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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电磁兼容检测仪接收机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接收机的安全使用设备。
二、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接收机。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电磁电容传导干扰系统与emc200a单相模拟电源网络,三台dag隔离变压器配套使用)
1.操作者必须了解并熟悉该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操作步骤的全部内容和工作原理。
2.使用环境:正常工作条件温度:0-40℃,相对湿度≤80%,供电电源:电压198v-242v,频率:47.5-52.5hz。最佳测试环境是在屏蔽房内进行,测试房最佳楼层为一楼,以便使接地电阻最小。注意:千万不要在放有易燃、易爆品的地方使用仪器,在这种环境下使用该仪器都可能引起安全伤害。
3.特别注意:在测量过程中,由于开、关、装、卸被测设备时会产生较大的尖峰脉冲,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而损害仪器,请按以下步骤顺序操作:
3.1. 让仪器停止扫频(如果仪器在扫频,按停止键stop图标)。
3.2.装上负载,打开测试盒式开关,给负载上电。
3.3.按测试键,仪器进入扫频测试。
3.4.扫频完毕,屏幕处于停止状态,再关掉测试盒开关,卸下负载,如果仪器还处理扫频测试阶段,如想关掉测试盒开关或卸下负载,必须先按停止键,让屏幕停止扫频,然后才可以关掉测试盒开关,卸下负载。如果被测设备的功率较大(30w以上)请按以下步骤顺序操作:
a 让仪器停止扫频(如果仪器在扫频,按停止键stop图标)。
b 拔下电源网络这头的同轴电缆。
c 装上负载,打开测试盒开关,给负载上电。
d 插上同轴电缆
e 按测试键,仪器进入扫频测试
f 扫频完毕,屏幕处于停止状态,再拔下电源网络这头的同轴电缆
g 再关掉测试盒开关,卸下负载。
频繁 地插拔同轴电缆的目的是使接收机避开由于开、关、装、卸被测设备时所产生的尖峰脉冲,免使接收机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4.更换保险丝之前必须关断仪器电源开关,并把仪器电源线从电源插座中拔出,所用保险丝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保险丝,最大额定电压250v,最大额定电流1a,类型:快速型,尺寸¢5_20,以防发生火灾,严禁将保险丝管座短路,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打开仪器外壳。
5.严禁各类腐蚀性物品接触设备,关机后必须切断电源。
第2篇 特种设备的使用、检测等安全管理规定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3篇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4篇 检测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前言(1)
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原材料验收、质量控制、产品研发及产品售后服务的必备场所。本文分析了石化企业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原因,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石化企业实验室在石化企业中扮演着“工业的眼睛”和“质量的海关”的重要角色。其职能主要是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产品研发及产品售后服务。实验室的安全关系到石化企业原油生产方案、生产流程、产品调和方案的调整,对石化产品顺利、及时交付至关重要。实验室内使用种类繁多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以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有的试验在高温、高压或者真空、辐射和高转速等特殊环境下或条件下进行,有的试验会排放有毒物质。与此同时,由于石化行业的连续化生产,实验室又具有仪器设备使用频繁、检测人员倒班制工作的特点。因此,实验室安全状况的复杂性决定了加强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事故的类型及形式(2)
1 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对实验室的打击最严重、最直接。从安全系统的角度看,酿成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①检测人员忘记关电源,或者在实验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②试验中有易燃易爆物品、高压气体、。低温液化气体、高压或减压系统,处理不当、操作失灵,再遇上高温、火焰、摩擦、撞击、容器破裂、原物料飞溅或没有遵守安全防火要求,引起火灾爆炸;③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④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⑤工作面积狭小,多个试验项目布局过于集中,设备的完全操作距离不够;⑥实验室通风不良;⑦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⑧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不符合安全要求。
2 中毒事故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的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酿成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①在实验室内饮食;②煤气、汽油、各种溶剂不仅易燃易爆而且有毒,加上广泛使用极易造成事故;③有机溶剂萃取、蒸馏、样品溶解、容器清洗等操作过程中容器设备不密闭,或室内通风不良;④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⑤取样时没有站在上风口或因管道破裂或阀门损坏,造成有毒物质泄漏,酿成中毒;⑥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⑦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3 机电伤人事故
机电伤人性事故多发生在有高速旋转或冲击运动的机械实验室,或要带电作业的电气实验室和一些有高温产生的实验室。事故表现和直接原因是:①操作不当或缺少防护,造成机件挤压。甩脱,人员砸伤、划伤;②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和电弧火花伤人;③使用不当造成高温气体、液体对人的伤害。
4 设备损坏事故
设备损坏性事故多发生在用电加热的实验室。事故表现和直接原因是:由于线路故障或雷击造成突然停电,致使被加热的介质不能按要求恢复原来的状态从而造成设备损坏。
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3)
1 安全观念不强、安全意识不深
与石化企业生产车间相比,实验室没有易燃易爆危险生产装置和大型机组设备,加之实验室很少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多年来的“安然无恙”使实验室管理存在着重分析质量、轻安全环保的思想,部分实验室存在着安全工作只要现场检测人员注意了就出不了大事的麻痹意识。
2 应付安全检查,安全制度不落实
