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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安全管理1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2

地质安全管理

第1篇 井区地质储量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关于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若干规定》(试行)及上级有关储量管理的规定,做好储量管理工作。

2、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本井(区)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回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每月要填写“三个煤量”、回采率报表,及时上报。掌握矿井储量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储量管理有关台帐。

4、严格督促按设计施工,对不合理丢煤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者的责任。

5、负责编制储量注销、储量报损和储量转出等有关资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2篇 地质勘查业主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属地化、企业化,地勘项目逐步实行市场化、合同化管理,地勘工作的作业形式、业务形式和用工形式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上是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地勘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_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各类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理念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总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近年来,地勘行业的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频发,这显然与安全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处罚办法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额不等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统一协调、管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3、地勘作业环境安全风险大的要求

地质勘查作业门类多,包括野外地质作业、钻探工程、坑探工程、专业地质和地质实验测试等。野外地质工作经常大范围地跨地区作业,作业区域少则几平方公里,多则几十平方公里;野外作业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环境不确定,自然条件艰险艰苦恶劣,作业风险大,安全保障程度低;坑探工程的巷道长度一般为300m-1000m,巷道狭窄、粉尘浓度高、噪声大、阴暗潮湿,经常发生机械、电气、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见,地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殊,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加之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复杂多变,时刻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要求

体制改革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削弱,尤其表现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薄弱。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外包单位的伤亡人数及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呈上升势头,超过了地勘单位自身的伤亡程度,而人身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地勘行业外包单位的生产形势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如1999年,某省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西藏开展地质野外工作,发生一起特大死亡事故,13名雇佣的民工死亡。

二、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弱

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不健全。面向市场招标时,大多地勘项目规模较小,参与竞标的多为基础弱的小公司;委包方资质审查和投标过程管理不严格,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施工项目要求;而很多中标的资质齐全的承包单位,往往将中标后的地勘项目委托给下属挂靠的施工单位,它们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水平;选评标准不科学,往往为了节省成本或迫于现实或主观上的资金压力,把一些安全没有保障的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而这些中标人大多属于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外包企业主刻意压缩安全成本支出,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施工器材工具、机械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性能低;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措施和台帐等不健全、不落实。这些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企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老板大多数只有小学或中学学历,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较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不懂安全管理。在思想观念上,他们大多信奉低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施工过程中片面追求金钱和利润,挤扣、减少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认识上,往往是“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歧视农民工和临时工,不珍惜他们的生命;在人员管理和用工上,追求廉价劳动力和简单方便,经常私招乱雇,用工随意性大,使得施工能力较差;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承揽超过本身能力的工程,施工队伍急剧膨胀,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缺乏甚至没有,无证上岗情况较多,安全水平跟不上;在安全培训上,不重视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多数工人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或简单的走形式培训两天就上岗,他们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

外包单位工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高,管理有难度。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后,外包单位承担的基本都是野外艰险地区的边角工程,属于又重又累的体力工作,因此只要施工人员身体强壮就行,因此大部分是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的农民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高;二是外包单位工人“打短工,挣大钱”的思想严重,条件好就干,条件恶劣就走,加之许多私人老板给出的待遇偏低,安全条件没有保障,使得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这也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自由散漫,不服从约束,不愿接受教育,管理和处罚难,“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而一旦实施经济处罚就成批地一走了之。

3、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关系难以理顺,安全管理矛盾多。

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监管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关系模糊不清。双方安全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清,不够明确具体;很多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没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主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包项目的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多层转包或把项目工程转给挂靠的个体施工队,给地勘单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内外因素使得对外包单位缺少有效的约束,安全监管上“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4、外包单位安全事故多发,影响社会和谐。

通过对国外安全数据的分析,在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现阶段,对外包单位事故责任人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约束,对责任人的撤职、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的针对性不强,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安全监管法律的威严树不起来,引不起外包队的足够重视;跨省、跨区作业施工单位的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另外,地勘类事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地带,外包单位大多通过与受害人家属私了的方式解决,通过贿赂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减轻甚至不处罚,地方政府能容忍不超出死亡指标的事故;事故外包单位的工人麻木不仁,不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些因素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频频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外包单位能进能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1)严格外包队伍准入管理,把好入门关。

对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是准入的基础条件和最低要求,要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对缺少相关安全资质的,一律不让参与投标报价,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地勘项目的可能。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情况、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等基本的资质进行审查,同时审查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装备机械、工器具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以此提高安全准入的“门槛”;要进行跟踪更新,防止投标时的单位主体、投标资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等方面与施工实际出现“两层皮”的现象;要在安全合同中约定清退施工队的权力。

(2)建立一套评审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指标体系。在招标选择时,要把施工的安全施工能力作为一项优先的、前提性的指标,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施工能力,评审不合格的单位,应坚决不予中标;在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了业绩、报价、工期等衡量指标外,要对近3年的安全施工质量和过程管理的记录,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特殊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定性定量规定,安全职业卫生政策及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各项安全评价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作为衡量指标;要安排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招标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初步筛选后的每家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评分并定级。

(3)要建立施工单位的备选和清退制度。要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合格施工单位竞标,结合经济成本分析,把他们作为重点合作的优选和备选单位,并建立档案材料,培养、留住一批施工能力强、质量好、安全水平高的外包单位,保持外包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对于经多次安全检查未彻底整改隐患的,不服从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或出现多次事故的,应当予以清退,并从备选单位中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2、加强对外包单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委包方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地勘单位要实行委包单位对工程总负责,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地勘单位的安全责任是提供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安全危害因素等资料,承担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健全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并接受地勘单位的安全指导、监督与协调,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减少劳务分包等。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监管上的作用,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监理,有权制止和处罚外包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

(2)签订安全管理合同与协议

规范外包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合同除了包括有关施工质量、成本预算等约定外,还必须与每个外包单位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权利义务、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办法、外包工人的稳定性等事项,并认真履行;要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时,发现不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和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3)做好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工作。一是进入作业现场前,要提供施工作业范围、作业现场和区域的危险因素、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让施工单位熟悉项目的安全要求;二是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并确认熟悉安全相关要求,并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对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于比较大的地勘项目,要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地勘行业属于较高危险行业,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管十分必要。外包单位要设立专兼职的安全员,严格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外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地勘单位、监理单位等可以联合成立安全督查组,定期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实行施工项目安全汇报制,根据项目进度定期向地勘单位汇报项目的作业地点、安全情况,便于加强追踪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并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以后确定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通过对外包单位长期的规范监管,强化外包队伍的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外包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1)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基础之一,有利于逐步实现外包单位安全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顺利开展。要制定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实现对外包工程的制度化管理;要求外包单位建立内部安全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经济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把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必须规范外包单位工人的行为规范,增强其遵章守纪的意识。

(2)建立科学考核、奖罚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杜绝外包“只包不管”的思想,通过制定外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安全考核结果与安全效益相挂钩。制定安全条件评价标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事故隐患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外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整改;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及时收益,承认他们付出的艰辛努力,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要增加奖励的程度,减少罚款额度,实现安全责任与收益、风险对称。

