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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机采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
与综采工作面相比,机采工作面装备水平较低,支护强度较小,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工作面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是机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的重点。
(1)工作面支护。
①检查柱距、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呈一条直线,支架架设偏差不应超过100mm。
②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出现连接不铰接,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
③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④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载支柱,不同型号支柱是否混用。
⑤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其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⑥支柱是否全部编号管理,并做到牌号清晰。
(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平巷和运输平巷)。
①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
②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齐全。
③巷道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
④机电设备是否上架进壁龛,电缆悬挂是否整齐。
⑤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材料码放是否整齐。
(3)安全出口。
①检查平巷至煤壁线20m范围内支架是否整齐,并有符合规定的超前支护。
②有无符合规定的端头支护,端头梁距工作面第一架支架的距离不应超过0.7m。
③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6m,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7m。
④采空区侧或煤壁侧是否有宽度大于0.6m,高度不低于工作面采高90%的人行通道。
⑤安全出口处煤壁是否至少超前一刀,斜长不小于2.0m。
(4)采煤作业。
①检查采煤机状态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②采煤机运转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运行是否平衡,底板是否割平。
③采煤机工和时液压油泵的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④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离合器、隔离开关是否打在断开位置,并完全关闭水管。
⑤采煤机是否被用作牵引或推顶设备。
(5)煤壁与机道支护。
①检查煤壁是否平直,并与底板垂直。
②是否出现超过规定的伞檐。
③一次采高时是否见顶。
④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齐全的贴帮点柱。
⑤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小于300mm;梁端是否接顶,挂梁及时。
⑥悬臂梁支柱支设是否及时,在15m内支柱与放顶是否平行作业,改临时柱时是否做到先后回。
第2篇 建设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
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要求合理处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每一方都要各尽其责,尽自己的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往往就将责任推向施工单位。本文试图从建设单位的角度阐述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周边设施安全
保护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简言之即周边设施的安全,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是十分重要的任务。许多建设项目周边的情况复杂,客观上要求建设单位去认真处理,不能马虎,不能有侥幸心理。首先,弄清现场周边的情况,这是建设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内容有: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管线情况。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埋地电缆、燃气管线、通信线缆、有线电视、网络等;红线边缘地带,不仅包括地下管线情况,而且周边房屋的基础情况、围墙等附属设施情况、其它构筑物等情况,也必须调查清楚。对于旧城改造来说,不同的项目,其现场周边的情况也不同。因此客观上要求建设单位去区别对待,具体分析每一个项目的特殊性,为制定合理的措施创造条件。
实际上在规划设计与报建过程中,对待一些重要方面的情况,基本上都涉及到了。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小的方面问题,稍不注意容易带来十分被动的局面。如深圳南山区某高层商住楼,静压桩施工过程中,因挤土效应将相邻的浅基础围墙挤裂。该围墙的权属单位利用此围墙做了一间职工食堂,食堂的墙砖整排的断裂错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食堂被迫弃用,致使该单位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整个项目不得不长期停工。如果设计过程中,选择桩基方案时考虑到现场这种问题,采取钻孔灌注桩方案取代静压桩,可以有效保证此围墙的安全;如果静压桩的施工方案中能够针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采取防护措施,如压桩前挖土植孔一定深度、沿围墙挖应力释放槽、合理调整压桩顺序等,也会对浅基础围墙起到有效保护作用。尽管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应承担对周边设施损害的赔偿,但作为建设单位,没有从根本上正视安全问题,造成项目间接损失难以估量。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
为了全面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其前提是避免安全事故。所以建设单位在坚持管施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具体任务有,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本项目工程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各方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强令施工方违章作业。
在施工方案审核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施工人员的安全度,而且还要考虑周边现有设施的安全度。尽量避免和减少因设计方案而产生的冒险施工和危险作业。如按设计要求无法避免危险作业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遇有必须修改原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时,必须相应变更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漏洞时要及时弥补。
