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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煤矿安全管理对策体系设计
第一章 煤矿安全管理对策体系设计
第一节 采掘系统安全管理对策设计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必须制订安全管理对策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安全管理对策的认真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煤矿管理的全过程,渗透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因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按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实行全员、全方位、全系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安全对策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针对引起煤矿事故的各种因素而采用的预防性措施,它是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与多种因素相联系的,因此在制订安全对策时,必须针对任一相关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性措施,以达到系统本质安全的目的,提高其本身的避灾能力,防止重大灾害的发生。
采掘系统是煤炭企业的最重要的生产系统,其主要特点是:地质条件复杂、工作环境恶劣、设备笨重而庞大、危险因素多。根据安全原理的有关要求,在对大量煤矿事故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安全管理对策。
一、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对策
(一)冒顶伤人事故管理对策
1.正确地进行支护控制设计,工作面全部使用初撑力大、工作阻力高的单体液压支柱。
2.(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要正确地计算出工作面的支护密度。
3.根据不同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保证安全生产。
4.针对工作面初、末采时的特殊情况,制定出特殊的支护形式和防范措施。
5.借助于先进的管理手段,搞好工作面顶板活动情况预测、预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6.针对工作面事故的多发地段,加强上、下端头及上、下顺槽超前的特殊支护方式。
7.针对事故易发生的时间,加强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期间的支护工作。
8.加强工作面的打跟、爆破工作,保证爆破后不破坏顶板的完整性。
9.在工作面放炮前要首先加固工作面支架,防止崩裂、崩歪支架,导致顶板的冒落。
10.职工在工作面操作过程中,要时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放炮结束后,及时挂梁支护,不得出现空项现象,临时支柱的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不得块粱少柱。
12.工作面挂粱时,要保证其铰接辜在90%以上,背板要符合规程要求。顶板破坏或片帮严重时,必须提前挂粱。
13.加强移溜时的临时支护,改拴时必须班组长统一指挥,不能使完好的顶板再次冒落。
14.在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必须有特殊的支护方式(如“穿鞋”),防止支柱下陷,造成回柱困难。
15.采煤工作面如遇到断层和破坏带时,要采取特殊的支护方式,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16.工作面应坚持先支后回的顺序,不应出现先回后支、边回边支的现象。
17.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不能超过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首先观察顶板情况,对作业点附近不合格的支架,必须及时加固维护好,在顶板破碎和压力大的地方,必须补打临时支柱加强维护。
18.一般回柱都应由下往上,由老塘向采面逐步回收,当工作面收尾时,应另制订安全措施。
19.各回料小组必须由2-3人组成,一人回料,一人观察顶板和运料,禁止一人单独操作。
20.在回料过程中,若发现顶板有可能大面积冒落时,除本人注意外,还要及时提醒附近的工作人员。
21.采用密集支柱切顶和挡矸,必须超前补柱,后回料,并每隔一定距离留有0.5m宽的安全出口。
22.采用回柱绞车回料时,人员要站在顶板完整的地点指挥回柱。
23.工作面每移回最后一棵承压柱时,要在该柱的两边各打-棵辅助安全柱,并且要清理好退路。
24.工作面要保证其顶板的完整性,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缩短顶板悬露的时间。
25.采煤工作面使用的支护材料和设备必须合乎要求并且定期进行检修,对于失效材料必须更换。
(二)放炮伤人事故管理对策
1.井下放炮,必须由专职的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持有经过专门训练后考核合格的上岗证。
2.在有透水预兆的地点放炮要先探放水,确认无危险时,才可放炮。
3.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放炮要时刻观察突出前预兆,一旦有突出预兆,不能装药放炮。
4.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打眼前必须首先检查煤电钻、电缆线有无损坏和漏电现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打眼时,电钻的电缆线应放在老塘一侧,不得放人溜子内;打眼不得套残眼,以防有未爆的雷管、炸药而发生事故。
7.打完眼,必须将煤电钻放回顾槽内,同时把电缆线盘好。
8.放炮员必须将炸药、雷管分3,j存放在专用的药包和雷管箱内,并加锁,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雷管放到警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9.放炮员装配炸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引药,炸药要分开堆放。
10.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引药的装配量,以当时当地使用的数量为限。
11.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屯雷管代替竹签扎跟。
12.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电雷管不得混用。;
1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管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把脚线扭结。
14.炮眼的深度和封泥长度要严格按(作业规程》做。
15.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检查起炮器及放炮母线,发炮器必须完好,炮线长度不得低于55m。
16.放炮时,必须坚持使用三保险制度,即拉线、挂牌、吹哨,并且班组长要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警戒,警戒线一般应距放炮地点30~50m,即上拉30m,下拉50m。
17: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保管,不得转交他人;放炮后应立即把钥匙取下,摘掉放炮母线,并加以扭结。
18.放炮、连线、检查线路和起爆工作只许放炮员一人担任;放炮时,放炮员应先发出警号,最后观察一下放炮点是否有人,然后再放。
19.放炮员必须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隐蔽地点进行放炮。
20.放炮后,放炮员和队长必须检查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1.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其具体方法是在距瞎炮0.3m处,另打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或从炮眼内强拉出引药、雷管。
22.采煤工作面禁止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23.为防止炮烟过浓熏人,作业人员在较浓的炮烟区通过,要用湿毛巾堵住口、鼻,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4.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第2篇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计原则
