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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管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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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管理

第1篇 基建工程脚手架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过程落地式扣件脚手架与毛竹脚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本标准未完全包含悬挑式、吊篮式(手动与电动)、附着式、工具式、门式、碗扣式脚手架的搭建、使用与拆除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83-1995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164-2008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术语与定义

脚手架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任何固定、悬吊或活动的临时台架及其用于承载工人和物料或进入此种台架的临时结构架。

单排脚手架(单排架)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在墙体上的脚手架。

双排脚手架(双排架)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

结构脚手架

用于砌筑和结构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装修脚手架

用于装修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敞开式脚手架

仅设有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无其它遮挡设施的脚手架。

局部封闭脚手架

遮挡面积小于30%的脚手架。

半封闭脚手架

遮挡面积占30%~70%的脚手架。

全封闭脚手架

沿脚手架外侧全长和全高封闭的脚手架。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撑模板的、采用脚手架材料搭设的架子。

开口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封圈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外脚手架

设置在房屋或建筑物外围的施工脚手架。

扣件

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

直角扣件

用于垂直交叉杆件间连接的扣件。

旋转扣件

用于平行或斜交杆件间连接的扣件。

对接扣件

用于杆件对接连接的扣件。

防滑扣件

根据抗滑要求增设的非连接用途扣件。

底座

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

固定底座

不能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可调底座

能够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垫板

设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杆件

脚手架中横向设置或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立杆

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外立杆

双排脚手架中离开墙体一侧的立杆,或单排架立杆。

内立杆

双排脚手架中贴近墙体一侧的立杆。

角杆

位于脚手架转角处的立杆。

双管立杆

两根并列紧靠的立杆。

主立杆

双管立杆中直接承受顶部荷载的立杆。

副立杆

双管立杆中分担主立杆荷载的立杆。

水平杆

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

纵向水平杆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

横向水平杆

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

扫地杆

贴近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水平杆。

纵向扫地杆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扫地杆。

横向扫地杆

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扫地杆。

连墙件

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构件。

刚性连墙件

采用钢管、扣件或预埋件组成的连墙件。

柔性连墙件

采用钢筋作拉筋构成的连墙件。

连墙件间距

脚手架相邻连墙件之间的距离。

连墙件竖距

上下相邻连墙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连墙件横距

左右相邻连墙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斜撑

横向斜撑

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

剪刀撑

在脚手架外侧面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抛撑

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距离

脚手架高度

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脚手架长度

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间的水平距离。

脚手架宽度

双排脚手架横向两侧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外皮至墙面的距离。

立杆步距(步)

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

立杆间距

脚手架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立杆纵距(跨)

脚手架立杆的纵向间距。

立杆横距

脚手架立杆的横向间距,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

主节点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作业层

上人作业的脚手架铺板层。

职责

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的职责

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

从事脚手架的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体检。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经医生鉴定患有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人员严禁参加脚手架搭设施工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脚手架作业单位应提供文件,证实脚手架作业人员已经过培训和考核,具有相应资质。

脚手架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脚手架安全要求,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等的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有效实施。

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高层外脚手架、特殊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在搭设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须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名。专项施工方案除应绘制架体与构筑物拉结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施工单位的职责

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大型、特殊脚手架施工方案的编制,经内部审核后报监理审核批准,大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施工方案须报电厂批准。

负责组织有资质的队伍和人员进行施工。

负责组织对现场的风险分析,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进行现场有效监护。

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并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监理单位的职责

负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大型、特殊脚手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负责对施工单位搭设大型、特殊脚手架时进行现场监督监护。

电厂的职责

应掌握基建工程的特点,了解本工程需搭设脚手架的类型和数量,掌握需搭设的大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情况。

派专人或督促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搭设大型、特殊脚手架时应进行现场监督监护。

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使用中各级作业人员职责

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了解周边情况。

作业前,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根据脚手架搭建申请委托单的载荷要求,负责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范有效组织、搭建(或拆除)脚手架。

凡在楼面或其它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设在未经验算的构筑物上。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及栏杆上搭设、固定脚手架。

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上下脚手架应使用斜道或梯子,不得借助脚手立杆、栏杆或构筑物等攀爬。

脚手架内侧与墙面间隙不宜超过15cm,严禁利用墙面自攻螺丝作为固定脚手架的支撑、拉结点。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

负责并组织脚手架搭建后的自检;负责配合相关技术人员(相关技术人员是指具备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师)对四跨六步以下、作业层为一层的(或横距立杆根数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脚手架的验收与挂牌。

负责大型、特殊脚手架搭建后信息反馈的义务并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和挂牌。

定期组织使用过程中的大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巡检,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的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搭建(或拆除)工作负责人是所辖工作范围一切工作的监护人。

脚手架使用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般脚手架的搭建,应由负责或使用该脚手架的工作负责人提出脚手架搭建申请要求并办妥相应委托手续。大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的搭设申请委托,必须具有经有效审核、批准的该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方可进行。

脚手架搭建(或拆除)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周边环境进行作业危害分析,识别危险点,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负责向脚手架搭建负责人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脚手架搭建、使用、拆除作业涉及到临时用电、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负责涉及临时用电、受限空间、分部试转(或调试)等脚手架搭建、拆除作业区域的监护。

参与脚手架验收。负责落地式四跨六步以下、作业面为一层的(或横距立杆根数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脚手架搭设安全性确认、验收签字。

负责并组织工作班人员做好日常上脚手架作业前的检查、安全性确认(签字)。

脚手架使用工作负责人是所辖工作范围一切工作的监护人。

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职责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架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

在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和脚手架搭设中的安全措施。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脚手架材质控制要求

脚手架搭设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脚手架的各种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验收。脚手架的各种材料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钢脚手架构配件

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5.1.1.2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钢管。

表5.1.1.2脚手架钢管尺寸(mm)

截面尺寸最大长度
外径φ,d壁厚t横向水平杆其它杆
48

51

3.5

3.0

22006500

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旧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分别符合本标准5.1.1.2、7.1.1、7.1.2的规定。