从目前看,安全大检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验室早早做好了迎检准备。现场整顿后干净整洁,“三违”现象不见了,安全隐患的马脚隐藏了。班组安全建设薄弱,班组安全员唱独角戏。不管是实验室周检还是二级单位季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始终是班组应付安全检查的一本通。《班组安全活 动记录》代签现象普遍,员工参与率低。由此可见,实验室基层安全工作存在着应付检查,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检查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安全管理的对策(4)
针对实验室的安全特征和管理现状,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 以中石化全面推行实施hse管理体系为契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产提高实验室hse管理水平
1.1 领导带头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全员hse意识
今年是中石化全面推行实施hse管理体系的一年,也是实验室乘hse管理体系的东风,加强安全管理的有利时机。领导重视并参与是hse管理体系建设实施的保障。只有领导层带头转变“重分析质量,轻安全环保”思想,重新认识安全、健康、环保对实验室的意义,进而形成有力的领导推动力,才会提高基层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hse意识,并促使其自觉履行各自岗位的hse职责,这可以说是hse管理能否抓出实效的关键。
1.2 强化实验室风险管理意识
如上所述,实验室没有大型的生产装置,hse日常工作的风险管理容易被忽略。而大量的hse危害是在日常性和一般性的工作中发生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验室应结合日常工作特点,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利用风险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鼓励检测人员把岗位的一切潜在危害识别出来,加以控制和解决,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强化“三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
2.1 基础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
实验室要加强分析测试方法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的管理,为检测工作提供正确,安全、高效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如追踪最新的分析测试方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优先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检测设备和先进的分析测试手段,提高分析操作的安全性,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在分析操作过程中的直接排放,保护检测人员的身体健康;用低毒化学试剂代替高毒化学试剂;对分析仪器设备随时查找隐患,建立使用登记台账,严禁仪器带病工作;仪器设备、测试工具的选型应注重方便、实用、安全、可靠;对化学试剂严格保管和存放,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更要小心谨慎,注意防潮、防爆、防盗;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等等。
2.2 基层建设是做好基础工作的保证
实验室在遵守国家、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同时,要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安全制度来约束检测人员的行为,保证基层建设工作的落实。如制订《实验室安全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高温电器设备使用规定》、《压力容器管理办法》等,并抓好制度的现场落实。贯彻“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基层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班组和检测现场的管理上,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把班组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班组安全活 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丰富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对安全工作要按年初制定的计划及时考评,坚决执行。对“三违”现象,要坚决制止,并做到严格按规章制度处理。
2.3 重视检测人员的基本功训练
石化企业生产车间连续化生产,相应地,实验室采取的是倒班工作制。这就要求倒班检测人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安全技术素质,在体力、精神十分困乏的情况下仍然要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分析操作的安全性。经常开展标准化分析、技术比武、事故预案演练等基本功训练无疑十分有助于提高检测人员这方面的素质。通过分析操作标准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分析检测过程中人的失误,做到“我会安全”,从而保证“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通过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常举行消防、中毒抢救等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检测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 增加不定期安全检查的频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为避免安全检查弄虚作假,作风飘浮,可以改变安全检查的形式,变事前通知检查为不定期抽查,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增加不定期检查的频次,力求安全检查的真实性、有效性。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狠反“三违”要“严”字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考核。对检查出来的违章人员和隐患治理措施不落实的实验室给予思想教育、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搞好警示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结束语(5)
1 石化企业内部实验室存有大量贵重设备,也存在易燃易爆、毒害性物质,有的试验条件苛刻。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频繁,化验员倒班制工作,其安全至关重要。
2 实验室的安全事故有其固有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实验室安全存在不少隐患,其原因在于安全管理欠佳。