基础施工阶段,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基坑开挖阶段,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首先要考虑基坑降水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的影响。施工降水直接影响了该区域地下水的原有状态,有的变为漏斗形,地下水改变使其土层的受力状态也发生变化,周边建筑物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受影响,自然会出现各种反应。降水的后续工程是土方开挖,基坑土方的应力变形又增加了周边建筑和设施的反应。比如地面开裂、墙面产生裂缝、垂直度发生变化等。尽管这些影响对于业内人士来讲十分有限,但是当事人大多数难以接受,往往会因此小题大做,小问题很容易升级到社会安定的大局上来。所以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除了督促施工位进行常规的安全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到位。
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工人作业的危险度增设,现场的机械设备也增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增大。建设单位一方面要做好主体施工的安全监测工作,有的还需要做施工降水工作,定期观测主体沉降情况;另一方面,施工期间需要做好督促检查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脚手架及安全网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结构内各种洞口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做好预防坠落物伤人的管理工作,预防特种危险作业的安全问题等。
装修阶段的安全问题不可忽视,由于进场的各专业分包单位多,各方面在抢进度的同时,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脚手架和塔吊的拆除,主要的是安全问题,建设单位除了督促措施到位,还需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第3篇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12、凡有违规行为的,每次给予1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科制定。
3.2公司安全环保科对公司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厂区作业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公司一类动火作业区(氨站、中和、油罐、硫酸罐等的槽罐、管道上,硫磺库、仓库、木工房内等区域以及合成氨分厂各岗位)内动火必须到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一类动火作业许可证》(合成氨分厂由合成氨分厂安全科办理),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二类动火区(一类动火区以外的区域)需到动火所在单位办理《二类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3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4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5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4登高作业
4.4.1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环保科审批办理票证。
4.4.2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4.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6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4.5设备内作业
4.5.1设备内作业必须到分厂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5.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5.3对于进入有毒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30分钟之内由化验室取样分析,分析合格,经安全环保科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5.4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5.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5.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4.6在带电运转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停电、挂牌等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7在生产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取暖,因生产需要使用电炉子的必须经过安全环保科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4.8各种安全作业票证要保证完整无损,不得损坏、乱画。现场作业时必须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4.9安全装置
4.9.1现场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各种防护设施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4.9.2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5处罚规定
5.1现场作业不按要求办理票证或票证内容不全的每处扣60元,一类动火、三级以上高处作业未经安全环保科办理票证而进行作业的每处扣150元,各类票证不随身携带和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分别扣3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全就进行作业的,每项扣60元。
5.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60元。
5.4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60元。
5.5上岗作业时未持《安全操作证》和《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每人次扣30元,在作业证上乱画、损坏、无照片每人次扣30元。
5.6特种作业人员未办理相应作业票证而擅自作业的,每人次扣60元。
5.7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30-150元。
6相关记录
6.1《动火作业许可证》
6.2《高处作业许可证》
6.3《罐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6.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5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把控的六个关键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实施
2、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做到一级、三级配电箱配置漏电保护器;三级配电箱应一机、一箱、一闸、一锁、一漏保。设备或设施应有避雷防护措施。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配电箱接地保护
塔吊、脚手架防雷接地
配电箱接地设施
4、漏电保护器
电工应每日检查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线路。做好日常检查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临电日常管理资料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电工检查记录
专业电工每日进行检查
5、配电箱编号、电工持证
施工现场各级配电箱应分别编号,标识清楚,上锁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巡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配电箱标识牌
6、临时用电要防范的常见问题
a、无箱门跨接线,箱门跨接线材质不对。
b、一闸多机。
c、pe线未接。
d、隔离开关无可视断点。
e、电器安装间距过小。
f、进出线未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与箱体直接接触。
