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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酒店保安安全管理程序 第2篇某酒店大型团体接待安全管理守则 第3篇某酒店保安部安全管理问答题 第4篇某酒店保安安全管理程序怎么写 第5篇某酒店综控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第6篇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7篇某酒店200人以上大型接待活动安全管理守则 第8篇某某酒店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第9篇某酒店保安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第10篇某酒店保安部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第11篇某酒店安全管理措施 第12篇某酒店保安部领班安全管理职责
第1篇 某酒店综控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酒店综控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酒店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酒店宾客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岗位职责:
1. 对保安部经理负责.
2. 认真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法规,结合酒店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3. 协助保安部经理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演练与培训,督导下属工作。
4. 负责组织检查督导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5. 熟悉掌握酒店内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使用,定期做好检查工作,使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6. 监督消除火警隐患,以及消防系统、器材设备、闭路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处理的管理工作。
7. 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监控检查及收缴客人的遗留、违禁物品。
8. 负责对消防中心人员、消防内保保安员进行日常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
9. 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2篇 某酒店安全管理措施
酒店安全管理措施(七)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于酒店业来讲,安全是酒店的生命线,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工作是酒店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宾客至上,安全第一”为服务宗旨,加强酒店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设施设备,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为客人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没有安全就没有客人,没有安全就没有酒店的生存。为此,酒店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抓安全工作摆到了日常议事日程。为了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酒店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亲自负责安全工作,并指定副总经理直接抓,保安部经理具体抓。在日常工作中,凡布置的工作都有安全一条,凡检查的工作都有安全一项,凡总结评比都有安全的一份,坚持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抓主动,抓整改;以点带面,自上而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原则,狠抓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
二、健全制度,责任到人。
抓安全工作不能马马虎虎满足于符合要求,更不能停留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水平上,应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纳入长效管理。酒店要把安全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继续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防范的工作格局,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自觉的把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三、完善设施,规范检查。
完善的安全设施,是酒店正常经营、保证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前提。为提高酒店安全系数,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对已陈旧、落后的监控设备进行更新,使酒店的监控系统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检修,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增强技术防范能力。在完善安全设施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质检、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视,每天不定时抽查,每周定期安检。每逢节假日,酒店安全主管领导都会召会安全会议,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布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跟踪监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四、加强培训,强化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才能得到落实。利用酒店简报、网站、信息窗等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通过现场实践演练、观看录像、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并在酒店内部形成“谈工作必谈安全,讲效益必讲安全”的氛围,使员工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作中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
第3篇 某酒店保安部安全管理问答题
酒店保安部安全管理问答题
1、消防控制机组操作程序是什么
先消音,然后到现场查看情况,若是误报,再复位,如是火灾,应及时处理,上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2、客人离开时,停车证丢失,保安人员处理程序是什么
(1)登记客人的身份证号码,行使证编号;
(2)让客人签字认可;
(3)收取成本费用作押金。
3、夜间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应该怎样处理
及时挡住,查看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询问,做好记录。
4、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什么
做好消防宣传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准备好各种消防设备,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
5、火灾报警程序:
(1)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将火灾信息传至消防控制中心,并看火灾大小,向“119”报警,报警时说清楚着火程度、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报警人姓名。
(2)由饭店最高领导与保安部经理查看现场情况后组成火灾救灾指挥中心,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
(3)及时召集力量,由保安部经理为现场灭火指挥人,保安部员工为灭火与维护现场组。前厅、客房、餐饮部为抢救、疏散组,工程部为电、气控制组进行现场救火处理。
(4)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
6、保安部对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迅速到达现场,保护好现场,维持秩序。
(2)电话通知总机通知相关领导立即到达现场。
(3)保安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4)疏散围观的群众。
(5) 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关于案情的信息。
7、客人住店有哪些属于危险物品严禁带入
(1)易燃易爆品
(2)强酸强碱
(3)枪械、管制刀具
8、少数民族携带刀具入店怎样处理
请客人将刀具存入治安室,待客人离店时送还客人。
9、客人前来报案时怎样处理
(1)应简明扼要了解情况(客人姓名、案发地点、事情经过)并按特情处理原则直接报告经理。
(2)保持书面记录。
(3)不得推委。
10、紧急疏散程序
(1)输入事前准备的录音指令。
(2)准确查找出将要采取紧急疏散的区域。
(3)开启紧急疏散播音系统,播放疏散录音带或直接用话筒进行广播。
第4篇 某酒店保安安全管理程序怎么写
1.0 目的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 0 范围适用于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 0 职责3.1 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 2 公司礼宾部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 2 各项目负责人为物业管辖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管理范围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 3 礼宾主管为管理范围内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
3. 4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 5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6 品质督导部负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 分管领导为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是区域安全工作的总指挥,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为责审定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 礼宾部经理是公司专设的安全组长,为公司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1.3 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管理副组长,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安全防范。
4.1.4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直接指定,组建管理范围内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4.2 安全管理内容
4.2.1 治安管理
4.2.