3 石化企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以中石化全面推行实施hse管理体系为契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hse管理水平;强化“三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增加不定期安全检查的频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5篇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时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取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专业管理以机动部门为主,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有关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九条 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定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安全部门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3.设计、技术、供应部门负责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采购等工作,并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
4.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5.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6篇 特种设备使用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7篇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时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取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专业管理以机动部门为主,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有关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九条 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定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安全部门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3.设计、技术、供应部门负责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采购等工作,并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
4.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5.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8篇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 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 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 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 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 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9篇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管理,及时发现可燃气体泄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法规、标准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04)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
3.2生产部门电器仪表管理人员负责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检查报警器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
3.3消防管理部门每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等进行检测,每月对进行1次试验;
3.4生产必部门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
4 总体要求
4.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
4.2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配备检测报警器。
4.3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有关规定。
5 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5.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5.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5.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供应。
5.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6 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6.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的密度。
6.2室外安装时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6.3雨水及可燃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6.4便于维修和校验。
7 检测报警器纳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管理。
8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10篇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 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 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11篇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舱室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检测要求,确保船舶建造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建造密闭舱室含氧量和含有易燃易爆或可燃气体舱室气体含量的检测。(以下称测氧和测爆)
3检测仪器
测氧仪和测爆仪应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每次使用前应依照其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的规定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待确认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检工作。测检结束后,再一次复核仪器的正确性,证明仪器在测检的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4检测人员
4.1测氧和测爆由经过培训取得检测资质的人员实施。
4.2检测时实行双人工作制。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需有检测资质。
4.3检验人员要穿好劳动保护服装、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手套,根据情况使用合格的呼吸器以及安全带或安全索。所用手电筒或照明设备应为防爆型。
4.4进入油舱、油柜进行测氧和测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等物品,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和穿带钉鞋,禁止带黑色金属下舱,应佩带防毒面具。
5含氧量检测要求
5.1合格的氧气含量在19.5%~23%。检测合格的舱室应在其道门口处悬挂醒目的检测数据板,应注明船舶名称、舱室位置、检测数据、是否允许进入、检测人及检测日期等参数。
5.2船舶建造过程中,凡被封闭的油舱、隔离空舱、箱柜、容器罐等需进行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作业。
5.3检测时应先在道门口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深入舱室或容器内检测。检测人员发现测氧仪报警必须马上撤离,待进行有效通风后继续进行检测;也可利用长检测管代替人员进入舱内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由各企业自定,但是有人作业的舱室必须下到舱底检测)。
5.4已加油的油舱等存有可燃气体的舱室进入前还应满足可燃气体检验要求。
6可燃气体检测
6.1凡属下列部位,确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及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和内燃机设备等,必须到所属企业安全部门申请检测,取得《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氧量检测证书》后,方可施工:
6.1.1 船舶建造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如油舱、油柜、油罐及液化石油气贮罐);
6.1.2 乙炔站(发生器、瓶)、制氧站、液化石油气库(站)周围禁区内;
6.1.3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以及加油站、油漆间等;
6.1.4 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6.1.5 动力管系的动力沟。
6.2申请测爆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6.2.1 船舶分段、舱室喷涂作业后,保持了至少四小时的有效的机械排风,油漆表面基本固化,并将该舱室的通风设备关停20分钟后再进行检测。
6.2.2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燃油舱(柜)、污油舱(柜)、滑油舱(柜)等,已进行有效的清洗和通风除气,所有连通的管系阀门应关闭。
6.2.3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含油管系和其它可能存在可燃物的管系及阀门等附件,必须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清除管系内部油气,保持与大气流通,并与含油舱柜拆开、隔离。
6.2.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区域和场所应定期申请检测,必要时,也可随时申请检测。
6.3检测程序
6.3.1 测爆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掌握检测舱室存在可燃性气体的种类及爆炸极限和所检测部位及其相临舱室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气体,在不了解情况时,不准盲目进入。
6.3.2 凡进入危险作业舱室(场所)检测前,应先校准仪器,然后在进口处检测氧气和可燃气体的浓度,当氧气浓度在19.5%-23%,可燃气体的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时,方可进入舱内检测。
6.3.3 可燃气体检测点选择:
a.舱外探测:将取样管或探头从洗舱孔放入舱内,取样部位每舱应至少选舱的前后端各一处,每处一般测上、中、下三点。
b.进舱探测:在舱外探测可燃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5%,舱内测量选择的测点应为油管口附近、洗舱“盲区”和舱内油气积聚处所。
c.在舱室各测点的读数中选大者为该舱记录。
7允许热工作业检测条件
需热工作业的舱室或场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7.1舱内或容器内含氧量达到19.5%~23%;
7.2已经检测可燃气体未超过爆炸下限的1%且再无产生易燃气体的途径,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下方可进行。
8检测证书的签发和失效
8.1每次检测完毕,测爆、测氧人员必须在《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量检测证书》上根据测得数据做出准确的鉴定,合格后签证。
8.2可燃气体检测证书,只能证明检测后签发证明书上所指舱室(场所)内的可燃气体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内的可燃气体(石油气、油漆溶剂)在检测后保持永远不变。因此,对允许热工工作的舱室(场所)及周围区域内,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复测,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再次申请复测。待可燃气体排出并经检测合格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施工。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各种消防设施的完备性,以便采取应急措施。证书签发后,如在证书所指的舱室(场所)内发现任何在检测时已关闭或关紧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损坏致使油类或石油气重新进入时,证书则失效。
8.3证书签发的部位,不应包括各种管系、泵及其人员进不去和仪器摆不进的狭小部位,所以对这些部位的热工工作应特别注意。事前必须采取通风和一端拆开等措施。
8.4热工工作的标准,必须严格要求,严加控制。热工工作的舱室(处所)可燃气体浓度不准超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
8.5热工作业的舱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采取机械排风和开工艺孔等措施。
9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管理,及时发现可燃气体泄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法规、标准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04)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