管理科学对于管理机构设计和建立原则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过程。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计和建立主要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目标为中心、以职能为依据的原则
安全目标是企业安全组织机构的核心。一个企业应建立什么样的安全管理机构,主要取决于这个企业确立什么样的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准备怎样实现这一目标。因此,一个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形式的选择、建立和变革,必须从经营性的安全管理目标出发,坚持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服务的原则。此外,只有坚持以安全目标为中心的原则,才会使安全管理机构的各级领导和成员形成共同协作的意愿,使安全管理机构形成一个团结有力的集体。
设计和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在首先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的前提下,还必须进一步确定该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和担负的任务。因为只有明确了职能和任务,才能确定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置哪些部门,选择什么样的管理人员,真正做到因事设人,而不是因人设事。
2.责、权相一致的原则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安全管理权限和责任的划分。在企业安全管理中,每个安全管理者和其所在的安全管理部门总要被赋予一定的职务和权力。与此同时,安全管理者和安全管理部门行使这些权力又必须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包括对安全决策和安全计划执行结果所承担的责任,对下属的关心和培训所承担的责任,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所承担的责任等。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中,对于权力和责任的划分必须相一致,坚持有多大权力就要负多大责任,有什么权力就要负什么责任的原则。否则,如果有权无责,就会使安全管理者作出不负责任的安全决策;如果有责无权,安全管理者就没有承担责任的保证,他所担当的安全管理任务就难以完成。
3.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适当的原则
在管理学中,所谓管理幅度,是指一个领导者能够直接而有效地领导其下属人数的限度。如一名经理(厂长)能直接领导多少名处(科)长,一名车间主任,能直接领导多少班组(工段)长等。由于每个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他所能直接领导的人数总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任何组织机构都应有一定的管理幅度,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亦如此。
在管理学中,所谓管理层次,是指组织机构中按垂直隶属关系划分的等级。一般说,组织机构中的层次越多,权力越集中,组织越严密,但也容易造成机构重叠,拉长了高层领导同基层的距离,不利于信息快速有效的传递。因此,任何组织机构的层次也应是有限的、适当的。
第3篇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计类型及设计原则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主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中安全管理者行使安全管理职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宏观的安全管理机构还是微观的安全管理机构,它们的共同特征是由一批在社会分工中从事各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有一定安全管理技能的、按照一定方式组织起来的人员集合体。这些人员(即安全管理者),代表安全管理机构行使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管理机构中,根据分工都有一定的职位、权力、责任和义务。因此,具体地说,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指在人员分工和功能分化的基础上,使安全管理者群体中的各个成员担任不同的职务,承担不同的责任,赋予不同的权力,共同协作,为实现共同的安全工作目标而组织起来的安全管理系统。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设计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对众多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分类。如按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上层安全管理机构、中层安全管理机构、基层安全管理机构等。管理学对于管理机构的划分,主要是从管理职能出发,目的是研究如何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设计合理的机构,以有效发挥管理职能。从这个角度出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直线制
此类安全管理机构的特点是,安全管理的全部职能由企业的各级领导人负责,不另设职能或参谋机构,最多在最高领导层配备少数职能人员,协助最高领导人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内各级组织只接受上一级领导人的指挥。如图3—1所示。
直线型安全管理机构结构简单、权力集中、职责明确、联系简捷,便于统一指挥,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它要求各级安全工作负责人具有较全面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能亲自处理全部安全管理业务。这种安全组织机构形式只适用于规模不大,职工人数不多,管理比较简单的企业。
2.职能制
此类安全管理机构的特点是,企业内各级管理部门除领导人外,还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这些职能机构在自己所管的业务范围内,有权向下级组织下达指示和命令。其结构如图3—2所示。
职能制组织机构的最大优点就是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按职能分工,从而大大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减轻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负担。但是,这种安全管理机构也存在缺点,下级负责人除了接受上一级的负责人的领导以外,还要接受上一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因而容易形成多头领导,使下级无所适从,不符合统一指挥的原则。所以,这种组织形式在理论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管理实践中并未得到大的推广应用。
3.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又称直线参谋制。这种安全管理机构类型实际上是直线制和职能制的有机结合。其特点如下。
①企业各单位的负责人统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直接对上级负责。
②各级管理组织根据实际安全生产需要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职能机构。但这些职能机构是该级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参谋和助手,有权提出建议、提供信息、并对下级安全管理职能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但无权对下一级负责人发号施令。
第4篇 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及安全管理
1 引言
冲击地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岩爆,它是一种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变形势能在一定条件下的突然猛烈释放,导致岩石爆裂并弹射出来的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冲击地压发生条件一般是在硬脆岩体高地应力地区,硐室开挖过程中发生岩爆;发生原因一般是围岩强度适应不了集中的过高应力而突发的失稳破坏。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本文主要就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安全管理进行简要地介绍,在文章的最后简要地介绍了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需要采取的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及安全管理