漏保参数不符(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要求大于30ma,大于0.1s,但乘积不应大于30ma·s。)
a、违规使用倒顺开关、刀闸式开关等国家淘汰设备。
b、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没有分设。
c、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
第6篇 施工现场火源安全管理规定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只能在食堂(厨房)内使用,并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移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息灭或关闭。 来源:考试大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用火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变配电室、仓库、材料堆场、宿舍、办公室和值班室等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机、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7篇 某某工程现场坡道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现场坡道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南侧的现场坡道是材料、设备进场的唯一通道,也是施工作业人员进出现场的唯一通道,因此交通密度非常大,且由于坡陡、路窄,所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具休的管理安全措施如下:
(1)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要进行检查,要有完好的方向控制和刹车系统;
(2)加强现场车辆的疏导和指挥,特别是在混凝土浇筑作业期间,由于面大点多,进出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将非常频繁,必须投入人员加强交通的疏导,施工坡道上严禁停车卸料;
(3)加强对现场坡道的监测;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要求进出现场的工人一律靠右行走,并注意来往的车辆。
第8篇 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之我见
安全生产,一个永恒的话题。生产安全,事关大局,其责任重于泰山。如何确保安全生产,重在做好基层工作,实在抓好基础管理。而基层工作着重在于生产现场管理。据有关资料显示,各种事故大多发生在生产现场,我们电力行业也是如此。因此,强化生产现场的施工管理,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此,本文特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事前——讲究一个“细”字
我们在每个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细。工作计划要细,防范措施要细,人员分工要细,机械设备准备要细,施工工具安检要细等等,就是说,不能在准备工作上留有事故隐患。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
一、选好现场指挥人员。我们干每一项工作,组织每一次施工,都离不开人的因素,特别是不能轻视组织者或负责人的作用。这个负责人或许是车间主任,或许是施工队长,或者是班组长等等,别看这芝麻小官,他们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确保安全施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类人才,每个单位的领导者都要看得准,选得好,信得过,用得上,不出漏,在安全生产上防止“用人失误”。选择那些懂技术、有责任心、有能力、会管理的人当兵头将尾。他们既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还要有关心和爱护职工的个人品德;既要懂得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组织指挥的能力;既要尊重和服从领导,也能对上级违章指挥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要有制止和不服从违章指挥的胆量。因此,坚持“德才兼备”选拔人才,这不仅是培养和提拔干部的指导方针,也是长期保安全、防事故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用人原则。
二、做好施工工程的计划性和周密性。我们的生产现场或者施工现场,在开工前,负责人必须要对整个生产和施工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要有周密严谨的计划,要熟悉现场,熟悉设备,熟悉一切该熟悉的情况。不但自己要做到,还要向每个施工参加者讲清楚,使他们不当“糊涂兵”,不当只知干活不知其他情况的“木偶人”。因此要注意开好开工会。在制定其方案时要对计划的完成留有余地,要预想到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要有以防万一的预备方案,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密洞察施工人员心理和精神状态。进行一项大的施工,如同进行一场大的战役,指挥员必须洞察战场上一丝一毫的变化。生产现场的负责人即指挥者,要善于做好施工人员的思想、心理、身体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摸底了解工作,对每一个参战人员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做到思想集中、情绪无异常;身体健康、有旺盛的战斗力;没有外界干扰因素,家庭无后顾之忧。尤其要对参加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把关,队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操作不熟练、安全纪律不遵守的,一律不能让其上岗和“上阵”。从而使每一个施工人员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合格者。
事中——讲究一个“实”字
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躁。在施工中,要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实实在在地落实,对施工方案进行实实在在的实施和完成。
一、严格法纪和强化监控工作。任何生产施工单位和个人,一旦进入生产施工阶段,一切的行为准则都要按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办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这期间,现场负责人一定要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把一切的工作行为都框入自己的有效控制之下。同时,加强监督工作,对于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监管。电力生产是与“电老虎”打交道,理所当然要全神贯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点事故隐患。
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有时不可能按照原先制订的计划进行,这其中必定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有些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有些则是外界的偶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情况;有的则是施工个人或家庭等因素造成的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和身体疲劳等,出现了“亚安全”情况。现场负责人要有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要针对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能让这些偶然因素干扰正常施工,更不能让这些情况给安全带来威胁。
