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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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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

第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 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 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 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 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第2篇 谈谈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科学。为了改善和优化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形成安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建立长效久治和持续改进的各项制度是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贯标从“要我贯标”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贯标”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

1.公司制订年度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经理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

3.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严格把关并加以控制。

4.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5.加强教育与培训,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新进场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二、依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二章 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3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线路拨接、临近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临近营业线3米范围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的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 施工计划编制及实施

第4条 施工单位上报的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核定项目类别。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ⅲ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其月计划、日计划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施工项目相同。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

第5条 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

1.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进行汇总,填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表1),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

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

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运输处审批,下达月度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以施工计划附件形式下发)。

4.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需申报施工日计划,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

5.未纳入“临近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按照以上申报程序,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

第6条 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信息反馈

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计划进行核对,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发《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

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等进行审核,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的不准开工。达到施工条件的,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

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擅自开始施工。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组织实施,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临近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认真记录,发现新开工、无计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段调度对未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的施工,立即报段领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报告。如发生漏报情况,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

(2)机务段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对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的施工地点加强瞭望、鸣笛,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的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就近车站,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

(3)监理单位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

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后,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的(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经核实准确后,每日12时前将次日临近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计划,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对无计划施工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反馈。

第7条 对于临时产生的临近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类别。计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计划(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得少于20天)。

第8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

1.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集团公司不予审查。

2.施工方案未经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运输处不得安排其施工计划。

3.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

4.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

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对防护方案进行审核。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9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

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各施工项点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

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禁止施工。

6.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禁止复工。

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或未签到的),禁止施工。

8.施工方案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防护服等相关防护用品,否则禁止施工。

9.对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既未纳入月度临近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也未上报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下发,禁止施工。

10.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禁止提报施工监督计划,严禁开工。

11.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设置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开工。

12.夜间施工未达到夜间施工条件,禁止施工。

13.无封锁计划的临近营业线的爆破,禁止施工。

第10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责任体系

施工单位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牵头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联控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相关单位必须按职责加强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主体管理责任。

1.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职责:

建管、运输、工务、电务、机务部门是临近营业线施工的主管或牵头部门。

(1)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或牵头部门召集相关业务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安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对施工项目和影响范围进行界定,审核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提出控制措施落实要求,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监管责任落实组织体系。

(2)审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预审的施工方案。

(3)协调解决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组织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检查、督导。

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的主体单位,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1)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施工单位入场前,要积极组织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防护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4篇 厂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厂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5篇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施工电梯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坠落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6、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7、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8、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当施工电梯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动,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1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6篇 试论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同时规定了违反《条例》后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详细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条例》后应受到的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的公布施行,给监理行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思想观念,从思维方法、监理组织、工作策略、工作协调等各方面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空间和承担全新的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责任,和一旦工作失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不能再以过去的传统方式或习惯做法去工作,否则就会铸成大错。本文力图从监理地工作角度出发,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电能是工程建设的最主要能源,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重要保证。但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不到位,又容易发生电击(触电)事故。施工现场的电击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单个人员身上,但个别情况下,也会造成群死群伤。电能使用方便,它可很容易地转换为其他型式的能量。但它是一种看不见、听不见、闻不着又不能摸的能源,因此触电事故具有抽象性、广泛性、综合性和严重性。根据国家统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已上升到“五大伤害”中的第二位,占到16.6%;而全国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已占20%以上。因此搞好安全用电极为重要。业主、监理、施工方在内的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减少触电伤死亡事故,特别要做到杜绝触电死亡事故。通过对一些典型触电事故的剖析发现,所有事故都是因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松懈麻痹)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例如,2004年3月7日,呈贡县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搅拌机内被搅死。又例如,2005年9月下旬,昭通某县一电力施工工地,5名工人同时触电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而这些事故都是因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不健全、不到位所致;或者有制度,但疏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要工作扎实、制度切实可行,上述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减少和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在建筑物装修阶段,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2006年4月下旬,昆明某建筑工地为庆贺断水,将鞭炮吊在塔吊的挂钩上燃放,因塔吊旋转,燃放的鞭炮造成10kv高压线短路,线路被迫停电,造成间接损失。这样的事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吗?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及现状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具有如下特点:

1、建筑工地环境恶劣、各工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错综复杂。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多、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