2.1 具有冲击地压危险采掘工作面的设计
2.1.1 冲击地压危险采区巷道布置的一般原则
(1)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无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中。
(2)煤层群开采时,巷道布置应有利于首先开采无冲击地压危险或冲击地压危险性小的煤层,并以此作为保护层开采邻近煤层,条件具备时应优先开采上保护层,条件适宜时优先考虑跨上山开采。
(3)根据冲击地压危险影响因素,优化采区巷道布置。
(4)巷道布置应尽可能保持直线,尽量减少因地质构造等影响产生的弯折,应避开高原岩应力及构造应力的影响范围。
2.1.2 采区煤柱的留设
(1)采区间隔离煤柱宽度应不小于50m。
(2)区段间应采用无煤柱护巷或采用小于6m 的小煤柱,或50m 以上的大煤柱。
(3)上(下)山与工作面停采线间保护煤柱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0m。
(4)断层等地质构造区域以及为特殊开采服务留设的保护煤柱,应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有关标准留设。
2.1.3 工作面的布置
(1)冲击地压危险采区,如具备开采保护层的条件,应优先开采保护层。
(2)冲击地压采区应使用长壁采煤法,工作面长度应大于100m,避免形成短壁或煤柱工作面,尤其是短壁孤岛工作面。如果出现孤岛工作面,必须按冲击危险工作面管理。
(3)如果出现孤岛工作面,必须按冲击危险煤层管理。
(4)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应优先采用支护强度高、抗冲击能力强、工作空间大的综合机械化或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工艺,应采用高工作阻力液压支架。
(5)相邻工作面切眼及停采线的位置应对齐,避免出现梯形、三角形或锯齿形等不规则台阶煤柱。
(6)工作面切眼及停采线应避免布置在断层、褶曲等特殊地质构造带附近。停采线距离井底车场、水仓泵房、人员及设备材料聚集区的煤柱宽度应大于50m。
(7)厚煤层应优先使用分层开采,煤层厚度变化大,顶板不稳定的厚煤层应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避免使用大采高一次采全高。
2.1.4 巷道交叉点的设计要求
(1)巷道设计应尽量减少交叉点,特别是多巷道交叉点,减少联络巷的布设,避免交叉点围岩应力集中。
(2)巷道立体交叉时,最小法线间距不应小于5m;多交叉点区域,交叉点的间隔不宜小于30m。
(3)根据地应力方向、煤岩层理分布、软硬岩接触层理面、支护断面等因素,确定交叉点最大受力位置,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支护,保证支护可靠,加强支护段长度不应小于10m。
2.1.5 采区主要硐室的设计要求
(1)采区硐室应优先选择在稳定的岩层或煤层内,避开高地应力和支撑压力区,不应在巷道密集区设硐室,减少与巷道间的相互影响。
(2)距离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小于300m、中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小于150m 时,应利用卸压爆破、钻孔卸压等方式设置宽度不小于10m 的弱结构保护带,保护硐室。
(3)硐室断面最好为圆形或圆拱形,不宜采用矩形、梯形或其它不规则形状。
(4)在采掘扰动区域内布置硐室时,应对硐室围岩进行加强支护。
(5)硐室支护采用具有整体性结构的柔性支护方式。宜采用锚杆、锚索、锚网、喷射混凝土和架设可缩性u 型钢支架支护方式。
2.1.6 巷道支护的设计要求
(1)中等以上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巷道最佳断面形式为直墙半圆拱加反底拱断面,宜选用宽巷掘进。
(2)工作面必须加强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超前支护段不应小于150m,应采用具有快速卸压和抗震能力的单体支柱或支架。
(3)巷道支护应采用整体性强的柔性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应采取防崩措施进行固定。
2.2 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过程的安全管理
2.2.1 巷道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煤巷优先选用综掘工艺,岩巷优先选用机械化作业,宜采用沿空掘巷,避免在高支承压力区掘进。
(2)巷道掘进施工区域内的电缆、管线要悬挂整齐,并固定牢靠。
(3)厚煤层内掘进巷道时,为防止底臌和冲击,应优先采用跟底板掘进。
(4)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100m 时,须停止一个头掘进。
(5)巷道内的通讯电缆线采用铠装通信电缆,风管、水管等应具有抗弯曲和挤压能力,在灾害发生时能保证一定的通讯、送风和送水能力。
2.2.2 工作面回采的安全管理
(1)支架应有足够的初撑力、工作阻力以及可缩性。采用全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采空区悬顶超过20m 时须采用人工放顶措施。
(2)回采工作面应尽可能保持直线推进,匀速回采,结合矿震及矿压显现情况确定合适的回采速度,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不应大于4m/天,矿压明显异常时,应降低回采速度。
(3)工作面回采卸压保护带宽度应大于10m 或3.5倍采高。
(4)综采(放顶)工作面距离设计停采线小于30m 时,适当降低采高或停止放煤。在靠近设计停采线附近,顶板最后一次周期来压后,作为停采位置与停采时间。停采线前方顺槽内,提高超前支护初撑力,单体支柱穿鞋,保证支护质量。
(5)工作面两道煤壁向外300m 范围,不宜存放动力列车等设备。两道必要的设备要固定,零散物料采取防崩措施。
(6)回采工作面停产3 天以上,在工作面恢复生产前,应分析监测可能发生冲击的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防冲措施。工作面恢复生产后,应逐渐增加推进速度到正常值,并尽量保持匀速推进。 (7)工作面向采空区、老巷、大断层、向斜轴、应力集中区回采时,应先采取卸压措施,危险解除后方可回采。
3 结束语
针对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除了需要进行上文介绍的安全设计及安全管理外,还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巷道支护应该采用带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巷道必须采用全断面支护,并提高支护强度;进入防冲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冲帽、防冲背心;在有严重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在防冲区域不准随意存放材料和设备;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掘进工作面,外面维修拆换处理断面时,里面严禁任何人作业;所有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首先要检查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灵敏可靠后方可施工作业。只有这样,才能在安全设计和管理的基础上,针对现场工人作好进一步的安全保障,以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第5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
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
说明
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是一种“治本”的安全检查,作用十分重要。本表还可应用于产品验收检查和在用生产设备安全评价。对于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1. 生产设备必须具有适应环境的足够能力,特别是防腐蚀,耐腐损和抗疲劳的能力;
2. 生产设备的受力件必须有合理的结构、材料、工艺和安全系数,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不得产生断裂和破碎;
3. 生产设备的材料,必须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例如:对人有危害的材料,因材料老化或疲劳可能引起危险;易被腐蚀或空蚀;与工件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险(爆炸造成有害物质等)的材料;
4. 生产设备不得在振动、风力或其它预期的外载荷作用下倾复,或产生不应有的位移。要求采取特别措施的应标出和详加说明;
5. 生产设备应设计成没有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分;
6. 操纵器一般应有(电气或机械等)联锁装置,可能出现误动作的操纵器必须有保护措施;功能应明确可辨,在设备上给出正确动作次序示意图;操纵力和操纵器的行程应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和控制任务;操纵动作、设备的响应和信息显示应相适应,操纵器应满足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舒适的要求;
