体从槽车卸入油桶操作规程

(1)至(15)条操作规程与上述相同。

(16)提前将所有空桶有序排放,五排桶为一组单元,中间通道可换漏桶,可走老虎车,边沿通道可通汽车、相邻物资距离一米以上。

(17)提前检查桶内有无杂物、脏水、破漏、物化性能相冲突的空桶,空桶洗净后必须桶底朝天,排净残水。

(18)吸管伸入槽车罐底后,用石棉被盖住罐口。

(19)灌桶时,禁止使用非防暴扳手等工具,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20)每灌好一桶,必须当即拧紧桶盖,每个桶盖必须有胶圈。

(21)灌桶时发现渗漏及漏桶要当即更换。

(22)灌桶的桶液面至桶面距离必须留出15─20公分。

(23)严禁直接在汽车车箱内分装灌桶,灌桶和装车不得同时进行。

(24)灌桶完毕,逐桶全部检查是否有漏,漏桶立即更换。

(25)已灌好的桶原地静置8小时确无漏桶才能过磅转运入库、棚。

(26)液体桶装物资如临时露天堆放,桶盖处必须向上垫高成30度斜放,以防雨水从桶盖处渗入桶内。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石油及其成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趸船、泊位、锚地、栈桥等设施。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进行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趸船,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危险品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第七条码头的液化烃装卸管道应采用装油臂或金属软管,并采取安全放空措施。

第八条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每年系统整体试运不少于两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卸码头小于5000t级时,应配置30l/s的移动喷雾水炮一只和5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2.四、五级油库所属的油品装卸码头,应配置7.5l/s喷雾水枪两只和2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3.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混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30l/s。

4.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河港油码头或停泊20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昆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60l/s。并宜设置两个固定式水一泡沫两用炮,每个炮喷射速率不宜小于30l/s;当海港油码头停泊50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两用炮宜采用高架遥控炮。

5.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问不小于0.5h,消防水的供给时间不小于2h,当设置水幕时,消防用水应考虑水幕用水量。

6.甲、乙类油品海港码头,当停泊35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宜设置防热辐射水幕,水幕设置应符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35000 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甲、乙类油品海港油码头在油船靠舶作业期间,应有消防船或拖消两用船进行监护。

第九条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交通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管 理

第十条直属企业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加的码头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l。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3.按规定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和器材;

4.配备码头监督员,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在装卸作业前,应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见附表),并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装卸作业;

5.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设施概况,重点部位、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救援流程图、指挥序列表、通讯方式、应急人员联络表等。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6.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限期整改;

7.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一条 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码头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部门做好日常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执行码头作业区的动火作业及施工作业等制度。

第十二条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切实重视码头防台防汛工作,汛期应加强检查、巡逻、值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按交通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10号令)的有关条款对运输船舶实施管理。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五条基本要求

1.码头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2.码头区岸边方向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围障,划定作业区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3.码头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4.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5.码头上输油管、门吊、吊机、绞缆机等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6.码头控制室应有输送危险化学品物料的压力、流量、温度等二次显示仪表和报警系统。

7.码头结构应采用不燃性材料,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

8.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9.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10.严禁船舶靠泊码头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舶停靠码头。

11.应配备固定式可燃气体测爆仪或便携式可燃气体测爆仪。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

1.码头电气设备(包括通信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

2.封闭式泵房(舱)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通风能力在工作期间不小于10次/h;非工作期间不小于3次/h。

3.趸船、泊位上不得设置临时电源插座。

4.趸船、泊位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

5.趸船、泊位应单独设置静电接地,并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的规定。

6.码头输油管道、装载臂和钢引桥等装卸设备及金属构件、船岸跨接电缆应进行电气连接并设置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地上架空明敷或管沟敷设输油管道的始末端、分支处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点宜设在管道固定点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趸船、泊位配电间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码头上下船的出人口处及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人口处应设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第十七条停靠码头

1.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只,应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发动机排气管无火星熄灭器的船舶、车辆不准停靠码头。

3.凡停靠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电器一律停止使用,严禁任何人员在防火防爆区域内吸烟。

4.危险化学品装卸结束后,应关阀封船及时离开码头;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5.危险化学品货船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第十八条装卸作业

l。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输油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装卸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时,作业人员应首先消除人体静电,然后将货船与码头间用两根专用接地导线分别进行可靠的连接;装卸结束,应将软管、输油臂内的余油除净,关紧阀门,不得用高压水冲洗橡胶、塑料管,将软管拆除后,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后,才可将接地线拆除。装卸接地线的连接点位置应离开易燃易爆的危险部位。