3、维护电工素质参差不齐。例如将pe线和n线错接、混用,不认真做重复接地,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配电箱不按规范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用电设备不接pe线等情况时有发生等。种种违规、违章事例还可以列举很多。

4、建筑物装修阶段,可燃物质多且乱堆乱放,文明施工差,手持式电动工具多。

5、专业电工和其他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多。例如不按规范要求使用铜芯软电缆作电源线,而采用花线、双绞线作电源线且随地乱拖;单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3芯电缆但却采用2芯电缆、3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4芯电缆但却采用3芯电缆;用4芯电缆作380/220v电源线另加1根绝缘线作pe线;电缆不架空、不埋地敷设,随意放在地下,任其车辆碾压;配电箱不按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前后级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匹配,上级小,下级大,或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偏大;典钨灯铁皮外罩不接地;使用木箱作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无防护门;pe线与n线错接、混接;pe线与n线连接在一起;保护接零线(pe线)截面过小;配电室门坎洞封堵不严,蛇、猫、老鼠等小动物易进入,引起短路;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无操作证的人员开动建筑机械等……。种种不规范做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还可以列举很多。这些违章现象当然不可能集中在某一个施工队伍上,但每个施工队伍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章情况。这些隐患都对用电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酿成触电伤亡、火灾和设备事故的重要原因。

6、因为属临时设施,极少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人们有意无意降低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标准,配电箱、开关柜等供配电设施陈旧(为节约成本,设施拼拼凑凑,马虎凑合),施工质量难以得到可靠保证,给安全用电留下隐患。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现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不纠正、不制止、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对安全用电工作,多存在侥幸心理。如此工作作风,终究会自食苦果。

7、供电环境不相同。如有个工地,110kv、35kv、10kv及低压线路纵横交错,对施工安全构成极大威协。

分析建筑工地现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搞得比较好的,而少数施工单位则很差,多数企业处于中游。这也符合一般事物发展规律。这里只剖析较差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极个别工地工地,连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都不编制,管理工作更差。综合观察和分析,部分工地存在如下问题:有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无配电系统接线图和配电装置布置图、无设备清单;有的计算资料不完整,缺乏实施依据;有缺乏停送电制度(规定)的;有缺乏防火制度的;有的无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要求;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较粗,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不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极个别施工企业至今仍在引用已于2005年7月1日废止的jgj46-88规范;有的未按要求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等。个别工地在工程实施时全凭施工人员的经验、指挥者的意志(长官意志),随意性大,极不规范。有的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后不按要求组织有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的共同验收就投入使用。

我们曾发现某工地,用4mm2的铜芯导线作pe线主干线(已当即令其整改),就是一个不认真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施工人员随意施工,又不按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就就投入使用的典型事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较差的这类工地不一定发生事故,但绝不是他的工作做得好,而纯粹是侥幸。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类工地出事故的机率就会高得多,一旦发生触电伤亡事故,除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外,监理单位也难辞其咎。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因工作一时疏忽,也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但它发生事故的机率就要小得多。

监理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也存在做得较好、工作一般和工作较差三种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注意规范升级,新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尽管已施行一年,但少数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认真学习,更淡不上加深理解,因此难以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对《条例》关于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的重要性、严肃性缺乏深刻理解,甚至认识模糊;也有少数同志工作深入不下去,对现场的违章、违规现象司空见惯,熟视无睹;没有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几经口头通知仍不整改的,不及时发监理通知等。对工作较差的监理人员,可以用工作不到位来概括。

三、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理要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我们最根本的依据,主要有:1、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标准》gb50194-93;3、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此规范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jgj化46-88同时废止);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05年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1号。

《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上述要求,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负赋予的职责,从监理的角度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代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必须认真地、负责任地审查施工单位所报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⑴审核临时用电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是否按规定组织了有编制、审核、批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验收;是否有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表和验收结论资料应报监理备查。

⑵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参差不齐,有好的和比较好的,也有较差的。对编制质量高的,可以推广,向其他项目介绍,组织大家学习。在审核编制质量较差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提出问题、纠正错误,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或者退回要求重做(退回时应办理发文签字手续)。不能简单地履行手续,签上“同意此方案”了事。