钢管上严禁打孔。

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严禁不同外径的钢管混合使用。

扣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对有裂缝、变形扣件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毛竹

用于搭设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应选用三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竹杆应挺直,质地应坚韧。毛竹材质的直观鉴别见附录a。

严禁使用弯曲不直、青嫩、枯脆、黑斑、腐烂、白麻、虫蛀及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

毛竹脚手架的立杆、斜杆、顶撑、大横杆有效部分的直径小头应不小于75mm;小横杆的小头应不小于90mm;格栅、栏杆的小头应不小于60mm。

木杆件

木脚手架采用的木材或树种的强度等级应按《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的有关规定选用,并按其特点分别使用。

针叶树种木材适用的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组别适  用  树  种
tcl7a柏木  长叶松  湿地松  粗皮落叶松
b东北落叶松  欧洲赤松  欧洲落叶松
tcl5a铁杉   油杉  太平洋海岸黄柏  花旗松一落叶松  西部铁杉南方松
b鱼鳞云杉  西南云杉  南亚松
tcl3a油松  新疆落叶松  云南松  马尾松  扭叶松  北美落叶松海岸松
b红皮云杉  丽江云杉  樟子松  红松  西加云杉  俄罗斯红松欧洲云杉  北美山地云杉  北美短叶松
tc11a西北云杉  新疆云杉  北美黄松  云杉-松-冷杉  铁-冷杉东部铁杉  杉木
b冷杉  速生杉木  速生马尾松  新西兰辐射松

阔叶树种木材适用的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适    用    树  种
tb20青冈 门格里斯木  卡普木  沉水稍克隆  绿心木  紫心木  挛叶豆  塔特布木
tbl7栎木  达荷玛木  萨佩莱木  苦油树  毛罗藤黄
tbl5锥栗(栲木)  桦木  黄梅兰蒂  梅萨瓦木  水曲柳  红劳罗木
tbl3深红梅兰蒂  浅红梅兰蒂  白梅兰蒂  巴西红厚壳木
tbll大叶椴  小叶椴

木脚手架的立杆、斜撑、剪刀撑、抛撑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规定的承重结构原木ⅲa材质等级的质量标准。

纵向水平杆及连墙件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横向水平杆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规定的承重结构原木ⅱa材质等级的质量标准。

木脚手架受力杆件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立杆的梢径不应小于70mm,大头直径不应大于180mm,长度不宜小于6m。

纵向水平杆所采用的杉杆梢径不应小于80mm,红松、落叶松梢径不应小于70mm,长度不宜小于6m。

横向水平杆的梢径不得小于80mm,长度宜为2.1~2.3m。

木、竹脚手架连接用的绑扎材料应选用8号镀锌铁丝或8号回火钢丝。8号镀锌铁丝单根抗拉强度值不应小于2800n,8号回火钢丝单根抗拉强度值不应小于2700n。绑扎材料严禁有锈蚀或机械损伤、严禁重复使用。

脚手板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中q235—a级钢的规定,其质量与尺寸要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的规定。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并应有防滑措施。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片并列(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片并列板应用直径8~10mm螺栓,间距500~600mm穿过并列竹片拧紧而成,螺栓离端部200~250mm,厚度不小于50mm,螺栓必须拧紧。竹串片板的长度以2.2~2.3m、宽度以250~350mm为宜。当采用竹笆板时,宜横向密编,纵片不得少于五道,周边应用两根竹片(竹片应一反一正)对面夹紧,并打眼穿铁丝扎牢。

如用整竹拼制时,采用大头直径30mm,小头直径20mm~25mm,一顺一倒相互排列,用14号铁丝,间距150mm进行编扎,脚手板两端及中间应对称设置四边双面竹板条,用铁丝绑扎牢固。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的宽度一般不应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铁丝箍两道。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

采用木、竹或钢管搭设的脚手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外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脚手架搭设的地基与基础要求

搭设落地式脚手架的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基承载力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外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外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脚手架的立杆、斜杆底端的基础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较坚硬的土层,应将杆件底端埋入土中,立杆埋深不得小于500mm,斜杆埋深不得小于300mm,坑口直径应大于杆件直径100mm,坑底应夯实并垫以垫木,埋杆时应采用垫木卡紧,回填土应分层压实并做成土墩且有排水措施。

松软的土层应处理。在处理后的基础上放置垫木,垫木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并加绑一道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地表面应为200mm,其下绑扎横向扫地杆。

岩石土层或混凝土地面,应在杆件底端加绑一道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地表面应为200mm,其下绑扎横向扫地杆。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脚手架基本载荷要求

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应满足以下基本载荷要求:

结构脚手架270公斤/平方米。

装修脚手架200公斤/平方米。

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

各种材质脚手架的纵距、步距、横距的间距不得大于表6.3.1的规定。

表6.3.1脚手架纵距、步距、横距的间距m

脚手架类型纵距

(立杆)

步距

(大横杆)

横距

(小横杆)

钢管脚手架21.81.5
竹脚手架1.51
木脚手架1.51.2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表6.3.2的要求。

表6.3.2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

项目名称结构脚手架装饰脚手架
单排双排单排双排
大横杆间距(步高或步距)不大于1.60m不大于1.80m
第一步架步高一般为1.60~1.80,且不大于2.00
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m不大于1.50m
15~18m高度段内铺板层和作业层的限制铺板层不多于六层,作业层不超过两层
不铺板时,小横杆的部分拆除每步保留,相间抽拆,上下两步错开,抽拆后的距离为:结构架不大于1.50;装饰架不大于3.00
剪刀撑沿脚手架纵向两端和转角处起,每隔10m左右设一组,斜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并沿全高度布置

钢脚手架高度在30米以下时,其立杆纵距不大于1.80m、30~40米不大于1.5m、41~50米不大于1.0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毛竹脚手架高度在20米以下时,其立杆纵距不大于1.80m、20米~30米时不大于1.20m。