7. 信号和显示器应在安全、清晰、迅速的原则下,根据工艺流程、重要程度和频度布置在人员容易看到和易听到的范围内。与操作者的距离,角度和对比度要适宜。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配置声的、光的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8. 生产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度在离地面20~30m以上时,宜配置和必须配置安全可靠的载人升降设备。生产设备上的操作位置应能保证操作者交替采用坐姿和立姿,座位应适合人体需要和功能的发挥并应满足工作需要和舒适的要求;
9. 操作室必须保证操作者安全、方便和舒适,并使其具有良好的视野;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作用(如噪声、振动、尘、毒和热辐射等)的良好性能;需采用防火材料制造,门窗应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
10. 常常变换的操作位置,必须在设备上配置宽度不小于500mm的安全走板;操作、维修的工作位置离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必须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等。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gb4053.1—83、gb4503.2—83、gb4503.3—83和gb4053.4—83等有关标准;走板、梯子、平台均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11. 照明设计按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检查,必须保证操作点和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度,无频闪效应和眩光现象;生产设备内部经常进行观察的部位,应备有照明装置或电源插座;
12. 生产设备上的相对运动部位应具有良好的润滑条件,应选择合适的油品。重型机械和重要设备,应采用强迫润滑方式并设有联锁装置,在油压达到一定值后,才能起动设备;
13. 生产设备应便于吊装,必须能避免在吊装时发生倾复,超过1t的组装件要在适当部位标出重量;
14. 生产设备需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的部位必须处于安全状态、维修检查必须方便;需进入内部检修的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对运动的设备必须有联锁装置;
15. 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为了防止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具有动能或势能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
16. 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起动或立即自动停机、制动;
(2) 保证操作者不接触到运转的零部件;
(3) 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
17. 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罩应设计得坚固耐用;可动式防护罩应有联锁装置,一旦开启防护罩,应能立即自动停机;
18. 高速旋转零部件或工具、工件、紧固件、切屑等有飞甩的危险应采取防松脱设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
19. 人员可能触及的生产设备过冷或过热部件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
20. 存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其它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实行密闭,严禁跑、冒、滴、漏,根据具体情况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及消防安全设施;避免摩擦撞击,消除电火花和静电积聚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
21. 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82)油设字第384号《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
22. 可燃气体的燃烧设备,应避免气体偶然排出,要具有可靠的燃烧安全性,能阻止向可燃气体输送部分回火;要有可靠的燃烧安全防护装置(如截止阀、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阀、自动报警等);
23. 液体、固体燃料的燃烧设备,应保证供给燃料不致发生危险;燃烧所需的空气供应充足:排出的烟气应符合本表第40条的要求;易燃易爆燃料贮油库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4. 燃烧设备必须保证泄漏的燃料不致达到危险的量值。使用动力燃料的设备必须保证防止发生意外危险;
25. 使用液压或气压的生产设备,应能避免排出带压液体或气体造成危险,同时隔离能源的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26. 控制装置必须保证当能源发生异常时,也不会造成危险,最好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能源和设备系统上;
27. 自动或半自动的开关和控制程序必须按功能顺序排列,并有保护装置;
28. 复杂的生产设备应配置自动监控装置;
29. 对于某些开车时看不见控制点全貌的生产设备,必须有开车预警信号装置;
30. 控制线路必须保证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不致造成危险;
31. 生产设备的离合器、制动装置或联锁装置必须能起强制性作用;
32. 调节部分要采用防止误操作,误通、误断的自动联锁装置;
33. 发生事故时不能迅速停车、不能通过总开关中断运转或切断某个单元出现其它危险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紧急开关;
34. 紧急事故开关为安全红色,必须能迅速无危险地触及到;
35. 生产设备在紧急事故开关动作后,必须迅速制动。只有当事故排除后,方能再运行;
36. 危险区域的生产设备必须防止误启动。要有机械保护,能强制切断控制和能源;有多重锁闭的开关;
37. 可能有意外启动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
38. 能源偶然切断又重新接通时,生产设备必须能避免危险运转;
39. 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噪声和振动,使其达到产品允许的标准以内;
40. 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蒸气的生产设备要用自动加料、卸料装置、净化排放装置,保证工作场所和排放的有害物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三废”排放式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41. 有害物的密闭系统,应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时配置监测、报警装置,对剧毒物质应有应急措施;
42. 凡能产生放(辐)射的生产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屏蔽、吸收措施,应尽量采用远距离操作和自动化作业、设置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
43. 每台生产设备必须有标牌,使用安全色;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设计需按《安全色》标准和《安全标志》标准执行;
4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机械压力机、木工机械等生产设备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批手续;
45. 说明书内容包括安装、搬运、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6篇 设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计划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和装置(设施)的设计的安全性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 负责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保证安全生产“三同时”。
