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装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3篇涂装车间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4篇某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5篇盐酸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6篇涂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7篇凝析油汽车装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8篇涂装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9篇油汽车装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油汽车装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凝析油汽车装车作业环节的安全,高效平稳地完成装车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__站凝析油汽车装车作业。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条gb 13348-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 12022-1989防静电工作服
第三章装车前的准备
第四条罐车在进入地磅房过空磅之前,应将车辆按照由西向东的顺序,车头向西,分三排依次停靠于地磅房南侧,由安全员或地磅房值班人员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设施及相关证件进行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以上工作均须形成书面记录(详见附表),车辆检查、安全教育全部合格后,方可过空磅,且每组过空磅车辆不应超过6辆。
第五条过完空磅,罐车进入装车台停泊之后,车辆驾驶员需将车辆钥匙交由装车岗人员保管,且驾驶员活动范围不应超过地磅房南侧10m范围,严禁驾驶员擅自登上栈桥或罐顶进行查看、操作。
第六条栈桥区域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劳动防护服、接触静电扶手释放静电,并由装车岗人员使用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对栈桥区域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形成书面检测记录,当相关气体浓度超过警戒值时应立即向中控汇报现场情况,由中控判断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第七条罐车进入指定位置,当班装车岗人员向中控汇报后,方可进行检车等作业。凝析油装车前,检查鹤管静电接地是否完好,并连接静电接地报警仪,接地电阻合格后(测试值不大于4ω),方可装车,当出现车辆静电接地检车不合格时,应由相应驾驶员将车辆驶离栈桥区域,停至地磅房西侧站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次驶入鹤位进行电阻检测,严禁驾驶员在装车现场对导电铜板进行砂纸打磨等操作。
第八条每月对凝析油储罐、装车栈桥及装车台接地电阻进行测试,测试值不大于4ω。
第九条 雷电天气或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装、卸油作业。夏季应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装车作业。
第十条装车人员在实行以上步骤过程中,均应严格对照“七想七不干”作业提示卡相关内容,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确认,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装车岗人员现场确认具备装车条件后,汇报中控,由中控通知凝析油泵房启泵或自压装车,装车过程中装车岗人员和泵房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第四章装车操作
第十二条装车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防爆工具、站在上风口、佩戴安全带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装车时装车鹤管应插入罐车底部,距底部不超过200mm。
第十四条启泵后,装车岗人员控制好油品的流速,在鹤管出口未被油品浸没之前,鹤管出口闸阀开度应控制在6-10扣,使鹤管内的油品流速不大于1m/s(约28m3/h);当鹤管出口被油品浸没后,可适当将开度增大至11-20扣,使鹤管内的油品最大流速不超过4.5m/s(约127m3/h)。
第十五条装车岗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密切监控液位,杜绝冒罐、跑油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装车过程中装车岗人员应密切注意装车情况,及时与中控、泵房联系,合理调节排量,避免憋压、甩龙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装车完毕后,应静置2分钟后再缓慢提起装车鹤管,车辆静置15分钟后,由装车岗人员盖好罐盖,并用防爆工具拧紧罐盖螺栓并施封,卸下静电链,驶离装车现场。
第五章装车后的确认
第十八条装车完毕后,当班装车岗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对罐车上遗留的大布、手套、毛毡、工具等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罐车无杂物、罐盖闭合正常。全部检查无异常后方可由司机将车辆驶离栈桥。
第十九条装车岗人员确认所有鹤管、阀门及活动梯复位状态是否完好。
第六章其他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从事装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硫化氢防护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第二十一条装车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时及时与其他操作人员联系,关闭所负责装车鹤位流程,到达安全区域休息,必要时可以通知凝析油泵房紧急停泵。夏季装车过程中,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____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2篇 涂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确保涂装车间及作业人员安全。(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各项作业的顺利进行 )
范围:适用于青岛公司涂装车间作业人员及经允许进入车间的其他相关人员。
定义:无
描述:
1.0一般要求
1.1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涂装车间
