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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矿井瓦斯安全管理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在矿井采掘生产中经常会发生因排放瓦斯方法不当而发生的重大瓦斯事故。对矿井瓦斯的防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同时,必须贯彻“管理与装备并重”的原则,加强矿井瓦斯管理,有效地控制瓦斯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此,笔者就发生瓦斯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着重探讨进行瓦斯防治的措施和思路,以寻求加强瓦斯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途径。
1 瓦斯事故的原因
据以往事故及现场分析,瓦斯事故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安全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违章指挥、违章作、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或瓦斯超限作业,其结果是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为赶任务和进尺,不惜在瓦斯积聚的情况下冒险蛮干、超限作业而造成瓦斯事故。②巷道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稳定,可靠性差,导致风流率乱,瓦斯积聚。③掘进工作面没有完整的通风系统,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靠的是局部通风机通风。倘若管理不善,随意停开,或因通风机产生故障停止运转,或无计划停电,都会造成工作面停风,都会引起瓦斯积聚。④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循环风,使掘进进工作面风流污染,瓦斯浓度过高不易冲淡和排除,形成积聚。⑤风筒管理不善,接头不严密、挂破未及时缝补或缝补不好,漏风严重;吊挂不平直、拐弯过多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较远,超过了出风流的有效射程等,都会使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不能把掘进工作面及附近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与排除,造成瓦斯积聚。⑥风机选择不当或局部通风机陈旧、不完好、效率低等,使供风能力不足,造成掘进工作面风量不够,形成瓦斯积聚。⑦瓦斯地质工作跟不上,缺乏超前防范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和能力,对煤层地质构造和瓦斯赋存情况不清,预报不准,结果在掘进施工过程中会突然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掘进面瓦斯涌出异常情况,造成突出事故。⑧由于矿井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较多,系统稳定性差,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形成瓦斯事故。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波及范围广,影响面大。
2 瓦斯管理
2.1 分级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140条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过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的工作制度进行管理。因此,矿井瓦斯分级管理是矿井瓦斯管理是矿井瓦斯管理首要原则。
2.2 分源管理 根据各种瓦斯来源在矿井瓦斯涌出量中所占的比重及其涌出规律而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称为矿井瓦斯分源管理,它也是矿井瓦斯管理的重要原则。
2.3 综合管理 矿井瓦斯的综合管理,包括对矿井瓦斯采取一般的管理措施和某些特殊管理措施。矿井瓦斯管理的基本手段是从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防止瓦斯灾害扩大等三个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矿井瓦斯灾害形成的条件,以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的日的。
第2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强化管理,预防事故”;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 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
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汪汉波
副组长: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 明
组 员:、陈勇祥、石立来、张 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 刚、黄光东、李 彬、张 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
包保领导
所属工区
工区负责人
架子队负责人
小密隧道
徐小宏
小密工区
曹家昌
钱其龙
西江隧道进口
张铁松
小密工区
曹家昌
张耀
沙洲坝隧道
明
瑞金工区
刘龙刚
游克玉
二、 安全管理制度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
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 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 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
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 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 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 检查验收制度。
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
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
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
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
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
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
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
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2. 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
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
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
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
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
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 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
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
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 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
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
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
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
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 ).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
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 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
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
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3.
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 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 拱顶以下30~40 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 cm左右,宽度为2~ 3. m,长度为10~
15 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 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 3 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 、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
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 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20 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
5 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
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 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 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
如一致,可正常掘进;
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 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