4、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要实现以人为本,必须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1)加强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和临时工纳入工作计划和员工管理体系中,用制度规范管理,并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新招工人上岗后,经过正式的安全教育后,要指定有经验的员工带领新工人从事一周的施工作业;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贯彻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告知作业人员劳动纪律、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等安全事项,并做好签到确认、培训成绩等的档案记录,经安全技能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允许上岗作业;要结合工人的实际,运用视频、图片、板报等形象化、直观化的教育方式,加深受训者认知程度;要使所有工人要掌握事故预防方法、常见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方法等,以此增强受教育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正确设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有效使用、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从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系数角度出发,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身安全。

通过规范对施工队的安全监管工作,促使外包施工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3篇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和检测监控制度;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配备使用制度;

(九)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九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不低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所属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地质勘探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地质勘探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地质勘探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首次上岗作业前应当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

第十二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按照地质勘探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专户存储,规范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使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监控的支出;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支出;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的有关规定。

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中的坑探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设有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经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有关单位不得施工。

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具体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探矿权人(含采矿权人,下同)不得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地质勘探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探活动。

第十五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的,应当与地质勘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探矿权人应当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地质勘探单位不得以探矿名义从事采矿活动。

第十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

第十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野外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九条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所属地质勘探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建立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报告。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申请。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审查,逐项建立安全专篇审查档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

(三)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第二十六条 探矿权人将地质勘探过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未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第4篇 地质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探讨

“安全管理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界最流行的一句话,已被大家视为真理、名言、经典.

其实,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因为一次生产实践活动,不可能穷极世界真理,需要我们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数次循环,才有可能接近世界的真理.

为了加强地震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就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保障、身体健康、用电、用煤用气、住宿、饮食管理、工余管理、驻地安全保卫等七个问题,与单位背线、铺线简单劳务分包者小药进行了深入交流.

小药,单位九十年代中期的一个临时工,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司机,曾从事过单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地震勘探背线、铺线、查线、炸药运输、包药、放炮等多项工作.对地震勘探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规程比较熟悉.在工作上,他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多年跟随单位干活,目前他已具备一个班组长的管理能力.

九十年代末期,三维地震勘探的引进,开辟了矿山采区地震勘探的新纪元,使地震勘探单位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过去仅有的3000-4000或者接近10000个地震物理点的年度任务,发展为每年要完成30000-40000个地震物理点,并且排列的加长,八线六炮制的勘探方法,使一个地震勘探项目需要约200多人的简单劳动体力工.劳动力需求的迅猛提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摆在单位工作日程上.

在农民工的招聘问题上,单位首先想到的是让长期跟随单位干活的临时工回家乡招聘农民工.小药就是这个时期的招聘人.他每年要为单位招聘200-500人次的劳力工.在农民工的管理上,采取谁招工,谁负责,自治式的管理.

从1997年-到现在,我们在农民工的管理上,已经走过了16年的发展历程,其中的酸辛苦辣,不再细说,就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就走了相当长的弯路,出现了许多意外事件,有突发疾病死亡的,有走路不小心摔伤的,有具有癫痫疾病半夜跳崖身亡的,有冒险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提起农民工,有这样词汇来描述他们:自由、散漫、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差,但是,农民工是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离开农民工,80%的企业生产就无法开工,每年年初企业的用工荒,也正好说明了这个问题.农民工虽有自由、散漫的灰色外衣,但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勇挑重担,仍是我国当前农民工精神形象.

下面是我与小药就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交流的七个问题.

一、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你们自己主动进行过吗?

在谈论这个话题前,单位前一段时间在开工前将放线工岗位作业指导书下发到每个民工手上,并且让他们签了字的.当时在发放会上明确表示,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是每个项目开工前安全培训的主要教材.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单独举行过培训,期间,我们参加过你们单位三次安全会议,都要求每个人认真阅读这本教材.虽没有举行过正式的培训,但是,我每天出工前都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回顾上半年,林区施工,我们把严禁吸烟,监督检查他人吸烟,作为林区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了落实.尤其是工区外围火灾发生时,我就给大家交代过,如果你在林区没有吸烟,按照规定也没有带烟,你的心就不会发慌.

谈到上山严禁带烟时,我插了一句话,就是对每位职工是否进行检身,小药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吧.我说,其实大家有这个权利,检身只是履行工作职权的一种方式,他不侵犯个人权利和隐私.它不同于公安系统的搜身.

我的感想:当前在没有对小药进行安全管理资格培训之前,他能做到这一步确实不容易.他有想法,但没有培训的具体办法,他已经潜意识地把安全培训纳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就像出工前的安全提示,出现事故时,安全警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安全培训.至于培训没有系统化,可操作,这些问题的根源不在他那儿.

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应主要有发包方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主要由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至于安全培训能否达到效果,关键在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安全文化素质.

所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仍是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问题,也就是职业健康问题.

我说,小药,你每次给单位招收农民工时,你注意过他们的身体健康问题吗?地震勘探虽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是登高、临边等危险作业是有的,职工若有高血压、冠心病、恐高症,是不能胜任这个工作的,这属于职业禁忌症.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注意过,我只是注意农民工的年龄问题,对于超过55岁的人,我不再要求上山了,在后勤上或夜间里,我让他看场子,看院子.

关于农民工身体健康问题,我插了一句话,目前农民已参加了合作医疗,国家规定每年给他们体检一次身体,你可以趁这个机会要求他们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按照体检建议和说明,查看他们身体健康状况,凡事有高血压、冠心病、传染病(肺结核、肝炎)、职业病(尘肺病)、癫痫等疾病史的人,就不再招收、录用.

小药,这个问题,我下一次一定履行这个手续.把好农民工身体健康这个关.

我的感想:职业健康问题不仅仅属于农民工招收前的问题,这中间还有个农民工健康生活问题,即健康饮食问题、健康起居问题、劳动超负荷问题.

这个健康饮食、起居和劳动超负荷问题,我单独做了分类,在下面具体详述.

三、健康饮食、起居问题.

古人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地震勘探职工野外饮食,我有具体的体会,大家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七点吃饭,七点半左右准时出工,期间由于山区作业,给大家不能送饭,大家只好带上一些干粮和鸡蛋、方便面上工.

我的疑问是,一个人每天要肩负50-60斤重的的大线、器材和检波器上山,中午会不会感到饥饿,会不会因饥饿,产生低血糖,发生头晕、眼花,出现事故.

小药,早上吃干面,大家不习惯,为了给大家安排好早餐,我们采取花样式饭菜,有稀饭、馒头、汤面、炒菜,任大家自己选,中午大家带上饼子、馒头、咸菜、鸡蛋和热水.

我说,有肉吗?必须保证每个人一天要有2两肉食.大家上山干活才有足够的能量或体力干活.

小药说,这个差不多,具体也没有称量过.

关于起居问题,我的意见是,每天晚上10-11点必须休息,保证每天有6到7个小时睡眠时间.

我的感想,健康饮食和充分的睡眠,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必要条件,合理可口的饮食,能够提高大家的食欲,充分的睡眠能够保证大家有足够的精力.农民工的健康管理应把饮食和起居这两项工作做好.

四、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全保障问题.

我说,小药在你们铺线过程中,你们设立班组长了吗?八条线你们是怎么管理的?有查线工吗?一个人是否负责一条大线.这些问题是劳动组织管理问题.如果劳动分配不合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无法保障.如一个人能干了的事,结果让两个人干,属于人浮于事,存在相互扯皮.如果需要两个人干的事,结果你让一个人干,存在疲劳作业,超负荷劳动,容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很重要.