三、充分发挥安全组织网络作用。电力系统在安全防范上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安全组织网络遍布系统的每个角落。在现场施工中要充分发挥这些安全网络的作用,不让这些成为没用的形式主义或者一个“摆设”。专职安全员要尽忠职守,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兼职安全员要做好辅助工作,不徇私情。不但要做好份内的安全工作,还要主动作一些分外安全工作。班组之间要相互照应,个人之间要相互关心。要扎扎实实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责任制和“三不伤害”的互保安全责任制。提倡互相监督、互相关照、互相保护、团结友爱的精神和新的安全观,使施工队伍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让施工这个团队成为一支朝气蓬勃的战斗队。
四、领导者要经常深入现场。单位的领导者深入施工现场,是对职工劳动的一种肯定,这在相当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同时通过深入现场可以对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督察。领导不能只听听汇报、审审安措,做一个“快活官”;也不能走马观花、摆摆样子、做做形式,做一个“逍遥官”。而是要脚踏实地的深入下去,不但要抓安全、管安全,还要倾听职工呼声,帮助现场负责人解决生产施工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苗头,要及时进行分析和纠正。通过对典型的事故苗头作深刻解剖,使每一个施工者都受到深刻的教育,把现场分析变成实兵演练。
事尾——讲究一个“善”字
施工尾期,虽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减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点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扫尾工作,把握好整个施工过程和结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终。
一、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一直要贯穿始终的。但是越是临近工程尾期,越要强化教育。因为施工尾期职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绪;思想上的压力也没有开工时那么大,都以为工作快结束了,可以松口气了。往往此时此刻,最容易发生一些“低级”事故。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大风大浪都经过了,反而小船翻在了小阴沟里。
二、进一步做好工程的量化工作。工程进入尾期,由于现场施工的工作量越来越少,日常管理随之也会松懈,现场气氛也不像以前那么严肃了,计划性也没以前那么讲究了,工作分工也可能不像以前那么严格了,工作安排不均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了。勤恳的人多干活儿,老实的人多吃苦,从而造成一些人过度疲劳,使施工的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或者遇到一些突击工作,为了赶工期,大家一哄而上,也顾不得安全措施和法规了,于是蛮干、乱指挥、抢时间、争速度等现象也可能发生。凡此种种,都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作为现场负责人,必须头脑冷静,做到“临尾”不乱,对每一项工作仍然要注意分工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安全性,任务上的计划性;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有张有弛,有劳有逸,均衡施工。
三、善于进行总结和提高。现场负责人要与全体施工人员一起,做好工程施工的扫尾工作,做到善始善终。特别是此时的现场负责人,不能随意撤离“前线”,也不允许工地出现自由散漫现象。要做好总结工作,对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进行表扬;对吃苦耐劳、忠于职守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奖励。更要注意做好反面的总结工作,对违章作业者,虽未酿成事故的,要进行深刻的教育处理,做到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同时要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总结可以使人变得聪明,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就是未来的财富。要真正做到总结一次前进一步。
总之,重视现场安全管理,研究现场安全管理规律,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是可行的,可用的,也是有成效的。
第9篇 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管理措施要点
为规范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及改、扩建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控制安全风险,防范人身事故,依据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制定本措施要点。
一、职责
(一)业主项目部
负责组织本单位在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指导、监督、检查。
(二)监理项目部
负责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施工项目部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施工项目部
1、对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总责;
2、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3、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拆除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订制配电箱;
4、负责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过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落实;
5、负责建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和相关资料。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施工项目部按国家规程、规范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2、施工项目部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用电布设,完成后须经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用电设施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 必须经过实地考查,了解总体情况;
(2)根据野外(露天)施工的特点,各种设施必须具备防水、防火功能;
(3)供电线路的走向必须合理,在尽量减少支线的情况下能满足各工作点的用电需求,避免产生重复接线;
(4)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负荷必须充分估算,根据总体负荷选择相应的施工变压器和总配电箱;按总体负荷计算出电流值,根据电流值大小选用合适的导线或电缆。
4、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专职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必要的电气及安全操作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
(2)掌握触电后的应急救援方法,如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身体检查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色盲等。
5、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现场专业电工负责运行及维护,做好日常管理台帐,监理项目部对电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箱门上附有负责人名字及电话。
(3)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7)连接使用的各种用电机具、工具等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2007版)》、《广西电网公司施工机具管理办法(q/csg-g_pg213038-2022)》执行。
(二)现场施工用电设施要求
1、变压器