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 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__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 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 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 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
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
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
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 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
15 min内接通供电。
3.3.6 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
15 cm。
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
5 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 3. m)。
2. 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 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 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 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 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 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3篇 煤矿高瓦斯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管理
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东保卫煤矿为低瓦斯矿井,但是局部区域为高瓦斯区域。由于瓦斯涌出量较大,给采掘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我矿通过近几年的生产实践,在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下面以一采区41层-370左皮带道掘进工作面为例,介绍一下我矿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主要方法。
一采区41层-370左皮带道设计沿41层煤顶板施工,煤层厚度1.7米,为半煤岩巷道。巷道净高2.3米,净宽2.8米,掘进断面7.3平方米,采用锚杆支护。该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96米3/min,为高瓦斯工作面,最长供风距离1000米。
我们知道,瓦斯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瓦斯浓度达到5%~16%;二是有高温火源,温度650℃~750℃;三是氧气浓度在12%以上。由于氧气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井下空气中氧气浓度必须在20%以上,因此,预防瓦斯爆炸,必须从控制瓦斯浓度及消灭高温火源两方面入手,我矿对高瓦斯工作面的安全管理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一、加强工作面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1、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供风量。足够的供风量是预防瓦斯积聚的必要条件。该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供风距离,我矿选择ybf-11×2型对旋局扇为工作面供风,该局扇最大吸入风量240米3/min,导风筒直径为0.6米,风筒出口风量达到190米3/min。为了保证局扇不循环,全负压供风量为400米3/min。
通过保证工作面足够的供风量,有效地控制了工作面瓦斯浓度的升高及瓦斯在回风流中局部积聚。
2、保证工作面连续供风。局扇突然停止工作,工作面停风是导致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我矿在该掘进工作面采取了“三风机、三电源、自动转换”的方法,即工作面安设三台局扇,两台主要局扇,一台备用局扇。从采区变电所三台专用变压器提供三趟专用电源,其中两趟电源为主电源,除供两台主要局扇外,还作为工作面其它设备电源。另一趟电源为备用电源,专供备用局扇。两台主要局扇之间增设一台自动转换开关,该开关是由qc83-80开关改装而成。两台主要局扇其中一台局扇突然停电,另一台局扇自动启动,如果两趟主电源同时断电,则人工开动第三台备用局扇。同时严格停电作业制度,必须保证三趟电源中有两趟电源正常供电。通过采取“三风机、三电源、自动转换”的方法,我矿近几年来从未出现因局扇停电、工作面停风而导致工作面瓦斯积聚而超限的事故。
3、加强瓦斯监测及检查。我矿在该掘进工作面上齐了风电联锁,瓦斯也闭锁装置,工作面安设了瓦斯监测探头,实现微机监控。在上齐监控设施的同时,每个班派一名有经验瓦斯检查员专门检查该工作面瓦斯情况,值班段长每班必须携带检测仪。工作面每次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及时掌握了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在瓦斯监测监控方面实现了人制与机制的有机统一。通过采取以上几项主要方法,在工作面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二、改革施工工艺,加强生产管理,消灭点火火源
对于掘进工作面来说,产生引爆瓦斯的火源主要来自三种情况,即电气失爆,摩檫打火、爆破产生火焰这三种情况。因此,我矿针对以上三种情况,从生产工艺,生产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些有效方法。
1、改革施工工艺。普通的半煤岩工作面,出货基本采用耙斗机,打煤眼采用煤电钻。由于这两样设备都在掌子头,耙斗机工作时牵引绳、耙头等极易与岩石等发生摩檫,产生火花。煤电钻由于频繁使用,很容易发生失爆。因此,我矿对该工作面的施工工艺进行了改革。工作面取消了耙斗机出货和煤电钻打眼,出货采用人工出货方式,打眼全部使用风动凿岩机。这样,掌子头没有了电气设备,有效地防止了掌子头附近因电气设备失爆及设备运行期间摩檫而产生的火源。
2、加强生产管理。首先,从爆破工艺上加强管理。工作面禁止使用普通的硝胺炸药,采用乳化炸药作为爆破使用火药,这种炸药煤破时产生的火焰很小。同时采用正向爆破,坚持使用水炮泥,装药、放炮均为专职人员操作,从爆破方面防止了引爆火源的产生。其次,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矿里每周对工作面电气设备检查两次,生产区每天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电气防爆率达到100%。再次,上山施工的导向滑轮、风筒拉线等运行时容易因摩檫产生火花。因此,我矿在工作面导向轮及风筒拉线上涂抹黄干油,每班一次,消灭了导向轮与钢丝绳,风筒拉线与风筒吊环摩檫产生的火花。
东保卫煤矿在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方法,积累了许多经验,从而杜绝了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4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⑵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解决各单位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负责落实调度会下达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计划。
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负责落实。
⑷坚持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和安全设置与技术施工'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⑸及时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指挥生产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产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⑹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第5篇 高瓦斯矿井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高瓦斯矿井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我矿已经属于高瓦斯矿井,结合矿高瓦斯矿井管理特别规定,对我队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如下:
一、煤矿机械安装工
1、回撤工作面距掘进头50m内悬挂四台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重量不小于8kg)用于工作面发生燃烧时能及时扑救。
2、工作面风筒必须使用抗静电、抗撞击、不燃性硬质风筒。
3、作业过程中起吊拖拉设备时,严禁铁对铁作业,作业要用铜锤,严禁使用铁锤。
4、拖拉支架等大型设备时,必须采取措施,严禁发生碰撞或摩擦产生火花。
5、切眼留有顶煤时,在支架安装前必须施工间距不大于2米的顶煤瓦斯释放钻孔,钻孔深度不小于顶煤厚度,瓦斯释放时间不小于3个月。
6、工作面切眼用锚网支护的,安装时必须进行退锚处理。
7、工作面内及与工作面相连的采空区空顶超过0.5m、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二、煤矿电气安装工
1、严格按照机电设备防爆50条进行作业,杜绝出现失爆。
2、局扇必须实现“六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人看护、专用电话、专用维修 。
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
并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3、电工进行开盖作业时,必须按要求测量附近10米内的瓦斯,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进行作业。
4、对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监控数据实时观察,当瓦斯浓度大于0.8%时,必须停止作业。
。
5、严禁在专用回风巷内设置电气设备、敷设电缆等。
6、车的电源,停止猴车运行。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入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
8、工作面安装时,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器、仪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