4.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电筒和防爆工具。

5.连接软管应留有余量,以免受到浪损被拉断造成跑料事故;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软管与码头面之间的摩擦和撞击。

6.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巡回检查危险化学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报告上级,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7.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8.集装箱装载遇水爆炸、燃烧或遇空气自燃的危险物品不得超过一个桶高,易燃液体不得超过两个桶高,同时需按指定部位加以固定,防止自由滑动、撞击而发生危险。

9.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做到轻挪轻放、车船衔接、货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险货物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危险化学品货物不得超过48小时。

10.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运应严格执行gb 1334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和交通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其装配表的规定。

11.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装卸作业。

12.危险化学品货船、趸船、泊位,任何一方发生火灾时,应按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必要时,砍断船缆(紧急释放钩)拖至安全水域。

13.原油和重油输送需要加温时,应按工艺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九条检修作业

1.码头检修作业应在没有货船停靠时进行。

2.检修作业应严格实施监督和检查。

3.检修用火,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 防 污 染

第二十条 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堰等),并保持完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 污水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十二条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第五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码头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等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内放救生衣、器材、防毒面具、防护衣、防护胶靴等),设备、设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六条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办理“中国石化受限空问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进行芳烃等毒性较大的物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码头趸船、泊位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如何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近年来,危险品运输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者结合多年车辆运输的实际,浅谈一下个人看法。

一、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因素分析

1.可控因素:①人的因素;②车的因素;③管理因素。

2.不可控因素:①环境因素。在各因素中,人、车、管理因素三方面关系非常密切,相辅相成,人是环境的理解者和指令的发出和操作者,它是系统的核心,车和管理的因素必须通过人才能发挥作用,管理是架设于人与人、人与车的传递信息的媒介或桥梁,因此,只有各要素彼此协调运动才能实现危险品运输安全。

二、防范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对策

1.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管理”漏洞。众所周知,“三鹿奶粉事件”、山西襄汾“9·8溃坝事件”、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后,全国掀起了近年来少见的“问责风暴”。作为企业一把手和安全监管部门人员要清醒的认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即行政责任、技术责任、管理责任。那么,在全国刮起“问责风暴”紧张的安全形势下,如何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呢?一是设立安全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发挥安全的监管作用。二是制定适应公司的规章制度,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责任制、问责制,安全奖惩机制、安全技措、安全预控机制等,一把手要与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各部室职员和驾驶员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使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责任管理网络。三是加大安全投入,包括安全设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投入等,俗话说“有投入,就有回报”有舍有得,往往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培训不够、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最终导致人员、设备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四是建立安全会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只有通过定期召开安全会,不定期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及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使整个管理系统形成pdca循环,管理才得到不断的提升,安全才得以实现。

五是建立“六预”管理机制,即预报、预警、预防、预教、预测、预想,事故的发生有90%是可防的,实施六预管理,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并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编制《危险品运输实用手册》、《制度汇编》等,把承运货物理化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等安全生产知识写入手册,并下发到驾驶员手中,人手一册,在空闲时间自学。七是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物质,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组织应急演练,从而不断提高管理者、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事故的防范能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危害。

2.加强“人”的管理。大量的交通事故统计资料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约有70%交通事故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如何加强人的管理呢?

2.1把好驾驶人员的“准入”关。据调查表明:未经正规培训的驾驶人,其肇事次数是受过正规培训的两倍左右。因此,驾驶员招聘工作显得非常关键,不但要求证件齐全,身体健康;而且技术娴熟,安全意识强,有5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驾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等。许多危险品运输单位小事故不断,就与驾驶员的素质低、技术差、安全意识薄弱有直接关系,因此,只有把好了驾驶员的准入关,招聘到优秀人才,才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2.2把好安全宣传教育关。由于驾驶员的文化层次不等,素质参差不齐,驾驶技术、安全意识有高有低。要搞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即牢固对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那么采取何种方式方法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和目的呢? 一是讲授法,通过举办各种安全教育培训班、轮训班,组织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驾驶员的操作水平。

