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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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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管理

第1篇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试题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试题

部门 :__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

一、判断题:(对的打 (√) ,错的打(×)每题1.5分,共45分)。

1、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依据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所制定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2、《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无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4、“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5、劳动保护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能自动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发生的装置叫保险装置。()

7、使用梯子时、应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缝。()

8、泡沫灭火器可用于电气设备火灾的灭火。()

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

11、使用电压36v的手把灯,在作业时即可保证绝对安全。()

1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把验电笔连接在直流电极上,发亮的一端(氖灯电极)为正极。()

13、装接地线时,应先装三相线路端,然后装接地端;拆时相反,先拆接地端,后拆三相线路端。()

1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安全电压理解为绝对没有危险的电压。()

15、异步电动机采用y-δ降压起动时,定子绕组先按δ联结,后改换成y联结运行。()

16、在1kv以上的电压区作业时,严禁使用5kv绝缘手套。()

17、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内,以防止突然来电。()

18、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配电网中,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住接地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19、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属于工作接地。()

20、严禁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口头约时停电、送电操作。()

21、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静电除可能给人以电击外,还可以引起爆炸。()

22、不同电压种类的插座应有明显区别。()

23、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租时,被测设备必须停电。对于有较大电容的设备,停电后()

24、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8、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29、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0、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选择题:把正确的答案写在括号里(每题2分,共50分).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自()年8月1日起在公司系统内试行。

a、2007b、2008c、2009

2、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生产(),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a、劳动纪律b、设备维护c、现场管理

3、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a、检修b、运行c、管理d、各类

4、等电位带电作业时,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数后,220kv设备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片。

a、7b、8c、9d、10

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制定的。

a、国际惯例b、电力生产的实际c、我国国情

6、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应合格、齐备。a、安全工器具b、劳动防护用品c、车辆配备

7、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并符合有关要求。a、足够b放置整齐c、合格

8、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经医师鉴定,无()的病症。

a、慢性b、传染性c、妨碍工作d、严重

9、对工作人员的体格检查每()年至少一次。a、一b、二c、三

10、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具备必要的()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a、计算机操作b、卫生保健c、安全生产

11、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安规》,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a、三个月b、半年c、一年

12、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a、防范措施b、危险点c、技术措施

13、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后才能恢复作业。

a、批准b、纠正c、许可

14、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_主席于2022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22年()起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d、8月31日

15、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

a. 30sb. 5~10sc. 15~20sd. 15s

1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a.三人b.两人c.四人d.一人

17、工作地点中,10kv设备带电部分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a. 0.7b.1.0c. 0.35d. 1.5

1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

a.固定b.结实牢固c.移动d.不动

19、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a.工作班成员b.专责监护人c.工作票签发人d.工作负责人

20、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a.场所b.地段c.边沿d.区域

21、在使用总、分工作票时,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分别收执。。

a.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b.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

c.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当值调度d.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

22、工作监护制度规定,工作负责人在()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a.一经操作即可停电b.邻近设备已停电c.全部停电d.部分停电

23、专责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时应明确()和监护范围。

a.工作许可人b.被监护人员c.工作负责人d.工作班成员

2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a. 1.0mb.1.5mc.2.0md.2.5m

25、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通行或逗留。

a.前后b.附近c.下面

第2篇 汽车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汽车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事故是从隐患、苗头到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认识和掌握了他的规律,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使大事故化为小事故,小事故得到排除,把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制度、教育等几个方面。

1.建立和完善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安全管理机构,把抓安全生产落在实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路运输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过去单一所有制的封闭状态发展到国有、集体、个体及联户并存的格局,冲破了“系统内外”的界限,引入了多种经营和挂靠经营等。随着竞争机制的引入和经营方式的改革,使原来的安全管理在观念上和方法上都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因此,汽车运输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联系网络,特别是要配齐、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技人员,把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部门,发挥管理人员的骨干作用。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1)传达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分析驾驶员的安全素质,提出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总结、评比、表彰;

(5)对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在报请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监督并指导各车队、车站、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定期听取各安全领导小组的汇报,定期检查个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企业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运输责任制的落实与否,关系到运输的安全。因此,汽车运输企业必须狠抓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并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方面狠抓落实,坚决消除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违规所造成的事故,应严肃追查责任人,从严处理。

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车队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制;

(2)调度员安全管理责任制;

(3)汽车站安全管理责任制;

(4)维修厂(车间)安全质量责任制;

(5)油料、材料供应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

(6)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制;

(7)乘务员安全管理责任制;

(8)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3.抓好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

在汽车运输过程中,人和车的因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源头。因此,汽车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主要包括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1)注重对驾驶员的管理

a.严格审查。坚持把好五官:一是把好新驾驶员的选拔关;二是把好增加大客车执照关;三是把好新调进驾驶员的考核关;四是把好部队专业人员的审查关;五是把好非职业驾驶员的上车关。

b.安全管理人员要敢抓敢管。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畏难情绪,该纠则纠,该罚则罚。对于超速违章、车辆带病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酿成事故的应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触犯法律的肇事者,要坚决地绳之以法。

c.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企业应根据运输企业经营过程流动、分散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懂得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企业安全工作有可靠的保证。企业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应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措施。

d.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车辆年检、驾驶员考核、换证及年检工作。

e.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新开辟线路的查定和驾驶员技术培训工作。

(2)注重对车辆的管理

a.企业安检部门对参加客、货运车辆,必须安全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所有参营车辆严格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制度。

b.建立车辆“维修卡”制度。对维修车辆要在“维修卡”上签字认可后才能运行。

c.加强对客、货车车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对于支持、纵容驾驶员违章违规的有关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以保证源头管理的落实。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办法,是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检查可分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行车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大检查

汽车运输企业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检查落实文件精神、上级指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会议记录和资料保管是否完整;

c.检查档案管理是否齐全;

d.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明显有效;

e.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和使用方便;

f.检查维护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g.检查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是否整齐、出入方便;

h.检查驾驶员是否遵章守纪;

i.检查站务员是否礼貌达标。

(2)行车安全检查

行车安全检查主要是车辆进入场检查、驾驶员一日三检和路检路查。在路检路查上,车队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应根据运输业务范围和各时期交通情况,季节气候,由计划地组织线路检查。检查的内容应重点放在驾驶操作和安全机件以及道路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5.搞好企业安全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资料及档案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对分析事故、制定措施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企业安全资料及档案的管理内容有:

(1)各种资料的管理。包括:

a.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和规章制度;

b.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和典型经验;

c.车队预防事故、安全生产方面的措施;

d.来信来访、合理化建议。

(2)各种会议记录。包括:

a.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b.安全活动日记录;

c.家属座谈会记录等。

(3)各种安全工作登记。包括:

a.路检路查情况登记;

b.安全管理信息反馈登记;

c.事故登记;

d.违章记录登记;

e.事故车辆鉴定记录等。

(4)各种报表。包括:

a.逐月事故报表;

b.逐月事故登记表;

c.安全四项指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表;

d.车辆、驾驶员分布情况表。

(5)档案。包括:

a.驾驶员档案;

b.机动车档案;

c.事故档案;

d.设备机具档案等。

第3篇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第二章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和培训制度

第三条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3.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需接受临时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3.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3.4当观察到以下症状(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3.5从业人员必须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进入经营场所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男士禁止长发、长胡须。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四条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4.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4.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4.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模范。

4.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为主,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第三章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指责规定

第五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度:

5.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5.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生产加工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生产加工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5.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犙辖晒悍煞ü娼股鲜邢鄣氖称罚辖又ふ詹蝗钠笠挡晒菏称罚跏比险娌檠楣┗醯ノ坏摹妒称飞砜芍ぁ贰ⅰ妒称妨魍ㄐ砜芍ぁ贰ⅰ队抵凑铡泛汀都煅楹细裰ぁ返龋繁k鄢龅氖称吩诒v势谀冢⒂χㄆ诩觳椴鍪称返耐夤坌宰春捅v势冢⑾治侍饬⒓聪录芡毕蚴称钒踩芾砣嗽北ǜ妗

第四章 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第六条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标准,建立完善供应商评估体系,采取日常业绩跟踪和阶段性评价的方法,将供应商分出等级,对供应商进行筛选,使优质供应商变得更优,普通供应商变为优质供应商,让供应商和我们一起成长,一起提高,提高合作紧密度,同时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第七条 范围: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及能直接影响到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品质的各类供应商。

第八条 供应商考核方法

8.1供应商的考核分为以下部分:

现场考核

日常行为考核

按照上面三个部分的考核情况,定期(季度/半年/一年)由采购部牵头,品控部、物流部、财务部分别填写《供应商定期考核评分表》,采购部负责对最后的分值进行统计填入《供应商定期考核总评分表》,并按分数对供应商进行评级。

8.2具体考核流程

8.2.1现场考核

8.2.1.1对于消耗品类(餐巾纸、店标袋除外)、清洁用品类、餐具类、厨具类、电器类(电磁炉除外)、用具类产品,当每次单笔订单采购额均在5000元以下时,可不进行供应商现场考察,其他产品类别的供应商或单笔订单采购额有在5000元以上的供应商,需进行现场考察。

8.2.1.2将现场考察结果填写在《供应商现场考察记录表》上,供应商现场考察内容如下:

(a) 各项资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b) 厂区情况:包括厂区内外部环境、厂房配置的保持及改善情况;

(c) 工艺流程:包括车间、仓库、检测检验室内各项设施及设备、工艺配置的保持及改善情况;

(d) 管理能力:公司的组织结构的保持及改善情况;

(e) 卫生情况:车间工人及设备的现场卫生状况的保持及改善情况;

(f) 品质管理:产品满足公司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的能力的保持及改善情况;

(g) 生产能力:生产量满足公司用量要求的保持及改善情况;

(h) 主要原辅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并且生产、品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标、行标等规定。

8.2.1.3对于在现场突击检查中发现供应商生产现场出现掺假、掺劣、勾兑过期产品等违背采购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虽然此行为没有发生,但现场有导致此行为的嫌疑事件,不管当批生产的货物是否为供应我公司的,检查人员都应该立即通知直接上级,由采购部负责人协调对此供应商停止下订单,对于供应商已确认但没有发货的订单,也要进行撤单处理,并至少要取消该供应商一个月的供货资格。

8.2.1.4对于在现场突击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整改方案,方案获得品控部和采购部认可后方可重新开始订货,对于三次或连续两次在供应商现场突击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供应商,则要直接取消其供应资格,并将其降为不合格供应商。

8.2.1.5相关部门共同进行供应商定期考核时,现场考核项的分值以最近的一次现场考察结果为准。

8.2.2日常行为考核

(a) 当供应商发生关于质量、交货、投诉等问题时,由订购专员将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填写在《供应商违规事件备忘录》上;

(b) 订购专员每月填写《供应商月度违规事件统计表》,统计供应商当月产品质量、交货及时率、交货准确率、投诉反馈等违规情况以及品质的改善情况。

8.2.3.考核周期

8.2.3.1 供应商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四种。

8.2.3.2 对于新供应商第一年每个季度至少应考核一次。

8.2.3.3 对于连续三次评为一级、连续六次评为二级的供应商,可降低考核频率,季度降为半年,半年降为年度。

8.2.3.4 供应商评级由好变差时应通知供应商分析原因及出具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将考核周期变为季度考核。

8.2.3.5 所有供应商每年至少应考核一次。

8.3供应商评级及注意事项

8.3.1. 供应商得分及评级

8.3.1.1 若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其提供的产品引起食物中毒,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添加化学原料;市场抽检中发现严重不合格,且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停业整顿;合作中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中曝光,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满足任何一项,将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

8.3.1.2 合格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我公司要求必须提供的各项资质若有任何一项失效,并且供应商提出不再保证其有效,则要直接取消其供应资格,并将其降为不合格供应商。

8.3.1.3 根据各部门的《供应商定期考核评分表》对供应商的打分,按照各部门的权重计算总得分。

8.3.1.4 根据供应商的得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分级标准如下:

(a) 一级供应商:90-100分,请继续保持;

(b) 二级供应商:80-89分,正常状况,请努力;

(c) 三级供应商:70-79分,加严抽样,请改善;

(d) 四级供应商:60-70分,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督促改进;

(e) 不合格供应商:60分以下,取消供应商资格。

8.3.2注意事项

8.3.2.1 对于连续三次被评为四级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应资格。

8.3.2.2 对于连续三次评为三级以下(含三级)的供应商,应督促其进行改进,并针对对方的不良项目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改善对策。

8.3.2.3 如果在停止供货期间,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认证,可在通过之日提出重新考核申请。

8.3.2.4 不合格供应商,有关不合格的评估记录存档,采购部作永久保存以做参考。而在下列情况下, 可按照《新供应商开发制度》对其作重新评估:

(a) 供应商已取得相关资格或认证;

(b) 供应商在管理、服务等方面发生了质变;

(c) 提供新品牌、新配方或新产地的相同产品。

第五章 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维护、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加工制作场所环境要求

9.1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9.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9.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9.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9.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9.6废弃油脂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第十条 设施、设备维护、卫生管理制度

10.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2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10.3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10.4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10.5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10.6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10.7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10.8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10.9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第六章 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

第十一条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11.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11.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11.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11.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 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12.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12.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12.3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一)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二)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分类摆放。

(三)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五)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 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13.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13.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13.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猪肉)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13.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3.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内冷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13.6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第十四条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14.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14.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14.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14.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14.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14.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14.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4.8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14.9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14.10专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14.11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14.12供加工用的蔬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切配间。

14.13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按下列规定进行再加热:

第十五条 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15.1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15.1.2饮品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14.1.3生豆浆烧煮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

15.2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15.3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15.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15.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15.6饮品宜现制现饮。

第十六条 油条制作操作规程要求

16.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16.2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操作:需要熟制加工的油条应当炸熟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10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10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16.3未用完的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第十七条 食品再加热操作规程要求

17.1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17.2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17.3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17.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17.5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第十八条 包装操作规程要求

18.1包装库房做好防虫、防鼠、防蝇、防火、防潮工作,

18.2包装做好离墙、离地工作,包装物必须放置在铺垫物之一。

18.3包装专库专管,禁止与其他物品混放,防止污染。

18.4包装要分品种、分规格单独存放,标识明确,防止混用。

18.5打包产品必须是经质检部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合格产品禁止打包入库。

18.6打包人员进入打包间必须符合员工卫生制度相关要求。

18.7领取包装时,仔细仓库保管和打包班长核对领取包装品种、数量,并检查包装的完好状态,运输包装时车辆必须铺设铺垫物,防止运输过程中对包装的污染。

18.8打包落地食品(除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直接包装回机,必须当不合格品处理。

18.9产品打包时,质检员每小时抽查一次打包斤称,打包工每小时抽查一次打包斤称。

18.10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食品包装产品时应严格、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做好设备及场地清洁;原材料和产品标识清楚;在非食品包装产品生产结束换食品级包装产品时,应严格工艺纪律,认真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

