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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zgyk通风队安全管理高压线管理规定
为促进通风队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持续区队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真正落实公司两个“一号文”和白总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经区队研究梳理,特制订通风队安全管理高压线12条,如出现情况之一,按严重“三违”考核,直至交矿处理。
1、没有认真执行巡检,风筒传感器、甲烷传感器等设备不能正常发挥断电功能作用的。
2、安全监控数据异常,不及时汇报的。
3、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5米,采煤工作面距安全口3~10米)距离超过规定、位置不对的。
4、分管辖区出现有风筒破口超过200㎜不处理、不汇报的。
5、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超过规定且瓦斯浓度明显偏大不汇报、不处理的。
6、瓦斯检查员空、漏、假检的。
7、分管辖区内有瓦斯积聚不汇报、不处理的。
8、大班人员下井发现违章和隐患不制止、不处理的。
9、上级查出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10、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不落实撤人距离与警戒的。
11、放炮装药不使用水炮泥的。
12、通风保安工未按区队安排及时处理通风设施隐患或当班隐患未处理不汇报的。
此《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第2篇 通风队火工品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火工品的发放、保管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好火工品的交接工作,严禁丢失和损坏,做到账物一致。
3、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严禁空班、脱岗。
4、坚持雷管编号制度,对发放及返回入库的火工品要仔细盘点,并做好记录,严禁佩带矿灯发放火工品。
5、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时按规定着装。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第3篇 zgyk通风队安全管理高压线
为促进通风队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持续区队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真正落实公司两个“一号文”和白总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经区队研究梳理,特制订通风队安全管理高压线12条,如出现情况之一,按严重“三违”考核,直至交矿处理。
1、没有认真执行巡检,风筒传感器、甲烷传感器等设备不能正常发挥断电功能作用的。
2、安全监控数据异常,不及时汇报的。
3、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5米,采煤工作面距安全口3~10米)距离超过规定、位置不对的。
4、分管辖区出现有风筒破口超过200㎜不处理、不汇报的。
5、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超过规定且瓦斯浓度明显偏大不汇报、不处理的。
6、瓦斯检查员空、漏、假检的。
7、分管辖区内有瓦斯积聚不汇报、不处理的。
8、大班人员下井发现违章和隐患不制止、不处理的。
9、上级查出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10、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不落实撤人距离与警戒的。
11、放炮装药不使用水炮泥的。
12、通风保安工未按区队安排及时处理通风设施隐患或当班隐患未处理不汇报的。
此《规定》自2012年3月15日起执行
第4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
第5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