二是例会法,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座谈会,讲评近期安全状况,研讨防范措施,不时的教育、提醒,不时纠正麻痹松懈思想。三是引导法,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发挥组织、家庭和社会的作用,使之树立“一人平安,全家幸福”的思想,从各个方位角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化人,达到开通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四是案例教育法,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形式收集近几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影像播放、案例讲解,客观分析,不断吸取别人血的教训,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五是对比法,制作优差公示栏,定期开展“评优”活动,积极树典型,批“三违”。通过积极的、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有效的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加强“车”的管理。

3.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车辆设备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适合企业的设备管理、车辆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制度,设立车辆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大型车队应分级管理,实施队、班编制,层层落实车管人员和责任。主要工作有:一是车辆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即必须持有操作证、押运证;二是车辆必须达到国家一级要求,即及时组织车辆参加定期二维检测和年审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运行标准要求;三是车辆证件齐全,即行驶证、营运证、各类保险、罐体检验报告等齐全有效;四是车辆交由具有危险品车辆维修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五是规范车辆维、检、修合同管理,保证维修质量。

3.2建立车辆隐患排查、检查机制。除交通部门规定定期对机动车进行年审、二维定级外,驾驶员、管理者必须执行好车辆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一是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二是认真地做好“一日三检”工作,即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开“病车”上路。管理者:一是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隐患排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隐患,切实做到有检查、有措施、有整改。二是制作安全检查确认表,并监督安全确认制度的落实,即把车辆的关键部件列入必检项目,要求驾驶员每次逐项检查确认,每次出车前、收车后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确认执行情况,使驾驶员养成“一日三检”良好习惯。

3.3强化车辆的过程监控。利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卫星定位系统(gps)、行驶记录仪、视频、自动报警系统等现代科学技术,对危险品车辆运输过程的行驶线路、车速、驾驶员的各种违章行为等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同时,强化调度值班责任,完善调度记录,利用电话、信息发布等方式适时调度。

4.做好“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驾驶员的操作和情绪,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克服环境的不利因素,一方面凭经验;

另一方面切实做好“六预”工作,要通过实地考察、网络搜索,了解到达目的地运输线路、道路状况、天气有无异常(高温、雷雨、大雪、大雾)、自然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装卸作业环境等信息,及时传达和发布,使驾驶人员做到心中有数,防范事故于未然。

总之,车辆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高风险的工作,在抓好上述安全基础管理的同时,不断地认清管理的新特点和新方向,认真分析管理上存在问题和矛盾,查找规律,不断探索管理新方法、新思路,才能实现管理上有针对性和主动性,才能有效的防范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做到即使“常在河边走”,也能做到不“湿鞋”或少湿鞋。

第13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试题(1)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1)临界量 (2)储存量 (3)安全量 (4)危险量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第一,重在预防

3、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主要负责人(2)安全管理负责人(3)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5、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1)考核合格 (2)评议合格 (3)教育 (4)培训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

(1)审批制度 (2)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

(1)单位经济能力(2)法律法规规定(3)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应当做到( )。

(1)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2)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3) 随时向领导报告(4)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9、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1)同时设计 (2) 同时检测(3) 同时施工(4)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1)登记建档 (2) 定期检测评估(3) 监控(4) 制定应急预案

1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防爆型 (2)普通型 (3)节能型 (4)白炽型

12、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及其()

(1)危险特性数量(2)形态 数量(3)生产方式 储存类型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1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公安 (3)环保 (4)质检

15、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对剧毒化学品的()等安全管理。

(1)产量 (2)流向(3)储存量 (4)用途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方可任职。

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制度。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强今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和应当定期检测。

8、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受。

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员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报告。

10、危险化学品就是具有、、、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审批制度。()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5、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6、危险化学品单位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统称。()

7、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

8、可以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9、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10、个体工商户可以生产剧毒化学品。()

11、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但可以转让。()

14、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不定期检查。()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你单位组织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2、你单位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请简述取证后你是如何抓安全生产的,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举例说明。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与管理知识巩固和提高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要求

一、 化工生产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一)生产岗位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做到“平稳运行”。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控制溢料和漏料,严防“跑、冒、滴、漏”。

4、不得随便拆除安全附件和安全连锁装置,不准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

5、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

二、开车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

2、较大系统开车必须编制开车方案(包括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防状态;

4、开车过程应严格按照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减负荷的幅度要求;

5、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6、开车过程中应保持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

7、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三、停车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法执行。

2、较大系统停车必须编制停车方案,并严格按方案中的步骤执行。

3、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4、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5、设备卸压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品的排放和扩散,防止造成事故。

6、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四、紧急处理管理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二、关键装置安全管理要求