第十九条 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19.1中央厨房每次出品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19.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第二十条 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20.1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20.2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20.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0.4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第二十一条 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21.1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21.2运输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1.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21.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者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第二十二条 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22.1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2.2餐饮器具使用前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2.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22.4消毒后餐饮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22.5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22.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22.7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22.8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2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2.10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2.11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第七章 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第二十三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23.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23.2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应标示 “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

23.3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管。

第八章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24.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必须符合gb2760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4.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4.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24.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24.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24.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24.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24.8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24.9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24.10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24.11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九章 食品检验制度

第二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管理制度

25.1食品生产加工检验室应按照生产食品的检验需要配备检测设备。

25.2检验员经过培训,熟悉检验知识,掌握检验技能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方能上岗操作。

25.3检验室应建立检测设备台账,需检定(校准)的设备应定期送具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使用。

25.4检验应如实记录样品来源、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代表数量等情况。

25.5检验样品应按“待检样”、“已检样”和“留存样”分类存放,并加以标识。对已检样品应及时处理,保持检验室整洁。

25.6检验室按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员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5.7检验室至少应配备检验员、审核员各一人,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由检验员和审核员签字并加盖检验专用印章。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保存两年。

25.8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和成品,应单独登记造册交质量负责人处理,并进行记录。

第十章 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第二十六条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26.1生产部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26.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公司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26.3相关部门拟定的食品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区域范围;

(二)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三)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四)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五)相关部门的义务和责任;

(六)召回食品的处z措施、费用承担情况;

(七)召回的预期效果。

26.4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三)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日期、区域范围;

(四)相关部门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26.4.1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召回公告应当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链接。

26.4.2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中央主要媒体上发布。

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实施三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公司可以适当延长召回时间并公布。

26.5公司各部门知悉需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司统一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公司生产部开展召回工作。

26.6销售部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销售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26.7公司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26.8公司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第二十七条 处犞

27.1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z措施。

27.2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公司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27.3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公司集中销毁处理。公司在集中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7.4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7.5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6公司对不安全食品处z方式不能确定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处理。

27.7公司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z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章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28.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28.2公司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8.3发生食品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8.4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29.1当有消息(以电话或登门等方式)告知有顾客因吃本店食物而可能中毒时,接待人员应主动向来人/来电问清楚以下事项:

a.牳部分)顾客就消费时导致中毒的人数;

b.牳部分)顾客是吃何种食品导致中毒的;

c.牳部分)顾客是否已被送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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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犎粑幢凰椭烈皆海α⒓锤嬷慈来电必须先将该(部分)顾客立即送至就近的医院。

29.2接待人员应将上述事项及时、准确的向经理汇报,再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29.3该店负责人在获知该消息后,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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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对到医院处理该事件的同志到医院后,应先向医院处理该事件的医生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到病房处看望该部分顾客。

29.5当医院、卫生防疫站派人前来取留样食品进行化验时,则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

29.6当经化验确认为食物中毒时,在向上级机关以电话等方式汇报后,成立应急小组积极的处理该项事件;应急小组应由经理、安全质量检查员等组成,并由经理担任组长。

29.7处理人员在处理该项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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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经理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处理结果经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本店所有员工汇报处理经过。若确定为中毒事件,则同时须以本店的名义向上级机关汇报其经过和处理结果

第十二章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第三十条 在生产部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第十三章 厨房日常操作卫生制度

第三十一条 荤素原料用专用池专用清洗,注上标记。

第三十二条 切配定位专桌,生熟食品冰箱分开专用,注明标记。食品生熟用具、容器、盛器有明显标志,做到生熟分开专用。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经常保持干净,用前消毒,用后洗刷。配菜时,不用腐败变质和过期的原料。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即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待用食品洗净后放入冰箱保存。冰箱内食品分类存盘存放,不重叠,定期除霜,无异味。确实做到“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第三十三条 墙面、排风罩、工作台、灶台、地面无积灰、无污垢、无积水。厨房抽屉内整洁无灰、无蟑螂、无鼠迹。废弃物及时倒入带盖桶内,当日清除。每班工作结束后,擦洗水斗,倒掉池中网篮内的残渣,擦洗桌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拖清地板。整理好架子、灶台,盖好辅料容器的盖子、剩余和备用食品,或放冰箱,或加笼罩盖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周搞一次包干区域的卫生大扫除。使用者应尊重卫生包干者的劳动,用后保持整洁(冷藏室、切配间定位放置物品)。

第三十四条 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内生外熟。隔顿隔夜食品回烧后供应。每班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第三十五条 烹调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2、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

3、隔顿、隔夜、回收熟食回锅烧透供应。

4、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盆。

5、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第三十六条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3、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物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库。

第三十七条 食品挑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3、肉类食品、自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4、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净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7、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第三十八条 切配间卫生制度

1、专间工作人员上岗更衣戴工作帽后进入,不得留长指甲和戴首饰。整个凉菜间除工作必需之器皿工具外,不得存放其他无关用品。各种蔬菜洗净入内,并且必须与熟菜分砧切配。

2、每天上班后清理冰箱一次,隔夜食品如需再次使用,应做再次烧熟处理;砧板、刀具用消毒液浸泡,工作人员双手也必须进行消毒,地面用消毒溶液拖洗。

3、供应过后,各种熟食加盖加罩,放入冰箱,案板全部洗刷擦干,犝璋逑淳还胃地面冲洗并刮净。

4、切配间的各种用具必须单独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凡是熟食改刀匀在切配间内进行;切配间的刀、抹布不得在切配间以外的地方使用。

5、晚上下班前,各种卫生工作全部按规定完成后关闭窗和日光灯,此时各种人员均不再进入切配间。

第三十九条 面点间卫生制度

1、面点间每天须更衣戴工作帽后方可进入,工作期间不得佩带首饰进行操作,不得留长指甲。

2、面点间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各种无关物品不得进入面点间,各种工具用后随时洗净,冰箱每天清理一次,地面每天随时拖洗,和面机每天放水清洗。保持发酵箱及托盘整洁,各种模具用后洗净擦干,按类归放,防止锈蚀。

3、油条用料保持新鲜,各种添加剂必须按规定使用。各种半成品制作后应分别加罩进入冰箱,防止脱水干裂变质。

4、每天工作过后,各种用具全部清洗干净,抹布洗净晾干,案板光洁无垢,工具摆放有序地面洁净无灰。

第十四章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 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第四十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第四十三条 职责

43.1犞柿扛涸鹑耍ㄊ称钒踩芾砣嗽保焊涸鹗称钒踩圆楣ぷ鞯男鳌⒐芾砉ぷ鳎际称钒踩圆榉桨负妥圆楸ǜ妗o蚬竟芾聿惚ǜ媸称钒踩圆榻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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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4.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4.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4.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4.4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4.4.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4.4.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4.4.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4.4.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4.5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4.5.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4.5.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4.5.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4.5.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4.5.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4.5.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4.5.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4.5.8提交自查报告。

44.6纠正措施

44.6.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6.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6.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6.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4.6.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4.6.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44.6.7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此规定由食品技术人员修订,食品安全人员修订整理,解释权最终归公司品控部所有,其他制度若与其相违背的,以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修订本制度。

第4篇 集中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行业高枕无忧

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习惯了时时处处与电为伴。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没有电,整座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的生产和生活将陷于瘫痪。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去年美加8·14大停电事故,事故所波及的城市,当地交通、通信和居民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仅给美国造成的损失就达40亿到60亿美元。