1.1项目礼宾部为各项目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治安监控、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等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4.2.
1.2治安管理具体按各岗操作细则执行。
4.2.2 消防管理
4.2.2.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
4. 2.2.2 由项目礼宾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 2.2.3 项目礼宾部设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4. 2.2.4 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项目礼宾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 2.2.5 消防管理工作具体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2.3 车辆管理4.2.3.1 项目礼宾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2.3.2 项目礼宾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4. 2.3.3 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4.2.4 设备安全管理4.2.4.1 由工程维修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修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 2.4.2 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4. 2.4.3 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4. 2.4.4 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2.4.5 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修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保洁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项目应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项目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服务中心应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4.6.
1.1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4.6.1 . 2 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4.6.
1.3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4.6.
1.4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4.6.
1.5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4.6.
1.6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4.6.
1.7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4.6.
1.8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
1.9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6.
1.10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
1.11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4.6.
1.12 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防止高空坠物。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 wy/qp/
6.3-0
1 《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
5.2 wy/qp/7.
5.1-gc-0
1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5.3 wy/wi/7.
5.1-aq-0
7 《停车场管理办法》
5.4 wy/wi/7.
5.1-aq-11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5 wy/wi/7.
5.3- 《标识管理程序》6.0记录表格
6.1 wy/qp/7.
5.1-aq-02-f
1 《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5篇 某酒店保安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酒店保安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酒店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酒店宾客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岗位职责
1. 根据本酒店管理的总体要求制定出保安管理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参加总经理召集的各种会议,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向总经理汇报部门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 制定保安工作年度计划,包括防火、防盗、对付意外事件的预案制定及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对本酒店重要区域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每天检查保安领班值班记录,针对问题及时作出批示及处理。
6. 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刑事案件或事故,并采取补救措施。
7. 对保安发现的问题及接受客户的投诉要及时填写投诉处理单,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8. 负责聘用本部门主管级以下的员工,对他们进行考核、培训和工作调配,注意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 保持与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兄弟部门的密切联系,互相配合,通力合作。
10. 负责酒店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和训练,组织并参与指挥扑救火灾,引导疏散。
11. 做好工作日志。
12.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一切任务。
第6篇 某酒店保安安全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__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 职责
3.1 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2 公司礼宾部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2 各项目负责人为物业管辖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范围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 礼宾主管为管理范围内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
3.4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5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6 品质督导部负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 分管领导为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是区域安全工作的总指挥,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为责审定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 礼宾部经理是公司专设的安全组长,为公司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1.3 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管理副组长,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安全防范。
4.1.4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直接指定,组建管理范围内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4.2 安全管理内容
4.2.1 治安管理
4.2.1.1项目礼宾部为各项目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治安监控、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等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4.2.1.2治安管理具体按各岗操作细则执行。
4.2.2 消防管理
4.2.2.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
4.2.2.2 由项目礼宾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2.2.3项目礼宾部设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4.2.2.4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项目礼宾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2.2.5消防管理工作具体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2.3车辆管理
4.2.3.1项目礼宾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2.3.2项目礼宾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4.2.3.3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4.2.4设备安全管理
4.2.4.1由工程维修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修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2.4.2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4.2.4.3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4.2.4.4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4.5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修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保洁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项目应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项目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服务中心应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4.6.1.1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4.6.1.2 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4.6.1.3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4.6.1.4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4.6.1.5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4.6.1.6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4.6.1.7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4.6.1.8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1.9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6.1.10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1.11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4.6.1.12 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防止高空坠物。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 __wy/qp/6.3-01 《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
5.2 __wy/qp/7.5.1-gc-01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5.3 __wy/wi/7.5.1-aq-07 《停车场管理办法》
5.4 __wy/wi/7.5.1-aq-11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5 __wy/wi/7.5.3- 《标识管理程序》
6.0记录表格
6.1 __wy/qp/7.5.1-aq-02-f1 《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7篇 某酒店保安部领班安全管理职责
酒店保安部领班安全管理职责
协助经理、主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本班的工作安排和协调工作,确保内部团结,服从指挥. 保障住店宾客和本店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
岗位职责