目的: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特大生产事故,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要求:1、制定管理制度,原则是对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2、在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关进装置要害部位、并建档、备案。

3、按其危险程度分级管理和监控。

4、职能部门的监控要求。定期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1)各项工艺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的要求,不得“三超”。

2)各类动、净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规定指标。

3)仪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完好率、使用率及自控率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联锁摘除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灵敏好用,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5、关键装置所在车间应确定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必要时,应绘制危险危险点分布图。

6、班组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7、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设置关键装置专职安全工程师。

9、必须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修订、补充在有关操作规程中。定期进行处理预案的实际演练。

三、生产要害岗位管理要求

1、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生产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保卫(防火)、安全和生产技术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主任)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技术素质。

4、编制要害岗位毒物信息卡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习,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5、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6、要害岗位施工、检修时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到安全部门备案。施工、检修现场要设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四、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检修安全要求包括检修前、检修作业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前:

1)外来施工单位应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2)签订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

4)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规章制度;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现场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7)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8)涉及高处、动火、冻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办理作业证。

9)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11)检修负责人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2)检修作用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点保护装置。

13)被检修设备电器电源要断电,并在开关处设置安全标志牌或加锁;

14)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要安排专人检查,保证完好;

15)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6)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7)对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8)清理干净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

19)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检修中:

1)参加人员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职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3、检修结束后:

1)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实施引刚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所用的工器具、临时电源、照明设施应及时撤离现场;

3)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包装及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要求:

1、国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实行审批制度;

2、危化品储存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布局的要求;

2)符合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或者储存方式;

3)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4)有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条件;

3、储存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危化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与相关居住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5、新建、改建、扩建储存危化品的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6、储存单位应当根据危化品的种类、性质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按国家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7、企业应选择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的储存装置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8、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9、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剧毒物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是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以防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否则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0、危化品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11、危化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定期检测、检验。

12、储存危化品的企业转、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13、公众发现无主危化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2、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对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

4、运输、装卸时应根据危化品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通过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

6、运输车辆严禁超装、超载。

7、配备押运人员,保证处于监管状态;

8、托运人应向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9、在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押运人员、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

10、内河、水域运输的,应依法取得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危化品的品名、数量、危险特性、应急措施等情况,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标记;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邮件内夹带危化品。

13、通过铁路、航空运输的,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规定执行。

三、危化品包装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包装应结构合理,并具有足够强度,防护性能好。

2、运输包装应质量良好。

3、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门,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

4、内容器应予固定。

5、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

6、包装封口应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7、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是,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的百分比。

8、有降压装置时,其排气设置不应造成危险和环境污染;

9、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

10、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1、危险货物包装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性能试验,各项指标符合相应标准。

12、常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组合型式、代号、限制质量扥工业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13、质检部门应当对危化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四、处置废弃危化品安全管理要求:

1、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5、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6、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的设施。

7、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8、危化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故留有事隐患。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标准化管理要求

1、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2、完善和严格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5、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7、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8、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教训;

9、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点

危化品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排查要点有: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过期。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三级安全教育)

9)应急管理情况;

10)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11)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1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于执行情况;

13)检修、维修作业中,八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4)防雷电防静电、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5)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水处理)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

16)岗位操作工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等情况;

17)企业周边相邻设施和建筑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19)危化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0)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1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知识竞赛题

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 起施行。

a.2002年1月15日 b.2002年2月15日

c.2002年3月15日 d. 2002年4月15日

⒉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 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a.化学危险品 b.危险化学物品

c.化学危险物品 d.危险化学品

⒊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 、 、 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

a.生产、包装、经营、储存、运输

b.经营、进口、储存、运输、使用

c.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d.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

⒋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 类危险物品。

a.6 b.7 c.8 d.9

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 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法人

c.安全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

⒍国务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a.公安部门 b.质检部门

c.环境保护部门 d.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

⒎条例规定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 。

a.事先通知 b.出示通知书

c.出示证件 d.说明单位

⒏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 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a.生产和使用 b.生产和运输

c.生产和储存 d.生产和经营

⒐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 制度。

a.审查 b.备案 c.核准 d.审批

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 项条件。

a.5 b.6 c.7 d.8

⒒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向 提出申请。

a.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b.县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⒓申请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时,应当提交 项文件。

a.5 b.6 c.7 d.8

⒔申请人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a.批准书 b.通知书 c.批准文件 d.核准书

⒕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距离 类场所、区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a.6 b.8 c.10 d.12