信息化引发电力行业安全需求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的有效保证是一切电子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电力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电力行业广域网的建设已日趋成熟。到目前为止,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基建、发电、输电、供电等各环节均有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此基础上,电力企业更为丰富的it应用将成为必然。作为国家的资源命脉,电力系统的安全级别毫无疑问要比其他行业更高,因此,如何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焦点。

由于电力行业具有分散控制、统一联合运行、高度依赖信息化的特点,因此其安全级别甚至超过了我们最熟悉的电信行业。此外,电力系统信息化已经深入电力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在网络架构上的跨地区信息网开始逐步建立,许多电力企业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日渐趋高,并把信息安全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由于信息共享的需要,电力企业内部网络需要24×7与网络相连接,以便于异地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用户的各种访问,这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使电力企业的网络完全暴露在病毒、黑客等非法入侵的威胁之下,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企业内部人员在使用过程当中,会发生误删文件、误操作造成的系统故障甚至崩溃。因此,电力行业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同时,对信息安全管理提出了越来越专业化的需求。分析起来,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安全应该在安全信息管理、身份识别管理与权限控制、自动化补丁与资产管理及防病毒及垃圾邮件这四个领域下功夫。

第5篇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交通运输、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业属性内涵)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海洋运输是指以船舶为工具,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航空运输是指以飞机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电力是指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和电力建设等活动。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轧制成材有关活动,包括:钢铁、有色、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特指各种动力机械、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的制造活动。

第四条(安全费用定义及管理原则)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矿企业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井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企业提取标准)非煤矿山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 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井下矿山每吨 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 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井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提取标准)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取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存储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军工危险化学品(火化工品)单位按照0.7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提取标准)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业务按照1%提取;

(二)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电力企业提取标准)电力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亿元及以下的,按照1%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提取标准)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3%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提取标准)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1%提取。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企业提取标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5%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四条(提取必要条款)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企业如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的,须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可提高标准的操作程序和核算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并报省级财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按上述标准分别计提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六条(煤炭企业使用范围)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

(三)建立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矿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和实施预防职业危害技术措施支出;

(六)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支出。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使用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二)建立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应急用品支出;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和野外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出;

(六)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七)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八)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九条(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使用范围)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企业使用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海洋、航空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购置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一条(电力生产企业使用范围)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电力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防触电、防坠落、防火、防爆、防毒、防雷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使用范围)冶金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治理、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范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机械制造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企业使用范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和改造安全健康设备设施支出;

(二)防爆机械电器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

(三)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

(四)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费用使用的优先条款)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二十六条(安全费用税收管理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七条(维简费的规定)煤炭生产及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八条(对关停并转企业安全费用的处理)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第三十条(安全费用计划管理)企业要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安全费用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最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企业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应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税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进行监督审核。

第三十三条(违规提取使用安全费用行为处理)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80号)和《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6篇 行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

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与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根据“管安全的必须管生产”的原则,在组织管理本行业、本部门经济工作中,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对行业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宏观控制,以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控制和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顺利进行。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行业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安全规范,并组织实施;②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包括安全、防尘、防毒等)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方针、目标、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纳人企业经济承包制的考核内容和企业的升级条件,并严格执行;③在重大经济、技术决策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容,组织和指导企业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计划,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④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进、技术改造中贯彻执行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在组织开发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中,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⑤参与组织对本行业的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⑥对本行业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协助国家监察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⑦组织本行业的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行业安全管理包含着监督检查的职能。有些行业设置了安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这种行业安全检查的性质是属于按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进行的自我监督和业务监督。它与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在性质、地位和职权上都有很大不同。

第7篇 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措施

石油化工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点,极具危险性,事故发生率高,且旦事故发生,导致的后果极其严重。安全是石油化工行业的首要问题之一,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对工程全程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可以说已经成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必备。

1、安全管理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

1.1从原材料和产品的性质看,石化生产中涉及物料危险性大,发生火灾、爆炸,群死群伤事故几率高。石化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绝大多数属易燃、可燃物质,一旦泄漏,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燃烧、爆炸;许多物料是高毒和剧毒物质,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1.2从工艺条件看,石化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运行条件苛刻,易出现突发灾难性事故。生产过程需要经历很多物理、化学过程和传质、传热单元操作,一些过程控制条件异常苛刻,如高温、高压,低温、真空等。

1.3从生产方式上讲,石化生产装置大型化,生产规模大,连续性强,个别事故影响全局。装置呈大型化和单系列,自动化程度高,只要某一部位、某一环节发生故障或操作失误,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生产装置的大型化使得单套装置的处理能力不断扩大,如常减压装置能力已达1000万t/a,催化裂化装置能力达到800万t/a,乙烯装置能力达到100万t/a以上。

1.4从设备装置看,石油化工生产的设备大型化、立体化、集团化;管道纵横贯通,装置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一旦发生事故,扑救难度大,损失严重。据有关资料对近年来世界石化行业重大事故进行分析,发现单套装置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惊人。

1.5从动力能源上看,石油化工生产具有火源、电源、热源交织使用的特点。这些动力能源如果因设备缺陷、设置不当、管理不当等原因,便可直接成为火灾爆炸事故的引发源。石油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和企业的整体形象,是企业振兴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加强石化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

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企业存亡和发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要走向市场争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2.2用安全科学观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

工业的文明离不开科技进步和人民对物质及文化的需求,现代工业的发展又承受着高科技开发和应用的巨大风险,对风险的承受力与社会文明及公众的文化素质、经济条件有直接关系。科技越进步,文化事业越繁荣,人民的安全科技文化程度也需要相应提高,促进安全向着科学化管理迈进。科学的工作态度可以为人们提供正确的工作方法,科学、合理、有序地工作,成功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使人类真正拥有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文明的社会。安全已发展成为一门以技术应用过程中安全与危险这对矛盾运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新兴独立学科。不能建立起安全学科观,企业安全管理就只能囿于以经验性的事后处理为特征的管理,而不能很好地应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技术成果进行管理创新,就无法适应知识经济浪潮中迅速崛起的现代化大企业的需要。

2.3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养

施工企业各项目基层员工的安全文化和技术素质是施工企业建设安全文化的基石,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效果,也决定着施工企业的命运。只有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才能全面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

2.3.1努力营造基层员工安全文化氛围。一个安全工作者如果不懂施工专业知识,就发现不了问题。

2.3.2在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进程中,注重用安全文化的功能、安全文化的手段和力量去开拓各项目基层员工的内心文化世界,去挖掘基层员工的精神文化世界;用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去引导、激励基层员工的思想文化世界;用科学的思维文化方法去完善作业程序,提高操作技能,进而形成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场。

2.3.3通过制度化建设来提高各项目基层员工的制度文化素质。安全管理制度是人创造的,但制度常常也能反过来塑造人,使员工不知不觉地适应于制度,从而达到约束规范员工的行为。对施工企业各项目基层员工安全文化建设来说,从制度入手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2.3.4通过自上而下灌输。作为施工企业员工,由于素质上的差异和经历的不同,对安全价值观的认识也有很大的差别,施工企业各项目基层员工安全文化的形成和提高,往往不是自觉促成的,需要自上而下的灌输。

3、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申请人、审批人等,在制订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之前必须充分了解用电作业的环境和火灾危险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如爆炸极限、引燃温度、闪点、密度等;了解现场通风状况;了解该环境属于何种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上述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对策和防范措施。