外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与拉结,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外脚手架应分别设1.2米和0.6米高两道护身栏和设18cm高档脚板;上料口四角也应设安全护栏。护栏高度为1.2m。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要求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下表6.3.7.1.1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表6.3.7.1.1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45°50°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765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本标准第6.3.8条的规定。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标准第6.3.8条的规定。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高层钢管外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

脚手架最高点与高压电线间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电压kv<11~1035110220
安全

距离m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

在授电后待运、试运的升压站、主变、启动变或其他待运设备等区域处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在运行人员做好安措,挂好接地线、设置好安全围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搭设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钢脚手架水平杆、斜腹杆、立杆、斜撑、剪刀撑的对接、搭接要求

水平杆

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斜腹杆

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立杆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

斜撑、剪刀撑

斜撑、剪刀撑严禁使用对接扣件连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

木、竹杆件搭接、绑扎点的铁丝余梢应内弯,以不伤害人为度;其长度不应大于150mm,毛竹绑扎点以外的余梢不得大于300mm。木、竹脚手架的绑扎,可根据具体的绑扎方式(如缠绕法、平插法、斜插法等)、用途,选用对应抗拉强度的镀锌铁丝,材料可采用8号~12号镀锌铁丝。

脚手架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脚手架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两道横杆及栏杆柱(脚手架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中杆离地高度为0.5~0.6m。必要时,宜设置同等材质的挡脚杆(下杆)。

脚手架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毛竹搭设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铁丝绑扎,且无泻滑。

木杆搭设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稳固无动摇。

钢管搭设

钢管栏杆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外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挡脚板应安装在外立杆的内侧并与脚手板同步设置。

脚手架防护栏整体构造应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移动式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只能在平稳、坚固的地表上使用。

移动式脚手架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

移动式脚手架的高度要适宜移动。立杆底部和作业层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作业面应按规定满铺脚手板。

移动式脚手架作业层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移动式脚手架宜使用带刹车的轮子,轮子与架体的接合应牢固可靠。

移动式操作平台(包括原料平台、工作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实际情况经设计决定,且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第5.1.1条之规定。

移动式脚手架工作时应与构筑物绑扎牢固,并将其滚动部分固定住。移动前,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应清除干净。移动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脚手板的铺设要求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构筑物的间距120~150mm。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脚手板应铺设平稳两头并用镀锌铁丝绑牢,不平处用木板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不稳定物体(如砖块或石块)垫。

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监护或安全网。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外脚手架斜道的搭设要求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规范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检查与验收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脚手架检查和验收制度,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必须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和挂牌后才能使用,《脚手架验收合格牌》(见附录c);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进行验收签证检查登记和抽检工作,《华能长兴电厂标段承包商脚手架验收签证专项检查表》(见附录b)。脚手架检查与验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节相关要求及5.4、7.1.4的要求,落地式脚手架验收记录表(见附录d)。

钢脚手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jgj 130-2001的规定。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的规定,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表8.1.5序号4的规定。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新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垫圈)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中a3的规定;螺纹要符合《普通螺纹》(gb196)的规定;垫圈要符合《垫圈》(gb96)的规定。

新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也不宜有砂眼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并将影响外观质量的粘砂、浇冒口残余、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

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严密合形,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mm。

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要小于1mm。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过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t形螺栓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新、旧扣件均应进过防锈处理。

大型、特殊的扣件式脚手架验收还应符合以下抽样数目及质量判定表准:

钢管脚手架扣件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项次检 查 项 目安装扣件数(个)抽检数量(个)允许不合格数(个)
1连接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或剪刀撑的扣件;接长立杆、纵向水平杆或剪刀撑的扣件。51~9050
91~15081
151~280101
281~500202
501~1200323
1201~3200505
2连接横向水平杆与纵向水平杆的扣件(非主接点处)。51~9051
91~15082
151~280133
281~500205
501~1200327
1201~32005010

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脚手板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报告,尺寸偏差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的规定,且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钢板厚度不要小于2mm,表面的锈迹斑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其横截面不能多于三处,有锈蚀脱层者一般不能使用,有裂纹、凹陷严重者也不能使用。若用型钢、钢筋组合焊接脚手板,焊条要符合国家现行《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焊条》的要求,且焊条的型号应与本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新、旧钢脚手板的挠曲应控制在:≤ 4m板挠曲≤12㎜;> 4m板挠曲≤16㎜。

新、旧钢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的规定;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

毛竹材

竹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5.2款。

竹材宜采用白露后采伐的毛竹(或楠竹)。

检验方式:将竹材在距离根部约三四节处用锯锯断或用刀砍断观察,其断面上如呈有明显斑点者或将竹材浸入水中后,竹内有液体分泌出来,而水中有很多泡沫产生者,就可推断白露以前所采伐。反之,如果杆壁断面上无斑点或浸水后无液体分泌及泡沫产生者,则可推断为白露后采伐。(注:产于四川、湖南、湖北的毛竹称为楠竹。)

原木

原木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5.3款。

木脚手架搭设高度就符合以下要求:

当选材、材质与构造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单排架不得超过20m,双排架不得超过25m。因需超过25m时,需按《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进行设计计算确定,但增加后的总高度不得超过30m。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2篇 门式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搭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满堂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应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的方法搭设;

3)门架的组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自两端相向搭设或自中间向两端搭设;

4)每搭设完两步门架后,应校验门架的水平度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门架及配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撑、脚手板应与门架同时安装;

2)连接门架的锁臂,挂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3)钢梯的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组装布置图的要求,底层钢梯底部应加设钢管并应采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立杆上;

4)在施工作业层外侧周边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和栏杆均应设置在门架立杆的内侧。

3、加固杆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与门架同步搭设;

2)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

4、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

5、加固杆,连墙件等杆件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接钢管的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应为40n·m~65n·m;

3)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本规的要求,搭设前应检查预埋件和支承型钢悬挑梁的混凝土强度。