3. 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并负责落实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提出的要求。
4.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 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所选工艺、设备、材料安全可靠。
6. 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终身负责。
第7篇 试论安全管理的环境设计
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在生产实践的全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各个要素,如人与物,人与环境等实验检查、约束、监督,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管理,它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历来受到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企业经营者,要贯彻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群防群治”的方针,就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本文试就安全管理的环境问题作一个浅显的论述。
一、环境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在安全生产的诸多要素中,人与环境这一对要素尤其显得重要。近些年来,在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成效令人瞩目。但是,也不尽如人意,少数地方,少数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令人担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探寻这些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不重视治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一个重要方面。那么,环境对于安全管理窨有哪些重要作用呢?打一个形象的比喻:在一个红地毯铺地,四周鲜花摆放雅致,装璜考究的房间里,人们的行为自然而然就会受到激励的约束,举止文明的会更加文明,不文明的也会文明起来,想随地吐痰、乱涂乱画或其它出格事情的,会主动克制自己。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也是这样,可以通过外在的压力,帮助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
强调环境的重要性,并不否定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能动作用。相反,把安全生产的环境治理好了,对职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能动作用的发挥就能起到助推器的作用,这是因为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能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上产生如下作用。
1、教育作用。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能对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起到潜移默化的而且连续不断的教育作用,使他们能时刻把“安全第一”放在心上,而不致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甩掉,闲起来想到,忙起来忘掉。
2、导向作用。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能把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引导到企业管理最高目标上来,企业领导要求什么样的安全生产行为,职工就会把注意力转向什么样的方向,这比强迫命令、经济手段更加有效。
3、约束作用。在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中,少数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会时时处处感受到无形的压力。面对各类安全生产的要求,思想得到的警醒,从而减少麻痹,增强责任心;野蛮的,不安全的行为就会受到约束。
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我们应当看到安全管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头脑中应认真构思和设计好环境,使安全管理在企业的每个角落无处不在,使每位职工时时、事事、处处受到安全生产的警示、提醒,感受到时时刻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的压力,这才是安全管理由被动走向主动的治标又治本的办法。
第8篇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成和设计原则
安全管理信息靠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加工和提供,因此,研究安全管理信息,必然要研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一、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构成
管理信息系统,国外简称mis,是专指以电子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但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所谓管理信息系统实际是指那些专门为管理系统生产和提供有用信息以便使其正确地发挥管理职能,达到管理目的的系统。
根据以上对管理信息系统概念的理解,一个完整的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信息源
即根据安全管理系统的需要,解决应从哪里收集安全信息的问题。区分信息源可以有两个标准。一是根据地点不同,可分为内源和外源。内源是指安全管理系统内部的信息,外源则是指安全管理系统以外但与之有关的安全管理环境的信息;二是根据时间不同,
可分为一次信息源和二次信息源。一次信息源是指从内源和外源收集的原始安全信息,二次信息源是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储存待用的安全信息。选择适当的信息源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为管理用户提供有用安全信息,进行有效服务的重要前提。
2.信息接收系统
即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可能,解决以什么方式收集安全信息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收集安全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有直接的人工收集方式,也有采用无线电传感技术进行安全信息收集的方式。及时、真实、完整地收集原始安全信息,是保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其他环节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因此,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考虑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能,选择适当的安全信息收集方式和相应的安全信息接收装置是设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环节。
3.信息处理系统
是指包括信息加工、存储和输出装置,解决如何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对安全信息进行加工、存储和输出到安全管理用户的系统。根据技术条件的不同,信息处理可采用多种方式。目前,安全信息加工和存储越来越多地运用电子计算机,特别是微型电脑。与此相适应,信息传输也越来越多采用现代化通信设备,如卫星通信和光纤通信等。
4.信息控制系统
为了保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不断为安全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安全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建立灵敏的信息控制系统,以不断取得反馈信息,纠正工作中的偏差,控制整个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安全管理用户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服务。根据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规模的大小,安全信息控制系统可以设专门机构,也可由专人负责。