1) 协助警卫主管、综控主管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及各项培训工作。负责对本班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2) 抓好班组思想建设,掌握员工思想和工作情况,团结员工相互关心,共同提高。
3) 每天上岗前要开班前会,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
4) 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监控检查及收缴客人的遗留、违禁物品。
5) 走动管理,随时督导、检查员工在岗期间的仪表、仪容、礼貌、礼仪、警械装备和值班工作质量。
6) 每天和前台联系,及时掌握外宾、重要客人入住楼层的有关情况,确保宾客安全。
7) 负责酒店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确保安全。
8) 负责检查会客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外出登记情况。
9)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负责每天各岗位交接班记录的检查及存在问题的妥善处理。
10) 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诉。
11) 每天向警卫主管汇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
12)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8篇 某酒店200人以上大型接待活动安全管理守则
酒店200人以上大型接待活动安全管理守则
为了切实做好酒店接待3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餐饮活动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和营业场所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接待活动安全、有序第展开,特制定酒店大型接待活动安全管理守则如下:
1、营销部、西餐部凡承接3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餐饮活动时,应按要求执行通知报告制度,营销部应发送大型活动接待通知书,报送保安部、工程部、西餐部、前厅部、管家部、总经理办公室,并呈报总经理。
2、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接待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各项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到位,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活动期间,工程部、保安部必须派员协助维持大型活动接待的现场安全监管,落实活动单位按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杜绝违规使用高功率聚光灯、乱扔烟头等安全隐患。
3、保安部负责派员做好会议活动现场消防、治安的巡查监控。
4、工程部负责派员做好活动现场的用电安全监控。
5、西餐部负责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管家部负责安排pa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地面防滑工作。
7、营销部负责做好活动接待的全程跟踪、协调跟踪。
8、大堂副理和总经办公室负责活动接待过程的协助工作。
9、上述事项,要求各相关部门加以重视,务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总经理办公室联系。
第9篇 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宾馆 guesthouse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2:客房数≥50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空气调节系统 air handling system
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4.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宾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宾馆,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5.1.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 燃气、电气设备5.1.8 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宾馆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场所设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6.1.1 耐火等级
宾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注: 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有困难时,注: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注: 但不注: 应超过二层。
6.1.2 防火分隔
6.1.2.1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宾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6.1.2.2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宾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隔开。宾馆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6.2 安全疏散设施
6.2.1 安全出口
6.2.1.1 宾馆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6.2.1.2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2.2 疏散宽度
6.2.2.1 宾馆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 单层、多层宾馆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1m;高层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1.3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4m。
6.2.2.2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 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人/m2)与宾馆建筑面积(m2)的乘积。宾馆的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注: 标注: 一般为(0.65~1)m/100人。
6.2.3 疏散距离
6.2.3.1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6.2.3.2 客房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大于22m)。
6.2.3.3 客房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高层宾馆和地下人防宾馆不应超过30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超过40m。
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注: 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6.2.4 疏散楼梯间
6.2.4.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6.2.4.2 宾馆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6.2.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2.4.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注: 多层宾馆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6.2.5 其它要求
6.2.5.1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6.2.5.2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注: 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 超过10o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注: 可不注: 受此限。
6.2.5.3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3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6.3.1 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单层、多层宾馆、高层宾馆及地下人防宾馆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a级为不注: 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
6.3.2 单层、多层宾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6.3.2.1 设有中央空调的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2.2 其它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单层、多层宾馆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注: 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注: 限制。
6.3.3 高层宾馆
6.3.3.1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宾馆的客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3.2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注: 楼梯扶手、窗帘盒、暖气罩等。
6.3.3.3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
注: 除100m以上的高层宾馆,注: 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6.3.4 其它要求
宾馆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6.4 建筑消防设施
6.4.1 消火栓
6.4.1.1 设有单层、多层宾馆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1.2 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2 建筑面积≥10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和高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关要求。
6.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宾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4.3.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疏散通道及门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4.3.2 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和设在二类高层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营业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98中的有关要求。
6.4.4 火灾应急照明
6.4.4.1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单层、多层宾馆每层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宾馆及高层宾馆的多功能厅;
e)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6.4.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0.5l_,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_;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e)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6.4.5 疏散指6.4.6 示标6.4.7 志
6.4.5.1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4.5.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疏散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地下人防宾馆不应大于15m);
d)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不应少于30 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4.8 灭火器
6.4.6.1 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6.4.6.2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 灭火器的配置还应符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6.4.9 其它消防设施
宾馆还应设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设施。
注: 单层、多层宾馆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高层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45-95中的有关要求;地下人防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宾馆,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7.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宾馆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7.3 电气防火管理