小药,八条线设立了八个班组长,每条线都有一个查线工.查线工负责插接线路,比较辛苦.班组长负责照前顾后.一条线带检波器大概有50-60斤重,工人们属于负重上山.根据这几年的经验,一条线带检波器,不会让工人超负荷劳动,也不会产生疲劳作业.

我说,一个人背负50-60斤重的东西,根据有关技术规程,的确不超负荷.但是遇到陡坡、岩坎,一个背负大线上坡或上岩坎,恐怕就够呛.这个时候,你们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

小药说,我们定的规矩是,当一个人做不了时,要求他们暂时停止作业,用电话向班组长反映问题,当协作人员到位后,再进行作业.

我说,这是一个办法,但是他没有时效性.如果陡坡作业出现危险,如人员下滑,摔倒,你们怎么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危险情况.我的意见是,让背线人员自由组合,两个人或三个人一组,相互协助上山,遇到陡坡、岩坎,他们可以采取相互协作的方式,如一个背线,一个人拿检波器,相互搀扶上山,是不是更安全.

我的感想:劳动任务的分配,人员的合理组织,危险作业的相互监护或者叫相互协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这一点非常关键,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存在疲劳作业或一个人单独冒险作业.

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我说,你们有几辆车?运输100-200人,需要几辆车?怎么才能保障交通安全运输.

小药,我们自带两辆车,在给配两辆车,基本上满足人员、器材运输问题.

我说,山区弯道多,陡坡多,你们如何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小药,谨慎驾驶,车速不能太快.

我的感想:山区交通安全运输属于地震勘探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山区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0公里/小时,遇有弯道、陡坡出现盲道,要鸣笛慢行.另外车辆马槽中间应用钢筋扎进,预防运输途中马槽开裂.人员乘坐一律坐下,不许站立.这些都是交通安全运输应采取的措施.另外车辆要按照岗位指导书车辆保养表所列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

六、职工住宿、生活用电、用煤安全问题.

我问:职工住宿是大同铺吗?是简单的地上铺草垫吗?职工因地面潮湿引起颈椎疾病怎么办?

小药说,当地有床铺的房子的确不好找,我们选房的原则是干燥透气坚固,为了预防地面返潮,我们在地面上先铺一层厚塑料布,再铺一层厚塑料拼图板,再铺一到两层硬纸板,然后让职工普自己的行李.

我说,冬天怎么取暖?

小药,居住人多的地方冬天不用生火,夜间给大家用电暖器和电褥子取暖.为了预防电褥子夜间漏电,我们在铺设线路时采用两套线路,实行电器专线,白天拉闸,晚上合闸.夜间电器供暖不超过12点,电气设备都是质量过关的品牌产品.

我说,用煤取暖的宿舍怎么办?

小药,买烟筒,窗户留有天窗.

我的感想是:职工住宿是关系到职工生命健康的重要条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选取有床铺或火坑的房屋,电器安全和用煤安全应采取专线管制,线路铺设要合乎室内用电标准,沿墙铺设线路,不准乱拉电线.用煤取暖一定要预防煤气中毒.职工驻地夜间要有人值班,发现刮风天气,一般都要夜间查看职工宿舍内有无煤气.

七、职工驻地、设备场地和职工工余安全管理.

驻地安全、野外设备场地安全主要涉及到当地治安保卫安全,工余安全主要涉及到工余期间职工交通安全和饮酒安全.

小药,驻地、设备场地安全,我们都有专门的看守人员,白天驻地关门,不让闲人进院.工余期间有人外出我们都要登记,主要登记外出职工要去的地方,一般要求两个人相伴而出,以免发生不必要冲突和意外事件.要求职工外出乘车、行走都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酒采取个人自愿,不劝酒,严禁酗酒.

通过深入交流,我感到,安全管理是一个无穷尽的管理,只有深入细节进行论证和相互印证,我们才能制定出更为完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创出最好的安全业绩。

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急需细化和提升,强化过程细节管理,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唯一有效的途径,自身不安全,再多的保险也无济于事!

2015-12-02

第5篇 浅谈如何加强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管理

一、认真作好项目的二次踏勘

对于单位来讲,在项目投标前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踏勘,以编制投标计划书。但由于野外生产区域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使得对作业区域的了解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吃透,尤其是有些地下设施、障碍和潜在的风险。

二、严格风险评估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安全管理是动态的,可能有些风险是随着施工进行各类因素发生变化后而产生的,因此风险的评估和相应的预案,甚至计划都得进行及时的变更。因此建议单独列此项内容,有助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操作。

三、着力工前培训

一方面除了企业与员工参与国家及相关部门的强制取证、认证培训外,厂处级机构每一项目结束都要对员工实行为期1个月的专门整训。作为基层队站,每一个项目开工前都必须作好项目施工任务、形势与安全交底,要员工了解新项目、新工艺、新环境、新制度、新目标,知道什么该做,什么可以做。

四、地质勘探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地质勘探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包括一般性生产技术培训、一般性安全技术培训和地质勘探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地质勘探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地质勘探野外生产作业的专业知识和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技术,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地质勘探生产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知识等。

五、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就是将安全生产要达到的目标,用一个个具体的目标值(千人重伤率、损失工作日、整改率等)规定下来,然后实施与考评。

(1)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具体为:①无重大事故即重大事故“0”目标,是指无重伤、无死亡事故,无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②千万元产值轻伤率小于1.5;③事故损失工作日不超过所有参加地质勘探生产作业人员的总数目;④其他各项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评比、事故隐患整改、三违情况等也提出相应的目标。

(2)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目标考核是一种奖罚相结合的激励措施,对于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得好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要进行必要的处罚。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可以了解和发现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得是否合理,实施措施是否有力得当,从而可以为今后安全生产目标的修改提供依据,有利于改进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

六、地质勘探的伤亡事故管理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地质勘探伤亡事故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报告。地质勘探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地质勘探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勘探单位负责人。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根据发生伤亡事故的程度组织相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事故处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的处理意见,由发生事故的勘探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事故的处理应分清责任,按章处罚。

七、结语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人、机、环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笔者虽从以上八个方面对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论述,但实际地质勘探野外生产作业情况复杂多变,甚至还有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发生。所以,要搞好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在实际地质勘探野外生产作业中,要及时总结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过程中有益的经验和教训,并结合生产实际,制定详细的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确保地质勘探生产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

第6篇 地质勘查业主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属地化、企业化,地勘项目逐步实行市场化、合同化管理,地勘工作的作业形式、业务形式和用工形式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上是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地勘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各类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理念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总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近年来,地勘行业的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频发,这显然与安全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处罚办法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额不等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统一协调、管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3、地勘作业环境安全风险大的要求

地质勘查作业门类多,包括野外地质作业、钻探工程、坑探工程、专业地质和地质实验测试等。野外地质工作经常大范围地跨地区作业,作业区域少则几平方公里,多则几十平方公里;野外作业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环境不确定,自然条件艰险艰苦恶劣,作业风险大,安全保障程度低;坑探工程的巷道长度一般为300m-1000m,巷道狭窄、粉尘浓度高、噪声大、阴暗潮湿,经常发生机械、电气、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见,地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殊,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加之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复杂多变,时刻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要求