5.信息工作者
信息工作者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编制程序、操作设备,形成有效的人—机系统,对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储和输出。所以,在现代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管理者既要有懂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有懂计算机和现代化通信技术的人员。应当指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在技术上愈是现代化,信息管理者的作用就愈重要。为此,不断提高信息管理者的素质,是保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运转的关键。
综合上述各要素,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构成和运转情况,如图6—2所示。
在实际安全生产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指那些专门为各种安全管理活动收集、加工、储存、提供信息的部门和机构。如统计部门、情报部门、咨询部门、预测部门、图书资料部门、计算中心等。上述各种部门其躯干雄居于大中城市,四肢伸向各个单位、各个企业,上下结合,纵横交错,共同形成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庞大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原则
任何有效的安全管理都必须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及时、准确、适量、经济的信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安全管理系统提供信息服务的。因此它的设计必须要首先明确服务对象的性质、范围及其所需安全信息在数量、质量、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做到这一点,在安全管理系统设计前,就要详细调查安全管理用户的情况,标清所服务的对象经常需要哪些安全信息,这些信息应从哪里获取,以什么方式收集和传递,摸清这些情况,系统设计才能有明确的目的。
2.要坚持系统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所谓完整性,就是根据信息加工需要,必须具备的环节不能缺少,同时要保证各环节的相互联系和正常运转;所谓统一性,就是要求整个信息系统的工作要统一,要制度化。整个系统各个工作环节所加工和输送的信息在语法、语意和格式上要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统一性,主要是为了各个环节工作的协调,同时便于与别的管理信息系统联系、合作,所加工的信息也便于各个管理系统使用。
3.要保证一定的可靠性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可靠性,集中表现在所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及时性。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用户的信任并乐于采用。可靠性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所在,为了保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要使整个系统有良好的素质,其中包括设备、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素质。同时还有必要在整个系统中配备一定的控制装置和监督人员。
4.要允许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允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主要目的是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此,一些主要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在组织上与安全管理系统分设,即使对于从属于安全管理系统的信息机构,也要从纪律、制度上,甚至通过立法来保证其行使职能的相对独立性,避免某些长官意志和过多的行政干预。
5.要注意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社会和经济形势千变万化的情况下,现代安全管理要求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安全管理上的这种适应性和灵活性,主要靠及时获取安全信息来达到,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也应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在条件一旦变化时仍能及时提供可靠的、具有现实意义的安全信息,以便安全管理系统的决策、计划等能随时适应新的情况。忽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适应性与灵活性的原则,实际上是对资源的浪费,有时还可能导致安全管理决策的失误。当然重视适应性、灵活性原则,并不排斥相对的稳定性,这就要在设备采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等方面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稳定与灵活、长远与眼前的关系。
6.要讲究经济性
在安全信息系统设计中,所谓经济性原则,就是不但要考虑所提供安全信息的准确性、适用性、及时性,而且要考虑获取、加工和输送这些安全信息的费用或成本。实际上就是要讲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影响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效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为此,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必须要进行经济技术分析,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使设备上的先进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算性达到满意的结合。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以上原则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从总的方面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过程就是要从如何满足各安全管理用户需要出发,不断使上述原则达到统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根据需要与可能有所侧重,但完全忽略某一方面则是不行的。
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化的技术策略
安全管理信息现代化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化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包括指导思想现代化、组织结构现代化、人员素质现代化和技术手段现代化。根据当代科学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所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现代化,主要是指建立以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为基础的网络化、 自动化的信息收集、加工、储存、传递系统。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正确的技术策略。
1.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明确目标
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化水平,在何时要达到什么程度,这是制定技术策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总结国内外经验,制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化技术策略的指导思想应该是:既不能脱离一个企业的实际,急于求成、全面引进,在一切方面都要“迎头赶上”,也不能亦步亦趋照抄别人所走过的路子,要立足自己的情况,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和一切可能条件,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在目标的制定上,总的说要与本国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目标相适应,要和安全管理现代化的水平相适应。具备了一定条件,个别方面和某些领域也可首先突破。