9、井下使用的编织袋、尼龙网等非金属制品必须使用阻燃、抗静电材料,必须严格验收材料质量。
安装队2022年5月
第6篇 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2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___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2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7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 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汪汉波
副组长: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洪志明
组 员:、陈勇祥、石立来、张 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 刚、黄光东、李 彬、张 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 | 包保领导 | 所属工区 | 工区负责人 | 架子队负责人 |
小密隧道 | 徐小宏 | 小密工区 | 曹家昌 | 钱其龙 |
西江隧道进口 | 张铁松 | 小密工区 | 曹家昌 | 张耀 |
沙洲坝隧道 | 洪志明 | 瑞金工区 | 刘龙刚 | 游克玉 |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 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 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 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 检查验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日常检查制度。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上一页123下一页2.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
3.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 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 拱顶以下30~40 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 cm左右,宽度为2~3 m,长度为10~15 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3 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
20 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 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进;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 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_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 min内接通供电。
3.3.6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15 cm。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 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 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 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 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8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⑵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解决各单位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负责落实调度会下达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计划。
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负责落实。
⑷坚持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和安全设置与技术施工'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⑸及时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指挥生产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产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⑹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第9篇 高瓦斯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从屯兰矿难探索高瓦斯煤矿安全管理之路
山西在“十一五”期间布局了很多大的发展思路,但是发展进程屡次被爆发的严重矿难打断,痼疾难除的矿难已经成为山西发展一个重要的牵制因素。纵观每一起矿难前后,各级政府采取的措施和制定的制度,不可谓不严,不可谓不细,不可谓不实。特别是在2008年底又专门制订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8项制度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两节两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也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作为高瓦斯矿井,屯兰矿在安全措施,尤其是瓦斯治理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在屯兰矿,井下原煤全部封闭输送,不露天、不落地,百分之百入洗,煤泥、煤矸石等选煤的副产品也被输送到古交发电厂循环利用。在世界上首家将“大断面支护”用于煤矿开采,这一技术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让屯兰矿最引以为荣的,是自2004年以来一直保持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纪录,不少兄弟矿井都曾前来“取经”。下井矿工每天都要接受安全培训,每次下井都要进行安全检查。该矿还安装了全套瓦斯监测系统,爆炸发生前,瓦斯监测系统显示完全正常,爆炸发生后,每名下井矿工都配备的自救器帮助许多矿工走过长长的井下巷道,逃出死神的魔爪。这次事故充分告诉我们,高投入不等于绝对安全,设备、人员、管理一步不到位,就可能酿成大祸!获救矿工宋海俊对记者说:“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不仅改变了许多人“大矿安全、小矿危险”的看法。而且也为我们搞好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找到了主攻的方向。赵铁锤说,山西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这次屯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反映出国有大矿安全生产存在重大漏洞。“虽然近年来大矿的管理水平、生产水平大大提升,但不等于百分之百安全,特别是生产周期较长的大矿,容易出现思想麻痹。”这才是高瓦斯矿井事故不断的主要原因。与兄弟省相比,我省煤矿企业,特别是高瓦斯煤矿的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因此,省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对省内国有、集体矿进行为期一年的安全专项治理。当前,我们主要工作应该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苦练内功,狠抓关键、打牢基础,把上级各项政策、文件规定逐条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一个职工。
一、打牢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的基础
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资源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总体水平,切实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绝不能让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真正从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两个方面逐步提高职工的总体素质水平。从屯兰瓦斯爆炸事故反映出存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等4个问题中,以及历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分析,最本质的问题应该是干部职工的总体素质不高,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上,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意识和环境氛围,才导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惨剧发生。只有让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端正思想、转变观念,确实掌握发生事故的原因、规律,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三违”现象,才能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终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必须要以矿工的生命为本。才是真正树立“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有的地市为了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对所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全部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是停了,可是,整顿工作却只是落在文件和报告上。有不少单位,把这一段时间白白浪费。他们不是通过停产整顿,来进一步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而是打小算盘,算经济账,将职工一放(假)了之。虽然,也有部分单位组织职工进行全员脱产培训,但是,其教育、培训方法之简单、培训形式之枯燥,是很难取得应有的效果,充其量就是完成了全员培训的过程,为应付上级检查完善了一项资料而已。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主管部门不妨将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列为一项长期考核的内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企业不仅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要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负责,彻底避免流于形式的全员脱产培训,根本转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有效提高整个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步一个脚印,打好“两型三化”矿井建设的基础。