3.2配电系统应根据负荷条件合理的进行规划,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应根据负荷的发展规划正确地进行选择;施工单位安装线路时应由电工负责,并应严格制度,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地负载;定期用测量或计算的方法,检查线路的实际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断路器、熔断器,以便线路过负荷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严谨滥用钢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3.3为了防止线路发生短路和过载,在安装电气线路时应重视导线的类型、截面和绝缘强度的选择,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干燥无尘的场所,可选用一般绝缘导线;潮湿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的绝缘导线,如铅皮线、塑料线以及在钢管内或塑料管内敷设的一般绝缘导线;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可采用铅皮线、管子线(钢管涂耐酸漆)、硬塑料管线;高温场所,应采用石棉、瓷珠、瓷管、云母等作为绝缘的耐火电线电缆;可燃粉尘、可燃纤维较多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的绝缘线。

3.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需牢固可靠;为了防止接触电阻过大,必须经常对运行的线路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应及时紧固或做适当处理;大截面导线的连接可用焊接法或压接法,铜铝导线相接时,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采用在铜铝导线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再与铝线鼻子连接的方法,也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减少接触电阻的措施;在易发生接触电阻过大的部位涂变色漆或安放试温蜡片,可以及时发现过热情况。

3.5对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工具及通信器材,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铭牌上的防爆类别、级别、温度组别,当达不到使用环境可能释放物质的级别、温度组别,或类别不对时,应视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3.6当生产装置发生事故,工艺异常或生产中必须进行采样、脱水、排放等操作,临时用电容易引起爆炸火灾事故时,用电人员必须绝对听从生产岗位人员的指挥,立即停止用电,在非防爆区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8篇 建筑行业安全管理

建筑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工业体系的建立,以及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先导性的贡献。同时建筑业也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建筑业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的主要作业场所,也是建筑施工生产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场地,因此,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是建筑业安全管理主要问题。

一、建筑业安全与事故的致因分析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安全定义为:将伤害对人或损坏(对物)的风险限制在可允许接受的水平状态。显然,根据这一定义,表明建筑企业不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状态即是不安全的,反之则是安全的,由此可知,不同的建筑企业接受风险的水平的能力不同,它与企业规模和行业特性有关。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个建筑企业经过风险评价,分析风险源或事故危险源(点),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将不可接受的风险降低至可允许接受的程度,使得人和物避免受到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从而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到每个人,则个人原因和工作条件对不安全行为的出现和施工机械、机具缺陷的处理和异常的能力处理处于松懈状态,失去对人的安全管理控制,无疑将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许多企业,在现代安全系统工程中采用“人失误”这一术语,按照系统安全的观点,人在施工企业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也是构成系统的一种元素,当人作为一种系统元素发挥功能时,会发生失误。人失误表明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规定的目标或超出了可接受的阶段,并产生了不良的后果。安全管理就是要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状态,从而减少多米诺骨版倒牌的可能性,使事故连锁中断,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伤亡和损失。

二、建筑企业的现代安全系统管理

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的特征,同时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明确了安全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从中国特色的传统管理中包含着管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管安全必须首先管人的这一点出发,施工企业的生产管理者必然是安全管理者,对工程项目而言项目经理既是生产管理者,又是安全管理者,也是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公司整体而言公司经理既是公司生产管理者,又是公司安全管理者,还是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

企业的安全施工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主管行业的规定、导则、标准、细则等,进行依法管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下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委托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落实和目标分解,分解到各生产、职能部门,则由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安全)目标分解,并制定各部门计划、措施,运用企业的各项管理标准,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来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1.施工企业的人失误主要表现为决策失误和过负荷失误两类,控制人失误的具体措施为规范人的行为规范,指定各项工作的管理标准和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对各岗位进行动态管理,择优上岗;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点检、质量点检的工作力度,增强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并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干群、员工间的人际关系,使员工为树立企业形象保安全作贡献,有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保持员工有最好的精神状态,为所做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避免施工中不安全的事件发生,确保企业的整体利益不受损害。

第9篇 我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析与应用

燃气是城市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燃气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隶属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单位进入燃气市场中来,这就造成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缺少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并严重制约了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等特性,这种特性使燃气行业成为一个高危行业,其生产、供应、储存、使用及运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加上燃气的供应涉及到千家万户,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势必影响燃气的正常运行,危及公共安全,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总结,做好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运用安全管理体系的方法去分析、评价、和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消除产生事故的根源,就能够实现燃气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一、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分析

(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理论基础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安全生产是指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坏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而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就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坏境免遭破坏。

实现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保证国民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燃气企业生产的必由之路。燃气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的改革、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是燃气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燃气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或控制危险及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设备完好无损及生产顺利进行。

(二)燃气行业的事故隐患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对隐患的解释是,潜藏着的祸患,即隐藏不漏、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燃气行业的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燃气行业生产过程中,凭着对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可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坏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燃气行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坏境条件下不能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燃气行业事故隐患分类非常复杂,它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类。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燃气事故起因,可经事故隐患归纳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泄漏、腐蚀、机械伤害等。

(三)燃气行业安全技术的作用

燃气行业的安全技术是为了控制和消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针对生产坏境、生产设施设备、工艺过程及生产员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技术措施,以促进生产率不断提高的综合性技术。其采用的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对燃气生产过程中各种事故的分析研究,针对现存潜在事故的危险性及事故隐患,提出改进燃气设施设备、工艺过程及操作的技术措施,提高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使燃气供应、储存、使用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得以控制。燃气行业的安全技术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并作为生产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而发展。

(四)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概念理解

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燃气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分支。所谓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燃气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燃气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燃气安全生产的目标。

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燃气事故,尽量避免燃气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的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治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燃气企业员工,涉及到燃气企业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二、燃气行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分析与应用

(一)现代安全管理在燃气行业的发展

燃气行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方法、模式是20世纪50年代进入我国的,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燃气行业就开始吸收并研究事故致因理论、事故预防理论和现代安全管理思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燃气企业开始研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和监控,一些燃气企业管理者开始尝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在上个世纪末,我国几乎与世界工业化国家同步研究并推行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燃气行业有些专家提出了系统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理论雏形,认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风险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危险预警与监测管理、事故预防与风险控制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该理论将现代化风险管理完全融入到了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之中。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随着安全科学技术核管理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燃气安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的出现,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方法、原理都有很大的拓展。

(二)现代安全管理在燃气行业的应用

现代安全管理的核心在于预测和决策。所谓预测,就是预测事故,预测燃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预测发生前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所存在的潜在危险,掌握事故发生规律,做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这样就改变了传统燃气安全管理那种只顾到处堵塞漏洞,只处理发生事故的被动局面。决策,就是根据对燃气事故的预测作出指挥安全生产的决策,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要做好燃气行业的预测和决策工作,则有赖于信息管理、标准化管理、和系统工程等。

1、燃气安全信息管理

在燃气生产中对劳动者和物质的安全齐作用的信息的集合称为安全信息。燃气管理和控制实质是信息的处理。燃气安全信息管理有几个特点。

(1)用信息管理能量,即通过各种信息的传递与反馈,使能量按程序和轨道正常运行,保证燃气生产、供应、使用、储存的安全。

(2)燃气生产现场信息是管理能量的重要信息,为了防止燃气能量不正常转移而造成事故,就必须到生产现场产生的信息称为一次信息,指令、文件、情报等反映称为二次信息。

(3)建立燃气安全信息体系。利用计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周而复始的循环,不断获得信息,并通过信息的分析利用,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燃气安全信息管理有三个方面构成,由管理对象、管理机构和管理信息系统构成。一个公司、企业、场站、班组等都是管理机构,整个燃气企业生产活动就是管理对象。管理机构对象实行计划、控制和调节,这就需要根据科学的管理系统完成。燃气行业也只有依靠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才能与测试故、防止事故,保证燃气安全生产。燃气行业的现代安全管理实质上是信息处理的过程,即信息收集、传递、加工、判断和决策的过程。