2.要全面规划、配套进行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面规划、配套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向安全管理系统提供安全信息,包括要综合发挥信息收集、加工、储存、传递等一系列的功能,这就要求信息收集、加工、储存、传递等技术手段要相互协调和配套。具体说,没有电子计算机,信息就不能高速度、高质量地加工、处理;而没有先进的传感技术和通信技术,信息就不能迅速、大量、有效地获得和传递,电子计算机也无展其技。特别是要做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化、自动化,更要求传感、通信和计算机技术相互配套,同步发展。因为计算机和传感技术只能形成离散的信息收集和加工点,只有通信技术才能把这些离散的点连成线、结成网。同时还要想到,在实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但要大力发展信息技术,而且还要大力发展与其有关的各种支持技术和为之提供新材料,新能源的基础技术,这样又要考虑一批批技术群和产业群的协调、配套发展。
3.加快人才培养,适应技术现代化的需要
先进的技术手段要靠高素质的人才操作使用。因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要与现有人才的素质相适应,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也要与不断发展的信息业和不断提高的信息获取、加工和传递的技术水平相适应。当代,随着信息业的不断发展,对于从事信息业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此,应该运用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其中主要包括对预测专家、情报专家、咨询专家、计算机专家、通信专家和信息管理专家的培养。此外,为了加快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现代化的步伐,还要注意提高广大安全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如果广大安全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不高,吸收和运用安全信息的能力不强,同样也影响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第9篇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讨
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发生后,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的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商住楼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据统计,2003年全国范围内商住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已有8起,在特大火灾事故中比率高达24.2%。如何做好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以供商榷。
1.做好性能化设计,保障安全、经济合理
入世后,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监督体制面临与国际消防行政监督体制接轨的新形势,消防技术标准也也面临着由强制性向性能化过渡的局面。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在《高规》中虽然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高规》中的规定对此类建筑消防设计的要求有些地方不够合理。现就我市一栋九层商住楼进行分析,该商住楼建筑高度为29.7 m2,商住楼负一层为地下室,地上一、二层为商业营业厅,三到九层为单元式住宅。商业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为2000m2,单元式住宅每层建筑面积均为1400 m2。按《高规》第3.0.1条高层建筑分类中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建筑的规定,该商住楼商业营业厅部分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应为一类高层建筑。
从《高规》中以下条文规定来分析此类商住楼的消防设计:
一、《高规》第5.1.1条规定:一类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00 m2。该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在设计上可以满足规范要求,但住宅部分就不易将防火分区面积控制在1000 m2以内。按照规范要求做增设自动灭火系统或通过设置防火墙加常闭式乙级防火门、窗的设计方案均达不到经济合理的要求。
二、《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该商住楼不是纯住宅,要在设计上达到此条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层相邻单元均应设连通阳台或凹廊。对该商住楼来说,在结构和造型设计上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
三、依据《高规》第6.2.1条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该商住楼显然也应设防烟楼梯间,但是单元式住宅做防烟楼梯间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不够合理。
通过以上分析,此类建筑高度在30米以下的商住楼作为一类建筑来执行《高规》的要求,与规范所提倡的经济合理性显然存在一定的矛盾。
1.1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的分析
为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可先对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作如下分析:商住楼是底部为商业营业厅上部为住宅的综合性建筑物。单元式住宅部分单元之间有防火分隔墙板隔开,单元与单元之间不存在空气流动。每个单元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较好地隔断了火灾水平方向的发展,而且灭火条件较好,利于消防队员集中力量进行灭火。而商业营业厅部分营业面积大,电气设施多,可燃物多,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易发生火灾事故,且灭火环境复杂,扑救难度极大,是商住楼建筑整体的重点防火部位。
分析可知做好商业营业厅部分的消防设计是保证商住楼安全投入使用的关键。
1.2商住楼的消防设计思路
针对此类高层建筑有较明确的上下功能分区,火灾危险集中在底部商业营业厅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参照《高规》中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的设计思路,对商住楼采取先整体后个体的设计思路:
一、商住楼作为一个整体建筑应按照《高规》的有关要求来确立该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二、商业营业厅部分应按《高规》中所属建筑分类的有关规定严格满足规范要求,确保商业营业厅部分的消防安全。
三、住宅部分可依照《高规》中对高层住宅的有关条文要求来进行消防设计。在对住宅部分放宽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到住宅部分作为商住楼整体建筑的一部分,在住宅和商业营业厅的连接上,严格要求连接部分的耐火极限,从而确保整栋建筑物在火灾中不至坍塌.
1.3商住楼消防设计的几点思考
在对住宅部分放宽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到住宅部分作为商住楼整体建筑的一部分。在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设计上,防火分隔物应尽量采用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在疏散通道部分采用防火卷帘加加密喷头的做法,严格控制火灾的蔓延。
1、参照《高规》第3.0.7条对存放可燃物较多,且不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耐火极限的要求,对商业营业厅和住宅与商业营业厅连接部分的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相应提高0.5小时。
2、参照《高规》4.1.2条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锅炉等部位的要求,在住宅与商业营业厅连接部分采用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进行分隔。
3、考虑到商住楼的商业营业厅部分按规范要求应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可在住宅部分的楼梯间、电梯间以及通廊式住宅的走道处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提高商住楼建筑整体的安全性能系数。