3.2生产部门电器仪表管理人员负责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检查报警器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
3.3消防管理部门每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等进行检测,每月对进行1次试验;
3.4生产必部门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
4 总体要求
4.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
4.2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配备检测报警器。
4.3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有关规定。
5 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5.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5.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5.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供应。
5.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6 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6.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的密度。
6.2室外安装时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6.3雨水及可燃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6.4便于维修和校验。
7 检测报警器纳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管理。
8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13篇 电磁兼容检测仪接收机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接收机的安全使用设备。
二、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接收机。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电磁电容传导干扰系统与emc200a单相模拟电源网络,三台dag隔离变压器配套使用)
1.操作者必须了解并熟悉该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操作步骤的全部内容和工作原理。
2.使用环境:正常工作条件温度:0-40℃,相对湿度≤80%,供电电源:电压198v-242v,频率:47.5-52.5hz。最佳测试环境是在屏蔽房内进行,测试房最佳楼层为一楼,以便使接地电阻最小。注意:千万不要在放有易燃、易爆品的地方使用仪器,在这种环境下使用该仪器都可能引起安全伤害。
3.特别注意:在测量过程中,由于开、关、装、卸被测设备时会产生较大的尖峰脉冲,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而损害仪器,请按以下步骤顺序操作:
3.1. 让仪器停止扫频(如果仪器在扫频,按停止键stop图标)。
3.2.装上负载,打开测试盒式开关,给负载上电。
3.3.按测试键,仪器进入扫频测试。
3.4.扫频完毕,屏幕处于停止状态,再关掉测试盒开关,卸下负载,如果仪器还处理扫频测试阶段,如想关掉测试盒开关或卸下负载,必须先按停止键,让屏幕停止扫频,然后才可以关掉测试盒开关,卸下负载。如果被测设备的功率较大(30w以上)请按以下步骤顺序操作:
a 让仪器停止扫频(如果仪器在扫频,按停止键stop图标)。
b 拔下电源网络这头的同轴电缆。
c 装上负载,打开测试盒开关,给负载上电。
d 插上同轴电缆
e 按测试键,仪器进入扫频测试
f 扫频完毕,屏幕处于停止状态,再拔下电源网络这头的同轴电缆
g 再关掉测试盒开关,卸下负载。
频繁 地插拔同轴电缆的目的是使接收机避开由于开、关、装、卸被测设备时所产生的尖峰脉冲,免使接收机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4.更换保险丝之前必须关断仪器电源开关,并把仪器电源线从电源插座中拔出,所用保险丝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保险丝,最大额定电压250v,最大额定电流1a,类型:快速型,尺寸¢5_20,以防发生火灾,严禁将保险丝管座短路,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打开仪器外壳。
5.严禁各类腐蚀性物品接触设备,关机后必须切断电源。
第14篇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 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 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 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 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 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15篇 浅谈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前言
化学检测实验室是专业从事材料及产品的理化分析和相关检测的实验室。同时也包括一些从事非化学原料及制品检测,如食品等的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的实验室。
纵观我国现有的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准则,只是从宏观上对实验人员提出了进行化学实验的基本要求,但很多具体的工作及技术缺乏必要的指导,导致化学实验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化学实验室既是专业的工作场所又是高风险的工作场所,在化学实验室中存在很多的潜在危害,如毒性、爆炸性、火灾等。因此,化学实验室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实验过程中应有良好的危险防范措施,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安全卫生习惯,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使危险降至最低。在化学实验室及单位内部要坚持安全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切实保证各项实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一方面可以有效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另一方面也是作为检测校准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化学检测实验室的潜在危害包括化学、物理等危害。化学危害包括火灾爆炸、急性中毒、腐蚀或刺激性化学伤害和致癌或慢性中毒的蓄积等;物理危害包括烫伤、机械伤害、触电、滑倒、坠落、游离与非游离辐射、采光照明异常或强光、压力异常、真空或高压环境、噪音、振动-听力损失、高/ 低温、高湿-中暑、热痉挛、冻伤等。同时在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技术要求中明确规定了人员、设备、设施与环境、检测方法确认和样品处置等要求。这一系列要求包含了明确的安全管理的思想,如对于人员而言应该接受有关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等。