2、燃气安全标准化管理

燃气安全标准化是现代安全管理中为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安全管理有赖于应用各类安全标准化管理。如天然气充装,可根据燃气充装安全规定进行安全管理,采取措施,这就是安全标准化在现代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的进步,燃气行业的新设备、新工艺不断出现,设备、电气、仪表与计算机之间的愈来愈紧密。所有这些客观地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燃气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加气站明火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事故管理制度均属安全标准。通过制定各类安全标准对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工作科学管理,都有重要作用。燃气行业现代安全管理主要是按照众多而复杂的安全标准进行管理,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就是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充分体现。

三、国内燃气行业先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目前,国内的燃气行业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就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即ohsasi18001的运行模式,国内一些大型燃气企业建立与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有效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采用合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原则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有助于燃气行业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并满足其要求;有助于大型燃气集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功能一体化;有助于燃气行业发展满足市场要求。

1、燃气行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燃气经营单位应在征询员工及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以规定其体系运行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及绩效总目标,表明实现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正式承诺,并为下一步体系目标的策划提供指导性框架。燃气企业在制定、实施与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所适用的燃气行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燃气企业自身整体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3)燃气企业规模和其所具备资质活动极其所带来的风险的特点;

(4)燃气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5)燃气员工及其代表和燃气用户等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2、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要求与内容

燃气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并应在企业内设立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领导岗位,针对那些对其活动、设施(设备)和管理过程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实施与运行,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燃气企业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或几名管理者代表,赋予其充分的权限,并确保完成下列工作:

(1)建立、实施、保持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定期向最高层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

(3)推动企业全体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3、燃气待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与协商

燃气经营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培训的程序,以便规范、持续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能力,并应在企业内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如成立健康安全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任命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及员工代表等)与协商计划,确保能有效地接收到所有员工的信息,并安排员工参与以下活动:

(1)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及评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决策(包括参与其作业活动有关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决策);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程序的制定与评审;

(3)事故、事件的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等;

(4)对影响作业场所及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变更(如引入新的设备、原材料、化学品、技术、过程、程序或工作模式对它们进行改进所带来的影响)而进行的协商。

总之,我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特征,是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某种特定的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燃气安全系统管理是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全面推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使安全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在制度上严密有效,在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就能够保证燃气事业安全健康的发展,也是实现燃气行业实践科学发展具体体现。

第10篇 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培训

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第11篇 地质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探讨

“安全管理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界最流行的一句话,已被大家视为真理、名言、经典.

其实,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因为一次生产实践活动,不可能穷极世界真理,需要我们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数次循环,才有可能接近世界的真理.

为了加强地震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就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保障、身体健康、用电、用煤用气、住宿、饮食管理、工余管理、驻地安全保卫等七个问题,与单位背线、铺线简单劳务分包者小药进行了深入交流.

小药,单位九十年代中期的一个临时工,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司机,曾从事过单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地震勘探背线、铺线、查线、炸药运输、包药、放炮等多项工作.对地震勘探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规程比较熟悉.在工作上,他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多年跟随单位干活,目前他已具备一个班组长的管理能力.

九十年代末期,三维地震勘探的引进,开辟了矿山采区地震勘探的新纪元,使地震勘探单位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过去仅有的3000-4000或者接近10000个地震物理点的年度任务,发展为每年要完成30000-40000个地震物理点,并且排列的加长,八线六炮制的勘探方法,使一个地震勘探项目需要约200多人的简单劳动体力工.劳动力需求的迅猛提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摆在单位工作日程上.

在农民工的招聘问题上,单位首先想到的是让长期跟随单位干活的临时工回家乡招聘农民工.小药就是这个时期的招聘人.他每年要为单位招聘200-500人次的劳力工.在农民工的管理上,采取谁招工,谁负责,自治式的管理.

从1997年-到现在,我们在农民工的管理上,已经走过了16年的发展历程,其中的酸辛苦辣,不再细说,就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就走了相当长的弯路,出现了许多意外事件,有突发疾病死亡的,有走路不小心摔伤的,有具有癫痫疾病半夜跳崖身亡的,有冒险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提起农民工,有这样词汇来描述他们:自由、散漫、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差,但是,农民工是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离开农民工,80%的企业生产就无法开工,每年年初企业的用工荒,也正好说明了这个问题.农民工虽有自由、散漫的灰色外衣,但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勇挑重担,仍是我国当前农民工精神形象.

下面是我与小药就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交流的七个问题.

一、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你们自己主动进行过吗?

在谈论这个话题前,单位前一段时间在开工前将放线工岗位作业指导书下发到每个民工手上,并且让他们签了字的.当时在发放会上明确表示,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是每个项目开工前安全培训的主要教材.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单独举行过培训,期间,我们参加过你们单位三次安全会议,都要求每个人认真阅读这本教材.虽没有举行过正式的培训,但是,我每天出工前都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回顾上半年,林区施工,我们把严禁吸烟,监督检查他人吸烟,作为林区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了落实.尤其是工区外围火灾发生时,我就给大家交代过,如果你在林区没有吸烟,按照规定也没有带烟,你的心就不会发慌.

谈到上山严禁带烟时,我插了一句话,就是对每位职工是否进行检身,小药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吧.我说,其实大家有这个权利,检身只是履行工作职权的一种方式,他不侵犯个人权利和隐私.它不同于公安系统的搜身.

我的感想:当前在没有对小药进行安全管理资格培训之前,他能做到这一步确实不容易.他有想法,但没有培训的具体办法,他已经潜意识地把安全培训纳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就像出工前的安全提示,出现事故时,安全警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安全培训.至于培训没有系统化,可操作,这些问题的根源不在他那儿.

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应主要有发包方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主要由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至于安全培训能否达到效果,关键在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安全文化素质.

所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仍是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问题,也就是职业健康问题.

我说,小药,你每次给单位招收农民工时,你注意过他们的身体健康问题吗?地震勘探虽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是登高、临边等危险作业是有的,职工若有高血压、冠心病、恐高症,是不能胜任这个工作的,这属于职业禁忌症.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注意过,我只是注意农民工的年龄问题,对于超过55岁的人,我不再要求上山了,在后勤上或夜间里,我让他看场子,看院子.

关于农民工身体健康问题,我插了一句话,目前农民已参加了合作医疗,国家规定每年给他们体检一次身体,你可以趁这个机会要求他们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按照体检建议和说明,查看他们身体健康状况,凡事有高血压、冠心病、传染病(肺结核、肝炎)、职业病(尘肺病)、癫痫等疾病史的人,就不再招收、录用.

小药,这个问题,我下一次一定履行这个手续.把好农民工身体健康这个关.

我的感想:职业健康问题不仅仅属于农民工招收前的问题,这中间还有个农民工健康生活问题,即健康饮食问题、健康起居问题、劳动超负荷问题.

这个健康饮食、起居和劳动超负荷问题,我单独做了分类,在下面具体详述.

三、健康饮食、起居问题.

古人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地震勘探职工野外饮食,我有具体的体会,大家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七点吃饭,七点半左右准时出工,期间由于山区作业,给大家不能送饭,大家只好带上一些干粮和鸡蛋、方便面上工.

我的疑问是,一个人每天要肩负50-60斤重的的大线、器材和检波器上山,中午会不会感到饥饿,会不会因饥饿,产生低血糖,发生头晕、眼花,出现事故.

小药,早上吃干面,大家不习惯,为了给大家安排好早餐,我们采取花样式饭菜,有稀饭、馒头、汤面、炒菜,任大家自己选,中午大家带上饼子、馒头、咸菜、鸡蛋和热水.