2.建立新型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商住楼的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是其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任何局部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到商住楼整体的安全。但在实际使用中,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部分存在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情况,并且其中部分场所还存在租赁关系,再加上住宅部分居民户,就形成了一个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情况复杂的消防安全环境。在这种局面下做好商住楼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笔者就如何在此现状下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以下探讨:
2.1建立社区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依据《消防法》第十四条中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管理”的规定,将商住楼整体建筑视为一个小型社区,成立由街道、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社区委员会,建立健全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由社区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商住楼整体消防安全进行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法人代表对商住楼整体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商住楼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消防业务档案,定期对商住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和居民在物业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的各项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2.1.1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物业管理单位对商住楼商业营业厅部分各单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居民住宅部分楼院、通道的防火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并建立24小时对整个商住楼的消防安全巡逻制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商住楼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⑵商住楼的消防车道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⑶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查处。
2.1.2积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物业管理单位在商住楼内开辟消防宣传阵地,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居民楼道内设置消防警示牌,使得居民普遍掌握防火公约,消防警示内容.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119宣传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半年组织商住楼内所有单位从业人员和居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使商住楼内所有单位从业人员和居民掌握消防基础常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的能力.
2.1.3落实资金,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物业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费用中保证消防经费的落实,建立商住楼的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并积极落实。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并加强对住宅部分的居民家庭灭火器材的建设,居民家庭配置小型灭火器,每个单元每两层楼配置不少于两具灭火器。确保居民家庭消防安全。
2.2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是政府在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消防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商住楼是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高层建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将其列为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对于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消防监督机构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⑴做好商住楼的前期审核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审核商住楼设计单位的资质,从源头上断绝不合格消防设计的出现.并对商住楼的消防设计严格把关,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要组织专家进行严密论证,从根本上预防商住楼火灾事故的发生。
⑵做好商住楼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做好商住楼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商住楼在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防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动原有设计和报建用一套图纸施工用一套图纸现象的发生,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商住楼在工程竣工后能通过消防验收,正常投入使用。
⑶做好商住楼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对商住楼的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宜采用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商住楼的监督管理力度,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商住楼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商业营业厅部分的功能分区、建筑内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商住楼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消防业务档案建设情况.从侧面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物业管理单位和各单位及居民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的力度,确保商住楼的消防安全.
3.结束语
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这就要求设计单位要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情况反复论证,认真做好建筑物的消防设计。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商住楼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加大监督力度,在对商住楼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应侧重于商业营业厅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并督促业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用火用电制度,从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