⑶检查电工的上岗证(必须持证上岗)。电工身体健康。上岗证报监理备案。

2、工程开工后,第一次对临时施工用电进行检查时,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二是违反规范的情况和习惯性违章情况;三是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情况;四是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出问题,令其整改。

3、在安全检查中,对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先口头通知整改,经多次通知仍不整改者,应发监理通知;凡检查出的问题,应同时在工程例会中提出,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4、在日常对工程质量进行的巡视检查中,同时检查现场用电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5、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责任心,要热爱监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提高对规范内容特别是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监理水平。

6、临时用电安全工作的管理,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总监、总监代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7、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向施工单位发出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请总包、分包单位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上述要求从监理的角度管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提倡六勤,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沟通、勤动口、勤动笔、勤汇报,把工作做到位,为减少甚至杜绝触电伤亡、火灾、设备事故做出努力和贡献。若因我们的工作不深入、不踏实、不到位,工作失职,该做的工作不做,该发的监理通知不发,一旦发生触电死亡事故,我们就要承担监理责任甚至法律责任。但只要我们潜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真正负起责任来,一步一个脚印,就一定能做好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第7篇 大型硐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新煤矿副斜井井底车场:一、二号交岔点、换装硐室宽9.18米、高9.88米,长43.3米,s掘﹦81.5㎡。一号交岔点为180下山,施工难度非常大。这几个大硐室都处于泥岩和粉砂岩层中,泥岩松软破碎,易坍塌、风化,遇水浸泡成泥。掘进过程中,破坏了岩石的原始应力平衡状态,围岩为寻求二次平衡,产生了巨大的帮、顶压力。如果顶板管理稍有失误,支护不当,施工方法不当。巷道就会在巨大的顶、帮压力作用下,发生冒顶、片帮,甚至大面积塌落,将会给施工人员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甚至重大伤亡。对生产,工程质量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但这几个大型硐室,设计永久支护为砼砌碹,厚度600㎜,砼强度等级c30,掘进过程中没有任何支护。硐室断面大又长,如果采取短掘短砌,掘进长度每次最少得4米,4米空顶,不采取临时支护,安全就没有任何保证。一次砼浇灌3米,最少得凝固2-3天,才能向前掘进。这种施工方法,一是,空顶作业,安全没有保证,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二是,工序多,施工慢,工期长。三是,放炮易把碹胎打倒,再次立胎难度大,碹胎又立不到要求位置。四是,砌碹接茬多,工程质量没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增加初期支护,初期支护采用全断面锚网喷支护,锚杆采用ⅱ级螺纹钢筋∮20×2100mm,间排距800_800mm,菱形布置,对锚杆用树脂药卷全长锚固,挂∮6㎜盘圆钢筋网,网格140_140㎜。网片搭接不小于100㎜,喷砼厚80㎜,砼强度等级c20,这个方案得到领导和设计院工地代表同意。这个方案实使后,一掘、一锚、一喷,没有空顶作业。安全有了保证,掘进可以连续把一个硐室掘完后,再浇灌砼。砼浇灌也可以把一个硐室连续浇灌完。实使的结果表明,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有保证,工效提高了30%多。

在副斜井井底车场和一、二号交岔点、换装硐室等硐室工程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制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从2008年9月23日开始认真开展,陕建煤司发(2008)年023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今年施工几个大硐室,安全工作做的好,效果高,一是矿领导重视。二是,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三是,矿领导每周二组织一次全矿安全大检查,把检查的所有安全隐患发通知,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检。把所有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为了使施工人员对工程了解更深刻,分单项工程制了 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对掘进、锚网喷支护、砼砌碹都制订了明确的安全、质量要求。

对打眼放炮、锚网喷支护、砼砌碹、通风、瓦斯、综合防尘、防火、运输管理。逐项制订了安全技术措施。对每项措施,都贯彻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对安全做到群防群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向一级负责。对每项措施都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都要进行复查。把所有的安全隐患消除掉。

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把安全工作搞的洪洪烈烈,有声有色。从2008年9月23日开始到12月31日,以陕建煤司发2008年023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通知精神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深化“二安三个一”、“安全闭环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我们的措施:

1、在每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和每次班前会上学习贯彻,陕建煤司发(2008)023号文件、《煤矿安全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知识,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继续深化“二安三个一”、“安全闭环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井下以顶板管理为重点,严禁空顶作业,做到一掘、一锚、一喷。抓好通风、运输、瓦检、机电、文明施工。