我说,有肉吗?必须保证每个人一天要有2两肉食.大家上山干活才有足够的能量或体力干活.

小药说,这个差不多,具体也没有称量过.

关于起居问题,我的意见是,每天晚上10-11点必须休息,保证每天有6到7个小时睡眠时间.

我的感想,健康饮食和充分的睡眠,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必要条件,合理可口的饮食,能够提高大家的食欲,充分的睡眠能够保证大家有足够的精力.农民工的健康管理应把饮食和起居这两项工作做好.

四、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全保障问题.

我说,小药在你们铺线过程中,你们设立班组长了吗?八条线你们是怎么管理的?有查线工吗?一个人是否负责一条大线.这些问题是劳动组织管理问题.如果劳动分配不合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无法保障.如一个人能干了的事,结果让两个人干,属于人浮于事,存在相互扯皮.如果需要两个人干的事,结果你让一个人干,存在疲劳作业,超负荷劳动,容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很重要.

小药,八条线设立了八个班组长,每条线都有一个查线工.查线工负责插接线路,比较辛苦.班组长负责照前顾后.一条线带检波器大概有50-60斤重,工人们属于负重上山.根据这几年的经验,一条线带检波器,不会让工人超负荷劳动,也不会产生疲劳作业.

我说,一个人背负50-60斤重的东西,根据有关技术规程,的确不超负荷.但是遇到陡坡、岩坎,一个背负大线上坡或上岩坎,恐怕就够呛.这个时候,你们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

小药说,我们定的规矩是,当一个人做不了时,要求他们暂时停止作业,用电话向班组长反映问题,当协作人员到位后,再进行作业.

我说,这是一个办法,但是他没有时效性.如果陡坡作业出现危险,如人员下滑,摔倒,你们怎么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危险情况.我的意见是,让背线人员自由组合,两个人或三个人一组,相互协助上山,遇到陡坡、岩坎,他们可以采取相互协作的方式,如一个背线,一个人拿检波器,相互搀扶上山,是不是更安全.

我的感想:劳动任务的分配,人员的合理组织,危险作业的相互监护或者叫相互协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这一点非常关键,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存在疲劳作业或一个人单独冒险作业.

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我说,你们有几辆车?运输100-200人,需要几辆车?怎么才能保障交通安全运输.

小药,我们自带两辆车,在给配两辆车,基本上满足人员、器材运输问题.

我说,山区弯道多,陡坡多,你们如何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小药,谨慎驾驶,车速不能太快.

我的感想:山区交通安全运输属于地震勘探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山区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0公里/小时,遇有弯道、陡坡出现盲道,要鸣笛慢行.另外车辆马槽中间应用钢筋扎进,预防运输途中马槽开裂.人员乘坐一律坐下,不许站立.这些都是交通安全运输应采取的措施.另外车辆要按照岗位指导书车辆保养表所列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

六、职工住宿、生活用电、用煤安全问题.

我问:职工住宿是大同铺吗?是简单的地上铺草垫吗?职工因地面潮湿引起颈椎疾病怎么办?

小药说,当地有床铺的房子的确不好找,我们选房的原则是干燥透气坚固,为了预防地面返潮,我们在地面上先铺一层厚塑料布,再铺一层厚塑料拼图板,再铺一到两层硬纸板,然后让职工普自己的行李.

我说,冬天怎么取暖?

小药,居住人多的地方冬天不用生火,夜间给大家用电暖器和电褥子取暖.为了预防电褥子夜间漏电,我们在铺设线路时采用两套线路,实行电器专线,白天拉闸,晚上合闸.夜间电器供暖不超过12点,电气设备都是质量过关的品牌产品.

我说,用煤取暖的宿舍怎么办?

小药,买烟筒,窗户留有天窗.

我的感想是:职工住宿是关系到职工生命健康的重要条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选取有床铺或火坑的房屋,电器安全和用煤安全应采取专线管制,线路铺设要合乎室内用电标准,沿墙铺设线路,不准乱拉电线.用煤取暖一定要预防煤气中毒.职工驻地夜间要有人值班,发现刮风天气,一般都要夜间查看职工宿舍内有无煤气.

七、职工驻地、设备场地和职工工余安全管理.

驻地安全、野外设备场地安全主要涉及到当地治安保卫安全,工余安全主要涉及到工余期间职工交通安全和饮酒安全.

小药,驻地、设备场地安全,我们都有专门的看守人员,白天驻地关门,不让闲人进院.工余期间有人外出我们都要登记,主要登记外出职工要去的地方,一般要求两个人相伴而出,以免发生不必要冲突和意外事件.要求职工外出乘车、行走都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酒采取个人自愿,不劝酒,严禁酗酒.

通过深入交流,我感到,安全管理是一个无穷尽的管理,只有深入细节进行论证和相互印证,我们才能制定出更为完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创出最好的安全业绩。

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急需细化和提升,强化过程细节管理,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唯一有效的途径,自身不安全,再多的保险也无济于事!

2015-12-02

第12篇 确保电信行业安全生产重在强化现场管理

2009年2月22日,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4人遇难,114人受伤住院。矿难发生后,国务院立即派出事故调查组,前往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24日,在国务院特别重大瓦斯事故调查组会议上,对这起事故做了初步分析认为,这起事故发生在该矿南四采区12403工作面区域,事故反映出该采区存在四个问题: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指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要根据这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重点对该矿四个方面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发生的这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与该矿现场管理不严可谓密切相关。而去年福建省霞浦县“1030”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和今年初该省长乐市“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这两起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也存在现场管理不严、不到位等问题。

看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如何有效地抓好现场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对电信行业来说,现场管理的好坏,对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现场管理的相关定义

现场管理就是指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的五个基本要素,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这五个基本要素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作业方法管理、环境管理等。这五个基本要素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员工的安全。

现场管理的基本内容,一是实行“定置管理”,使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有序,现场环境整洁、安全,文明生产;二是加强工艺管理,优化工艺线路和工艺布局,提高工艺水平,严格按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产品质量;三是以生产现场组织体系的合理化、高效化为目的,不断优化生产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四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劳动及消耗定额、统计台帐等;五是建立和完善管理保障体系,有效控制投入产出,提高现场管理的运行效能;六是搞好班组建设和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现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开展现场管理工作,常见做法可分为三个阶段:

1、治理整顿。着重解决生产现场脏、乱、差,特别是要整治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逐步建立起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秩序。这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基础工作;

2、专业到位。做到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各专业管理的现场到位;

3、优化提高。优化现场管理的实质是改善,改善的内容就是缩小目标与现状的差距。按pdca循环(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使其合理有效地运行。

二、现场管理对电信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回顾总结国内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中不少是因为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其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在这方面,作为福建电信行业的一员,笔者深切地感受现场管理对电信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福建电信担负着党、政、军、民通信任务。为了确保通信畅通。该企业历来重视现场管理工作,从2001年开始,不惜投入巨额资金,紧紧围绕“消除隐患、优化环境、规范秩序、确保安全”这一宗旨,采取许多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现场管理水平,使通信规模逐年扩大,通信质量稳中提高。

第13篇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将烟草生产、仓储企业作为消防保卫重点,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 组 织 管 理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行业内企业、事业单位,以下同)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烟草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二人,县烟草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一人,车间、班组、库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一人。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

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三)火源管理制度;

(四)电源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六)车间、库房、班组防火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九)火灾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

(十一)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人员消防职责:

(一)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二)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三)保卫处、科、股长管理职责;

(四)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

(五)专职消防队长、指导员职责;

(六)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八)车间、库房、科(室)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

(九)班、组长防火安全职责;