7、门式脚手架通道口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斜撑杆、托架梁及通道口两侧的门架立杆加强杆件应与门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安装。

8、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拆除

1、架体的拆除应按拆除方案施工,并应在拆除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对将拆除的架体进行拆除前的检查;

2)根据拆除前的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

2、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拆除。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

4)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5)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止退装置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6、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手锤等硬物击打、撬别。

7、当门式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门架与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9、拆卸的门架与配件、加固杆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宜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应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体时,施工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人员应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作业,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3、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4、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上。

5、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拆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间,当预见可能有强风天气所产生的风压值超出设计的基本风压值时,对架体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7、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撑和加固杆,在施工期间禁止拆除。

8、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不应拆除加固杆,连墙件,转角处连接杆,通道口斜撑杆等加固杆件。

9、当施工需要,脚手架的交叉支撑可在门架一侧局部临时拆除,但在该门架单元上下应设置水平加固杆或挂扣式脚手板,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安装交叉支撑。

10、应避免装卸物料对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荷载。

11、门式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防止坠物伤人。

12、门式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不得攀爬门式脚手架。

14、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5、对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应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架体上的建筑垃圾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3篇 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与使用

管 理

脚手架大部分时间在露天使用,由于施工周期比较长,工期受日晒风吹雨淋,再加上碰撞,超载变形等多种原因,导致脚手架出现杆件断裂、扣件松动、架子下沉或歪斜等不能满足施工的正常要求。因此需及时进行维修加固,以达到 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的要求,凡只有杆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以保证架子在整个使用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能满足结构构造和使用的要求。

维修加固的材料,应与原架子的材料及规格相同,禁止钢竹混用,禁止扣件、绳索和竹篾混用,维修加固与搭设一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所有钢管脚手的杆件1-2年都要进行一次除锈和防锈处理。

使 用

架体安装后,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脚手架安装后,应由安全料组织有关人员,按本规定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前的检查

1、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式斜道。

2、严格控制各式脚物架的施工荷载。

3、在脚手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屋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档,以防止上层坠物及作业人员,任何人不准么自拆及架子。

4、遇有立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之前应停止使用。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粉刷外墙面时,严禁随意剪断拉结钢筋,如有须要增设新的拉结点,设置拉结筋,在保证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方可剪断原有拉结筋。(注:拉结点必须满足4_7米拉结点要求)

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

(一)每月25日由公司安全科组织人员参加检查。

(二)每星期由项目组组织,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管理人员检查,内容包括:

1、架子工的上岗证;

2、钢管有无锈蚀、变形;

3、扣件的紧固情况;

4、脚手板的满铺程度;

5、有无安全警示标志;

第4篇 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厂造、修船、分段施工脚手架搭设工作。

3 搭设材料

3.1.1 钢管 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4.5mm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3.1.2 扣件 应与钢管配套,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1.3 木脚手板 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20mm的松木板制成。凡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大横透节和容易折断的不得使用。

3.1.4 钢脚手板 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凡是裂纹、破损、扭曲的不得使用。

3.1.5 挂跳用麻绳 应用直径14-16mm的棕麻绳,凡腐朽、霉烂、多处绳结的不准使用。

4.搭设规定

4.1 搭设脚手架要有足够的强度,应有较好的稳定性,必须保证安全。要有保证人员好上下脚手架的设施及脚手架上要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人员在脚手架上好施工。

4.2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

4.2.1 双排脚手架立杆间距为2.5m,因条件限制,最大间距不得超过3m。超过20m高的脚手架,每间隔一根立杆需用双根钢管做立杆,底部立杆应用长短不同的钢管架设,以避免接头在同一水平线上。

4.2.2 大横杆底层高为2m,以上每层高为1.8米,舱内每步高度根据实际情况搭设,但每层高不得超过2米。大横杆三层之内应设临时斜撑,三层以上应设固定斜撑,如不好设置须设拉撑,拉撑为每三层,立撑为三根间距设置一个。船体外壳四周已连接的脚手架可以不设斜撑和拉撑。

4.2.3 横杆伸出大横杆的距离不得大于300mm,若超出时应加斜撑方可搁置脚手板。

4.2.4 舱内如只有二层高的脚手架也须设斜撑或拉撑,确保脚手架不晃动。

4.2.5 靠近船舷里排的立杆,离船外壳距离为200-250mm。

4.2.6 脚手架的宽度底层不应小于400mm,三层以上不应小于600mm。脚手板搭接长度应为200-300mm,下面一块跳板,应挑出小横杆150—200mm,且应用12号铁丝扎牢,脚手板与脚手板拼铺应尽量拼紧,其间隙不得超过50mm。任何木跳板至少两块拼铺。

4.2.7 脚手板铺设,有卡槽的钢质脚手板卡槽应卡在小横杆上,无卡槽的钢质脚手板和木质脚手板铺设后应用12号铁丝与小横杆扎牢,严禁出现嫩搁及探头板现象,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且要用钉子钉牢。

4.2.8 脚手架超过15米高的,底部应装扫地杆。

4.2.9 单船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并报安全处归档。

4.2.10 脚手架每层应在500、1050mm高处设两道栏杆。所有靠泊码头船舶的登船梯、跳板、过档跳均必须铺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坠落。

4.2.11平面脚手架每隔9米左右搭设剪刀撑,钢管角度与地面成45o-60o夹角。

4.2.12 脚手架要有操作人员好上下的梯子,船外壳脚手架每侧必需装2~4个斜梯,斜梯水平角度为70°—75°,斜梯的防护栏杆为双道,上道为1050mm,下道为500mm。斜梯的下方应挂好安全网,大舱内每边应装设斜梯或直梯,直梯每层必须有可供临时休息的平台,平台四周应装有双道栏杆,严禁使用单根立柱做的爬梯。