4、地面以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管理为重点,抓好两堂一社和环境卫生,施工材料堆放整齐。

5、做到“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哨。

6、加强火工品管理,当班用不完的雷管交火药库,用不完的火药存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

7、每周二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

8、活动结束后,作好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8篇 构筑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基坑开挖

1、开挖基坑坑壁的放坡不小于安全坡度;

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要大于安全距离;2、土方机械交叉作业时配合要得当,禁止违章指挥,谨防机械伤害;3、坑内的照明用电要使用安全电压;

4、施工前要检查漏保有无失灵;

5、移动电缆拖拉时要小心绝缘损坏;

电缆防止被设备碾压;

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6、车辆进厂指挥要得当,严禁疲劳作业,指挥要得当,驾驶员驾驶车辆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7、安全标志要明确,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

8、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事故,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模板工程

1、避免由于风力等外界因素造成大型模板坍塌,安全标志要明确;2、高空作业要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3、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开带病车,指挥要得当;

4、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事故,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5、木模加工时要正确使用木工机械,模板安装时要正确使用安装工具;

6、坑内的照明用电要使用安全电压,以防触电;

7、施工前要检查漏保有无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要小心绝缘损坏,防止电缆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第9篇 如何抓好非开挖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现如今地质勘探单位的多种经营(包括建筑施工、基桩工程及地勘服务性行业)较严重的事故类型有高空坠落、机械伤害、坍塌和触电等。这些事故常发生于建筑施工、基桩工程、机修等作业。湖北地建集团神龙市政公司在市政施工中主要利用“非开挖”技术进行地下管道的定向穿越。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何保证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如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如何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是当前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甚至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也存在侥幸心理。

公司在生产实践中进行利用“安全评价”的“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等评价方法,通过识别和分析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防患于未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此,神龙市政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现在从安全意识的提高、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检查的重视三个方面入手粗浅的总结如何抓好市政非开挖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意识的提高

现在的安全管理,首先是要解决员工安全意识的问题。人的意识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非一日之工。提高员工生产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让公司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了解参与工作中的“安全评价”活动就是最好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岗位按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含固定民工)安全教育卡,存档备查。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邀请上级领导来公司作了安全专题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湖北地矿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地质工勘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等,并分析了本公司安全生产存的问题及如何搞好项目部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通过各种学习,牢固树立了“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意识。从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着手,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就是每个员工不要受到伤害。因为事关自身利益,员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其次,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痛定思痛之后,更要善于总结,2011年3月神龙市政公司参加了江汉油田建设公司合格分包商hse入网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和考试,顺利获得今年油建公司“中国石化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hse体系”合格分包商入网许可。参会的全国各地多家分包商“2010年度安全生产论文竞赛”活动中,代表公司参赛的安全生产论文——两起基坑坍塌事故的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获得唯一的一等奖。

2规章制度的建立

公司编制下发了《神龙市政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神龙市政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龙市政公司水平定向钻机安全生产规定》 ;《神龙市政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工作中规章制度的建立容易,但执行要严而有度,奖罚要分明。

这些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细化,是保证安全的基本准则,是我们日常安全管理的有力武器,如果执行不严或者不执行,就没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安全管理就是一句空话。然而,执行还有一个“度”的问题,这全靠现场安全管理员的智慧。

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湖北省物勘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抓好贯彻落实。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奖惩措施,严肃责任追究。凡是公司内部发生的事故,按照规定事故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对于瞒报、漏报和推委塞责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老员工和新员工不一样,大学生和初中生不一样,有经验的和没有经验也不一样,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不能一概而论。还有奖罚要分明。奖罚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通过激励和处罚来提高员工的生产安全意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奖是对于那些积极支持参与生产安全工作,安全意识有进步的员工,那怕是一点点的进步,都应该给予奖励鼓励;罚是罚那些屡教不改、有故意违章行为的,罚就要罚到有切肤之痛,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要多奖少罚。

