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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采区通风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工作面的配风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采区巷道断面不得影响通风的要求。
(4)工作面的温度不得超过30℃。
(5)同煤层上下相邻两个工作面总长度超过400 m不得串联通风。
(6)工作面(采煤)与相邻掘进巷道口不得有一次以上的串联通风。
(7)采煤工作面与硐室工作面不得有一次以上的串联通风。
第2篇 采区水仓通风的安全管理措施
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采用封闭式设计,即水泵房硐室通过配水井与水仓直接相连,主副水仓同时满仓时不能实现全负压通风,给采区水仓的检查与清挖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通风系统与清淤工作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一、通风管理
采区水泵房投入运行后,主副水仓蓄水采用单仓蓄水的形式,根据水仓淤积情况交替使用,主副水仓采用预埋管与采区水泵房连通,保持水仓全风压通风。
通风科测风员每旬对采区水仓风速、风量进行测定并保证风速、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井下发生停风时,采区水泵房司机要及时停止水泵运行,关好水仓防水闸门撤至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二、 瓦斯管理
瓦斯员每班对主副水仓进行瓦斯巡回检查,并公布瓦斯。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在主副水仓清淤时,如发现瓦斯浓度达0.5%,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汇报,由通风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防灭火管理
一旦采区水仓出现火灾,人员应设法扑救,并组织其他人员撤离,切断采区水仓等其他受威胁区域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四、安全管理
主副水仓的沉淀池前五米,设栅栏门,揭示警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施工管理
机运一队定期清挖水仓时,需向调度室、通风科提出施工申请,经审查统一后方可进行作业。
六、其他
对于采区水泵房水仓日常安全管理未述及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3篇 采区通风的现场安全管理
(1)工作面的配风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采区巷道断面不得影响通风的要求。
(4)工作面的温度不得超过30℃。
(5)同煤层上下相邻两个工作面总长度超过400 m不得串联通风。
(6)工作面(采煤)与相邻掘进巷道口不得有一次以上的串联通风。
(7)采煤工作面与硐室工作面不得有一次以上的串联通风。
第4篇 采区水仓通风安全管理措施
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采用封闭式设计,即水泵房硐室通过配水井与水仓直接相连,主副水仓同时满仓时不能实现全负压通风,给采区水仓的检查与清挖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通风系统与清淤工作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一、通风管理
采区水泵房投入运行后,主副水仓蓄水采用单仓蓄水的形式,根据水仓淤积情况交替使用,主副水仓采用预埋管与采区水泵房连通,保持水仓全风压通风。
通风科测风员每旬对采区水仓风速、风量进行测定并保证风速、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井下发生停风时,采区水泵房司机要及时停止水泵运行,关好水仓防水闸门撤至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二、 瓦斯管理
瓦斯员每班对主副水仓进行瓦斯巡回检查,并公布瓦斯。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在主副水仓清淤时,如发现瓦斯浓度达0.5%,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汇报,由通风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防灭火管理
一旦采区水仓出现火灾,人员应设法扑救,并组织其他人员撤离,切断采区水仓等其他受威胁区域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四、安全管理
主副水仓的沉淀池前五米,设栅栏门,揭示警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施工管理
机运一队定期清挖水仓时,需向调度室、通风科提出施工申请,经审查统一后方可进行作业。
六、其他
对于采区水泵房水仓日常安全管理未述及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