体制改革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削弱,尤其表现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薄弱。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外包单位的伤亡人数及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呈上升势头,超过了地勘单位自身的伤亡程度,而人身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地勘行业外包单位的生产形势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如1999年,某省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西藏开展地质野外工作,发生一起特大死亡事故,13名雇佣的民工死亡。

二、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弱

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不健全。面向市场招标时,大多地勘项目规模较小,参与竞标的多为基础弱的小公司;委包方资质审查和投标过程管理不严格,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施工项目要求;而很多中标的资质齐全的承包单位,往往将中标后的地勘项目委托给下属挂靠的施工单位,它们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水平;选评标准不科学,往往为了节省成本或迫于现实或主观上的资金压力,把一些安全没有保障的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而这些中标人大多属于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外包企业主刻意压缩安全成本支出,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施工器材工具、机械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性能低;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措施和台帐等不健全、不落实。这些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企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老板大多数只有小学或中学学历,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较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不懂安全管理。在思想观念上,他们大多信奉低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施工过程中片面追求金钱和利润,挤扣、减少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认识上,往往是“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歧视农民工和临时工,不珍惜他们的生命;在人员管理和用工上,追求廉价劳动力和简单方便,经常私招乱雇,用工随意性大,使得施工能力较差;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承揽超过本身能力的工程,施工队伍急剧膨胀,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缺乏甚至没有,无证上岗情况较多,安全水平跟不上;在安全培训上,不重视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多数工人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或简单的走形式培训两天就上岗,他们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

外包单位工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高,管理有难度。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后,外包单位承担的基本都是野外艰险地区的边角工程,属于又重又累的体力工作,因此只要施工人员身体强壮就行,因此大部分是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的农民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高;二是外包单位工人“打短工,挣大钱”的思想严重,条件好就干,条件恶劣就走,加之许多私人老板给出的待遇偏低,安全条件没有保障,使得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这也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自由散漫,不服从约束,不愿接受教育,管理和处罚难,“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而一旦实施经济处罚就成批地一走了之。

3、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关系难以理顺,安全管理矛盾多。

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监管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关系模糊不清。双方安全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清,不够明确具体;很多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没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主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包项目的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多层转包或把项目工程转给挂靠的个体施工队,给地勘单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内外因素使得对外包单位缺少有效的约束,安全监管上“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4、外包单位安全事故多发,影响社会和谐。

通过对国外安全数据的分析,在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现阶段,对外包单位事故责任人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约束,对责任人的撤职、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的针对性不强,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安全监管法律的威严树不起来,引不起外包队的足够重视;跨省、跨区作业施工单位的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另外,地勘类事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地带,外包单位大多通过与受害人家属私了的方式解决,通过贿赂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减轻甚至不处罚,地方政府能容忍不超出死亡指标的事故;事故外包单位的工人麻木不仁,不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些因素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频频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外包单位能进能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1)严格外包队伍准入管理,把好入门关。

对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是准入的基础条件和最低要求,要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对缺少相关安全资质的,一律不让参与投标报价,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地勘项目的可能。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情况、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等基本的资质进行审查,同时审查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装备机械、工器具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以此提高安全准入的“门槛”;要进行跟踪更新,防止投标时的单位主体、投标资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等方面与施工实际出现“两层皮”的现象;要在安全合同中约定清退施工队的权力。

(2)建立一套评审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指标体系。在招标选择时,要把施工的安全施工能力作为一项优先的、前提性的指标,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施工能力,评审不合格的单位,应坚决不予中标;在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了业绩、报价、工期等衡量指标外,要对近3年的安全施工质量和过程管理的记录,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特殊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定性定量规定,安全职业卫生政策及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各项安全评价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作为衡量指标;要安排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招标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初步筛选后的每家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评分并定级。

(3)要建立施工单位的备选和清退制度。要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合格施工单位竞标,结合经济成本分析,把他们作为重点合作的优选和备选单位,并建立档案材料,培养、留住一批施工能力强、质量好、安全水平高的外包单位,保持外包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对于经多次安全检查未彻底整改隐患的,不服从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或出现多次事故的,应当予以清退,并从备选单位中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2、加强对外包单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委包方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地勘单位要实行委包单位对工程总负责,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地勘单位的安全责任是提供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安全危害因素等资料,承担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健全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并接受地勘单位的安全指导、监督与协调,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减少劳务分包等。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监管上的作用,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监理,有权制止和处罚外包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

(2)签订安全管理合同与协议

规范外包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合同除了包括有关施工质量、成本预算等约定外,还必须与每个外包单位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权利义务、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办法、外包工人的稳定性等事项,并认真履行;要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时,发现不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和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3)做好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工作。一是进入作业现场前,要提供施工作业范围、作业现场和区域的危险因素、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让施工单位熟悉项目的安全要求;二是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并确认熟悉安全相关要求,并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对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于比较大的地勘项目,要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地勘行业属于较高危险行业,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管十分必要。外包单位要设立专兼职的安全员,严格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外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地勘单位、监理单位等可以联合成立安全督查组,定期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实行施工项目安全汇报制,根据项目进度定期向地勘单位汇报项目的作业地点、安全情况,便于加强追踪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并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以后确定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通过对外包单位长期的规范监管,强化外包队伍的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外包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1)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基础之一,有利于逐步实现外包单位安全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顺利开展。要制定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实现对外包工程的制度化管理;要求外包单位建立内部安全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经济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把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必须规范外包单位工人的行为规范,增强其遵章守纪的意识。

(2)建立科学考核、奖罚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杜绝外包“只包不管”的思想,通过制定外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安全考核结果与安全效益相挂钩。制定安全条件评价标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事故隐患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外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整改;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及时收益,承认他们付出的艰辛努力,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要增加奖励的程度,减少罚款额度,实现安全责任与收益、风险对称。

4、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要实现以人为本,必须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1)加强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和临时工纳入工作计划和员工管理体系中,用制度规范管理,并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新招工人上岗后,经过正式的安全教育后,要指定有经验的员工带领新工人从事一周的施工作业;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贯彻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告知作业人员劳动纪律、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等安全事项,并做好签到确认、培训成绩等的档案记录,经安全技能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允许上岗作业;要结合工人的实际,运用视频、图片、板报等形象化、直观化的教育方式,加深受训者认知程度;要使所有工人要掌握事故预防方法、常见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方法等,以此增强受教育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正确设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有效使用、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从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系数角度出发,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身安全。

通过规范对施工队的安全监管工作,促使外包施工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7篇 地质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搞好矿井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采掘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

2、为探放水提供地质资料,并收集整理探放水资料;

3、确定防水闸、墙等设施的建造地点,提出施工要求,并具体指导施工。

4、准确及时地测绘地面、井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填绘老窿、冒顶、积水、火区、高瓦斯区的位置,并对采掘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5、经常观察测量地表塌陷情况,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6、负责提出井巷贯通的安全警界线,并通知有关人员遵守;

7、负责绘制通风系统、通风网络、防尘系统图纸;