3安全检查的重视

作为一个安全员,要经常性的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找出主要危险源之所在,通过分析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的不安全状态之根源,提出对策。对于不能解决的应当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排除或撤除作业人员,要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神龙公司针对性的制定了工地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是为了查找工程、系统中各种设备设施、物料、工件、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将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小的子系统,以提问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逐项检查,避免遗漏。【1】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的封闭情况检查;现场交通管理情况检查;工地安全用电情况检查;工地防火、消防情况检查;照明情况、通风情况检查;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劳保护用品的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查思想。主要检查领导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二、查管理。主要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效。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记录、外协队伍管理、临时工管理、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等情况。三、查隐患。主要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四、查事故处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对责任者作出处理、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同时还要检查伤亡事故是否及时上报、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安全检查的重点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检查后应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湖北地建集团神龙市政公司的安全工作平时也取得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就企业整体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必然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还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经济效益上的损失,特别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相继出台了新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事故的处理赔偿会给单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做为地勘单位而言,它对安全生产有特殊的要求。公司的良好业绩是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零事故”不仅说明公司的“全员安全模式”很安全,更显现出同力人对生命的珍惜和爱护。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抓好安全生产,不仅需要始终不懈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而且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还必须运用辩证的观点去处理各种关系,去指导安全生产,从而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的点滴的努力,员工的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肯定会得到提高,员工肯定都能积极的参加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每个员工都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安全员。这样,我们所有的安全就有了保障,我们的工作才能叫做有成效,我们的企业才能在符合现代安全管理的要求,才能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才能在严峻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第10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第11篇 浅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施工监理

为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稳定,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文明发展,自2002年起国家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施工建设的安全施工原则,对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工程质量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既是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学习的一项内容,同样笔者认为这也应该是工程施工监理所需学习的一项重要课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监理所起到了监督、控制和管理的关键性作用,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监理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原因有以下几点:1.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视力度不足,没有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摆在一个明确的地位上;2、建筑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违规施工等现象出现埋下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施工方带来经济和名誉损失,也会给业主项目建设计划,工期,甚至经营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虽然,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并没有明确监理应对施工安全进行监控管理,目前出台的国家法律也未明确监理应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若没有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做保障,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就会大打折扣,从而无法保证质量和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笔者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敬请专家和同仁批评指正。

1 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

首先,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新版)有关施工安全篇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实施指南的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2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对安全生产监控中的职责(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监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是企业内部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对项目监理部和员工内部考核一种依据,是监理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满足市场需要,树立品牌形象,造就高素质全能型监理人才的一种方法。至于监理介入的程度、范围,监理的相关收费是否应作调整,发生事故后的连带责任等问题,也需深入探讨,因牵扯的面太大,在此不便赘言)。

(1)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相应指导性工作,包括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核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经常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生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等。

(2)监理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进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时进行协调,落实安全质保体系相关内容,认真督促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各项防护措施、设备使用情况,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总监。

(3)监理员:根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反馈,并督促施工方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3 项目监理部要确立《监理部内部安全检查制庋》

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落实——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落实——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检查落实——主要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4)施工临时用电检查落实——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4 在审查开工报告前

监理认真审查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七牌三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5 监理交底会及第一次工地例会上

监理应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问题。

6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注意事项

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

(4)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5)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 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应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

(2)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

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监理概念的认识会逐步统一到为业主提供项目全过程或者阶段服务上来,监理工作内涵和职能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满足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加入wto后监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但在现阶段,结合我国建筑业的实际发展水平,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两层分离的客观现实,监理企业若能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可以保证“三控两管一协调”顺利实施,增加监理企业对施工方的综合监控能力,而且对工程的顺利开展和计划的如期实现,对增强监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12篇 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 2 名专职安全员。

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

9

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

9

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9 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2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2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

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9

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9 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

9 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9

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2 2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2 2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机械安拆方案报审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20220.00元 2按照报审方案施工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20220.00元 3机械经验收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50000.00元 4机械限位齐全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

10000.00元 5机械有保护装置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0元 6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垂直度偏差小于3‰。

10000.00元 7塔吊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0元 8机具完整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

2022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临电方案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20220.00元 2临电方案实施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20220.00元 3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50000.00元 4电箱符合规范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

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熔丝符合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2022.00元/处 6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

10000.00元 7动力照明分开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00元 8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2022.00元 9施工用电三级保护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22.00元/处 10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安全电源系统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0元 12焊机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0元/处 13橡皮护导电缆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1000.00元/处 14临电规范搭设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

1.3.1 挖孔桩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护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

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

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

桩径大于

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22元/处 2桩周边防护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

必须在孔口设

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22元/处 3桩周边堆土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

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1 米,并应及时运走.。

500元/处 4毒气检测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500元/处 5通风要求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

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500元/处 4.