4.2.13 脚手架与登船梯连接时,登船梯每层要和每层跳板贯通,搭接处必须用铁跳板,且坡度不得大于1:10。

4.3 挂跳

4.3.1 挂跳的挂钩、链条、角铁等受力部件要有足够的强度,确保挂跳安全。

4.3.2 跳与跳之间应水平相接,并用铁丝扎牢。

4.3.3 挂跳下部应与地面物拉紧,确保挂跳不晃动。

4.3.4 挂跳要设置人员好上下的直梯。

4.3.5 悬挂脚手架上,不允许两人以上同时在悬挂脚手架上作业。

4.3.6 采用钢质挂片搭设的挂跳,带钩状的跳板钩头必须落入钢质挂片的小横档上,并用铁丝固定。

4.3.7 挂跳跳板宽度:低于5米高的宽度不得小于400mm,超过5米高的及临水跳板宽度不得小于600mm。

4..3.8 舱内木跳不可用船上设备做支撑,也不可用梯子横档做支撑。

5.脚手架的使用

5.1 钢管脚手架载荷为270kg/m2,挂跳为200kg/m2,钢管脚手架每块跳板只允许2人同时作业,挂跳只允许2人在跳上作业。

5.2 脚手架跳板上堆放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80kg。

5.3 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搭设脚手架及随意挪用脚手架,更不许随意拆动脚手架或切割脚手架。

5.4 绳跳的麻绳如有损伤应立即通知架子工更换。

5.5 在跳板上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除跳板上的杂物。

5.6 操作人员发现脚手架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应停止工作并通知架子工整改。

6.检查与验收

6.1 脚手架搭设部门应有专人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

6.2 脚手架的验收由搭设单位进行质量自检,在《脚手架作业施工安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施工单位生产主管对搭设范围及要求进行验收,安全处主管安全员对脚手架搭设进行安全确认。

6.3 船外壳脚手架每段搭设完毕,由搭设单位、使用单位和安全处主管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在示意牌上写明搭设队名、时间、验收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并在梯口等醒目处挂“脚手架验收合格”示意牌。

6.4 当天搭设的船外壳货舱及楼子的脚手架,当天由检验人员验收。

6.5 脚手架搭设投入使用后搭设单位应每隔一周对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示意牌上更改验收日期。

6.6 厂安全处对船外壳脚手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各单船项目经理部对舱内脚手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

7.拆除脚手架

7.1 工程结束后,不需再用脚手架时,必须由项目部通知搭设脚手架的负责人书面通知脚手架搭设单位,由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其他施工人员不得自行拆除脚手架。

7.2 船外壳脚手架拆除应有拆除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其他脚手架的拆除,单位负责人应口头向操作人员技术交底,并讲清拆除程序。

7.3 拆除脚手架现场须设置警戒线和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拆除作业区。

7.4 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特别是脚手架的拉撑物是否可靠,扣件连接是否松动,如整体脚手架晃动较大,在脚手架上操作有不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拆除工作。

7.5 正式拆除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清理地面障碍物,对附近管线采取保护措施。拆架时,严禁将脚手架跳板和钢管、扣件砸在现场的各类气包及电源闸刀柜等设施上。

7.6 架子工不允许单人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单人拆除如脚手板、长杆件等较重较大的物件。

7.7 作业结束后,拆下的钢管、扣件等材料不准随处乱扔,施工人员应及时运走,堆码到规定的地点,不得影响通道和环境。

7.8 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和割除脚手架、栏杆,确因生产需要拆卸和割除脚手架、栏杆的,应报项目部和安全处,经同意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能拆卸和割除。

第5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的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   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

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

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

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6篇 脚手架、支模架安全管理

1.制定架子规范管理标准文件。

2.认真编制好架子工程组织方案、技术措施及指导性文件。

3.搭设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及带病,穿硬底鞋上班。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加强外架子在施工中日常检查及其它防止措施。a.严禁超载;b.及时验收挂牌,定时检查;c.加强外架子的立面围护;d.加强斜支架的连接与锚固;e.连墙拉接点严格按规定间距设置;f.加强对操作不当的管理,及时搞好落手清工作;g.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清理易燃杂物,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有审批手续。

6.在班组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交底,才可施工。

7.架子上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除。

第7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上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

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

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

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

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

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

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

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

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

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

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

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

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

1.2m增加到

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

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

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

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

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

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

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

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板必须是空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

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

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

由于目前铺凤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

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4、脚手困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

密目网必须用合首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验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

抽查安装数量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4)扣件紧固程序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

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第8篇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规范公司所辖区域脚手架作业,保证人员在搭设与拆除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2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   释义

4.1 脚手架:临时搭设的供工作人员工作的平台,为搭设中需要的设备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撑,帮助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4.2 步距:两层脚手架之间的高度差。

4.3 纵距:两立杆之间的距离。

4.4 立杆:处于竖直状态的支撑杆件。

4.5 大横杆:处于水平状态的支撑杆件,用来横向联接立杆。

4.6 条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横杆下。

4.7 小横杆:连接大横杆,用以铺设踏板;或是联接里外立杆,以建立工作平台。

4.8 横梁:横跨大横杆用来支撑构成工作平台的踏板的管子。

4.9 踏板:用来搭设平台底板的板件。

4.10 斜撑杆: 保持脚手架横向稳定的构件。

4.11 斜杆 :联接两个或更多个平行构件的结构件,以保持脚手架整体稳定。

4.12 对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联接管件的部件。

4.13 回转扣件:用于联接不是成直角的两根管件。

4.14 直角扣件:用于联接成直角的两根管卡。

4.15 垫板:方形铁板,用于放置在立杆下。

4.16 铁丝:用来将脚手架联接到固定结构上。

4.17 护栏:工作平台上,联接在立杆之间,防止人员坠落。

4.18 挡脚板:立于工作平台边缘的板件,以防人员滑出平台或材料坠落。

4.19 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19.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19.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19.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19.4吊篮脚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4.19.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4.20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20.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20.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2.1 《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2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以下简称“脚手架作业”。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方案,对脚手架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 作业人员职责

a) 脚手架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脚手架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脚手架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 对脚手架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 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脚手架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