8、妥善保管图纸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第8篇 企业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综述 罗 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大陆安全管理科学的综合现状,其中既阐述了安全管理原理的理论研究,同时还从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微观管理的角度对安全管理的方法作了系统介绍。这对于了解大陆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安全管理学术交流和推进安全管理技术进步将是有益的。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工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从劳动保护管理、事故管理到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其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尽管目前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其推行和实施的安全管理做法还有差别和不平衡,但努力使其适应我国新经济体制和生产技术的时代要求和呼唤却是一致的。十余年来,现代安全科学管理的特征在于:变传统的纵向单因素安全管理为现代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传统的事故管理为现代的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事后型为预防型);变传统的被动的安全管理对象为现代的安全管理动力;变传统的静态安全管理为现代的安全动态管理;变过去只顾生产效益的安全辅助管理为现代的效益、环境、安全与卫生的综合效果的管理;变传统的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程式为现代主动、本质、超前的安全管理程式;变传统的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变次要因素为核心事业)。本文对安全管理理论、政府宏观安全管理方法和企业微观安全管理方法进行综述。

一、认识的安全管理科学原理

1.安全管理哲学

从历史学的角度,表1给出了大陆理论界认识的安全管理哲学发展进程。

表1 人类安全哲学发展进程

阶段

时 代

技 术 特 征

认识论

方 法 论

工业革命前

农牧业及手工业

听天由命

无能为力,被动无意识

17世纪至本世纪初

蒸汽机时代

局部安全

就事论事,亡羊补牢,事后型

本世纪初至50年代

电气化时代

系统安全

综合对策及系统工程

50年代以来

宇航技术与核能

安全系统

本质安全化,预防超前型

2.安全系统论原理

安全管理涉及两个系统对象,一是事故系统,其要素是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最直接的因素;机─机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最直接因素;环境─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人的行为和对机械设备产生不良的作用;管理─管理的欠缺。二是安全系统,其要素是:人─人的安全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物─设备与环境的安全可靠性(设计安全性;制造安全性;使用安全性);能量─生产过程能的安全作用(能的有效控制);信息─充分可靠的安全信息流(管理效能的充分发挥)是安全的基础保障。认识事故系统要素,对打破事故系统来保障人类的安全具有实际的意义,这种认识带有事后型的色彩,是被劫、滞后的,而从安全系统角度出发,则具有超前和预防的意义,因此,从建设安全系统的角度来认识安全原理更具理性,更符合科学原则。

3.安全控制论原理

从宏观安全管理的角度,安全控制原则有:闭环控制原则:要求安全管理要讲求目的性和效果性,要有评价;分层控制原则:安全的管理和技术的实现的设计要讲阶梯性和协调性;分级控制原则:管理和控制要有主次,要讲求单项解决的原则;动态控制性原则:无论技术上或管理上要有自组织、自适应的功能;等同原则:无论是从人的角还是物的角度必须是控制因素的功能大于和高于被控制因素的功能;反馈原则:对于计划或系统的输入要有自检、评价、修正的功能。从微观安全管理的角度,控制的实质是"能量不正常作用"。能量转移理论是微观控制的理论。

4.安全信息论原理

安全信息是安全活动所依赖的资源。安全信息类型分为一次安全信息和二次安全信息。一次安全信息指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的人机境客观安全性,以及发生事故后的现场。二次安全信息包括安全法规、条例、政策、标准,安全科学理论、技术文献,企业安全规划、总结、分析报告等。安全信息是以信息流存在的,其信息流技术首先要认识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信息形式,如:人-人信息流:人-机信息流:人-境信息流:人对环境状态正确感知和识别;机-境信息流:

5.安全经济学原理

安全经济学研究的最基本的内容是安全的投资或成本规律、安全的产出规律、安全的效益规律等基本问题。大陆认识的安全经济重要规律有:事故损失:占gnp2.5%;安全投资:占gnp1.2%;事故直间损失系数:1 : 4~1:>;100;安全投入产出比:1 : 6;安全生产贡献率:1.5~5 %;预先投入效果与事后整改效果的关系是1与5的关系;安全效益金字塔:系统设计1分安全性=10倍制造安全性=1000倍应用安全性。

6.安全协调学原理

组织协调学原理 组织协调学原理要求安全的组织机构要进行合理的设置;安全机构职能要有科学的分工,事故、隐患要分类管理,要有分级管理的思想;安全管理的体制要协调高效,管理能力自组织发展,安全决策和事故预防决策的要有效和高效,事故应急管理指挥系统的具有功能和效率等方面要有总体的要求和协调。

专业人员保障系统的协调原理 要建立安全专业人员的资格保证机制:通过发展学历教育和设置安全工程师职称系列的单列,对安全专业人员进出要有具体严格的任职要求;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兼职人员网络系统:企业内部从上到下(班组)设置全面、系统、有效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网络等。

7.事故预防原理

事故具有因果性、偶然性、必然性、再现性的特性;意外事故是一种随机现象,对于个别考察无具有不确定性,但对于大样本,则表现出规律性。运用概率统计的方法是研究事故规律、进行事故预测的重要方法。事故预防的模式主要是事后型模式,这是一种被动的对策,这种对策模式遵循如下技术原理:事故或灾难发生─调查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提出整改对策─实施对策─进行评价─新的对策。从宏观的角度,对于意外事故的预防原理称为'三e对策',即事故的预防具三大预防技术和方法:工程技术对策,安全教育对策,安全管理对策。

二、政府宏观安全管理方法

1. 安全生产五大原则

我国宏观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有: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体现在企业的管理机制上要遵循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三同时原则;五同时原则;三同步原则,企业在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制改革、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同时规划、同时实施、同时投产;三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三不放过。

2.全面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全面管理的原则,即在管理的体系中要做到纵向到底(从各级政府到生产企业,从工厂到生产岗位),横向到边(政府部门综合协调,企业职能机构全面参与);安全责任制的原则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安全法制管理

安全法制管理就是利用法制的手段,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建设、实施、组织,以及目标、过程、结果等进行安全的监督与监察管理。现行有效的安全法制管理做法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的第一把手负责制;安全生产全面责任制度;实行强制的国家劳动安全监察;落实行业的综合管理;推行工会统一领导下劳动保护群众监督。

安全法制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法制管理所依据的安全法律体系具有表2五个层次结构:

表2 工业安全法律体系

层次

定 义

主 要 法 规

1

国家一般法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条例等

2

国家安全专业综合法规

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防止沥青中毒办法等。

3

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400余种。

4

行业、地方法规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油船、油码头防油气中毒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省(市)劳动保护条例等。

5

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等。

4.安全管理策略

我国宏观安全管理策略有:系统整体性策略,管理时要考虑人机环系统、硬件与软件建设相结合;计划性策略,安全对策要有计划和规划,要有近期的长远的目标;效果性策略,安全对策效果的好坏,要通过最终的成果的指标来衡量;单项解决的策略,在制定具体事故预防措施时,问题与措施要一一对应,在主次、有轻重缓急;等同性策略,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必须高于被监控的机器和设备系统,管理系统要实现监察、审查及否决权制度,安全理论、技术方法、安全人员的素质不应低于被管理的对象;全面管理的策略,党、政、工、团、职能部门一起协同管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策略。

三、企业微观安全管理方法

(一)现行安全管理法

1.预期型管理法

我国企业普遍推行的安全管理模式总体上是事后型模式,但逐步推行预期型管理模式已成为共识和发展趋势。

预期型模式是一种主动、积极地预防事故的对策,显然是现代安全管理对策的重要方法和模式。其基本的技术步骤是:提出安全或减灾目标─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方案─评价─新的目标。

2."0123管理法"