1.2车间内进行喷砂喷漆作业期间,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1.3进入涂装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设备;
1.4车间内明显处张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平面图;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对应设备附近的明显处;悬挂足够的安全警示牌;
1.5涂装车间内的物料摆放做到横平竖直、码放整齐;
1.6车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向hse部申请动火许可,并设专人负责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7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安全方法。
1.8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了解熟悉车间内部的安全通道,上下楼梯的位置。
1.9中控触摸屏的操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和必须经厂家培训合格的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1.10中控室操作必须每班安排两名操作手进行操作,并明确操作负责人; 严禁脱岗和代岗除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以外,其他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和设备间。
1.11在操作电动机械设备时, 不准以湿手和戴脏的手套触摸操作电器开关。
1.12车间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要懂得消防器材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报警、会扑救起初火灾。
1.13配备的消防器材定点摆放、定期检查,明确责任人,确保使用有效。
1.14工作中各岗位要密切协同配合。
2.0从事喷漆作业应遵守《喷漆作业管理规定》。
3.0从事喷砂作业应遵守《喷砂作业管理规定》。
4.0日常检查及维修要求
4.1设备运转检查人员要经常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注意发现有无异常现象,还要按规定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并保存完好。
4.2设备维修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的安全方法。
4.2设备运转检查人员发现电动机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中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报告. 设备维修人员应对故障进行详细检查后, 及时采取措施以适当的手段(尽快)进行修复工作。
4.3在进行维修电动机械设备之前, 必须关闭电源主开关, 在控制室开关处悬挂'在修理中' 标志牌,并设专人看管, 若机器开关内带有电流阻断器,必须事前予以关闭。
4.4维修过程中确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向hse部申请动火许可,并设专人负责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5坚决杜绝带电进行维修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事先应设置辅助人员,禁止单独从事维修作业活动。
第3篇 涂装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涂装车间是重点防火区域,进入涂装车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打火机等。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打火机!
2. 涂装车间内禁止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 进入涂装车间必须穿戴防静电的防尘服、防尘帽及防尘鞋套。
4. 进入涂装车间喷漆室、调漆间必须穿戴防静电连体服、防静电工作鞋。同时禁止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容易产生静电积聚的通讯设备。
5. 使用静电枪需配备静电手套、静电鞋,而且接地良好,喷房格栅导电良好,能及时释放静电。在喷涂约二十台车后,要把静电枪接触导电格栅,释放静电,避免静电积聚太多,起火燃烧。
6. 人员在车间内应按绿色通道通行,进入非绿色区域应仔细观察上下四周有无危险,方可通过。尤其黄色区域属危险区域,易出事故,要特别小心。
7. 车间内所有电器线路不能裸露在外,喷漆和调漆室电器元件必须有防爆装置,避免电器短路、着火。
8. 调漆室抽风必须24小时开启,及时排放过多溶剂气雾,避免溶剂含量过高,易产生起火爆炸事故。
9. 在调漆室内搬运油漆需使用抱桶器或转运车,禁止在地面上拖动油漆桶与地面摩擦产生静电的行为,调漆室地坪需使用防静电地坪,避免静电积聚。
10. 喷漆室下面废气处理通道内必须保持畅通,而且抽风效果良好,避免溶剂含量过高,产生起火爆炸事故。
11. 车间应24小时加强溶剂油漆和天然气安全检查,防止油漆溶剂泄露和天然气泄露,从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12. 油漆或稀释剂不能进入人眼,如果不小心进入人眼内,需立即用水清洗,否则可能导致眼睛失明。
13. 吊具转挂处不能进入,有吊具及车身上下移动,容易把人砸伤。
14. 不得在车间内嬉戏、打闹、快速奔跑。
15. 不得坐在或靠在设备上,如靠灯箱、靠车身、坐台车轨道等。
16. 设备按a、b、c分类,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未经培训,未取得资格,严禁操作设备。
17.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按下“急停”装置,可紧急避免事故发生。
18. 在电泳打磨室和中涂打磨室前面的两条积放链中间禁止打开车门,易发生撞车事故。
19. 任何人不能用脚踩地面链推钩,车间已多次发生过地面链推钩卡伤脚的事故,特别危险。
20. 喷漆室、打磨室、打蜡室内的格栅板不能私自撤除,如果撤除,需做明显标识,避免人员入内摔伤。
21.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吹尘枪对准人吹风吹灰,高压气体,容易致人受伤;使用压缩气时,需把气管接头在喷枪或打磨机上安装好之后才能开启阀门,否则可能会使气管端头飞舞把人或设备砸伤。
22. 车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障车间各大门能正常开启运行。
23. 各生产工艺组必须配合保卫部划分所管辖范围内并严格管理,保卫部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义消员要加强巡逻检查。
24. 未发生火情,任何人不得随意按动so3消防系统控制按钮。