5.4.3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作业完工验收。

5.4.4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

5.4.5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申请单位领导审批)

6 要求

6.1 管理原则

6.1.1 脚手架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涉及高处、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2作业票作业时间不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继续作业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1.3 “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

6.2 管理内容

6.2.1 人员要求

a) 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b) 作业时要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6.2.2  作业前要求

作业前,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人员情况,做详细的交底。

6.2.3  搭设要求

a)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两步跨。

b)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

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 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顶1.5m。

d) 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垫铁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e) 大横杆设于小横杆之下,在立杆内侧,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大横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 大横杆对接扣件连接、对接应符合以下要求: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g) 小横杆两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h) 每一主节点(即立杆、大横杆交汇处)处必须设置一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长度以100mm为宜,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间距的1/2。

i) 脚手板一般应设置在三根以上小横板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小横杆,并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倾翻。脚手板平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头板。

j) 搭设中外架要及时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适度拧紧扣件。

k) 横向斜撑设置在同一节内,由底到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横向斜撑除在拐角设置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h) 脚手架的外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l) 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m)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n) 剪刀撑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杆互相交叉。并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o)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p) 用于大横杆对接的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朝上,以防雨水进入,导致扣件锈蚀、锈腐后强度减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 脚手架通道和作业平台栏杆应不少于3根(1根挡脚栏杆,2根护栏),对承重架和高度超过25米的脚手架,应采用双立管搭设,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2.4 过门洞的处理

过门洞,双排脚手架可挑空1~2根立杆,即在第一步大横杆处断开。悬空的立杆处用斜杆撑顶,逐根连接三步以上的大横杆,以使载荷分布在两侧立杆上,斜杆上端与地面的夹角要成60°左右,凡斜杆与立杆、大横杆相交处均应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应高于门洞1~2步。出入口处搭设防护棚,挂防护网。

6.2.5 验收要求

a)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过验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许使用。

b) 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立即整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结果负责,施工方应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负责。

6.2.6 脚手架拆除

a) 拆除脚手架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要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要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b)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c)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d)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e)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要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6.2.7 配件维护

a) 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宜采用材质q235a的直缝电焊钢管,或者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直径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 木跳板应选用50mm厚,250mm宽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横透节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铁丝绑头,紧箍两道。(或用薄铁皮包箍)。

c) 金属跳板要注意检查卡扣处铆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d) 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材料和构件、零件要及时回收入库,分类整理和存放。

e) 弯曲的钢杆件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零件要更换。

f) 钢铁件应注意防锈,钢管应定期涂刷防锈漆,门架的活动关节,非镀锌扣件及螺栓应涂机油防锈。

g) 木跳板严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盖板的缺陷,且使板面过滑。

h) 木跳板上无用的钉子要拔出,不得将钉子弄弯而不将其拔出。

i) 当木跳板有叽叽嘎嘎的响声时,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应仔细检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时整修或报废,报废的木排板应做好标记。

7 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 附则

本细则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脚手架搭设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脚手架拆除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第9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

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

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

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

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

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

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

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

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

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

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

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

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

1.2m增加到

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

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

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

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

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

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

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

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第10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下

(七)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折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脚手架的整体性;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两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大横杆搁置在小横杆上固定,大横杆间距≤4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人墙过小一是影响支点强度,另外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拨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并应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产生转动。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力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小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物时,下层有一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十)脚手架材质

1、木脚手架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及有枯节木材。立杆梢径不小于7cm,横杆梢径不小于8cm。

2、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便于操作。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锻铸铁制成,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40~50n.m时,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均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关于取消竹脚手架。

这次制订检查标准时取消了竹脚手架,因为原国家规程规定,作为脚手架的材质必须为4年生长期竹杆梢经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设脚手架的材质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直接影响了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另外,一些地区对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也未进行严格控制(h≤2.5m),使搭设后的脚手架弯曲变形没有安全保障。

4、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当不同材质混搭时,节点的传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脚手架,检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

(1)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弯处应设平台,通道及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斜杆;脚手板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

(4)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平台

1、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与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2、卸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一般可按砌筑脚手架施工荷载3kn/m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

卸料平台应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承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3、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

4、卸料平台应便于操作,脚手架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严,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三、门型脚手架安全管理

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和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2、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3、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60m时,应进行设计计算,采用分段搭设方法进行。其设计计算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

2、底步门架下端纵横设置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三)架体稳定

1、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2、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件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字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第11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1)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第12篇 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所辖区域脚手架作业,保证人员在搭设与拆除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3.1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2 jgj130-202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 释义

4.1 脚手架:临时搭设的供工作人员工作的平台,为搭设中需要的设备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撑,帮助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4.2 步距:两层脚手架之间的高度差。

4.3 纵距:两立杆之间的距离。

4.4 立杆:处于竖直状态的支撑杆件。

4.5 大横杆:处于水平状态的支撑杆件,用来横向联接立杆。

4.6 条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横杆下。

4.7 小横杆:连接大横杆,用以铺设踏板;或是联接里外立杆,以建立工作平台。

4.8 横梁:横跨大横杆用来支撑构成工作平台的踏板的管子。

4.9 踏板:用来搭设平台底板的板件。

4.10 斜撑杆: 保持脚手架横向稳定的构件。

4.11 斜杆 :联接两个或更多个平行构件的结构件,以保持脚手架整体稳定。

4.12 对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联接管件的部件。

4.13 回转扣件:用于联接不是成直角的两根管件。

4.14 直角扣件:用于联接成直角的两根管卡。

4.15 垫板:方形铁板,用于放置在立杆下。

4.16 铁丝:用来将脚手架联接到固定结构上。

4.17 护栏:工作平台上,联接在立杆之间,防止人员坠落。

4.18 挡脚板:立于工作平台边缘的板件,以防人员滑出平台或材料坠落。

4.19 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19.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19.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19.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19.4吊篮脚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4.19.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4.20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20.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20.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2.1 《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2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以下简称“脚手架作业”。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方案,对脚手架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 作业人员职责

a) 脚手架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脚手架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脚手架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 对脚手架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 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脚手架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