1.3.2 基坑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22元/处 2基坑周边排水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1000元/处 3基坑周边防护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

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00元/米 4基坑周边堆土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00元/处 5基坑积水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

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方案的提交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0元/栋 2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0元/栋 3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1000.00元/处 4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20220.00元/处 5外架卸料平台搭建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

10000.00元/处 6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

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0元/次 7外架堆放材料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10000.00元/处8防护棚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20220.00元/栋

4.2 不安全作业环境 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10000.00元/栋 2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

1.2米。

10000.00元/栋/次 3脚手架铺脚手板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5000.00元/栋/次 4密目网张挂严密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500.00元/处 5满堂架与外架相连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2022.00元/处 6隐患及时排除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

(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2022.00元/处 7外架定期巡检记录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5000.00元/次 8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5000.00元/处 9施工安全通道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5000.00元/处 10临边、洞口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500.00元/处 11各类加工区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22.00元/处 12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0元/次 13 动火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

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三宝使用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0元/人 2酒后上班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500.00元/人次 3打架斗殴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5000.00元/次 4无证上岗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

5000.00元/次 6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500.00元/次 7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0.00元/次

5 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

违反要求处罚2022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

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 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 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

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

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

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第13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____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14篇 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第15篇 铜矿井下施工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一个全社会都在倾力关注,但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众所周知,井下施工安全管理是难点和重点、动态性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周密细致预见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铜矿井下安全生产的基础。几年来,井下生产中出现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值得我们深思。并非安全措施缺乏、规章制度不严,也非领导重视不够。归根到底,是工程施工上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不够,形式上的东西太多,走过场的现象严重。本文结合现场实践浅谈铜矿井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井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利因素

1、施工队伍建设不良: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施工人员东拼西凑,有的施工人员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知识全然不知,“三违”现象严重,无形中造成管理上难度大。

2、安全意识差、侥幸心理较大:许多施工人员认为干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出安全事故,天天机械性的操作凭感觉,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包括施工队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违章现象不当场制止,甚至无意之中助长施工人员违章行为,自身安全意识差,总是忽略细节现象。

3、安全技能知识欠缺:安全教育理论知识讲的多,实际安全技能讲得少,应急知识、现场自救内容少,培训力度不够。由于安全技能知识的欠缺,造成遇到突发事件如何逃生,如何抢救,第一时间如何汇报,怎么样组织人员采取方案,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4、安全生产投入少:许多施工项目招投标时,由于外包方对井下施工项目的不可预见费(也就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估算不足,甚至常规的安全措施费用也没计算在内。造成施工时,因考虑成本核算利润率的微薄,故人员减少、机械通风费用敷衍了事、打眼时偷工减料,人为上形成工程质量差,存在管理上安全隐患。

5、安全管理人员专职不专、兼职不管:由于受利润的因素等影响,许多施工队的专职安全管理员,纯粹就是杂工,许多其它工作挤占了安全管理工作,兼职安全管理员根本就不管理不汇报。

6、管理上不到位,不彻底,许多安全管理工作走过场,不注重实效,安全管理不规范,浮于表面现象。

7、施工队伍班组建设浮浅,没有班组活动,没有实质性的管理,井下值班巡查、井下调度虚拟。

二、安全管理工作有利条件

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安全管理工作有它的难的一面,也应该是有它有利的一面,从目前铜矿生产发展趋势而言,随着领导的高度重视,工作环境的大大改善,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大,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同时各厂、管理部门不断抓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规章制度的趋于完善,使井下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主要几个方面体现为:

1、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厂设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冶金矿山操作规程,确立井下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结合实际,制订了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效的遏制了违章行为,从外包方到班组到铜采矿厂完善了专职安全网络体系。

施工安全管理15篇

由于局部区域瓦斯抽放的不均衡性,为了确保在瓦斯涌出较大或地质构造带施工防治瓦斯措施孔的安全,特制定《防突钻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施钻现场人员构成及职责:1、施钻工作由当班班长负责现场指挥,当班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瓦斯员负责现场瓦斯浓度检测。2、施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瓦斯措施孔要求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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