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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其他部门和所属人员安全管理通则
1、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坚决遵守和维护国家有关生产、治安、防火及交通等方面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自觉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参与体系管理、改善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行为视作自己的职责之一。
2、做好公司区域的文明安全办公。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做到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并有责任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子要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4、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纪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做到能熟练使用周围的各项安全和消防器材;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5、爱护各种安全标志和器材,不得损坏或随意移动;发现安全标志及器材被移动或损坏,应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6、不在工作场所、更衣室等处存放现金或贵重物品;认真做好防盗、反盗工作;落实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做好“三关一锁”。
7、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行车。员工自备车辆在执行交通安全法的同时,严格按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及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如发生工作事故或遇有火灾、盗窃等事件时,应积极抢救伤员或组织扑救,严格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并有义务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9、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违章指挥和安排有权拒绝,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报告。
10、加强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严格进出、领用、保管、储存和使用制度,管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3篇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财产。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务管理部门
1、对外省、市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北京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3、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5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监督检查企业的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负责制订、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现场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6、监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
7、审核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方案。
8、参与分包单位选择考核,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出评价意见。
9、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专家论证。
10、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1、组织安全考核评比,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科研成果。
1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13、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4、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活动。
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16、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17、掌握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第6篇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在主管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本矿山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本矿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矿长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人矿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5、组织全矿性安全卫生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发现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在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特殊设备,大修和安装工程及生产中新工艺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试车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有权拒绝签字验收或越级上诉。
8、负责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调查、分析、建档和工伤鉴一定工作,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9、加强对各级安全员的业务领导,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和组织业务学习。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制订安全奖惩条例。
11、审查本矿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制度,加强管理。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练掌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二、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三、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国家财产。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七、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八、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九、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第8篇 厂级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内容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指示和决定,有记录资料。
2. 按时完成了上级布置、交办的工作。
3. 有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分析。
4. 有各类车间、班组、设备、重点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5. 安全教育档案齐全,有新入厂、新调换工种从业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资料档案,有干部安全培训档案,有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计划及培训档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后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在离岗一个月后又上岗人员的复工教育档案。
6.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按时上报,完成情况有统计,有效果对比,按时写出总结。
7.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的管理、安全检验、检查有专人负责,资料台账齐全,有检验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了检验。
8.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负责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对伤害者的伤害程度认定,对责任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结果有资料,事故资料档案建设齐全、准确,按时上报,未隐瞒事故。
9. 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账,上报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
10. 策划、组织、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
11.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安全活动有规划、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
12. 按照制订的检查标准,组织进行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有记录,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奖罚分明,暂时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隐患,有预防措施及整改的方案和计划。
第9篇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设备管理制度;负责设备及安全设施的管理。
2.编制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检测计划及其安全措施。
3.定期检测特种设备,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建立设备台账,做好安装、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组织特种设备及其他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部门、车间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第10篇 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材料安全方面的工作,必须按施工员提供的材料用量、规格、型号和时间采购供应到位。
2、所购必须有材料证明和发货票,价格要先向主办施工员商定,同意后才购买。
3、所购材料要严格检查,不得凭关系以次充优,更不得吃回扣,如发现此类问题,将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4、如在施工员要求期内不能供应材料而发生停工、待料,现场上又无其他工作安抚,材料采购部门承担30%的经济损失。
5、材料采购部门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必须保证材质的安全可靠性。努力学习建材知识,掌握经济信息和市场行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11篇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管理部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13篇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3、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单位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安全性测评。
5、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监督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工。
6、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档案。
第14篇 人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把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列人教育、考核干部的内容。
(2)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不予任命或提拔。
(3)负责通知矿级干部定期到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安排的教学单位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新任或调任的中层干部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4)按编制定员选配安全技术部门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由于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尽相同上述各种人员和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仅供参考。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加以规定,并切实付诸实施。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
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
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
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