0-重大事故为零的管理目标;1-第一把为第一责任;2-岗位、班组标准化的双标建设;3-全员教育、全面管理、全线预防的"三全"对策

3.三不伤害活动

开展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伤害活动。

4.“四全”安全管理

全员-从企业领导到每个干部、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和实习人员)都要管安全;全面-从生产、经营、基建、科研到后勤服务的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抓安全;全过程-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自始至终地做安全工作;全天候(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不管什么天气,不论什么环境,每时每刻都要注意安全。总之,“四全”的基本精神就是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5.“5s”活动

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态度”。因为这5项的日语发音均以“s”起头,所以称为“5s”。开展“5s”活动,是通过人们的努力改变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习惯,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职工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目标。

6.人流、物流定置

管理

生产现场的人员活动路线及空间定位管理;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工件等的位置规范、定位管理、文明管理。

7.三点控制

对生产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的强化控制管理。采取现场和车间挂牌标示方法强化管理。

8.八查八提高

一查领导思想,提高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二查规章,提高职工遵守纪、克服"三违"的自觉性;三查现场隐患,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四查易燃易爆危险点,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五查危险品保管,提高防盗防爆的保障措施;六查防火管理,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来火技能;七查事故处理,提高防范类似事故的能力;八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经常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9.生产班组安全活动

生产班组的每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以安全生产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的原则,企业生产班组对岗位管理、生产装置、工具、设备、工作环境、班组活动等方面,进行灵活、严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建设。

10.三负责制

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向上级负责,向职工负责,向自己负责"。

11.安全检查制

查思想认识,查规章制度,查管理落实,查设备和环境隐患;定期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查相结合;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其方法有:四查工程技术,即岗位每天查一次,班组车间每周查一次,厂级每季查一次,公司年查一次;安全检查表技术,定项目,定标准,定指标,科学评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检查方法。

(二)现代安全管理法

1.安全目标管理法

以图1所示的安全指标体系为管理目标,进行科学管理。

图1 安全指标体系

2.无隐患管理法

无隐患管理法的立论是建立在现代事故金字塔认识基础之上的,即任何事故都是在隐患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要控制和消除事故,必须从隐患入手。推行无隐患管理方法,要解决隐患辨识、隐患分类、隐患分级、隐患检验与检测、隐患档案与报表、隐患统计分析、隐患控制等技术问题。

3.行为抽样技术

安全行为抽样技术的目的是对人的行为失误进行研究和控制,主要是应用概率统计、正态分布、大数法则、随机原则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行为的抽样研究,从而达到控制人的失误或差错,最终避免人为事故发生的目的。

4.安全经济技术方法

合理的安全经济机制:确立规范的安全投资机制;安全技术项目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现论证;推行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专门折旧机制;国家、社会、企业安全资金的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事故赔偿机制等。采用有效的安全经济手段:参加事故风险保险;参加人身工伤保险;合理应用经济管理手段;有效的安全行为风险抵押手段;安全奖励基金;违章与事故罚款手段等。掌握全面的安全经济理论:风险分析与评价理论;效用分析与决策理论;生命与健康价值理论。

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第9篇 二十一世纪安全管理科学展望 罗 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摘要] 本文以超前的意识、展望的眼光,对21世纪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进行畅想和描述。其中论及安全原理、安全立法、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管理模式等问题。

[关键词]安全管理 安全原理 安全立法 管理模式

1 引 言

21世纪将是一个充满希望与光明的时代,同时也是经济与文化矛盾、环境与技术冲突、人类与自然牵制的时代。由此,不仅人类文明史要揭开一个新的千年,更应引起人类关注的是,如果我们不引起高度的警惕,21世纪将会是灾害、事故、环境公害更为恶化的时期。其实,在20世纪的最后十年中,我们已深切地体验到这一点:人口爆炸、资源枯竭、环境危害、重大事故与灾害频发......。还应认识到的是,现实以极大的势力维护着很多与之不协调的音符和背景:人类的科学素养不尽人意;地区或国家间的技术、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顾代价高速发展经济在很长段时期将仍是人们的主导追求;企业经营人员的短视与只顾眼前利益的行为盛行;....。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仍是21世纪人类社会活动的主旋律。显然,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生存,平安、健康、少灾都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另一方面,21世纪将是高技术不断涌现,信息化、数字化生产与生存的方式将会得予普及的时代。新技术、高技术首先将给人们带来的是发展与进步、效率与效益、舒适与享受,但是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技术也会给人类带来危害与灾难。

面对上述的现实与背景,正视未来的挑战和忧患,为了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我们需要更加努力地去创造安全、健康的世界,需要安全的生产方式和康乐幸福的生活方式。为此,人类唯一的出路就是重视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有效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和灾难。

安全管理作为预防事故三大对策之一,将为21世纪人类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和安全生存发挥重大的作用。

2安全原理-安全管理实践的基石

安全管理方法与对策进步,需要安全理论作为基础,需要有战略和方向的指导。实现这一目标的出路,就是研究和认识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科学的规律,搞清安全管理的科学原理。

安全原理是人类安全活动的基本理论和策略,是安全科学以及安全管理科学发展的基石,是人类预防事故的重要理论核心。21世纪,人们将不断探求如下的安全科学原理。

1.安全哲学原理。即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总结安全的哲学理论和原则。我们已经知道:古代人的安全哲学是宿命论的安全认识论,被动承受型的安全方法论;近代人有了经验论的安全认识论,事后型的安全方法论;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现代人类进入了系统论的安全认识论阶段,从而在方法论上能够推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的综合型对策。21世纪,未来的人类安全哲学必然朝着本质论和超前预防型的安全哲学进发。有了正确的安全哲学思想的指导,未来人类现代生产与生活的安全才能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2.安全系统论原理。深入研究和探索安全系统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协同学、事故突变论等安全系统结构、机制、规律和优化。不仅研究清楚事故系统的规律,更要探讨各种技术安全系统的规律、特点和控制。认识事故系统,对指导我们从控制事故来保障人类的安全具有实际的意义,这种认识带有事后型的色彩,是被劫、滞后的,而从安全系统的角度出发,则具有超前和预防的意义,因此,从建设安全系统的角度来认识安全原理更为理性,更符合科学性原则。

3.安全经济学原理。阐述清楚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伤亡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的运行机制及其与事故预防,实现本质安全的关系和动作机制等。

4.安全管理学原理。研究从法理出发的安全法学原理、安全监察与监督的原理;论证清楚安全组织学原理、人员优化的原理;阐明合理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揭示出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等基本的理论。

5.安全工程技术与卫生工程技术原理。针对不同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与技术,研究相适应的安全工程技术原理,如防火原理、防爆原理、机电安全原理等,以及卫生工程技术原理,如防尘原理、防毒原理、辐射防护原理等。

同时,在20世纪尚未完善的风险控制理论、安全自组织理论、大安全科学理论、安全文化理论等将在21世纪得到高度重视和发展。

有了丰富而充实的安全理论,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人类实现了真正安全原理的掌握,才能改变自身对事故的认识和态度,才能使今天人们安全生产和生活的必然王国走向未来人类安全生存与发展的自由王国。

3安全立法-安全管理永恒的利器

从中世纪起,人类生产从畜牧农耕业向使用机械工具的矿业转移,从此开始发生人为事故。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技术规模和速度不断扩大,矿山塌翻、瓦斯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等工业事故不断恶化。在早先安全技术比较落后的状况下,人们想到的是从立法的角度来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事故。