25. 安全人员发现安全及火险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车间、部门和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26. 全车间每周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全面大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第4篇 凝析油汽车装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凝析油汽车装车作业环节的安全,高效平稳地完成装车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_站凝析油汽车装车作业。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三条 gb 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 12014-1989 防静电工作服
第三章 装车前的准备
第四条 罐车在进入地磅房过空磅之前,应将车辆按照由西向东的顺序,车头向西,分三排依次停靠于地磅房南侧,由安全员或地磅房值班人员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设施及相关证件进行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以上工作均须形成书面记录(详见附表),车辆检查、安全教育全部合格后,方可过空磅,且每组过空磅车辆不应超过6辆。
第五条 过完空磅,罐车进入装车台停泊之后,车辆驾驶员需将车辆钥匙交由装车岗人员保管,且驾驶员活动范围不应超过地磅房南侧10m范围,严禁驾驶员擅自登上栈桥或罐顶进行查看、操作。
第六条 栈桥区域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劳动防护服、接触静电扶手释放静电,并由装车岗人员使用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对栈桥区域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形成书面检测记录,当相关气体浓度超过警戒值时应立即向中控汇报现场情况,由中控判断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第七条 罐车进入指定位置,当班装车岗人员向中控汇报后,方可进行检车等作业。凝析油装车前,检查鹤管静电接地是否完好,并连接静电接地报警仪,接地电阻合格后(测试值不大于4ω),方可装车,当出现车辆静电接地检车不合格时,应由相应驾驶员将车辆驶离栈桥区域,停至地磅房西侧站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次驶入鹤位进行电阻检测,严禁驾驶员在装车现场对导电铜板进行砂纸打磨等操作。
第八条 每月对凝析油储罐、装车栈桥及装车台接地电阻进行测试,测试值不大于4ω。
第九条 雷电天气或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装、卸油作业。夏季应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装车作业。
第十条 装车人员在实行以上步骤过程中,均应严格对照“七想七不干”作业提示卡相关内容,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确认,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 装车岗人员现场确认具备装车条件后,汇报中控,由中控通知凝析油泵房启泵或自压装车,装车过程中装车岗人员和泵房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第四章 装车操作
第十二条 装车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防爆工具、站在上风口、佩戴安全带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装车时装车鹤管应插入罐车底部,距底部不超过200mm。
第十四条 启泵后,装车岗人员控制好油品的流速,在鹤管出口未被油品浸没之前,鹤管出口闸阀开度应控制在6-10扣,使鹤管内的油品流速不大于1m/s(约28m3/h);当鹤管出口被油品浸没后,可适当将开度增大至11-20扣,使鹤管内的油品最大流速不超过4.5m/s(约127m3/h)。
第十五条 装车岗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密切监控液位,杜绝冒罐、跑油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装车过程中装车岗人员应密切注意装车情况,及时与中控、泵房联系,合理调节排量,避免憋压、甩龙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装车完毕后,应静置2分钟后再缓慢提起装车鹤管,车辆静置15分钟后,由装车岗人员盖好罐盖,并用防爆工具拧紧罐盖螺栓并施封,卸下静电链,驶离装车现场。
第五章 装车后的确认
第十八条 装车完毕后,当班装车岗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对罐车上遗留的大布、手套、毛毡、工具等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罐车无杂物、罐盖闭合正常。全部检查无异常后方可由司机将车辆驶离栈桥。
第十九条 装车岗人员确认所有鹤管、阀门及活动梯复位状态是否完好。
第六章 其他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从事装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硫化氢防护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第二十一条 装车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时及时与其他操作人员联系,关闭所负责装车鹤位流程,到达安全区域休息,必要时可以通知凝析油泵房紧急停泵。夏季装车过程中,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____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 盐酸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盐酸装车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在装车作业过程中因泄漏或其它原因引发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氯碱厂盐酸装车作业。
第三条 装车人员的职责:
1、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资质进行认定,并检查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填写安全检查表。
2、装车过程中应根据运输车辆的容积进行充装,防止超装及冒罐事故的发生。
3、装车完毕后,停泵,关闭所有阀门。
第四条 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要求:
1、装车前应通知车间中控室。