二、安全管理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在安全投入中,不仅要抓住硬件投入,更要抓好软件建设。“一流设备难奏效,瓦斯防治功在外。”人们一味强调瓦斯监测系统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最基本的安全设施建设。在不少地方,一个开采技术很落后、安全基础设施很薄弱的小煤矿,只要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到安全检查组检查时,安全生产这个分数就加上了。“就像一个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基础就很不牢靠,但人们只关心屋子里有电视没有,有空调没有,装修了没有。人们只注意形式的东西,却忽视了最基础的东西。”国有煤矿系统资深安全救援专家、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丁大同曾如是说。监测系统只有报警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瓦斯问题,关键还是要依靠通风系统来稀释瓦斯。丁大同分析了同煤集团过去发生的瓦斯事故,发现这些事故都与通风系统有关。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引起工作区域微风或无风,煤体释放的瓦斯得不到有效、及时的稀释,待瓦斯积聚到一定浓度,事故就不可避免。瓦斯事故的共性原因就是通风系统出了问题。而通风系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从硬件上讲,许多发生事故的煤矿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到位的,也是有效的,但是由于缺少 “安全文化”这一软件对策和措施,才导致重大事故屡屡发生。国内外的事故控制实践证明,软对策往往比硬技术更为有效,而“安全文化”正是软对策的一种。联合国倡导安全减灾的文化思考,就是要在全球开展以“预防文化为主”的防灾减灾工作。这说明,“安全文化”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最持久因素。
在全国先后涌现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安全先进典型。比如:山东新汶矿业集团鄂庄矿实现安全生产13周年,枣庄矿业集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准南矿业集团的瓦斯治理,特别是“瓦斯不治、决无宁日”的口号,使他们一举甩掉瓦斯治理工作的落后帽子。神华集团百万吨死亡率,已列入世界先进行列。宁煤集团灵新煤矿,实现了安全生产10周年。安全文化的理念作用在这些矿井中得到充分显现,煤矿的安全形势逐步好转,安全形象逐步得到改观,“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体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决心。这些单位安全工作成功之处在于他们都有一套与众不同、富有特色、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模式。归纳起来其核心就是安全文化。大量违章行为都不是职工故意,而是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不高造成的。过去认为人的安全素质仅仅是意识,知识和技能,没有正视人的文化和素养。从上到下,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去推动安全生产,缺少文化思考。安全管理缺少灵魂性,使得在安全管理上总是停留在贯彻规程、落实制度循环上。没有上升到“人本管理”理念管理的境界,没有建立为员工认识、认知、认同并接受的安全文化核心价值,来激发出安全文化的强韧生命力与持久动力。要保证人的行为的安全,更好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文化生产的目的。就需要提升人的基本素质出发,建立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进而提升到“我会安全”、“我能安全”高层境界。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时时处处常抓不懈和点点滴滴的日积月累。要从四个方面持续不断开展工作。第一,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管理这个中心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事后补救型向超前预防型转变。二是由被动防守型向主动出击型转变。三是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通过责任、权利、利益对称型管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管理,互动性管理,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考核力度。四是由他律性向自律性转变。依靠竞争上岗和奖惩激励等机制的建设推动职工自控行为的完善和安全自控型的班组建设。第二,突出刚性管理、解决好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难题。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地质条件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决定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同时、煤矿员工队伍构成复杂、整体水平和素质相对较低,决定了煤矿安全管理中必须坚持刚性制度管理为主。在严的方式方法上,要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严之有情、严之有续。在严的对象上要抓点、抓线、抓面。一是严在班子上。二是严在制度执行。三是严在全面质量管理上。把好工程质量关、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严在工程质量标准,坚持从制度上、机制上强化职工标准化作业意识和管理人员责任心。第三,抓好安全技术业务培训、解决好“干不好、不会干”的难题。抓好安全工作,练好基本功,员工队伍的素质是关键,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第四,安全文化建设要不断创新。 首先要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对安全工作进行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使我们在考虑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以更深刻的安全理念,以更科学的工作方法,以更严谨的工作作风来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一要牢固确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与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安全文化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珍爱生命、实现人生价值的文化,要突破就安全抓安全的传统思维,从人本思想入手实施管理,真正确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始终把员工的人身安全、切身利益作为头等大事来认识、来对待,使员工时时刻刻感受到企业的呵护、组织的关爱。有了这种理念和和谐氛围,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广大员工的创业热情和铸造昂扬向上的团队精神。二要牢固树立“安全即效益”的理念。安全是经济效益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但不以忽略或轻视安全生产为代价。只有施工生产安全了,才能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信誉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才能让员工在人身安全有保障的最佳状态下发挥最佳工作效率,企业才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要牢固树立有诺必践的理念。世界大型跨国公司的创业历程,无不是依靠一流的产品质量、可靠的安全保障、良好的社会信誉、先进的管理理念实现跨越的。作为我们施工企业,在安全理念上要借鉴德国人对待安全规范循规蹈矩,执行制度毫不含糊的人文态度,凡对社会、对业主做出的安全承诺,都要不折不扣、毫不含糊地去践行、去兑现。 其次,要机制创新。柔性的文化力需要刚性的机制来承载和释放,要大力实施安全目标、责任、奖惩等机制创新。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并完善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包括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安全目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配套的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等,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二要明晰安全责任。人是生产关系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各项管理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企业管理最根本的是人的管理,人的管理最根本的是责任管理,没有责任管理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切实构建起了行政领导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目标同一、同频共振以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并通过逐级签定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对总体目标实行层层分解,明晰各级责任,广泛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等,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局面,从而确保了企业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三要强化激励约束。