(十)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 防 火 检 查

第十一条 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部门、仓库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各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巡逻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逐条登记存档,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集体)应当认真整改。

第十四条 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第四章 建 筑 防 火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仓库等工程时,其防火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法规的规定,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工厂、仓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确需搭建时,应当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第十七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和库房,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厂房、库房内的吊顶、隔墙不准采用可燃材料。

第十八条 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 厂区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一般通道不小于4米,道路上空的架栈桥等障碍物,其净高不应低于4米,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搭建建筑物,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堆放要整齐,并分

2

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米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八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六包,复烤把烟不得超过七包。

第二十一条 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20000吨,超过的应分场堆放。分场堆物,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

240米,每垛占地面积一般不应超过100米 ,堆高不宜超过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1.5米,五垛为一组,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15米。半露天库房支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二十二条 厂区、库房、车间、仓库的重点防火部位,防火

2 2

标志要醒目。占地面积超过500米 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米 的

库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各厂及大型卷烟和烟叶仓库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应当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并保障通讯畅通。

第14篇 急需加强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访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主任 秦春芳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建筑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呈现了一派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整个中国几乎成了一个巨大的建设工地,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由于建筑业的发展迅速,加上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上的不健全,员工安全素质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出现了多起震惊全国的桥垮、楼塌、高处坠落、建筑物火灾等特大事故,造成了巨大生命与财产的损失。2004年5月12日,河南安阳市安彩集团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m高烟囱的施工上料架发生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从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的特大事故。2004年5月5日,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30号冷库房内发生货架坍塌,导致正在库房理货的34名民工被压在蒜薹和货架下,造成15人死亡。建筑业是一个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从我国意外伤亡事故统计资料表明,建筑工程领域的伤亡事故数目,仅次于交通、矿山。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秦春芳主任。

问:近来,我国连续发生河南郑州陈砦“5.5特大冷库货架倒塌事故和河南安阳上料架倒塌等特大事故,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请问这在建筑业事故伤害中属于哪一类它有什么特点

秦春芳:我国建筑施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基本上分为五大种类,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高处坠落是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临边、洞口、龙门等(井字架)、塔吊等安拆及陡壁施工等作业,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标准规定: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

坍塌,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的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防护不当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在建工程的梁、板柱倒塌,挖掘沟、坑、洞时的塌方拆除工程时坍塌等情况。因此,2004年5月5日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30号冷库房内货架坍塌是一起典型的质量责任事故。而河南的上料井字用的架倒塌事件严格来讲,属于高处坠落事故。近年来,因高处坠落而死亡的人数,在建筑业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建筑高处坠落事故,由于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事故的40%以上。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的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

问:《安全生产法》已经实施1年多了,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标准也较完善。可是,重、特大事故却时有发生,您认为发生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秦春芳: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行业固有的特点所决定的。建筑施工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这是区别其他产业部门的根本点。一旦开工后建筑工人就要围绕着建筑物展开上上下下的生产活动。不安全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进展而改变;加上高空、露天、交叉作业,作业的环境和条件又都比较差,事故多发是必然的。

从主观原因上讲,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我们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力度不够。目前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应的标准应该说是比较健全的,大部分的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所导致的。建筑业农民工所占的比例比较大,从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上来看,建筑施工一线生产人员农民工所占的比例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包括它的管理人员,都是从农民工直接转换过来的。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将会不断的向城市转移。由于建筑工人的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低,所以安全培训的工作量相当大,加上施工进度紧等要求,施工企业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只能是走走过场,对施工管理人员培训的深度和力度也远远不够的。

其次,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已经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在建筑施工中应负有安全生产责任作了规定,但目前还没能执行。如设计人员应和施工单位共同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但实际施工中,这两方面是完全脱节的。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在设计人员设计时并未考虑,都是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和处理的。

问:您长期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针对目前建筑业发生的各种事故,您认为,我们应该着重做好哪些工作,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秦春芳: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应该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先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深度。建筑行业这个培训,应该从两方面来抓。从管理部门来讲,应该加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从企业上来讲,应该是加强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责任制,要明确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培训工作应是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全方位就是企业或现场里所有岗位都应该进行培训;全过程是从开工到竣工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培训,也就是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过程,每一个人都要培训;全员,就是所有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只有做到了这三全,生产才能不出问题。

其次,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以便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从目前发生的一些事故当中看,很多问题出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这个环节上,没有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交底,二是要将操作者在这项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以保证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上述两项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是在施工组织设计和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已经明确了的要求。

第四,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目前,已经颁发的建设部的安全技术规范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七本,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易发和多发事故的部位、环节、工序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只要在施工中遵照执行,就可以大量的消除、减少和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最后,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监督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对建设工程所应负的责任的落实情况,对那些违反了条例并造成伤亡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总之,只要我们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监管,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深度,是可以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的。(本网摘自'安全'2004.3期)

第15篇 电力行业班组安全管理建设到位的重要四项

班组是落实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生产组织,只有班组保障了安全,才能实现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局面。针对公司基层班组的现状,我们要在推进基层班组的标准化建设、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着手,强化措施,提高执行力,实现班组安全建设全员参与的局面。

一、加强安全责任制建设,建立完善安全奖惩体系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让每个员工知道自己肩上所负的安全责任,将安全压力传递到每位员工。一是将班组安全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每个成员,让每个员工知道自己在班组建设中“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全员参与的目的,也是让员工主动思考、提高素质的一个过程。二是建立完善一个奖惩分明考核体系。通过安全奖惩,让每位员工明白在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中做与不做、做的好与坏的区别,激发员工在班组建设中发挥自己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班组建设当中去。

二、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也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增强安全教育效果。破除课堂授课安全教育方式,采取灵活多样、多形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即在基层班组开展查隐患竞赛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摄影展、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比武,“我为安全献一计”等,促进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于竞赛比武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二是注重安全教育人文理念。通过写平安家书、安全宣誓、平安家庭相册等形式,让每位员工增强对家庭和社会责任感,使每位员工知晓,每起事故给幸福家庭带来的严重伤害,时刻意识到自己对父母、配偶、子女的重要意义,真正认识到自己生命的价值所在,激发出认真学习和遵章守纪的动力,从而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和违章所带来的伤害。

三是大力倡导团体精神。以班组安全日活动、反事故演习、班前班后会等有效载体,引导班组成员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相互学习。以“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为主要内容,做到“四不伤害”,逐步培养班组群体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生产主人翁意识,使“安全是职工最大福利”的思想深入人心

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班站员工安全文化素养,创造和谐平安的氛围,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人为责任事故,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高的目的。

三、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

电力生产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电力生产的安全。一是必须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对班组安全生产所需的工器具,及时配置更新和补充。二是努力改善人员作业劳动保护措施和作业环境,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完善工作场所安全环境,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三是在基层班站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辅助标识。主要有安全通道标识、配电操作模拟图及安全警示挂图。通过应用有视觉效果的图案,让班站员工时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和警觉性,提高员工安全正确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扎实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

基层班组涉及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事故抢修等方方面面,工作任务繁杂而艰巨。在安全规章执行上,部分一线班组员工业务技能水平不高,有的一味凭经验做事,施工过程中不按规程办,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现象普遍存在,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也较普遍,从而增加了反违章工作的难度,制约和影响了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通过扎实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将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的工作要求,细化和落实到每项工作之中。

一是通过对作业过程危险点以及关键环节和关键流程的控制,达到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实现现场工作标准化,确保现场生产过程的可控、在控、能控。

二是通过现场标准化作业的实施,班组作业人员加深对标准、规程和规范的理解和掌握,切实提高人员业务技能水平。

行业安全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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