5.4.3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作业完工验收。

5.4.4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

5.4.5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申请单位领导审批)

6 要求

6.1 管理原则

6.1.1 脚手架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涉及高处、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2作业票作业时间不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继续作业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1.3 “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

6.2 管理内容

6.2.1 人员要求

a) 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b) 作业时要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6.2.2 作业前要求

作业前,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人员情况,做详细的交底。

6.2.3 搭设要求

a)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两步跨。

b)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

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 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顶1.5m。

d) 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垫铁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e) 大横杆设于小横杆之下,在立杆内侧,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大横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 大横杆对接扣件连接、对接应符合以下要求: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g) 小横杆两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h) 每一主节点(即立杆、大横杆交汇处)处必须设置一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长度以100mm为宜,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间距的1/2。

i) 脚手板一般应设置在三根以上小横板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小横杆,并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倾翻。脚手板平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头板。

j) 搭设中外架要及时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适度拧紧扣件。

k) 横向斜撑设置在同一节内,由底到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横向斜撑除在拐角设置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h) 脚手架的外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l) 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m)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n) 剪刀撑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杆互相交叉。并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o)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p) 用于大横杆对接的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朝上,以防雨水进入,导致扣件锈蚀、锈腐后强度减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 脚手架通道和作业平台栏杆应不少于3根(1根挡脚栏杆,2根护栏),对承重架和高度超过25米的脚手架,应采用双立管搭设,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2.4 过门洞的处理

过门洞,双排脚手架可挑空1~2根立杆,即在第一步大横杆处断开。悬空的立杆处用斜杆撑顶,逐根连接三步以上的大横杆,以使载荷分布在两侧立杆上,斜杆上端与地面的夹角要成60°左右,凡斜杆与立杆、大横杆相交处均应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应高于门洞1~2步。出入口处搭设防护棚,挂防护网。

6.2.5 验收要求

a)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过验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许使用。

b) 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立即整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结果负责,施工方应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负责。

6.2.6 脚手架拆除

a) 拆除脚手架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要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要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b)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c)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d)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e)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要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6.2.7 配件维护

a) 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宜采用材质q235a的直缝电焊钢管,或者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直径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 木跳板应选用50mm厚,250mm宽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横透节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铁丝绑头,紧箍两道。(或用薄铁皮包箍)。

c) 金属跳板要注意检查卡扣处铆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d) 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材料和构件、零件要及时回收入库,分类整理和存放。

e) 弯曲的钢杆件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零件要更换。

f) 钢铁件应注意防锈,钢管应定期涂刷防锈漆,门架的活动关节,非镀锌扣件及螺栓应涂机油防锈。

g) 木跳板严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盖板的缺陷,且使板面过滑。

h) 木跳板上无用的钉子要拔出,不得将钉子弄弯而不将其拔出。

i) 当木跳板有叽叽嘎嘎的响声时,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应仔细检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时整修或报废,报废的木排板应做好标记。

7 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 附则

本细则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脚手架搭设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脚手架拆除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第13篇 悬挑式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融汇半岛十一期c标段(3~7楼b车库)工程8877

1.73㎡,其中:3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1604

9.33㎡,4、5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1604

9.49㎡,6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16985.01㎡,7楼地上21层住宅建筑面积1482

1.74㎡,防空地下室层建筑面积881

6.67㎡。

±0.000以上结构高度最高约为8

5.95m。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三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二、脚手架搭设方案选择3.楼~7楼采用落地式双排扣件钢管脚手架;

三、安全管理措施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在使用期间必须派专人对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脚手架的验收、使用及安全管理

(1)把好验收关。

搭设过程中的架子,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3层)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内部检查,经施工、监理、业主和安监站复检合格悬挂合格证后方可上人使用。

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

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安全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2)施工负责人必须按脚手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基础、卸荷措施和脚手架、分段完成后,应分层由制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施工、使用等有关人员,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使用。

(4)使用按2kn/m2考虑,因此架子上不准堆放成批材料,零星材料(如:预埋线管、盒)可适当堆放。

(5)外架底部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并在其上铺设第一道竹跳水平防护层,以后每10米铺设一道竹跳防护层,外侧满挂安全立网,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6)脚手架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改动,不得任意解掉架子与柱或其他连墙件连接的拉杆和扣件。

(7)脚手架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飞脚手板、活动钢管、钢筋、小钢模,一经发现应及时清除。

(8)雨后要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发现钢丝绳松动应及时调紧钢丝绳,保持钢丝绳的均匀受力。

(9)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有防滑措施。

(10)外架实行外挂立网全封闭。

外挂安全网要与架子拉平,网边系牢,两网接头严密,不准随风飘。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2)外墙装饰时,作业层应用7厚竹胶板固定在扶手栏杆和立杆上做作业层垂直封闭并随作业层下降。

(13)搭设及拆除脚手架时,为保证行人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对出入建筑物的人员通道及靠生产区入口施工围墙外的人行道,搭设双层水平防护棚(如图所示)。

(14)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大横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 脚手架的管理

(1)脚手架的外立面必须保持整洁、美观;

安全网应绑扎牢固,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若需拆除时,必须在项目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行,完成工作后及时恢复。

(2)发现有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清洗泵管时不得将管口对着安全网,以免水泥浆留在安全网上,影响美观。

(4)水平防护层上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3. 人员素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两眼视力均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颠痫、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等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玩笑戏闹。

(3)明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无可靠防护2米以上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工具要放在工具套内。

(4)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教育,考试、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任何人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5)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高处作业地面环境要整洁,不能杂乱无章,乱摆乱放,所用工具要全部清点回收,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4.劳动用品(三宝)要求