完善责任机制的关键环节,就是强化有利于责任执行的激励约束。奖罚分明能够规范人的行为、遏止不良习惯。在安全生产中,对工作出色、成效突出的实施大力激励,开展“安全杯”评比表彰,以激发各级管理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而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认真,规章制度不落实,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则进行了严格问责、认真追究,从而确保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 三是手段创新。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高、精、尖项目越来越多,技术标准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必须实施手段创新。一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特别是通过开发、吸收和利用实用技术、先进工艺工法以及精心编制和改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来确保施工安全。二要进行装备更新。在做好安全工作基础防护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配置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装备为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三要拓展活动载体。搭建党员干部带头、全员参与、重在现场的安全文化平台,突出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使安全管理实现了从事后被动应对到遵循安全规律进行超前预防的转变,实现了从专业管理到全员管理、自上而下管理到自下而上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由单纯依靠刚性制度约束到重视人的安全素质的转变,实现了安全管理由物化管理向安全文化管理的转变。四是实践创新。培育安全文化,关键在于实践。一要规范管理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看重责任,带头倡导、引领和践行安全文化理念,养成科学组织,法治管理,凡事都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事的习惯,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想当然、瞎指挥的事情发生。二要规范操作行为。实践证明,凡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除自然灾害外,基本上都是违反规程人为造成的。因此,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环境等实际,制定科学严谨的安全岗位标准,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事事有标准、工作按标准、检查依标准,奖惩照标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安全文化既是管理者文化,也是一种群体文化,它离不开管理者的身体力行,更离不开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配合与坚决贯彻落实。要在全体职工中唱响安全歌,开展“我的身边无事故”活动,实施安全培训,选树典型引路等有效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文化理念引导和塑造,使保安全成为广大员工的共同追求与岗位的自觉实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形成了人人替安全着想,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为安全努力的局面。不断提高职工岗位作业技能和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基本保证。
三、煤矿监管体制也要变
要从“大矿安全、小矿危险”、 “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等揪心的总结中进一步分析真正的原因。“大矿安全、小矿危险”,是煤矿职工从无数次工亡事故中总结出来的朴素的实践经验。说明“大矿”已经在安全生产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且,在安全装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可以为职工的生命健康提供一定的保障。而“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则说明了仍有不少的煤矿企业在摆空架子、唱“空城计”,以应付来自各级人民政府、各个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而对真正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却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才导致矿难事件不断发生。一群被称为“安全意识差、综合素质低”的煤矿工人尚且能够在经历一番生死考验后,认识到“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作为专职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各级政府部门,部分厅级官员“欲哭无泪,欲言无语”还要持续多久呢?为什么迟迟没有见其具体行动呢?痛定思痛,在山西有许多地方煤矿企业在“两节两会”期间是要被强令停产整顿的,这样的做法虽然也能够收到一定的管理效果,但是,无论从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那一个方面来看,都是不科学、不合理。这种“开开停停”的工作模式,恰恰是煤矿安全的大忌。在能源需求的推动下,就会有大量的煤矿在复产后要开足马力生产,以保证煤炭供应。全年四个季度的计划目标任务,要在三个季度内完成,如何能够做到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这种情况延续下去危害比较大,甚至会导致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国家安监总局前任局长李毅中一语直指要害。因此,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也要反思一下,从监管的方法方式上进一步拓展“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战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本质安全的理念,发展经济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从思想观念、规章制度到日常监管各个方面都能够做到追根求源、标本兼顾,真正做到整顿思想、整改隐患、整顿企业、整顿秩序,以达到彻底治理的目的。
“前车之鉴”,不应该只是矿难事故报告的最后总结,而应该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起点,让我们大家一起深刻地吸取教训,真正地转变思想观念,跟上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贯彻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针对煤矿各大系统存在的问题,从管理制度到应急预案,从矿井停产整顿到对职工的违章帮教,方方面面,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提高煤矿预防灾害、抵御灾害的能力。未雨绸缪,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搞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10篇 加强瓦斯治理联络巷埋管抽放安全管理措施
1.在工作面开采前,由通风一队在瓦斯抽采巷口,各设一道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2.在工作面开采前由瓦抽队按照瓦斯治理方案内容形成各联络巷的抽采系统,并在每一条联络巷口安装一组三通和阀门,与井下移动泵站形成抽采系统。
3.在工作面开采初期,由于第一个联络巷距切眼40m,为了解决上隅角瓦斯,在安装通路埋设一趟dn450mm的抽放管,与瓦斯抽采巷管路搭接。
4.当工作面正式回采后,在采过3~5m时,瓦抽队安排人员先将安装通路密闭碟阀打开,做为第一个联络巷抽放采空区瓦斯。当工作面推进至瓦斯抽采巷第一条联络巷口三通时,瓦斯管已埋入采空区内3~5m时打开联络巷口控制阀门。
5.当工作面推进至下一条联络巷抽放管三通处时,接替埋入联络巷的抽放管口已经埋入采空区内3~5m时,打开下一条联络巷埋管段的控制阀门,在工作面采过一段距离后,上一条联络巷距工作面采空区100m时,再将上一条联络巷的控制阀门关闭。以此达到利用瓦斯抽采巷埋管不断抽采采空区瓦斯的目的。
6.当工作面推过瓦斯抽采巷联络巷后,瓦抽队要安排测流工对联络巷埋管内的抽放浓度、流量、负压等参数进行测定,并根据测定情况和工作面推进情况,随时调整管路抽放负压。
7.通风一队瓦检员每班负责对瓦斯治理联络巷密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的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温度及密闭前管路阀门完好情况、密闭变形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给井工调度和通风调度。
8.当班瓦检员在检查密闭时,发现闭内一氧化碳、温度呈上升趋势有自然发火征兆时,要立即将阀门关闭,停止抽放,并汇报给井工调度和通风调度室,采取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
9.井工生产科安排人员在瓦斯抽采巷顶板、巷帮安装离层位移装置,随时对巷道顶板、巷帮来压情况进行监测。
10.在工作面回采时,井工生产科安排专人对瓦斯抽采巷进行检查,当发现联络巷和瓦斯抽采巷变形后,要立即制定专项的支护措施,防止瓦斯抽采巷冒顶。
11.在工作面采到瓦斯抽采巷前,综采队安排人员在瓦斯抽采巷与回顺贯通口处施工木垛,进行支护,增加瓦斯抽采巷的支护强度。
12.在工作面回采后,为了防止瓦斯抽采巷密闭变形,影响抽采效果。要求通风一队提前在瓦斯抽采巷口准备一定量(备用量的的1/3)的快速密闭材料,当发现密闭变形时要立即安排人员用快速密闭材料进行喷涂,增加密闭的强度。
13.当工作面回采时,瓦抽队要在瓦斯抽采巷施工高位钻孔和拦截顺层钻孔,在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14.瓦抽队每班进入瓦斯抽采巷施工前,必须由当班瓦检员对瓦斯抽采巷的瓦斯浓度等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当气体正常时,方可充许瓦抽队打钻人员进入,在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对左右、前后顶板的支护进行检查,当支护完好后方可开钻。
15.凡是进入瓦斯抽采巷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报警仪当发现瓦斯浓度≥0.8%或氧气浓度≤18%、一氧化碳浓度≥0.0024%时立即撤出,并立即向井工调度室与通风调度汇报。
16.瓦抽队打钻人员,必须按上述要求携带各类仪器,并将瓦斯报警仪、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悬挂在打钻的下风侧,随时进行监测。