2、作业人员应经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熟知应急救援预案。
3、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佩带防护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禁止穿带钉鞋进入作业区域。
4、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5、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第五条 运输单位及车辆的安全要求:
1、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2、运输车辆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严禁罐内存有禁忌物料。
4、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应严格按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6、司机及押运员人员严禁在厂区内吸烟,进入作业区域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佩带防护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禁止穿带钉鞋进入作业区域。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在装置区内走动,更不准随意触动正在生产的设备、设施。如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7、运输车辆押运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
8、装车过程中,司机及押运员应将车辆熄火后,离开驾驶室至安全地点等待。
9、严禁司机及押运员进行装车作业。
第六条作业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的手机及传呼机关机。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环氧车间负责解释。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第6篇 装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来车登记,检查安全证件,按顺序进库装油。
2. 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严禁在库内打手机。
3. 进入油库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禁止穿戴化纤服装和铁钉鞋。
4. 车辆进库前须关闭车辆阻火器,放下静电释放线。
5. 进入油库车辆行驶限速5km/小时。
6. 泊位车辆必须熄火装油;严禁带鹤管移动车辆。
7. 装车地线连接牢固、与罐体接触良好。
8. 慢放装油鹤管;牢固固定鹤管于车辆罐口上。
9. 装油期间要随时观察油罐油位,禁止人员离开罐车。
10. 严禁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在油罐口处照明。
11. 禁止动用库内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2. 进库车辆要服从管理,禁止抢行、堵路或停放在禁停区。
13. 禁止在油库内修车、扔垃圾等与装油无关的事情。
14. 禁止拉油人员进入罐区和与装油作业无关的地域。
15. 损坏库内设备设施、建筑物等须告知当班人员,否则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望严格执行,遇有违犯者则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7篇 涂装车间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涂装车间是重点防火区域,进入涂装车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打火机等。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打火机!
2. 涂装车间内禁止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 进入涂装车间必须穿戴防静电的防尘服、防尘帽及防尘鞋套。
4. 进入涂装车间喷漆室、调漆间必须穿戴防静电连体服、防静电工作鞋。同时禁止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容易产生静电积聚的通讯设备。
5. 使用静电枪需配备静电手套、静电鞋,而且接地良好,喷房格栅导电良好,能及时释放静电。在喷涂约二十台车后,要把静电枪接触导电格栅,释放静电,避免静电积聚太多,起火燃烧。
6. 人员在车间内应按绿色通道通行,进入非绿色区域应仔细观察上下四周有无危险,方可通过。尤其黄色区域属危险区域,易出事故,要特别小心。
7. 车间内所有电器线路不能裸露在外,喷漆和调漆室电器元件必须有防爆装置,避免电器短路、着火。
8. 调漆室抽风必须24小时开启,及时排放过多溶剂气雾,避免溶剂含量过高,易产生起火爆炸事故。
9. 在调漆室内搬运油漆需使用抱桶器或转运车,禁止在地面上拖动油漆桶与地面摩擦产生静电的行为,调漆室地坪需使用防静电地坪,避免静电积聚。
10. 喷漆室下面废气处理通道内必须保持畅通,而且抽风效果良好,避免溶剂含量过高,产生起火爆炸事故。
11. 车间应24小时加强溶剂油漆和天然气安全检查,防止油漆溶剂泄露和天然气泄露,从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12. 油漆或稀释剂不能进入人眼,如果不小心进入人眼内,需立即用水清洗,否则可能导致眼睛失明。
13. 吊具转挂处不能进入,有吊具及车身上下移动,容易把人砸伤。
14. 不得在车间内嬉戏、打闹、快速奔跑。
15. 不得坐在或靠在设备上,如靠灯箱、靠车身、坐台车轨道等。
16. 设备按a、b、c分类,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未经培训,未取得资格,严禁操作设备。
17.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按下“急停”装置,可紧急避免事故发生。
18. 在电泳打磨室和中涂打磨室前面的两条积放链中间禁止打开车门,易发生撞车事故。
19. 任何人不能用脚踩地面链推钩,车间已多次发生过地面链推钩卡伤脚的事故,特别危险。
20. 喷漆室、打磨室、打蜡室内的格栅板不能私自撤除,如果撤除,需做明显标识,避免人员入内摔伤。
21.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吹尘枪对准人吹风吹灰,高压气体,容易致人受伤;使用压缩气时,需把气管接头在喷枪或打磨机上安装好之后才能开启阀门,否则可能会使气管端头飞舞把人或设备砸伤。
22. 车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障车间各大门能正常开启运行。
23. 各生产工艺组必须配合保卫部划分所管辖范围内并严格管理,保卫部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义消员要加强巡逻检查。
24. 未发生火情,任何人不得随意按动so3消防系统控制按钮。