(1)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腰栏距带电部分不能小于0.2 m,柱埋深不少于2 m。
(2)56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应装设在不低于0.5 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 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离,10kv及以下的不小于1m;35kv不小于1.2m。
(3)变压器安装点必须悬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
(4)变压器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
(5)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必须接触良好,连接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装上空气开关,以保护其本体。
2、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电力线如用绝缘铝绞线时,其截面应根据负荷而定,但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o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4)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5)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140mm。
(6)架空线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必须使用拉线保护,且在拉线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油漆示警。
3、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临时使用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必须加设防护钢管。
4、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5、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禁止使用hk2型、hk8型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瓷插式熔断器及hd裸露型开关。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b、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c、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d、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e、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原则同总配电箱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第10篇 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分公司必须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11篇 煤尘防治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采区(工作面)风流中的含尘量是否符合要求。
(2) 在采区巷道两帮、顶底、管子上、支架上是否有厚度2mm、长5m的积尘。
(3)是否有清洗煤尘制度,对巷道是否经常清洗。
(4)放炮前后是否洒水。
(5)是否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的水炮泥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6)采区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转载点是否有喷雾洒水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工作面是否用湿式煤电钻进行打眼。
(8)工作面是否有煤层注水措施,注水量、时间、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9)注水后湿润煤量是否满足要求。
(10)封孔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水地点。
(11)供水管路是否符合防尘、洒水、注水的要求。
(12)割煤机的内外喷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常清洗堵塞喷雾的煤粉。
(13)岩粉棚、水棚、水袋、水槽的岩粉量、水量是否满足巷道的需要。
(14)隔爆设施安设的位置是否合适,是否起隔爆作用。
(15)每个隔爆棚的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吊棚是否合适。
第12篇 风电场生产现场孔洞沟盖板井盖安全管理的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现场孔洞、沟盖板的安全管理。
3.责任划分
3.1一值负责电缆隧道、电气设备室内井、坑、孔洞、变电站电缆沟道、孔洞的管理维护。
3.2二值负责全厂沟道的水泥盖板、室外的井、坑、孔洞的管理维护。
4.管理规定
4.1生产场所所有孔洞、沟道必须敷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盖板应承受一定的重量不变形。
4.2严禁在生产厂房、工作场所设备检查孔洞或沟道盖板上覆盖胶皮或物品。
4.3在工作中如需将盖板打开或取下时,必须先设临时遮栏。
4.4在检修工作中需将地面沟道盖板揭开时,应设临时人行通道,工作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4.5在检修工作中临时打开的沟道穿越道路时,必须在穿越道路的两侧设安全围栏。
4.6临时打开的孔洞、沟道盖板夜间无法恢复原状时,必须安装现场照明。
5 考核办法
5.1应办未办理申请票进行工作,按未办理工作票进行处罚。
5.2其它的违章行为按习惯性违章进行考核。
附加说明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风电场制定并解释。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14篇 井下探放水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
1.探放水作业前
(1)探放水前是否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是否在工作面打好坚固的主柱和栏板。
(2)是否清理好巷道的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附近是否安设有专用电话。
(4)是否有负责测量探放水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确定探水钻孔方位、角度、钻孔数目和钻进深度。
2.探放水作业中
(1)当钻孔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或顶钻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当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或胁地区的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探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
(3)钻眼接近老空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控制放水眼的流量,同时观测水压变化。
(5)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可采用孔口防喷帽、防喷接头和盘根密封防喷器等反压、防压装置。
(6)钻孔内流量突然变小或突然断水时,要通孔3~5次,并补打检查孔核实是否将水放彻底;钻眼流量变大时,要通知泵房增开水泵台数并通知水文地质人员分析增大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3.井下探放水后掘进施工
(1)探水巷道的掘进断面是否过大,是否同时有2个安全出口,双巷掘进时是否在横贯两巷之间开掘安全躲避室。
(2)掘进巷道的坡度是否有起伏不平的现象发生。