17.在工作面回采后,如果瓦斯治理联络巷密闭变形严重,无法用快速密闭等加固材料进行加固时,通风一队立即制定专项的封闭措施。
18.在工作面回采后,瓦斯抽采巷如果受顶板来压影响,巷道变形严重,随时有冒落的危险时,要立即撤出人员,井工生产科制定专项的支护和防护措施。
19.瓦斯抽采巷要求设1名专职瓦检员,负责瓦斯抽采巷以及六个联络巷的瓦斯抽放情况、气体情况以及观察瓦斯抽放管阀门打开情况。
20.瓦斯治理联络巷用井下移动泵抽放,泵站司机要密切观察泵的负压、流量、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
第11篇 矿井瓦斯防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瓦斯的性质和危害
1、瓦斯的性质:瓦斯是一种五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几乎比空气轻一半,因此瓦斯容易积聚在巷道的上方,空顶处和掘进上山工作面中,瓦斯无毒,但有窒息性;瓦斯难溶于水,但扩散性与渗透性很强;瓦斯遇火能燃烧,能爆炸,但不能助燃。
2、瓦斯的危害:瓦斯是煤矿普通存在、危害最大的气体,全国的所有煤矿都是瓦斯矿井。瓦斯能使人窒息,特别是发生煤与斯突出时更易窒息。瓦斯燃烧、爆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瓦斯连续爆炸损失更大。
二、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与防治措施:
1、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瓦斯浓度达到5---16%;
②引爆火源温度在650-750℃。
③空气中的氧浓度在12%以上。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①防止瓦斯积聚
a、加强通风。做到供风稳定,连续不断,安全可靠,保证风量。
b、加强检查。《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查仪器。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和放炮后都必须先检查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装甲烷断电仪。井下一切工作地点和硐室必须纳入瓦斯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c、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d、抽放瓦斯。
②防止瓦斯引燃:
a、严格明火管制。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严禁穿化纤衣服;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禁止井下拆卸矿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及调度室,以便处理。
b、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严禁放糊炮或明炮。严禁明火、明电放炮。
t、消除电气火花。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完好,严禁带电作业,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
d、严防摩擦,撞击火花。
e、防静电、雷电。
③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a、矿井每年应编制《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b、矿井发生事故时,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矿山救护队,严禁违章指挥和盲目抢救。
c、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不用的巷通应及时封闭,各采掘工作面要采用独立通风,实行分区通风。风流控制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d、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装有防爆门及主要通风机设有反风装置。
三、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在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过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lo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lo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四、瓦斯检查有关要求: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不空班、漏检和假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浓度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3、瓦斯检查员要实现工作地点记录牌、检查记录手册、班报表“三对口”。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工、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要检查瓦斯。
6、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通风瓦斯日报。
五、《规程》对有关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压人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与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6、进行焊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7、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停电和检修通风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机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通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2篇 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
第一节 瓦斯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条:瓦斯检查人员责任考核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或交接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瓦斯检查人员脱岗、瞒报、虚报瓦斯检查结果、监控工修改瓦斯数据、调度人员隐瞒瓦斯实际情况、故意损坏瓦斯监控设施的,经认定后报请矿上给予留察或开除的处分。
3、对于随意安排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其它工作而造成粉煤仓检查人员不足或影响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一次处罚队长及安排人各100元。
4、瓦斯检查人员不执行班中汇报制度,少汇报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对瓦斯检查员技术比武中考试成绩优良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人员处罚100元。
6、对多次经过技术培训而不会进行瓦斯检查的人员,报请矿上予以清退。
7、不及时报送有关报表,一次处罚责任人员100元。
第二条:责任单位瓦斯安全考核制度
1、对于瓦斯检查管理设施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不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板以缺少设施论处。
2、对于储煤仓防治瓦斯工程没有经通风部门审查造成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中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
3、对瓦斯方面的隐患不予及时整改的,如果经瓦斯检查发现每一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4、新分配员工到岗后,所在车间不按规定及时对瓦斯检查员进行技术培训,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班组长100元。
5、对不优先保障瓦斯防治方面的材料、设备、资金,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6、对临时停风地点不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跟班队干200元;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监督执行,处罚100元;不听从指挥,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
第三条:瓦斯安全治理考核制度
1、凡在瓦斯管理中表现突出,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报请矿上给予重奖。
2、在瓦斯治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发明创造的,实施效果明显的,每一条或每一项奖励500-1000元。
3、车间对长和班组长没有按上级部门的计划对瓦斯检查员的培训作出安排的,一人次处罚队长200元,班组长100元。
4、在瓦斯管理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按程序报请建管处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5、对没有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按违章论处。
第二节 监测监控管理
第一条:传感器监测监控管理
1、传感器无有效校验标签,罚当班班长100-300元,悬挂责任人100-300元。
2、甲烷传感器未指定专人悬挂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3、监控设备无计划停用者,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4、故意堵塞传感器测试孔的,以责任事故查处,罚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罚责任者2000元,责令责任队组停工整改,不准责任人再在__矿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处罚200-1000元。
5、故意不按规定要求移动和悬挂传感器的,或用其它方式造成传感器监控传输数据失真和断传的,在同一地点的单位,罚责任人,第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4000元,三次以上的将责任队组停工整改,罚责任单位10000元,罚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不准责任人再在__矿工作。