3实验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实验室安全事故原因各种各样,目前主要有两种理论来阐述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别是五骨牌原理和新五骨牌原理。
根据h.w. heinrich 的五骨牌原理,灾害均由事故引起,而事故由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环境所引起;如整个社会对安全存有某一种缺陷,因而造就人的缺陷,因此产生不安全环境及行为。
新五骨牌原理则认为事故虽然由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环境所引起,而两者乃是由不良管理所引起,根本上是管理不善、不重视安全、无安全政策及决心。相对于五骨牌原理,后者将最终的原因落脚于管理不善和忽视管理上,将危害发生的原因上升到了管理的层面,较之五骨牌原理也提出了不断改进的方向。通过上述理论我们可以发现事故是一种连锁反应现象,由六个因素组成,每个因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六个因素依次产生就会发生事故。
1)管理因素。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安全管理可以确保生产在良好的环境和工作秩序下进行,以杜绝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的发生,使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过程中设备安全得到保障。同时有效的管理可以有效克服或弥补其它不利因素或缺陷。
2)人员素质。人员素质是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对活动的过程控制有很大的影响,活动过程的失控往往会带来一些不希望的结果,即存在一定的风险。人员的素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地区的教育程度、工作的经历、先天的天赋等。
3)个人缺陷。人有急躁、稳重之分,性格轻率、急躁、冲动、马虎的人发生事故的几率就比较大,这种人员在影响健康安全的岗位工作,发生事故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4)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物质的缺陷所带来的危险性,也称为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由于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人员的活动或机械物质的非预期作用,可能对危险造成诱导,使事故产生,风险增大。
5)发生事故。当上述几个因素同时存在时,往往会导致危险演变为事故,使我们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希望的事情变为现实,妨碍正常的管理运作。
6)造成伤害。发生事故的同时,就会给人的安全和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或造成财产损失。
4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安全防范
基于上述对于实验室安全事故原因的分析,并结合iso/iec 17025:2005 对于检测与校准实验室的相关技术要求,笔者认为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安全防范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人员管理;
2)设施与环境管理;
3)样品处置管理;
4)检测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仪器设备管理。
就人员管理而言,由于化学检测实验室是具有高度专业性,并包含了一定危险性的场所,因而其实验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知识、熟悉相关化学药品、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同时还需要充分认识相关化学药品的危险性。了解化学品的危险性一般可以通过试剂瓶的标签、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危险化学反应资料以及相关的危险安全管理法规等。
就设施与环境管理而言,iso/iec 17025:2005中明确规定了用于检测和/ 或校准的实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有助于检测和/ 或校准的正确实施;实验室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下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结果产生不良
影响;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应加以控制以及确保实验室良好的内务,必要时制定专门程序等。在化学实验室,经常面对的环境和设施问题包括水、电、煤气,灰尘、电磁干扰、温度、湿度、声级和振级等因素应予以重视,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转,并适应相关的技术活动,尤其在电器的使用和防护上应予以特别的重视。
样品处置要求一般包括样品的存储、使用及安全防护和样品废弃物处理要求。化学药品必须进行分类管理。
不同的化学品接触或组合可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如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性盐和强酸(易燃物存在)以及能产生不稳定物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组合等,上述所有这些组合均可能导致爆炸或发热反应。混合接触引起危险的化学品组合数量很多,有些可以依据其化学性质来判断,有些可以参考以往的事例来判断,也可以根据现有预测评估资料。除此以外,检测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校准方法操作,很多危险事故的发生都是不按现有方法进行,错误操作导致。确认方法时要考虑安全隐患,安全性应列入方法可靠性的考察。
而仪器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有缺陷的、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应停止使用;问题仪器应及时维修、更换。在实验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对于上述实验环境必须加强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否则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
5实验室通则与良好习惯的养成
化学实验室应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常用危险物品、化学试剂的性质、使用和处理方法和废物处理条例等。同时实验室还应设有高级指导,负责指导实验人员和其他人员,管理设备和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