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的规定经审查批准。

a.第七条 b.第八条 c.第九条 d.第十条

⒗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 。

a.经营许可证 b.安全许可证

c.生产许可证 d.消防许可证

⒘国家禁止用 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a.有毒化学品 b.剧毒化学品

c.易燃化学品 d.易爆化学品

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 ,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 。

a.安全使用说明书 安全标签

b.安全技术说明书 运输标签

c. 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标签

d.合格证 商标

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

a.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b.防火管理规章制度

c.防爆管理规章制度 d.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⒛生产、储存、使用除剧毒化学品以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 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a.一 b.二 c.三 d.五

21.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 、 装置。

a.通风 防爆 b.通讯 报警

c.通讯 防潮 d.通风 报警

22.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 报告。

a.公安部 b.省级公安部门

c.当地公安部门 d.当地消防部门

2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的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年。

a.1 b.2 c.3 d.4

24.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 、 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a.专用仓库 专用场所 b. 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

c.专用仓库 专用库区 d. 专用库区 专用场地

25.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 收发、 保管制度。

a.双人 一人 b.一人 双人

c.双人 双人 d.多人 多人

26.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 。

a.检验 b.检测 c. 检查 d.查验

27.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 。

a.重大危险源 b.事故隐患

c.事故危险 d.事故危害

28.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 接收。

a.环保部门 b.质检部门

c.工商部门 d.公安部门

29、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 制度。

a. 认可 b. 登记 c. 注册 d. 许可

3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 条件:①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③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a.①②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31、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a. 经济贸易管理 b. 行业管理

c. 安全监督管理 d. 计划经济

32、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 部门。

a. 行业主管 b. 公安 c. 环境保护 d. 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

33、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 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a. 公安消防 b. 工商行政 c. 环境保护 d. 安全监督

34、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 行为:①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②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③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④销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

a.①② b.①②③ c.③④ d.②③④

3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年。

a. 二年 b. 一年半 c. 一年 d.半年

36、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 部门报告。

a. 安全 b. 公安 c. 公安消防 d. 有关政府

37、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a. 行业主管 b. 经济贸易 c. 公安 d. 安全监督

38、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a. 公安消防 b. 安全监督 c. 环境保护 d. 公安

39、 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a. 个人 b. 个体 c. 未经批准的单位 d. 私营企业

40、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试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

制定。

国务院公安部门 b.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

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 当地人民政府

4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制度。

a. 资格认可 b. 资质认定 c. 审查报批 d. 资格认定

4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 部门规定。

a. 国家公安 b. 国家安全 c. 国务院交通 d. 当地交通部门

43、 应当对条例规定的专业生产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a. 质检部门 b. 行业管理部门 c. 经贸部门 d. 安监部门

44、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a.交通 b. 安全 c. 经贸 d. 公安

45、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 。

a. 交通运输许可证 b. 公路运输通行证

c. 安全运输通行证 d. 道路安全通行证

46、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

制定。

a. 国务院交通部门 b. 国家安全监管部门

c. 有关交通部门 d. 国务院公安部门

4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 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a. 省级 b. 市级 c. 地级 d.县级

48、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 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a.登记 b.注册 c.备案 d.审核

49、危险化学品 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a.生产、经营 b.经营、储存 c.生产、储存 d.储存、使用

50、 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a.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b.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

c.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d.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

5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a.乡级以上 b. 县级以上 c. (地)市级以上 d.省级

5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抢险预案 b.救治预案 c.控制预案 d.应急救援预案

5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

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 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a.交通部门 b.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c. 卫生行政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 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a.公安消防部门 b.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c.人民政府 d.环保部门

55、危险化学品 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a.生产企业 b.经营企业 c.运输企业 d.使用单位

56、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由 统一公布。

a.公安部门 b.环境保护部门

c.质检部门 d.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57、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法实施 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许可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a.监督控制 b.检验 c.监督管理 d.审查

58、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的行政处分。

a.降级或者免职 b.记过或者免职

c.记过或者撤职 d.降级或者撤职

59、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的罚款。

a.1倍以上2倍以下 b. 1倍以上3倍以下

c. 1倍以上4倍以下 d. 1倍以上5倍以下

60、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 或者公安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a.质检部门 b.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c.公安部门 d.环保部门

61、涉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单位有 行为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定点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b.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

c.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进行了检查

d.使用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

6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 。

a.立即停业整顿 b.立即关闭

c.立即停售 d.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63、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

a.1万元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万元 d.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64、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 、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而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a.误售 b.乱放 c.滥用 d.误食