第二条:监测监控设备安全管理
1、监控传输线接线盒未按规定正确悬挂,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2、监控传输电缆在有电缆钩可正确悬挂情况下,未能正确悬挂,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未正确填写记录或记录有涂改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于监控数据漏报、谎报者,每次处罚500元。
5、监控值班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
6、未按规定期限调试、校正监控仪器设备,每台次罚款1000元。
7、监控主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00元。
8、监控主机未实现双机备份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监测监控管理
1、无三证(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煤安标志的监控设备在选煤厂基础建设及生产中使用的按失爆论处,缺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更换合格有效的监控设备。
2、监控系统操作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者,责令施工单位当即更换人员,并罚责任单位1000元。
3、未按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每台次罚款施工单位200-1000元。
4、施工单位监控主机的历史记录必须保存完整无缺,无历史记录的,罚10000--30000元,缺1个月记录的,罚10000元,缺3个月记录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改,更换新的监控主机,重新组建新的监控机构和合格负责的人员,经__建管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由于移动传感器或传输线造成的超限报警,由选煤部上报建管处,协同通风部、安全部、监控部和施工单位要共同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属传感器质量或老化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将同批号和同年限的传感器返厂检修或报废;属移动不当造成超限报警的,罚责任人2000元,由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6、对同一工作面,重复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超限报警的要加倍处罚,连续3次出现事故超限报警的,查明原因按10000-20000元处罚。
7、施工单位的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传输电缆、分站、主机房、图牌版、报表等,未能达到《潞安集团监测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在限期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的,每项罚款1000元。
第三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挪用的罚款100-200元。发现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500元。
3、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保卫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部门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保卫部由保卫部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保卫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动火作业时,需经部门主任审批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部门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各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节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目的
为了按照__煤矿建设管理处要求,加强选煤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部主厂房、浮选、浓缩池等各处放射源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第三条:职工操作规范
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放射源所在岗位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护。
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要预先戴好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专人专用,不得损毁、拆卸、转借他人。
第四条:放射源的存储
1、放射源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牌,以及危害性和防护措施标识牌。
2、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放射源附近。
3、放射源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第五条:放射源日常管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
2、放射源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
3、严禁在放射源附近休息、饮食、吸烟。
4、定期检查灭火器、个人剂量计等设备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工作。
5、每天交接班认真检查安全锁是否处于锁好状态。
第六条:紧急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发生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
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火灾后具有放射性的现场。
第13篇 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
第一节瓦斯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条:瓦斯检查人员责任考核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或交接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瓦斯检查人员脱岗、瞒报、虚报瓦斯检查结果、监控工修改瓦斯数据、调度人员隐瞒瓦斯实际情况、故意损坏瓦斯监控设施的,经认定后报请矿上给予留察或开除的处分。
3、对于随意安排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其它工作而造成粉煤仓检查人员不足或影响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一次处罚队长及安排人各100元。
4、瓦斯检查人员不执行班中汇报制度,少汇报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对瓦斯检查员技术比武中考试成绩优良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人员处罚100元。
6、对多次经过技术培训而不会进行瓦斯检查的人员,报请矿上予以清退。
7、不及时报送有关报表,一次处罚责任人员100元。
第二条:责任单位瓦斯安全考核制度
1、对于瓦斯检查管理设施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不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板以缺少设施论处。
2、对于储煤仓防治瓦斯工程没有经通风部门审查造成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中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
3、对瓦斯方面的隐患不予及时整改的,如果经瓦斯检查发现每一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4、新分配员工到岗后,所在车间不按规定及时对瓦斯检查员进行技术培训,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班组长100元。
5、对不优先保障瓦斯防治方面的材料、设备、资金,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6、对临时停风地点不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跟班队干200元;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监督执行,处罚100元;不听从指挥,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
第三条:瓦斯安全治理考核制度
1、凡在瓦斯管理中表现突出,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报请矿上给予重奖。
2、在瓦斯治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发明创造的,实施效果明显的,每一条或每一项奖励500-1000元。
3、车间对长和班组长没有按上级部门的计划对瓦斯检查员的培训作出安排的,一人次处罚队长200元,班组长100元。
4、在瓦斯管理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按程序报请建管处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5、对没有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按违章论处。
第二节监测监控管理
第一条:传感器监测监控管理
1、传感器无有效校验标签,罚当班班长100-300元,悬挂责任人100-300元。
2、甲烷传感器未指定专人悬挂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3、监控设备无计划停用者,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4、故意堵塞传感器测试孔的,以责任事故查处,罚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罚责任者2000元,责令责任队组停工整改,不准责任人再在__矿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处罚200-1000元。