25. 安全人员发现安全及火险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车间、部门和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26. 全车间每周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全面大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第8篇 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___在用的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
试压作业。
第二章试压操作
第三条软管试压前,必须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1、检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变,如有存在严禁继续使用;
2、表面无异常突起和毛刺明显缺陷,表面无划伤。
第四条试压操作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
1、试压操作前,作业人员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负责现场监护;
2、需将软管接头拆除并移至栈桥下空旷区域试压作业;
3、试压过程必须两人一并作业;
4、水压试验用水必须清洁,无腐蚀性;
5、试压过程中,升压应缓慢,达到强度试验压力3.75mpa后,稳压10分钟,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然后将压力降到公称压力2.5mpa,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30分钟,经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
6、在保压过程中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
7、有压力时,禁止紧固螺栓或进行修理;
8、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尽快排尽软管中的积水,并将内表面自然风干。
第五条试压作业防护措施:
1、试压作业前,在作业5米范围内,划定警戒区域,除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
2、试压作业时,将装车软管放入预制好的套管内,并将套管闭合锁紧,用螺栓固定;
3、试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禁止站在端面法兰、盲板的对面,以防止其蹦出伤人;
4、压力达到指定值后稳压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退出到警戒线外。
第三章数据记录及维护保养
第六条试压结束后,将数据记录入《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记录》表中,并存档;
第七条试压合格软管,贴合格标签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条液化气装车软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设备口;
第九条软管试压周期为6个月;
第十条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由装车班负责日常检查及维护保
养。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之技术要求按产品有关技术条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与上级标准(规范)相悖的按上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9篇 某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___在用的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
试压作业。
第二章试压操作
第三条软管试压前,必须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1、检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变,如有存在严禁继续使用;
2、表面无异常突起和毛刺明显缺陷,表面无划伤。
第四条试压操作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
1、试压操作前,作业人员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负责现场监护;
2、需将软管接头拆除并移至栈桥下空旷区域试压作业;
3、试压过程必须两人一并作业;
4、水压试验用水必须清洁,无腐蚀性;
5、试压过程中,升压应缓慢,达到强度试验压力3.75mpa后,稳压10分钟,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然后将压力降到公称压力2.5mpa,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30分钟,经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
6、在保压过程中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
7、有压力时,禁止紧固螺栓或进行修理;
8、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尽快排尽软管中的积水,并将内表面自然风干。
第五条试压作业防护措施:
1、试压作业前,在作业5米范围内,划定警戒区域,除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
2、试压作业时,将装车软管放入预制好的套管内,并将套管闭合锁紧,用螺栓固定;
3、试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禁止站在端面法兰、盲板的对面,以防止其蹦出伤人;
4、压力达到指定值后稳压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退出到警戒线外。
第三章数据记录及维护保养
第六条试压结束后,将数据记录入《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记录》表中,并存档;
第七条试压合格软管,贴合格标签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条液化气装车软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设备口;
第九条软管试压周期为6个月;
第十条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由装车班负责日常检查及维护保
养。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之技术要求按产品有关技术条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与上级标准(规范)相悖的按上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