人类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可追溯到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1802年英国政府制订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这些法规都是为劳动保护而设,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针对世界范围的安全立法,人类进入20世纪才迈出了步伐,这就是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的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中国最早的劳动安全相关法规,要数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了《劳动法大纲》,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资本家合理地规定工时、工资及劳动保护等。英国、德国、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是劳动安全立法最早和最为完善的国度。除此,很多国家的安全立法一般起步于20世纪,包括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1915年才正式实施《工厂法》,比英国晚了近百年。

未来的21世纪,人类的安全立法必将体现出如下趋势和特点:

1.安全法规从孤立走向整体,从分散发展为体系;

2.安全立法的任务突出预防,体现出超前性和预防性;

3.安全立法的目标体系更趋明确。立法的目标不但包含防止生产过程的人员死伤,还包括避免劳动过程的的危害(职业病)以及财产损失、信誉的毁坏。

4.安全立法的层次体系更为全面。国际通用安全法规(iso标准、ilo法规等)、各国的国家安全法规、世界范围及本国的行业安全法规(石油、核工业等)、地区安全法规(欧盟、亚太等)等,得到全面的发展。

5.安全立法的功能体系更为合理。建议性法规,如iso国际标准;强制性法规,一般各国制定的国内安全法规都属此类;承担不同法律功能的法规,如法律、技术标准、行政法规、管理规章等,各守其责,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在21世纪,我国的《职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大工业事故控制法》、《减灾法》、《公共场所意外事故预防法》、《家庭事故预防法》等安全法规和条例将会不断得以颁布和实施。

4管理方法-事故预防对策之技巧

管理也是一种技术。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

从管理对象的角度: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显然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是有限的,只有强化了隐患的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高效,因此,60年代发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21世纪,隐患管理将得到推行和普及。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早期是事故后管理,进展到60年代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以安全系统工程为标志)。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管理不仅是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协调。21世纪,要落实这种认识和过程。

从管理理论的角度:从建立在事故致因理论基础上的管理,发展到现代的科学管理。30年代美国著名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1:29:300安全管理法则,事故致因理论的研究为近代工业安全作出了非凡贡献。到了世纪后期,现代的安全管理理论有了全面的发展,如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行为科学、安全法学、安全经济学、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等。21世纪,安全管理科学园地将更是百花争妍。

从管理技法的角度: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21世纪,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安全评价、风险管理、预期型管理、目标管理、无隐患管理、行为抽样技术、重大危险源评估与监控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将会大显身手,安全文化的手段将成为主要的安全管理技术。

5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不断探索的命题

我国安全管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建立了劳动保护管理体系;70年代在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下,强调了事故管理系统;80年代出现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进入90年代,现代安全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逐步发展和完善。显然,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生产技术、经济体制和安全理论指导下,表现出不同的安全管理特色。

21世纪将是安全科学管理得以深化,安全管理的作用和效果不断加强的时代。现代安全管理将逐步实现:变传统的纵向单因素安全管理为现代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事故管理为现代的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事后型为预防型);变被动的安全管理对象为现代的安全管理动力;变静态安全管理为现代的安全动态管理;变过去只顾生产效益的安全辅助管理为现代的效益、环境、安全与卫生的综合效果的管理;变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程式为现代主动、本质、超前的安全管理程式;变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变次要因素为核心事业)。

21世纪,如下安全管理模式将得到的发展和完善:

1.企业hse管理模式。建立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其目标是强化企业管理者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意识、激励企业员工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工作热情,最终改进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效能,实现人类社会和企业的综合效益。

2.企业iso18000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统一规范下的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这是国际标准一体化的重要体现,是随着iso9000和iso14000在各国逐步得到认可和成功的背景下,国际社会重视和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目标。这一体系的推行,将影响和改善人类社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水平。

3.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在企业,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还是财产损失事故;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生产事故,甚或火灾或治安案件,都对人类造成危害和损害。这些人们不期望的现象,无论从根源、过程和后果,都有共同的特点和规律,人类对其进行防范和控制,也都有共同的对策和手段。因此,把企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环保等专业,进行综合管

理,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21世纪企业建立"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是大势所趋。

4.国家安全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原则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构建国家监察-行业协调-企业自律-工会监督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二是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身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目标出发,建立国家的大安全管理模式(机构、组织、立法、管理体系等)。实现全面防范来自于技术因素和人为因素的意外事故与灾难,减轻来自于自然因素的自然灾害和危害,防止和减少来自于社会因素的公共事故与危害、治安案件及"黄、赌、毒"对人类身心和生命的危害与毒害等。

第10篇 地质勘查单位野外地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初探

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单位今后生存发展的需要。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野外地质项目部是代表地质勘查单位在工作区具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因此,野外地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笔者认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的重点、难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放在野外地质项目部。

根据___总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单位从年初推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通过一年的摸索,笔者认为应该从野外地质项目部的人员搭配、住地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活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等几个方面来开展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项目部人员搭配标准化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核心人员,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组建项目部时,安全生产部就要主动向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推荐为人正直、廉洁奉公、诚恳热情、业务技能熟练、具有奉献、敬业及创新精神,安全意识浓厚的人员做为项目经理的侯选人。

2、根据项目规模,在项目部组建时就配备安全副经理或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离开工区时,安全员有权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后,再综合考虑人员之间的知识能力结构互补(如师傅与徒弟、技术水平高低、老职工与新员工搭配)、性格爱好互补(如粗心人与细心人、胆大人与胆小人、鲁莽人与谨慎人搭配等)和有利于完成项目部工作的角度出发为项目部搭配合适的人员组成。

二、项目部住地建设标准化

1、项目部住地应根据工作需要尽量选择环境清洁卫生无脏乱差死角,安全卫生设施完善,供用电线路规范齐备的村镇和民房。项目部住地要悬挂明显可见的项目部招牌。

2、项目部内部的生活区和办公区相对分开;各种电器设备用电规范,电线插座无乱拉乱接;门户有安全防护措施。

3、在项目部钻机机台周边通道要畅通、地面要清洁、并拉设安全警戒线;各种安全告示标识悬挂规范、醒目;

4、钻机生产现场,要求各功能区域的物料、工器具等摆放整齐规范有序;机器设备轴见光、表面见本色;安全附件配置齐全;临时用电、钢丝绳连接、机械防护、高处作业防护等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要求。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

1、单位统一制定项目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制齐全、具体、并在项目部明示、挂牌上墙。项目部各岗位职工应熟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作业标准,工作中的危险因素、习惯性违章事项以及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凡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章、安全学习材料等,在项目部内必须齐全,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2、为项目部配备《安全生产日志》、《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等基础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每一个项目部在冶金总局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建立起档案。并在项目部刚刚组建时就教会专(兼)职安全员懂得各种资料的填写和操作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3、项目部开展各种作业前,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当中,每个职工都要认真执行岗位安全作业规范,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无“三违”现象。各作业班组要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安全确认”、以及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4、项目部内的机器设备、工器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齐全可靠,严禁设备、车辆带病作业。人员、设备、车辆杜绝疲劳作业。

5、凡有危险源点的作业班组,必须在醒目的危险源点设置警示标志,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会用。