7.3.1 一般规定
7.3.1.1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7.3.1.2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7.3.1.3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7.3.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7.3.3 安装的防火要求
7.3.2.1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7.3.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3.4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b) 不应在客房、仓库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c)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d) 无证电工不应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敷设。
7.4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b) 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c) 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 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e) 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f) 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g)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楼层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 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e) 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7.6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 一般规定
7.6.1.1 宾馆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 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6.2 灭火器管理要求
7.6.2.1 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7.6.2.2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7.6.2.3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7.6.3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8.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8.1 一般规定
宾馆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结束,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8.2 巡查、检查频次
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班组交班前,班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一次巡查。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宾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宾馆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8.3 巡查、检查内容
8.3.1 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8.3.2 防火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i)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j)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8.3.3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b) 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c) 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d) 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f) 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g) 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h) 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4 火灾隐患整改
8.4.1 一般规定
8.4.1.1 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8.4.1.2 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8.4.2 整改要求
8.4.2.1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章用火、用电的;
d) 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g)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8.4.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1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9.1.1 一般规定
9.1.1.1 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9.1.1.2 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9.1.1.3 对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9.1.1.4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9.1.2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 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9.1.3 专门培训
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 特殊工种人员;
e) 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9.2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2.1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 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 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组织。
9.2.2 预案内容
9.2.2.1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安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9.2.2.2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9.2.2.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9.2.2.4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9.2.2.5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9.2.3 演练的组织
9.2.3.1 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9.2.3.2 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10 消防档案
10.1 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10.2 档案内容
10.2.1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宾馆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 楼层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2.2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c)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d)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e)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 火灾情况记录;
h)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3 保管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对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第10篇 某酒店保安部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酒店保安部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酒店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酒店宾客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岗位职责
1、协助经理分管治安工作,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时、按质完成。
2、对自己主管的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3、深入了解各保安员的工作情况及思想状况,对全体员工进行思想教育。
4、协调好公安部门及酒店其他部门工作。
5、协同领班做好对保安员的管理督导工作。
6、协助经理做好部门治安培训计划、法制宣传、督导其他部门确实落实工作。
7、组织各类综合性专业训练,提高保安队伍的业务素质,负责警卫组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8、协助经理处理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
9、负责保安部的内勤工作,收发管理好有关文件、资料。
10、负责本部门员工上班的考勤,每月月底及时交到人事部。
第11篇 某某酒店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某酒店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一、严禁在宿舍区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店规章制度的活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出入房间要随手关门,个人行李箱、柜等要及时上锁。
三、发给员工的各种门钥匙、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要及时向集体宿舍管理员反映,并及时更换锁头。
四、私人贵重物品如手机、现金、银行存折、银行卡及个人证件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个人保管有困难的,可向酒店保安部申请委托暂时保管。
五、晾晒在走廊的衣物要及时收回保管好,以免丢失。
六、安全用电,不准在房间内私拉电线、加装插座,房间无人时,要将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手机充电要严格按照《手机充电箱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七、严禁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害的危险物品,严禁带入及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八、严禁在房内使用明火和各种电热器具。
九、在宿舍区内,不准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或起哄。
十、在宿舍区内吸烟因把烟灰放入烟灰缸内;禁止躺在房间床上吸烟;离开房间前,要检查并熄灭一切火种。
第12篇 某酒店大型团体接待安全管理守则
酒店大型团体接待安全管理守则
为切实做好酒店接待大型会议、团体房活动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和营业场所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接待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特制定酒店大型接待活动安全管理守则如下:
一、凡承接大型会议、团体房、餐饮活动时,应按要求执行通知报告制度,认真填写《宴会团体房接待通知单》,报送保安部、工程部、西餐厅、前厅部、管家部、总经理办公室,并呈报总经理及董事长。
二、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接待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各项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到位,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活动接待期间,工程部、保安部必须派员协助维持大型活动接待的现场安全监管,落实活动单位按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杜绝违规使用高功率聚光灯,乱扔烟头等安全隐患。
三、保安部负责派员进行现场消防、治安的巡查监控。
四、工程部负责派员做好活动现场的用电安全监控。
五、西餐厅负责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六、管家部负责派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地面防滑工作。
七、营销员负责做好活动接待的全部跟踪,协调工作。
八、上述事项,要求各相关部门加以重视,务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总经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