对于实验室的废弃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标注明显、定期清理,要严格禁止将不同的废弃试剂混合,高危、剧毒药品要单独专人处理。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作为化学检测实验的相关人员必须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实验室事故通常源于急躁冒进和粗心大意。身体或心理不适时,最好不要做实验。
实验是完成常规检测任务和课题研究的重要环节,每一次的实验需要认真设计和准备。同时要考虑实验以及试剂的安全性,尤其注意防护措施。在日常的实验操作中,熟视无睹和侥幸心理会酿成大祸,于己于人留下祸根。要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随时留意自己或他人正在进行的实验是否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
实验之前认真查阅文献和手册,了解实验和试剂的危险性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与防护措施。若对即将进行的试验有任何安全疑问,应及时询问并解决。
实验之前要认真检查和落实防护措施,实验中要密切监视反应进程,记录实验现象,实验后及时处理废弃物。除发生紧急情况外,不准在实验室奔跑、锻炼。不准在实验室吃、喝东西以及抽烟。不要在实验室大声喧哗和随意开玩笑。
整洁是实验室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时刻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台之间的通道不能堆放物品,形成阻塞。地面不要有油渍和积水,如果有油、水、固体颗粒等洒落要及时清理干净。实验台面要经常保持整洁和干燥,物品摆放有序。不要摆放长久不用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用过的器皿要放在塑料盆(桶)中及时清洗。
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清楚知道逃生通道的位置,要知道灭火器、灭火毯和淋浴器的位置并懂得如何使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白色实验服,以便及时发现溅洒在身上的化学药品。使用手套时(尤其是一次性手套)要检查是否有破损。实验室人员,包括参观者最好佩戴防护眼镜,在进行危险实验时需要佩戴防毒面具。
实验人员要掌握实验仪器,尤其是玻璃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实验技术;离开实室时要切断水、电源,并认真洗手。
同时实验人员要认真记录实验过程,实验记录是化学实验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观察和记录,是任何一个实验人员最基本的素质。此外我们也应该尽可能避免超时工作,当实验人员过于疲劳或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往往是事故多发的时候,如确需超时工作,应避免单人进行实验。如果是过夜的实验,必须标明实验性质、内容、可能发生的事故,以便引起他人注意。
6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处置
在实验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对于该类事件的发生,必须事先建立有效的紧急预案,并及时演练,并通过制度和人员能力提升来保障事故发生时的合理处置。就制度保障而言,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上报,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做出正确处理。同时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各种化学品msds 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要求所有试验室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查阅其内容并逐步掌握自己常接触物质的msds内容,当发生化学试剂泄漏时,要求按照msds 进行处理。当遇到紧急情况,需紧急疏散时,正在运行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者应以最快速度按照程序,关闭所用仪器设备的电源后,从应急出口疏散。如果不能及时关闭的,疏散后应将情况及时汇报给应急反应小组。实验室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巡视, 轮流值日,安全巡视至少每天下班前一次,安全巡视后填写安全巡视记录。没有加班人员的情况下,实验室安全由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在有人加班的情况下,安全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并向加班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才能离开,试验室安全由安全值日人和加班人员共同负责。同时我们应始终不懈地加强人员应急救护知识的保障。
7安全文化与安全文化建设
当前,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安全的需求有了更自觉、更迫切的愿望,不断地要求提高安全文化素质,懂得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学会自护、自救、应急逃生的技能。人们逐渐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而走向“我会安全”。安全文化建设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得到重视。所谓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安全管理的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安全文化建设将个体的安全上升为群体社会的层面,进而指导个体的行为。安全文化强调人的安全素质,要提高人的安全素质需要综合的系统工程,是以具体的形式、制度和实体表现出来的,并具有层次性和社会文化的属性和特点,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属于文化范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人的安全意识强弱,安全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和实验工作的具体过程和结果。
应用安全文化理论指导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这对于提高实验室安全实验的保障能力具有基
础性意义和战略性意识:
一是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事故的一种 “软”对策;二是预防事故的“人因工程”,以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素质为最主要任务;三是通过创造—种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境关系,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形成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从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四是建设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是实验室有效预防事故,保障实验室安全的重要基础。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关爱生命,关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