6、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项目部应适时组织各工作岗位安全作业的技能训练,举行常见事故预防演练,掌握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要根据生产设备、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等及时总结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订意见,报单位安全生产部批准后执行。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活动标准化

1、项目部开展安全活动由安全生产副经理或安全员召集,项目经理主持。安全员应记录活动时间、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活动主题内容、个人发言等,并及时录入__总局安全管理系统。每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2、项目部开展安全活动前,安全员要提前通知本项目部所有人员放下手头的工作,全心参加安全活动。要求参加安全活动人员都要发言,缺席人员要由安全员及时补课,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人员要严格考核。

3、项目部安全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总结前期的安全工作、对项目部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学习作业标准、学习规章制度;检查安全隐患、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活动、分析剖析事故案例、总结安全工作和经验;开展安全教育。

4、项目部各项山地探矿工程(钻探、槽井探、坑探等)施工前,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安全员向施工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必须是书面形式,交底双方人员都要签字存档。

五、项目部安全教育标准化

项目部组应当经常性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部的人员组成、设备状况、生活区布置、消防设施配备。新设备、新仪器的安全使用知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项目部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危险因素。钻探、槽井探、坑探施工中的危险预知,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预防。

3、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所操作的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特点、作用、和安全使用、维护方法。

4、事故预防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急救知识、报告制度和事故教训举例等。

5、全院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

六、项目部安全检查标准化

1、项目部安全员要经常性检查各岗位职工是否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事项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单位安全生产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2、钻机机台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工器具、危险源点、现场环境、人员精神状态、劳保穿戴等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记录完备,接班人员要处理安全隐患后才进行钻进施工。

3、钻进施工中,带班班长要时刻关注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危险源点变化状况、班组成员的精神面貌等是否正常。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机处理。

4、单位安全生产部和单位安委会应不定期反复对各个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不同情况分别出具《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要求项目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并要求项目部安全员填制《安全隐患整改回复书》进行回复。对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单位安全生产部要重新复查,直至完全纠正。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贵在坚持常抓不懈。当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起到对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作用,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群策群力,将项目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逐步完善,确保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11篇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和检测监控制度;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配备使用制度;

(九)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九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不低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所属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地质勘探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地质勘探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地质勘探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首次上岗作业前应当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

第十二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按照地质勘探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专户存储,规范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使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监控的支出;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支出;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的有关规定。

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中的坑探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设有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经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有关单位不得施工。

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具体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探矿权人(含采矿权人,下同)不得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地质勘探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探活动。

第十五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的,应当与地质勘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探矿权人应当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地质勘探单位不得以探矿名义从事采矿活动。

第十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

第十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野外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九条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所属地质勘探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建立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报告。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申请。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审查,逐项建立安全专篇审查档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

(三)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第二十六条 探矿权人将地质勘探过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未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2篇 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组织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专业业务保安负全面责任。

10、负责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对矿井水灾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12、制订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提出防治水装备和技措项目计划,并督促落实。

13、每月开展一次水害预测预报。

14、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措施。

15、参加矿安全检查,并经常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

16、收集、积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组织开展防治水技术科研攻关,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水患问题。

17、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投产验收,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把关。

1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9、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水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3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管理程序

广西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

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是关系到整个治理工程是否能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应做好如下工作:

a.要对是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是否执行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进行检查。

b.各施工单位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包含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外,对抗滑桩竖井开挖、危岩清除、高边坡施工等还应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细则,每日上工前有安全培训记录和安全交底记录、施工期间应有安全检查记录。

c.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场地地处高危险区域,应有针对性地编制有雨季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特别对泥石流沟道内施工、高边 坡下施工、危岩体附近施工的必须编制两预案),对上述预案未编制或编制不 合理的可要求其停工完善后再复工。

d.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地质灾害体的安全检测工作,业主代表要检查个 施工点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和监测员,是否有安全检查记录和监测记录。

e.应要求施工单位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 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f.对施工中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 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g.对施工现场各种施工架、防护架、安全网等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 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做法要求及时纠正;施工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 设计或方案,严禁拖地线和超负荷用电,应有专职电工管理用电;检查施工现 场是否做好防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质灾害措施

2、现场管理(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安全技术)

现场标示牌、警示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没有上墙

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不到位、没有按设计进行防护隔离

交底人签字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班组长签字 安全员签字 被交底人签字交底人签字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班组长签字 安全员签字 被交底人签字

施工日志没有去安全工作记录

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戴好安全帽防护用具;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守则,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不能擅自外出打猎、捕鱼、游泳,不采食不知名的蘑菇、野果、野菜,上班前不喝酒。

3、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法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4、 施工现场应拉好警戒线,现场内危险部分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施 工影响区段车辆和行人通行。

5、 场地内的油料和其他易燃物品,妥善存放,严禁烟火靠近,配备干粉灭火器, 并设有'禁止烟火'的安全警示牌。

6、 现场用电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各种电器 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7、雷雨季节避免施工并做好防雨防雷措施。

8、施工机械、电气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

9、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10、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旧基 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 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11、交接班时,作业人员对自己使用的的机器、工具应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班长班前应布置任务及交待使用设备,劳动组合,具体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执行班组安全工作规定。

12、危岩体施工时采用双排脚手架和竹跳板对工作面进行全封闭式作业,在危岩施工平台的底部、正面及两个临空侧面利用φ40mm 钢管脚手架支架平台, 铺设和捆绑竹跳板形成封闭的作业系统,防止危石在解体过程发生崩落掉下。

1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4、采用静态爆破法必须注意: (1)应按实际施工的环境温度选择破碎剂的型号,严禁错用或互换使用。并 且装运破碎剂的容器不得用有约束的容器,以免雨水侵入,发生喷出、 炸裂伤人。

(2)装填炮孔时,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在灌浆到裂缝出现前,不得在近 距离直视孔口,以防发生喷出现象,伤害眼睛。

(3)破碎剂浆体稍具腐蚀性,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严防碱性刺激皮 肤。如药液碰到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水冲洗

(4)搅拌后的浆体应在 3min 内填孔完毕,搅拌中发现浆体迅速升温且烫 变干,应将浆体舍弃不用,若用人工搅拌时,必须戴橡胶手套。 (5)不同型号破碎剂不可混用,严禁勾兑其它化学品。

(6)严格防潮,拆包后尽量用完。

(7)严禁在雨天施工。

(8)静态爆破安全距离 10m,施工前应搭好安全防护措施。

15、开挖土石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下进行作业。

16、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7、严禁在作业平台上超负荷堆放爆破石块或其它材料,交接班时要将工作平 面上的石块等堆卸物下落到山脚或其它安全地带。

18、清除废石用卷扬机运至山脚下平缓处堆放,废石应用水泥浆固化。

19、土石方外弃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识。

20、土石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时,不得遗撒,且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 上行驶时,应遵守其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21、保护治理危岩区的周边环境及自然地形,限制不利于危岩稳定的人类活动。 坡脚需设一名安全岗哨,禁止人员通过。

第14篇 地质测量科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负责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组织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专业业务保安负全面责任。

10、负责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对矿井水灾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12、制订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提出防治水装备和技措项目计划,并督促落实。

13、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水害预测预报。

14、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措施。

15、参加矿安全检查,并经常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

16、收集、积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组织开展防治水技术科研攻关,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水患问题。

17、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投产验收,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把关。

1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9、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水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地质安全管理14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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