5、故意不按规定要求移动和悬挂传感器的,或用其它方式造成传感器监控传输数据失真和断传的,在同一地点的单位,罚责任人,第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4000元,三次以上的将责任队组停工整改,罚责任单位10000元,罚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不准责任人再在__矿工作。
第二条:监测监控设备安全管理
1、监控传输线接线盒未按规定正确悬挂,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2、监控传输电缆在有电缆钩可正确悬挂情况下,未能正确悬挂,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未正确填写记录或记录有涂改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于监控数据漏报、谎报者,每次处罚500元。
5、监控值班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
6、未按规定期限调试、校正监控仪器设备,每台次罚款1000元。
7、监控主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00元。
8、监控主机未实现双机备份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监测监控管理
1、无三证(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煤安标志的监控设备在选煤厂基础建设及生产中使用的按失爆论处,缺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更换合格有效的监控设备。
2、监控系统操作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者,责令施工单位当即更换人员,并罚责任单位1000元。
3、未按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每台次罚款施工单位200-1000元。
4、施工单位监控主机的历史记录必须保存完整无缺,无历史记录的,罚10000--30000元,缺1个月记录的,罚10000元,缺3个月记录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改,更换新的监控主机,重新组建新的监控机构和合格负责的人员,经__建管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由于移动传感器或传输线造成的超限报警,由选煤部上报建管处,协同通风部、安全部、监控部和施工单位要共同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属传感器质量或老化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将同批号和同年限的传感器返厂检修或报废;属移动不当造成超限报警的,罚责任人2000元,由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6、对同一工作面,重复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超限报警的要加倍处罚,连续3次出现事故超限报警的,查明原因按10000-20000元处罚。
7、施工单位的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传输电缆、分站、主机房、图牌版、报表等,未能达到《潞安集团监测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在限期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的,每项罚款1000元。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挪用的罚款100-200元。发现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500元。
3、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保卫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部门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保卫部由保卫部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保卫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动火作业时,需经部门主任审批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部门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各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节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目的
为了按照__煤矿建设管理处要求,加强选煤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部主厂房、浮选、浓缩池等各处放射源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第三条:职工操作规范
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放射源所在岗位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护。
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要预先戴好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专人专用,不得损毁、拆卸、转借他人。
第四条:放射源的存储
1、放射源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牌,以及危害性和防护措施标识牌。
2、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放射源附近。
3、放射源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第五条:放射源日常管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
2、放射源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
3、严禁在放射源附近休息、饮食、吸烟。
4、定期检查灭火器、个人剂量计等设备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工作。
5、每天交接班认真检查安全锁是否处于锁好状态。
第六条:紧急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发生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
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火灾后具有放射性的现场。
第14篇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负责矿井安全、瓦斯检查及“一通三防”工作,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有害气体、温度、漏风的检查、处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入井前对需携带的仪器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确保仪器完好。
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议,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升井后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当班情况,检查记录及时汇总上交。
3、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
4、认真执行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对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做到瓦斯班报、瓦检手册及记录牌板三对照,对每个工作地点的瓦斯及有害气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由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签字证明。
5、对临时停工的盲巷,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并向接班人员做好交班。
6、发现重大问题(气体超限、停风停电、中断通风、排放瓦斯)要立即停止作业,首先撤出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7、发现隐患时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此事。
8、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人员处理。
9、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服务矿井安全生产。
第15篇 瓦斯防治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采区人风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是否采取了措施,是否切断了工作面的所有电源。
(2)工作面风流中及回风道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是否停止电钻打眼。
(3)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进行处理。
(4)放炮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是否放炮。
(5)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是否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进行处理。
(6)采区内有无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2%的瓦斯积聚。
(7)瓦斯积聚附近20 m内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进行处理。
(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进行处理。
(9)排放瓦斯有无安全措施。
(10)排放瓦斯时是否有班(组)长、电工、瓦斯检查员在场。
(11)瓦斯检查员是否配齐。
(12)高瓦斯工作面和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是否配有专职瓦检员。
(13)高瓦斯工作面是否每班检查瓦斯3次,低瓦斯工作面是否每班检查瓦斯2次。
(14).瓦斯检查是否有记录,是否做到检查牌板、记录、汇报三对口。
(15)工作面是否有瓦斯检查牌板是否认真填写。
(16)瓦斯检查员检查记录是否随身携带,记录是否齐全。
(17)瓦斯检查员是否在现场交接班带,有无脱岗现象,有无漏检行为。
(18)检查仪器是否好使,准确。
(19)工作面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0)在停风区是否有栅栏、警标以禁止人员进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