(1)安全帽

1)安全帽必须使用建设部认证的厂家供货,无合格证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2)安全帽必须具有抗冲击、抗侧压力、绝缘、耐穿刺等性能,使用中必须正确佩戴。

(2)安全带

1)采购安全带必须要有劳动保护研究所认可合格的产品。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架子工除外),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网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要选择在牢固构件上悬挂。

3.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安全网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gb5725—85的规定。

规格为

1.8m__6m,颜色为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立网。

进场时要做防火试验。

2)安全网在存放使用中,不得受有机化学物质污染或与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物品相混,当发现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使用中要防止电焊火花掉在网上。

3. )安全网拆除后要洗净捆好,放在通风、遮光、隔热的地方,禁止使用

钩子搬运。

5、脚手架拆除

(1)、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处理直至满足要求。

(2)、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最后拆除钢丝绳和悬挑槽钢。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拆架时派专人在现场值勤,并用黄带划出警戒区,以确保其下人员的安全。

(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拉杆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拆下的钢管、扣件等应及时清理,并分规格、按品种堆放整齐、尽快回库。

(8)、拆除中途不应换人,以免后来者因不了解情况而发生危险。

当不得不换人时,操作者必须向接替人员认真对搭、拆的进程和本处的工作情况做详细的报告,接替者完全明了后方可下架。

第14篇 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

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

吊篮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装修作业,用型钢预制成吊监架子,通过钢丝绳悬挂在建筑物顶部的悬挑梁(架)上,吊篮可随作业要求进行升降,其动力有手动与电动葫芦两种。吊篮脚手架简易实用,大多根据工程特点自行设计。

(一)施工方案

1、使用吊篮脚手架应结合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1)吊篮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当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2、吊篮平台的宽度0.8-1m,长度不宜超过6m。

3、吊篮脚手架的设计计算:

(1)吊篮及挑染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系数比值≥2。

(2)吊篮平台及挑梁结构按概率极状态法计算,其分项系数:永久荷载γg取1.2,可变荷载γq取1.4,荷载变化系数γ2(升降工况)取2。

(3)提升机构按容许应力法计算,其安全系数:钢丝绳k=10,手板葫芦k≥2(按材料屈服强度值)。

4、施工方案中必须对阳台及建筑物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挑染、吊篮设置予以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祥图。

(二)制作组装

1、悬挑梁挑出长度应使吊篮丝绳垂直地面,并在挑梁两端分别用纵向水平杆将挑梁连接成整体。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牢靠;当采用压重时,应确认配重的质量,并在固定措施,防止配重产生位移。

2、吊篮平台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吊篮平台组装后,应经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试压(不少于4h)确认,并标明允许载重量。

3、吊篮揽或机应符合jg/t5033-93《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的规定。当采用老型手板葫芦时,按照《hss钢丝绳手板葫芦》的规定,应将承载能力降为额定荷载的1/3。提升机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台进行动作检验,并按批量做荷协试验。

(三)安全装置

1、保险卡(闭锁装置)

手板葫芦应装设保险卡,防止吊篮平台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生自动下滑事故。

2、安全锁

(1)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直径≥12..5mm),每根保险绳上安装安全锁。

(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下滑距离100mm以内停住。

(3)安全锁的设计、制作、试验应符合jg5043-93《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的规定。并按规定时间(一年)内对安全锁进行标定,当超过标定期限时,应重新标定。

3、行程限位器。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器,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

4、制动器

电动提升机构一般应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5、保险措施

(1)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应有防止钢丝绳受剪措施。

(2)钢丝绳与吊篮平台连接应使用卡环。当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装置。

(3)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配安全带,不应将安全带系挂在提升钢丝绳上,防止提升绳断开。

(四)脚手板

1、吊篮属于定型工具式脚手架,脚手板也应按照吊篮的规格尺寸采用定型板,严密平整与架子固定牢靠。

2、脚手板材质应按一般脚手架要求检验,木板厚度不小于5cm;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

3、不能出现探头板,当双层吊篮需设孔洞时,应增加固定措施。

(五)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并相对固定,如有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熟悉作业环境。

2、吊篮升降作业时,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在吊篮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

3、单片吊篮升降(不多于两个吊点)时,可采用手动葫芦,两人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当多片吊篮同时升降(吊点在两个以上)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位置,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

4、吊篮在建筑物滑动时,应设护墙轮。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临近阳台、洞口等部位,可设专人推动吊篮,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

(六)交底与验收

1、吊篮脚手架安装拆除和使用之前,由施工负责人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针对队伍情况进行详细交底、分工并确定指挥人员。

2、吊篮在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并对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进行检验。

3、每次吊篮提升或下降到固定后,应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上人作业。

(七)防护

1、吊篮脚手架外侧应按临边防护的规定,设高度1.2m以上的两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靠建筑物的里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80cm的防护栏杆。

2、吊篮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或钢板网封闭,建筑物如有门窗等洞口时,也应进行防护。

3、当单片吊篮提升时,吊篮的两端也应加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严。

(八)防护顶板

1、当有多层吊篮同时作业,或建筑物各层作业有落物危险时,吊篮顶部应设置防护顶板,其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

2、防护顶板是吊篮脚手架的一部分,应按照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同时组装同时验收。

(九)架体稳定

1、吊篮升降到位必须确认与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篮与建筑物水平距离(缝隙)不应大于20cm,当吊篮晃动时,应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人员不得在晃动中继续工作。

2、无论在升降过程中还是在吊篮定位状态下,提升钢丝绳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准斜拉。若吊篮需横向移动时,应将吊篮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钢丝绳,改变屋顶悬挑梁位置固定后,再起升吊篮。

(十)荷载

1、吊篮脚手架属工具式脚手架,其施工荷载为1kn/m,吊篮内堆料及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2、堆料及设备不得过于集中,防止超载。

第15篇 落地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3)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4)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5)达到设计高度后。

3、使用阶段

1)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2)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5)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7)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8)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4、脚手架的拆除

1)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2)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5)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7)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8)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9)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0)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脚手架管理15篇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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