(3)掘进工作面有透水征兆时,是否停止掘进加固支架,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值班领导是否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分析情况。当发现情况危急时,是否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上山方向的水害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时,是否执行了必须暂停工作的规定。
(5)探到老空区并已放水的掘进巷道工作面,不能马上与老空区掘透,在施工过程中是否重打检查眼进行探水。
(6)在探水巷道掘进时是否严格掌握巷道的掘进方向,如因地质变化偏离时,是否进行补充钻探或采取其他措施予以补救。
(7)在掘进时是否经常注意盲巷、老空区积水或断层隔离而形成的孤立积水区。
(8)是否选择合理的掘进巷道爆破方法,是否在探水眼严密掩护下,保持设计超前距离和帮距时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
(9)是否严格执行炮眼或掘进头有出水征兆超前距离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掘进支架不牢固嚓顶超过规定时不装炮的规定。
(10)在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开采倾斜石门掘进接近老空区放炮时,是否将所有人员撒到联络巷或下边平巷中。
(11)掘进打眼沿麻花钻杆向外流水时,是否停止工作,是否设法固定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
(12)老空区放水后允许恢复掘进时,当掘到离老空区3~5m处是否先用煤电钻打眼
进行检查;当确认老空区水放净之后,是否先用小断面从放水钻孔上方与老空区掘透。
(13)掘进中班(组)长是否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允许掘进剩余的距离可能出现的问题等是否清楚。
(14)掘进到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m是否停止放炮,用手镐采齐工作面。
4.排放被淹井巷积水措施
(1)排除井简和下山的积水前,是否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时是否进行处理。
(2)用于排水的一切电气设备是否是防爆型的,有无“鸡爪子”、“羊尾巴”明线接头等。
(3)井筒排水是否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照明灯是否防爆。
(4)是否定期检查水面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时,是否及时开动准备好局部通风机,吹散有害气体。
(5)斜井或下山排水时是否及时修复已露出水面的井巷部分的通风系统,缩短局部通
风机的通风距离,提高局部通风机效用。
(6)是否在马头门露出水面之前,提前开动主要通风机使马头门露出后瓦斯或其他
有害气体顺回风流抽出,避免有害气体涌入井筒。
第15篇 生产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体系概要(作用、必要性、目标、原则)
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适用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进行编制;
(4)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包括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5)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指导、帮助项目部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a、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由总承包单位策划建立;
b、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定相适宜的安全保证计划;
c、要纳入接受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
(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1、基本术语;2、管理职责;3、安全管理体系;4、采购控制;
5、分承包方控制;
(1)在合同关系未确定之前,应进行对分包单位的评价和选择;合同关系确定之后,对分包队伍进行控制;
(2)项目部应明确对分包单位进行控制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相应的职权;
(3)分包单位的评价:
a、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的验证等;
b、提供劳务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的核查;
c、对分包单位的能力和业绩进行确认;
d、建立分包单位相应的档案,记录其安全状况和管理能力;
e、分包合同:
f、合同的履约(略)
6、施工过程控制;
(1)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项目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施工。
a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计划;
b、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内地下障碍物清除或采取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的保护措施;
c、制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措施;制定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编制临时用电计划方案;
d、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e、制定现场安全专业管理、特种作业和施工人员工作计划;
f、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g、施工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应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要签字确认并保存交底记录;
h、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规定专人负责搭设的检查;
i、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坠落物等)进行有效控制;
j、对施工中要动用的明火采取审批措施,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
k、督促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l、搭设或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等,如当天未完成时,应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m、必须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2)项目部应根据安全计划中确定的特殊关键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方式、措施并实施重点监控。
7、安全检查、检验和标识;(略)
8、事故隐患控制;
(1)控制原则
项目部应对存在的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物资不放行,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职责权限(略)
(3)处理方式
停止使用、封存;
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进行返工;
对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9、纠正和预防措施;
10、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内部审核;
12、安全记录。
(1)项目部必须建立证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必要的安全记录,其中包括台帐、报表、原始记录等;
(2)安全记录的建立、收集和整理。要按局或上级的规定确定安全记录的种类、格式。当规定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制定记录;
(3)要确定安全记录的人员,规定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的要求,并装订成册;
(4)对安全记录进行标识、编目等,符合上级的规定。
(5)安全记录的储存和保管