65、危险化学品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而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操作人员 b.单位领导 c.主要领导 d. 主管人员

66、危险化学品单位有 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a.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管理

b.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c.向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

d.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

67、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有关证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

a.易燃化学品 b.爆炸品

c.易腐蚀化学品 d.剧毒化学品

68、未取得危险化学品 ,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依据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a.经营许可证 b.生产许可证

c.运输企业资质 d.营业执照

69、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由交通部门处 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0、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未向 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公安部门 b.质检部门

c.交通部门 d.环保部门

7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 行为的,由公安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邮寄危险化学品

b.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

c.托运人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d.托运人擅自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72、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立即组织救援,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渎职罪 b.失职罪 c.玩忽职守罪 d.隐瞒罪

73、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责任。

a.保护 b.事故 c. 肇事 d.赔偿

74、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 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a.城镇燃气 b.监控化学品 c.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 d.农药

75、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进口废弃危险化学品, 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a.参照 b. 不参照 c. 依照 d. 不依照

76、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 化学品公约。

a.1970年 b.1980年 c.1990年 d.2000年

77、“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一词系指可能使工人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包括化学品的生产、搬运、贮存、运输、废料的处置或处理,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 ,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

a.排放 b.使用 c.存放 d.转移

78、在某出口化学品的会员国因工作安全和健康原因全部或部分禁用有害化学品的情况下,此种禁用的 应由该出口会员国通知进口化学品的国家。

a.时间和原因 b.时间和数量

c.原因和数量 d.事实和原因

79、一九九○年化学品建议书规定,工人及其代表应有权从雇主处获得 和其他资料,以便能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保护工人避免作业中使用有害化学品而造成的危险。

a.化学品安全标签 b.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c.化学品安全标志 d.化学品危险性鉴别

80、女性工人在怀孕或哺乳期间,应 调换到不使用或不接触对未出生或哺乳期婴儿健康有害的化学品的工作,并 在适当时返回其原岗位。

a.有权 有权 b.无权 无权

c.可以 可以 d.有权 无权

8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包括 部分内容。

a.十三 b.十四 c.十五 d.十六

8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 '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

a.多个品种一卡 b.一个单位一卡

c.一个品种一卡 d.一个地区一卡

83、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性部分,应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 ,主要包括危险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a.危害和后果 b.危害和效应

c.危险性和后果 d.危险性和效应

84、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废弃处置部分,应写明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处理方法,包括废弃处置方法和 。

a.注意事项 b.预防措施

c.补救措施 d.处置时间

8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 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 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a.三 一 b.三 半 c.五 一 d.五 半

86、化学品安全标签应 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

a. 粘贴 b.挂拴

c. 喷印 d.粘贴、挂拴、喷印

87、化学品安全标签内标志的颜色按 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a.gb12268 b.gb13690 c.gb190 d.gb191

88、化学品安全标签用 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a.文字、分子式和编码 b.分子式、警示标志和编码的组合形式

c.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 d.分子式、警示标志和编码

89、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 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a.低 b. 最低 c.高 d.最高

90、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的规定,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 贮存三种。

a.隔离、隔开、分开 b.隔离、隔开、分离

c.隔断、隔开、分开 d.隔断、隔离、分离

9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中将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 类。

a.6 b.7 c.8 d.9

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规定,危险化学品的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 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

a.图案、使用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b.图案、文字说明、颜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c.标志、使用说明、颜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d.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93、危险化学品标志的使用原则是,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 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a.重要 b.全部 c.另外 d.关键

9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 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a.重量 b.数量 c.质量 d.数目

95、重大危险源分为 重大危险源和 重大危险源两种。

a.生产场所 贮存区 b.使用场所 贮存区

c.使用场所 运输范围 d.生产场所 运输范围

96、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比值后的总和 1,定为重大危险源。

a.< b. ≤ c. > d.≥

97、职工对 指挥或 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a.正确 告之 b.正确 强令

c.违章 强令 d.违章 告之

98、职工有权获得 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a.安全知识 b.安全技术 c.安全规程 d.安全措施

99、《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960-92)规定,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 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a、其他 b、另外 c、未列出 d、已列出

10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规定,本标准使用于危险货物 和销售。

a、运输、使用和贮存 b、生产、使用和贮存

c、运输、生产和贮存 d、生产、运输和废弃处理

危险化学安全管理1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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